职业教育集团章程(草案)
职业教育集团章程——模板
XX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名称:XX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第二条集团性质:XX旅游职业教育集团是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职业院校、旅游行业协会和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以契约为纽带,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非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地方性旅游职业教育联合体(职教集团),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各成员单位原有的单位性质、管理体制、隶属关系、人事关系、经济核算等原则不变。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在设备、师资、技术、信息、教学、实训基地、技能鉴定、产教结合、招生就业等方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统筹城乡人才培养和产教融合人才共育的集团优势,达到旅游职教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服务产业的综合效益。
第三条集团宗旨:集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从教”。
通过组建XX旅游职教集团,加强XX旅游类学校、行业、企业、城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建立适应市场、立足行业、依托企业、强化技能培训的现代旅游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发挥集团规模优势,统筹城乡,实现资源共享,形成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打造XX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品牌,满足社会对旅游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满足全域XX对优质旅游职业教育的需求,服务我市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更好地为XX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集团原则:依法合作、共建共享。
第五条集团标志:寓意:五片不同颜色的银杏叶代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抱团发展,中间的五星表示以“依法治理”为中心。
第六条集团办公地址:设在XX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工作目标和任务第七条工作目标创新区域专业职教集团化办学体制,围绕XX旅游产业发展,联动“政行企校”共享资源,建立专业领办模式下的校企合作旅游职业教育一体化人才培养新机制,形成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的发展格局。
第八条工作任务(一)保障校企“双主体”管理体制和“一体两翼”长效机制正常运行。
通过集团工作的开展,形成学生链、产业链、师资链、实训链、信息链、科研成果转化链、就业链,促进集团各成员单位的共同进步和发展。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职业人才,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依法设立的,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
第三条学校的宗旨是以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为导向,立足市场需求,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就业创业。
第四条学校的管理遵循科学、民主、法治原则,注重合理、公正、透明的决策程序。
第二章校长及校长助理第五条学校设校长一人,由学校法人任命,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对学校的发展负责。
第七条学校设校长助理若干名,由校长任命,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分管学校的具体职能部门,负责相关事务的处理。
第三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设教务部、招生就业部、后勤保障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条教务部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包括课程的设计与开发、师资队伍的培养与管理等。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部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和学生的就业服务,包括招生宣传、招生政策制定、学生就业指导等。
第十二条后勤保障部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环境维护、食堂和宿舍管理等。
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核算、经济合同管理等。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四条学校依法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确保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学校注重课程设置的实用性和就业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六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价体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教育辅导和帮助。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八条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旷课。
第二十条学校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成绩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通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习进展。
学校职教集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职教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集团成员单位的合作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政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形成集团化、规模化、开放式的职业教育体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成员单位,包括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集团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监督执行情况。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集团内部工作。
第六条集团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改革,评估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集团设立科研与技术开发委员会,负责组织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推动产学研结合。
第三章成员单位管理第八条集团成员单位应按照集团理事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决策,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
第九条成员单位应定期向集团提交教育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总结报告,接受集团监督检查。
第十条成员单位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集团整体教学实力。
第十一条成员单位应加强校企合作,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二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集团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资源等。
第十三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集团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成员单位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集团鼓励成员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
第五章科研与技术管理第十六条科研与技术开发委员会负责组织集团内部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
第十七条鼓励集团成员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八条集团设立科研基金,支持成员单位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九条集团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
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一家规模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致力于培养优秀的职业技能人才,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服务。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诚信、创新、卓越、服务”,以诚信为本,不断创新,追求卓越,提供优质服务,为学员提供最好的职业培训体验。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独立性。
第五条公司管理结构本公司设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个管理机构,为公司全面管理和监督提供保障。
(一)公司董事会1.公司董事会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董事长;3.董事会职责:–决定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决定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并购、重组和筹资事宜;–认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二)公司监事会1.公司监事会是本公司监督机构;2.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监事会主席;3.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的工作,评价其运营管理绩效;–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安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
(三)经理层1.经理层是本公司具体执行机构;2.经理层由总经理、分支机构经理等管理人员组成;3.经理层职责:–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施公司战略、规划和政策计划;–组织实施公司的计划、决策和规定;–负责公司经济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业务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规划咨询、职业人才招聘等。
第七条公司业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职场实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证书培训、职业规划咨询等。
第四章公司资本和股权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股权1.本公司的股权共计1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2.公司股权结构:董事长持有20%、副董事长持有15%、董事持有20%、独立监事持有5%、普通股东持有40%。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培训学校的运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职业培训学校指经注册并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机构,旨在为学员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在本校就读的学员。
第四条:职业培训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确保办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学校宗旨第五条:职业培训学校的宗旨是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培养应用型人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各行业人才的需求。
第六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七条:学校制定学员的学习管理制度,明确学员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进度要求。
第八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学习期间应认真听讲、完成作业和实践实习。
第九条:学员须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
第十条:学校鼓励学员之间的互助学习和合作,发挥集体智慧,共同促进学习效果的提高。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十一条:学校建立专业化师资队伍,选拔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教师担任培训教师。
第十二条:学校定期进行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尊重学员,热爱教育事业,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五章学员权益第十四条:学校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学员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学习权。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学员档案,包括学员的个人信息、培训记录和成绩等,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六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培训的内容、学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保障双方的权益。
第六章校园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管理制度,维护校园内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八条:学校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保障学员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九条:学校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学员的学习生活,促进学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七章质量保障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培训质量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XX业发展,适应我省由传统XX业向现代XX业转变和由XX大省向XX强省跨越的需要,促进XX职业教育发展,达到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精神,经各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决定成立“XX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院校、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保证"XX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指导思想、宗旨与目标第三条集团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通过组建集团,密切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加强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协作,院校助推产业发展、企业促进院校建设,促进集团内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集团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发展和提高,为学校的发展、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集团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主动适应XX业发展的需要,努力构建科学化、现代化的XX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集团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五条集团以校企双赢为基本目标。
通过组建职教集团,充分发挥集团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的优势,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建立由AA职业学院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以人才培养为依托,以产业发展为纽带,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低投入、高效益的山东XX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模式,促进学校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六条加强行业、企业、学校之间多方位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有效推进XX职业院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促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形成成员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XX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促进XX职业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第七条集团成员之间实现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等方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集团优势,最大限度发挥办学与经营的效益。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八条集团主要由承认本章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设XX兽医类相关专'业的院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本着自愿参加、骨干带头的原则组建而成。
广东通信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通信职业教育集团章程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9]号),构建“校企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职业教育机制,满足我省信息通信行业对人才培养、员工培训、师资交流、技术服务等需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对产业转型和升级服务的促进和支撑作用,组建广东通信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集团的名称中文名称:广东通信职业教育集团英文名称:Guangdong Communication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第二条 集团的性质由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成的,具有联合性、互利性、非盈利性、非法人资格的理事会员制职业教育联合体。
第三条 集团的宗旨以校企合作为依托,秉承合作、发展、创新、共赢的理念,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各自的优势,实现校企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第四条 集团的原则自愿平等原则:凡承认集团章程的单位,可自愿加入,自由退出。
在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平等。
互利互惠原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赢,实现成员单位利益最大化。
自主自律原则:各成员单位原有的管理体制不变,原隶属关系、产权性质、组织结构、员工身份不变。
成员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制度。
第二章 目标与任务第五条 集团的目标集技能人才培养、员工教育培训、人力资本运作、产教信息沟通、科技项目研发为一体,构建高效的集团运行机制,实现校企优势资源共建共享,通过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促进集团各成员单位共同发展。
第六条 集团的任务人才共同培养: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订单培养”、“合作培养”、“项目培养”等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建设,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改革、教学计划、质量考核标准等有关方面开展研讨和交流,促进集团内部形成人才养成的一体化平台和校企人才供需无缝衔接。
中国现代畜牧业职教集团章程
中国现代畜牧业职教集团章程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更好的为畜牧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力资源支持,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需求,融合畜牧产业链和职业教育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提高畜牧业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畜牧业职教体系,本着“产教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组建“中国现代畜牧业职教集团”。
为规范集团的活动和成员单位的行为,明确集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维护集团及集团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名称:中国现代畜牧业职教集团,简称为“职教集团”,英文名称是:China Modern Animal Husbandry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缩写为:CMAHVEG),网址:/。
第二条集团性质:职教集团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及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的直接领导下,以推进中国现代畜牧产业快速发展为目标,以校企、校校深度合作为主要形式,以产学研结合为主要内容,以互利共赢为纽带,由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牵头,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等多所院校及畜牧行业、企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以契约为保证组建的跨地区、跨行业、多功能、多层次、综合性的非法人教育集团。
第三条集团宗旨:职教集团的宗旨是以国家教育方针与畜牧产业政策为指导,秉承互信互惠、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合作理念,创新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融合效应、规模效应和体系效应,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融合,加强校企和校校深度合作,建立政府、行业、企业、院校深度融合的平台,适应产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实训设备配置水平,疏通就业渠道,建立起适应市场、立足行业、依托企业、强化技术技能培养的现代职教模式和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院校对企事业单位、养殖户等的员工培训和技术服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劳动者素质,促进畜牧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畜牧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畜牧业职教体系,服务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教育集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教育集团的性质、宗旨、组织机构、管理职责、运行机制和法律责任,确保教育集团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
第二条教育集团名称:_______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
第三条集团性质:本集团为_______性质的教育集团,由_______学校、_______学校等若干所学校组成。
第四条集团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集团住所:_______。
第二章宗旨与任务第六条集团宗旨:1.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2. 促进教育资源共享,实现集团内学校之间的优势互补;3.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培养高素质的教育人才;4. 推动教育科技创新,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5. 服务社会,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第七条集团任务:1. 制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规划集团内各学校的办学方向和目标;2. 加强集团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集团整体办学水平;4.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5. 培养集团品牌,提升教育集团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集团最高权力机构为集团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
第九条董事会职权:1. 审议集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决定集团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3. 审议集团年度财务报告;4. 选举和罢免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5. 决定集团的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等重大事项。
第十条集团日常管理工作由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一条集团设立以下部门:1. 办公室:负责集团行政事务、对外联络等工作;2. 教育教学部:负责教育教学规划、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3. 财务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4. 人事部:负责集团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5. 发展规划部:负责集团发展规划、项目申报、对外合作等工作。
湖北护理职教集团章程
湖北护理职教集团章程第一条为加强湖北护理职教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管理和发展,明确集团的组织架构、职权和职责,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集团是依法注册的护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是省教育厅直属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集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湖北省护理人才的素质和水平,推动护理职业教育的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护理人才,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集团的管理原则是民主、科学、规范、高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集团设立机构如下:1. 总经理室;2. 教务处;3. 学生处;4. 行政后勤处。
第六条总经理是集团的最高管理者,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集团的工作,承担集团的决策、执行、监督和考核等职责。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集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教师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八条学生处负责集团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第九条行政后勤处负责集团的行政和后勤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资产管理、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职权和职责第十条总经理负责集团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计划;2. 组织实施集团的各项工作;3. 负责集团的经济、财务和资产管理;4. 领导集团的各级管理人员,做好人员选拔、考核、调配等工作;5. 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第十一条教务处负责集团的教学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2. 组织编写和选用教材;3. 管理教师队伍,做好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4. 监控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5. 组织和管理各类教育培训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处负责集团学生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2. 做好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学籍管理、学生生活管理、奖助学金管理等;3. 组织和管理各类学生活动。
第十三条行政后勤处负责集团的行政和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维护集团的正常运营和安全;2. 管理集团的人事、财务和资产;3. 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包括食堂、住宿、保洁等;4. 组织和管理各类行政和后勤活动。
江苏化工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江苏化工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建立,实现区域内教育和经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实施科教兴省和“两个率先”战略,满足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技能化工人才的需求,特组建“江苏化工职业教育集团”(其英文名称:Jiangsu Chemical Industry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缩写成: JSCVEG),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集团性质:江苏化工职业教育集团是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指导下,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以人才培养和科研开发为纽带,由化工职教院校及关心化工职业教育的各企事业单位按平等原则组建而成的跨地区、跨行业、综合性、多功能、多层次、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各成员单位原有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人事关系、财政渠道等不变。
在办学层次、专业布局、教学业务、科研开发、质量监控等方面实行相对的统一规划、管理和考核。
在师资、实验实习设施、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课题研究成果、教育信息、产教结合及校院联办等方面,实现职教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第三条集团宗旨: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整体优势,突出专业特色,增强总体实力,服务化工行业,促进产业提升。
通过加强校际合作和校企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整体提高职业学校适应市场的竞争力。
充分发挥群体优势、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打造化工职业教育品牌,提升化工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更好地服务于江苏经济。
第四条集团活动准则:“共建、共享、共赢、共长”。
第二章化工职教集团的活动内容第五条江苏化工职教集团的主要活动内容:(一) 优化整合化工职教资源,开展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合办学、订单式人才培养、菜单式人才培训;(二) 实现地域和空间优势互补, 建立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机制,探索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本运作模式;(三) 实现师资和专业的优势互补, 探索教学改革和学分互认 ,在招生、就业、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有效合作;(四) 实现校企资源的共享,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学结合;(五) 利用江苏化工技术研发中心, 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六) 举办集团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 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讨、交流活动;(七) 开展各类国内国际交流活动, 与国 ( 境 ) 外职教机构进行合作。
集团化办学
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集团化办学章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精神,加速我省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发展进程,促进校企合作、校际联合,为齐鲁大地经济建设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实现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职业学校与对接产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加快我省职业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的步伐,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的名称: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条集团的性质:以快速发展及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为目标,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以校企双赢为基本目的,以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为主要形式,组成职业学校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等自愿参加的协作、合作组织,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组成的具有联合性、互利性、非营利性的专业联合体。
在高唐县教育局、高唐县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以诚信为本,以契约为保证,以合作项目为依托,以有限资本为纽带,以教学、培训、科研为主要内容,自愿结成的跨区域、跨行业、多元化的职业教育集团。
以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为龙头,以集团形式整合办学资源。
第三条集团的宗旨:立足高唐县各行业,依托成员单位,发挥集团规模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校企良性互动,推动集团成员单位共同发展,打高唐县职业教育品牌,满足社会对加工制造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提升我县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为我县经济建设和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第四条集团的原则:平等、合作、诚信、创新、共赢。
第五条集团的制度:实行理事会常任制。
第二章集团的目标和任务第六条通过高唐县职业教育集团,加强学校、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之间的多元化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有效推进职业学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
促进职业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形成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职业学校和企业共同发展,为高唐县经济发展提供优秀的一线技术、管理人才。
漯河市职业教育集团章程(最后修改稿)
漯河市职业教育集团章程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结合漯河市经济社会和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漯河市部分职业院校、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及科研机构,组建漯河市职业教育集团。
为规范职业教育集团的活动和成员单位的行为,维护集团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名称:漯河市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漯河职教集团”)。
其英文名称是:Luohe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简称LVEG)。
第二条集团的宗旨:以全面整合漯河市职业教育资源为立足点。
以“政府主导、资源共享、规模办学、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为原则。
以打造漯河市职业教育品牌为目标。
通过加强校际合作、校企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职业教育院校为主体、以企业和行业为依托的多层次、立体化办学体系,充分发挥群体优势、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整体提高职业院校适应市场的竞争力。
第三条集团的性质:漯河职教集团是由市政府统筹和牵头,以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围绕我市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面向本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
第四条集团的组建形式:职业教育集团由市政府统筹和牵头,以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各成员单位共同发起成立,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以章程为主。
章程规定之外的合作,以协议为主。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职教集团业务范围:(一)统一招生宣传,规范招生行为。
集团通过主流媒体,宣传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公布集团成员单位办学优势业绩和招生信息,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舆论氛围,规范职业教育招生秩序,调节学校的生源余缺。
(二)统一教学管理。
建立专家指导委员会,结合专业特点,进行专业规划、专业改造、教学改革与创新、对外服务等方面的研究与探索,成果共享。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章程
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探索新的办学模式,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向紧密型、规范化方向发展,现结合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即由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以省属行业性职业院校为龙头,或其他职业院校联合省级行业性组织,以行业骨干专业为纽带,由相关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成员单位自愿参加的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协作组织。
第二章组建与审批第三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成立的原则是“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校企结合、城乡联姻”。
第四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要由牵头职业院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经过考察、研究后予以审批。
第五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的成员数应不低于20个,集团成员一般由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等组成。
集团牵头单位须是国家级重点或示范性职业院校,能够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发挥骨干支撑、示范引领和中心辐射作用。
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和农村职业院校,必须有一定数量与该集团主体专业群教学和实习要求相适应的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他实体参与。
第三章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第六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完善的集团章程和成员合作协议。
要有规范的运行、激励、监督制度。
集团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集团的全面工作和日常事务。
各集团成员要共同遵守集团章程,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加强交流合作。
第七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凡自愿遵守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均可加入集团;集团成员单位的原隶属关系不变、产权性质不变、教职工身份不变。
教育集团章程
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教育集团的发展,明确集团的宗旨、目标、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保障集团成员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集团名称为教育集团具体名称。
第三条本教育集团的性质是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创新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四条本教育集团的使命是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教育教学模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集团成员第五条本教育集团成员包括核心成员学校和合作成员学校。
第六条核心成员学校是指在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且与集团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的学校。
第七条合作成员学校是指在一定领域或项目上与集团开展合作的学校。
第八条集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集团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和培训;(二)共享集团提供的教育资源和信息;(三)对集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集团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集团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与集团组织的活动,完成集团交办的任务;(三)维护集团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条本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集团成员学校代表、教育专家、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二)审议集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决定集团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教育集团设立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四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一)负责集团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二)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和工作计划;(三)收集、整理和发布集团的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五条本教育集团制定统一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第十六条集团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学交流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十七条集团鼓励成员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
第十八条集团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章资源共享与合作第十九条本教育集团建立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包括课程资源、教学设施、师资资源等。
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X X X X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集团名称:XXXX职业教育集团..第二条集团性质:集团在XX省XX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以专业、行业为纽带;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行业发展为目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跨层次、跨行业、跨地域;联合政府、行业、学校、企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共同组建而成的非营利性;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利益共同体组织;集团成员原有的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人事关系和员工身份不变..第三条集团宗旨:通过加强政府、行业、学校、企业、协会、科研机构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职业教育院校为主体、以企业和行业为依托的多层次、立体化办学体系;实现学校、企业、行业和区域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第四条集团准则:平等、合作、创新、共赢..第五条集团制度:理事会制..第六条集团及其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教学、科研、培训、技术服务、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活动..第二章目标第七条集团目标:通过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加强政府、行业、学校、企业、协会、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依托集团平台有效推进人才培养、科技推广与创新、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就业共享平台建设;形成生源链、产业链、师资链、信息链、成果转化链、就业链;促进集团各成员单位的共同进步、提高和发展..第三章集团功能第八条集团功能:1、加快推进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建设集团网站、制作集团简报;实现集团成员信息共享;2、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职教集团发展战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3、实现集团内资源整合和共享..实现职业技术人才供求信息共享;深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实现技能鉴定机构、培训中心和实验室、实习基地等资源的共享;建立新型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实现集团内院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进中高职衔接以及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模式;4、发挥学校和政府、企事业单位资源各自的优势;建立协调创新体系;构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合作平台;5、开展交流活动..一是开展集团内部交流活动;如举办相关专业的高层论坛、学术讲座、成员互访等;二是开展各类国内外交流活动;与国境外职教机构进行合作等;6、开展符合本集团宗旨的其他活动..第四章成员第九条集团实行单位成员理事会制..第十条凡自愿遵守集团章程;恪守集团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院校、有较大影响与较强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协会、科研院所和社会信誉较好的社会培训机构等;经申请并经集团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可成为集团成员..第十一条加入集团的程序是:1、提交申请书;2、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第五章权利义务第十二条集团成员共同的权利与义务一集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l、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优先享受本集团内各种资源和服务;3、向理事会提出议案;4、提出修改章程的建议;5、参与本集团的各种活动;6、对本集团工作享有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二集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l、执行理事会决议和决定;2、维护本集团的社会声誉、整体形象和合法权益;3、向本集团提供有关建议、信息、资料和资源;4、按时完成本集团交办的工作..第十三条成员学校的权利与义务一成员学校的权利:1、拥有对本集团名称的保护权及命名表决权;经集团授权有集团名称的使用权;2、受集团理事会委托;有权召集“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科技推广与创新工作委员会”、“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就业平台建设工作委员会”等活动;3、在办学中遇到困难;有要求集团成员协调支援的权利;4、优先向成员企业了解人才供求信息和培养要求;优先向成员企业派遣实习生;优先向成员企业输送合格毕业生;5、优先接收成员企业向学校派遣的相关教师到校任教;6、接受集团成员捐赠;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二成员学校的义务:l、遵守集团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2、根据企业的要求;深化教育改革;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企业培养具有较高职业能力的合格毕业生;3、学校培训基地、教学设施、师资和企业共享;为企业培训职工和提供人力、智力支持;4、建立人才供求信息平台;按照企业的要求培养和选送优秀毕业生;5、向理事会和成员单位提供招生、教学、管理、就业等信息;实现资源共享;6、根据集团成员要求;提供业务咨询、技术服务、师资员工培训服务及科研成果转让..第十四条成员企事业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一成员企事业单位的权利:1、优先享受人才“订单”服务和员工培训服务;优先挑选优秀毕业生;2、可要求学校为其培训在职员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科研开发提供条件和支持;3、优先获得成员学校研发的科研成果;4、参与学校的专业调整、课程设置、学生能力培养等教学工作和招生、就业指导工作;5、可通过多种方式联合办学;6、可通过集团平台宣传成员单位;提升企事业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成员企事业单位的义务:l、遵守集团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2、提供对学校办学如专业调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信息;3、在企业生产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学校的学生实习就业、教师实践提供方便;4、及时反馈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提供人才需求计划和人才培养要求;5、选派高水平技术人员担任学校的外聘教师;指导学生技能培训;传播企业文化..第十五条成员科研院所的权利义务:一成员科研院所的权利:l、优先获得企业、学校的支持;形成良性互动机制;2、有偿向成员单位转让科研成果或提供有偿咨询;3、可通过集团平台宣传成员单位;提升科研院所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成员科研院所的义务:l、发挥信息交流平台优势;实现信息资源共享;2、为集团化办学提供理论指导、咨询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3、为企业提供人才供需信息;为学校提供技术、人才、成果和项目信息;优先和成员单位开展技术合作..第十六条成员协会的权利义务:一成员协会的权利:l、优先获得企业、学校的支持;形成良性互动机制;2、有偿向成员单位转让科研成果或提供有偿咨询;3、可通过集团平台宣传成员单位;提升科研院所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4、优先挑选优秀毕业生;5、对人才培养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二成员协会的义务:l、发挥信息交流平台优势;实现信息资源共享;2、为集团化办学提供理论指导、咨询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3、参与集团人才培养工作;为企业提供人才供需信息;为学校提供就业信息..第十七条集团成员退出本集团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理事会;并交回相关材料..第十八条集团成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损害集团的声誉和利益;常务理事会有权责令其退出集团..第六章管理体制第十九条集团在XX省XX厅的指导、监督、关心和帮助下开展工作..集团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和四个工作委员会等机构..理事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集团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事务..第二十条集团成员单位各推荐1名代表;担任集团理事..理事原则上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集团的工作及有关活动..集团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须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2、一定的职业教育工作经历或一定的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3、身体健康;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分..第二十一条本集团聘请顾问若干名;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若干名;秘书长一名;秘书处成员若干名..第二十二条理事会会议选举和任命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任期三年..第二十三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理事会决议重大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常务理事会决议重大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同意..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长提议;可临时召开理事会..第二十五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制定和修改年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3、产生和撤销本集团所设立的有关工作机构;4、决定本集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5、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6、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7、审议本集团内部管理的有关条例和规章制度;8、决定终止事宜;9、决定其他重大事宜;10、本条第1;2条须以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六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休会期间;行使理事会权力..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理事会决议;2、向理事会提交职教集团发展的有关议案;3、实施集团年度工作计划;4、审核和接受新的成员单位;5、决定理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第二十七条理事长全面负责并主持集团工作..主要职责是:l、主持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2、组织实施集团年度工作计划;3、主持集团日常工作;4、检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第二十八条集团以XXXX工程职业学院为牵头单位;秘书处设在该校..秘书处是集团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集团年度工作方案的落实;2、收集、发布有关信息;3、集团的宣传和档案等工作;4、组织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议;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5、集团成员的联络协调工作;6、代管集团财务工作..第二十九条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科技推广与创新工作委员会、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就业平台建设工作委员会分别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通过..第三十条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企事业单位的需要;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设意见;制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关注集团教学状况;推进教学质量建设;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整合集团内部实训实习资源;实现集团内的资源共享..第三十一条科技推广与创新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企业对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的需求;推动科技攻关、技术开发、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行业企业技术水平与员工素质..第三十二条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研究职教集团的特点;为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协调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现中高职衔接;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相互沟通;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搭建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第三十三条就业平台建设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调研和预测人才需求;向集团提出招生建议;加强用人单位意见调查;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建议;协调人才的就业和双选工作..第七章经费和资产管理第三十四条集团经费来源:1、社会捐赠;2、通过集团内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社会培训、实训基地有偿使用等多种方式筹集的资金;3、上级拨款;4、本集团部分单位的年费;5、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五条集团经费由秘书处依托的学校代管..集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成员中分配..第三十六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七条集团的经费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的监督;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尊重捐赠、资助人的意愿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八条集团换届或更换理事长之前;必须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九条集团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侵占、挪用..第八章终止程序及财产处理第四十条集团完成使命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活动;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第四十一条集团终止议案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四十二条集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后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第四十四条修改后的章程;须在理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生效..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集团常务理事会..第四十七条本章程其他事宜由集团常务理事会决定..。
江西省职业教育学会章程(修改草案)
江西省职业教育学会章程(修改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江西省职业教育学会(英文译名:Association of Jiangxi Vocational Education,缩写为AJVE)。
第二条本会是江西省群众性职业教育学术团体,由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分支机构自愿组成,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组织全省热心从事职业教育事业的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活动,研究职业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接受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和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学术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在江西省南昌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会员学习马列主义关于职业教育的理论,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探索符合省情的职业教育规律,研究职业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二)根据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职业教育的科研规划,组织重点项目协作研究。
(三)开展关于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的调查研究、科学实验和业务咨询、业务培训及其他社会服务活动,为职业教育决策提供信息资料、咨询和建议。
(四)开展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组织各种学术活动、经验交流和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评估与推广活动。
(五)介绍、研究、交流国内外职业教育的动态和信息。
(六)组织、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七)编辑、出版、发行有关书刊和资料。
(八)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二)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三)在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和实践领域中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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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集团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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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 35号)精神,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打造教育航母,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加强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特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集团名称: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条集团性质: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职业技术学院牵头,依托,以为主体,联合共同参与组建的职业教育的非独立法人组织。
第三条集团宗旨: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整体优势,突出专业特色,增强总体实力。
通过加强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城乡联合,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办学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职业院校适应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打造职业教育品牌,提升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为经济建设和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第四条集团准则:共建、共享、共赢、共长。
第五条集团制度:实行理事会常任制。
第二章目标与任务
第六条集团目标:通过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加强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培训机构之间的多元化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有效推进职业院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
促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与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形成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为西部地区提供优秀的产业技术、管理人才。
第七条集团任务
1、实现中、高职的人才培养对接,沟通职业技术人才供求信息和教育改革信息,开展联合办学,共同联手打造产业新型技术人才;
2、实现地域和空间优势互补,以职业教育培训连锁超市为主要形式,建立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机制,探索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本运作的新模式;
3、实现师资和专业的优势互补,探索教学改革新方法,定期组织对专业设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改革、教学计划、质量考核标准等有关人才培训的事项进行研讨和交流,在招生、就业、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有效合作;
4、实现职业资格和培训考核鉴定以及实验室、实训基地、图书馆、学报学刊等短缺资源的共享,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验及专业课教师、企业员工培训提供支持,建
立新型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
5、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和企业资源的相互共享,开展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进行科学和技术开发、“订单式培养”、举办校企联谊恳谈会,满足职业院校毕业生和企业用人的需求;
6、开展集团成员内部的交流活动,举办加快发展
产业高层论坛,进行集团化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趋势和发展走向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7、高职院校有义务向中职学校提供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改革、实训设备、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帮助;
8、开展与省内外其他兄弟产业(行业)职教集团的交流活动;
9、以集团名义,开展各类国际交流活动,与国(境)外职教机构进行合作;
10、加强集团成员单位文化与学术交流,组织参观考察活动,推进技术与管理创新。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形成生源链、产业链、师资链、信息链、就业链、成果转化链、继续教育链,促进集团各成员单位的共同进步、提高和发展。
第三章机构组成与管理
第八条职业教育集团由成员单位组成,实行理事会制。
第九条凡自愿遵守集团章程,恪守集团宗旨,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较高和社会信誉较好的社会培训机构、有较大影响与较强实力的业企业和行业、科研单位等,申请并经集团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可成为集团成员。
第十条加入集团程序:
1、提交申请书和单位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2、经常务理事会考察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集团在市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集团总部设在职业技术学院
()。
集团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等机构。
理事会是集团最高权力机构;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秘书处设在理事长单位,是集团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事务。
第十二条集团成员单位各推荐1名代表,担任集团理事。
理事原则上由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集团的工作及有关活动。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名。
理事长由牵头学院院长担任,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理事长指定。
各职务任期为4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为有效。
若理事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他人出席,理事会讨论的重要问题应根据平等、公正、互利
原则,进行充分友好协商,并以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方式决定各项决议。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
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权力。
第十六条理事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集团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3、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4、审议通过集团常务理事会或理事提出的议案。
5、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6、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7、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9、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常务理事会职责是:
1、执行理事会决议;
2、实施集团年度工作计划;
3、定期向理事会提交有助于集团发展的有关议案;
4、审议通过会员单位的加入或退出;
5、决定理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第十八条本集团在牵头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加挂“职业教育集团”牌匾,秘书处设在该校,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负责集团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
2、起草职教集团各类文件,管理集团各类信息,负责集团宣传、档案管理及集团内的联络工作;
3、筹备理事会会议,负责起草会议文件和工作报告;
4、集中各成员单位间的利益和要求,对招生、课程改革、实习实训、就业、教师培训、员工继续教育等问题向集团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集团网站建设和维护,收集、发布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信息、人才供求信息。
6、协调各成员开展工作;
7、处理集团财务;
8、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根据集团发展需要,集团可设若干个分支机构,由常务理事会指定或集团单位申请、常务理事会同意,设在相关单位开展活动。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集团成员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集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集团成员地位一律平等,有参与集团重大问题决策的权利;
2、可以享有合作培养、延伸办学的权利。
同类同层次的学校可以互认学分,可以统一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统一质量考核标准,统一发放各类证书;不同层次学校之间可以实施联合培养学生;
3、有权使用“职教集团”的统一标志和品牌,并可以集团的名义开展有关活动;享受行政部门给予
职教集团的优惠政策;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5、受集团理事会委托,有权召集“专业课程设置指导委员会”、“就业指导委员会”开展活动,决定“职教论坛”的开展形式;
6、优先享用集团内各种职业教育资源和各类信息;优先与成员学校签署人才需求订单;
7、优先向成员企业派遣实习生和向成员企业输送合格毕业生;
(二)集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承认本章程,参加理事会议及集团组织的各种活动;
2、集团成员中企业有提供用工信息的义务,学校有提供师资、毕业生和设备信息以及推广企业新产品的义务;
3、集团成员单位间应加强交流、沟通、团结和协作,
自觉维护集团信誉。
第二十一条集团成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损害集团的声誉和利益,情节严重,经劝告无效者,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责令其退出或予以除名。
第五章经费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集团经费来源:
1、社会捐赠;
2、政府拨款;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会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集团经费必须用于集团内的业务工作和事业发展,不在成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建立严格的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1、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2、进行严格的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3、切实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每年度向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报告财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集团换届或更换理事长之前,必须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供财务报告并经批准。
第二十六条属于社会捐赠和资助的资产,集团将以适当的方式公布。
第二十七条集团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
自侵占、挪用。
第二十八条集团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须常务理事会审议后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修改后的章程,须在理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理事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集团常务理事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由集团常务理事会决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