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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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信用卡申领和使用等相关事宜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领1.乙方(含主卡和附属卡申请人,下同)已知悉并理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内容。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诺在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授权甲方在办理信用卡申请及信用卡账户存续期间,为了解乙方信用状况,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他合法征信机构及数据机构查询乙方信息,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身份、财产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拥有机动车、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等信息),并同意甲方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同意甲方将信息提供给合法征信机构。

乙方授权甲方获取并验证乙方在线申请信用卡所使用的相关设备信息。

甲方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乙方事先已明确被告知并同意甲方向上述数据库提供乙方不良信息。

甲方向征信机构提供乙方不良信息前,应通知乙方,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不论申请是否成功,乙方均同意甲方留存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申领及核定额度,有权视乙方用卡情况和风险状况对其信用额度做出调整,并以约定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并认可对调整后的信用额度内所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在每一时点的实际可用额度依照甲方规定计算。

4.主卡持卡人可为其指定的年满16周岁的直系亲属申请办理和注销附属卡,每张主卡最多可办理4张附属卡。

主卡和附属卡共享额度,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在主卡额度范围内对附属卡额度进行调整。

5.主卡申请人申请附属卡时,应确保附属卡申请人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并保证附属卡申请人在申请附属卡时已知悉和同意《章程》和本合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202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以下简称邮储信用卡)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透支后还款、以人民币结算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三条邮储信用卡为面对个人所发行的信用卡,按照持卡人清偿责任的不同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按照信用卡等级分为普卡、金卡和白金卡。

第四条发卡行、申请人、持卡人、特约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在处理邮储信用卡业务时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申请人”指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的个人。

“持卡人”指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个人。

个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

“信用额度”指发卡行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在卡片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

“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行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进行支付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分期付款、取现透支、转账透支等。

“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和现金转账等。

“现金提取”指持卡人通过柜面或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或溢缴款。

“现金转账”指持卡人将信用卡内预借现金资金或溢缴款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账单日”指发卡行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计算持卡人当期应还款额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行与持卡人约定的,信用卡持卡人归还当期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实际还款日”指持卡人以存现、转账等方式向发卡行偿还其欠款的日期,以发卡行收到客户还款资金的实际日期为准。

“最低还款额”指发卡行规定的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以对账单记载为准。

“交易入账日”指发卡行在持卡人发生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概述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银行卡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可以说已经成为了人们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

银行卡作为一种具有强大支付功能的智能卡片,其领用与使用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性,这也就需要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签订银行卡领用合约来规范双方权益和义务。

本文将重点介绍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指导个人用户如何正确地签订合约,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遵循合法规定。

前置知识在签订银行卡领用合约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以下概念:•银行卡:是指银行为客户发行的可用于支付、储蓄、转账等功能的卡片。

•合约:合同的另一种称谓。

•个人卡:是指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卡。

同时,还需要了解以下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子支付机构管理办法》签订合约前需要注意的事项1.选择银行签订银行卡领用合约前,需要先选择要办理的银行。

需要了解各家银行的服务内容、办卡流程、手续费等情况,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2.填写个人信息在签订合约时,银行需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

3.关注合约内容签订银行卡领用合约需要注意仔细阅读合约条款,理解合约内容和规定。

特别是费用、借记卡信用额度、透支额度、使用限制等方面的条款。

要认真阅读并询问银行工作人员,确保自己对合约内容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4.解决疑问如果在签订合约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银行工作人员,或自行查询相关资料,弄清楚疑惑所在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合约。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内容及要点银行卡领用合同个人卡是指由银行向个人发放的银行卡的合同。

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双方的基本信息应准确无误。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银行应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资料并予以确认。

2.领用银行卡的方式和流程银行应当告知个人用户银行卡的领用方式和流程,包括输入正确的个人信息、支付手续费、办理卡片等具体步骤。

3.银行卡使用范围和限制银行应告知客户银行卡的使用范围和限制,包括使用地区、使用支付方式、透支额度、交易频度等规定。

邮政信用卡协议书

邮政信用卡协议书

邮政信用卡协议书甲方(发卡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持卡人):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申请使用甲方发行的邮政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信用卡的申请与发放 1. 乙方申请信用卡时,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按照甲方要求填写信用卡申请表。

2. 甲方根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申请,并在审核通过后向乙方发放信用卡。

3. 乙方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检查卡片信息,并按照甲方的指引激活卡片。

二、信用卡的使用 1. 乙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其密码,不得将卡片或密码转借、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2. 乙方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偿还信用卡欠款。

三、信用卡的还款 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账单及时、足额还款。

2. 乙方逾期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信用卡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收取逾期利息和滞纳金。

3. 乙方可以选择全额还款或最低还款额还款,但最低还款额还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四、信用卡的挂失与补办 1. 乙方遗失信用卡应立即向甲方挂失,并按照甲方的指引办理挂失手续。

2. 甲方在接到乙方挂失申请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乙方账户资金损失。

3. 乙方补办新卡后,原卡即失效。

五、信用卡的注销 1. 乙方可随时向甲方申请注销信用卡。

2. 甲方在接到乙方注销申请后,应协助乙方完成注销手续。

3. 信用卡注销后,乙方应将卡片交还甲方。

六、其他约定 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调整信用卡的利率、费用等,并及时通知乙方。

2. 乙方同意甲方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其发送信用卡相关信息。

3.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邮政储汇业务员(简答题)

邮政储汇业务员(简答题)

《邮政储汇业务员》理论简答题1.各类个人存款账户的功能及适用的储种。

P81解:客户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分为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两大类.①个人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有效实名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②个人储蓄账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实名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

(活期储蓄账户。

整存整取.零存整取。

整存零取。

存本取息。

定活两便。

通知存款账户均纳入个人储蓄账户管理)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不得加办绿卡。

2.列举邮政储蓄中使用的实名身份证件。

P77解: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件、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中国护照、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3.简述柜员办理个人存款证明的撤销的操作处理流程。

P115-116 解:客户本人提交原个人存款证明(多份必须同时交回),实名证件,存款凭证.柜员:①审核证明书原件。

存款凭证,核实实名证件。

②在系统中做040702“个人存款证明撤销",录入相关信息.③交易成功打印原个人存款证明,加盖“作废”及业务用个人名章。

④退回客户实名证件,存款凭证.4.办理现金出纳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P301-302解:①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②办理现金业务一笔一清,日清日结,账实相符③一笔现金业务未完成,经办人员不得离柜④严格执行大额现金审批制度⑤付出现金必须达到人民银行规定的流通标准⑥现金兑换,先兑入后兑出⑦现金.尾箱及其他重要物品办理交接时,交接人必须签字确认⑧实物作业必须在监控下进行⑨严禁挪用库款.白条抵库和手续不全的实物出入库⑩金库不得在非营业时间办理现金出库,非营业时间为金库机构签到之前和签退之后的时间。

5.请说明汇兑系统不同级别柜员尾箱结存现金和单笔收汇限额分别是多少。

银行ⅩⅩ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2020年最新]

银行ⅩⅩ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2020年最新]

ⅩⅩ银行ⅩⅩ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重要提示:请乙方认真阅读本合约全文,尤其是以加粗字体显示的条款。

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甲方予以说明。

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申领人(下称乙方,包括主卡及其附属卡申领人)在同意共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下称适用法律),以及《ⅩⅩ银行ⅩⅩ信用卡章程》(下称《章程》)的前提下,就申领和使用ⅩⅩ个人贷记卡或准贷记卡(下称信用卡)事宜达成本合约。

第一条信用卡申领和信用额度管理(一)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准确、完整、真实地提交信用卡申请信息和证明资料(下称申请资料)。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资料和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核发信用卡,并核定卡片等级、信用额度和担保条件等。

(二)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信用卡申领关系建立和存续期间,随时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合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乙方在其中的全部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身份、财产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拥有机动车、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等信息);甲方有权为审核领卡申请、核定或调整信用额度、开展贷后管理、进行异议处理和清收应还款项等目的,查询、了解、保留和使用上述信息。

(三)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乙方主卡持卡人可为符合条件的其他自然人申领最多三张附属卡。

主卡持卡人应保证附属卡的申领得到附属卡持卡人的授权,并督促附属卡持卡人遵守《章程》、本合约及甲方的各项规定。

主卡及其所有附属卡的信用额度共享。

甲方有权自行或依主卡持卡人申请对附属卡的使用设定限制。

(四)多币种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在其各币种账户间共享。

信用卡核发后,甲方将至少每年一次对乙方的信用额度进行评估,并有权随时根据乙方资信状况、用卡情况和风险信息对信用额度进行调整。

乙方亦可申请调整信用额度,调整与否及幅度由甲方决定。

信用额度调整一经甲方作出即生效,甲方将通过对账单、手机信息或其他方式及时通知乙方。

银行卡领用合约

银行卡领用合约

银行卡领用合约尊敬的客户:欢迎您选择使用我们银行的银行卡服务。

在您申请并领用银行卡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银行卡领用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

本合约构成您与我们银行之间关于银行卡使用的法律协议。

一、定义在本合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说明,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银行卡”是指我们银行发行的各类信用卡、借记卡或其他具有支付、结算、储蓄等功能的卡片。

“账户”是指与银行卡相关联的银行结算账户或信用账户。

“甲方”是指我们银行。

“乙方”是指银行卡的领用申请人及持卡人。

二、申领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资料和信用状况决定是否批准发卡以及授予的信用额度。

3、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在审批信用卡申请时,向相关信用机构查询乙方的信用记录。

三、使用1、乙方收到银行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签名,并在使用银行卡时使用该签名。

2、乙方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及相关密码、验证码等信息,不得将银行卡出租、出借或转让给他人。

3、乙方可以在甲方指定的商户、ATM 机、网上银行等渠道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取现、转账等交易。

4、乙方在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或违规活动。

四、密码与安全1、乙方应妥善设置和保管银行卡密码,不得向他人透露密码。

2、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乙方本人所为。

3、若乙方发现银行卡遗失、被盗或密码泄露等情况,应立即通过甲方客服电话或其他指定方式办理挂失手续。

挂失生效前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挂失生效后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存在欺诈、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五、费用1、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收取银行卡年费、手续费、利息等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以甲方公布的为准。

2、乙方应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甲方有权采取催收、冻结账户等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对账与还款1、甲方将定期向乙方发送对账单,乙方应及时核对交易明细。

信用卡领用合约三篇

信用卡领用合约三篇

信用卡领用合约三篇篇一:XX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XX信用卡(以下称“信用卡”)申请人/持卡人/附属卡持卡人(以下称“乙方”) 就信用卡的申领和使用等相关事宜与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并代表附属卡的持卡人与甲方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领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的,同意甲方向有关机构、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财产及资信状况,且无论申请成功与否,甲方均保留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2.乙方同意甲方以为其提供信用卡服务为目的将申请信息披露给甲方认为必要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资信机构、甲方服务机构或代理人等。

3.甲方将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XX 信用卡申请人/担保人个人信用信息:审核个人信用卡(贷记卡、准贷记卡、XX 信用卡)申请的;审核个人作为信用卡申请人的担保人的;对信用卡透支风险进行评估管理的;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务卡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或其他需核实申请人/担保人的情况。

甲方在提供和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资料过程中,将以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

4.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领用申请,而无需给予原因解释,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定并在未予提前通知的情况下随时调整其信用额度。

5.乙方可为其配偶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办理和注销附属卡,附属卡持卡人应符合甲方规定的有关条件。

主卡和其附属卡共享账户存款和信用额度,同时,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附属卡指定每账单周期内可使用的最大限额。

主卡持卡人须承担附属卡项下全部债务。

6.为保证乙方利益,乙方在获准申领并收到XX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内,按照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在申请表上留存的签名式样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对于未签名的卡片,甲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并予以收回。

银行卡领用协议书(个人卡)

银行卡领用协议书(个人卡)

银行卡领用协议书(个人卡)银行卡领用协议书(个人卡)甲方(持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申请办理本银行个人卡,乙方同意发放该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领卡人身份甲方作为领取本卡的个人,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权利与义务1、甲方保证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合法地使用本卡,并承担一切因违反本协议、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所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2、乙方保障甲方使用本卡的权利,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3、甲方有权通过卡内余额进行消费、交易等操作,但须承担因操作失误、违规等原因造成的经济风险。

4、甲方应妥善保管本卡,如发生盗窃、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向乙方银行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

5、甲方有权变更本卡的密码、挂失或撤销本卡,但应根据乙方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履行方式1、甲方到乙方的柜台办理银行卡领取手续,领得卡片后完成相应手续即可使用。

2、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电子渠道(如网站、APP等)办理银行卡领取手续并完成激活,即可使用。

四、期限1、本协议的期限为卡片有效期截止日。

2、甲方使用本卡的有效期同卡片有效期。

五、违约责任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对甲方的本卡进行冻结或止付;(2)终止本协议。

2、因甲方违规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或产生费用,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尽快赔偿,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六、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七、其他1、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在办理本卡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细则

【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细则

【关键字】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细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目前为持卡人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包括:交易分期,即“笔笔分”单笔免息分期付款、账单分期,即“任意分”账单免息分期付款、商户分期付款业务以及电话销售分期业务。

若持卡人同意申请邮储银行信用卡任一笔分期付款业务,即表示其已阅读并知晓本细则: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业务开办种类交易分期,又称为“笔笔分”单笔免息分期付款(以下简称“交易分期”)是指信用卡持卡人申请将未出账单的单笔交易转为分期付款的业务;账单分期,又称为“任意分”账单免息分期付款(以下简称“账单分期”)是指信用卡持卡人申请将已出账单中的部分余额转为分期付款的业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以下简称“商户分期”)指信用卡持卡人在特定商户消费时,使用邮储银行信用卡通过POS设备向邮储银行申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银行、商户双方同意并认可的商品或服务的业务。

电话销售分期业务(以下简称“电销分期”)指邮储银行信用卡电销分期热线(以下简称“电销热线”)客服人员通过电话外呼指定持卡人、以通过语言描述商品或服务的营销形式销售并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的业务。

业务流程分期业务申请及办理1、申请人条件申请我行分期业务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具体要求内容如下:(1)个人卡、公务卡可申请分期付款业务;(2)交易分期: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申请主卡和其名下附属卡的交易转为分期付款,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直接申请交易分期;(3)账单分期: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申请将已出账单中的部分余额转为分期付款,附属卡持卡人不能申请账单分期;(4)商户分期:个人卡持卡人均可申请商户分期付款业务,包括主卡及附属卡;(5)电销分期:接到电销热线外呼营销的持卡人可以办理本业务。

2、申请时间(1)交易分期:申请时间为刷卡消费交易入账后至当期账单日(含)之前申请;(2)账单分期:申请时间为账单日次日至到期还款日4天(含)之前申请;(3)商户分期:在指定商户购买指定商品或服务时通过POS机具即可当场办理分期业务;(4)电销分期:持卡人通过电销热线购买分期商品或服务时可办理本业务。

邮政储蓄协议书图片

邮政储蓄协议书图片

邮政储蓄协议书图片尊敬的客户:感谢您选择使用我行的邮政储蓄服务。

为了确保双方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协议书,详细说明了您与我行之间的权责关系。

请您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协议的内容。

第一条客户资格1.1 客户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使用我行提供的邮政储蓄服务。

1.2 客户需要准备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按照我行要求进行登记、核实或安全验证。

第二条银行账户2.1 客户在我行开立的账户,属于个人账户,仅为客户个人所有。

2.2 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不同类型的邮政储蓄账户,包括活期储蓄账户和定期储蓄账户等。

2.3 客户可以通过邮局柜台、ATM、网上银行等多种方式实现账户存取款操作。

第三条存款利率3.1 客户的储蓄账户将根据我行公布的存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3.2 活期储蓄账户的利息将按照日结、以日计息的方式计算。

3.3 定期储蓄账户的利息根据其存期和存款金额进行计算和支付。

第四条取款限制4.1 客户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时提取活期储蓄账户中的存款。

取款方式包括窗口取款、ATM取款、网上银行转账等。

4.2 定期储蓄账户在存期结束之前,客户若需取款,应提前通知我行,并根据我行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五条账户管理5.1 客户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密码等个人资料,如遗失或泄漏,应及时通知我行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5.2 客户可通过各种方式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等账户相关信息。

5.3 如客户发现账户异常或涉嫌非法操作,应立即通知我行,以便冻结账户并进行调查。

第六条账户费用6.1 我行将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账户管理费用,具体标准请参照我行公告。

6.2 我行保留对账户费用进行调整的权利,并将提前通知客户。

第七条协议修改7.1 双方应在协议生效后,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并互相尊重权益。

7.2 如客户在使用邮政储蓄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如户籍地址变更、联系方式更新等,应及时通知我行。

7.3 如双方需要修改协议内容,应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_1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_1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申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_________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一、乙方与附属卡持卡人成认人民币_________信誉卡章程,履行本合约。

乙方自愿支付并为附属卡持卡人承当使用_________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人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

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个人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_________卡有效期一致。

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_________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早支取。

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

当乙方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的_________%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_________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取_________卡时,应立即在_________卡反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一样的姓名。

否那么,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当。

五、乙方持_________卡在国航指定的售票网点购置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机票时,可在销售价根底上享受国内航线2%、国际航线及国航国际联程航线5%的优惠。

六、乙方持有效的_________卡乘坐国航班机时,不管乘坐次数,均可享受保额为_________万元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

七、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增加附属卡持卡人〔附属卡最多两张〕或停顿附属卡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

甲方亦可根据乙方保证人的书面申请,停顿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_________卡。

邮政卡签约取钱流程和注意事项

邮政卡签约取钱流程和注意事项

邮政卡签约取钱流程和注意事项《邮政卡签约取钱那些事儿》嘿,咱今儿就来唠唠这邮政卡签约取钱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咱先说这流程吧,其实也不复杂。

你得带上你的卡和身份证,风风火火地就奔邮局去。

到了那儿,找个漂亮的柜员小姐姐或者帅气的柜员小哥哥,告诉他们你要签约取钱。

人家就会热情地接待你,然后按照他们的指示一步一步来就行啦。

签约的时候呢,可得仔细听人家说啥,别一会儿走神了,漏听了重要信息。

要是因为走神搞错了啥,那可就闹笑话喽。

然后就是设置密码啥的,这密码可得设置个自己记得住的,但也别太简单哈,不然万一被坏人猜到了,那可就得不偿失啦。

签约完了,就到了取钱的时候啦。

找到那取款机,把卡插进去,就跟见了老熟人似的。

然后输入密码,嘿嘿,这感觉就像在打开一个宝藏的大门。

钱哗啦啦地就出来啦,那叫一个爽。

但这儿我得给大家提个醒啊,取钱的时候可得长点心。

别取完钱一兴奋,卡就忘拿了,要是被别人捡了去,那可就麻烦大了。

我就听说过有人取完钱直接走了,卡还在机器里呢,这心可真够大的。

还有啊,取钱的时候看看周围有没有可疑的人。

现在这社会,小偷小摸的人还是有的,别让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被别人惦记上咯。

要是感觉有啥不对劲,就赶紧闪人,或者找邮局的工作人员帮忙。

另外啊,咱这邮政卡有时候可能也会有点小脾气。

比如说机器故障啦,卡被吞啦啥的。

遇到这种情况别慌张,赶紧去找工作人员,他们会帮你解决问题的。

可别自己在那儿干着急,说不定越急越出错呢。

总之呢,邮政卡签约取钱这事,只要咱按照流程来,多注意点细节,别粗心大意的,就没啥大问题。

咱的钱就安安全全地在咱兜里咯。

大家可得把我说的这些记在心里哈,别到时候出了岔子才后悔莫及。

好啦,今儿就说到这儿啦,祝大家取钱都顺顺利利的!。

信用卡领用协议

信用卡领用协议

信用卡领用协议本信用卡领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xxx 签订:持卡人(以下简称“甲方”):xxx发卡行(以下简称“乙方”):xxx鉴于甲方有意向申请并使用乙方发行的信用卡,而乙方同意向甲方发行该信用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信用卡的发放和使用1.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经过审核后发放信用卡给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信用额度。

2. 甲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及其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如因甲方未尽保管义务导致信用卡被盗刷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在使用信用卡时,应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进行任何虚假或违法的交易。

第二条 还款责任1.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还款日及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欠款,包括本金、利息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2.若甲方未能按时还款,将产生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具体标准按照乙方公布的信用卡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条 信用卡的挂失与补发1. 如信用卡遗失或被盗,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挂失,以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 在挂失后,甲方可以向乙方申请补发新卡,但需承担相关的补卡费用。

第四条 信息变更1. 甲方如发生联系方式、住址等个人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更新记录。

2. 乙方应确保甲方信息的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条 协议的修改和终止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2. 双方均有权在提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xxx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章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2019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以下简称邮储信用卡)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透支后还款、以人民币结算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三条邮储信用卡为面对个人所发行的信用卡,按照持卡人清偿责任的不同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

第四条发卡行、申请人、持卡人、特约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在处理邮储信用卡业务时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词遵从如下定义:“申请人”指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的个人。

“持卡人”指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个人。

个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

“信用额度”指发卡行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在卡片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额。

“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行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进行支付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分期付款、取现透支、转账透支等。

“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和现金转账等。

“现金提取”指持卡人通过柜面或ATM等自助机具,以现钞形式获得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或溢缴款。

“现金转账”指持卡人将信用卡内预借现金资金或溢缴款划转到本人银行结算账户。

“账单日”指发卡行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计利息,计算持卡人当期应还款额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行与持卡人约定的,信用卡持卡人归还当期应还款额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实际还款日”指持卡人以存现、转账等方式向发卡行偿还其欠款的日期,以发卡行收到客户还款资金的实际日期为准。

“最低还款额”指发卡行规定的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应该偿还的最低金额,以对账单记载为准。

“交易入账日”指发卡行在持卡人发生交易后将交易款项记入其信用卡账户,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在现代社会中,银行卡无疑是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

它可以方便我们的日常生活,也可以保护我们的资金安全。

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是一种新颖、实用的银行卡类型,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什么是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银行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简称领用合约卡,是指合约双方签署协议,合同期内由发卡行按合同约定发放的个人用卡。

领用合约卡相对于普通个人用卡,具有更高的卡面额、更低的利率、更长的信用期等优势。

需要注意的事项1.签署协议领用合约卡是一种特殊的卡片类型,需要签署合约才能取得。

在签署合约前,用户需认真阅读协议条款,了解卡片的种类、使用范围、还款方式等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2.掌握使用规则领用合约卡普通个人借记卡和信用卡一样,具有刷卡、ATM取款、转账等功能。

但领用合约卡的使用限额和办理手续均有所不同,需要及时掌握使用规则,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3.按时还款使用领用合约卡时,要按时还款。

由于领用合约卡信用额度较高,如果出现逾期未还款的情况,将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严重影响。

在规定的还款日期前,用户应当准备好还款金额,并按时归还。

4.进一步了解合约卡对于领用合约卡,确保了解更多关于这种新银行卡的情况可以有助于您更好地掌握相关使用规则。

这意味着需要更多地学习有关领用合约卡的知识,例如了解信用周期、手续费以及是否有其他隐藏费用。

此外,您还应该详细了解银行风险管理政策以及保护相关信息的政策法规。

领用合约卡的优点1.可选额度较高相对于普通银行卡,在领用合约卡上的可选额度相对较高。

领用合约卡的额度是否高,取决于申请者的资信状况以及合约的具体条款。

2.更长信用周期领用合约卡通常具有更长的信用期,这可以为您提供更大、更灵活的资金流动性。

3.优惠利率领用合约卡一般会提供的另一个的优惠是低利率,这意味着您可以获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从而减轻个人的财务压力。

总结对于那些想更好地规划自己的个人财务的人来说,领用合约卡可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邮政开卡协议书

邮政开卡协议书

邮政开卡协议书甲方(邮政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邮政卡持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提供邮政服务的合法机构,乙方希望在甲方处开立邮政卡并享受相关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邮政卡的开立1.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以便甲方为乙方开立邮政卡。

1.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并审核无误后,将为乙方开立邮政卡,并通知乙方领取或邮寄至乙方指定地址。

1.3 邮政卡开立后,乙方应妥善保管邮政卡及相关信息,不得泄露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二条邮政卡的使用2.1 乙方使用邮政卡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服务规定和操作流程。

2.2 乙方在使用邮政卡进行交易时,应确保交易的合法性,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2.3 乙方应定期检查邮政卡的使用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第三条邮政卡的挂失与补办3.1 如乙方遗失或被盗邮政卡,应立即通知甲方办理挂失手续。

3.2 甲方在接到乙方挂失通知后,将立即采取措施暂停邮政卡的使用。

3.3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邮政卡的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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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信用卡申领和使用等相关事宜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约:第一条申领1.乙方(含主卡和附属卡申请人,下同)已知悉并理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内容。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诺在信息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授权甲方在办理信用卡申请及信用卡账户存续期间,为了解乙方信用状况,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他合法征信机构及数据机构查询乙方信息,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的身份、财产和其他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拥有机动车、房地产或金融资产等信息),并同意甲方保留相关资料。

乙方同意甲方将信息提供给合法征信机构。

乙方授权甲方获取并验证乙方在线申请信用卡所使用的相关设备信息。

甲方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途范围内。

乙方事先已明确被告知并同意甲方向上述数据库提供乙方不良信息。

甲方向征信机构提供乙方不良信息前,应通知乙方,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不论申请是否成功,乙方均同意甲方留存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乙方的信用卡申领及核定额度,有权视乙方用卡情况和风险状况对其信用额度做出调整,并以约定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并认可对调整后的信用额度内所发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在每一时点的实际可用额度依照甲方规定计算。

4.主卡持卡人可为其指定的年满16周岁的直系亲属申请办理和注销附属卡,每张主卡最多可办理4张附属卡。

主卡和附属卡共享额度,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在主卡额度范围内对附属卡额度进行调整。

5.主卡申请人申请附属卡时,应确保附属卡申请人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并保证附属卡申请人在申请附属卡时已知悉和同意《章程》和本合约。

6.若乙方同时持有多张甲方发行的信用卡,各卡实际可用额度的总和不得超过乙方额度最高卡片的信用额度,同时每张卡片的实际可用额度不得超过卡片各自的信用额度。

7.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和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附属卡持卡人对本人的附属卡项下所发生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附属卡持卡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主卡持卡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8.甲方按乙方确定的通讯地址寄送卡片后,即履行完发卡义务。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地址准确无误,并能正常收取邮件,否则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卡片遗失、被盗用风险。

第二条使用1.乙方在获准申领并收到信用卡后,应立即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签署与申请表样式相同的签名,并在使用信用卡交易时使用相同的签名,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申领的芯片信用卡须通过圈存充值后方可正常使用电子现金功能,电子现金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500元。

3.信用卡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挂失、不计息、不可取现或透支、不计积分。

4.信用卡只限乙方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交易和行为,如用于非法场所,包括购买当地法律禁止的商品及服务,从特约商户处套取现金、洗钱等,否则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法律后果。

5.乙方可使用密码(含动态密码,下同)进行交易。

凡因交易性质、习惯,或按银行卡组织、甲方规定或依乙方选择不使用密码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不校验密码的刷卡消费,电子现金脱机消费以及通过邮件、电话、移动设备、短信、传真、互联网等方式进行的交易,可以持卡人签名,磁条或芯片信息,动态验证码,卡号、有效期、安全码等卡面信息,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指纹等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等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以下简称“验证要素”)进行交易确认。

6.经密码或验证要素校验通过,交易(含预授权交易)即视为乙方本人所为并由乙方承担交易款项。

基于乙方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凭其他验证要素、密码产生的信息记录之一或全部均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7.由于乙方密码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乙方遗忘密码,可通过甲方电话银行申请重置,甲方不提供密码函。

8.乙方与收单方(包括提供消费或ATM取现的商户及金融机构等)、信用卡联名机构、增值服务提供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纠纷或服务纠纷应由乙方与其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纠纷为由拒绝偿还因信用卡交易而发生的债务及相关费用。

9.甲方在此提示乙方,如乙方在进行互联网、电视、电话等无卡购物时,乙方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商户环境下使用信用卡,并充分了解交易相关信息,确保交易真实合法,并承担因此可能引起的风险及损失。

乙方在使用信用卡进行此类交易时,所提供的卡面信息或电子数据所产生的信息记录均属于该交易的有效凭据。

10.如乙方经甲方核准使用信用卡进行分期付款交易,乙方同意按该档分期付款计划的安排和对账单的记载,按时逐期向甲方分次偿还该档交易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和相关费用(如有)。

如乙方使用信用卡的权利被暂停或乙方信用卡账户被终止及出现其他甲方认定的风险状况,甲方可自行决定停止乙方的分期付款计划并以约定方式通知乙方,届时乙方分期付款计划下的所有应付款项视为全部到期并应由乙方立即完全清偿。

乙方亦同意受甲方公布的任何其他与分期付款计划相关的条款约束。

12.乙方可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带有银联、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银行卡组织受理标识,或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特约商户凭卡消费;在境外带有银联、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或其他银行卡组织的受理标识的取现网点或ATM上提取当地币种现钞;在境内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ATM上或甲方指定的取现网点、ATM上提取人民币现金,并享受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3.乙方凭卡在境外带有维萨、万事达卡、JCB、美国运通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只须在签购单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相同的签名;在境外带有银联受理标识的特约商户或在境内消费时,乙方须按预先与甲方的约定输入或无须输入密码,并在签购单上签署与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相同的签名,但乙方与甲方另有约定或受理机构、银行卡组织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利息及费用1.除本合约另有规定外,乙方透支消费及圈存交易从交易入账日至甲方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含,下同)止为免息还款期。

免息还款期的最长期限由甲方在有关金融规章许可的范围内确定。

乙方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当期已出账单的全部款项,无须支付透支消费及圈存交易的利息。

如果乙方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之前全额还款的,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计收自透支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透支记账日持续计息,至偿还全部欠款为止;日利率0.035%-0.05%(参考年利率约12.775%至18.25%),按月计收复利。

2.乙方使用信用额度提取现金或转账的,乙方须自交易入账日起按甲方规定利率向甲方支付透支利息。

3.对于取款和转出转账交易,乙方应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手续费;取款交易还要遵守银行监管部门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关于境内、外每日最高累计取现额的规定。

4.乙方在信用卡账户内的存款视为溢缴款。

溢缴款不计付利息,提取溢缴款或利用溢缴款转账应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手续费。

5.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按时偿还透支款项、利息、违约金等其它有关费用。

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其他相关费用,收取的其他相关费用直接计入乙方信用卡账户。

6.信用卡激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年费,年费收取时点以甲方提供的账单信息为准,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账单要求按时缴纳年费。

年费减免政策以甲方规定为准。

7.乙方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照甲方规定支付透支利息外,还须按照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支付违约金。

8.甲方核发信用卡后,乙方须在账单上指定的到期还款日(含)之前缴纳年费及各项费用。

乙方签署本合约即表明接受全部收费项目和条件,须按甲方确定的费率和利率支付因持有和使用信用卡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利息,包括但不限于透支利息、年费、挂失费、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情况调整费率,并在按相关规定履行法定手续和告知义务后执行。

9.乙方使用信用卡发生的非人民币交易金额,甲方将根据指定卡组织在清算(请款)时的结算金额和甲方规定汇率及相关费用折算为人民币记账。

乙方在此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汇兑风险和费用并承诺履行还款义务,不得因甲方记账交易与其它市场机构的汇率比较后发生差异而拒绝接受。

10.本合约涉及到的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第十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收费项目及标准》。

费率如有变动,甲方将通过账单、客服电话、短信、银行网站等任一渠道告知乙方。

第四条账单1.乙方信用卡发生交易、费用或欠款未还时,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提供账单。

当月内没有任何交易且账单金额小于5元或溢缴款金额小于5万元的除外。

2.乙方自账单日起10天内未收到账单,应主动向甲方查询,否则视同收到,乙方不得以未收到账单为理由拒绝还款。

如乙方对账单有异议,应自账单日起30天内向甲方查询和要求更正。

3.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提交甲方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对有异议的账务进行核查,有权向甲方请求调阅签购单。

如经查证认定争议交易确为乙方所为,乙方须支付甲方查阅签购单手续费及可能造成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提供自索取之日起最近3个月内(含)的账单补制及最近4个月(含)至12个月(含)内首次补制账单的服务。

第五条还款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到期还款日之前偿还欠款。

乙方可选择全额还款或最低还款额的还款方式。

2.乙方当期最低还款额=本期各种费用和利息+上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本期预借现金余额+分期分摊本金+(本期消费余额+上期未计入最低还款额且未还的消费余额)*10%。

3.若乙方选择在甲方开立的乙方名下借记卡自动关联还款,则乙方授权甲方在到期还款日从该借记卡活期账户中扣款偿还信用卡该期账单的全部应还款或最低应还款(由乙方在申请开通本功能时选定)。

如该借记卡活期账户余额不足,则将余额全部扣减用于还款。

4.还款的顺序依次为上期欠款和本期欠款。

在同期欠款中,按照以下顺序对其信用卡账户的各项欠款进行冲还:未逾期以及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利息、费用、预借现金(含透支转账)交易本金、消费透支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91天以上的,按照预借现金(含透支转账)交易本金、消费透支本金、费用、利息的顺序进行冲还。

5.乙方超过到期还款日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视为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将乙方个人资料和资信状况在催收账款的必要、合理范围内予以披露;有权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债务催讨公司等其它第三方机构追讨或代为追讨乙方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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