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57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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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十七中学认为:自己办厂是区教育局批的地 皮,让洪某去找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认为:自己 是从街道办事处那里借来的土地,与洪某无关, 要洪某去找街道。街道办事处拿出与区教育局的 协议,认为协议已规定自己不再负责与房子有关 的法律事务,解决问题还得找区教育局。三方都 认为自己不对房屋和土地的法律问题负责;无奈 洪某只得将此事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起诉。
洪某在该市已另有住房,就同意将地方借给街道 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将院中果树砍伐掉一部分, 并加盖了仓库房,洪某对此并无异议。1981年, 洪某出国并定居,并未对土地处理与街道办事处 进行商议。
同年,该市教育局与街道办事处达成协议:
地皮、房屋借给教育局在此办仪器生产厂,街 道不再负责与地皮、房屋相关的法律事务,如有 相关事务发生,由教育局负责处理。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权利。
(一)主体的多样性:村农民集体、村内两个以 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民集体。
(二)客体的广泛性 (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属于国家
所有以外的土地。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等。 (三)国家法律特别强调对集体所有权的保护
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土地所有权的 归属及其相关权利。
虽然三方都认为自己与土地的相关法律事务 没有关系,但土地的借用人——街道办事处应 当对被借用方的合法权益负责,成为本案被告, 区教育局与第十七中学都与案件的审理结果有 利害关系,列为第三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争论的土地虽系原告 父亲购置,但自1972年起一直由街道办事处使 用,街道办事处按自己的需要进行了改建,原 告并无异议。1981年,第三人教育局又在该地 上建了仪器厂,1990年,该土地又由第十七中 学使用至今。
洪某在该市已另有住房,就同意将地方借给街道 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将院中果树砍伐掉一部分, 并加盖了仓库房,洪某对此并无异议。1981年, 洪某出国并定居,并未对土地处理与街道办事处 进行商议。
同年,该市教育局与街道办事处达成协议:
地皮、房屋借给教育局在此办仪器生产厂,街 道不再负责与地皮、房屋相关的法律事务,如有 相关事务发生,由教育局负责处理。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权利。
(一)主体的多样性:村农民集体、村内两个以 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民集体。
(二)客体的广泛性 (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属于国家
所有以外的土地。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等。 (三)国家法律特别强调对集体所有权的保护
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土地所有权的 归属及其相关权利。
虽然三方都认为自己与土地的相关法律事务 没有关系,但土地的借用人——街道办事处应 当对被借用方的合法权益负责,成为本案被告, 区教育局与第十七中学都与案件的审理结果有 利害关系,列为第三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争论的土地虽系原告 父亲购置,但自1972年起一直由街道办事处使 用,街道办事处按自己的需要进行了改建,原 告并无异议。1981年,第三人教育局又在该地 上建了仪器厂,1990年,该土地又由第十七中 学使用至今。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ppt课件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研究的意义和议题
• 意义:土地是稀缺的生产要素,是农业最 基本的生产要素,研究土地制度的根本目 的是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 议题:现行农地制度——家庭承包制 • 怎样产生的? • 为什么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基本制度? • 为什么需要发展完善? • 发展完善的方向?
对前所未有的创举,方向是正确的。
合作化后期犯了“左”的错误:要求过急, 工作过粗,形式过于简单划一,背离了自愿 原则,留下了很多遗留问题。
公有制的选择是正确的,而公有制实现形式 的选择(集体统一经营)则是错误的。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人民公社的计量和监督问题
农业劳动质量显现的滞后性使每一个生产 环节上的劳动者均具有“偷懒”的激励。
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使监督非常困难 “工分”不能准确反映劳动的质量和数量,
必然导致“出工不出力”。 结局:人民公社的计量和监督困难,必然
使“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泛滥。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一,依据 把私人农业转变为集体农业,是社会主义革
命的重要步骤和内容。 小农经济的两极分化。土改后不久,贫苦农
民出卖土地的现象有加剧的趋势。 工业化。社会主义工业化不可能建立在自给
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需要有一个强大的 农业。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研究的意义和议题
• 意义:土地是稀缺的生产要素,是农业最 基本的生产要素,研究土地制度的根本目 的是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 议题:现行农地制度——家庭承包制 • 怎样产生的? • 为什么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基本制度? • 为什么需要发展完善? • 发展完善的方向?
对前所未有的创举,方向是正确的。
合作化后期犯了“左”的错误:要求过急, 工作过粗,形式过于简单划一,背离了自愿 原则,留下了很多遗留问题。
公有制的选择是正确的,而公有制实现形式 的选择(集体统一经营)则是错误的。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人民公社的计量和监督问题
农业劳动质量显现的滞后性使每一个生产 环节上的劳动者均具有“偷懒”的激励。
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使监督非常困难 “工分”不能准确反映劳动的质量和数量,
必然导致“出工不出力”。 结局:人民公社的计量和监督困难,必然
使“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泛滥。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一,依据 把私人农业转变为集体农业,是社会主义革
命的重要步骤和内容。 小农经济的两极分化。土改后不久,贫苦农
民出卖土地的现象有加剧的趋势。 工业化。社会主义工业化不可能建立在自给
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需要有一个强大的 农业。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专题 5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ppt
(2)88年,修宪、改法确立两原则,一制度 形成了中央、省、地(市)、县(市)、乡(镇)五级土地管
理体系,也形成了以“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和“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为特点的体制格局。 (3)98年,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对若干重大问题修改 和完善,确定基本国策,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86年以来城乡土地管理事权的不断拓展
86年以来城乡土地管理事权的不断拓展
(4)针对土地管理体制方面出现的问题,党和国家于2004 年底确立实行省级以下土地垂直管理。
改革后省级国土部门维持现状不变;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由上一级国土部门任免; 设区的市(州),土地管理权上收,区一级国土资源局改为市国土主 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县(市、旗)人民政府管理;县 (市、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 管理所,为县(市、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但市、县国土主管部门仍为当地政府的工作部门,人员编制由地方政府 管理,土地管理部门领导班子的任免还需要征求地方的意见
农业部
农垦部
1956
城市 服务部
内务部
建筑 工程部
多头分散管理阶段
直到1982 年,我国实行的都是城乡土地分割,用地部门分 散管理的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
• 各级政府机构中没有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 • 城乡土地分开管理,农村土地(包括农田和林地)由农业部
门管理;城市土地由用地部门分散管理; • 水电、交通、铁路等部门对自己使用的土地负责; • 军队负责管理军事用地; • 城市建设机构负责城市土地的征用、规划、使用与管理。 1982 年,农业部成立了土地管理局,形成了农村土地由农
(一)国土资源部管理体制设置
理体系,也形成了以“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和“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为特点的体制格局。 (3)98年,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对若干重大问题修改 和完善,确定基本国策,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86年以来城乡土地管理事权的不断拓展
86年以来城乡土地管理事权的不断拓展
(4)针对土地管理体制方面出现的问题,党和国家于2004 年底确立实行省级以下土地垂直管理。
改革后省级国土部门维持现状不变;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由上一级国土部门任免; 设区的市(州),土地管理权上收,区一级国土资源局改为市国土主 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机构编制上收到县(市、旗)人民政府管理;县 (市、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 管理所,为县(市、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 但市、县国土主管部门仍为当地政府的工作部门,人员编制由地方政府 管理,土地管理部门领导班子的任免还需要征求地方的意见
农业部
农垦部
1956
城市 服务部
内务部
建筑 工程部
多头分散管理阶段
直到1982 年,我国实行的都是城乡土地分割,用地部门分 散管理的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
• 各级政府机构中没有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 • 城乡土地分开管理,农村土地(包括农田和林地)由农业部
门管理;城市土地由用地部门分散管理; • 水电、交通、铁路等部门对自己使用的土地负责; • 军队负责管理军事用地; • 城市建设机构负责城市土地的征用、规划、使用与管理。 1982 年,农业部成立了土地管理局,形成了农村土地由农
(一)国土资源部管理体制设置
第三章土地所有权ppt课件全
• 3、封建社会(战国—1840) • 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 • ①自耕农土地私有制②君主土地私有制③地主土地所有制(豪强地主
、士族地主)
• 4、清末民初(1840—1924) • 封建土地所有制占主体 • (1)太平天国 (2)辛亥革命
• 5、国民革命时期(1924—1927) • 目的;政策;影响
• 2、 集体土地所有权 • (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
有的除外; •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 •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依农民集体的所
属不同,可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为三种: • (1)农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 (2)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 (3)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
第三章 土地所有权
• 第一节 土地制度概述 • 第二节 土地所有权 • 第三节 土地他项权利
第一节 土地制度概述
• 一、土地制度概述
•
土地制度是人们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土地方面
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
• 二、我国土地制度沿革 • 1、原始社会
• 2、奴隶社会(夏商—春秋末年)
• (1)实质 • (2)表现 • (3)内容 • (4)瓦解
• 6、十年对峙时期(1927—1937)
• 7、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 (1)进行根据地建设—大生产运动(抗战时期中共领导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 的以自给为目标的大规模生产自救运动);军垦屯田
• ①目的 ②影响 • (2)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 ①目的 ②影响
• 8、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 • 目的;政策;影响;认识
•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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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法律的这一规定应注意两点: 第一,并不是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都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那些依照法律规定已经 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不能属于农民集体所 有,在国有公路上设关卡收取所谓“土地使 用费”之类的行为是违法的。第二,宅基地 和自留地、自留山,虽然由农民个人或家庭 使用,但其所有权仍然是集体的。那种把宅 基地当作私人财产,并作为祖业遗产由私人 继承的做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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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是指因一
定的原因而导致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不再
享有土地使用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终止有两种情形:1、非正 常原因导致的终止,如土地灭失导致的 土地使用权自然终止;2、因国家公益 事业建设需要而按法定条件和程序收回
土地使用权而导致的强行终止。具体来 说,土地使用权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形。
(1)权利主体为各个农业劳动集体。
(2)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必须进行所有权登记。
(3)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能被处分。
(4)集体土地所有权也可以与土地使用权分离。
(5)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不完全性和相对性。①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不完全性。一是,集体土地 的用途受到限制。二是,国家也管理集体土地。 ②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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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1、占有。2、使用。3、收益。4、处分:
土地的处分权能是土地所有权的核心, 只有土地所有权人享有最终的处分权。 虽然土地所有权人有完全的土地处分权 能,但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行政处分权 能,不得任意处分土地,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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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限制性。 3、土地所有权有追及力。 4、权属的稳定性。 5、权能的分离性。
专题5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ppt课件
门管理;城市土地由用地部门分散管理; • 水电、交通、铁路等部门对自己使用的土地负责; • 军队负责管理军事用地; • 城市建设机构负责城市土地的征用、规划、使用与管理。 1982 年,农业部成立了土地管理局,形成了农村土地由农
业部管理,城市土地由建设部管理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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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城乡土地统一管理阶段
1986年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对 如何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决 定:
(1)确定全国土地资源统一管理体制 (2)成立直属国务院的国家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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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国土资源相对集中统一管理阶段
国 土 规划管理 资 源 保护合理利用 部
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 海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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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二 管理事权的演进
而地方政府则更看重本地区局部的、短期的发展目标,如工业发展、 城镇建设、土地资产性收益等。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本地区的率先发 展和“以地生财”及其“政绩”,以各种形式变相规避上级政府的 规划管制、计划控制和审批管理,违法违规批地,圈占并低价向市 场供应土地,大量土地被乱占滥用和闲置浪费,造成土地市场秩序 混乱。特别是,在征地中,以低价征收农民的土地,造成许多农民 失地、失业、失去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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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四、条条与块块之间的矛盾
在实践中,地方政府承担的土地资源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土地资产 管理职能要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来具体执行,这就决定了 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处于了地方政府和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不同工 作目标的聚焦点上。
一方面,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在业务上受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的指导, 在分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按照上级核定的用地计划指 标,安排建设用地,保护开发补充耕地,执行土地资源利用公 共管理职能;
业部管理,城市土地由建设部管理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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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土地统一管理阶段
1986年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对 如何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决 定:
(1)确定全国土地资源统一管理体制 (2)成立直属国务院的国家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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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国土资源相对集中统一管理阶段
国 土 规划管理 资 源 保护合理利用 部
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 海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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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二 管理事权的演进
而地方政府则更看重本地区局部的、短期的发展目标,如工业发展、 城镇建设、土地资产性收益等。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本地区的率先发 展和“以地生财”及其“政绩”,以各种形式变相规避上级政府的 规划管制、计划控制和审批管理,违法违规批地,圈占并低价向市 场供应土地,大量土地被乱占滥用和闲置浪费,造成土地市场秩序 混乱。特别是,在征地中,以低价征收农民的土地,造成许多农民 失地、失业、失去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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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条与块块之间的矛盾
在实践中,地方政府承担的土地资源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土地资产 管理职能要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来具体执行,这就决定了 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处于了地方政府和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不同工 作目标的聚焦点上。
一方面,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在业务上受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的指导, 在分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按照上级核定的用地计划指 标,安排建设用地,保护开发补充耕地,执行土地资源利用公 共管理职能;
中国现行土地使用制PPT课件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性质的两种说法: 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使用权:承包权是集体让 渡给该集体成员的使用权 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在现 实中演变为两部分,当发生农地流转时,所有权、 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其承包权本身就具有所 有权性质。
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局限性
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具体归结为以下三个问题: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 尽管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制订了诸 多法律法规,但破坏土地承包期等已是司空见惯。说明有 法不依的情况在农村已是相当严重,同时也说明执法机关 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力。 无法可依。 2005年3月1日起农业部施行《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作 出了规范,在这个管理办法形成以前 有关农地承包经营权 的买卖以及地役权的界定和实施规则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法 规的。 法律法规内容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农业法》规定了 土地承包权可以在发包方同意的条件下有偿转让,但如何 转让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有很大的随意性。 总结:局限性为:承包经营权的不完整性、法律法规的无 效性。
1949——1978年的中国农村土地使用制
1、土地农民个人使用制的建立与实施(1949-1952)
通过土地改革,农民个人拥有土地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 ,调 动积极性 ,农村经济迅速恢复发展。
2、土地集体使用制的建立与实施(1953-1978):将农民个 人所有的土地制度转为集体所有和统一经营与使用的土地制 度。经历了三个阶段:
产权流转是市场交易的基础,也是资源有 效配置的保障。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因有国家用途管制规定, 其流转受到一定的限制,使市场机制难以 充分发挥作用。 在用途管制条件下,土地产权不能充分流 转,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资源难 以达到最优配置。
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局限性
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具体归结为以下三个问题: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 尽管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制订了诸 多法律法规,但破坏土地承包期等已是司空见惯。说明有 法不依的情况在农村已是相当严重,同时也说明执法机关 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力。 无法可依。 2005年3月1日起农业部施行《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作 出了规范,在这个管理办法形成以前 有关农地承包经营权 的买卖以及地役权的界定和实施规则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法 规的。 法律法规内容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农业法》规定了 土地承包权可以在发包方同意的条件下有偿转让,但如何 转让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有很大的随意性。 总结:局限性为:承包经营权的不完整性、法律法规的无 效性。
1949——1978年的中国农村土地使用制
1、土地农民个人使用制的建立与实施(1949-1952)
通过土地改革,农民个人拥有土地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 ,调 动积极性 ,农村经济迅速恢复发展。
2、土地集体使用制的建立与实施(1953-1978):将农民个 人所有的土地制度转为集体所有和统一经营与使用的土地制 度。经历了三个阶段:
产权流转是市场交易的基础,也是资源有 效配置的保障。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因有国家用途管制规定, 其流转受到一定的限制,使市场机制难以 充分发挥作用。 在用途管制条件下,土地产权不能充分流 转,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资源难 以达到最优配置。
《中国的土地制度》课件
制定土地转让和租赁制度,促进土地有效利用和 农村产业升级。
3 个人拥有土地难度大
4 土地征收问题
改革土地拥有制度,减少土地征用和流转的限制, 保障农民权益。
加强土地征收程序和补偿机制,保障被征收人合 法权益。
总结
中国土地制度的特点
灵活适应国情、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制度。
中国土地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加强土地管理和保护,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和农民 增收。
《中国的土地制度》PPT 课件
土地制度对中国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课程将介绍中国土地制度的定义、 历史沿革、现状以及问题及解决办法。
什么是土地制度
1 定义
土地制度是指关于土地权属、土地使用、土地转让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2 作用
土地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农村稳定和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沿度为基础,
新民主主义时期土地制度
2
地主对土地拥有绝对的统治权。
新民主主义时期,土地由地主分配给农民,
实行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改革。
3
社会主义时期土地制度
社会主义时期,土地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资本主义时期土地制度
4
农民有土地经营权利。
资本主义时期,土地经济逐渐市场化,土地 买卖和流转逐渐普遍。
中国土地制度的现状
公有制土地
国家所有的土地,由政府统一管理。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建设的土地。
宅基地
供农民居住和耕种的土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中国土地制度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 土地资源分配不均衡
2 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
我国的土地制度PPT教学课件
2020/12/09
5
二、建设用地供应制度
(一)建设用地的分类:a、存量建设用地;b、增量建设 用地。
1、存量建设用地是指已经成为建设用地的土地,由于前手 的转让、租赁或其他形式的交易而为后手取得,用于新项 目的建设;
2、增量建设用地是指来源于农用地或未利用土地的建设用 地。
◄由于我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大多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而 城市新增的建设用地主要来源于农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地转变成为城市建设用地只能通过征收,因此,征收成为 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唯一途径。
2、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存在了,那么相应的这个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的土体就归国家所有。
3、在我国,虽然法律规定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都是土地所 有权的主体,但是这两个主体是不平等的,因此,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数量在不断减少,这些土地不断 被兼并为国家土地,而我们几乎看不到国家土地变更成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这种现象。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 必然趋势。
2020/12/09
2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 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 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 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 管理。
我国的土地制度
邓玉华,
2020/12/09
1
一、 我国土地的权利归属制度
土地的权利归属解决的是土地归谁所有的问题。 (一) 《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 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从根本上规定了我国土地的权利归属。
中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汇编(PPT 87页)
2006年3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 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进一步明确,“稳步推进……集体非农建设用地 使用权流转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加以 规范完善”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03-18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以往三次修订相比,此轮修法核心思想有所不同。 前三次以耕地保护为核心,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的 审批权;这次则立足于解决集体土地的产权问题。 核心的争议点,是在多大程度上给予农村集体土 地与城市土地平等的产权地位。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决策层,都承认未来应建立城 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这一方向在中共十七届三中 全会后得以确定: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 的建设用地市场,同地同价同权——正因为此,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于集体土地产权的论述, 被认为是打破土地二元结构的里程碑。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 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 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 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规定,“集体 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 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并没有突破之前的法律规 定。
相对于城镇土地出让期限,农村土地承包 期限仍然偏短,而且目前还没有土地承包 到期后是否续期的规定;加上在承包期内 频繁调整,土地承包期限更短;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意味着未来收益 不确定,从而导致投资不足。
农村集体农用地使用制度的完善
明确承包经营权的性质 完善承包经营权的权能结构 使承包经营权债权物权化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土地承包期长期化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 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 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 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 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 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 整的,按照其约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03-18 信息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以往三次修订相比,此轮修法核心思想有所不同。 前三次以耕地保护为核心,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的 审批权;这次则立足于解决集体土地的产权问题。 核心的争议点,是在多大程度上给予农村集体土 地与城市土地平等的产权地位。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决策层,都承认未来应建立城 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这一方向在中共十七届三中 全会后得以确定: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城乡统一 的建设用地市场,同地同价同权——正因为此,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于集体土地产权的论述, 被认为是打破土地二元结构的里程碑。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 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 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 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规定,“集体 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 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并没有突破之前的法律规 定。
相对于城镇土地出让期限,农村土地承包 期限仍然偏短,而且目前还没有土地承包 到期后是否续期的规定;加上在承包期内 频繁调整,土地承包期限更短;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意味着未来收益 不确定,从而导致投资不足。
农村集体农用地使用制度的完善
明确承包经营权的性质 完善承包经营权的权能结构 使承包经营权债权物权化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土地承包期长期化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 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 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 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 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 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 整的,按照其约定。
土地经济学第七版课件第9章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
集体土地权属具体化
9.4 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
9.4.1 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概述
在中国,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是国家将集体土地征为国 有,不存在土地返还的问题
实行土地征收应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公共利益需要的原则; 二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的原则;三是依法给予补偿的 原则。
(四)通过法律程序,把城市其余尚未国有化的土地变为国家所有 除以上方式外,中国扩大城市国有土地还有两种方式:一是购买;二
是拨用。
9.2 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建立
9.2.2 中国现行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国有制的建立
现行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国有制,主要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 确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彻底的土地改革,通过立 法手段把这些大荒地、大森林、大草原和部分其他土地收归新成立的国 家所有,构成了农村国有的土地。
9.4 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
9.4.2 关于土地征收前提的规定
2009年6月30日国土资源部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修订案送审稿)》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下 列建设,需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依法征收为国有:(一)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国家实施 城市规划建设;(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 地范围外进行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等 公益性项目建设。”
9.4.4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项目: (一)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四)青苗补偿费
9.4 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
9.4 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
9.4.1 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概述
在中国,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是国家将集体土地征为国 有,不存在土地返还的问题
实行土地征收应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公共利益需要的原则; 二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的原则;三是依法给予补偿的 原则。
(四)通过法律程序,把城市其余尚未国有化的土地变为国家所有 除以上方式外,中国扩大城市国有土地还有两种方式:一是购买;二
是拨用。
9.2 中国现行土地所有制的建立
9.2.2 中国现行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国有制的建立
现行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国有制,主要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 确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彻底的土地改革,通过立 法手段把这些大荒地、大森林、大草原和部分其他土地收归新成立的国 家所有,构成了农村国有的土地。
9.4 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
9.4.2 关于土地征收前提的规定
2009年6月30日国土资源部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修订案送审稿)》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下 列建设,需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依法征收为国有:(一)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国家实施 城市规划建设;(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 地范围外进行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等 公益性项目建设。”
9.4.4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项目: (一)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四)青苗补偿费
9.4 中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