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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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走向资本市场融资,通过上市来获得更多的资源和发展机会。

中国上市公司在董事会治理方面面临着一些困境。

其中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一股独大”的现象。

企业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治理失衡、决策权过于集中等问题都成为困扰着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难题。

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出路。

一、困境1. 股权结构不合理在中国,很多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持股过多,导致董事会治理失衡。

大股东往往以其控股地位推举董事会成员,决定重大事项,使董事会成为名义上的决策机构。

这样的股权结构容易导致公司治理上的问题,不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2. 董事会决策权集中很多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过于集中,主席或者CEO一人独揽决策权,使得董事会成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董事会治理不够民主和科学。

这种情况下,董事会成员的监督和决策能力都将受到限制,从而影响了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治理效率。

3. 董事会成员能力不足由于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有限,因此董事会成员往往由大股东或者高管推举产生,而非真正具有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的人士。

这导致董事会成员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无法全面客观地评估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而陷入了对大股东或高管的依赖之中。

二、出路1. 股权结构改革为了解决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应该推动股权结构改革,加强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大股东的行为,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防止大股东滥用股东权益,同时建立健全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等治理机构的作用,保障公司治理的有效运作。

2. 分权治理为了避免董事会决策权过于集中的问题,应该在公司治理中推行分权治理,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

可以通过建立独立的董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机构,实行董事会成员定期轮换,加强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增加董事会成员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保证公司董事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了我国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之一。

机构投资者作为代表大量股东利益的重要投资者,具有强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主要包括投票、监督、建议和对话等手段,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投票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的参与方式之一是投票,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产权表决权的行使机构投资者通过表决权行使,可以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行为施加影响力,对很多公司决策做出反对或支持。

这将强制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更加注重公司的长期利益,而不是短期利益。

这样,机构投资者能够减少因为管理层或董事会无视利益而导致的公司流失,从而保障自身的利益。

2、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地改善公司治理效率,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机构投资者作为股东之一,对公司经营行为有直接利益,只有保证公司的长期发展,才能真正保障股东的利益。

因此,机构投资者通过投票来促进公司管理层的履职尽责,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二、监督机构投资者通过反对管理层决策、对公司治理提出建议等方式来监督公司管理层,强化公司的治理体系。

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持股之后,会及时跟踪公司运作情况,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情况,尽可能地发现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改善方案,从而维护股东利益。

三、建议和对话机构投资者通过向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提出建议,或是对话的方式来参与公司治理。

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性和质量。

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的对话,可以让双方更深入地了解对方的想法和意见,达成共识,从而推动公司治理的改善。

综上所述,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具有积极作用,可以维护股东的权益,最大化股东的收益。

机构投资者的投票、监督、建议和对话等方式可以帮助公司提高治理效率和决策质量,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定,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治理水平和国家的经济发展。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一股独大”指的是某一家公司在市场上控制了绝对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成为了该行业的独大者。

在中国上市公司中,一些行业的领军企业往往处于一股独大的地位,这种现象给董事会治理带来了诸多困境。

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探讨董事会治理的困境及出路。

一、一股独大的背景与董事会治理困境在我国许多领域,存在一些行业巨头,这些企业在市场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和市场份额。

这些行业巨头通常具有强大的资源垄断性,拥有完善的产业链和市场影响力,形成了一种一股独大的市场格局。

在这种市场格局下,董事会治理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股独大的企业往往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可以通过控股股东的身份来操控董事会的决策,使得董事会变成名义上的议事机构,实际上成为了控股股东的代理机构。

这种现象使得董事会成为了形式主义的控制工具,无法发挥其正常的监管和决策功能。

一股独大企业往往形成了内部利益集团,董事会成员之间存在着利益勾结和权力寻租的现象。

这种现象使得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董事会成员往往更多地代表着内部利益而非公司整体利益,严重影响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

一股独大的市场格局使得企业在管理上形成了高度集中的特点,董事会的管理模式往往也较为集权化。

董事会成员缺乏对市场的敏锐性和创新意识,导致企业在市场变革和发展中缺乏灵活性和创造性。

这种不足在市场竞争中容易暴露出来,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可持续性。

一股独大的市场格局给董事会治理带来了严重的困境,使得董事会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决策效率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影响了公司的健康发展和长远规划。

针对一股独大情况下的董事会治理困境,下面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和出路:需要建立起董事会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机制。

在现行法规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完善董事会的组成机制和运转规则,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通过设立独立董事的比例要求、董事会决策的透明度和监督机制等措施,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治理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

在公司治理中,机构投资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机构投资者是指那些以集中投资为主要目标的大型投资机构,如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私募基金等。

机构投资者之所以参与公司治理,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

作为大股东,机构投资者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以确保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符合自身的利益。

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可以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并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是为了提高公司的价值和竞争力。

机构投资者通常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知识,他们能够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战略建议和管理经验。

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可以帮助公司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价值。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是为了改善公司的运营状况。

在公司治理中,机构投资者可以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督和评估,推动公司实施有效的治理措施,提高公司的运营状况。

机构投资者通过参与公司治理,可以促使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透明度。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还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市场的透明度是指市场参与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机构投资者通过参与公司治理,可以促使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加强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准确性,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同时,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可以增加市场的稳定性,减少市场的波动性,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

作为重要的市场参与者,机构投资者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公司的社会影响和环境效益。

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可以推动公司实施社会责任项目,提高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主要包括保护自身利益、提高公司的价值和竞争力、改善公司的运营状况、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

浅谈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治理

浅谈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治理

浅谈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的治理企业层面上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五种方式,并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评析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意义。

论坛》2005年第3期。

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目标主要是为了提高股价、激励机制的施行、限制反接管措施、治理结构等。

为了实现其目标。

实践中,从企业层面来看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活动。

主要采用以下方式:第一,控制公司代理投票权。

很显然。

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的最直接有力的方式便是行使代理投票权。

一般说来,行使代理投票权是指公司现任管理层、特定股东以及其他人主动发起的代理投票权征集和行使投票权的行为,它包括代理投票权的征集、授予和行使等几个方面。

投票权征集制度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它能够有效地提高股东参与表决的法定人数和法定股份数,发扬股东民主,促进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的最终控制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从本质上讲,发起代理投票权的征集活动是介入公司治理的强有力的形式,它是弘扬股东拥有公司最终控制权理念的不可替代的法律安排。

第二,股东议案。

股东议案是由股东提交的要求管理者采取某些特定行动的简明报告,是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常见方式。

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加州公共雇员退休系统会同其他机构投资者对通用汽车公司首席执行官质疑并洁责,同时向公司外部董事施加影响,迫使首席执行官辞职。

美国加州公共雇员退休系统成功的举动在美国造成了强烈的反响,促使公司的董事们更积极主动地关注公司的发展。

第三,非正式影响。

机构投资者直接与公司的管理层讨论或发表公开声明,以改进公司的治理结构、改变公司的整体业务战略或者解决管理方面的其他问题,公司一般会考虑机构投资者的合理建议。

美国最大的养老基金tiaa-cref在1994年的代理权征集期间提交了18项建议,并在股东表决之前,就已协商通过了其中的14项建议。

第四,“用脚投票”。

机构投资者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出售所持股票来表达持股意愿以降低公司股票价格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施加最后影响。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开始参与公司治理。

机构投资者是指那些以金融机构为代表的大型投资者,他们通过购买公司的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来获取投资回报。

为什么机构投资者会选择参与公司治理呢?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可以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

机构投资者通常拥有大量的资金和专业的投资经验,他们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有着较为深入的了解。

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可以对公司的战略决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优化经营模式,提高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可以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治理质量。

机构投资者通常会要求公司提供更加详尽和准确的信息披露,包括财务报告、风险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

这样可以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和对公司的认同度。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还可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在公司治理中,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投票表决等方式,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司依法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机构投资者还可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对话和协商,解决投资者关注的问题,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也可以提升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

机构投资者通常关注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问题,要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员工福利、社会公益等方面。

通过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公司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回应社会的期望,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行为,提升社会形象和声誉。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也可以增加投资者的收益。

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此外,机构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参与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改革和重组,提高公司的价值和市场地位,从而实现投资回报的最大化。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再审视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再审视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再审视作者:谢林钰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5期摘要近年来,随着机构投资者规模的不断壮大,学界越来越关注其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问题。

遗憾的是,以往的研究多局限于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作用,在对策建议层面也多以放宽法律限制为重点。

面对现实中层出不穷的内生问题与外在瓶颈,必须基于社会嵌入理论发挥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及全方位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社会嵌入理论作者简介:谢林钰,澳门科技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5-102-02机构投资者是指以自有资金或信托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团体。

随着金融全球化不断深入,机构投资者已逐渐成为世界资本市场的主力军。

而由其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亦成为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创新。

就我国而言,由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亦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之必要性公司治理是关于公司运营决策、管理与控制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的制度机制。

我国上市公司采用“三权分立”治理模式,即通过权力制衡,三大机构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以保证公司顺利运行。

然而,这种看似合理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制度却存在着若干弊病。

(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缺陷虽然非流通股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上市流通机会,使得股东可以通过资本利得获取投资回报,从而降低了公司通过隧道行为进行资本输出的可能性,削弱了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所导致的利益侵占。

但在一过程中仍然暴露出代理成本及内部人控制问题。

1.“一股独大”导致所有者缺位及内部人控制由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改制形成,故国有股还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但从全国人大到中央政府,再到地方政府的层层委托代理链条则导致了国有股的所有者缺位。

非国有上市公司中的“一股独大”则易导致控股股东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控制公司,侵夺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内部机构权利配置不合理导致无法制衡首先,实际运行中很多董事的任命并不通过股东大会决定。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治理成为了各个国家企业管理的重要议题之一。

而在公司治理中,机构投资者的角色日益重要。

机构投资者通常指的是拥有大量资金的专业投资机构,如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

他们通过购买公司股票等方式,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从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对公司治理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将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行分析。

机构投资者能够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资金和资源。

机构投资者通常拥有巨大的资金和专业的投资团队,他们通过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为公司注入资金,帮助公司进行扩张和发展。

他们还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更好地进行经营管理。

在公司治理中,机构投资者的参与能够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机构投资者的存在能够促进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

由于机构投资者通常拥有相对大量的股权,他们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有着更为密切的关注。

公司在机构投资者的监督下,不得不更加注重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化运营。

这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还能够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股东权益保护。

机构投资者通常会就公司的治理结构、董事会组成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他们会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促使公司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和有效的董事会制度,保护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

机构投资者还会通过参与公司事务和行为,推动公司的改革和提升,促进公司的价值最大化,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润。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机构投资者通常注重短期收益,可能会使公司在经营决策上偏向于追求短期利润,忽视了公司的长期发展。

由于机构投资者通常拥有较大的话语权,他们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进行干涉,过度监管公司的决策和行为,限制了公司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也可能会引发公司内部的权力斗争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公司治理的混乱和不稳定。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在当今全球化和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下,机构投资者作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参与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发展和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可以带来积极的影响,也可能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行分析,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其作用及其对企业和市场的影响。

一、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主要通过股权投票权、企业董事会选举权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等方式来实现。

机构投资者可能通过持股比例较高的股权,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定。

机构投资者也可能通过与企业董事会的合作,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改善。

机构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提出对公司战略、风险管理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建议。

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影响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可以带来许多积极的影响。

机构投资者能够促进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好治理。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可以有效约束企业管理层的行为,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披露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减少公司治理风险。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有助于提高公司绩效。

机构投资者通常会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和建议,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从而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创造。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也有助于改善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可以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减少市场交易成本及交易风险,提高市场效率。

三、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负面影响尽管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有着积极的一面,但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机构投资者可能追求短期利润,而忽视企业的长期发展。

部分机构投资者可能会通过对企业进行短期投机,从而带来不稳定的股价波动,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可能会带来较大的压力和干扰到企业的经营管理。

机构投资者的过度干预,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策略和管理决策,甚至损害企业的长期利益。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可能会加剧公司内部的斗争和冲突。

部分机构投资者可能会借助其股权优势,干扰企业内部的治理,对企业的内部管理产生负面影响。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分析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分析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分析[摘要]本文首先论述了国内外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现状和其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背景,然后对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有利性进行了分析,并从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论述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股东一、前言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如证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随着资本市场、法律系统等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西方国家机构投资者崛起并逐渐参与公司治理。

在美国,机构股东从20世纪50年代占所有权结构的6.1%增长到2002年超过50%,1990年到2007年间,主要工业化国家中,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投资公司三大机构资产的增长速度与这些国家同期的GDP增长速度相比要快得多。

实际上,机构投资者,尤其外国机构投资者在推进公司治理变革方面起着核心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与完善,上证所投资者开户数迅速增加。

截至2007年11月底,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开户总数已达5694万户,比2004年年底增加54%。

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比重大幅增加。

2004年年底,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比重为25%,2007年11月底已增加至52%。

机构投资者崛起并参与公司治理标志着现代公司经过“两权分离、管理者主导的贝利一米恩斯模式”,发展到“两权分离、投资者主导的21世纪模式”,现代企业开始真正进入股东说话管用的时代。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美国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模式日益为世界各国所认同乃至效仿,结果是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机制出现明显的趋同化。

而从国内来看,中国证监会明确了“超常规培育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导向,并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指出,机构投资者应在公司董事选任、经营者激励与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这使得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有了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文档资料

“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文档资料

“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前言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为主,尤以国家股比重最大,股权结构显得很不合理。

由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新建而来,加之《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表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

而国家关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的规定,更从制度上确保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地位。

因此,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承担着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引起股价波动的市场风险,却很难作为股东行使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而持有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独揽公司大权却不必承担股票市场的风险。

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

大多数机构投资者在这之中属于持有流通股的股东,虽然相对于其他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要多得多,但是它还是没法与强大的国家股和企业股抗衡,这使得机构投资者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过程中步履维艰。

一、“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在市场主导型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特点是股权高度分散、流动性强,公司治理的结构依赖于企业运作的高度透明、外部完善的立法及执法机制、以及资本市场高效的外部监管。

因此,机构投资者有足够的动力介入公司治理,并对被投资企业产生积极影响。

而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发育完全,再加上社会体制的影响,上市公司,特别是大型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典型的“一股独大”,中国排名前十的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还未上市)全是有原来的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过来的,国家股在这些企业中占绝对优势地位,在我国现有上市公司中,80%-90%是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公司,尚未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比重高达40%,有些甚至高达80%以上。

由于这些公司几乎都是行业内的垄断者,有着很大的盈利期待性,因此机构投资者有着强烈的动机持有这些公司的股票。

然而,它们却很难参与到公司的治理当中,可谓是有心无力。

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引言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机构投资者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变得愈发重要。

机构投资者作为专业投资者,拥有丰富的资源和经验,其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不仅能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投资者的权益保护,还能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因此,研究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理论与实证,对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1.1 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和外部机制相互作用的系统,目的是实现公司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其中,机构投资者作为重要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利益对齐和信息披露等方式,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实施监督和激励,起到了推动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作用。

1.2 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是指在交易中,买方或卖方拥有比对方更多的重要信息,从而导致交易中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机构投资者作为专业投资者,拥有更多的资源和信息获取渠道,能够帮助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提高市场效率。

1.3 资本市场有效性理论资本市场有效性理论认为,市场可以及时正确地反映公司价值。

机构投资者通过投票权行使、提出建议和参与公司决策等途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

二、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实证研究2.1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机构投资者通过参与上市公司的公司决策、董事会监督和建议提出等方式,对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比如,一些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有助于控制权分散和减少拖欠现象,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2 保护投资者权益机构投资者作为大股东或重要股东,有更强的影响力和议案发起能力。

他们通过投票权行使,监督公司治理的同时,也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可以降低公司的风险,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2.3 增加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不仅能够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增加市场的透明度,还能促进市场的稳定性。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作用分析【任务书】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作用分析【任务书】
研究目的:通过对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作用和现状分析,揭示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何提高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作用的制度设计,促进机构投资者更好地发挥公司治理作用。
二、主要研究内容
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1、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理论分析。包括界定机构投资者的内涵和特征、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以及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作用等。2、对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现状及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行分析。包括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类型、市场规模和影响力、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实践与作用等方面。3、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案例分析。4、提高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作用的制度设计。
[4]陈峥嵘.机构投资者在国内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J].中国证券期货,2007(02).
[5]姚远,郑爱华.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影响的研究评述[J].会计之友,2010(23).
[6]朱吉棋.试析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4(04).
毕业论文任务书
财务管理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作用分析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监管层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力量,机构投资者队伍得到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的结构不断优化。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此背景下,如何让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构投资者有效地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研究课题。由于我国机构投资者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国外的经验并不能照搬,而国内的研究也才刚刚起步,还不十分成熟,这使得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进度安排:
第6学期第19-20周至第7学期第1-5周:完成毕业论文选题。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思考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思考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思考作者:李子琚周运兰李祚清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第3期李子珺周运兰李祎清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源于公司制企业的崛起。

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且股东与经理人的利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一致。

正常情况下,当收益与成本不对称时,理性的经理人员都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成本低、收益高的行为,从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公司价值下降,于是代理成本产生。

由于股东不能自己经营公司以规避代理成本,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公司股东需要设计和建立一套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包括内部公司治理机制和外部公司治理机制。

内部公司治理机制主要从股东、董事、经理人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外部公司治理机制是指外部市场、中介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和外部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或者对公司治理机构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外部治理机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监控作用。

机构投资者是投资专业化和社会化的产物,是金融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新兴力量,也是公司重要的外部投资者。

与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具有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决策体系更加客观科学,拥有系统的交易方法和严格的风控手段,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并且分散投资风险,更加理性的进行投资决策。

一、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动因第一,代理成本及机构投资者的逐利偏好。

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公司制企业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等问题,从而股东并不十分清楚经理人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的行为和决策,经理人在做出相应行为选择时往往会偏离股东的目标,甚至损害到股东的利益,导致代理成本的产生。

为了最大化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知情的机构投资者会对经理人的不利决策采取积极应对行动,以保障自身的利益,并减小代理成本。

第二,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

机构投资者具备两个优势,第一个优势是资金优势,因为机构投资者集中了大量自然人的资金;第二个优势是信息优势,因为机构投资者是一个专家群体,可以利用各种先进渠道收集信息。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机构投资者是指专门从事投资活动的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

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大量公司股票来参与公司的治理,其参与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不容忽视。

以下是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行的分析。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机构投资者通常具有更为专业的投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在公司治理方面拥有更高的要求和更深入的认识。

他们会通过制定并执行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评估方法,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机构投资者可能要求公司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与董事会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保障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可以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

机构投资者往往会对公司的经营绩效进行监督和评估,通过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推动公司管理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业绩。

他们通常会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就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等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分析,为公司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机构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推动公司管理层改善经营决策和运营效率,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绩效。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还可以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水平。

机构投资者往往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风险管理等重要信息,以便更全面地评估公司的价值和风险。

他们还会在公司的董事会会议上提出问题和关注点,对公司的重要决策进行监督和审查。

这种参与可以增加公司决策的公开透明性,提高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可以提高市场的效率和投资者的福利。

机构投资者通过对公司的充分监督和评估,可以帮助市场识别和纠正不健康的经营行为,防止公司的违规操作和风险积累,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还可以提高投资者的福利,通过引入专业的投资机构和管理团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提高投资回报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机构投资者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

机构投资者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

机构投资者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就是选择恰当契约安排来实现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对应,以确保企业的决策效率。

而上市公司的本质特征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就必然会产生委托——代理关系,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将其在企业产权中的经营权委托给经营者代理行使。

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代理人与委托人的效用函数不一致,代理人的行动不能直接被委托人观察到,从而产生代理人不以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正如代理理论所分析的那样,上市公司的管理者也是经济人,他们同样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当这种目标与所有者的利益相冲突时,牺牲股东的利益对于他们来说显然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代理问题、信息不对称与不完全契约的同时存在使公司治理成为必要,保护投资者利益成为了上市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

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国家股所占比重过大,“一股独大”。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它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控制权方式、运作方式乃至效率等都有重要影响。

国有股“一股独大”使国有股股东行为发生了严重的扭曲,国家所有权的代理行使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所有者缺位”现象比较普遍。

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畸形股权结构必然造成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权力配置功能的扭曲和制衡机制的无效。

“一股独大”和“所有者缺位”又导致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危及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因此引进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是解决“一股独大”、“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一个有效的途径。

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引进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并分析了机构投资者的种类、特征和作用以及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国际趋势和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实例;探讨了目前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制度障碍及其对策。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一、“一股独大”对董事会治理的影响1.1 控制力失衡在“一股独大”背景下,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往往可以通过持股比例的优势掌握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对董事会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导致董事会治理的控制力失衡。

这种控制力失衡既容易导致公司治理的混乱和不公平,也容易导致公司在经营决策、资源配置等方面出现不合理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1.2 董事会独立性受损“一股独大”现象还容易导致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受损。

因为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往往可以通过提名董事、操控股东大会、控制公司的重大决策等手段来影响董事会的独立性,使得董事会成为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的“傀儡”,失去监督公司经营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功能,从而容易导致公司治理不规范,加重了公司内部矛盾和冲突。

1.3 信息不对称2.1 加强公司治理的法制化建设要解决“一股独大”背景下的董事会治理困境,首先需要加强公司治理的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和责任,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的行为,增强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从而有效地防范“一股独大”现象对董事会治理的影响。

2.2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组成和运行机制,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提高董事会的监督和决策效能,避免董事会成为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的“傀儡”,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3 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还需要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要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准则公开披露公司关键信息,包括财务信息、经营信息、治理信息等,通过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所有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和监督能力,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的健康发展。

2.4 强化股东监督和参与还需要强化股东的监督和参与,鼓励和推动中小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增强他们的监督和参与能力,通过建立健全的股东大会制度、完善的监管机制和有效的诉讼途径等手段,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一股独大”现象对董事会治理的影响,促进公司治理的均衡和稳健发展。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一股独大”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摘要:在中国A股市场“一股独大”的特殊背景下,上市公司的频频“爆雷”以及数以万计损失惨重的中小投资者,激发了对以董事会治理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机制为何频频失效的拷问。

文章首先解释了为什么董事会治理是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并分析了在“一股独大”背景下的董事会治理遇到了哪些困境,最后提出了应对董事会治理困境的可能出路。

文章对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一股独大;大股东掏空;董事会治理;公司治理一、引言近期,A股上市公司康得新(股票代码002450)“失踪”的122亿存款引起了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康得新的实际控制人、康德集团董事长钟玉因涉嫌挪用资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了同样发生在今年的康美药业(股票代码:600518)300亿元资金“失踪”案。

面对中国A股市场的频频“爆雷”以及数以万计的损失惨重的中小投资者,我们不禁要问:在中国A股市场“一股独大”的特殊背景下,上市公司大股东真的能瞒天过海,肆无忌惮地掏空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东利益吗?以董事会治理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机制为何会频频失效?面对董事会治理的种种困境,我们又有何出路?本文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给出答案。

余下内容安排如下:第二节解释了为什么董事会治理是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以及董事会治理如何在缓解两类代理冲突中起着关键作用;第三节分析了在“一股独大”的背景下董事会治理遇到了哪些困境,特别是在监督大股东掏空行为时为何频频失效;最后一节提出了应对董事会治理困境的可能出路,主要包括通过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市场以寻求内部治理的出路,以及通过加强利益相关者监督以寻求外部治理的出路。

二、董事会为何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带来了两类代理冲突,第一类代理冲突是指股东(公司所有者)与管理层(公司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冲突,第二类代理冲突是指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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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前言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为主,尤以国家股比重最大,股权结构显得很不合理。

由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新建而来,加之《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表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

而国家关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的规定,更从制度上确保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地位。

因此,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承担着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引起股价波动的市场风险,却很难作为股东行使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而持有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独揽公司大权却不必承担股票市场的风险。

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

大多数机构投资者在这之中属于持有流通股的股东,虽然相对于其他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要多得多,但是它还是没法与强大的国家股和企业股抗衡,这使得机构投资者在
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过程中步履维艰。

一、“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上市公司治理的现状
在市场主导型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特点是股权高度分散、流动性强,公司治理的结构依赖于企业运作的高度透明、外部完善的立法及执法机制、以及资本市场高效的外部监管。

因此,机构投资者有足够的动力介入公司治理,并对被投资企业产生积极影响。

而在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发育完全,再加上社会体制的影响,上市公司,特别是大型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典型的“一股独大”,中国排名前十的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还未上市)全是有原来的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过来的,国家股在这些企业中占绝对优势地位,在我国现有上市公司中,80%-
90%是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公司,尚未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比重高达40%,有些甚至高达80%以上。

由于这些公司几乎都是行业内的垄断者,有着很大的盈利期待性,因此机构投资者有着强烈的动机持有这些公司的股票。

然而,它们却很难参与到公司的治理当中,可谓是有心无力。

因为在上市公司中公司决策的话语权是根据股权结构来确定的,而在我国国有股和企业股等非流股占据绝对优势的上市公司中,显然很难有机构投资者的话语权。

从长远来看,这种情况无论是对上市公司还是机构投资者都是不利的。

二、“一股独大”对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在大多数上市公司中,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就是机构投资者与企业股和国家股之间利益冲突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

因为国家股和企业股一般都是公司的原始股东,它们对公司有一种使命感,但机构投资者则不一样,它们看重的是收益,目标比较短视。

一旦它们发觉到公司的决策会影响他们的利益的时候,它们就会立即反对,就如中兴通讯发行H股的案例一样。

但在我国多数上市公司决策中,由于国家股或企业股的“一股独大”,按照资本多数决的原则,一般做出的决策都是符合国家股和企业股的利益,而很少会顾及到机构投资者等流通股股东。

“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对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有着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影响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目的是通过自己的表决权,维护自己的利益,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得机构投资者缺少了维护自己利益的砝码,机构投资者很难在与国有股和企业股对公司决策的表决中赢得胜利,因此多数机构投资者会对“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望而止步;二是影响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更大的机构发言权会减少当前所存在的各种短视行为,可以增加信息流动,使股东不再将短期收益作为判断长期价值的标准,监督能力的提高也会使机构更愿意进行长期投资。

然而“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使
得机构投资者的发言权很小,监督的作用基本没法发挥,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治理,产生了很多困扰公司的管理问题。

因此,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并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决策、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管理层也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如股权分置改革,对于有效实现国有股减持,提高上市公司股权的流动性,促进股东大会作用的发挥必将起到积极作用,而在投票过程中分类表决制的实施,也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到上市公司的治理中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我相信随着我过股权制度的不断改革以及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
“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的现象将逐步得到缓解,机构投资者参与到上市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都将会得到提高。

机构投资者将在上市公司的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途径和方法
一般来说,机构投资者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

首先,间接干预,又可称为外界干预,是指机构投
资者作为公司的重要投资人向公司管理层提供决策建议、对公司重大决策表明意见并对公司董事会施加影响等行为;其次,直接干预。

又可称为行为干预,是指机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主要投资人通过改组董事会,直接介入公司的重大决策、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

而在潜在危机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机构投资者可能联合其他大股东,更换管理层或寻找适合的买家甚而进行破产清算以释放变现的风险。

因此,结合我国的上市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要想更好地促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更好地改善“一股独大”的现状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1 促进股权多元化和提高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
国有股权可通过多种形式逐步退出处于非国家经济命脉行业的上市公司,逐步减少国有股比例,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培育多元化主体,具有适当集中度和相对控股股东,相对于高度集中或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会更有利于公司治理机制作用发挥,故此我国应进一步促进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上升,将投资公司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转变为实际的行动,使其成为积极股东,最终从根本上扭转“一股独大”的局面。

2 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需要靠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的促进和推动。

必须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创造宽松的外部
环境,国外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历程已经显示了这种必要性。

现在各国政府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在法律政策制定时有了相应的考虑。

我国也应在研究本国实际情况的前提下,鼓励机构投资者在建立资产组合时,从注重长期效益出发,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或通过立法使机构投资者直接面对所持股份公司,把所有的机构投资者至于统一的要求下,要求机构股东真正行使投票权。

3
完善机构投资者自身的治理结构,提升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
机构投资者作为基金资产的受托人,管理的是他人的财产而不是自身的财产,基金与受托人之间的这种信托关系的存在使得机构投资者自身的治理状况对其投资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

如果机构投资者自身治理状况较差,其管理人员必然因为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不能够进行积极和理性的投资,因此机构投资者自身治理结构的完善是促进其进行长期积极投资的重要条件。

通过系统具体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解决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使其经营活动自觉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降低代理成本,实现经理利益与股东利益的一致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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