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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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地大京发…2009‟21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二○○九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通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 2009年3月13日印
(共印20份)—2—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适应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凡我校入学满一年的本科生,每年都要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具体办法如下:
一、素质测评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素质测评工作的开展要着眼于素质教育,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
(二)素质测评工作的目的在于全面、科学、准确地考核评价学生。
(三)素质测评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静态测评与动态考查相结合;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自我测评、集体测评和任课老师及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二、素质测评结果的适用范围
(一)评定优秀学生。
(二)评定有关奖学金。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毕业鉴定与就业推荐。
三、素质测评内容及权重
(一)德育素质。
(二)智育素质。
(三)身心素质。
(四)发展素质。
具体指标详见表1:
—3—
表1
项目单项分权重评分项目
内容
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备注
德育素质(20分,占20%) 社会责任
集体观念
公益精神
公共道德
法纪观念
劳动观念
卫生习惯
20-18 18-16 16-14 14-12 12-0
“-”表示
得分必须大
于或等于某
等级项下最
低分值才能
达到该等
级,如“20
-18”表示
得分大于或
等于18分
为优。
智育素质(60分,占60%)学习态度
学习成绩
10-9
50-45
9-8
45-40
8-7
40-35
7-6
35-30
6-0
30-0
身心素质(10分,占10%)身体素质
心理素质
10-9 9-8 8-7 7-6 6-0
发展素质(10分,占10%)创新能力
实践能力
文艺素质
组织能力
见表7
合计
(一学年100分)
四、素质测评评分程序及评分细则
(一)评分程序
单项评分——→素质评分——→毕业素质评分
1、单项评分:根据每个同学一年来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分别就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心素质、发展素质四个方面逐项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分。
2、素质评分:单项素质评分之和(或差)即为该同学学年素质测评分。
3、毕业素质评分:将大学期间每学年素质评分累加后的平均分。
(二)评分细则
—4—
1、德育素质评分(20分)
每位同学的德育素质起点分从12分算起,加分最高以20分为限,减分最低以0分为限。按照评分标准(详见表2),本学年的加减项折算分与起点分之和即为该同学本学年的德育素质得分。本学年德育素质测评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各种评优评奖。
表2
类别加分项目加减分标准
加分
1、社会责任感、公共道德与公益精神的积极表现
(1)拥护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
场正确,自觉抵制国内外反动势力和邪教组织渗透活
动。
(2)关注改革、关注社会、关注“三农”,自愿
组织或参与科教、文艺、法律服务进社区、企业、农
村或自愿深入农村、社区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者。
(3)组织或参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或积极
参与创建环保节约型社会(校园)、和谐社会(校
园)活动者。
(4)义务献血、义务支教或到敬老院、儿童福利
院、社区等志愿献爱心者。
(5)依据政策或法律,响应国家或有关部门要
求,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者。
(6)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者。
2、集体观念、劳动观念与卫生习惯的积极表现
(1)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等集体活动的。
(2)宿舍卫生连续一学期被评为良好者,一学年
保持良好者加倍;优秀者在此基础上加倍。
(3)积极参与教室、图书馆等校内外公共场所义
务劳动者。
3、法纪观念的积极表现
(1)主动报告、劝说、制止、揭发校园喧闹、破
+2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0.5分
—5—
坏或盗窃公私财物、扰乱校园秩序等阻止违法违纪活动者,对阻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或扩大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应酌情增分。
(2)在日常学习生活或重大事件活动中遵纪守法,且本学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备注:1-3项所列有关情形,对花费时间长且复杂的项目,参加者可增加0.5分,主要组织者可增加1分,但每项加分均不得超过2分。)
4、因各种荣誉奖励加分情况
(1)受到院系正式通报表扬者,加0.5分,每增加一个行政级别的表扬增加1分。
(2)被评为军训优秀学员者。
(3)被评为院系先进学生个人、集体或其它荣誉称号者,加0.5分,每增一个行政级别增加1分。+0.5分+1分
减分
1、社会责任感、公共道德与公益精神的消极表现
(1)破坏宿舍、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秩序,影
响其它同学正常生活不听劝阻者。
(2)缺乏基本公益素质,影响恶劣者。
2、集体观念、劳动观念与卫生习惯的消极表现
(1)无故缺席主题班会者。
(2)无故缺席主题班级团日活动者。
(3)经常不参加班集体其它活动者。
(4)每学期宿舍卫生连续三次被评为差者。
(5)不参加班级、宿舍等集体分配的劳动任务,
引起集体不满者。
(6)不服从安排,拒绝参加学校(校、院系)组
织的形势政策报告会、安全教育报告会、重大活动动
员会等集体活动者;造成不良影响者,增倍减分。
3、法纪观念的消极表现
(1)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处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受留校察看者
-1分
-1分
-0.5分/次
-0.5分/次
-1分
-1分
-1分
-1分/次
-5分/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