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工程脚手架与支架模版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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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脚手架与支架模板
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规范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搭设、验收、使用、维护、拆除等工作,防止支架坍塌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1号令)、《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10】200号)等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订。
1.3 本规定所称施工脚手架是指施工现场为工人操作并解决垂直和水平运输、施工人员上下、高空安装构件而搭设的各种支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是指为完成永久构件采用支架搭建用于承受荷载的临时支
撑体系。高大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是指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 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涉及临空作业、高处危险作业,作业平台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双保险(安全带、安全绳),且安全带和安全绳必须系在不同的可靠安全部位。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穿防滑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上架作业。
1.5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架子工)必须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现场交底培训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对搭设支架、登高作业人员登记造册管理。
1.6 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高度近视、美尼尔氏症、癫痫病、精神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
1.7 本规定与国家标准、行业规程、规范等矛盾处或未明确的部分,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规程、规范为准。
2 方案设计与编制
2.1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编制各类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和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明确使用部位、功能要求、承重荷载等。
2.2高度大于24m的非承重脚手架(高脚手架),以及所有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前必须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并经监理(或业主)单位批准。
2.3 高度小于24m的脚手架应编制搭设方案(主要内容应有支架施工图及材料、作业指导书、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作为脚手架搭设的标准。
2.4 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应实测脚手架使用范围的地形平面图及纵横剖面图,作为脚手架设计的基础资料。
2.5 编制方案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地基要求应根据施工荷载经设计确定,地基遇不良地质(松软土、回填土等)时,应提出处治、压实、硬化、防排水等措施。脚手架地基承载力一般不得小于2.7kPa。
(二)立柱底部应设计满足强度和刚度的垫板要求,除专项设计外,应满足以下规定:
1)脚手架高度小于24米,地基土质良好时立杆基础采用钢板底座(150×150×8mm);地基土质稍差时采用钢板底座加木垫板(200×2L ×50mm) 或直接采用3倍钢板底座面积的120mm厚砼垫块(260×260 ×120mm);
2)脚手架高度大于24米,立杆基础:有底座时采用100mm厚级配碎石加砼垫块400×400×120mm;无底座时在砼垫块上纵向仰铺通长12#以上槽钢;
3)承重支架的地基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要求实施,并经验收合格。一般采用不少于20cm厚级配碎石加15cm厚C20砼;其立杆底部应有统长的槽钢或厚度不小于5cm的统长木板,上设有100×100mm钢板作垫衬。
(三)用于桥涵工程、路基边坡防护等脚手架,至少应设计为双排
脚手架。
(四)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墩、台、边坡牢固拉接,底脚有可靠的锚固措施,有人员上、下通道,安全护栏或安全防护网,挡脚板、脚手板搭设方案及固定措施。
(五)对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六)在有可能发生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的部位,应设计防撞设施。
2.6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结构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脚手架、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
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3 论证与审批
3.1脚手架与支架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编制、审批必须符合《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高大支架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照办法中所规定的采用专家论证程序。
3.2搭设方案或专项技术方案经监理审查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须变更时,须重作设计并报监理审查后方可实施;若该方案为专家论证通过后仍需变更的,必须重新召开专家论证会。
4 材料管理规定
4.1脚手架可采用钢管扣件连接、门式架、承插钢管、其它型钢搭设,不得使用竹子、圆木等其他材料作为支撑体系搭设脚手架。
4.2 脚手架所使用的钢管、扣件、门式架及型钢等材料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4.3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