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概论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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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植物检疫概论

第一章 植物检疫概论

务,指导协助出口地区、部门建立符合植物检疫要
求的生产基地,千方百计让国内名优农产品走向国 际市场。中国还履行和承担国际植物检疫协议、条 约的义务,通过执行贸易合同、科技合作协议的植 物检疫条款,既保护了经济的发展,更提高了中国
外贸的信誉。
植物检疫的效益
经济效益: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特别是当经 济效益发生重大变化时,就会产生重大的社 会效益。
植物检疫:全局与长远利益;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 益于一体。 病虫防治:当前、当地、经营者、生产者自身的经济效益。 (2)管理对象不同 植物检疫: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以及他们的载体;与植物检疫
有关的人。
病虫防治:当时、当地发生的植物主要病虫、杂草、鼠害等有 害生物及他们的载体。
(3)管理手段不同 植物检疫:行政、法制、技术的综合管理,特别 强调法制管理,具有法制性。 病虫防治:技术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不具强制性。 (4)管理的主体不同 植物检疫:法定的植物检疫机构和植物检疫人员 病虫防治: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指导,业主 自行实施防治
2.检疫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统内部的业务合作
3.毗邻地区之间的协作联防
第一章
绪论
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 植物检疫与植物检疫学 植物检疫的重要性 植物检疫的特点 我国主要贸易国的植物检疫 我国植物检疫的历史与发展 动植物检疫的发展趋势
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
植物检疫的对象与一般防治的对象不同
两者所采取处理的要求不同
植物检疫的研究内容与工作方法不同
主要区别
(1)价值取向不同
主要措施: 1、对进口水果的限制
2、口岸对进出境旅客的植物检疫
3、外来害虫的监测和扑灭

《植物检疫基础知识》课件

《植物检疫基础知识》课件

02
植物检疫的法规与标 准
国际植物检疫法规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
该公约是植物检疫领域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旨在协调各国植物检疫措施,促进 全球植物保护合作。
世界贸易组织(WTO)
WTO框架下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要求各成员采取 适当的植物检疫措施,确保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
农民报告异常情况的方式。
控制措施
在发现疫情后,当地政府和农业部 门采取了紧急措施,包括封锁疫区 、销毁感染植物和相关产品、对农 民进行宣传教育等。
效果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控制,该地区的疫 情得到了有效控制,未再出现新的 感染源。
某农产品出口受阻的植物检疫原因分析
受阻情况
某农产品在出口时被进口国检出 有害生物,导致出口受阻。
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平衡
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蔓延会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导致农 作物减产、品质下降甚至绝收。植物检疫的实施可以有效降 低病虫害的发生率,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植物检疫还可以保护生态平衡。一些外来植物病虫害的入侵 可能会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 。通过植物检疫,可以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维护生态平衡 。
气候变化、环境恶化等全球性 问题对植物检疫工作提出了新 的挑战,需要加强应对能力。
跨国植物疫情的传播和扩散风 险增加,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共同应对疫情挑战。
我国植物检疫的发展方向与策略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植物检疫执 法力度,提高植物检疫工作的法制化 水平。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 经验,提高我国植物检疫工作的国际 竞争力。
分子生物学检测
隔离种植观察
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如PCR技术等,检测 植物病原菌或害虫的基因组DNA。

植物检疫学(x)

植物检疫学(x)
植物检疫学还承担着促进植物和植物产品的 合理流通的任务。由于植物和植物产品在国 际贸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因此保障其安 全、快速、高效的流通对于促进国际贸易的 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植物检疫机构通过制定 科学、合理的检验和监管标准,确保植物和 植物产品的质量安全,降低流通成本,提高 流通效率。
为了保障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合理流通,植物 检疫机构还需要与相关机构和企业建立合作 关系,共同推动植物检疫工作的开展。例如 ,与农业部门、海关、航空公司等建立合作 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快速响应等目标,提
总结词
在植物和植物产品生产地进行的检疫,目的是防止植物病虫 害的传播。
详细描述
产地检疫通常在植物生长期间进行,由专业检疫人员对种植 地、农田、果园等进行实地调查,检查是否有病虫害发生。 一旦发现病虫害,会采取紧急措施,如销毁受感染的植物和 植物产品,以防止病虫害扩散。
调运检疫
总结词
详细描述
对植物和植物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进行的检疫, 目的是防止植物病虫害的远距离传播。
总结词
利用实验室设备和技术对植物和植物产品进行的深入检测,目的是发现隐藏的病虫害和 有害生物。
详细描述
实验室检测是植物检疫学中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实验室检测,可以对植物和植物产品 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检测,发现隐藏的病虫害和有害生物。实验室检测的方法包括显微镜 检查、分子生物学检测、血清学检测等。如果发现病虫害或有害生物,会采取相应的处
技术和方法。
输入 技术标创题新与
应用
未来植物检疫学的发展将更加依赖于技术创新。例如,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病虫害进行监测和预警, 提高检疫效率。
加强国际合 作
提高公众意 识
各国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植物检疫工作提供法 律保障。同时,应加大对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行为的处

植物检疫学复习重点

植物检疫学复习重点

1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一防治对象不同1植物检疫:针对国家指定危险性特别大的、可随种子苗木和认为调运而传播的一些病虫、病原或害草2:植物保护:针对任何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任何生命的机体。

二、处理要求不同1检疫处理的效果要求彻底杀灭有害生物,或辐射处理后达到至少不育状态,不计成本,不留后患2、植物保护的防治效果往往只要求将有害生物的危害程度控制在经济允许的阀值或防治标准以下,还有考虑生态效益和环境保护。

往往要求不彻底杀灭。

三、研究内容和工作方法不同1、植物检疫重点是及时掌握国内外危险性有害生物的分布、发生、危害情况等情况,对有危险性的有害生物做风险分析,做出检疫决策。

以法规为依据,依靠各部门紧密合作来防止有害生物传入或者传出。

2植物保护针对本区域内发生的各种重要病虫鼠害,包括他们发生流行与防治。

制定某地区某一作物上特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计划植物检疫的重要性1引种与检疫:防止引种时引进有害生物并造成严重危害,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主权与检疫:植物检疫是国家一项重要主权,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

他的特殊功绩在于每年给国家挡住了大量有害生物的入侵3外贸发展与检疫:植物检疫在对外贸易和发展创汇农业方面起着特殊作用,既保护了经济的发展,更提高了我国对外贸易的信誉4植物检疫的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ISPM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SPS 和ISPM 内容有何异同《sps协议》的主要内容:《sps协议》是对出口国有权进入他国市场和进口国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安全,两个方面的权利的平衡。

《sps协议》要求缔约国所采取的建议措施应以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为基础,要求缔约国尽可能参加如IPPC等相关的国际组织。

《sps协议》要求缔约国坚持非歧视原则,即出口缔约国已经表明其所采取的措施已达到检疫保护水平,进口国应等同接受这些措施《sps协议》要求各缔约国采取的检疫措施应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之上。

植物检疫知识

植物检疫知识

3、 忽视检疫导致农业灾害的事例 (1)马铃薯晚疫病:1830年,欧洲人从美洲调运马铃薯 时传入晚疫病,到1845年,此病大流行,由于缺乏防治经验, 结果造成毁灭性灾害,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爱尔兰饥荒,当 时仅800万人口的爱尔兰岛,死于饥荒者达20万人,外出逃 荒者达164万 。
(2)马铃薯甲虫:是世界上著名的毁灭性检疫害虫.
(2)农业植物疫情 是指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补充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境外新传入或境内 新发现的潜在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
谢 谢 大 家
Hale Waihona Puke (2)美国白蛾: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未经严格检疫, 不慎将“美国白蛾”随某厂货运包装箱从韩国经丹东后传入 陕西省武功县等地。此害虫一旦入侵发生,其危害极大,它 对所有树林及木制品都可取食,繁殖快,繁殖周期短,很难 达到根除。此事轰动了全国,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决 定从上到下进行防治工作,曾对每一个主要交通路口封锁设 卡,凡过往车辆必须消毒处理,否则不得通行。最终耗资巨 额,总算控制住其传播和为害。
原发现于北美落基山脉,1859年马铃薯甲虫在美国内布拉 斯加州开始危害马铃薯后,逐步开始在北美扩散蔓延,成 为北美马铃薯作物重要的和最具有毁灭性的害虫.1916年 传入法国,并且大面积发生,根除无效,后来蔓延至除英国 外的整个欧洲,1949年传入原苏联,蔓延到俄罗斯、乌克 兰、哈萨克斯坦等地区。 在新疆疫区,因马铃薯甲虫危害造成马铃薯产量一般 损失为30—50%,严重者可达90%以上,或绝产。全世界 因马铃薯甲虫危害每年损失达数亿美元。
农业植物检疫知识
植物检疫知识 一、植物检疫知识
1、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 手段,对生产和流通中的某些感染特定病、虫、杂草等有害生 物的植物和植物产品采取禁止和限制措施,以防止这些病虫杂 草和其它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国家农、林业生产安全的 各种措施的总称。国际间的检疫叫“对外植物检疫”,简称 “外检”,国内地区间的检疫叫“国内植物检疫”,简称“内 检”。国内植物检疫又分调运植物检疫、产地植物检疫、国外 引种审批。 外检—把门、农业植检—看院、林业植检—看林带。

植物检疫学原理概要

植物检疫学原理概要

第一章概论第一节植物检疫的概念、内容和意义一、植物检疫的起源及概念在英语、法语、俄语、等欧洲语言中,“检疫”一词均来源于拉丁语“quarantum”,原义为“四十天”。

14世纪时威尼斯规定外国船舶进港前必须在附近隔离岛停泊40天,使肺鼠疫等传染病患者度过潜伏期,表现症状,经检查无病者方可登陆。

植物检疫起源于传染病学与医学,后来逐渐用于预防动物传染病和植物保护。

植物检疫(plant quarantine)简称“植检”,又称为法规防治(regulatory plant protection),它是植物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

其狭义解释仅指为“防止危险性病、虫、草等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而进行的隔离检查与处理”。

但现在人们普遍认为植物检疫应包括生物学(包括技术)和法学两方面的含义,即“人们运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和技术,应用科学的方法对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危险性病、虫、草等有害生物进行检疫检验和监督处理,而这些措施是依靠国家制定的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来保障实施的”。

总之,植物检疫是一项特殊形式的植物保护措施,是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技术保障和信息等诸多方面的综合管理体系。

植物检疫学:是一门为保护植物健康,阻止危险性病、虫、草等有害生物随植物或其它物品调运而传播,对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提出检疫决策,制定与执行检疫法律法规的科学;是一门与生物学、法学和贸易学有密切关系的综合性学科。

它除了涉及到生命科学(如昆虫学、植物学、动物学、生态学等等)、气象学、地学、化学、信息学等自然科学外,还涉及到社会学、法学、经济学、贸易学等。

国际间的植物检疫,即“出入境植物检疫或称对外植物检疫”,简称“外检”,目前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前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国内地区间的植物检疫叫“国内植物检疫”,简称“内检”;内检包括农业植物检疫和森林植物检疫,分别由农业部和林业部负责。

二、植物检疫的特征1、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的综合利用首先,要利用立法手段来制止危险性的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实施强制性的检验制度,如进、出境检疫都是依靠法律来强制性检查的,这属于国家行为;其次,就是行政管理措施,如通过审批、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等来达到检疫的目的;第三是技术手段(体系),自然界的病虫害很多,而作为检疫性的有害生物只是少数,因此就必须用技术的手段、仪器设备来取样、检验、鉴定它,用技术方法来监测和处理(控制)它。

《植物检疫基础知识》课件

《植物检疫基础知识》课件

植物检疫的范围和对象
范围
植物和植物产品,包括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
对象
具有危险性的病、虫、杂草等。
PART 02
植物检疫法规和标准
植物检疫法规体系
法规体系构成
植物检疫法规体系由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 规等多个层次构成,各层次之间 相互协调、补充,形成了全面、
系统的法规体系。
法规制定与修订
PART 05
植物检疫发展与展望
国际植物检疫发展趋势
全球植物检疫法规不断完善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各国对植物检疫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 WTO)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等推动全球植物检疫法规的完善和统一。
信息化技术广泛应用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植物检疫提供了新的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植物检疫中的 应用,提高了检疫效率和准确性。
实验室检测
采集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确 定是否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
采取措施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 的措施,如熏蒸、消毒、销毁 等。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松 材线虫,采取紧急措施,对感染区域 进行隔离,销毁感染植株,并对周边 区域进行监测。
案例二
某地区进口一批花卉,在入境时发现 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菊花矮化病 毒,对花卉进行熏蒸处理后销毁,并 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
遥感技术应用
利用遥感技术进行大面积 的病虫害监测和预警,提 高检疫效率和准确性。
PART 04
植物检疫实践与应用
植物检疫工作流程
现场调查
对植物和植物产品进行实地检 查,了解是否有检疫性有害生 物的存在。
风险评估
根据检测结果和实地调查情况 ,评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 。

植物检疫学重点内容

植物检疫学重点内容

《植物检疫学》内容第一章概论四、植物检疫的性质和特点1、性质①通过立法手段制止危险性的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它不同于一般的技术防治措施,需要有国家授权的植物检疫机关执行,是高水平,标准的技术行政。

②是特殊的预防手段。

御疫病于国门之外”,带有强制性。

③需多部门,地区以至全社会的配合支持,否则难以取的检疫效果。

2、特点植物检疫的特点概括为:预防与铲除相结合,法规与技术相结合;国际与国内相结合,全局与局部相统一。

集法规、行政和技术于一体的一门综合管理的科学。

第二章植物检疫的体系和法规一、植物检疫体系机构和职能1. 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和机构(1)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目前由口岸检疫、国内农业检疫及林业检疫三部分组成。

国家有关植物检疫法规的立法和管理由农业部负责。

口岸的进出境植物检疫现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管理;国内的植物检疫则由农业部和林业部总局分别负责,国内县级以上各级检疫机构受同级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管理体制。

农业部主管全国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2)植物检疫技术依托单位:包括植物检疫的科研单位、培训基地和学术团体、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的动植物检疫实验所、农业部植物检疫机构所属的国家植物检疫隔离场、全国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中心、国家林业局所属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管理办公室,以及农业院校的有关机构。

植物检疫人员培训基地有天津和浙江两处的植物检疫培训中心。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和中国植物病理学会下设有植物检疫专业委员会。

2. 植物检疫机构的职能(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口岸检疫):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作为具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口岸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制定与贸易伙伴的国际双边或多边协定中的有关检疫条款;处理贸易中出现的检疫问题;收集世界各国疫情,提出应对措施;办理检疫特许审批;负责制定与实施口岸检疫科研计划等。

(2)农业检疫(农业部)和林业检疫(林农业部):农业部所属植物检疫机构和国家林业局所属森林检疫机构作为具体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国内植物检疫工作;起草植物检疫法规;制定并发布植物限定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检植物、植物产品名单;负责国外引种审批;扩展国内疫情普查,汇编全国植物检疫资料,推广检疫工作经验组织检疫科研,培训检疫技术人员。

植物检疫学重点内容

植物检疫学重点内容

《植物检疫学》内容第一章概论四、植物检疫的性质和特点1、性质①通过立法手段制止危险性的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它不同于一般的技术防治措施,需要有国家授权的植物检疫机关执行,是高水平,标准的技术行政。

②是特殊的预防手段。

“御疫病于国门之外”,带有强制性。

③需多部门,地区以至全社会的配合支持,否则难以取的检疫效果。

2、特点植物检疫的特点概括为:预防与铲除相结合,法规与技术相结合;国际与国内相结合,全局与局部相统一。

集法规、行政和技术于一体的一门综合管理的科学。

第二章植物检疫的体系和法规一、植物检疫体系机构和职能1.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和机构(1)植物检疫主管部门: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目前由口岸检疫、国内农业检疫及林业检疫三部分组成。

国家有关植物检疫法规的立法和管理由农业部负责。

口岸的进出境植物检疫现由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管理;国内的植物检疫则由农业部和林业部总局分别负责,国内县级以上各级检疫机构受同级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管理体制。

农业部主管全国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2)植物检疫技术依托单位:包括植物检疫的科研单位、培训基地和学术团体、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的动植物检疫实验所、农业部植物检疫机构所属的国家植物检疫隔离场、全国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中心、国家林业局所属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管理办公室,以及农业院校的有关机构。

植物检疫人员培训基地有天津和浙江两处的植物检疫培训中心。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和中国植物病理学会下设有植物检疫专业委员会。

2.植物检疫机构的职能(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口岸检疫):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作为具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口岸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制定与贸易伙伴的国际双边或多边协定中的有关检疫条款;处理贸易中出现的检疫问题;收集世界各国疫情,提出应对措施;办理检疫特许审批;负责制定与实施口岸检疫科研计划等。

(2)农业检疫(农业部)和林业检疫(林农业部):农业部所属植物检疫机构和国家林业局所属森林检疫机构作为具体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国内植物检疫工作;起草植物检疫法规;制定并发布植物限定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检植物、植物产品名单;负责国外引种审批;扩展国内疫情普查,汇编全国植物检疫资料,推广检疫工作经验组织检疫科研,培训检疫技术人员。

森 林 植 物 检 疫 概 论

森 林 植 物 检 疫 概 论

第一章 林业植物检疫发展简况
第一节 植物检疫的由来
14世纪意大利威尼斯规定, 外国船只抵达口岸后,必 须离岸停泊40天,经40天 观察检查证明船上人员无 当时流行的传染病后,才 允许登陆上岸。 卫生检疫 国际间建立了10个 包括一定生物地理 区域的地区性植物 保护组织,以加强 成员国之间的合作, 保护各成员国的农 业生产安全和经济 利益。 1660年法国鲁昂地区 提出的铲除小蘖并禁 止传入,以防治小麦 杆锈病的法令。 农业植物检疫 1951年,联 合国粮农组 织(FAO) 第六届大会 上通过了一 个“国际植 物保护公约” (IPPC)。 1887年,有关 国家签订了世 界上第一个植 物检疫国际公 约即“防治葡 萄根瘤蚜国际 公约”。 开 始了国际间的 植物检疫合作 19世纪中后期 和20世纪初期, 马铃薯晚疫病、 葡萄根瘤蚜等 灾难性植物病 虫害猖獗流行, 许多国家先后 颁布了本国植 物检疫法令, 开、检疫:检疫是指防止限制性有害生物在国内蔓延和国际间 传播而采取的官方措施。包括(1)接触者的检疫 (2)疫区 检疫 ;(3)国际卫生检疫 。 2、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是为了防止人为地传播植物危险性 有害生物,保护本国、本地区农业(广义的)生产和农业生 态系统安全,服务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商品的流通,由法定的 专门机构,根据有关法规,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在国内和 国际间流通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它应检物品,在流通前、 流通中、流通后采取一系列旨在预防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和 定殖的措施所构成的包括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 技术管理的综合管理体系。
林业 植 物 检 疫 概 论
省森防检疫总站 2010年8月20日

• • • • • • •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植物检疫学1.

植物检疫学1.

植物检疫学(总论与植物检疫性病害内容)复习大纲1.举例阐述植物检疫的重要性,了解福建省发生的检疫性病害的主要种类经济重要性:目前我国松材线虫的发生面积130多万亩,累计病死林木3500万株,据统计,全国因松材线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达25亿元,间接损失250亿元。

生态重要性:大米草疯长,不但侵占沿海滩涂植物的生长空间,致使大片红树林消亡,而且导致贝类、蟹类、藻类、鱼类等多种生物窒息死亡,并与海带、紫菜等争夺营养,水产品养殖受到毁灭性打击。

大米草还影响了海水的交换能力,导致水质下降并诱发赤潮,堵塞航道,影响各类船只出港。

社会重要性:在宁德沿海地区海滩近870公里长,原本拥有优良的近海生物栖息环境,可是,目前有3/4的滩涂被大米草侵占,水产品和其它植物因此无法立足,人们的生活受到威胁。

仅宁德地区,农民每年减收达数亿元之巨、爱尔兰大饥荒。

我省主要检疫性病害:水葫芦,大米草、松材线虫、五爪金龙、蟛蜞菊、空心莲子草、马缨丹、福寿螺、甘薯瘟病、甘薯茎线虫、桑黄化萎缩病、龙眼贵帚病、桑青枯病、桑蟥、甘蔗斐济病、香蕉花叶心腐病、谷象、香蕉枯萎病、巴西豆象、苜蓿花叶病、马铃薯块茎蛾2.了解世界各国植物检疫的基本类型,国际植物检疫发展的趋势及经验环境优越型: 这些国家具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农业生产发达、经济实力强,国内有害生物控制措施得力,对进境植物检疫要求极高。

这些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

发达国家大陆型:地理位置毗邻的经济发达国家。

较长的边界线,疫情比较清楚,因此这些国家间相互的检疫措施较松,对来自其他地区的动、植物及其他农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十分严格,如美国、加拿大等。

经济共同体型: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

成员国通过欧盟检疫法规本国化执行统一的检疫政策,形成完备的法规体系,但同时其植物检疫做法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动植物检疫概论

动植物检疫概论
(2)动物接种试验:取病猪抗凝血、脾、淋巴结等作成1:10组织悬液,加抗生素处理后接种猪瘟免疫猪和易感猪,每头10毫升,如均在5天后发病,则为非洲猪瘟,仅易感猪发病则为猪瘟。
(3)其它诊断方法:病毒分离鉴定、免疫荧光技术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
非洲马瘟
非洲马瘟是由非洲马瘟病毒引起的马属动物的一种急性或亚急性传染病。以发热、皮下结缔组织与肺水肿以及内脏出血为特征。
心型:又称水肿型,病程较慢,体温39~41℃,眼上窝、眼皮、面部、颈部、肩部、胸腹下及四肢水肿,多因缺氧和心脏病变于1周内死亡。
肺心型:较常见,呈现肺型与心型症状,常因肺水肿和心脏衰竭导致1周内死亡。
发热型:又称亚临床型,症状轻微,仅见体温升高(40~40.5℃),精神沉郁。
神经型:一般很少见到。
病理变化:皮下和肌肉间组织胶样浸润,并以眶上窝,眼和喉尤为显著。胃底粘膜卡他性肿胀一直延伸到小肠前部。咽,气管,支气管充满黄色浆液和泡沫,水肿。心内膜和心包膜有出血点和出血淤斑,心肌变性。淋巴结急性肿大,肝和胃充血。肺型病变为肺水肿;胸膜下、肺间质和胸淋巴结水肿,心包点状淤血,胸腔积水。心型病变为皮下和肌间组织胶胨样水肿(常见于眼上窝、眼睑、颈部、肩部);心包积液,心肌发炎,心内外膜点状淤血;胃炎性出血。
禽病: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
兔病: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粘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水生动物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病、鲤春病毒血症、对虾杆状病毒病。
蜜蜂病: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蜜蜂孢子虫病、蜜蜂螨病、大蜂螨病、白垩病。
(一)病原:目前已知口蹄疫病毒在全世界有七个主型A、O、C、南非1、南非2、南非3和亚洲1型。

简述植物检疫的概念

简述植物检疫的概念

简述植物检疫的概念植物检疫,这可真是个超级重要的事儿啊!你知道吗,它就像是植物世界的健康卫士!植物检疫就是为了防止那些有害的生物啊,比如害虫、病菌、杂草等等,随着植物的流动而传播开来,从而保护我们的农业、林业还有生态环境呢!想想看啊,如果没有植物检疫,那些可怕的病虫害岂不是会像洪水猛兽一样到处肆虐?我们的庄稼可能会被大面积破坏,森林可能会变得病怏怏的,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这就好比我们的身体,如果没有免疫系统来抵御病菌的入侵,那我们不就会经常生病,甚至危及生命吗?植物检疫不就是在给植物建立一个强大的免疫系统嘛!它的作用可太大啦!通过严格的检查和监管,把那些可能带来危害的家伙们挡在门外。

这就像是在边境设立了一道坚固的防线,只有健康的、安全的植物才能通过。

而且啊,植物检疫还不只是在边境上发挥作用呢,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它的身影。

从种子的培育、苗木的运输,到农产品的贸易,它都在默默地守护着。

比如说,我们从外地引进一些新的植物品种,如果没有经过检疫,谁知道它们身上会不会带着什么可怕的病虫害呢?一旦这些病虫害在我们这里扎根,那可就麻烦大了!再比如,我们出口农产品的时候,如果不符合其他国家的检疫标准,那我们的产品就没办法进入他们的市场,这对我们的农业经济可是很大的损失啊!植物检疫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哦,它需要专业的人员,先进的技术,还有严格的制度。

这些专业人员就像是植物的医生,他们用各种方法来检测和识别那些有害生物,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处理。

他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威胁。

这难道不厉害吗?我们每个人也都应该意识到植物检疫的重要性啊!不要觉得这和自己没关系,其实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可能会影响到植物检疫的效果呢。

比如,我们不要随便从外地带一些不明来源的植物回来,也不要随意丢弃可能带有病虫害的植物。

这就好像我们要保持个人卫生一样,只有大家都重视起来,我们才能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植物世界。

总之,植物检疫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我们的生态环境,关系到我们的农业发展,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普通植物病理学-第三节植物检疫

普通植物病理学-第三节植物检疫

4. 国外引种检疫 引 进种子、苗木或其它 繁殖材料,事先需经 审批同意,检疫机构 提出具体检疫要求, 限制引进数量,引进 后除施行常规检疫外, 尚必须在特定的隔离 苗圃中试种。
第三节植物检疫
5.旅客携带物、邮寄和托 运物检疫 国际旅客进境
时携带的植物和植物产 品需按规定进行检疫。 国际和国内通过邮政、 民航、铁路和交通运输
品不带有规定的有害
生物,其生产、检疫
检验和除害处理状况 符合进境条件。此外,
土壤可传带多种危险 还常限制进境时间、
性病原物,也被禁止 地点,进境植物种类
进境。
及数量等。
第三节植物检疫
3. 产地检疫 种子、 无性繁殖材料在其原 产地,农产品在其产 地或加工地实施检疫 和处理。这是国际和 国内检疫中最重要和 最有效的—项措施。
6.紧急防治 对新侵 入和定植的病原物与 其它有害生物,必须 利用一切有效的防治 手段,尽快扑灭。
部门邮寄、托运的种子、
பைடு நூலகம்
苗木等植物繁殖材料以
及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
物产品等需按规定进行
检疫。
3 当危险性病、虫、杂草传入新区时,采取 紧急措施,就地消灭。
二、植物检疫的对象
1 必须是局部地区发生的; 2 必须是由人为远距离传播的; 3 危险性的。
三、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
1。禁止进境
2。限制进境
针对危险性极大的有 要求出具检疫证书,说
害生物严格禁止可传 明进境植物和植物产
带该有害生物的活植 物、种子、无性繁殖 材料和植物产品进境。
第三节植物检疫
植物检疫(plant quarantine)又称 为法规防治,其目的是利用立法和行 政措施防止或延缓有害生物的人为传 播。植物检疫的基本属性是其强制性 和预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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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概论重点植物检疫定义: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随植物及植物产品的人为调运传播,由政府部门依法采取的治理措施。

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粮农组织将植物检疫定义为“旨在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或扩散或确保其官方控制的一切活动”(All activities designed to prevent the introduction and or spread of quarantine pests or to ensure official control )植物检疫学:是一门为保护植物健康,阻止某些植物有害生物人为调运传播,而对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提出检疫决策,制定与执行检疫法规的科学。

1、植物:指栽培、野生植物及其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等;2、植物产品:指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有害生物的产品,3、有害生物(Pest):是泛指危害或可能危害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任何有生命的有机体.根据“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2001年颁布的术语,分为:4、非限定的有害生物(Non-Regulated Pest,NRP):已经广泛发生或分布普遍的有害生物。

5、限定的有害生物(Regulated Pest,RP)):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未发生或虽然有发生但、且正在进行官方防治的、有潜在经济重要性的有害生物。

6、“检疫性有害生物(Quarantine Pest,QP)是指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虽然存在,但分布未广且正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

7、“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egulated non-Quarantine Pest,RNQP)”是指在进口国虽有广泛分布,但存在于进境的植物材料上,并将对其原有用途会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有害生物3.植物检疫的目的和任务什么?一、植物检疫的目的1.防止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和扩散.2.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人体健康以及生态环境.3.促进国际国内经济贸易发展.二、植物检疫的主要任务1.禁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人为传入或传出国境;2.国内局部地区发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封锁在一定的范围内;3.检疫性有害生物一旦进入新区,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彻底铲除。

试述植物检疫的属性1、战略性:1986年,美国加州传入地中海实蝇, 1996年,美国传入小麦印度矮腥黑穗病菌2、法制性3、预防性:4、广泛性:涉及到国际、国内的种苗生产者、经营者、运输者、检疫者等。

以及不同的学科领域.5、科学性:要求①快速准确、简单易行的检验方法;②经济有效的处理措施;③封锁和安全扑灭措施6、技术性植物检疫的意义一、植物重要性二、有害生物分布的区域性三、植物病虫杂草的传播方式四、传入新区的后果五、传入新区造成危害的实例六、每年杜绝大量有害生物的传入七、植物检疫在对外贸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八、植物检疫具有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植物检疫的基本类型1、两种检疫制度:全面检疫:针对性检疫:三种管理模式:美国模式:农业部设置综合性动植物检疫机构欧洲模式:是动、植物检疫机构分设亚洲模式:农业部下设植物保护机构,主要负责植物检疫,也组织一些重大病虫测报防治工作。

2.举例说明植物重要性:1维持生态平衡;2提供营养和能源;3提供工业原料什么是检疫性有害生物QP)什么是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P)试比较二者的区别。

类型QP RNQP NRP分布现状无或极有限存在,可能广泛分布很普遍经济影响可以预期已经知道已经知道官方控制如存在,目标必须处于特定种植用植物,官方不采是根除,或封锁在官方目标是控制其危害取控制措施官方控制之下官方检疫要求针对任何传播途径只针对种植材料不检疫疫区(Q uarantine area):是指由官方划定的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存在与为害,并正由官方采取措施控制中的地区。

非疫区:即有科学证据证明,未发现某种有害生物并由官方维持的地区。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est Risk Analysis ,PRA ):以生物的或其他科学的和经济的依据,确定一种有害生物是否应该限制和加强防治措施力度的评价过程。

问答题:二、为何要进行风险分析?1是WTO 要求。

2是检疫决策的重要支持工具之一。

3保持检疫的正当技术壁垒作用,充分发挥检疫的保护功能。

4强化植物检疫对贸易的促进作用,增加本国农产品出口的市场准入机会。

5我国质检总局2002年颁布《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2003年2月1日起实行。

6中美谈判三、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870一1920年,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起步阶段,传入可能性研究阶段二是:1920一1990年,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发展阶段,有害生物适生性研究阶段三是:1990年开始: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成熟阶段,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综合研究阶段四、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原则与标准(一)原则1以科学为依据2遵照国际植物保护组织制定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准则和建议3透明、公开和非歧视性原则4对贸易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等原则二)标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转基因生物材料风险分析》《潜在的经济重要性和相关术语解释与应用指南》《环境风险分析》五、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步骤(一)起点1、发现有害生物2、能传播有害生物的载体3、检疫政策修订(二)风险评估(1)有害生物归类 (名称、分类地位、形态描述) A.NRP B.RP六、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类型1、定性PRA :以系统分析及建模为手段,以尽可能科学的方法模拟现实情况,主要采用统计学原理和方法,以抽样研究为基础,用统计学的观点来对风险进行评价。

其结果是用风险高、中、低等类似级别指标来衡量风险大小。

(2)经济环保重要性1、寄主经济重要性 2、危害及损失大小3、传播途径及速度4、检测技术5、环保、生态重要性 (3、4)对有害生物的入侵潜能、定植潜能及造成损失的潜能作出评价,然后确定归属 NRP (3)检测技术(4)综合评价 停止 QP (三)(三)风险治理 备选方案及效果预测1、退货或销毁2、改变用途(改变卸货地点)3、除害处理4、隔离/跟踪监管5、控制使用 不可接受 有条件接受 可接受2、定量PRA 是利用数学模型来描述根据时间和空间上的各个风险事件,并根据事件间的关系建立函数,通过模拟来定量描述风险。

其结果采用概率值等具体数字来衡量风险大小。

七、风险分析实例 转基因植物1 、转基因植物概念:应用重组DNA 技术,将外源基因导入植物细胞,并在其中整合\表达和传代,从而创造出新的植物称转基因植物(genetically modified crops GMC ).2 转基因植物现状潜在风险:1 、对人和动物健康的风险: 食品毒性:Bt 食品过敏性:蛋白质 病原微生物抗性:抗生素标记基因2 、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的风险转基因漂移(trangene escape ):即导入作物的目的基因与其野生近缘种等非目标作物间的基因流动. 超级杂草 超级病害 影响生物多样性 导致生态系统单一三 转基因植物风险评估1 、评估原则:1993年,欧洲经合组织提出:实质等同性原则,即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和传统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可认为是安全的.2 、风险评估:主要根据发生基因漂移、杂交等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漂移后对环境和其他作物的影响,其次对其影响效应进行分析评估.3、风险管理:主要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制订了各自对转基因生物的管理法规.主要有两种模式⑴宽松型:⑵严厉型::我国2001年通过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理>第四节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信息来源及其研究工具二、信息来源(一)数据库(二)国际互联网信息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研究工具(一)专家组和专家系统5.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的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法规, 宣传普及检疫知识,(2)拟订和实施当地的植物检疫工作计划;(3)开展检疫对象调查,编制当地的检疫对象分布资料。

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4)在当地执行产地捡疫、调运检疫、对调入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复检。

监督和指导引种单位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5)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繁育、生产基地;(6)在当地车站、机场、港口、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

1.法律规范:国家或权威组织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2.植物检疫法规:是指为了植物检疫工作顺利进行,实现植物检疫的目的和任务,由国家、地方政府或有关的权威性国际组织等所制订、颁布的用以调整国际间或国内区域间植物检疫工作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性法规、国家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1.《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IPPC )2.《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 ) 是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都必须遵守的。

总的原则是为促进国家间贸易的发展,保护各成员国人体及动植物健康、减少因动植物检疫省市检验检疫局 技术依托单位 保植检站 省市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我国植物检疫机构对贸易的消极影响。

二、国家级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该法于1991年10月30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2次会议通过,1992年4月1日起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12月2日李鹏总理发布国务院令,1997年1月1日起实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修正并施行。

行政执法: 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

是指行政机关直接实施法律、法规的管理行为的总称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行政执法的内容:是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执法的对象:是具体的人或事二、行政执法- 表现形式①行政监督检查。

②行政处理决定。

行政执法一般通过行政处理决定的形式表现。

③行政强制执行。

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用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

三、行政执法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执法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或者符合法律,不能与法律相违背。

2.适当性原则指行政执法的内容要客观、公正、适度、符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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