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推广应用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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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推广应用情况总结
自去年5月份开始,我科的新生儿婴幼儿听力筛查被定为XX县农村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通过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建设,推广“妇女儿童类”适宜项目,有效提高基层卫技人员诊治的技术水平,从而减轻农村患者疾病负担。在省卫生厅、省医学科学院的专家指导下,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按上级要求规范有序进行。我科认真做好适宜技术的推广工作,从培训、技术服务和质量控制几方面入手,制定、完善该项技术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目前技术的应用率已达到96.51%,服务对象对示范推广的适宜技术的自愿选择率及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我们建立了适宜技术应用原始技术档案和工作记录,探索长效机制,形成推广应用适宜技术新模式。为了保证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妇儿适宜技术推广领导小组,由科教科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的实施,科室成立了由科主任,两名耳科副主任医师,听力师组成的推广应用小组,负责对本院产科出生的新生儿婴幼儿进行听力筛查,并对工作的进度、质量予以监督。2009.5至2010.7,合计接受筛查5057名,筛查率达96.51%;接受复筛2328例;转诊新生儿婴幼儿27名,反馈到我院被确诊为单耳或双耳耳聋的有11名(ABR在40dB以上)。有一例钱清镇南钱清江南村王XX,出生6个月,已被XX、上海等大医院确诊为双耳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目前正准备接受助听器验配。该患儿出生时曾有新生儿黄疸,在新生儿科住院治疗过。此次家长专程来院感谢我科,由于出生时听力筛查,使其儿子听力障碍得到了及早发现,从而早期得到干预、治疗。我科撰写的《8051例新生儿听力筛查结果分析》论文已在今年第二期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发表,受到专家们的认可。
为了使该项工作做的更加完善、规范,我们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我们项目小组的同志,多次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参观和听取兄弟单位的经验介绍,多次聆听专家关于新生儿、婴幼儿听力筛查方面的知识培训,统一操作程序,制定相关工作细则,使该项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二、针对相关技术人员缺乏,业务水平参此不齐的问题,我们采取多渠道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扩大人才梯队,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为了使筛查工作家喻户晓,提高市民对该项目工作的认识,以提高筛查率,我们把耳聋的危害及发病现状编成宣传册,以通俗易懂的知识介绍给广大市民,
受到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介的好评。
四、建立一套完善的筛查流程,耳鼻喉科听力技术人员到病房床边对所有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均在出生3天内参加初筛,重症监护病房高危新生儿在出院前进行初筛,如未通过,则42天,90天再来院接受复筛;复筛如仍未通过则转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性检查。如被确诊为耳聋,则进入康复程序。
五、具有下列危险因素的新生儿还被作为重点筛查对象:1.有听力损失家族史。
2.有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风疹,弓形虫,梅毒等)史。
3.发生过细菌性脑膜炎及败血症。
4.有先天畸形,尤其是耳廓、耳道等颅面部先天畸形。
5.有高胆红素血症。
6.极低出生体重儿(低于1500g)。
7.机械通气在5天以上。
8.母亲怀孕时使用过耳毒性药物。
9.有与感音神经性或传导性听力损失相关的综合症临床表现的新生儿。10.apgar评分:0~4分/出生在第1分钟时,或0~6分/出生第5分钟时。11.其它因素:(1)孕妇长期在80~100dB噪音下工作。(2)患有糖尿病的孕妇反复发生过低血糖。(3)孕妇甲状腺功能低下。(4)新生儿发生过产伤,头颅机械性损伤。(5)新生儿发生铅中毒等。
六、及时向上级医院了解转诊的新生儿婴幼儿信息,对上级医院复查未通过的患儿做好登记,密切跟踪随访,以便于督促家长及早干预,早治疗,建立系统的管理档案,做到资料详实、正确。
存在问题:
1.由于个别家长对新生儿听力筛查意义的认识不足,认为孩子对声音有反应,常认为孩子听力正常。因此,有时拒绝听力筛查。
2.由于XX县外来人口多,流动性大,对于高危新生儿婴幼儿的听力情况,常难随访。
3.对于目前虽通过听力筛查的新生儿、婴幼儿,有一小部分先天性耳聋(如大前庭导水管综合症)要到一定年龄或受到外伤、耳毒性药物的影响才表现出耳聋,这部分病人常难预测到。
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使我县的新生儿婴幼儿听力筛查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更趋完善,使此项工作在农村和基层得以更加广泛的开展,实现先天性耳聋的早发现、早干预、治疗,有效减少聋哑儿,以提高我国的人口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