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处罚规定 原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e9e2b193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3eacf63.png)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一、适用范围本处罚条例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二、质量管理职责1. 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2. 各施工班组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
3.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质量管理处罚1. 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2. 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3. 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4.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
5.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对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施工人员给予罚款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处罚措施1. 罚款金额根据情节轻重确定,最低为500元,最高为10000元。
2. 对多次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公司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施工人员,公司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规定1. 本处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处罚条例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处罚条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六、附则1. 本处罚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和已竣工项目。
2. 本处罚条例的解释权归公司质量管理部所有。
3. 本处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关于的详细内容,希望所有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https://img.taocdn.com/s3/m/3bb258ce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81.png)
工程质量制度罚款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罚款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本制度执行罚款。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进行设计,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罚款金额为项目合同总额的1%-3%。
2. 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罚款金额为该部分工程造价的5%-10%。
3.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或处理,罚款金额为监理费的2%-5%。
4. 对于重复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倍处罚。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由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 确认违规行为后,由项目管理部分出具罚款通知单,明确罚款金额和缴纳时限。
3. 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4. 罚款收入应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提升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
四、其他规定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查实的举报,可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2. 对于屡次违规的单位或个人,除罚款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参与后续项目、暂停资质等措施。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五、结语本罚款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个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每一项工程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通过经济手段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鼓励所有参与者共同维护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社会的利益和人民的安全。
我们期望通过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特种设备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特种设备质量问题处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baf0a83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a2.png)
特种设备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特种设备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和使用单位的质量意识,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 三、处罚原则1. 预防为主,处罚为辅: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2. 公平公正:对所有违规行为一视同仁,确保处罚的公正性。
3. 责任明确:明确违规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依法追究。
## 四、处罚事项### 1. 生产单位违规- 无证生产:未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而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 质量不合格:生产的特种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罚款。
### 2. 经营单位违规- 销售不合格产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 虚假宣传:对特种设备的性能、用途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 3. 使用单位违规- 未按规定维护:未按规定进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 使用不合格设备: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
### 4. 个人违规- 无证操作: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而操作特种设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 违规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特种设备损坏或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处以罚款。
## 五、处罚程序1. 调查取证:对涉嫌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2. 告知权利:在处罚决定前,告知违规单位或个人其权利和义务。
3. 听证:违规单位或个人有权申请听证。
4. 处罚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
5. 处罚执行:违规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罚决定。
## 六、申诉与复议违规单位或个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品质质量异常处罚规章制度
![品质质量异常处罚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b87a06b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f5.png)
品质质量异常处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监控、产品质量管理,以及对品质质量异常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禁止以次充好、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消除产品质量隐患,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消费者需求,不得生产和销售劣质产品。
第六条对于存在品质质量异常行为的企业,将依据本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产品召回、停产整顿等措施。
第二章品质质量异常行为的认定第七条品质质量异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生产和销售次品、伪劣产品;(二)生产和销售未经合格检验的产品;(三)生产和销售超出国家标准允许范围的产品;(四)生产和销售未经授权或许可的产品;(五)生产和销售有质量缺陷的产品。
第八条对于品质质量异常行为,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对于品质质量异常行为涉及的产品,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采取措施予以处理,防止继续对市场造成影响。
第十条对于发现品质质量异常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主动配合调查和整改工作。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对于存在品质质量异常行为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如下处罚措施:(一)警告: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给予企业警告,并督促整改;(二)罚款:对于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企业,给予适当罚款,并督促整改;(三)产品召回:对于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要求企业立即召回,并进行处理;(四)停产整顿:对于大规模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暂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顿;(五)吊销许可证: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吊销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
产品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范本
![产品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8e6670c0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9a.png)
产品质量问题处罚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通过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罚,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降低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质量问题定义产品质量问题是指产品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中存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客户要求的情况。
质量问题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
三、处罚原则1. 对质量问题的处罚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量刑。
2. 对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员工或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以起到警示作用。
3. 对积极改进质量、减少质量问题的员工或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鼓励。
四、处罚措施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罚措施:1. 口头警告:对轻微质量问题进行口头提醒,要求立即整改。
2. 书面警告:对一般质量问题进行书面警告,要求限期整改。
3. 经济处罚:对严重质量问题进行罚款、扣发奖金等经济处罚。
4. 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对因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人员,可采取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五、处罚执行1. 质量问题处罚由质量管理部提出,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2. 处罚决定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执行,并跟踪整改情况。
3. 处罚结果应及时公示,并通知受罚人员,确保其了解处罚情况和整改要求。
4. 质量管理部应建立质量处罚档案,记录处罚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
六、申诉流程1. 受罚人员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质量管理部提出申诉。
2. 质量管理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通知申诉人和相关部门。
如申诉属实,应对处罚决定进行调整或撤销。
3. 如对调查结果仍有异议,受罚人员可向公司领导申请复议。
公司领导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如复议结果与原决定一致,受罚人员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生产质量问题责任处罚规定
![生产质量问题责任处罚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f7c35a4bb9f3f90f77c61b64.png)
中山市玛得力电器有限公司生产质量问题责任与处罚规定为了规范明确各岗位职能责任制,建立适宜的日常工作跟进不到位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明确各岗位应承担的责任,保证产品质量适宜性和有效性维护质量管理的正常运行。
通过对所发生的不合格事分析原因,采取按岗位职责进行处罚,以达到生产质量监控的目的。
现作出如下责任处罚规定:一、直接处罚:质量问题发生后由监督部门或直接部门、车间管理人员立即发现,对员工进行直接处罚。
(处罚范围:主管以下人员。
)二、间接处罚:质量问题发生在车间或部门、个人操作由质检部人员发现,即车间发生质量问题但车间主管未能发现或生产部未能发现,由质检部发现,质检部有权对其个人、车间进行处罚。
(处罚范围:部门或部门负责人。
)三、跨部门处罚:发生生产质量问题,流通多个车间未能发现,即质检部未能发现,生产车间未能发现,后经其它部门或后工序发现,经过的车间或工位一律受到相应的处罚,质检部主管与生产部经理受监督不到位相同责任。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车间主管要如实及时上报出现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和不良数据。
并填写《质量异常纠正报告》,提前与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质量问题发生后未能及时处理造成损失扩大。
)1.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车间主管已知道质量问题发生而隐瞒上报,不合格品流转到下车间工序经下车间工序发现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生产责任车间全部承担。
2.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还在本车间流通经质检部检验发现,造成质量问题的经济损失由生产车间承担与自行无偿返工。
3.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车间主管已知道质量问题发生未能及时上报,造成部分不合格产品流转到下车间工序发现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间承担主要责任,质检部承担次要责任。
4.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车间主管已知道质量问题发生未能及时上报,造成部分不合格产品流转到下车间工序,经质检部门发现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间承担全部责任。
5.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车间主管已知道质量问题发生并及时上报质检部,由于质检部未能及时处理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质检部承担全部责任。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fd7fc11302b3169a45177232f60ddccda38e601.png)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质量责任1. 项目经理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工程的全过程质量负责。
2. 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3.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处罚原则1. 处罚以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对于重复犯错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2. 处罚应当公正、客观,确保每一项处罚都有明确的依据和合理的解释。
四、处罚措施1. 对于轻微质量问题,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2.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或停职检查。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外,还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于屡次违反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行业内的项目投标。
五、处理程序1. 发现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保护现场,并通知质量监督部门。
2. 质量监督部门应及时到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形成书面报告。
3. 根据调查结果,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理。
4. 对于涉及外部单位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02f7b9a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fc.png)
工程质量部门惩罚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此提升整个团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项目能够高效且高质量地完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工程师、施工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惩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管理要求的个体,首次犯错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记录备案。
2. 罚款:重复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个体,将根据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 降级:对于屡次违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降级处理。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重大质量问题或者事故的个体,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条款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纠正;如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3. 忽视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 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执行与监督1. 工程质量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清楚了解本制度的条款。
2. 对于违规行为的查处,应由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保证公正性和客观性。
3. 任何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同事的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
六、其他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总结:。
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9d0cb4e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40ecc4a.png)
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秩序,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现场监理单位。
第三条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工程安全、材料质量等问题。
第四条公司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处罚原则第五条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原则为依法依规,公开、公正、透明。
第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对于轻微违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警示教育。
第三节处罚对象第八条工程质量问题处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九条对于在工程项目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将依据其责任程度分别予以处理。
第四节处罚依据第十条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合理确定处罚幅度。
第五节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整改、暂停施工、取消合同、终止合同、行政处罚等。
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和后果,综合考虑上述处罚措施,并依法依规予以执行。
第六节处罚程序第十四条对于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初步调查和取证。
第十五条初步调查结果确定后,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制定处罚方案。
第十六条处罚方案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相关责任单位,并通知被处罚单位和个人。
第七节处罚效力第十七条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决定一经下达,即行生效。
第十八条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审查。
第八节处罚结果第十九条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结果将作为单位和个人信誉评价的依据,并对其相关业绩进行记载。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结果将纳入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质量管理处罚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ce55f41b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58.png)
一、目的:控制不良品数量, 加强品质管理,提高品质意识。
二、适用范围:金富雅内部三、处罚条例:3.1产品次品率、技术资料错误率超过10%视为质量事故;低于10%为质量问题;出现人为质量事故对责任人罚款50元,至赔偿损失金额的10—100%,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月工资的25%。
3.2出现人为质量事故,损失金额250元以上,对相关生产主管罚款25元.3.3出现人为质量事故,损失金额500元以上,对相关生产主管罚款50元。
3.4出现人为质量事故,损失金额1000元以上,对相关生产主管、生产经理、品管各罚款100元/次。
3.5出现人为质量事故,损失金额2000元以上,对相关主管、品管、生产经理、品质经理各罚款100元或赔偿5-20%。
3.6出现人为质量事故,损失金额4000元以上对副总及以下相关人员罚款200元或赔偿5—20%。
3.7出现投诉漏包、少包、错包、结构或包装存在人为质量问题,对相关操作者罚款50元/次,对QC、品管、生产主管、经理各罚款20元/次;品质经理、制造总监、副总各罚款10元/次。
3.8未按纠正/预防措施执行,再次出现同类问题,对责任主管、品管罚款150元/次,对责任经理、品质经理、副总、制造总监各罚款75元/次。
3.9指令员工包装不良品,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至赔偿损失的30—100%。
3.10发放不合格物料给生产部门使用,对责任仓管员罚款50元,至赔偿损失的30%。
3.11未经试验确认的新物料发至生产部门使用,对物控主管、相关仓管罚款50元,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损失的30%。
3.12连续二次出现同样问题或批量质量事故,品质部未开立纠正/预防措施单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改善,对相关QC、品管各罚款100元。
3.13批量生产前未作三检,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3.14制作技术图纸或技术资料存在错误,或者未审核,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至赔偿损失的10—100%。
3.15包装工序未将加工完成的部件进行清扫、清洁、按要求擦试干净,对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
质量问题处罚细则
![质量问题处罚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efa29f4d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b9.png)
100/处
前述行 为为正
确做 法,未 按照要 求施工 的视为 应处罚
行为
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
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
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若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
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
11 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
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
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
14
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符合有关标 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
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
防腐处理良好
管道和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
15 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
渗漏。
室内冷、热水、气等压力管道和设备系统安装后,
6 模板起皮,翘曲严重
100/处
7 其他应处罚行为
100~300/处
钢筋工程
1 钢筋加工弯锚长度不够或角度不符合要求
300/处
2 钢筋直螺纹加工端头未抹平
300/处
3 钢筋直螺纹加工丝扣数量不符合要求
300/处
4 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
5 未按图施工,错用钢筋、缺筋
6 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
7 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
线。
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
5
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 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
100/处
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
质量问题责任划分及处罚标准
![质量问题责任划分及处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6d5ede4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1296045.png)
商进行处罚;
供应商
/
采购员
采购员联系供应 商退、换货
2.对采购进行绩效考核,批退采购员每次扣2 分;所负责物料月度批退0起,月度考核奖励5 分;
3.采购部负责人进行综合批量不良率考核,月
度批量不良率大于1%,每超0.1%扣2分;低于
1%,月度考核奖励5分;
约谈/修订标 第二次发生或标准明确
处罚
归档通报
/
车间主任
工,有质量损失 时按质量问责承
2)造成质量损失的按质量问责制度处罚; 3)车间主任质量绩效扣10分每起,批量不良流
担费用
到客户端的当月绩效0分处理
物料发错,造 成加工装配出 错的
资料错误导致 不良的,操作 者不承担责 任,但接受返 工
仓储部 操作者
资料发出 单位
操作者
由操作者对不良 1)装配后,返工费用仓储承担80%,操作者承
进行返工
担20%
操作者返工,返 工费用由资料发 出单位承担
1)因资料错发、漏发,指令错误等造成质量返 工的,返工费用由资料发出部门承担
注明: 1.第一次发生质量不良或标准不明时,由稽核员直接约谈责任人; 2.直接责任人拒绝或认错改善态度错时,交由部门负责人约谈责任人; 3.部门负责人约谈不了的,上报总经办处理; 4.内部返工费用按15元/小时计算; 5.处罚遵守一错不二罚原则,即扣分后不再扣款;或罚款后不再扣分;
上工序对不良进
上工序操 作者
上工序质 检
车间主任
行返工,有质量 损失时按质量问
1.发现上工序来料不良,奖励2元/件或20元/起 2.处罚见外购/加工料料不良执行;
责承担费用
人为操作不良 即本工位自身 操作问题导致 的外观不良, 由操作者承担 100%责任
质量问题投诉处罚规定
![质量问题投诉处罚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a76350ec172ded630b1cb6a9.png)
10000元
3000元
3000元
厂长裁定
一般
工厂பைடு நூலகம்部组织改善,责任界定及是否处罚由厂长裁定
2、经界定为“重大质量问题”且损失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营销经理须及时向总裁汇报。工厂须召开有总裁参加的正式“质量问题专项检讨会议”。
三、质量问题改善
对于客户反馈的属工厂责任的所有“质量问题”,由营销业务员在系统中根据上表判定依据判定问题严重程度;工厂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报告》/《8D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处罚结论交财务执行,如审核发现报告缺失或没有执行处罚,则该项投诉视为尚未关闭,计“两次投诉”纳入工厂及品管“客户投诉次数”的KPI考核。
以上规定,由营销总经理及总裁审批后直接增加至《品质控制程序》文件中,自审批日期起执行!
营销总经理:
集团总裁:
客户索赔金额
4、同一问题客户重复投诉
SAP系统中生成的客户投诉
一般
以上情况外其他客户反馈
SAP系统中生成的客户投诉
二、处罚标准及措施
1、重大质量问题处罚标准
程度
处罚人员
厂长/总经理/
生产总监
品管部经理
责任部门经理
其他责任人
直接损失高于(含)20万元的重大质量问题
20000元
5000元
5000元
厂长裁定
质量问题处罚规定
适用范围:工厂内部
产品范围: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客户的所有产品(批量生产)。
一、程度界定
程度
情况描述
判定依据
备注
重大
1、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客户丢失
取消后续订单,
其他未明确列出,但营销认为属重大的质量问题由营销总经理裁定
质量问题处罚标准
![质量问题处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e80c0f559b6648d7c0c74608.png)
质检员或质量负责人或公司授权人员根据质量问题性质、对产品影响程度、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大小以及对客户的影响程度,按照第四条具体内容处理,200元以上处罚或重大质量问题由质量部上报总经理审定批准。
四、具体内容
1.制程检验质量问题
a.车间操作工执行严格的首件必检、过程全检的检验制度,对于自检挑出的单件工废品,原材料费低于200元的,不予处罚;原材料费高于200元的,按原材料费的半价处罚。
c.退回公司的不合格泵,,由鉴定小组鉴定,属于公司责任的,由责任部门无偿维修,并承担相应的材料费用的30~60%;造成负面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生产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拟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山东华波泵业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
HB/ZL-01
文件版本
A
文件类别:
质量问题处罚标准
生效日期
页码
1/3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使质量问题处理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处罚不标准等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Leabharlann 适用于制程检验、外协件检验、出厂检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外部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
3.外部客户反馈质量问题
a.外部客户反馈质量问题由生产技术部处理,由质量负责人分析质量原因,根据质量问题影响大小给予生产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给予50~200元经济处罚;重大质量问题上报总经理处理,生产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具体罚款数额根据质量问题性质由总经理决定。
b.外部客户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售后服务,经公司鉴定小组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由销售部统计发生费用,质量部根据质量问题影响程度及损失数额给予责任部门按发生费用的30~60%处罚。
质量问题处罚规定(原)
![质量问题处罚规定(原)](https://img.taocdn.com/s3/m/658c8f27ad51f01dc381f1ec.png)
质量问题处罚规定1.目的: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标定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和员工操作违规情况的处罚范围和标准,以提高处罚的可信性和操作的可行性,制定本规定。
2.适应对象:2.1工作失误的检验员;2.2生产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操作违规的操作工人;2.3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而影响产品质量管理的公司其他人员;2.4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外协配件供应商;2.5质量体系运行检查过程中违规的相关人员。
3. 对工作失误的质检员的处罚标准:3。
1 检验员必检项目:初次漏检或错检,罚款50元;第二次发生时,罚款100元;3。
2 检验员抽检项目:初次错检或未抽检,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100元。
3。
3 质检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公正严明,不得循私舞弊.因执法不公而被投诉的,经调查核实后,初次将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如有再犯则作开除处理.3。
4 检验员应做的质量记录或状态标识不规范、记录不全,产品质量记录卡未按要求流转,初次发生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100元。
3。
5 检验员擅离岗位或不及时到岗影响生产进度,导致其他部门投诉的,经过核实情节轻微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
3。
6 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不及时上报者,罚款200元。
4。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质量管理规定或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人的处罚标准:4。
1 未按《技术工艺规范》、《技术通知》和《更改通知》及规范操作.初次罚款50—1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
2 未按规定使用和保养工装、设备、夹具、量具的,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
4。
3 操作工在加工、安装零部件前应对上工序传来的零件进行确认检查,因为没有检查而造成损失的,对操作者将处以100元罚款;如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4 在操作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应质量传递记录卡。
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如填写虚假的自检记录或胡烂涂写,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质量传递记录卡要求上工序与下工序进行交接,如质量传递记录卡有遗失,对上下工序责任人按每次罚款50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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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处罚规定1.目的: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标定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和员工操作违规情况的处罚范围和标准,以提高处罚的可信性和操作的可行性,制定本规定。
2.适应对象:2.1工作失误的检验员;2.2生产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操作违规的操作工人;2.3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而影响产品质量管理的公司其他人员;2.4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外协配件供应商;2.5质量体系运行检查过程中违规的相关人员。
3. 对工作失误的质检员的处罚标准:检验员必检项目:初次漏检或错检,罚款50元;第二次发生时,罚款100元;检验员抽检项目:初次错检或未抽检,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100元。
质检员在工作中必须认真负责,公正严明,不得循私舞弊。
因执法不公而被投诉的,经调查核实后,初次将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如有再犯则作开除处理。
检验员应做的质量记录或状态标识不规范、记录不全,产品质量记录卡未按要求流转,初次发生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100元。
检验员擅离岗位或不及时到岗影响生产进度,导致其他部门投诉的,经过核实情节轻微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
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不及时上报者,罚款200元。
4.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质量管理规定或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人的处罚标准:未按《技术工艺规范》、《技术通知》和《更改通知》及规范操作。
初次罚款50—1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未按规定使用和保养工装、设备、夹具、量具的,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
操作工在加工、安装零部件前应对上工序传来的零件进行确认检查,因为没有检查而造成损失的,对操作者将处以100元罚款;如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在操作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应质量传递记录卡。
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晰,如填写虚假的自检记录或胡烂涂写,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质量传递记录卡要求上工序与下工序进行交接,如质量传递记录卡有遗失,对上下工序责任人按每次罚款50元计。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在本工序被发现且为初次发生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生时,罚款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100元;如经多次提醒和教育,仍然频繁发生的,可罚款300元。
在后道工序发生时,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
冲压下料:①错用不同型号、规格的材料;②使用有夹层、裂纹、严重变形、损坏或严重锈蚀的材料;③冲压下料成型尺寸不良;④冲压下料成型后的零件,按规定分类做好标识,标识错误、不全的,按每处对责任人罚款20元。
结构组焊:①流入下工序零部件存在错漏拼、错漏焊、错漏装、尺寸超差(不符合工艺公差要求)、焊接缺陷(严重气孔、严重咬边、假焊等)、外表缺陷(严重锤痕、气割、打磨、焊接电弧损伤的缺陷)等质量问题按数量标准1台次50元罚款。
整车打砂OK站:①严重漏打砂,每台车漏打三条焊缝以上;②存在严重焊接缺陷或漏焊;③在OK站工序后发现车架上存在大量钢砂残留或严重焊接飞溅等质量问题;按每台车50元罚款。
油漆工:①油漆漏喷漏涂;②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油漆出现大面积漆渣、流挂、严重针孔、气泡等,导致重新修补喷漆的;③漆膜厚度未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的;按每台次50元罚款。
组装:①安装错误型号零部件;②造成铭牌、商标等各种标贴贴错;③未按技术规范要求拧紧相应的紧固件螺栓力矩;④未按检验规范要求进行相关尺寸检测,造成质量问题的;按每台次50元罚款。
在涂装工序后,由于修补、打磨、配钻孔、焊接等操作中,未进行保护和清理,导致面漆污染或表面生锈的,按每台50元罚款。
4..因安装、存放、包装各运输过程中部件未作保护、造成油漆表面损伤的,每处20元罚款。
5.产品质量重大返工或严重质量问题的处罚标准:当对责任人处以罚款超过300元时,对其直接上级处以连带责任罚款50%,当未能找出直接责任人时,对质量问题发生班组处以双倍金额的罚款。
5.1客户因严重质量问题投诉到公司,生产调度、工段长、班长、台长罚款300~600元;直接责任员工下岗停工处理。
市场部、客户投诉到质量控制部或客户拒收整台设备,主管和操作者罚款200-500元。
5.2客户现场提出的质量问题改进要求,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传达,快速实施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人,通知质量控制点,质量控制点负责人必须跟踪上述问题。
意见落实不到位,或整改较差的:发生第一次主管、责任员工每人罚款100元;两次以上主管没有及时传达客户要求,主管每人罚款500元处理。
5.3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而影响产品质量管理的仓储人员、主管等的处理,情节轻微的,罚款100元;造成批量性或严重质量问题的,罚款200-500元。
如造成重大损失的,则质控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处理,报管理部批准。
5.4责任单位在收到<<不合格品质量问题反馈报告>>后,必须按规定的纠正预防措施整改。
对未按规定纠正措施要求,擅自进行整改的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交回报告的对相关班长每单以100元的处罚。
5.5<<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由技术部出具,由该工位主管确认签收,并于12小时内完成对其质量问题整改后通知检验员确认,检验员确认不合格的,必须重新安排整改。
对不按规定接收、拒不执行<<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班组,对该主管处每单50元罚款。
5.6因操作原因造成返工或部件报废的,需领用材料时,必须附带相关质量问题处罚单据;造成部件或整台设备缺陷严重不合格,因返修成本较大的,需质控部、技术部签署意见让步接收的。
对相关责任人处每单100-300元罚款。
5.7质量状态标签由质量控制部检验员管理,其它人不得使用、张贴或撕毁,如有发现,第一次将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如有再犯则作开除处理。
贴有不合格品标签的物料、零部件、整台设备,不得转序生产、包装。
如有发现,每次将对当事人罚款500元。
5.8对于故意违纪者,如:明知前道工序零部件不合格而继续加工的,明知工装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将不合格品或待检品混入合格品内等,初次发生时,罚款10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200元。
5.9配送或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物料或不合格的物料的造成返工、停工或材料、部件报废的,给公司经济损失核算超500元以上的,对直接责任员工处以300-500元的处罚。
5.10拒不服从质量管理,或对客户不礼貌,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工或下岗处理。
5.11对质检人员的工作进行干涉、阻扰、威胁、漫骂、侮辱或推搡质检人员的,情节轻微者,罚款300-500元,发生殴打等情节严重的,由质控部提请管理部按行政开除处理。
5.12发现上工序流入的不合格品的员工,一般问题给予50元奖励;严重问题给予100-200元奖励;重大问题给予300-400元奖励。
6.对外协配套件供方的处罚标准:(双方签定“质量协议”时,按下列条款执行)6.1赔偿和补偿:供应商要对因其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的经济和品牌损失进行赔偿和补偿,包括以下方面:①停线损失;②返工人工费及连带损失;③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④因延迟到货或到货不合格而采购其他替代零部件造成的额外支付费用,如价格差额、运输费用等;⑤其他损失补偿。
6.2对于一般质量问题,诸如:错/漏焊及其他焊接缺陷、错漏装、表面处理、油漆等外表缺陷以及尺寸超差等,初次发生时退货处理,并给予警告。
一般质量问题多次重复出现(3次以上),或多处出现(3处以上),或供方所供货物质明显呈下降趋势,质量问题明显属于供方自检不力,或纯属没有自检造成的,罚款500-1000元,所供货退货处理。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采购及配送,削减供货份额等处罚。
6.3供方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行为的,全部退货并按所供货物价值的十倍金额罚款,总额不少于5000元。
对于年度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对于连续两次质量警告无明显改进者,罚款1000-5000元;给予削减供货份额、供应商降级、零部件停用等处罚;连续三次质量警告仍未改进者,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6.4对于用户投诉因外协配套件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外协配套件供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由客户服务部统计,按有关规定实施。
7.对质量体系运行检查过程中相关人员的处罚标准:在质量体系运行日常督查过程中,发现因工作过失或不按程序办事(包括违章的指挥),被开具不符合项的,初次发生时,给予警告;类似问题第二次发生时,罚款50元;再次发生时,罚款100元。
对于不符合项整改问题,若不按时整改或整改没有效果的,罚款100元。
8. 实施和批准:对于工作失误的检验员的处罚,由质检负责人/质检主管签发处罚单,由质控部经理批准。
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操作违规现象的操作工人的处罚,由现场检验员或质检负责人签发处罚单,由质控部经理批准。
对于因违章操作或指挥而影响产品质量的公司其他人员的处罚,由质检主管在与其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沟通后签发处罚单,由质控部经理批准。
对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外协配套件供方的处罚,由物料检验负责人在与物料部经理沟通后签发处罚单,5000元以内由质控部经理批准,5000元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并知会财务部。
对于体系运行检查过程中相关人员的处罚,由质保主管签发处罚单,管理者代表批准。
9. 质量处罚申诉及执行:对公司内部员工的处罚,一般质量问题处罚(包括体系不符合项处罚)必须开具《质量问题奖罚通知》写明具体情况,处罚金额及处罚标准条款,报相关领导批准,一式三份,一份由签发部门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一份由开具部门备案,一份交财务部。
严重质量问题处罚必须出具《质量问题处理通告》,在公司通告栏张贴公布,报财务部一份,所有处罚金额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被处以质量处罚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如对处罚不服,可在一周内质控部经理提出申诉,质控部经理接到申诉后,应会同相关部门责任人一起调查,如处罚正确,则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如处罚失当,则立即予以纠正。
如当事人仍不服,则可再向公司提出书面反映,由公司董事部予以裁定。
公司质量奖罚处罚处理档案由质控部负责保存,作为员工评比,提升晋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对公司外部单位的处罚,财务部凭《质量索赔通知单》在供方货款中扣除。
质控负责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质量问题的发生千变万化,对本规定以外的质量问题的处理,质控部将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处罚问题。
本规定解释权在工厂质控部。
质量奖罚制度公司日常奖惩制度1 目的和适应范围目的: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2 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本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各部门部长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除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外其他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负责所有奖励项目及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处罚项目的最后审批;人力资源组(部)负责对有关奖惩处罚进行记录和存档;3 工作程序奖励工作程序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并出具书面报告;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会同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处罚工作程序员工举报、所在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公司领导发现后向综合管理部通报或综合管理部通过检查发现有员工违纪行为;综合管理部会同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调查落实,形成书面报告;综合管理部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罚决定,但处罚决定是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的处分决定还须报总经理批准;所在部门部长与违纪员工面谈并确定改进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4 过程控制奖励奖励等级与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荣誉称号、调薪和晋升等,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等,奖励时间分为年度奖励和不定期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