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Z型自升塔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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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Z 型自升塔式起重机

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塔式起重机型号及附件、名称、数量

1、塔机型号型,数量台;

基本高度,臂长;

2、工程名称;

3、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4、进场时间:年月日

5、启用时间:年月日预计使用期限: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办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预计使用期限个月,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

租金元/月(本租金为不含税价格,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税金须另外支付),租期不满一个月时,按实际天数计算(按天计算:月租金÷30×天数)。租赁期由:塔机安装完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拆除塔吊之日起。(以上费用均包括机组人员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保险安全)。

2、塔机进退场费台元/台(本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乙方需开具发票,税金须另外支付)。

3、塔机进场,甲方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付甲方全额塔机进退场费、待检测合格后,乙方支付首月租金。以此类推,每月结算一次。

4、塔机租赁费包括预升费、附着费。

A、附着费:其附墙的间距不能超过《说明书》的规定,如超过《说明书》的规定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5、包月和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全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责令停工待命等因故停机),费用由乙方照常支付。每满一个月由甲方指定人员代为结算一次。如乙方资金暂有困难,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出示延期付款证明,租赁费最迟于月结日一周内付清,如不提前通知甲方单位,超出月结算日一周,甲方有权停止塔吊作业,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塔机退场前乙方须一次性结算所有费用。

6、甲方开工、报停需双方签字认可,租赁的结算以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开机、停工报告单为依据。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到现场查看确定报停时间,如乙方施工现场不具备拆塔出场条件时,应以乙方施工现场出具备拆塔、出场条件时间为准。

7、在乙方具备拆塔、出场条件和乙方结清塔机进退场费及相关租赁费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塔机拆卸出场。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塔机所需的各种附件及所需资料,安装方案的编制,指导基础制作和安装拆卸工作,包括基础附件放埋、防雷接地安全措施。经常对塔机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并负责该塔机的进、退场工作。

2、配备塔吊司机名,上班时间为小时。由乙方免费提供食宿。(如乙方需要第名及以上的司机,需按每人元/月另外支付工资),并积极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教育机组人员严格执行塔机操作规程,遵守现场工作时间,提高服务质量。

3、机组人员按规定按时保养检修机械,以保证该塔机的技术状况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和向双方单位报告,甲方接到塔机故障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如塔机每月因故障连续停机超过48小时,由甲方负责塔机停机期间的租金损失(按天计算:月租金÷30×连续停机天数),费用从当月的租赁费中扣除。

4、机组人员有权拒绝用户违章指挥作业的超载运行,遇有恶劣天气有权按操作规程要求停止作业,由此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提供能满足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处理好地上、地下障碍物以保证塔机安全顺利进出场。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回填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负责配备塔机专用电箱,将电源引至塔机位置,并负责配合甲方埋没接地线两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在塔机工作变幅范围及以外20米内不准有高低裸电线,如情况特殊由乙方搭设安全防护棚并负责安全监护。

4、每月保证不少于两天地塔机维修、保养时间,维修保养费为:元每/月并由维保单位出具相关维保证明,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进行积极配合,经常进行自行检查,确保塔身垂直度,保证塔机达到安全技术使用要求。

5、提供机组人员的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施工人员未经甲方机组人员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和自行修理,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指挥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

三、甲、乙双方责任

1、双方保证塔机安全运转,塔吊司机和指挥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条例,共同促进保证塔机运转安全。

2、塔机的所有专用吊具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使用要求,因吊具发生责任事故由提供吊具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的0.1%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偿付所欠费用每天0.1%的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补充条款

出租单位(盖章):承租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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