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与衡量实用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doc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标准(试行)-交质监发[2012]679号
监
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单 不达标 达标
理
合同段
位得分 次数 等级
单
1
位
2
3
4
5
施
施工合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 不达标 达标
工
同段
合同 基础管理 现场得分 位得分 次数 等级
单
价
得分
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2
3
4
5
6
7
8
工程项目得分
达标等
级
工程项目综合得
达标等
分
级
注:水运工程项目不必填写桥隧比例和建设里程。
工作。
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每发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日常检查、
现一台扣 2 分;无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记录每发现 1 台扣 1 分;记录不全面,
扣 1-2 分。
1.6 施 工 作 业 手 根据工程实际,按规定办理跨线施工、交通管 查文件。
未办理,扣 4 分。
续(4分)
省份:
评价(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6
表 3 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内容
需附资料
1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
附招标文件安全生产费用标
准(工程量清单)。
2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职责。 附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复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 核评价评分 90 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 70 分(含)—90 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 70 分以下为不 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 1。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3施工单位得分二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X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X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二》监理单位得分5(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X0.2+X0.2+X0.6监理单位个数5施工单位合同价2・3・5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5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X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X O.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在确保本标准表格(附后)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非黑体字考核项目)。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2.7安全奖罚考核制度(4分)
制定奖罚制度。
明确奖励、处罚条件及方式。
执行到位,记录清晰。
查制度文件,查记录。
未建立奖罚制度,扣4分。
奖罚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清晰,扣2-4分。
2.8*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4分)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建立事故档案,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防雨棚不稳固,扣1-2分。
张拉作业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扣1-2分。
违章检修搅拌设备,发现一次扣4分。
1.3*临时用电(6分)
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布设和使用。
方案与现场比对检查。
现场临时用电未按临时用电方案布设,扣2-4分。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分。
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足或台账不清晰,扣1-2分。
4
档案管理(2分)
4.1安全档案资料(2分)
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完整、有效。
查台账、记录。
形成的各类档案不完整、无效,发现一处扣1分。
5
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10分)
5.1*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8分)
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3分。
安全检查制度针对性不强,扣1-3分。
未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扣3分。
未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扣3分。
未按规定的频率开展隐患排查,扣1-2分。
未对隐患进行分析,扣1分,
未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发现一次扣2分。
定期、日常、防汛防台等专项安全检查时间、责任人、检查内容、实施要求不明确,扣2-3分。
承重大型构件存梁层数和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梁板采取有效防倾覆措施。
平安工地考评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核项目总赋分值。
2.3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 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及表格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考核评价及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自我考核评价、复核评价均按本标准执行。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85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65分(含)—85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65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详见表1)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序号考核对象总分值达标等级1 施工单位10065分以下,不达标65(含)—85分,达标85分(含)以上,示范2 监理单位10065分以下,不达标65(含)—85分,达标85分(含)以上,示范3 建设单位10065分以下,不达标65(含)—85分,达标85分(含)以上,示范4 工程项目10065分以下,不达标65(含)—85分,达标85分(含)以上,示范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 ∑(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 ∑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P综合=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 (∑工程项目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6+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35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
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听航运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厅外资办、厅安居办:为科学组织好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程”建设活动达标验收工作,加快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现下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项目法人应对照标准规定每季度对说管项目进行1次安全检查,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在做好平时安全管理的基础上,每月对照标准要求进行1次安全检查。
二、项目法人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对所管项目进行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合格。
达标验收工作完成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牵头负责单位。
各牵头负责单位审核后形成汇总报告于2011年10月底前报送省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质监站)。
三、积极推行长大隧道加设逃生通道(管道),T型钢构和隧道施工加设视频监控系统。
四、各单位应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达标工程、达标工地进行表彰,积极宣传推广。
2011年11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质监站)。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达标验收工作,对自查、检查资料必须建设专项档案,考核表中凡扣分的,要求说明扣分原因,并逐一签认保存,试行痕迹化管理。
并把达标验收工作与交通运输部今年对我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督察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收到实效。
六、省厅将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及达标考核工作进行督导。
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全省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活动中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施工或监理单位要依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将结合信用评价可将其列入建设市场“黑名单”。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验收标准项目类别分项总分值验收考核标准扣分扣分原因备注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100安全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不健全,未按照要求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的,每项扣5分;如相关内容不明确,每缺一项扣1分。
未按规定成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每缺一项(人)扣1分。
未按照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度或不齐全,内业资料不规范,每缺一项扣2分。
2 高边坡方案未批复建设与监理、施工单位之间未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每项扣2分,项目部未与劳务队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书,每缺少一项扣2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人员之间未签订目标责任书,未制定岗位安全职责每人次扣1分。
无安全控制总目标或没有分解目标的,每缺一项扣2分。
2 安全控制目标不明确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
0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投入使用或没有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每发现一次扣2分。
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未演练,每一项扣3分。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验收标准项目类别分项总分值验收考核标准扣分扣分原因备注危险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100未制定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扣2分,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审核审批,扣2分。
0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现场未实施风险告知的,每处扣2分。
0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时没有附安全验算结果,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的,扣5分。
0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有设计计算,而没有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或未经设计单位复核审查认可的,扣2分。
0 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每项扣2分。
0 隧道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桥梁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没有具体防护措施的,扣2分。
0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边通车边施工路段未制定专项安全防护方案的扣3分。
0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无方案的,扣2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序号考核对象总分值达标等级1 施工单位100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90分(含)以上,示范序号考核对象总分值达标等级2 监理单位100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90分(含)以上,示范3 建设单位100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90分(含)以上,示范4 工程项目10070分以下,不达标70(含)—90分,达标90分(含)以上,示范2.2 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 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及表格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考核评价及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自我考核评价、复核评价均按本标准执行。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85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65分(含)—85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65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
(详见表1)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工程项目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P综合=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 (∑工程项目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6+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353 在确保本标准表格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
标记*及加黑的“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不得调整。
4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按表3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审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同时将审查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 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 分(含)—90 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 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序号考核对象总分值达标等级70 分以下,不达标1 施工单位100 70(含)—90 分,达标90 分(含)以上,示范70 分以下,不达标2 监理单位100 70(含)—90 分,达标90 分(含)以上,示范70 分以下,不达标3 建设单位100 70(含)—90 分,达标90 分(含)以上,示范70 分以下,不达标4 工程项目100 70(含)—90 分,达标90 分(含)以上,示范2.2 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
分值核项目总赋2.3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 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 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 考核项目应得分)×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 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3.4 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Σ监理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监理单位个数∑施工单位合同价2.3.5 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工程项目阶段得分/ 项目考核评价次数)×0.7+ 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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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听航运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厅外资办、厅安居办:
为科学组织好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程”建设活动达标验收工作,加快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现下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对照标准规定每季度对说管项目进行1次安全检查,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及监理单位在做好平时安全管理的基础上,每月对照标准要求进行1次安全检查。
二、项目法人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对所管项目进行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合格。
达标验收工作完成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牵头负责单位。
各牵头负责单位审核后形成汇总报告于2011年10月底前报送省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质监站)。
三、积极推行长大隧道加设逃生通道(管道),T型钢构和隧道施工加设视频监控系统。
四、各单位应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中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达标工程、达标工地进行表彰,积极宣传推广。
2011年11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质监站)。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达标验收工作,对自查、检查资料必须建设专项档案,考核表中凡扣分的,要求说明扣分原因,并逐一签认保存,试行痕迹化管理。
并把达标验收工作与交通运输部今年对我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督察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收到实效。
六、省厅将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及达标考核工作进行督导。
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全省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活动中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施工或监理单位要依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将结合信用评价可将其列入建设市场“黑名单”。
七、汽车场站建设和安居工程按照住建部办法的房建工程规范并参照此标准执行。
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一、考核依据
(一)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10]132号);
(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陕交发[2010]34号)。
二、考核依据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70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393号);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 1号);
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076-95);
5.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等。
(二)切实抓好“省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的六个重点内容。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
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活动
重点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专项整治活动的“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等要求。
1.三项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2.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
3.两项达标:施工人员管理达标、施工现场防护达标;
4.四项严禁: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臵施工驻地、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5.五项制度: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施工安全监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四)认真落实省厅要求的五项关键工作。
1.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本年度进场的所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次以上专项培训,抓好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工作,保证“三类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桥梁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设臵必须到位,严禁吊栏吊人,对墩高超过30米的桥梁施工时必须安装人行电梯;
3.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必须执行进出人员登记制度;隧道开挖150米加通风设备并通风;
4.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制定项目综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5.必须将安全专项费用按规定足额落到实处,实行费用计划、计量、支付单列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三、考核标准 (一)考核得分:
1.达标考核标准采用100分制。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达标考核标准分别见附表1。
2.“达标工地”达标考核为对每个标段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考核得分直接按附表1-3打分。
3.“达标监理”达标考核为对每个标段监理单位进行考核。
考核得分直接按附表1-2打分。
4.“达标项目”达标考核为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考核。
按附表1-1、1-2、1-3分别对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打分后,按下式计算建设项目考核得分。
达标项目考核得分=建设单位得分×10%+
监理标段个数
监理标段得分
∑
×20%+
施工标段数
施工标段得分∑×70%
(二)达标验收标准
1.“达标工地”达标标准为:施工单位考核得分达到75分及以上者为达标验收合格,低于75分者为达标验收不合格。
2.“达标监理”达标标准为:监理单位考核得分达到75分
及以上者为达标验收合格,低于75分者为达标验收不合格。
3.“达标项目”达标标准为:平安项目考核得分达到75分及以上者为达标验收合格,低于75分者为达标验收不合格;若出现有任一“达标工地”、“达标监理”达标验收不合格者,该项目验收考核为不合格。
四、考核要求
(一)自本达标考核标准下发之日起,施工单位对照附表1-3标准每月进行至少1次全面自查;监理单位按附表1-3标准对施工单位每月进行至少1次全面检查,并对照附表1-2标准每月进行至少1次全面自查;建设单位按附表1-3、1-2标准对施工、监理单位每月进行至少1次全面检查,并对照附表1-1标准进行至少1次全面自查;项目法人按附表1-1、1-2、1-3标准,每季度对所管项目进行至少1次全面检查。
对存在问题及隐患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项目法人严格按照附表1-1、1-2、1-3标准对所管项目进行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合格。
达标验收工作完成后,各项目法人认真填写附表2-1、2-2表格内容,形成验收报告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牵头负责单位。
各牵头负责单位审核后认真填写附表2-3,并形成汇总报告于2011年10月底报送省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牵头负责单位要主动负起责任,加强对达标验收工作的督促,适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保证达标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四)2010年推荐为我省平安工地示范项目和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要切实做到榜样作用,使大家学有典范,省厅将适时组织全省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达标验收工作,对自查、检查资料必须建立专项档案,逐一签认保存,实行痕迹化管理。
并把达标验收工作与交通运输部今年对我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督查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收到实效。
(六)省厅将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及达标考核工作进行督导。
要求将活动开展内容纳入对全省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活动中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施工或监理单位要依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将结合信用评价可将其列入建设市场“黑名单”。
附表1:
建设单位达标考核标准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表1-1
8
项目法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人员:考核日期:
9
监理单位达标考核标准
项目名称:
监理单位:监理标段:表1-2
10
项目法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人员:考核日期:
施工单位达标考核标准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施工标段:表1-3
项目法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人员:考核日期:
附表2:
平安工地达标考核验收汇总表(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工程规模(等级及长度):表2-1
项目法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
注:本表用于项目法人对某一建设项目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