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农村土地最新政策及解读
土地管理法修改 2019新旧对照
土地管理法修改2019新旧对照摘要:一、土地管理法修改背景二、2019 年新旧土地管理法对照三、修改内容概述四、具体修改内容1.耕地保护制度2.土地征收程序3.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5.用地审批程序正文:一、土地管理法修改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管理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土地管理需求,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改。
二、2019 年新旧土地管理法对照2019 年8 月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涉及多个方面,下面我们将新旧土地管理法进行对照。
三、修改内容概述本次土地管理法修改涉及的内容较多,主要包括耕地保护制度、土地征收程序、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地审批程序等方面。
四、具体修改内容1.耕地保护制度新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同时,建立了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规范开垦耕地验收制度,鼓励社会主体依法参与土地整理。
加大对破坏耕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耕地非粮化”的法律责任。
2.土地征收程序新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明确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有关费用。
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3.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新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宅基地申请、审核批准程序,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
同时,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2019农村土地征收新政策!
2019农村土地征收新政策!《土地管理法》是土地依法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农业农村发展、农民生产生息息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农村土地征收有新规定。
重点解决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征地范围过宽、征地补偿标准差异大、安置方式单一、征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在新修订的法律中,中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将呈现三大变化。
一、缩小土地征收范围现行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但并没有对公共利益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
公共利益缺乏界定、征地边界不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受限,是导致征地范围过大的主要原因。
新修订结合国外和台湾地区的成熟经验,以及33个县改革试点的经验,明确因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公共利益需要用地的,才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缩小了土地征收范围。
其中成片开发可以征收土地的范围限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此外不能再实施“成片开发”征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预留空间。
二、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农民有更多知情权现行法规定的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的程序,是在征地批后实施,实践中存在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不够的问题。
新修订要求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意见、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供审批机关决策参考。
把原来的批后公报改为批前公报,强化在整个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限制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
三、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现行法规定征地补偿主要是按照年产值倍数法实行货币补偿,但从目前经济发展的阶段来看,难以满足现阶段被征地农民合理的规范多元保障的诉求。
土地管理法修改 2019新旧对照
土地管理法修改 2019新旧对照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和保护的基本法律,对于土地的管理、使用、征收和保护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适应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2019年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改。
下面是2019年土地管理法修改前后的对照内容:一、关于土地出让和征收方面的修改:修改前:第十四条: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所有,保护和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耕地、建设用地和风景名胜区等特定用地。
修改后:第十四条: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所有,保护和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耕地、建设用地、风景名胜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特定用地。
通过此条修改,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了统一所有的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关于土地利用和保护方面的修改:修改前:第二十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国土规模、结构布局和功能区划,制定的统一的、综合的、长远的土地利用方针。
修改后:第二十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国土规模、结构布局和功能区划,制定的统一的、综合的、长远的土地利用方针以及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要求。
通过此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考虑到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要求,强调了土地利用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三、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修改:修改前:第四十九条: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委托经营权的有关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修改后:第四十九条:乡村振兴战略要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和流转等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通过此条修改,将乡村振兴战略纳入了土地管理法,强调了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支持农业农村的发展。
四、关于土地资源管理方面的修改:修改前:第五十条:土地利用计划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
修改后:第五十条:土地利用计划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也是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管理的基本依据。
2019土地新政策
2019土地新政策引言:近年来,土地政策一直是我国的热门话题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已经成为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中国政府近期出台了一系列的土地新政策。
本文将就2019年的土地新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分析。
一、限制土地农用化政策为了保护农田资源,促进粮食安全,2019年土地新政策明确规定,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途。
这一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防止大量耕地流失,避免农业发展受到影响。
同时,土地农用化政策的实施也能够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推行城市土地增量控制政策为了控制城市土地供应的规模,促使各地合理规划土地利用,2019年土地新政策明确提出推行城市土地增量控制政策。
据此政策规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城市土地的供应,合理划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并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地进行城市建设。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避免城市土地过度开发和浪费,推动城市建设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三、加大土地整治和复垦力度为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2019年土地新政策明确提出加大土地整治和复垦力度。
根据此政策,各地应当加强土地整治工作,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土壤污染的治理和修复工作,提高土地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性。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工业和城市发展的协调性。
四、推进土地托管制度改革为了推动土地资源的流转和集约利用,2019年土地新政策明确规定推进土地托管制度改革。
此政策鼓励农民将土地托管给专业化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通过改革土地托管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的潜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五、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流转,2019年土地新政策提出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
据此政策规定,各地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加强流转土地的登记和交易管理,提供更加便捷和透明的土地流转服务。
2019年201X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word版本 (3页)
2019年201X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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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
201X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具体是怎样,农村宅基地确权和土地确权一样,关系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确权的意思就是归谁,也就是说这块土地归
谁所有的意思,下面小编带来201X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相关文章,一起来阅
读了解下吧。
201X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1】
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
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
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备受瞩目。
文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
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
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
2019年到了,新版《农村土地承包法》来了!
导读: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闭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常言道:“土地是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
土地、房屋涉及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充分考虑到当前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土地流转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大量涌现的一些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那么,本次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哪些惠及农民朋友的亮点呢?本文,在明律师就其中最重要的3个亮点做一些说明。
亮点一: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逐步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选择进城务工、到城市居住生活。
但是经济形势和生活情况都在不断变化中,并不一定进了城就能保证完全稳定、完全融入当地的生活。
很多农民朋友需要在城乡之间频繁往返,或者在必要时返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需要法律保护。
所以,此次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这样的修改使发包方不再有直接收回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的权利,而是要引导支持承包农户在自愿有偿的原则下,把自己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同村农户,或是交回承包地,还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原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为“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立足优势特色产业,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2019年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择优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创建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中央财政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后,再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25.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以湖南省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加强产地与产品重金属监测,推广VIP(品种替代、灌溉水源净化、pH值调节)等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模式。推行种植结构调整,实施耕地休耕试点。
三、农田建设
26.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五个统一的要求,在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倾斜。在建设内容上,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以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农田输配电设备等为重点,推进耕地“宜机化”改造,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3.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选择地理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形成一批以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为基础,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种养结合的农业产业集群。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2019年最新土地承包法
2019年最新土地承包法引言:土地承包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法规,它对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中国政府出台了最新的土地承包法。
本文将对该法进行全面解读,包括背景、主要内容、对农民和农业发展的影响等方面。
一、背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对于国家和农民都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承包制度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的建立和发展对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旧有的土地承包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
因此,中国政府决定修订土地承包法,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二、主要内容:1. 基本原则2019年最新土地承包法以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为核心,明确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包括坚持农地农用、全面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农田水利权、推进农民土地权益能源化、完善对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管理等。
2. 承包期限最新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到期后可以继续承包。
这一规定对于保障农民的长期承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并为农民长期投入农业生产提供了保障。
3. 承包权的流转最新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流转、出租、抵押等。
这为农民增加了土地流转的灵活性,使得他们可以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
4. 补偿和社会保障最新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在土地征收、占用过程中,对农民要进行合理补偿,并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生产。
5. 支持农业发展最新土地承包法鼓励和支持农民投资、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
同时,也加强了对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对农民的影响:2019年最新土地承包法的出台,为农民保障了更加稳定和长期的土地承包权益,提高了农民的土地流转灵活性,增强了农民的发展农业生产的信心。
土地管理法修改 2019新旧对照
土地管理法修改 2019新旧对照土地管理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对土地利用、保护和管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土地管理法于2019年进行了修订,下面我们来对比一下2019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与之前的版本,以了解修订的重点和意义。
首先,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土地的基本属性。
根据修订后的法律,土地是国家的基本资源,属于全体人民所有。
这一修改强调了土地的公共性和国家所有权,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防止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
其次,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土地利用的规划和保护的内容。
修订后的法律要求建立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统筹规划和管理土地利用,以保障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此外,新法增加了对农田和耕地的保护要求,加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和农田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和可持续性。
再次,2019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增强了土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新法规定了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要求加强对土地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此举有助于提升土地管理的效果和公正性,切实维护了土地资源的安全和合法性。
最后,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强调了土地承包经营的稳定和农村集体土地的保护。
根据新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流转,增强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有利于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新法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保护作出明确规定,加强了对农村土地权益的保护和维护。
综上所述,2019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在土地基本属性、土地利用规划和保护、监督执法、土地承包经营和农村集体土地保护等方面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
这些修改使土地管理法更加生动、全面,对于指导我国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日后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对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学习和贯彻,积极推动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摘要】2019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工作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点强农惠农政策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本文旨在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和探讨。
首先介绍了政策背景,指出2019年是农业农村工作改革的重要年份。
然后阐述了政策目标,即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增加。
接着详细分析了政策内容,包括财政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
然后探讨了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
最后评估了政策效果,强调了政策对农业农村发展的积极影响。
结论部分强调了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性,展望了未来政策发展的方向。
通过本文的解读,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未来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引言: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正文:政策背景、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实施、政策效果结论: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性、展望未来政策发展1. 引言1.1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旨在促进农业发展,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保障农民权益,推动乡村振兴。
这是政府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地区的改革和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制定并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的种种问题,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
在当前国家政策导向下,农业也逐渐成为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的领域。
通过大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农业正在朝着更加现代化、科技化、智能化的方向迈进。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农业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
2. 正文2.1 政策背景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定背景主要是基于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人口的持续流失,农业劳动力短缺、土地资源过度利用、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
2019年4月国土局对全国基本农田政策要点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新要求
基本要求: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
照城市规模由大到小、空间布局从由近及 远、耕地质量由高到低的步骤顺序时序, 将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将核 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 上图入库。
一.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划定工作的内涵 二.准确把握新时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新特点 三.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新要求 四.准确把握与规划调整完善等工作的关系 五.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步骤和要求 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划定工作的内涵
(一)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步骤和要求
(二)明确工作步骤 3.论证核实 上级部门对各城市核实举证的情况进行论
证、审查,核定并下达城市周边、交通沿 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步骤和要求
(二)明确工作步骤 4.制定方案 根据上级下达的划定任务,有关城市人民
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农业部门编制城市周 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经同级人民政 府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审 核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其他应当划 为和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但尚未划入的 耕地。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新要求
(一)规模上从大到小
从大城市到小城镇,由大到小、自上而下, 逐级推动。
从106个重点城市开始,其他城市由各省 (区、市)组织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新要求
(二)空间上由近及远
准确把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步骤和要求
(三)时间要求 重点城市时间要求: 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106个重点城市周 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106个重点城市初步任务下达后,于2019 年5月底前将核实举证结果的报告和数据报 两部;下达后3个月内,城市周边永久基本 农田划定方案上报两部。
2019年新土地承包法
2019年新版《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第五节土地经营权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2019年,中国政府继续重视农业农村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点强农惠农政策,以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本文将对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政府对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视和支持。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中国政府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其中包括推进农村产业振兴,扶持农村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二、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粮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物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2019年政府继续出台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包括提高农民种粮补贴、加大农业生产资金支持、扶持粮食生产关键技术研发等。
这些政策将有利于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粮食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损害了农产品市场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利益。
为此,政府将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鼓励农业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农产品质量提升。
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现代农业离不开科技创新,而农业科技的投入对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有着重要影响。
2019年,政府将继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鼓励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五、加强农业金融支持农业是一个长周期、高风险的产业,农业经营主体对资金需求较大。
为此,政府将继续加强农业金融支持,提供贷款、信贷、担保等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生产、经营,帮助农民解决资金难题,推动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19年,政府将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模,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等。
这些改革举措旨在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土地管理法修改 2019新旧对照
土地管理法修改 2019新旧对照土地管理法是我国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我国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土地管理法。
近期,2019年版土地管理法对比之前版本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调整。
本文将从土地出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利用等方面对2019年版土地管理法进行新旧对照。
一、土地出让首先,就土地出让而言,2019年版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几个明确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行为。
旧版土地管理法中对土地出让的规定较为简略,多数是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要求。
而新版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土地出让的程序、方式和交易条件,并要求出让土地的使用方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
新版土地管理法还强调了土地出让的公平竞争原则,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不得采取不公平的竞争做法,如限制竞标人资格、操纵竞买价等。
这些规定的增加和强化,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新版土地管理法作出了一些重要的修改。
首先,新版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长。
根据新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原则上为30年,可以由土地经营者与土地承包方自行商定延长至40年,保障了土地承包经营者长期的土地使用权。
其次,新版土地管理法还新增了“耕地的合理规模”规定。
根据新规定,地村两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耕地保护和利用政策,确保农民有足够的耕地用于种植和养殖等农业经营活动。
此外,新版土地管理法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继承和转让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土地流转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方面,新版土地管理法做出了一系列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首先,新版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和变更程序,要求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土地的管理和保护。
2019年农村土地分配政策
2019年农村土地分配政策一、农村土地分配政策1、补偿给股东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2、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1)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
3、补偿给农民(1)放弃统一安置的,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3)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二、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
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
河南省近日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三、农村土地征收注意事项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
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
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
2、征询村民意见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联合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
农村占地补偿标准2019
农村占地补偿标准2019农村占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对农民的土地补偿标准。
2019年,我国对农村占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占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征收补偿费、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土地流转补偿费等。
具体标准根据土地使用性质、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土地肥沃程度等因素进行测算,以确保补偿标准合理公正。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农村占地补偿标准也有所区别。
例如,对于耕地被征用,补偿标准一般会高于其他类型的土地,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农业生产需求。
同时,对于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等非农业用地的征用,补偿标准也会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土地开发潜力等因素进行测算,以确保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
再者,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农村占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其中明确规定了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农民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流转补偿费也做出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最后,农村占地补偿标准的调整和完善,不仅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合理的补偿标准可以激励农民积极配合土地征收工作,推动农村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农业的建设。
综上所述,2019年农村占地补偿标准的调整和完善,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占地补偿标准的监督和执行,确保农民能够依法获得合理的补偿,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9《土地管理法》新修正案法条解读(最新大数据分析)
2019《土地管理法》新修正案法条解读(最新大数据分析)历经多次修改,事关国计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终于自2004年修改15年后,2019年又迎来了新生!《土地管理法》新修给我们理解和适用土地管理法律规范带来了许多新的课题。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福律阁土地诉讼团队为大家初步梳理,新《土地管理法》之“新”,在于“三个新概念”、“三个新变化”、“三个新问题”。
三个新概念一是提出“国土空间规划”概念。
国土空间规划代替了原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利用规划从政出多门提升为多规合一,促进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统一、社会发展和空间布局的统一、产业结构和资源环境的统一,为提高土地利用质效,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基础。
二是提出“永久性基本农田”概念。
永久性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大大高于原来的基本农田,即便土地征收也要尽量避开永久性基本农田。
只要涉及永久性基本农田的转用的,一律由国务院批准。
三是提出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概念。
集体建设用地由原来只能用于集体企业和村民住宅用途,直接扩大可用于经营用途。
农地入市,多种经营,大大提高了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率。
三个新变化一是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从概括式转变为列举式。
“公共利益”本身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旧《土地管理法》并未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只是概括规定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土地。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列举了适用公共利益条款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对土地征收的启动有明显的限制作用。
二是土地征收补偿费的计算标准从耕地年产值转变为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低长期以来为人所诟病,根本原因就在于依据耕地年产值确定土地补偿费数额基准太低、地区差异大。
采用片区综合地价既考虑了土地本身的价值,有保证了相对公平。
三是土地征收程序由批后公示转变为批前公示。
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先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旧法尽管在后期的组织实施阶段赋予了被征收人相应的救济手段,但并不能实质性阻止征收工作的继续进行。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2019年,中国政府将继续实施一系列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旨在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以下是对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的解读。
政府将继续加大农业农村支出力度,增加财政补贴和投入。
重点支持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政府还将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改善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政府将继续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持农民经营权益的稳定性。
政府将鼓励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政府将继续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计划,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农民技术素质。
政府将加强科技创新支持,引导农业生产向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政府将加大对农村青年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鼓励他们回乡创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第四,政府将继续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政府将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第五,政府将进一步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加强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建设。
政府将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农民自治,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效能。
第六,政府将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监控和追溯体系建设。
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溯源能力。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旨在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政府将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完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希望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2019年土地补偿新标准出来了11页word
2019年土地补偿新标准出来了,家在农村的有福啦!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大家可以看一看。
小伙伴你家的地被收了补助了多少钱?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
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
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解读4月16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了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包括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以及产粮大县奖励,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奖励等。
农业农村部公布的重点支农政策,包含农业生产发展和流通、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田建设、农业科技人才支撑、农业防灾减灾、乡村建设等六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发展和流通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等。
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等。
2019年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择优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
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
2019年支持天津、河北、福建、山东、湖南、广西、云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示范。
二、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等。
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进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等。
三、农田建设2019年,在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8000萬亩以上,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倾斜。
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四省(区)实施,建立集中连片示范区,集中展示一批黑土地保护利用模式。
支持开展控制黑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水保肥、黑土养育、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等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
四、农业科技人才支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
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高质量发展,培育一大批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
农业信贷担保重点服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改革与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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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尤其是征地政策和宅基地政策改革,直接关系着8亿农民的
切身利益,决定了农民拿到手里的钱有多少,也直接关系着我们投资农业的人付出的成本有
多少。
现在我们来看看,最新土地政策中有哪些内容: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
建设等。
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
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
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
限的。
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的需求之一。
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
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地的保值和增值!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
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
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
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
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