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顶板管理办法(正式)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顶板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2018)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西省境内从事井工煤矿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顶板管理年度计划;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单位顶板管理、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各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特征、矿压技术参数及其变化情况,分析其动态规律,不断总结学习顶板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第五条煤矿要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对开采煤层的围岩物理特性、岩石力学性质(抗拉、抗剪、抗压、岩性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作为编制支护设计的依据。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有完善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包含顶板管理相关内容,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签字后贯彻执行。
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队组要组织对作业规程的学习、考试,所有作业人员要在学习记录表上签字,未经作业规程学习并考试合格者,不得安排作业。
第七条煤矿编制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包含顶板管理内容,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及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当工作地点出现顶板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冒险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山西_顶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山西省顶板管理,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企业的顶板管理。
第三条顶板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加强顶板监测、预报、预警、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顶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顶板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顶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顶板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顶板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顶板管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顶板管理技术和设备。
第二章顶板管理职责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顶板管理人员,负责顶板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顶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有关顶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编制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顶板管理措施;(三)组织编制顶板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顶板管理措施;(四)开展顶板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顶板变化情况;(五)组织编制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六)组织顶板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开展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八)其他与顶板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在顶板管理中的职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四条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二)审批顶板管理计划;(三)协调解决顶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五)其他与顶板管理相关的工作。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编制目的煤矿顶板是指煤矿工作面上的煤层局部的顶板,它是煤矿工作面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顶板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工作面顶板的稳定性,防止发生顶板事故,有效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一、煤矿顶板管理的原则(一)安全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充分认识煤层顶板的危险性,采取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二)科学原则: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地质、工作面布置、工作制度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三)综合原则:顶板管理要充分综合考虑地质、机电、安全、职业卫生等各方面因素;(四)先进原则:借鉴国内外煤矿生产装备管理先进经验,推进信息化管理。
二、煤矿顶板管理的基本要求(一)顶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证矿井及工作面稳定;(二)根据煤矿工作面地质条件,制定合理的顶板支护方案,并确保支护措施的稳定可靠;(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顶板变化的动态;(四)定期进行顶板稳定性评价,及时修补破损的支护设施;(五)加强顶板支护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六)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顶板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三、煤矿顶板管理的具体措施(一)地质勘探和预测:在开采前进行综合地质勘探,预测顶板状况和变化趋势;(二)顶板支护设计:根据地质勘探结果制定合理的顶板支护方案,并编制相应支护设计文件;(三)支护施工:按照支护设计文件要求进行顶板支护施工,确保支护质量和稳定性;(四)地质灾害监测:确定科学合理的监测点位,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及时了解顶板变化情况,并进行预警;(五)顶板稳定性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顶板稳定性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六)支护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加强对支护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七)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参加顶板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顶板管理的认识和技能。
四、煤矿顶板管理的责任划分(一)矿山企业应建立并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二)矿山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确保资源、设备和资金的保障;(三)煤矿员工应遵守顶板管理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2024年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2篇)
2024年某煤矿顶板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管理规定:一、组织机构:1、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生产科科长、技术科长、安监站副站长、各采煤、掘进工区的区长组成,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各采煤、掘进工区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主管区长担任组长。
二、管理制度:1、矿每季度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办公会,每旬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检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下部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2、各采煤、掘进工区每天要对所管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有关领导和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备查。
3、各单位要明确领导的责任,奖罚要落实到人。
4、矿每旬组织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大检查,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顶板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坚决消灭不合格品。
三、防范措施和规定:1、把好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关,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形式、材料规格质量、暂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悬顶距与控顶距及特殊规定都要明确规定。
2、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国有重点煤矿质量标准化要求抓好班组、区队及全矿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3、对长壁回采工作面的规定:⑴长壁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跳面、收脚、回料、过断层、过老巷时,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成立专门领导组织,三班盯住现场,统一指挥。
⑵加强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的管理及两巷维修,两巷高度要符合规程规定,工区要安排专人负责,长壁工作面使用溜子运输时,上下出口处坚持使用好双楔梁。
⑶长壁工作的支柱的设置、木垛的位置、数量及工作面内的托棚、戗柱等特殊支护的布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按规定架设,留有足够的备用材料。
顶板管理制度(5篇)
顶板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付矿长为付组长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并收有班长和有经验的熟练工人、安全员、瓦检员为成员。
2、矿井必须每周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板检查发现异常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矿井每旬必须指派三人对全矿所有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敲邦问顶发现有问题的打好支护,问题严重的立即报告矿长,制定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各采掘作业点有数量足够的支护材料和备用支柱。
5、永久支护与临时支护之间距离不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临时支护跟拢碛头。
6、采掘时地质构造带、回采面初次放顶,周期来压巷道维修必须制订专项措施,并成立领板管理小组。
7、对采掘工作面支护密度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回采工作面控项距不得大于作业规程规定。
顶板管理制度(2)是指一种用于确保煤矿采矿顶板的安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顶板是指地下煤矿开采中顶板与煤层之间的岩层,它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顶板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顶板监测:通过安装顶板监测设备来实时监测顶板的变形和位移,及时掌握顶板的稳定情况,预警可能出现的顶板事故。
2. 顶板支护:根据顶板的岩性和变形情况,采取适当的顶板支护措施,如使用钢架、锚杆等,加固和稳定顶板。
3. 顶板控制:通过减小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加强支护措施等措施,控制采煤工作面上方顶板的压力和变形,减少顶板事故的发生。
4. 防止顶板事故的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顶板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矿工的人身安全。
5. 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顶板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对顶板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顶板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采矿过程中顶板的稳定,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提高矿工的安全保障水平,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
顶板管理制度(3)是指对煤矿顶板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煤矿顶板是指矿井地面以上的岩层或覆岩,包括矿井进口、邮井、回风巷等区域的顶部。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3篇)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一、引言掘进工作面顶板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重要的安全环节,对矿井安全稳定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矿井顶板的安全管理,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以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本文将从顶板管理的重要性、顶板管理的原则以及顶板管理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顶板管理的重要性1. 保护矿工安全:掘进工作面顶板是直接面向矿工的,如果顶板不稳定,容易引发顶板事故,给人员带来伤害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顶板管理对保障矿工安全至关重要。
2. 保证工作面的正常运转:顶板固结后能为工作面提供稳定的支护结构,保证工作面的正常进行。
如果顶板不稳定,将会给当地产生巨大的动力和变形,会影响到掘进机和其他设备的正常操作,严重影响工作面的工作效率。
3. 保护矿井设备的安全运行:顶板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巷道的通行能力,如果顶板不稳定,会导致巷道坍塌,损坏矿井设备,甚至影响矿井的正常运行。
三、顶板管理的原则1. 全员参与:顶板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全员参与。
矿井管理者应该把顶板管理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并将其纳入到每个员工的日常工作中,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切实履行顶板管理的职责。
2. 依法治井:在顶板管理中,必须坚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相关标准和规定。
这样可以确保顶板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3. 预防为主:顶板管理的核心原则是预防为主。
矿井管理者应该通过科学合理的顶板管理措施,预先识别出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以尽量减少和避免顶板事故的发生。
四、顶板管理的具体措施1. 顶板监测:矿井管理者应该建立完善的顶板监测系统,通过定期对顶板进行监测,及时获取顶板的变化情况,掌握相关数据,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顶板的稳定性。
2. 合理支护:根据顶板的条件和要求,选择适当的支护方式,配备合适的支护材料和设备。
同时,在支护过程中,要加强对支护的质量管理,确保支护的牢固稳定。
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煤业矿井的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顶板管理是指对采掘工作面顶板进行预测预报、支护设计、施工管理、验收评价等工作,确保顶板安全稳定的全过程。
第四条公司所属煤业矿井应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公司所属煤业矿井应加强顶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确保顶板安全。
第六条公司所属煤业矿井应定期对顶板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顶板安全。
第二章职能界定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巷道支护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顶板岩性分析工作。
结合我矿实际,指导施工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第九条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顶板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章支护设计第十条技术部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围岩稳定性、使用设备等因素,合理选择支护形式和参数。
第十一条支护设计应包括支护形式、材料、参数、施工工艺等内容,并应经过技术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支护设计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支护效果。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支护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支护质量。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顶板巡查制度,定期对顶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顶板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验收评价第十六条巷道施工完毕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设备撤除。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4篇)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顶板的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顶板管理,包括顶板的支护、巷道防治、检测和治理等内容。
第三条煤矿顶板管理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手段。
第二章顶板支护第四条顶板支护是指对煤矿开采过程中的顶板进行支撑和加固,以防止顶板塌落和坍塌。
第五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按照相关要求选择合适的支护材料和支护方式,保证支护的牢固和稳定。
第六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加强顶板的预应力支护,提高支护的抗冲击能力。
第七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保证支护的连续和密实。
第八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注意选取合理的支护密度和支护方式,避免出现支护失效和周围岩体松散。
第九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加强对支护材料的检测和验收,确保支护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十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配合措施。
第三章巷道防治第十一条巷道防治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对巷道的支护和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根据巷道的大小、地质条件等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加强巷道的支护和加固工作,保证巷道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做好巷道的防水、防火和通风工作,提高巷道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第十五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加强对巷道的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巷道问题。
第十六条煤矿在进行巷道防治时,应建立健全巷道管理制度,加强对巷道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第四章检测与治理第十七条煤矿在进行顶板管理时,应加强对顶板的检测和治理工作。
第十八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检测时,应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和工具,对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第十九条煤矿在进行顶板检测时,应重点关注顶板的裂隙和变形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顶板问题。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顶板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2018)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西省境内从事井工煤矿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顶板管理年度计划;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单位顶板管理、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各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特征、矿压技术参数及其变化情况,分析其动态规律,不断总结学习顶板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第五条?煤矿要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对开采煤层的围岩物理特性、岩石力学性质(抗拉、抗剪、抗压、岩性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作为编制支护设计的依据。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有完善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包含顶板管理相关内容,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签字后贯彻执行。
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队组要组织对作业规程的学习、考试,所有作业人员要在学习记录表上签字,未经作业规程学习并考试合格者,不得安排作业。
第七条?煤矿编制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包含顶板管理内容,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及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当工作地点出现顶板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冒险作业。
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顶板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巷道锚杆支护技术规范》(GB/T35056—2018)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山西省境内从事井工煤矿生产和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顶板管理年度计划;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本单位顶板管理、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各煤层及顶底板岩性特征、矿压技术参数及其变化情况,分析其动态规律,不断总结学习顶板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
第五条煤矿要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对开采煤层的围岩物理特性、岩石力学性质(抗拉、抗剪、抗压、岩性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作为编制支护设计的依据。
第六条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有完善的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包含顶板管理相关内容,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并签字后贯彻执行。
遇到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队组要组织对作业规程的学习、考试,所有作业人员要在学习记录表上签字,未经作业规程学习并考试合格者,不得安排作业。
第七条煤矿编制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包含顶板管理内容,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顶板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及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当工作地点出现顶板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冒险作业.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煤矿井下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外委队组)顶板管理工作是矿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为了搞好顶板管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煤矿外委施工队组施工实际情况,特制订顶板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管理内容一、临时支护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外委施工队组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使用,加强各类施工巷道的顶板管理,确保开拓、掘进巷道施工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结合我矿当前实际情况,现对我矿施工巷道临时支护使用管理做出如下规定:(一)、临时支护材料规格矿井采用的临时支护形式:锚网索梁支护巷道由长度不小于4m的① 108钢管、架棚巷道采用22及以上钢轨制作而成,前探梁必须设置防滑栓。
1、矩形锚网巷道临时支护(1)锚网支护巷道临时支护,采用2个①22圆钢制作的吊环或者釆用钢板加工吊环,吊环配①22的螺帽,螺帽及吊环连接处周圈双层焊接。
(2)矩形巷道净宽小于5. 5m的巷道采用两根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两根前探梁距离为1.5-3m,临时支护的大板规格长度不小于3. 5m,宽度不小于0. 3m,厚度不小于0. 03m。
(3)矩形巷道净宽大于等于5. 5m的巷道放置三根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 三根前探梁间距为1.5-2111,临时支护的大板规格长度不小于4m,宽度不小于0. 3m,厚度不小于0. 03m。
2、拱形架棚巷道临时支护(1)拱形或架棚巷道采用两根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采用卡子将前探梁固定于棚梁,同一根前探梁固定点间距为3架棚间距,两根前探梁间距为 1. 2-2. 5m o(2)架棚巷道宽度小于5m情况下,临时支护大板长度不小于2.5m,宽度不小于0.3m,厚度不小于0. 03m;架棚巷道宽度大于5m情况下,支护大板长度不小于3m,大板宽度不小于0. 3m,厚度不小于0. 03m。
3、迎头防护或防迎头片帮装置大断面、上山施工、围岩破碎等特殊条件巷道,临时支护必须有防迎头片帮装置,距底板1.5m以上断面必须防护,防迎头片帮装置梁间距及工作面前探梁间距一致;大板长度不得小于巷道净宽的3/5,宽度不小于0. 3m,厚度不小于0.03m。
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为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面开拓和开采前要进行顶板预测,确定工作面顶板稳定性评级,制定相应的支护方案。
2. 工作面开采过程中,需进行定期顶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顶板的稳定。
3. 工作面采取适当的支护技术,包括锚杆、螺栓、网片等支护设施,确保顶板的稳定。
4. 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的地段,加强支护设施的使用,如矩形闸板、采空区支护等。
5. 工作面采取合理的透水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6. 工作面顶板出现严重塌方、煤与顶板分离等情况时,要立即停采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7. 工作面顶板管理要建立健全的责任制,每个岗位要明确职责,做好交接班工作。
8. 工作面顶板管理要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9. 工作面顶板管理要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便于管理和事故调查分析。
10. 工作面顶板管理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及时汇报工作面顶板的情况,保证工作面的安全。
以上为煤业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具体的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顶板管理办法
煤矿顶板管理办法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我矿顶板管理水平,防范顶板事故发生,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顶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矿采煤、掘进、维修等工作.一、一般规定第一条煤矿企业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矿确立以安全矿长负责分管此项工作,安监科具体负责顶板管理的监督执行工作。
第二条矿技术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标准等.第三条矿技术部门要加强地质勘查和地质资料收集和分析,加强矿压观察,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矿压显现规律,做好各作业点、各时段的地质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第四条矿生产技术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根据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同时应加强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
第五条加强对作业人员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防范顶板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每个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都要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遇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断层及巷道贯通、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托伪顶开采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组织作业人员学习贯彻后方可组织实施.《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明确顶板管理方法、控顶距、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方式,以及初采放顶和临近停采线时的顶板管理措施。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明确永久和临时支护方式,最大空顶距、循环进度、爆破参数等内容。
所制定的措施必须根椐围岩性质、井巷现状和明确组织措施(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管负责人)制定临危应对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隐患未消除不组织作业。
第七条生产技术科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建立专门井巷维修队伍,并选用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队长(班组长)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正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
采煤顶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采煤顶板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煤矿企业及其采煤作业。
第三条采煤顶板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顶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顶板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顶板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组织编制顶板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制定顶板灾害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四)组织进行顶板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顶板安全隐患;(五)组织培训顶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六)组织研究和推广顶板管理先进技术。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顶板管理工作。
第八条顶板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顶板管理制度;(二)编制顶板管理计划和统计报表;(三)组织顶板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组织顶板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五)组织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顶板管理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一)监督检查顶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对顶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对违反顶板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第三章顶板管理技术要求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和采煤工艺,制定顶板管理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顶板管理技术要求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顶板类型和结构分析;(二)顶板稳定性评价;(三)顶板支护设计;(四)顶板监测与预警;(五)顶板灾害防治措施。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3篇)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抓好我矿的顶板管理,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如下顶板分析管理规定:一、组织机构: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长:矿长成员: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部长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2、各采煤、掘进队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主管队长担任组长。
三、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一)技术管理规定1、在设计采掘工作程前,生产技术部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2、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
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书。
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顶板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过老巷或构造变化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巷道回撤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3、支护设计必须依据工作面顶底板情况及矿压观测资料进行计算,并根据工作面支护密度的计算,合理确定工作面柱排距、工作面支护形式及机头支护形式。
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所需各种单体柱、梁的型号、数量及备用数量。
合理确定架设方法和回撤方法。
4、工作面要加强支柱管理,实行全承载支护、循环注液、制定防倒柱、防片帮措施,强化检测,保证质量。
5、沿空送巷,巷道设计与施工应避开集中压力区,施工时间必须在工作面停采、顶板动压稳定之后。
6、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
前探梁或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掘进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
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的顶板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贵州图南公司及所属煤矿综采工作面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组织生产、安全、机电部门,全面搞好综采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第五条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对各矿井综采面顶板管理专项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直接追究分管矿领导、矿长的责任,严格处罚。
第六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煤矿制定的顶板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含生产过程中新揭露构造,下同)进行再审查,确保措施具体、可行,能够有效控制顶板,保障安全生产。
第七条公司机电副总要组织制定“三机”设备、巷道运输设备、液压系统的维修、保养制度,并经常性开展维修、保养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支架的初撑力达到设计要求。
第八条煤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副矿长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施工队负责人及安全员为成员的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副矿长办公室,由生产副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煤矿矿长全面负责综采工作面的顶板管理,要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职责,要组织制定《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奖罚办法》报公司批准后严格执行。
第十条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地质测量部门,在每个工作面掘进完成后的15天内,根据工作面掘进剖面和瓦斯抽采钻孔、地质钻孔资料修改完善地质预测预报,编制回采地质说明书。
第十一条煤矿总工程师要根据地质构造情况合理布设工作面倾斜长度;在每个综采工作面开采前要结合地质说明书,组织制定工作面顶板管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修订)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修订)第一部分矿压观测一、综采工作面矿压观测1、综采队技术员(或指定责任人)每班负责对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20In 范围内单体支柱进行初撑力抽查,均匀抽查不少于10根。
初撑力不低于作业规程规定,并做好抽查记录,对初撑力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
否则给予单位技术员处罚200元/次。
2、综采队技术员(或指定责任人)每班负责对工作面综采支架每隔10架进行初撑力抽查,两巷超前支护段自移液压支架抽查点不少于两处。
并做好抽查记录,对达不到规定的,必须安排责任人限时整改,未按规定抽查、记录的给予单位技术员按照200元/次处罚。
泵站压力不得低于30Mpa,乳化液配比浓度达3%至5%o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单位IoOO元,罚当班泵站司机200元。
3、综采队负责工作面及两巷矿压观测器具的安装、拆卸、保护工作,负责综采计算机监测系统的维护工作。
矿压器具、通信线路被损坏的,损坏单位按原价的2倍进行赔偿,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跟班队长、技术员、队长分别罚款200~1000元。
4、综采队每天负责对安装在两巷超前支护段的矿用数字压力计(编号管理)同步向外前移,不得跳跃前移。
否则罚当班跟班队长、技术员200元/次。
5、矿压业务员每隔3~5天负责对两巷超前支护段、切眼支柱和工作面支架初撑力进行动态检查和监控,抽查点数不得低于上述1、2项相应规定,发现初撑力不符合规定的,罚单位500元/根,责任人、当班跟班队长、单位负责人100元/根。
6、矿压业务员负责定期采集工作面矿压数据,监控综采计算机监测系统,根据矿压数据,及时对工作面进行来压预报,并经部门领导、分管矿领导审核后送发至相关单位,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7、工作面初次来压前矿压人员应及时编制工作面矿压观测计划,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该工作面的矿压观测总结。
二、顶板离层观测(一)顶板离层仪安装1、煤巷掘进工作面顶板完整时顶板离层仪安装间距为50至70米,顶板破碎时为30至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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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煤矿顶板管理办法(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272-12 煤矿顶板管理办法(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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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煤业有限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制度第四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成立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副矿长)成员: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1、总经理(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定期听取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副矿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和资金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分管生产的公司副总经理(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实施责任。
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
6、生产技术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
(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
掌握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和掘进工作面巷道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分析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7、生产技术部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
8、供应部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第六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12月上旬采掘区队将顶板管理状况和下年度顶板管理安排书面上报生产技术部。
2、公司每半年、采掘区队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顶板管理,公司顶板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顶板例会,总结顶板管理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和资金计划,安技措资金和安全成本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顶板管理。
属于顶板管理和矿压仪表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可编报技术进步开发资金计划,经公司审批后可由技术进步开发资金列支。
4、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
每个工作面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掘进巷道观测也必须进行总结,并报生产技术部。
第三章采煤第七条在设计工作面前,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地质条件不明的要进行补勘工作。
回采工作面在设计布置时,应尽量避开断层,难以避开的断层或其他构造影响采煤时,必须考虑改造方案。
有复合顶或较厚伪顶的炮采工作面长度以不大于100m为宜。
第八条每个采煤工作面必须有符合本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
严禁无规程作业和沿用、套用老规程。
作业规程要严格会审和审批制度,审批后的作业规程要严格按规定贯彻学习、考试签字。
遇情况变化时,要及时写出补充措施,并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和贯彻学习。
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说明书。
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过老巷或构造变化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等情况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第九条采煤工作面必须沿底送巷,不准留底煤。
有复合顶的工作面两顺槽巷道和切眼,严禁破顶施工。
煤层厚度大于3.0m时,为提高支护刚度和回收率,可以适当加大采高。
但要加强支架管理,实行微差爆破、全承载支护、循环注液、密集切顶、制定防倒柱、防片帮措施,强化监测,保证质量。
第十条支架不咬架,不挤架、不斜架,架间隙不得超过200mm。
架间落差不能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
第十一条综采面支架梁端至煤壁端面距不大于340mm,支架梁冒高不大于300mm;支架垂直顶底板,与顶、底板接触严密;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
炮采面支架梁端至煤壁端面距不大于300mm,支架梁冒高不大于200mm;支架垂直顶底板,与顶、底板接触严密;顶梁与顶板平行。
第十二条采煤机割煤上滚筒煤平直,顶板平整度偏差不得超过±100mm。
支架要成排成一条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架中心间距不得超过100mm。
第十三条炮采工作面顶梁铰接不小于90%。
工作面柱距、排距符合要求,直线偏差不超过±100mm,柱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
第十四条沿空送巷,巷道设计与施工应避开集中压力区,施工时间必须在工作面停采顶板动压稳定之后,沿空送巷必须采用特殊支护和专门措施。
第十五条工作面安装前,工作面必须形成正式的生产系统,包括运输系统、运料系统、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等。
第十六条工作面安装前必须经过验收,工作面两条顺槽及切眼断面和支护必须达到安装要求。
第十七条工作面安装前,必须针对工作面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
第十八条工作面安装必须严格按照安装措施进行施工。
炮采工作面安装,工作面柱梁必须编号,不许缺梁少柱。
顺槽安装原则上不许破坏原支护,对确需扩帮拉底的工程,必须先加固,再施工,并且要重新支护。
第十九条工作面安装好后,要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全部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第二十条工作面生产前,必须制定专项初采安全措施,矿上应成立初次放顶领导机构,坚持领导跟班制度。
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对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一条初采前,必须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加强护顶支护,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初力不能低于30.0MPa,小于初撑力80%的支架视为空载支架。
上、下安全出口采用直径不小100mm的单体,初撑力达到11.4MPa,小于初撑力的80%视为空载。
第二十二条工作面初采期间,当工作面采高大于2.8m或有复合顶时,工作面必须采用“三、四”排管理。
煤层或伪顶较厚时,初采中应适当降低采高,以提高支架稳定性。
工作面初次来压前,要有加强支护措施,支架必须完好,切顶支柱齐全,有力,趟趟打好戗棚戗柱。
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后,要有专人观测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支架维修、加固措施。
第二十三条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最大悬顶面积必须根据工作面顶板性质、采煤高度等情况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或局部地段顶板冒落较差,出现大面积悬顶时,要提前打好挑顶眼,进行强制放顶。
第二十四条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必须现场跟班,监督指导区队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工作面直接顶全部跨落后,工作面进入正常生产时,初采领导小组才准撤离。
第二十五条工作面生产期间,要加强对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煤壁、机道、炮道、放顶线等部位及复合顶下采煤的观测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加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生产。
第二十六条工作面生产时要严格执行《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验收办法》,落实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及敲帮问顶制度;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等级必须纳入生产承包合同,质量检查验收员不得与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实行经济挂钩;定期分析支护质量存在问题,制定改进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七条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对每次拉炮长度、移溜长度、放炮后及移溜时的临时支护方式做出明确规定,采煤队生产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操作,严禁工作面放通炮和整体移溜;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移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即工作面支护必须执行“先支后回”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上、下出口要加强特殊支架支护,综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高度不能低于1.8米,宽度不低于0.8米。
炮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能低于1.6米,宽度不低于0.7米。
安全出口20米范围内支架完好,超前加强支护。
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与综采液压支架平行,不得超过支架立柱。
靠煤壁要根据需要支设贴帮柱或临时支柱;严格执行开工前和工作中的敲帮问顶制度。
第二十九条工作面浮煤和伞檐要及时清理和处理,工作面不得随意丢顶煤和底煤。
第三十条工作面支护方式和控顶距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不能随意增大或缩小,放顶线要严格执行放顶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单体液压支柱定期升井检修和区队验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检修和验收标准,对达不到性能标准的支柱井下严禁使用。
第三十二条工作面煤厚突然变化,超过支柱最大、最小使用高度时,应及时更换相应规格支柱。
第三十三条单体液压支柱所用乳化液浓度、泵站压力等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第三十四条除顶板较完整的工作面外,工作面必须使用双抗塑料网护顶挡矸。
第三十五条工作面支柱确需穿柱鞋时,柱鞋的规格、尺寸、材质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和说明。
第三十六条工作面生产必须使用微差松动预裂爆破技术进行爆破,严禁放大炮,努力提高块煤率和减少放炮对顶板的影响。
炮眼角度、装药量、起爆顺序等要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面放炮后,要及时挂梁护顶,顶板破碎时采用手镐掏梁窝,提前挂梁的方式生产,严防冒顶事故发生。
第三十八条矿要建立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严格实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