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46749

合集下载

行政主体是什么

行政主体是什么

一、行政主体是什么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从形式上分,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如下:1、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要注意的是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实际上却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区域内依法行使对所有行政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权,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它们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可分为:1、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1)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如工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商标法》授权)、国家专利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法》授权)等。

(2)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职能部门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派出工作机构。

如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

(3)临时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协助其处理某项临时性行政工作的组织。

行政主体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行政主体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行政主体的名词解释是什么行政主体的名词解释是什么?行政主体,顾名思义,是指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机构或个体。

它在行政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既是政府的一部分,也是公民的重要接触点。

行政主体通常被划分为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两大类,它们在国家治理中担负着不同的职责和权力。

一、中央行政主体中央行政主体即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其职责是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国家事务。

在中国,中央行政主体的核心是国务院。

国务院是中央行政主体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各部门领导组成。

国务院行使颁布行政法规、制定行政措施、管理中央机关和国家事务的职权,它是中央行政主体的决策中枢,负责协调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工作。

此外,中央行政主体还包括其他部门和机构,如公安部门负责公安管理,外交部门负责外交事务,财政部门负责财政管理等。

这些部门和机构与国务院相互配合,共同承担起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实施国家治理的责任。

二、地方行政主体地方行政主体指的是在国家层面下设立的各级地方机关,包括省、市、县等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政府和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

地方行政主体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日常事务,履行国家政策和法律在地方的具体执行工作。

地方行政主体的组织架构和职权由地方政府负责。

地方政府是地方行政主体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领导及其部门组成。

地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制定和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管理本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

地方行政主体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了保障,它们在国家治理中具有灵活性和操作性。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

总结:行政主体是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机构或个体。

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是行政管理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行政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国家事务;地方行政主体则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日常事务,履行国家政策和法律在地方的具体执行工作。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18

【例题·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行政决定权范围 的是( )。 A.行政确认权 B.行政许可权 C.行政奖励权 D.行政物质帮助权

『正确答案』B
19
【三】行政机关



1.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是由国家设置,代表 国家行使国家职权的机关。这使它与政党、社 会组织、团体相区别。 2.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解释】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虽然也都是国家 机关,但是立法机关行使的是国家立法职能, 司法机关行使的是国家司法职能,而行政机关 行使的则是国家行政职能,即执行法律,管理 国家各项行政事务。


8

(3)支配权。行政职权一经行使,在没有被
国家有权机关撤销之前,即使违法或者不当, 也被推定为有效。相对人必须遵守执行。 【解释】《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 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 政处罚不停止执行。这条规定体现的就是行政 职权对行政相对人的可支配性。

9


(4)不可自由处分性。表现为不得随意转移
6


(一)行政职权的特征(公益性、优益
性、支配权、不可自由处分权) (1)公益性。行政职权的设定与行使不是以行 政主体自身的利益为目的,而是以国家和社会 的公共利益为目的。
7


(2)优益性。包括职务上的优先权和物质上的受益权。
【解释1】职务上的优益条件属于行政优先权,包括先行处置权, 获得社会协助权等。表现为先行扣留、即时强制等方式。 【解释2】物质上的优益条件属于行政受益权,表现为行政主体与 国家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国家向行 政主体提供行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 【解释3】行政优益权不属于行政职权,其可以被行政主体抛弃, 但是行政职权则不能如此,否则属于违法失职。 【案例】消防队在执行火警任务时,具有一定的行政优益权,例如对 于公共道路的优先使用权,在灭火过程中占用私人财产。这些都是 行政优益权的表现。

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

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

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法律责任的组织。

根据行政主体取得的方式不同,行政主体分为了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职权性行政主体包括了一般行政机关(国省市县乡政府)、专门行政机关(国、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派出行政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授权性的行政主体包括了行政机构和被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构又包括了专门机构(专利复审委员会)、内设机构(交警大队)、派出机构(派出所等)。

被授权的组织包括了企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

注意: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不是行政主体。

常见的被委托的组织:治安联防队、税收代扣代缴人。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是由国家设置,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能的机关。

2.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3.行政机关是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的特征:(一)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二)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三)国家行政机关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且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

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的区别我们可以概括为三点:第一,行政主体既包括了行政机关也包括了被授权的组织。

第二,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行政机关才能成为行政主体,例如被授权的内设机构。

第三,行政机关只有在行使权力进行行政管理时的行政机关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注意: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不是行政主体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以及特殊情况下接受行政委托的个人,可以作出行政行为,但他们不是行政主体。

常见的有:治安联防队、税收代扣代缴人。

浅议我国行政主体范围的重新界定

浅议我国行政主体范围的重新界定

浅议我国行政主体范围的重新界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行政主体的范围已经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因此,重新界定我国行政主体的范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本文将从行政主体类型、行政主体职能、行政主体的属地范围等多个方面重新界定我国行政主体的范围,以期能够对此问题进行全面的探讨。

一、行政主体的类型我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两种类型。

其中,中央行政主体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机构和其他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中央行政机构;而地方行政主体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机构和其他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地方行政机构。

二、行政主体的职能在我国,行政主体的职能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和社会事务等多个方面。

其中,政治职能主要包括了政治指导、宣传和教育等多个方面;经济职能主要包括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宏观调控等多个方面;文化职能主要包括了文化传承与发展、文化产业的促进和文化软实力等多个方面;法律职能主要包括了依法行政、法律监察和司法管理等多个方面;社会事务职能主要包括了民政、教育、卫生、环保等多个方面。

因此,在重新界定我国行政主体范围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行政主体的职能范围,以保证其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三、行政主体的属地范围在我国,行政主体的属地范围主要包括省、市、县、乡、村等不同的行政区域。

其中,省级行政主体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行政主体;市级行政主体是指设有市辖区的市和设有地区的地级市的行政主体;县级行政主体是指县、市辖区、自治县和旗的行政主体;乡级行政主体是指乡、民族乡、镇和街道的行政主体;村级行政主体是指村、居委会等的行政主体。

因此,在重新界定我国行政主体的范围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行政主体的属地范围,以保证其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便利性。

四、行政主体的分级管理与协同管理在我国行政管理中,行政主体的分级管理和协同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分级管理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能和属地范围的不同,分为不同的层次进行管理和领导。

行政主体名词解释

行政主体名词解释

行政主体名词解释行政主体是指在特定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管理、监督、服务等行政职能的组织或机构。

行政主体是政府的具体化身,是国家行政机关在特定地域所设立和设置的具体单位。

行政主体的建立和运作,是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

行政主体一般分为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两个层级。

中央行政主体是指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具有全国范围的行政管理职能。

中央行政主体包括国务院、各部委、中央国家机关等。

国务院作为中央行政主体的核心机构,是最高行政机关,具有全国范围的行政管理职能和权力。

各部委是国务院直属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特定领域的行政管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是中央行政主体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机构,分为中央政府办公厅、中央直属机关、中央行政机关等。

地方行政主体是指在特定行政区域内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或单位。

地方行政主体包括省级行政主体、地市级行政主体、县级行政主体等。

省级行政主体是特定省份内行使省级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包括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级部门等。

地市级行政主体是特定城市或地区内行使地市级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包括地市政府、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地市级部门等。

县级行政主体是特定县级行政区域内行使县级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包括县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县级部门等。

行政主体具有一系列的行政职能和权力,包括决策、管理、监督、服务等方面。

行政主体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首先,行政主体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载体,负责制定和实施行政法规、政策和计划。

其次,行政主体是行政管理的执行者,负责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如执法、信息发布、市场监管等。

再次,行政主体是社会管理的主要力量,负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等。

最后,行政主体还承担着监督和监察的职责,监督和检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率性。

行政主体在行使职能和权力的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行政主体的权力应当受到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的公正、透明和有限性,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主体的种类

行政主体的种类

行政主体的种类行政主体的种类行政主体是指行使行政权力、管理行政事务的组织机构。

根据不同的属性和功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在世界各国的行政组织中,通常可以看到以下几种行政主体。

1. 中央行政主体中央行政主体,也称为中央政府,是国家行政体系的最高层次。

它负责制定国家政策、指导地方行政机关的工作,以及管理国家的重大事务。

中央行政主体通常由总统、国务院、内阁等机构组成。

不同国家的中央行政主体具体构成和职责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中国,中央行政主体是国务院,由国务院总理、国务委员、部长等组成。

国务院负责制定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决定重大事务以及其他与国家运行有关的事宜。

2. 地方行政主体地方行政主体是指国家行政体系中的下级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地方行政事务。

地方行政主体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省级、市级和县级行政主体。

不同级别的地方行政主体具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

在中国,地方行政主体由省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组成。

地方行政主体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指示,负责本地区的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等工作。

地方行政主体还管理地方行政区划和地方财政,确保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运行。

3. 特别行政主体特别行政主体是指在行政管理上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力的行政机构。

这些特别行政主体通常是由国家为了解决特殊地区的问题而设立的。

在一些国家,特别行政主体还可以享有特殊行政管理权力和自主立法权。

香港和澳门是中国的两个特别行政区,它们分别享有高度自治权和独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主体是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主体是行政长官和行政委员会。

4. 自治行政主体自治行政主体是指拥有自治权的行政机构,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和管理权。

这些自治行政主体通常主要包括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或具有特殊历史、文化、宗教等背景的地区。

自治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制定本地区的一些特殊规定。

西班牙的巴斯克自治区和加泰罗尼亚自治区、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等都是自治行政主体的例子。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考点精粹:行政主体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考点精粹:行政主体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考点精粹:行政主体第三章行政主体1、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体系:我国现行行政机关体系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分为三级,第一级为国务院,第二级包括各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办公办事,第三级包括各部委管理的机构;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部门与直属单位,地方各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政府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中央在地方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地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

2、行政机构: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5、行政相对人:简指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组织和个人。

6、行政机关的特征:① 行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由国家设置、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权的机关② 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③ 行政机关是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7、国务院的地位、组成、任期和职权:地位---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组成---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任期---5年职权---领导和管理全国行政事务,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管理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方面的行政事务;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国家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8、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区别:① 两者产生的基础不同:授权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立法行为);而委托是基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② 行政权力的运行不同:授权导致行政权力及法律责任等后果的转移,而委托则并非如此③ 作出行为的名义不同④ 行为后果的归属不同⑤ 行政诉讼中的地位不同9、相对人,行政主要包含的权利:申请权、参与权、知情权、正当程序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补偿权、抵制违法行为作为权(明显违法、重大违法)。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百科名片行政主体在中国行政法学领域,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目录[隐藏]概念与特征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行政主体资格详细解释问题的提出中国行政主体概念最初定位的欠科学性中国行政主体概念本身的缺陷公共行政改革使行政主体理论面临困境概念与特征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行政主体资格详细解释问题的提出中国行政主体概念最初定位的欠科学性中国行政主体概念本身的缺陷公共行政改革使行政主体理论面临困境∙行政主体与诉讼被告资格逻辑关系不合理性∙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完善建议[编辑本段]概念与特征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诉讼法[编辑本段]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1.依法行政的需要。

行政管理活动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活动,这种活动必然对社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管理时,有可能损害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权,而且还要求其必须承担因其行为所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

承担法律后果就必须明确主体。

主体不明确,必然权限不清、职责不明,因而也无法承担责任。

所以,依法行政首先要求对复杂多样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主体资格的确定。

2.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需要。

如果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则其行为便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也不能引起所希望的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且可能导致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行政主体分类标准

行政主体分类标准

行政主体分类标准
行政主体分类标准是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
是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和社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的。

按照行政主体分类
标准可以划分不同层级的政府职能部门,从而更好地实现政府机构的
优化和调整。

接下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步骤阐述行政主体分类标准:
1. 行政级别分类标准
按行政级别分类,可将行政主体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

其中,中央行政主体包括国务院、中央部委等,地方行政主体包括省、市、县、乡镇四级行政主体。

这种分类标准是按照行政管理层级来制定的。

2. 行政职能分类标准
按行政职能分类,可将行政主体分为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单位和
行政事业单位三大类。

其中,行政机关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机构,行政管理单位是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管理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则
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行政管理单位。

这种分类标准是按照行政机构
职责来制定的。

3. 行政区划分类标准
按行政区划分类,可将行政主体分为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
行政区、市、县、区、乡、镇等不同行政区域。

这种分类标准主要是
按照行政区域来制定的。

4. 行业分类标准
按行业分类,可将行政主体分为不同行业的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
单位。

例如,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等部门都是按照其服务的不同
行业来划分的。

总之,行政主体分类标准是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单位的一种组织
形式,是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和社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的。

按照不同的
分类标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单位的职责和作用,也有利于优化政府机构,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4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 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例:下列哪一个组织在行政法上不具有 行政主体资格? A
A 行政机关委托的治安联防大队
B 县公安局消防科 《消防法》授权
C 某区街道办事处
行政派出机关
D 颁发会计师证书的注册会计师协会
部长、主任负责制。 地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③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国务院主管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 包涵: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国民用航
空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知识产权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统计局、旅游局、宗教事务局、林业局、体 育总局等 职权:具有自己主管的专门行政事务。可在主管的事项范围内, 对外发布命令、指示。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设立程序:由国务院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原则设立,无需其他机 关,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批准。 地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即地方上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 理地方行政事务的地方行政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一般分为四级:省级、市级、县级、乡 级人民政府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级:自治州、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 县级:县、自治县、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即县级市) 乡级:民族乡、镇、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 设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 设机构,如,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 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 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等。
能对外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具有行政主 体资格。
4、派出机关
地区行政公署
派出机关
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浅析行政主体

浅析行政主体

浅析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机构,是执行行政法律法规的主体,实行国家的行政管理和职能。

行政法规指国家机关依据宪法、法律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制定的具有普遍规范性的规章,例如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省、市、县人民政府的行政法规。

此处行政主体就是指行政权力主体,即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作为行使政府行政权力的机构,具体要履行以下职能:1. 行政立法:行政主体制定的行政法规,成为确保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规则。

2. 行政管理:行政主体通过行政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3. 行政执法:行政主体按照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对于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制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合法权益。

4. 行政服务:行政主体负责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满足。

行政主体的管理制度属于行政权力的范畴,行政机关是负责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机构,在政府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在行政制度的构建和实行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管理模式:1. 集中主义管理模式:国家对于行政主体的权力集中进行控制和管理,行政主体必须服从国家的指令和统一安排,以保证行政权力的统一。

2. 委托授权管理模式:国家将行政权力授权给地方、企事业单位等行政主体,充分利用各地区、各行业的特点和资源,更好地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3. 垂直分权管理模式:行政主体之间按照层级有明显而清晰的分工和职责体系,在各级行政主体之间保障行政管理权力的独立性和合作性,实现行政管理层级的优化。

在实行行政主体管理制度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必须得到严格执行,行政主体必须按照规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扩大权力范围。

2. 行政主体具有强制力,但是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能为实现自己的私利。

3. 行政主体必须负责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加强满足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需求。

4. 行政主体必须建立自己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解决行政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

行政主体的种类

行政主体的种类

行政主体的种类在现代社会中,行政主体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其职责主要是执行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分配及行政管理体制的不同,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种类:1. 中央行政主体中央行政主体是指国家级的行政机构,通常由国家领导人和相关政府部门组成。

中央行政主体拥有最高行政权力,负责国家的整体统一、决策和执行。

在不同国家中,中央行政主体的名称和组织结构可能存在差异,如总统、政府、行政院等。

2. 地方行政主体地方行政主体是指国家下属的行政机构,在国家行政体制中处于中央和基层之间。

地方行政主体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负责实施地方事务、管理地方资源,以及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地方行政主体的名称和组织结构因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省、州、市、县、乡等。

3. 特区行政主体特区行政主体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或满足特定需求而设立的行政组织。

特区行政主体通常在国家法律框架的特许下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和特殊管理权,以便更好地适应该区域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特点。

特区行政主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设立方式和权力范围各不相同,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等。

4. 自治行政主体自治行政主体是指拥有一定地区自治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组织。

自治行政主体由国家法律或宪法授予地方一定程度的自治权,负责本地区的内部管理和事务处理。

自治行政主体通常设立在具有特殊地理、文化或族群特点的地区,如自治州、自治县等。

5. 基层行政主体基层行政主体是指直接接触和服务于人民群众的行政组织。

基层行政主体负责履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决策,执行民生工作,管理基层社区事务,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

基层行政主体通常由乡、镇、街道等组成。

,行政主体的种类包括中央行政主体、地方行政主体、特区行政主体、自治行政主体和基层行政主体。

这些行政主体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组织结构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职能,共同构成了现代行政管理体系。

行政主体1

行政主体1

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依法设立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是行政主体的主要内容。

行政主体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机关,除此之外,行政主体还包括依法设立的政府行政机构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其他社会组织、团体等部门或单位,其内涵较行政机关更为丰富多彩。

主体是一定关系的参加者,行政主体是行政关系的参加者,是行政关系中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一方。

多数情况下,行政关系中的行政主体是由行政机关担当,但行政主体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生活中用语,行政主体则是一个法学上的概念。

其区别在于:(1)行政主体是行政组织在行政关系中的一种地位,只有在行政机关参加进一种行政管理关系时,它才在这种关系中具有行政主体地位。

所以不能在行政机关和行政主体两个概念中间划等号。

(2)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因而,某个政府机构可能是行政机关,但它并不一定就能成为行政主体。

例如政府内部的某个办事机构、协调性机构,它们仅负责管理、协调内部事务,并不对外行使职权,不能与相对人之间形成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因此也就不会有什么责任需要承担,因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可以具有双重身份,即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

它即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从事活动,如到商店购买办公用品,也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从事行政活动,如作出行政处罚。

当行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购买办公用品时,其身份是民事主体;当其以行政职权享有者的身份进行管理时,其身份是行政主体。

在不同的活动中,需要遵循不同的规则。

在行政法上关注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身份。

(4)成为行政主体的不限于行政机关。

在行政法上,行政主体是以行政职权的享有者身份出现的,行政职权为行政机关所享有,因而,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并不构成独占。

在许多情况下,非行政机关的社会团体也可能享有行政权,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身份。

共基础知识点行政主体.doc

共基础知识点行政主体.doc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行政主体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等,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相关考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行政主体行政法,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是一个常规考查部门法,但是由于内容枯燥、范围广,不利于掌握,故本文将行政主体这一重要知识点进行简单梳理,帮助考生成功备考。

一、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的不同,可将行政主体划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一)职权性行政主体1.职权性行政主体的概念职权性行政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在机关依法成立时就拥有相应行政职权并同时获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

它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2.职权性行政主体的类别职权性行政主体包括以下三种:(1)一般行政机关,即我国的一级政府,有人大的政府称为一级政府。

我国的五级政府:国、省、市、县、乡。

(2)专门行政机关,即一级政府下行使职权的工作部门。

国务院、省、市、县都有,乡政府没有工作部门。

(3)派出行政机关,分为:行政公署(地区行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二)授权性行政主体1.授权性行政主体的概念授权性行政主体又称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非政府组织。

2.授权性行政主体的类别(1)行政机构行政机构成为行政主体有三种类型: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机构,例如根据《专利法》设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如经过《税收征收管理法》授权的税务局内设的税务稽查分局;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如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

行政主体的种类

行政主体的种类

行政主体的种类行政主体的种类1. 简介2. 中央行政主体中央行政主体是指国家行政管理层面上的最高级别行政机关。

在各国的政治体制中,中央行政主体通常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行政部门担任,并负责执行国家的行政职权和行政管理。

在中国,中央行政主体是由国务院和其下属机构组成,如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

3. 地方行政主体地方行政主体是指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下属行政机关。

在分权制衡的政治体制中,地方行政主体担任地方行政管理的职能和责任。

在不同国家的地方行政组织中,常见的地方行政主体包括省级、市级、县级行政机关,如中国的省级政府、市政府、县政府等。

3.1 省级行政主体省级行政主体是担任省级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

根据国家的行政区划,省级行政主体在各国有不同的名称,如中国的省级政府、美国的州政府等。

省级行政主体通常由省长或行政首长领导,并负责本省的行政管理和决策。

3.2 市级行政主体市级行政主体是担任市级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

市级行政主体通常由市长或行政首长领导,并负责本市的行政事务、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等。

在某些国家,市级行政主体还可以被称为市政府或市政委员会。

3.3 县级行政主体县级行政主体是担任县级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

县级行政主体通常由县长或行政首长领导,并负责本县的行政管理和基层社会事务。

在中国,县级行政主体还包括县级市、县级市代管区和自治县等。

4. 特区行政主体特区行政主体是指在特定地区设立的具有特殊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

特区行政主体通常由特派机构或特别设立的行政机关负责,其管理范围和政治经济制度往往与其他地区有所区别。

著名的特区行政主体包括中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5. 其他行政主体除了中央、地方和特区的行政主体之外,还存在其他类型的行政主体。

例如,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等在特定领域或特定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行政管理权力的机构也可以被视为行政主体。

论行政主体

论行政主体

论行政主体论行政主体一、引言行政主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国家履行行政职能的主体。

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职能职责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立、组织和职权等方面。

二、行政主体的类型1.中央行政主体: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如国务院。

2.地方行政主体:指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如省级、市级行政机关等。

3.地方行政主体下属的行政机关:指县级、乡级行政机关等。

三、行政主体的设立和组织1.行政主体的设立:行政主体的设立通常通过法律或其他法规予以确定,以明确其法律地位和职能职责。

2.行政主体的组织:行政主体的组织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能分工等方面。

四、行政主体的职权1.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行使的职权,包括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等。

2.行政主体的决策职权:行政主体制定的决策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

五、行政主体的责任追究1.行政主体的监督:行政主体受到上级行政主体、人民群众、法律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2.行政主体的违法责任: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违背职责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行政主体的改革和发展1.行政主体的改革:行政主体的改革是为了提高行政效能、完善行政体制和机制。

2.行政主体的发展:行政主体随着社会发展和行政需求的变化而逐步完善和发展。

附件:1.《行政主体调研报告》2.《行政主体法律法规汇编》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主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履行行政职能的主体。

2.行政职权: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的权力,包括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等。

3.行政监督:指行政主体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以维护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行政主体与行政职能

行政主体与行政职能

行政主体与行政职能行政主体是指拥有行政权力、行政职能和行政责任的组织或个体,主要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以及其他具有行政职能的组织和个人。

行政主体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为国家、社会和公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

行政职能是行政主体依法履行行政事务,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职责和使命。

行政职能包括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协调等多个方面。

行政职能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社会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的行政服务。

行政主体在行政职能中起到决策和决策执行的重要作用。

行政主体拥有权力和资源,可以制定、实施和调整各种政策、规章和制度,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行政主体应该通过科学决策和有效执行来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目标。

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中承担着监督和管理的职责。

行政主体应该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监督、管理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行为和活动,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行政主体应该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行政主体还应该负责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行为或事项进行许可、核准或认可的行为,以保证社会经济活动有序进行。

行政主体应该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的行为,行政主体应该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效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行政主体还需要在行政协调中发挥积极作用。

行政协调是指行政主体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和持续发展的行为。

行政主体应该加强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调和配合,提高政务公开和信息透明度,增加社会参与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行政主体与行政职能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主体应该通过行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为国家、社会和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行政主体名词解释题

行政主体名词解释题

行政主体名词解释题
行政主体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具有行政权力、行政职能和行政责任的组织或机构。

行政主体可以是国家机关、地方政府、行政机构、公共机构等,它们承担着执行行政法规、实施政府决策、管理公共事务等职责。

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中央行政主体是指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机关,如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地方行政主体是指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下属的各类行政机关,如省级、地级、县级政府等。

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需要遵守宪法、法律和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必须按照程序、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行政主体的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行政法规、管理公共资源、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等。

举个例子,国家税务局是一个行政主体,负责征收和管理税收。

它有权制定税收政策,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管理,依法征收税款,并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地方行政主体如市政府负责城市的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例如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市政设施的建设等。

管理学:重点考核知识——行政主体

管理学:重点考核知识——行政主体

管理学:重点考核知识——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的含义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当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考点提示:行政机关不一定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不一定是行政机关。

例如行政机关在参与民事活动过程中,其并不是行政主体,而是民事主体;例如高校通过法定授权,可进行特别的行政管理活动,成为行政主体。

二、行政主体的分类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的不同,可将行政主体划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1.职权性行政主体的概念职权性行政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在机关依法成立时就拥有相应的行政职权并同时获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

其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

其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1)一般行政机关我国的一级政府,有人大的政府称为一级政府,我国五级人民政府:国、省、市、县、乡。

(2)专门行政机关一级政府下行使职权的工作部门。

国务院的部委行署、省级政府的厅级部门、市级政府的局级部门、县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局或是分局),乡没有政府职能部门。

(3)派出机关派出机关在我国有三个: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省派地管县〞: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假设干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撤地改市后,多数地区都没有行政公署了。

“县派区管乡〞: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假设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县派街道指导居委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随着城市化的开展,街道办事处很多。

2.授权性行政主体的概念授权性行政主体又称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的非政府组织。

考点提示: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特定行政区划内设立的行使相当于一级人民政府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