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诈骗种类及作案手法

常见的诈骗种类及作案手法
常见的诈骗种类及作案手法

常见的诈骗种类及作案手法

1、丢包诈骗。该类诈骗中,施骗人员故意遗失一包物品在受害人附近后离开,其同伙则装过路人“协助”受骗人检拾物品,将受骗人带至避静无人处平分。称其愿意“吃亏”,让受骗人拿出身上所有钱物,将该包拿走。或让丢包者返回找到受骗人,并以所丢物品不符为由,要求受骗人拿出财物赔偿损失,乘机实施、抢夺、抢劫等犯罪活动。

2、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实施诈骗。以算命、代人驱鬼、消灾等名义诈骗。该类诈骗一般先由一人向受害人打听“某神医”在什么地方住,其同伙适时出现自称知道“神医”在哪里,愿意引见并鼓动受害人一同前往,在找“神医”的路上以拉家常的方式套取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再想法告诉冒充“神医”的同伙,见面后“神医”利用套取的情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然后鼓吹受害人家庭有血光之灾,家人有病疼等,让受害人拿出大量现金来做法事,后用调包手法,以废纸、冥币等物将现金换走。

3、利用作废外币,或低值高额外币(如秘鲁币)冒充美元、英磅实施诈骗。该类诈骗多选择银行停止营业时间,在银行附近实施。其多称在急需人民币现金,愿意低价兑换或抵押外币。其同伙则以过路人身份经过,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鉴别真伪,介绍外币当前行情,唆使受害人购买。

4、“宝物”诈骗。如以鱼甘油冒充珍珠,以玻璃或塑料珠冒充夜明珠,以藏宝图、巨额遗产继承为饵,“寻求合作伙伴”骗取钱财。该类诈骗:一般都自称家有急事,急需现金(如家中人有生病住院),被迫低价出让祖传“宝物”,其同伙适时以旁人身份出现,帮助鉴别真伪,并表示愿意购买,但无现钱,唆使受害人购买“宝物”,或与受害人共同出资购买等。

5、换零钱诈骗。犯罪分子以零钱换大钱或持以假钞方法为由,趁人不备,采取调包方式,进行诈骗。

6、假借手机诈骗。犯罪分子以做生意谈业务为由,借故使用受害人手机,乘人不备,将手机骗走。

7、利用“短信息”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向大众手机发送有关"银行卡异地消费、高息贷款、中奖信息、或假冒催款发短信,如:请把钱款汇到XXXXX账号,设置圈套,诱骗事主到ATM机进行转账操作。

8、利用“电脑芯片”等高科技产品进行诈骗。该类诈骗施骗人主动与受害人搭识问某某公司在什么地方,其同伙则冒充某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出现,称某公司已垮了,施骗人遂称身上带有“电脑芯片”(一般称医院、电信等部门需用的)急需出手。其同伙则邀约受骗人共同垫资购买芯片,然后转卖给采购科长赚取高额差价。用此办法将钱骗到手后要求受骗人一人去找采购科长后携款逃走。

9、冒充国家工人员、和尚、学生、残疾人等特殊身份人员行骗。如假冒记者收取赞助费、宣传报道费、假冒和尚、尼姑化缘、冒充警察、律师帮助在劳人员减刑收取“活动”费,冒充医院、工作人员,称其在外亲属遭遇意外、生病缴纳医疗住院费等手段骗取财物。

10、以出售药品、保健品为名进行诈骗。将普通中、西成药,改换包装冒充特效药品或长寿保健品等高价出售。该类诈骗一般都持有伪造的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疗效证明、广告批准文号等。

11、退费退税诈骗。基本内容是打电话冒充税务人员称对事主的住房或车辆予以退还税费。骗子利用各种非法路径获知事主购房、购车信息后,冒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称可退还部分税款为名,指挥事主在自动取款机上进行转账诈骗。

12、盗用QQ诈骗。嫌疑人事先用病毒软件盗取他人QQ号码,用盗取的QQ号上网寻找作案目标,冒充QQ号原主与其亲友聊天,播放QQ号原主的视频博取信任,随后发布因某事急于用钱的信息,要求受害人将钱汇至指定账户。近来一些犯罪团伙专门盗取国外留学学生的QQ号码,利用其亲友不便联系及核实的情况实施诈骗。

13、法院传票诈骗。随着通讯工具的日益普及和信息化社会的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话或手机信息等通讯工具进行诈骗犯罪。他们往往利用少数群众法律常识薄弱,冒充司法机关进行诈骗,给群众造成物质损害和精神伤害。

14、称学校退学费或增加学费进行诈骗。犯罪分子清楚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以此博取受害者的信任,他们借口“退学费”的理由,蛊惑不明真相群众到ATM柜员机上去操作,这些群众往往不知道操作程序其实是转账程序,结果将自己银行卡内的钱转到诈骗银行卡内,犯罪分子以此来诈骗他人钱财。

15、用领导的名义进行诈骗。一些犯罪分子会假借领导的身份向学生借钱,他们熟知学生的身份和领导的所在处,借此博取学生的信任来骗取钱财。

16、上门推销物品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学校有关工作人员,混入学生宿舍(公寓)楼栋对新生寝室进行上门推销,贩卖各类商品及出版物等进行诈骗活动。

17、利用营销策划活动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利用营销策划活动,给出让人心动的条件,降低受骗者的防备之心,待钱财到手后便卷铺走人。

18、谎称包裹里有违禁物品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使用群发短信或拨打电话等形式,先冒充邮政局工作人员,以包裹内有违禁品为幌子引起当事人的好奇心,而后又冒充公安民警的身份以获取信任,最后以身份信息泄露、银行卡升级保护等借口诱骗被害人到银行转账进行诈骗。

防范措施

1、不要轻易和陌生人搭话,不要相信神丹妙药,无价之宝、幸运得奖之类的骗人诺言。

2、看病到正规医院就诊,不要相信街头“神医”。

3、对大额货款使用验钞机,学会识别假币的基本方法。

4、对主动推销“高科技产品”和所谓“宝物”、特效药的,不要贪图便宜轻信他人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5为财物安全计,建议尽量不要到网上订机票、火车票等,特别是需预先付款的购物。

6、如遇类似诈骗嫌疑的情况或电话,要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物,一定要特别谨慎,三思而行。

7、不贪。要坚信:“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样无论诱惑多大,都不会为其所动。

8、了解公安机关不会为事主提供所谓的“财产保全账号”,办理案件时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要求市民进行转账。

9、手机里父母电话不要直接备注爸妈。

10、将辅导员的电话告诉父母,并强调有事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

11、有陌生的电话比如400开头的不要回。

12、有事情与舍友或朋友商量,不要脑袋一热就上当受骗。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2c10906827.html,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1、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无履行意图,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除前述四

种诈骗手法之外的其他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行为。 合同诈骗的防范常见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六种: 1、以定金为目标,利用两个合同的主副关系,迫使对方违约,“没收”定金。 比如合同上规定:某月以前双方在江西交货付款。但江西的地理范围很大,究竟在江西何处进行交易,则不够明确。这样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为了弥补这种漏洞,就需要再订立一份细则性的副件,加以完善和解释,这个副件就是所谓的副合同,前一个即主合同,实际执行以副合同为准。针对这一情况,那些根本无力也无意履行合同的骗子,就故意在主副合同之间制造矛盾。这样,当一方按照执行合同(副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时,骗子就以不符合主合同的原则为由,宣布合同无效,从而“没收”在签约时得到的定金。 2、利用合同和图纸上规格的矛盾进行欺诈。 在签订产品加工合同时,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应使合同上产品的规格与加工图纸上的规格一致,骗子们往往在厂方代表未觉察的情况下,故意与厂家订立与图纸要求不符的合同;或者利用签约时厂家因大意或缺乏常识而没有在合同与图纸上盖上骑缝章的漏洞,偷换加工图纸,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宣传材料 据学校保卫处反映,近期发生了多起学生网购被骗案件,给学生们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针对此情况,学工处汇总了当前几种突出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诈骗手段,以及相关防范措施,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识别,提高警惕,尽量避免案件的发生和财产损失。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 1、事先录制QQ视频,诈骗QQ好友钱款。嫌疑人事先通过盗号软件和强制视频软件盗取QQ号码使用人的密码,并录制对方的视频影像,随后登录盗取的QQ号码与其好友聊天,并将所录制的QQ号码使用人视频播放给其好友观看,以骗其信任,最后以急需用钱为名向其好友借钱,从而诈骗钱款。 2、网络购物诈骗。嫌疑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事主与其联系后,则要求先垫付“预付金”、“手续费”、“托运费”等,并通过银行转账骗得钱财。 3、网购时卖家发送文件图片诈骗。网购时卖家和买者先聊得热乎,然后给买者发送文件或图片,买者接收之后,几天用支付宝时发现里面1000多块都没了。查了电脑,中了木马病毒,卖家所发的文是携带木马病毒。 4、网购时卖家称支付宝不能付款实行诈骗。网购时,卖家买家谈好之后,卖家声称不能用支付宝付款或是到了要支付宝付款的时候显示说后台维护,需要转账,并发来一个链接地址,骗买家转账,买家转账后卖家再声称系统出错,需要再付一定金额解冻,再次诈骗。 防范措施 1、不贪便宜。虽然网上东西一般比市面上的东西要便宜,但对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还是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是骗局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受骗上当。 2、使用比较安全的安付通、支付宝、U盾等支付工具。调查显示,网络上80%以上的诈骗是因为没有通过官方支付平台的正常交易流程进行交易。所以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不嫌麻烦,首先看看卖家的信用值,再看商品的品质,同时还要货比三家,最后一定要用比较安全的支付方式,而不要怕麻烦采取银行直接汇款的方式。 3、仔细甄别,严加防范。那些克隆网站虽然做得微妙微肖,但若仔细分辨,还是会发现差别的。您一定要注意域名,克隆网页再逼真,与官网的域名也是有差别的,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特别是那些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与密码的网站更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分辨,严加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合同诈骗刑事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解读

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合同诈骗刑事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 来源: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汪银平 融资租赁行业,是以资金为主体运转的行业,跟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样,风险控制都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但由于融资租赁公司跟实体经济的业务密切相关,尤其是融资租赁行业开放后,一些对中国经济生态环境和法治环境了解不够的外资租赁公司,以及一些没有金融风控经验的民营租赁公司,在中国发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遇到了各式各样的坏账风险,其中就有不少是遇到合同诈骗的风险。一旦遇到这些诈骗陷阱,小的民营租赁公司可能直接产生经营困局,外资租赁公司则对国内市场变得忌讳莫深,步步小心,直接影响了自身的业务发展计划和步伐。 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在签订合同前的风险把控,以及发现遇骗后的应急处置,都显得尤为重要。 在此,就融资租赁活动中的合同诈骗预防和刑事维权技巧作分享。 第一篇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法 一、什么是合同诈骗犯罪? (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有明确的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构成上有这样一个流水模式,即: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获得财产→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三)在法律上归结起来,合同诈骗罪有这样几个法定的构成要件: 1、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诈骗人有故意通过欺骗的手段来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物。这种非法占有,不是挪用、也不是借用,而是有据为己有的意思。 2、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欺骗手段 诈骗人利用了一些欺瞒的手段,掩盖真实的情况,骗取受害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 3、骗取财物并数额较大 诈骗人骗取的财物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合同诈骗财物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合同诈骗财物价值20万元以上不满 1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合同诈骗财物价值100万元以上,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也即,必须具备上述要件,我们才能向公安机关提起控告,追究诈骗人的刑事责任,并通过追赃、刑事谅解赔偿等方式挽回被骗钱款。 二、融资租赁领域中常见的合同诈骗手法 (一)虚构企业的经济实力及履行能力 为赢得融资租赁公司的信任,让融资租赁公司相信自己是一家有强大经济实力、有充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很多企业会采取各种方法来虚构提升自身的实力。比如通过虚假注资、增资等方式虚构注册资本金较大的公司;伪造、变造银行流水、公司财务报表虚构公司的现金流和良好盈利能力;出具虚假的合作或代理凭证假冒其他实力强大的公司等。种种手段就是让融资租赁公司认为他有强大的按期支付租金的履行能力。 【案例】2010年初,刘某在明知自己身负巨额债务,基本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借用其公司管理人员郭某、苏某的身份证办理了虚假增资手续,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60万元,骗取某融资租赁公司信任,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协议,获取租赁设备后,擅自将代为销售的机械抵顶了个人债务。刘某共计诈骗重型机械28台,诈骗价值649.1276万元。 (二)虚构担保能力 融资租赁公司对借款方都会有提供担保的要求,为促成借款,承租人则会采取各种方法提供虚假的担保信息。比如通过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伪造虚假的销

【法律实务】合同诈骗罪的八类裁判规则

【法律实务】合同诈骗罪的八类裁判规则 作者:詹勇~四川卓安本文由微信公众号为你辩护网(weinibianhu)授权无讼阅读发布(转载请注明上述信息) 在诈骗犯罪中,合同诈骗罪是适用率最高的罪名之一,也是司法实务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罪名之一。本文由资深刑辩律师对实务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汇总,并归纳出人民法院处理这些问题时所适用的裁判规则。希望对从事相关实务的法律人有所帮助。一、“合同”的内涵对“合同”的理解主要涉及两个争议问题:1.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是否包括口头合同?答案是肯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指导案例第308号宋德明合同诈骗案和第875号郭松飞合同诈骗案中均对此给与了肯定。主要理由是:“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均为合法有效合同,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在界定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范围时,不应拘泥于合同形式,在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即便是口头合同,只要发生在生产经营领域,侵犯了市场秩序的,同样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2.合同诈骗罪的合同类型如何界定,是否仅仅指经济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态度并不完全统一。在刑事指导案例第308号宋德明合同诈骗案中,法院认为:不应以典型的“经济合同”为限,同时,不能认为凡是行为人利用了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进行诈骗的,均将构成合同诈骗罪,与市场秩序无关以及主要不

受市场调整的各种“合同”“协议”,如不具有交易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婚姻、监护、收养、抚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以及主要受劳动法、行政法调整的劳务合同、行政合同等,通常情况下不应视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也认为:“不应限于经济合同,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指在市场经济领域内,人们借以发生关系的、签订与履行活动均受市场秩序制约的合同。”但是,在第875号郭松飞合同诈骗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又认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是指经济合同,并可以在借鉴经济合同法对经济合同的定义基础上,可以将合同主体适度扩展到平等民事主体。”本文认为,三种观点实质上并不矛盾,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实质上同义,对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给与了一般性定义,而第一种观点则是列举了其中的“例外情形”,结合起来就是对这一问题的完整理解。二、“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这是合同诈骗罪认定中争议最大的问题,也是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的主要区分标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是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共同手段行为,因此,并非只要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就构成合同诈骗。要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指导案例第646号刘恺基合同诈骗案和第211号程庆合同诈骗案中,认为:在合同诈骗案中,一般而言,对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常见的诈骗种类及作案手法

常见的诈骗种类及作案手法 1、丢包诈骗。该类诈骗中,施骗人员故意遗失一包物品在受害人附近后离开,其同伙则装过路人“协助”受骗人检拾物品,将受骗人带至避静无人处平分。称其愿意“吃亏”,让受骗人拿出身上所有钱物,将该包拿走。或让丢包者返回找到受骗人,并以所丢物品不符为由,要求受骗人拿出财物赔偿损失,乘机实施、抢夺、抢劫等犯罪活动。 2、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实施诈骗。以算命、代人驱鬼、消灾等名义诈骗。该类诈骗一般先由一人向受害人打听“某神医”在什么地方住,其同伙适时出现自称知道“神医”在哪里,愿意引见并鼓动受害人一同前往,在找“神医”的路上以拉家常的方式套取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再想法告诉冒充“神医”的同伙,见面后“神医”利用套取的情况骗取受害人的信任,然后鼓吹受害人家庭有血光之灾,家人有病疼等,让受害人拿出大量现金来做法事,后用调包手法,以废纸、冥币等物将现金换走。 3、利用作废外币,或低值高额外币(如秘鲁币)冒充美元、英磅实施诈骗。该类诈骗多选择银行停止营业时间,在银行附近实施。其多称在急需人民币现金,愿意低价兑换或抵押外币。其同伙则以过路人身份经过,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鉴别真伪,介绍外币当前行情,唆使受害人购买。 4、“宝物”诈骗。如以鱼甘油冒充珍珠,以玻璃或塑料珠冒充夜明珠,以藏宝图、巨额遗产继承为饵,“寻求合作伙伴”骗取钱财。该类诈骗:一般都自称家有急事,急需现金(如家中人有生病住院),被迫低价出让祖传“宝物”,其同伙适时以旁人身份出现,帮助鉴别真伪,并表示愿意购买,但无现钱,唆使受害人购买“宝物”,或与受害人共同出资购买等。

5、换零钱诈骗。犯罪分子以零钱换大钱或持以假钞方法为由,趁人不备,采取调包方式,进行诈骗。 6、假借手机诈骗。犯罪分子以做生意谈业务为由,借故使用受害人手机,乘人不备,将手机骗走。 7、利用“短信息”进行诈骗。犯罪分子向大众手机发送有关"银行卡异地消费、高息贷款、中奖信息、或假冒催款发短信,如:请把钱款汇到XXXXX账号,设置圈套,诱骗事主到ATM机进行转账操作。 8、利用“电脑芯片”等高科技产品进行诈骗。该类诈骗施骗人主动与受害人搭识问某某公司在什么地方,其同伙则冒充某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出现,称某公司已垮了,施骗人遂称身上带有“电脑芯片”(一般称医院、电信等部门需用的)急需出手。其同伙则邀约受骗人共同垫资购买芯片,然后转卖给采购科长赚取高额差价。用此办法将钱骗到手后要求受骗人一人去找采购科长后携款逃走。 9、冒充国家工人员、和尚、学生、残疾人等特殊身份人员行骗。如假冒记者收取赞助费、宣传报道费、假冒和尚、尼姑化缘、冒充警察、律师帮助在劳人员减刑收取“活动”费,冒充医院、工作人员,称其在外亲属遭遇意外、生病缴纳医疗住院费等手段骗取财物。 10、以出售药品、保健品为名进行诈骗。将普通中、西成药,改换包装冒充特效药品或长寿保健品等高价出售。该类诈骗一般都持有伪造的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疗效证明、广告批准文号等。

安全教育手抄报常见诈骗手段及预防文字稿

安全教育手抄报常见诈骗手段及预防 行骗者行骗基本上都是抓住了人们心理上的某种弱点,或以利相诱,或危言耸听,最终目的就是骗取财物。常见的诈骗方式有: 1、以利相诱。天上不会掉馅饼,当行骗者将诱饵抛到面前时,还是有人被“馅饼”搞晕头脑,因而以利相诱的骗术最有“市场”。其常见的案例包括:发短信、喝易拉罐饮料中“大奖”,利用一些人对外币缺乏常识低价兑换外币骗钱,用假冒“贵重”药品诱骗人们高价购买等。以上几种方式,手段简单直露。另有一些方式,虽然手段更为复杂,花样也更多,但还是利用了一些人贪便宜的动理,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 2、危言耸听。行骗者往往利用一些人怕事或者迷信的心理,称你有病或是有灾,需要花钱化解,从而骗取那些“病急乱投医”者的钱财。“老中医”治病是此类骗术中最常见的一种。几个骗子合伙诱骗急于治病的人去找“老中医”,然后出钱治病消灾。亲友在外“患病”也是一种常见的行骗方式。行骗者往往诱骗出行者说出家中电话,然后偷偷给出行者家打电话,以出行者的朋友自称,说其在旅途中患病或受伤、生命垂危,让其家人汇款至他给的账号以便救急。 3、骗取同情。骗子常编造一些“不幸的遭遇”,骗得好心人的同情以获取钱财。如街上常见的寻亲不遇骗钱回家、假扮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寻求救助等。同类的还有“出差被偷”、“出门被骗”、亲友“病重”无钱医治等。这类方式行骗者一般举止文明、彬彬有礼,更具有迷惑性。

4、“熟人”作案。这种方式“熟人”并非真正的熟人,而是见面时间不长便显得与你很熟悉的那种人。他们多表现得非常热情,获取你的信任后作案逃逸。一些行骗者“请”吃饭,萍水相逢便“一见如故”,吃饭时却借机逃脱,还会从饭店带走比较贵重的财物,将付账的任务留给你。代亲友“接人”作案地点多在车站、港口,行骗者看准那些出站后东张西望的旅客,以接站为名骗取信任,并乘旅客无防备时,提着行李趁机溜走。办公室“找人”的行骗者则自称是办公室某个工作人员的熟人,在办公室内乱转寻找机会作案。 虽然各种诈骗方式层出不穷,花招屡屡翻新,只要牢记“莫贪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等警语,增强防骗意识,坚决不贪意外之财,再“精明”的骗子也无法得逞。

防网络诈骗常识讲义(附案例)

防网络诈骗常识讲义 当前,网络技术得飞速发展,为人类搭建起了一个快捷、便利得虚拟世界——互联网。在这个世界里我们可以迅速地获取各类资讯、建设起一种新型得人与人之间得关系、享受到它为我们提供得各种便捷服务,但它跟我们得现实世界一样,也会有一些黑暗面,网络诈骗即就是其中一个典型得例子,犯罪份子借助互联网实施得诈骗与日俱增,花样也越来越多,而且不少犯罪份子把目光转向了涉世未深得大学生群体,各高校近年来或多或少地都曝出了一些学生被骗得案例、且呈逐年增多之势。 为打击网络诈骗、保护学生得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需要全社会得共同努力: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份子;另一方面,全体在校师生也要提高基本得防范意识与识破诈骗得能力。 总结一下,为做好网络诈骗得防范工作,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贪便宜。虽然网上东西一般比市面上得东西要便宜,但对价格明显偏低得商品还就是要多个心眼,这类商品不就是骗局就就是以次充好,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2、仔细甄别,严加防范,一定要到正规得购物网站与支付网站上去购物与支付。那些克隆网站虽然做得微妙微肖,但若仔细分辨,还就是会发现差别得。您一定要注意域名,克隆网页再逼真,与官网得域名也就是有差别得,一旦发现域名多了“后缀”或篡改了“字母”,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了。特别就是那些要求您提供银行卡号与密码得网站更不能大意,一定要仔细分辨,严加防范,避免不必要得损失。

3、使用比较安全得安付通、支付宝、U盾等支付工具。调查显示,网络上80%以上得诈骗就是因为没有通过官方支付平台得正常交易流程进行交易。所以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瞧、不嫌麻烦,首先瞧瞧卖家得信用值,再瞧商品得品质,同时还要货比三家,最后一定要用比较安全得支付方式,而不要怕麻烦采取银行直接汇款得方式。 4、千万不要在网上购买非正当产品,如手机监听器、毕业证书、考题答案等等,要知道在网上叫卖这些所谓得“商品”,几乎百分百就是骗局,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得心理,更不能参与违法交易。 5、凡就是以各种名义要求您先付款得信息,请不要轻信,也不要轻易把自己得银行卡借给她人。您得财物一定要在自己得控制之下,不要交给她人,特别就是陌生人。遇事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6、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得私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不向她人透露,并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网络诈骗,正以诡谲多变、防不胜防得态势侵入我们得生活,树立牢固得安全观念,常备警惕之心对没有固定收入得大学生而言尤其重要。 7、对于需要预先支付费用得网上中奖信息、彩票预测信息与股票投资信息切不可相信。 8、对于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要求先付会员费、中介费得不可轻信,应去正规得求职网站咨询。 9、认准正规得期刊论文网站并且仅到该网站上去咨询论文发表事宜或者投稿,不要相信第三方代理(网站)。

(完整版)常见合同诈骗方式和预防

常见合同诈骗方式和预防 根据国家工商局统计,合同欺诈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合同履约率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70%下降到目前的50%,在没有履行的合同中,相当一部分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且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合同诈骗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由于此类案件增多,导致经济领域出现严重的合同信誉危机,污染了社会风气―――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 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真正的幕后策划人始终不露面。因此,合同诈骗案件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通常都是公司的业务员或一般员工,而隐藏在合法公司后面的策划人因为极少直接与受骗者接触,从而得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

公司名义行骗,可以减少行骗的风险,增加行骗手段的隐蔽性。更有甚者,公司连自己招聘的员工都骗,情节十分恶劣。如钟某某、梁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正是通过依法成立的某市某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行骗,而且为了“增加收入”,还在该市内成立多家分公司行骗,由于欺骗性大,连该公司的部分业务员甚至都上当受骗。 ◆重操旧业者多屡骗不爽 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 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识破,便马上闻风而逃。当他们认为风声不紧的时候,就会重操旧业。因为他们对于行骗手段十分熟悉,所以在很短时间内他们便可以迅速成立诈骗 组织,实施诈骗行为,而且,为逃避法律惩罚,他们会吸取教训,得手后立即销声匿迹,给有关部门查办造成困难。例如郑某某合同诈骗一案,郑某某及同案人王某某等人案发前在某某生态农庄工作,该农庄被查处后,郑某某和王某某又到某市某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诈骗的常见种类

一、有哪些 1、以定金为目标,利用两个合同的主副关系,迫使对方违约,“获取”定金。比如合同上约定:某日双方在江西交货付款。但江西的地理范围很大,究竟在江西何处进行交易,不够明确。这样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 2、利用合同和图纸上规格的矛盾进行欺诈。 3、以中介服务为名,介绍订立假合同,捞取信息费。 4、双方串通,与厂方订立假合同,在收取信息费后,便以加工产品不合格为由,宣布合同无效,共同坑害厂方。 5、私刻某些单位公章,谎称接受委托,向外发包业务,利用合同进行诈骗。 二、合同诈骗罪是否能够减刑 合同诈骗罪只要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积极表现,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 三、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 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合同诈骗罪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减刑的,但还是要结合案件情况来看。

网络诈骗的识别及防范

当前随着网络的日益飞速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黑暗的一面,网络诈骗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随着这一犯罪手段的日渐猖獗,许多骗子纷纷把目光转向涉世未深的学生群体,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为了同学们年底学习和生活的安全,我们特别提示大家防范诈骗。为了帮助大家识破一些网络诈骗,我们在此整理了一些常见的诈骗类型(共8类17种手段),供各位朋友们学习参考。 一、利用QQ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 1、冒充QQ 好友借钱。骗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户密码,然后张冠李戴冒名顶替向事主的QQ好友借钱,如果对方没有识别很容易上当.大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摸清对方的真实身份.需要您特别当心的是一些冒充熟人的网络视频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盗取图像的方式用“视频”与您聊天,您可千万别上当,遇上这种情况,最好先与朋友通过打电话等途径取得联系,防止被骗。 2、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进行诈骗。伴随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针对虚拟网络游戏的诈骗案件不断增多,常见的诈骗方式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的买卖,在骗取玩家信任后,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的方式,待得到钱款后即食言,不予交易;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表提供代练,待得到玩家提供的汇款及游戏账号后,代练一两天后连同账号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玩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3、交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站以交友的名义与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后以缺钱等名义让事主为其汇款,最终失去联系。 二、网络购物诈骗 是指事主在互联网上因购买商品时而发生的诈骗案件。其表现形式有以下6种: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我自己的账户最近出现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或“不使用支付宝,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算便宜一些”等等。

合同诈骗常见预防方法

常见合同诈骗预防 1:如何防范合同诈骗呢? (一)、正确地签订合同,预防合同诈骗与合同风险 信用风险的控制的最后一关,就是正确的签订合同。现在利用合同诈骗的情况非常之多,而且大部分合同诈骗被视为经济纠纷,使骗子们逍遥法外,骗子有了实力后往往会设计更大的骗局。关于如何正确地签订合同,不同的情况自然有不同的要求。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审查身份就是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和真实存在。审查履约能力就是要查清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实的经营情况。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对方仅系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还应让其提供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业务人员自身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担保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切忌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文件就与其签订合同。同时也应该从根本上杜绝那种仅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就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做法。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关于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货物价格的约定更要力求表达的清晰、明确、完整,决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给合同以后的履行埋下隐患。 4、约定违约条款。违约条款是明确约定违约的责任,为将来可能的诉讼与维权打下良好的基础。违约条款中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或欠款的利息。如:甲方未按期完工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5、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争议管辖权条款的约定用于避免对方精心设计的司法陷阱。一些骗子往往在其所在地经营了良好的社会关系,利用地方保护主义逃避法律制裁。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约定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约定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如果发生了争议,应当尽快向本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如果对方先 起诉的,对方的人民法院将首先立案,你将不得不到对方所在地打官司,对财力与精力消耗都比较大。当然也可以选择一个公信力高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二)、常用防骗措施

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

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1-31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义 念是1997年修改后的我国刑法第224条对合同诈骗罪所做的规定。这也是修改后的刑法新增加的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发展和完善中,合同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基本保证。但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各种诈骗,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于《关于当前办理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刑事责任作了司法解释,但是未能反映利用罪的全部情况和法律特征,因此修改后的刑法增立合同诈骗罪是十分必要的。在对合同诈骗罪的理解中,关键词之一是应对合同的基本知识要有所了解。 合同的概念 同也称契约,是民事主体即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一词含义广泛,来看,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这也正是本文中所提的合同的意思。 合同的特征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消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一种合法行为,它能形成当事人律意义的事实后果。而这种行为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它只有具备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才能预期的后果。而这种后果依当事人的意思由法律确定其效力。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民事法律行为有单方和多方的区别,合同属于后者,是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同法》规定合同各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凌驾他方之上强迫他方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再次,合同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合同是合同签约各方当事人的合约,一经成立,既受法律的保护又受法律的约束,因此各守。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以外,合同一经成立,任何一方就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即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是商品交换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法律制度是集中体现和反映了商品经济关系的内在要求和一般规则,供的基本行为模式。 合同的种类 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 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依据当事人双方有无对价给付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划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对价给付关系的协议。对价,即双方所作给付财产利益上的交易关系,一方作出给付后,有权要求对方进行给付。给括金钱财产,也包括工作成果、技术、劳务等。双方的对价给付必须存在于同一个法律关系中。无偿合同,是指当事给付关系的协议。该种合同一方提供他方财产利益后无权要求他方作出相应的回报。 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依据合同成立是否应交付实物或为其他实践行为为标准,可将合同划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诺成性合同,又称诺成合同,是指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须核准登记,即能成立的合同。核准登记是该种合同的

日常诈骗常见手段及防范对策教学内容

日常诈骗常见手段及 防范对策

日常诈骗常见手段及防范对策 针对近期不法分子冒充单位领导、利用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对我公司员工进行诈骗,为使公司员工能有效识别此类诈骗,提高防诈骗安全意识,谨防上当受骗,现公司整理了各类常见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进行宣传,此次宣传普及工作主要针对以电话、互联网方式进行的诈骗活动,谨防受骗,安全防范意识是最坚实的一道防线。 骗术一:冒充:“单位领导”实施电话诈骗 老套的电话诈骗案件类型,诈骗分子事先非法获取受害人的姓名、单位、手机等信息,冒充受害人的领导拨打电话给受害人,以“领导”的口吻叫受害人于次日或约某一时间点到“他办公室”一趟,说有要事交代。对受害人提出对方手机号码变更质疑的,对方就说是该号码刚换的,还要求受害人将该领导的原来手机号码删除;对方未表明是某领导的,受害者一般会问是不是“XX领导”,诈骗分子便马上对号入座。 在约定时间到“领导办公室”前,诈骗分子以“XX领导”名义再次给受害者打电话,称现在有两名上级领导在他办公室谈话,现在不方便和他见面,同时提出需要准备红包给其两名上级领导送礼,并不方便使用现金,叫受害者代为去银行汇款至两名上级领导的指定账户。当受害人汇款完毕后,诈骗分子会继续以上级领导“胃口太大”还需继续汇款为由,叫受害者继续汇款,直至受害者发现被骗。【防范对策】此类犯罪是继“猜猜是我谁?”、冒充“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电话诈骗形式后的一种新型诈骗类型,冒充“领导”对其下

属实施电话诈骗,容易使受害人上当受骗。当前,此类案件在全省和全国呈多发态势。广大群众和单位职员要提高防骗意识和识骗技能,避免上当受骗。 骗术二:企业财务人员成新型诈骗对象 案犯先从网上搜索各地会计、财务QQ群,以发“会计证办理”、“会计资格考试大纲”等文件名为诱饵,植入盗号木马,一旦受害人点击文件激活木马便可获取财务人员的QQ好友信息及聊天记录,掌握领导QQ账号、表达习惯及近期的交易往来等情况。 案犯会事先将财务QQ好友中客户、领导的QQ删除,再用相同的头像和昵称注册一新QQ,然后将新QQ加入财务QQ好友,当财务再与客户、领导用QQ交流时学客户、领导等人的口吻要求财务汇款实施诈骗。 【防范对策】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设置QQ密码不要过于简单,且一定要对QQ密码设置保护。电脑要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不要随便接收陌生人发来的邮件,防止因中了木马病毒而导致QQ号码被盗,尽量将财务电脑和其它电脑分开,减少病毒传染的可能性,聊天时,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泄露个人信息。 骗术三:冒充合法网站实施诈骗 冒充合法网站实施诈骗惯用的伎俩就是用字母与数字之间差异小的的去代替。一些假冒交易网站的域名和正式网站差别很小,有的甚至只有一个字母的差别。如果用户不仔细看地址栏,就会进入骗子预先设计好的假冒交易网站,从而导致密码被盗,资金丢失。

六种常见的诈骗手法及防范

反诈课程大纲 一、强调课程容的性 二、讲述特别悲惨几个身边案例 三、冒充公检法诈骗 1)诈骗流程 2)特征(录音) 3)防 四、购物退款诈骗 4)诈骗流程 5)特征(截图) 6)防 五、网络兼职诈骗 7)诈骗流程(刷单和交会员费) 8)特征(截图) 9)防 六、钓鱼诈骗 10)诈骗流程 11)特征(短信、不断变形) 12)防 七、冒充亲友诈骗 13)诈骗流程 14)特征(短信) 15)防 八、猜猜我是谁诈骗

16)诈骗流程 17)特征(男性) 18)防 九、记、关注微信号、调查问卷 《六种常见诈骗手法及防》 这个讲座我讲的很多资料和图片,都来自真实案件的资料,大家在外面是听不到的,所以希望大家能认真的听。

大家有没有接过诈骗,有的请举一下手。(观察)很好,你们很厉害,能清楚的分辨诈骗。 那有没有人被骗过? (没有,大家很聪明,都没有被骗/有,所以诈骗离我们身边很近) 那为什么开这反诈骗讲座呢,毫不夸的说,因为现在网络诈骗已经到了我们生活无孔不入的地步。你淘宝买个东西可能就被骗子盯上,你去医院看个病可能就被骗子盯上,甚至你坐在家里什么都不做都可能已经被骗子盯上。根据我们警察统计,每四个报案的人,就有一个是被诈骗的。 网络诈骗不仅无处不在,而且对一个人、对一个家庭的伤害极大。别的犯罪,像抢劫、偷东西,最多就抢你偷你一部手机几百块钱,但你一旦被骗子盯上,你损失的至少是你五年、十年的存款,很多人因为诈骗中年返贫、甚至老年返贫,辛苦辛苦大半辈子一下子全部没有了。 我讲个真实的案件给大家。 福永有个女孩子,在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工资五六千块。那女孩子很积极不错的一个人,跟大家一样勤勤恳恳的认真上班。突然有一天他接到一个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在骗子的诱导下,他通过支付宝、微信这些网络平台贷款转给骗子,前后一共贷款了200万被骗,大家没有听错,是200万!对这个女孩子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现在那个女孩子已经生无可恋,完全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和希望,因为她不知道她的未来还有什么转机。当时宝安警察通过后台网络发现这个可疑,这个女孩子还不相信警察,非要转钱过去,可见骗子的洗脑很厉害,我们要特别警惕。

浅析当前合同诈骗的主要手段及其预防对策

合同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经济水平已呈蒸蒸日上的势态。特别是当前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各种经济方面机遇的不断扩大,为我们眼前开辟了一片广阔的空间。但与此同时,经济领域里的犯罪也日益增多,特别是合同诈骗犯罪近年来越演愈烈,且作案方法、手段不断翻新,案值也呈上升趋势,这必将对我市的经济发展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打击合同诈骗犯罪,对其作案的手段、特点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犯罪尤为重要。一、当前合同诈骗的主要手段特点:(一)、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财物显示自己有履约能力达到骗取对方的信任。在生意场上,生意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往往都比较谨慎,一般不见货物(钱)是不会轻易或发货的,但尽管如此,犯罪分子还是挖空心思,投其所好,以借他人的财物来显示自己的实力,达到骗取对方的信任。今年我队办理的XX某公司经理袁某合同诈骗案中,袁某在与XX信用联社贷款过程中,其本人在无货物作抵押的情况下,采取借用他人物资来显示自己的实力,利用其代为XX机械厂保管的2400台“XX”牌摩托车作抵押,在XX市信用联社骗贷800万元,后更名潜逃。(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证件,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虚假的证件,是指伪造或通过其他非法途径获得的证件,其对某项不享有权利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明文件,如伪造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私刻公章伪造介绍信等。一些犯罪分子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往往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虚假的证件作担保,以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订立合同,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如经侦部门XX年侦办的梁某合同诈骗一案中,梁某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协议能力的情况下,私刻XX省一服装厂的公章,并以该厂业务员的身份与XX商业厅驻X采购站签订联营经营出口俄罗斯服装生意。协议规定由XX 商业厅驻X采购站出资50万元,款到帐后,梁某并未按合同履行,而是分几次提取全部现金占为己有,用于其家庭消费及个人挥霍,致使XX商业厅驻X采购站本来就要倒闭的单位又雪上加霜。(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相骗,或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履行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行为人并无实际履行能力而与他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后,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信任,先主动履行部分合同义务,从而使对方当事人确信其肯定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如经侦部门近期办理的汪某以信用证诈骗又变换招术,汪在没有注册资金的情况下,为了显示自己有大公司、有实力,在生意场上不引起别人怀疑。因此,他通过中介公司花了10万元的价格注册资金为800万元的空头公司,1999年3月,汪以该公司与XX市某公司联营经销煤炭,并签订了联营协议,先双方各出资50万元,汪先主动履行部分合同义务从而骗取对方信任,后汪又以用于煤炭销售事宜的动作要求对方打入汪帐户上1000万元,款到手后便携款逃匿。(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人在鉴定合同,收受了对方当事人所给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根本不想履行合同,而携款逃匿。二、预防合同诈骗的对策(一)、强化创新意识,要集中时间、集中警力,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斗争,及时攻破影响大的案件,振慑犯罪,遏制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的发生。严厉打击经济诈骗犯罪是我们公安经侦部门的重要职责,而经济犯罪是一个新类型的犯罪,且犯罪手法不断多样化。因此,我们要在认真分析合同诈骗犯罪的新手段、新特点的情况下,要适时把握合同犯罪发展变化趋势,吃透法条精神,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集中警力,确定时间,积极行动,在上级的领导下深入开展以打击合同诈骗犯罪为重点的专项斗争。特别是对一些对社会经济秩序破坏严重的案件,要迎难而上,坚决予以突破。对此,立案的案件和未报的现案,该立案的要立案,并迅速组织侦破。工作中,要排除一切干扰,一查到底,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真正做到“打早打小遏制合同诈骗犯罪的滋生蔓延”。(二)、加强基础业务和专门手段的建设,推动打击合同诈骗犯罪工作的长期发展。

合同诈骗罪的报案材料以及报案流程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

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报案材料以及报案流程 合同诈骗罪在现实生活中是经常遇到的,就是指当事人以非法目 的,在签订和实行合同过程中,用欺骗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防范呢?怎么收集

校园常见电信诈骗主要手段及防范对策备课讲稿

校园常见电信诈骗主要手段及防范对策 一、校园常见诈骗手段 1.中奖信息诈骗 不法人员给机主发送中奖信息,告诉机主在某公司主办的手机号码或其它抽奖活动中重了大奖,中得巨额奖金,或者说某电视节目栏目组发短信告诉中奖,一旦机主拨打电话过去,犯罪分子就会以要先交中介费、交纳奖金锐、保证金和交纳违约金等手段骗机主往指定账号汇款。 2.网上兼职刷信誉诈骗 不法人员在网上或QQ群发布兼职刷信誉信息,利用丰厚报酬作诱饵,加上之后让提供个人支付宝账号,随后发一商城链接告诉兼职人员需先拍下商品,之后会将本金和个人酬劳一块返还给兼职人员,当兼职人员拍下后,对方会以各种理由让兼职者重拍,以此类推,最大限度的诈骗兼职人员的钱财。 3.贩卖伪造证件、谎称资格证包过、各种考试答案等诈骗 不法人员在网上或张贴广告,声称可以办理各种证件,或谎称各种资格证报过,4、6级考试答案等,以价格低廉为诱饵,骗取学生钱财。 4.伪装亲友诈骗 不法人员给机主发短信或打电话,以熟悉的亲友相称骗取机主信任之后,以各种理由要求机主向其汇款。还会以求助短息进行发

送,机主收到短信后信以为真,犯罪分子便谎称车祸、被绑架、被公安机关抓获、手机急需充值等各种借口,从而实施诈骗。 5.高薪招聘诈骗 不法人员给机主发类似“××饭店招专职员工性格不限,体健貌端,年龄在18岁至25岁,月薪过万元”的招聘短信。若有急于找工作的人打电话咨询时,犯罪分子常以预收服装费、面试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其往某账号打入一定款项,随后“人间蒸发”。 还有人会要求受害人到指定酒店面试,受害人到达指定酒店后,作案分子并不露面,会在电话中声称受害人已通过面试,向指定账户汇入培训、服装等费用。 6.网上购物、钓鱼网站诈骗 不法人员在你网上购物时在旺旺消息里声称卖家客服,并称你购物支付时网页出现问题要求重新支付(比如网页卡了、没有支付到位等),或直接给你发重新支付链接,让你重新连接,让你发你的验证码等,从而窃取你网银信息骗取钱财。请选择正规网站购物,请你相信,正规的商品不会有你想象的低价! 7.冒充银行、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 不法人员给机主发短信或打电话通知机主或持卡人的银行卡信息在某处被消费透支或银行卡盗用涉嫌“洗黑钱”,诱使被害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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