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未来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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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工作方案

2023年区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工作方案

2023年区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拟定2023年区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旨在通过调整行政区划,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会治理能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调整原则1. 全面协调发展原则:调整区域行政区划应坚持全面协调发展,注重各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 民意参与原则:调整行政区划应充分听取相关群众、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保障民众合法权益。

3. 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区划调整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尽量减少行政权力过度集中、资源禀赋不均等不合理现象,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

4. 可行性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行性,合理确定行政区划调整范围和具体方案,确保调整后的行政区划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1. 制定调整规划方案:(1)建立调整规划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2)全面梳理区域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调整规划的依据。

(3)根据调整原则,制定行政区划调整的方案,包括划定调整范围、确定调整幅度、拟定调整方式等。

(4)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公众参与,广泛征集民意,形成调整规划的共识。

2. 财力保障和协调机制建设:(1)确定调整后各区域的行政职责和资源配置,做好财力保障工作,确保各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2)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与协调,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3. 实施调整方案:(1)依据调整方案,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时序,分阶段实施行政区划调整。

(2)明确调整后的行政区划管理体系和机构设置,并确保平稳过渡和权责清晰。

(3)完善行政区划调整法规和政策,提供依据和保障,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监督评估和总结经验:(1)建立健全行政区划调整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调整后的行政区划进行跟踪监测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完善。

中国未来行政区域划分

中国未来行政区域划分

中国未来行政区域划分中国未来行政区划分应当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同时应遵循科学合理、统一规范、民主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尊重各方利益和意见,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未来行政区划应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分布情况、文化传统和历史沿革等因素,科学划分各级行政区域,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各级政府的有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均衡供给。

此外,未来的行政区划调整还应着眼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实现经济协同和社会融合发展。

同时,应当强化对边远落后地区的扶持和支持,促进全国区域均衡发展。

在制定未来行政区划方案时,还应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总之,未来的行政区划划分应当以服务人民、促进发展、保障稳定为宗旨,推动建设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安康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未来的行政区域划分还需要充分考虑城乡发展的差异性,合理规划城市群和农村地区的辖区范围,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资源要素的有机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均等化。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特大城市和特殊经济区的管理和规划,推动其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未来行政区域划分还应当注重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推动形成更加高效透明的行政管理体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理念创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同时,未来行政区划划分也需要加强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推动可持续发展。

云南省未来行政区划调整

云南省未来行政区划调整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云南省未来行政区划调整篇一: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文本最终合(20xx 年12月23日)目录文本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6)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8)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9)第五章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24)第六章中心城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9)第七章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 (31)第八章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31)第九章中心城区产业用地布局规划 (41)第十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规划 (44)第十一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9)第十二章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 (53)第十三章中心城区旧城改造与更新规划 (55)第十四章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7)第十五章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61)第十六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67)第十七章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71)第十八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 (76)第十九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77)第二十章城市远景规划构想 (78)第二十一章规划实施策略与机制 (81)附表: (85)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1996年国务院批准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在指导昆明城市各项建设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21世纪,昆明城镇化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

为统筹城乡发展、优化空间结构,协调滇池环境保护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问题,根据20xx年11月《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xx]3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有关意见的函》(建办规函[20xx]189号),特编制《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xx年-2020年)》。

第2条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更加注重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更加注重集约高效、绿色低碳;更加注重传承文化、延续文脉,努力走出一条昆明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14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14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12.02施行日期2002.12.02文号云政办发[2002]142号主题类别区划地名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142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1996年开始,我省开展了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

经过5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省内县界和乡(镇)界线已全部勘定,并分别经省人民政府和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批准成为法定界线,为依法治界、依法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面勘定行政区域界线1年多以来,各地认真执行行政区域界线批准文件和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积极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边界地区的团结和经济发展。

但是,在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对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处理边界地区资源纠纷的部门职责不明确,一些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未能有效开展,等等。

为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勘界成果,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领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的、长期性的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的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重视和支持界线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工作力度,确保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昆明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

关于昆明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

关于昆明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以下是关于昆明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简要概述,仅供参考:标题:昆明行政区划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城市竞争力的策略昆明,作为云南省的省会,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然而,与国内其他同等规模的城市相比,昆明的工业经济规模和占比相对较低。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提出通过行政区划调整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工业经济水平的建议。

一、昆明工业发展现状目前,昆明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1.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8.4%。

这表明昆明工业经济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昆明的工业基础相对薄弱,传统产业占主导地位,新兴产业发展不足。

同时,昆明周边的工业资源分散,缺乏集聚效应。

与经济总量相当的沈阳相比,昆明的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仅为16.7%,远低于沈阳的25%。

二、行政区划调整的必要性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行政区划调整成为一种必要的策略。

通过整合昆明及周边地区的工业资源,可以形成更大的工业集聚效应。

例如,嵩明和宜良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以及一些传统工业基地,而玉溪在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方面有所布局。

这三地的合并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进而提高工业技术水平和附加值。

三、区划调整的具体措施1. 撤县设区:将嵩明、宜良撤县设区,更好地融入昆明市的发展。

2. 玉溪划入:将玉溪市划入昆明市管辖,充分利用玉溪的新兴产业布局优势。

3. 政策引导: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产业向调整后的区域集聚,形成特色产业园区。

4. 吸引投资: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部资本和技术进入,促进昆明工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

四、预期效果行政区划调整后,预计将带来以下积极影响:1. 产业结构优化:通过整合资源,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

2. 工业经济提升:提高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升昆明的工业经济水平。

3. 城市竞争力增强: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人才,提升昆明的城市竞争力。

4. 产业链完善:整合三地资源,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提高工业技术水平和附加值。

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

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

一、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昆明城市未来12年总体规划修编方案自8月3日开始公示以来,引起了昆明市民的强烈关注。

规划修订方案中,中央商务区、金融次中心、主城副中心……昆明主城区各区域的功能将得到明确,未来新昆明由主城、呈贡新城、空港经济区组成核心区域,城市拓展空间以东南、东北两个方向为主。

其中首次明确未来昆明将主要依托米轨线的改造,组成服务主城和呈贡及市域重要城镇的线网。

至此,未来昆明主城发展布局将迎来重大变革,主要规划内容有:1、主城向东南、东北扩张根据规划,昆明中心城区范围含昆明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的全部行政辖区;西山区的主城二环路内以内地区的福海、前卫、马街、碧鸡四镇;呈贡县的洛羊、龙城、斗南、吴家营、大渔、马金铺六乡镇。

总面积为1722平方公里(含滇池草海水域10.7平方公里)。

规划明确,昆明城市的空间拓展方向应以东南、东北两个方向为主,远景向滇池流域外拓展空间。

未来昆明将由单纯的滇池流域内聚集式发展模式,转向流域外并举发展的“轴向、多组团”发展模式,将形成沿主要交通轴有序扩展的多中心网络城市。

未来昆明主城区将形成“核心—网络、两轴、两带”的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

由主城、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组成的中心城作为核心区域,依托绕城公路系统和快速道路系统构成交通网络,链接中心城、海口、昆阳、晋宁新城等城市组团,形成“核心—网络”的协调分工和网络化格局。

确定南北向发展主轴,北翼以昆曲高速公路为主,南翼由昆玉高速公路、昆洛公路、南昆铁路、泛亚铁路等组成,是昆明城市空间拓展的主要发展轴。

集中西山、昆明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城市生态控制带;集中轿子雪山风景区、寻甸红色旅游风景区、九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石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阳宗海旅游度假区等昆明市重点的风景区为城市生态景观控制区。

2、形成五大功能区规划明确,未来昆明主城区将以二环路为界,划分为二环路以内城区、北部城区、西部城区、南部城区和东部城区五个功能区。

按照该规划,二环以内的主城区范围,将提高全市性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比例,降低人口密度。

云南省行政区划分表

云南省行政区划分表

精品文档云南省行政区划分地区行政区划昆明市呈贡区、盘龙区、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东川区、安宁市、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曲靖市麒麟区、宣威市、马龙县、沾益县、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陆良县、会泽县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彝族自治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腾冲市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水富县丽江市古城区、永胜县、华坪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宁蒗彝族自治县普洱市思矛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临沧市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瑞丽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怒江僳僳族自治州泸水县、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迪庆臧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僳僳族自治县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漾濞彝族自治县、南涧彝族自治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绿春县、建水县、石屏县、弥勒市、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精品文档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云南省最新行政区划分

云南省最新行政区划分

云南省最新行政区划分云南省简称云(别称滇)。

总面积约39。

4万平方千米.省会昆明(省政府驻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5号)。

全省辖8个地级市、8个自治州(合计16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15个市辖区、15个县级市、70个县、29个自治县(合计129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昆明市(呈贡区)辖6个市辖区、4个县、3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五华区(华山街道)盘龙区(拓东街道)官渡区(关上街道)西山区(西苑街道)东川区(铜都街道)呈贡区(龙城街道)安宁市(连然街道)晋宁县(昆阳街道)富民县(永定街道)宜良县(匡远街道)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嵩明县(嵩阳街道)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寻甸回族自治县(仁德街道)曲靖市(麒麟区)辖2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麒麟区(南宁街道)沾益区(西平街道)宣威市(宛水街道)马龙县(通泉街道)陆良县(中枢街道)师宗县(丹凤街道)罗平县(罗雄街道)富源县(中安街道)会泽县(古城街道)玉溪市(红塔区)辖2个市辖区、4个县、3个自治县红塔区(玉兴街道)江川区(大街街道)澄江县(凤麓街道)通海县(秀山街道)华宁县(宁州街道)易门县(龙泉街道)峨山彝族自治县(双江街道)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红河街道)保山市(隆阳区)辖1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隆阳区(兰城街道)腾冲市(腾越镇)施甸县(甸阳镇)龙陵县(龙山镇)昌宁县(田园镇)昭通市(昭阳区)辖1个市辖区、10个县昭阳区(凤凰街道)鲁甸县(文屏镇)巧家县(白鹤滩镇)盐津县(盐井镇)大关县(翠华镇)永善县(溪落渡镇)绥江县(中城镇)镇雄县(乌峰街道)彝良县(角奎镇)威信县(扎西镇)水富县(云富街道)丽江市(古城区)辖1个市辖区、2个县、2个自治县古城区(西安街道)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镇)永胜县(永北镇)华坪县(中心镇)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普洱市(思茅区)辖1个市辖区、9个自治县思茅区(思茅镇)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景谷彝族傣族自治县(威远镇)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恩乐镇)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烈镇)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娜允镇)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西盟佤族自治县(勐梭镇)临沧市(临翔区)辖1个市辖区、4个县、3个自治县临翔区(凤翔街道)凤庆县(凤山镇)云县(爱华镇)永德县(德党镇)镇康县(南伞镇)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勐勐镇)耿马傣族佤族治县(耿马镇)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辖1个县级市、9个县楚雄市(鹿城镇)双柏县(妥甸镇)牟定县(共和镇)南华县(龙川镇)姚安县(栋川镇)大姚县(金碧镇)永仁县(永定镇)元谋县(元马镇)武定县(狮山镇)禄丰县(金山镇)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辖4个县级市、6个县、3个自治县个旧市(城区街道)开远市(乐白道街道)蒙自市(文澜镇)弥勒市(弥阳镇)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建水县(临安镇)石屏县(异龙镇)泸西县(中枢镇)元阳县(南沙镇)红河县(迤萨镇)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绿春县(大兴镇)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辖1个市、7个县文山市(卧龙街道)砚山县(江那镇)西畴县(西洒镇)麻栗坡县(麻栗镇)马关县(马白镇)丘北县(锦屏镇)广南县(莲城镇)富宁县(新华镇)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辖1个县级市、2个县景洪市(允景洪街道)勐海县(勐海镇)勐腊县(勐腊镇)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辖1个县级市、8个县、3个自治县大理市(下关镇)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祥云县(祥城镇)宾川县(金牛镇)弥渡县(弥城镇)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永平县(博南镇)云龙县(诺邓镇)洱源县(茈碧湖镇)剑川县(金华镇)鹤庆县(云鹤镇)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辖2个县级市、3个县瑞丽市(勐卯镇)芒市(勐焕街道)梁河县(遮岛镇)盈江县(平原镇)陇川县(章凤镇)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辖1个县级市、1个县、2个自治县泸水市(六库镇)福贡县(上帕镇)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辖1个县级市、1个县、1个自治县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德钦县(升平镇)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

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1目录第一章总则 (11)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12)第三章城乡空间布局与发展 (15)第一节城乡发展总体布局 (15)第二节各级中心城市(镇)发展 (21)第三节村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要求 (32)第四节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要求 (37)第四章资源保护与利用 (38)第一节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38)第二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40)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 (41)第四节其他资源保护与利用 (44)第五章城乡发展支撑体系 (49)第一节区域产业布局 (49)第二节区域综合交通体系 (51)第三节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 (57)第四节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62)第五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 (65)第六章山地城镇规划建设的基本要求 (70)第一节山地城镇用地选择、空间布局与特色要求 (70)第二节山地城镇的支撑保障体系规划建设要求 (73)第七章空间管制 (76)第一节管制分区、分级与事权划分 (76)第二节区域空间管制要求 (80)第八章次区域规划指引 (84)第九章近期行动计划 (90)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 (101)第一节山地城镇规划建设的实施管理措施 (101)第二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实施管理措施 (103)第三节其他实施管理措施 (105)附则 (111)附表 (112)图纸目录 (128)6目录条文备览第一章总则 (11)第1条编制目的 (11)第2条编制依据 (11)第3条规划范围 (11)第4条规划重点 (11)第5条规划期限 (11)第6条强制性内容 (11)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12)第7条指导思想 (12)第8条发展原则 (12)第9条发展目标 (12)第10条发展战略 (13)第三章城乡空间布局与发展 (15)第一节城乡发展总体布局 (15)第11条城镇空间结构 (15)第12条滇中城市集聚区 (15)第13条沿边开放城镇带 (16)第14条城镇群 (16)第15条沿对内对外经济走廊的城镇带 (18)第16条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19)第17条城乡居民点体系 (21)第二节各级中心城市(镇)发展 (21)第18条区域性国际门户城市 (21)第19条区域中心城市 (22)第20条州(市)域中心城市 (26)第21条县域中心城市 (29)第22条省级重点镇 (30)第23条发展镇 (31)第三节村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要求 (32)第24条建设原则 (32)第25条发展重点 (32)第26条中心村 (33)第27条基层村 (34)第28条村庄规划要求 (34)第29条农村居民点搬迁及移民安置要求 (35)第30条山地和坝区村庄分类建设要求 (35)第四节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要求 (37)第31条老少边穷地区发展要求 (37)第32条革命老区发展要求 (37)第33条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要求 (37)第34条沿边地区发展要求 (37)第35条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地区发展要求 (37)第36条农垦系统发展要求 (37)第四章资源保护与利用 (38)第一节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38)7第37条土地资源利用目标 (38)第38条城乡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要求 (38)第39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38)第40条城镇山坝建设用地分类分区控制 (39)第二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40)第41条城镇节水目标 (40)第42条区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要求 (40)第43条城镇节水措施要求 (41)第44条水污染防治 (41)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 (41)第45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41)第46条生态环境建设要求 (42)第47条生态环境保护重点 (42)第48条分区保护 (43)第四节其他资源保护与利用 (44)第49条生物资源分区保护与利用要求 (44)第50条能源开发利用要求 (45)第51条旅游资源分区与风景旅游城市建设管理要求 (45)第52条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要求 (47)第53条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要求 (47)第54条人文资源保护利用要求 (47)第五章城乡发展支撑体系 (49)第一节区域产业布局 (49)第55条产业发展总体要求 (49)第56条区域产业布局 (49)第57条县城以上中心城市产业发展要求 (50)第58条工业园区与城镇协调布局要求 (50)第二节区域综合交通体系 (51)第59条规划目标 (51)第60条高速公路 (51)第61条铁路 (52)第62条民用机场 (53)第63条内河航运 (54)第64条综合交通枢纽 (54)第65条公共交通 (55)第66条规划协调重点 (56)第67条旅游交通和以城镇为中心的换乘服务规划要求 (56)第三节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 (57)第68条供水设施 (57)第69条排水设施 (58)第70条能源设施 (58)第71条邮政与信息基础设施 (59)第72条环卫设施 (60)第73条城镇园林绿化 (61)第74条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共享及选址选线要求 (61)第75条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线路埋地敷设要求 (61)第四节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62)第76条发展目标 (62)第77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总体要求 (62)第78条教科文卫体设施 (62)8目录第79条旅游服务设施 (64)第80条社会福利、老年人与社会保障设施 (64)第81条保障性住房 (64)第五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 (65)第82条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与重点 (65)第83条抗震防灾规划 (66)第84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66)第85条人民防空规划 (67)第86条消防规划 (67)第87条其他灾害防治 (68)第六章山地城镇规划建设的基本要求 (70)第一节山地城镇用地选择、空间布局与特色要求 (70)第88条山地城镇规划建设原则 (70)第89条城镇山坝建设用地的界定 (70)第90条坝区城镇新增建设用地选择 (70)第91条山地城镇新增建设用地选择 (71)第92条山坝结合的城镇空间布局 (71)第93条山地城镇特色风貌营建 (72)第94条合理高效利用山地资源 (72)第二节山地城镇的支撑保障体系规划建设要求 (73)第95条山地城镇地质灾害防治 (73)第96条山地城镇抗震防灾 (73)第97条山洪灾害防治 (74)第98条山地城镇生态 (74)第99条山地城镇竖向规划 (74)第100条山地城镇交通发展 (74)第101条山地城镇市政公用设施 (75)第102条山地城镇建设成本控制 (75)第七章空间管制 (76)第一节管制分区、分级与事权划分 (76)第103条空间管制目的与分区 (76)第104条禁止建设区 (76)第105条限制建设区 (77)第106条适宜建设区 (78)第107条已建区 (79)第108条空间管制分级 (79)第109条事权划分 (79)第二节区域空间管制要求 (80)第110条区域空间管制要求 (80)第八章次区域规划指引 (84)第111条次区域的划分 (84)第112条滇中次区域规划指引 (84)第113条滇西次区域规划指引 (85)第114条滇东南次区域规划指引 (86)第115条滇东北次区域规划指引 (87)第116条滇西南次区域规划指引 (88)第117条滇西北次区域规划指引 (89)第九章近期行动计划 (90)9第118条耕地保护和城镇化协调发展行动计划 (90)第119条滇中城市集聚区建设行动计划 (91)第120条特色优势产业培育行动计划 (92)第121条开放合作行动计划 (93)第122条扶贫开发行动计划 (95)第123条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96)第124条和谐边疆建设行动计划 (96)第125条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97)第126条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98)第127条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99)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 (101)第一节山地城镇规划建设的实施管理措施 (101)第128条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实施相关配套政策 (101)第129条建立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协调机制 (101)第130条划分山地城镇岩土工程控制区 (101)第131条依法适时开展城镇总体规划修改 (102)第132条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 (102)第133条强化山地利用标准控制和考核评价 (102)第134条制定山地规划建设技术标准 (102)第135条加强山地城镇规划建设的技术支撑 (102)第136条加强山地城镇规划建设的教育培训和政策宣传 (103)第二节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实施管理措施 (103)第137条放宽城镇户籍准入条件 (103)第138条建立住房保障机制 (103)第139条建立就业、创业扶持机制 (104)第140条落实完善医疗及养老保险政策 (104)第141条建立完善教育保障机制 (104)第142条完善农村土地管理机制 (104)第143条稳定计划生育政策 (104)第144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104)第三节其他实施管理措施 (105)第145条各级政府实施本规划的基本职责和任务 (105)第146条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体系 (105)第147条落实规划强制性内容 (106)第148条建立规划动态监测评估调整机制 (107)第149条完善规划监督机制、建立规划督察员制度 (107)第150条健全规划管理体系 (108)第151条建立健全区域协调机制 (109)第152条实施本规划的立法保障 (110)附则 (111)第153条法律效力 (111)第154条规划报批 (111)第155条规划实施 (111)第156条解释权 (111)附表 (112)图纸目录 (128)10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镇、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构建科学合理的省域城镇体系,针对上版规划的不适应性,云南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昆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昆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昆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6.21
•【字号】云政发[2011]137号
•【施行日期】2011.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昆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云政发[2011] 137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1]58号),同意撤销呈贡县设立昆明市呈贡区,同意昆明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迁移至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县设区后,呈贡区以原呈贡县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呈贡区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呈贡区人民政府驻三台路。

二、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规定及时勘定。

三、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做好发展规划、优化总体布局,促进昆明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蒙自市新安所镇撤镇设街道和草坝镇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蒙自市新安所镇撤镇设街道和草坝镇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蒙自市新安所镇撤镇设街道和草坝镇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1•【字号】云政复〔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蒙自市新安所镇撤镇设街道和草坝镇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蒙自市新安所镇撤镇设街道的请示》(红政报〔2021〕45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蒙自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红政报〔2021〕4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蒙自市撤销新安所镇,设立新安所街道,以原新安所镇行政区域为新安所街道的行政区域,新安所街道办事处驻南屯社区蒙自加工园区H1栋;同意将草坝镇碧色寨村整建制划归观澜街道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草坝镇行政区域为仙景村、大洛就村、明白村、波黑村、大郭西村、就能村、十九村、依三则村、一村、前进村、建设村、富民村、马街村、新沟村的行政区域,草坝镇人民政府驻仙景村。

二、行政区划调整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三、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行政区划调整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红河州自行解决。

四、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处置和舆论引导,在批准之日起1年内完成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撤镇设街道有关变更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完成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5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5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56号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7日云南省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规范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预防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根据《云南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县级以上政府在作出行政区划调整决策前,应当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行政区划调整包括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

第四条评估内容(一)行政区划调整的合法性。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行政区划调整的合理性。

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是否符合行政区划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是否兼顾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三)行政区划调整的可行性。

是否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是否按照规定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行政区划调整时机是否成熟,所需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范围。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42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42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正文:
----------------------------------------------------------------------------------------------------------------------------------------------------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2004年6月3日国函[2004]4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昆明市四区行政区划的请示》(云政发〔2003〕17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的行政区划。

二、五华区辖北门、虹山、西站、华山、武成、西坝、大观、崇仁、莲华、新村、长春、小南、南强、黑林铺14个街道和厂口乡、沙朗白族乡。

三、盘龙区辖环城、珠玑、东华、董家湾、拓东、联盟、茨坝、龙泉8个街道和小河、双龙、双哨3个乡。

四、官渡区辖关上、金马、东站、太和4个街道,大板桥、小板桥、官渡3个镇,小哨、矣六、六甲3个乡和阿拉彝族乡。

五、西山区辖棕树营、马街、金碧、土桥、永昌、福海、前卫7个街道,碧鸡、海口2个镇,团结彝族白族乡、谷律彝族白族乡。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结束——。

2023年中国行政区域划分表

2023年中国行政区域划分表

2023年中国行政区域划分表摘要:一、前言二、中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历史沿革三、2023 年中国省级行政区划1.华北地区2.华东地区3.华南地区4.西南地区5.西北地区6.东北地区四、2023 年中国县级行政区划1.华北地区2.华东地区3.华南地区4.西南地区5.西北地区6.东北地区五、2023 年中国特别行政区和直辖市行政区划六、2023 年中国行政区划调整的意义七、结语正文:一、前言随着中国不断发展壮大,行政区划的划分也在不断调整以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2023 年,我国对行政区划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进一步优化了行政区划设置,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本文将对2023 年中国行政区划划分进行详细介绍。

二、中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历史沿革自古以来,中国行政区划历经多次调整。

从封建时期的诸侯国、郡县制,到近现代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等,行政区划的设置一直在适应不同时期的国家发展需求。

三、2023 年中国省级行政区划2023 年,我国省级行政区划共分为6 个地区,包括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

各地区的省份和直辖市如下:1.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2.华东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3.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4.西南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5.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台湾省。

四、2023 年中国县级行政区划2023 年,我国县级行政区划分为2844 个县级单位,包括市辖区、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

这些县级单位分布在各个省级行政区划中。

五、2023 年中国特别行政区和直辖市行政区划我国共有两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四个直辖市,即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和重庆市。

云南省行政区划的变化趋势

云南省行政区划的变化趋势

云南省行政区划的变化趋势云南省是位于中国西南地区的一个省份,是中国的一个民族较多的省份。

根据历史记录和相关信息,云南省的行政区划在过去几十年中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包括划分新的地级市、撤销地级市、设立自治州、撤销自治州等方面。

这些变化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民族关系、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所致。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云南省行政区划的变化趋势。

首先,云南省在行政区划方面的变化主要是划分新的地级市。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云南省陆续划分了新的地级市,包括丽江市、文山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市等。

这些新的地级市的设立主要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云南省位于中国西南边陲地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具有发展农业、旅游、矿产资源等方面的优势。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云南省逐渐需要更多的行政管理机构来推动和管理当地的发展。

因此,划分新的地级市成为必然趋势。

其次,在云南省行政区划的变化中,还出现了一些撤销地级市的情况。

这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行政管理的需要以及发展战略的调整等因素造成的。

例如,曾经存在的保山地级市在2014年被撤销,并划归昆明市管辖。

这种调整主要是为了加强对云南省各地的统一管理和更有效地推动区域发展。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其他一些地级市,比如楚雄彝族自治州,该自治州于2008年被撤销,划归昆明市管理。

这些调整反映了云南省行政区划调整的一种趋势,即有效集中行政管理资源,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此外,云南省还出现了设立自治州的情况。

2014年,云南省设立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这也是云南省唯一的一个自治州。

设立自治州主要是为了满足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语言、教育等方面的需求,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的特色文化。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是云南省南部的一个地区,以傣族和景颇族为主要民族群体,拥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

设立自治州有助于保护和发展当地的民族文化,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总的来说,云南省行政区划的变化趋势主要是划分新的地级市、撤销地级市和设立自治州等方面。

建国后云南省区划变更一览(1949—1999),各地市变动很大,收藏

建国后云南省区划变更一览(1949—1999),各地市变动很大,收藏

建国后云南省区划变更一览(1949—1999),各地市变动很大,收藏1949~1955年1950年10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成立,驻昆明市。

第一至十三行政督察区调整为武定、昭通、曲靖、宜良、楚雄、玉溪、蒙自、文山、宁洱、大理、保山、丽江12专区。

河口、麻栗坡2对汛督办区分别改设县级市。

设红河、新民2县和下关区;龙武、宁江、潞西、碧江4设治区分别改设县。

谷昌县复名昆明县。

1951年武定专区昆明县划归昆明市。

撤个旧县,设地级个旧市。

撤昆明市第六、七、八区。

峨山县改设峨山县彝族自治区;红河县改设红河县爱尼族自治区;撤龙武县,复设龙武设治区;下关撤区设县级市。

宁洱专区更名普洱专区;新民县更名元阳县;宁洱县更名普洱县。

1952年设缅宁专区,辖缅宁、镇康、双江3县和耿马、沧源2设治区。

设县级畹町镇。

撤昆明市第五区;撤昆明县,设昆明市第五、六、七、八、九区。

龙武、耿马、瑞丽、陇川、莲山、盈江、泸水、宁蒗、沧源9设治区分别改设县;梁河设治区改设梁河县傣族景颇族自治区;碧江县改设碧江县傈僳族自治区;福贡设治区改设福贡县傈僳族自治区;贡山设治区改设贡山县傈僳族自治区;德钦设治区改设德钦县藏族自治区。

1953年设地级红河哈尼族自治区,辖元阳、金平2县和红河县(由红河县爱尼族自治区改设),行政中心驻元阳县。

武定专区并入楚雄专区;弥勒县改设弥勒县彝族自治区;澜沧县改设澜沧拉祜族自治区;撤宁江、六顺2县。

普洱专区更名思茅专区,行政中心由普洱县迁驻思茅县。

1954年设地级东川矿区。

碧江县、福贡县、贡山县3傈僳族自治区分别改设县;设地级怒江傈僳族自治区,辖碧江、福贡、贡山、泸水4县。

江城县改设江城县哈尼族彝族自治区;梁河县傣族景颇族自治区改设梁河县。

撤宜良专区。

设孟连县傣族拉祜族佧佤族自治区。

设地级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区,辖潞西、盈江、莲山、陇川、瑞丽、梁河6县。

设地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辖车里、佛海、南峤、镇越4县(4县后撤,改设12版纳及格朗和哈尼族自治区、布朗族自治区、易武瑶族自治区)。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适度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适度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适度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23•【字号】云政发[2001]158号•【施行日期】200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适度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1〕158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适度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适度撤并乡镇,以利于精简机构和人员,减轻农民负担,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云南省适度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适度撤并乡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适度撤并乡镇的重要意义我省现有乡镇1555个,平均每个乡镇辖区面积约25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约2.6万。

现行的乡镇行政区划,大都是在原来的人民公社、县辖区的基础上设置的。

从整体上看,这种格局基本符合我省山区面积广大、人口密度较小的实际,对我省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部分乡镇的规模和布局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存在一些需认真解决的问题:一是很多县城镇规模较小,中心城镇的功能难以发挥;二是布局不合理,部分县城地处两个或多个乡镇区域,有的县城镇被郊区同一乡镇多面包围,影响县城的规划和发展,也给行政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三是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设置较密集,规模较小,难以形成次中心城镇和聚集规模效益。

云南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云南省1949年以后区划沿革 云南省概况

云南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云南省1949年以后区划沿革    云南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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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文本最终合(20xx 年12月23日)
目录
文本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6)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8)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9)
第五章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布局规
划 (24)
第六章中心城区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9)
第七章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 (31)
第八章中心城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31)
第九章中心城区产业用地布局规划 (41)
第十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规划 (44)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9)
第十二章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 (53)
第十三章中心城区旧城改造与更新规划 (55)
第十四章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7)
第十五章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61)
第十六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规
划 (67)
第十七章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71)
第十八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 (76)
第十九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77)
第二十章城市远景规划构想 (78)
第二十一章规划实施策略与机制 (81)
附表: (85)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1996年国务院批准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在指导昆明城市各项建设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入21世纪,昆明城镇化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

为统筹城乡发展、优化空间结构,协调滇池环境保护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问题,根据20xx年11月《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xx]3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有关意见的函》(建办规
函[20xx]189号),特编制《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xx年-2020年)》。

第2条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更加注重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更加注重集约高效、绿色低碳;更加注重传承文化、延续文脉,努力走出一条昆明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3条规划修编的重点
1、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对昆明的定位要求,结合昆明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优化与完善城市性质和职能。

2、依据昆明发展实际情况,结合昆明的资源环境承载力支撑条件,科学合理制定城市规模,引导人口的有序迁移和适度聚集。

3、突出滇池水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内容,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社会、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4、调整优化现有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

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
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空间管制体系,寻求适合昆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空间形态。

5、强化城市交通规划,构建现代交通系统。

建立高效通畅的城市对外交通枢纽,优化城市内部路网结构,形成发达完善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

6、重视城市特色风貌的展现与历史文化的保护,建设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人文城市。

7、强调重大基础设施的支撑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效配置,确保城市的和谐发展。

第4条规划的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0、《关于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xx]315号)
11、《关于调整完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有关意见的
函》(建办规函
[20xx]189号)
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xx-04)
13、《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建规
[20xx]127号)
14、《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xx—2020)》
15、《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xx—2030)》
16、《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20xx—2030)》
17、《长江流域防洪规划(20xx—2025)》
18、《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
19、《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20、《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xx—2020)》
21、《滇中城市群规划(20xx—2030)》
22、《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3、《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
24、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5条规划区范围
1、市域
市域面积21011平方公里。

含昆明市的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东川区、呈贡县(区)、嵩明县、宜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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