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先进事迹材料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者
先进事迹材料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那些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付出努力的人们更是我们社会进步的先进。
本文将介绍并赞扬一位材料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者,展现他在这个领域的先进事迹。
该材料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者是李先生,他是一位拥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建筑材料销售人员。
凭借对材料市场的深入了解以及对消费者权益的坚守,李先生成为了众多消费者信赖的对象。
首先,李先生总是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他了解到许多消费者对于建筑材料的性能、质量、价格等方面存在着疑虑,于是他利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将详细的咨询和建议提供给消费者。
他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预算,给出适合的选择,并提供使用说明和保修条款等必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其次,李先生保证所售材料的质量和真实性。
他深知一些不法商家可能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积极与供应商合作,只推荐那些经过严格质检并拥有相关证书的产品。
对于每一批到货的材料,他都会进行检验,并与消费者一同参观仓库,确保产品与宣传的一致性。
这种严格的监督和把关机制,让消费者能够放心购买,并有效地降低了消费者的风险和损失。
此外,李先生还积极参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活动。
他与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合作,定期组织消费者培训和讲座,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他还与当地政府合作,参与起草制定和修订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并向政府提供相关的市场信息和建议。
他的积极行动为消费者维权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总体来说,李先生是一位材料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者,他以诚信为本,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产品信息;他保证所售材料的质量和真实性,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他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普及维权知识,推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这些先进事迹使他成为了消费者信赖的对象,也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典范。
通过李先生的努力和奉献,我们看到了一个为消费者权益争取公正与合法的现实。
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维权先进个⼈事迹材料维权先进个⼈事迹材料篇⼀:20XX年青少年维权先进个⼈申报材料申报聊城市青少年维权⼯作先进个⼈事迹材料Xxx,1999年毕业于聊城师范学院中⽂系汉语⾔⽂学教育专业,⾃1999年参加⼯作以来⼀直兢兢业业,奋⼒拼搏,脚踏实地,因为⼯作业绩出⾊20XX年被提拔为学校团委书记。
⾃担任团委书记六年以来⼀直致⼒于青少年维权宣传教育⼯作。
⼀、加强领导,确保我校”维权”⼯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按照⽂件通知要求,我校⽴即着⼿组织实施⼯作。
为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我校成⽴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组,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校中层⼲部、学校保卫科保卫⼈员、各年级组长为组员,要求校团委及时开展此项活动,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逐步推进,狠抓落实。
定期汇报”维权”情况和整治进度,不留”维权”死⾓,将校园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学⽣创造宁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强化”维权意识”,树⽴”服务第⼀”的宗旨“青少年维权岗”⼯作的关键就是要确⽴”服务第⼀”的宗旨。
按照学校制订的每周⼀下午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组织⼴⼤教职员⼯认真学习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华⼈民共和国宪法》、《中华⼈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民共和国预防未年⼈犯罪法》及有关法律中保护青少年权益的规定,认真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讨论,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从⽽有效提⾼了全校教职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平,增强了教师的宗旨意识、⼤局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在⼯作中不断改进⼯作⽅式,及时掌握青少年需求的变化,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愿望,从他们关⼼的具体事情做起,⼀件⼀件抓落实,做到”青少年需要什么服务,我们就提供什么服务;什么时候需要服务,我们就什么时候提供服务”。
三、加⼤”维权”宣传⼒度,提⾼对预防⼯作重要性的认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四有”新⼈,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
消费维权先进事迹
消费维权先进事迹引言概述:消费维权是指消费者通过各种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在现代社会中,消费维权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
本文将介绍一些消费维权先进事迹,通过这些事迹可以看出,消费维权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建立健康的消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正文内容:1. 消费维权先进事迹之一:李女士与电商平台的维权案例1.1 李女士在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电视,但在收到商品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1.2 李女士通过电商平台的维权渠道提交了退货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1.3 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和协商,电商平台同意退货并全额退款,最终解决了李女士的问题。
2. 消费维权先进事迹之二:王先生与汽车厂商的维权案例2.1 王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车,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多次出现故障。
2.2 王先生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渠道向汽车厂商提出了维权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2.3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汽车厂商同意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提供了额外的赔偿,最终解决了王先生的问题。
3. 消费维权先进事迹之三:张先生与银行的维权案例3.1 张先生在使用银行卡时发现账户被盗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3.2 张先生及时与银行联系,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资料。
3.3 银行积极配合调查,最终追回了被盗刷的资金,并对张先生进行了赔偿。
4. 消费维权先进事迹之四:刘女士与房地产开发商的维权案例4.1 刘女士购买了一套新房,但在交房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
4.2 刘女士通过业主委员会等渠道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了维权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4.3 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房地产开发商同意对房屋进行整改,并对刘女士进行了一定的赔偿。
5. 消费维权先进事迹之五:陈先生与医院的维权案例5.1 陈先生在医院就诊时,因医疗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了伤害。
5.2 陈先生通过法律途径向医院提出了维权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5.3 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调解,医院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陈先生进行了赔偿。
2023年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材料
2023年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材料
A,现任X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自X年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来,他始终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高效的服务,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A同志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积极开拓创新。
他深入调研市场动态,及时掌握消费者需求,推动消协工作与时俱进。
在他的带领下,消协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勇于担当,化解纠纷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A同志勇于担当,积极化解消费纠纷。
他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投诉案件,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赞誉。
同时,他还积极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
三、心系民生,服务群众
A同志心系民生,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他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消费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同时,他还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面对面的咨询服务,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四、善于沟通,协作共赢
A同志善于沟通协调,注重与各方面的合作共赢。
他积
极与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媒体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
在他的努力下,消协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成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力量。
五、结语
A同志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卓越表现和突出贡献,展现了一名优秀消协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他的事迹激励着广大消协工作者继续努力奋斗,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范文
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范文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有权利享受到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然而,有时候我们也会遇到一些消费问题,比如产品质量问题、虚假广告和服务不到位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就需要通过维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作为一个注重消费维权的消费者,我始终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从不轻易妥协。
一旦发现有问题,我会第一时间与商家或服务方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并坚持要求解决问题。
如果商家不予配合,我会积极寻求帮助,比如向相关消费维权组织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的维权过程中,我始终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并尽量减少冲突和矛盾。
我会尽量寻求和解,但绝不姑息违法行为。
同时,我也会把自己的维权经历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和亲人,提醒他们在日常消费中也要做好维权的准备,不要因为一时的便捷而放弃了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作为一个重视消费维权的个人,我会始终坚定不移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任何不良商家和服务方侵犯我的权益。
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消费者加入到维权队伍中来,共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消费维权是每个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
在维权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合法合理的方式,不要过激行为,更不能使用暴力或者侮辱性语言。
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比如向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或者法院投诉,寻求法律援助。
此外,现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可以利用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来曝光问题,让更多人关注并支持我们的维权行动。
并且,对于消费维权,我们也可以通过信访和合理的抗议行为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在遇到消费问题时,我们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商家或者相关部门提出维权要求,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诉讼意愿,以期获得更好的解决。
此外,合理的抗议行为也是一种有效的维权手段,我们可以通过示威、集会等方式引起公众和媒体的重视,增加维权事件的曝光度和影响力。
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要注重合法合理的方式,冷静理性地处理问题,维权过程中不可偏离法律准绳。
希望在未来的消费环境中,维权能够更加便捷、高效,真正做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无微不至。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优秀集体和个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优秀集体和个人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者满意消费的重要保障。
在这个工作中,有许多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为消费者权益发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做爱心、责任和担当,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青岛市消费者协会青岛市消费者协会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咨询、调解和维权服务。
协会举办各种系列活动,警示消费者注意权益保护,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协会还积极参与市场监管、维权诉讼,为消费者维权发声。
该协会努力弘扬诚实守信的消费文化,倡导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深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
二、个人英雄—朱帅朱帅,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但是他因为坚守消费者权益、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成为了一个伟大的个人英雄。
一次他在购买电子产品时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承诺,他果断维权,通过投诉、维权途径争取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的事迹在网络上传播,引起了广泛的共鸣,激励了更多消费者为自己的权益而奋斗。
三、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南京市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和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委员会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活动,发放消费提示、举办座谈会等,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
该委员会还积极参与消费者维权案件的调解,为消费者争取应有的利益。
四、个人勇士—王芳王芳,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消费者,因为一次消费纠纷和商家发生争执,在商家拒不退款的情况下,她决心将此事进行到底。
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协会等渠道,最终讨回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她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引起广泛关注,让更多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敢于维权。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国家级消费维权机构,起到了榜样和引领的作用。
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和法规,为消费者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该委员会还建立了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为受欺诈、损失的消费者提供咨询、调解和指导,极大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消费维权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李女士,一名受到诈骗的消费者,带着她的维权故事跨过门槛,成为了一名消费者维
权人物。
以下是她的事迹:
在2015年,李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个智能手环,但是在收到手环后发现完全不能使用,联系卖家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在与卖家多次沟通无果之后,她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权。
李女士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在网上查找相关法律条例和案例,筹划维权计划。
她在
深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并起诉了该卖家。
在审理中,她通过自己的调查和搜索,找到了
卖家的真实身份,并把他们的联系方式及涉案证据提交给了法院。
在长达六个月的官司中,李女士坚持了下来,并向法院提供了大量的凭证。
终于,在
经过无数次调解和会议后,她最终赢得了这场官司。
卖家不仅退还她所购买的手环的价格,还赔偿了她的全部诉讼费用和赔罚金。
李女士的事迹在深圳市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中被媒体报道,她的故事也被传播到许多
消费者中。
由于她的勇气和决心,她不仅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也震慑了不法商家,维
护了其他消费者的权益。
她现在也继续将自己的经验传授给更多的人,帮助他们在消费中
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李女士是一位坚定、勇敢、有条理,迅速采取行动并自学成才的维权人物。
她的经历是很多消费者都能够看到希望的有力证明,对于整个消费市场维权环境的改善起
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事迹
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事迹
有这么一个人叫小李,他呀,特别热心肠,总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忙前忙后。
有一次,小李所在的社区附近有一家超市,经常出现一些商品标价和实际收费不符的情况。
好多居民都吃了哑巴亏,但又觉得为了这点事儿去计较太麻烦,就都没吭声。
小李知道后,可没打算就这么算了。
他先自己去超市仔细观察,收集证据,把那些有问题的商品和价格都记录下来。
这中间也遇到了一些困难,超市的工作人员发现他在记录,就过来阻止,还说他多管闲事。
但小李可没被吓住,他有理有据地和工作人员理论,说这是关乎大家权益的事儿,必须得重视。
然后,小李拿着证据找到超市的负责人,要求他们给个说法,并且整改。
负责人一开始还不太愿意,觉得小李是在找麻烦。
但小李不放弃,一次次地去找他们沟通,还说如果不解决,他就会向相关部门投诉。
最后,超市负责人没办法,只好按照小李的要求去做,调整了价格,还向消费者道歉。
因为小李的坚持和努力,这家超市再也不敢乱标价了,附近居民的消费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大家都特别感谢小李,说他是大家的贴心人。
小李自己呢,也觉得特别有成就感,他说只要大家的权益能得到保障,他做的这些就都值得。
消费者权益维护者先进事迹
消费者权益维护者先进事迹消费者权益维护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奋斗的先锋,他们以其出色的能力和崇高的精神,为社会的公正和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文将介绍两位消费者权益维护者的先进事迹,展示他们为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所做的努力。
第一位消费者权益维护者是李先生。
李先生是一位从事媒体工作的记者,他在多年的职业生涯中,始终致力于揭露不法商家的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李先生深入调查了一家知名电子产品公司的抱怨投诉,并揭露了他们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通过他的报道,广大消费者得知了真相,并对该公司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在舆论的压力下,该公司被迫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并对受到影响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李先生通过媒体的力量,有效地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进程。
第二位消费者权益维护者是王女士。
王女士是一名消费者权益维护组织的志愿者,她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帮助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消费者解决问题。
有一次,王女士接到一位消费者的求助电话,这位消费者买了一台高价电视,却发现电视在短时间内多次出现故障。
王女士立即与相关电视品牌联系,坚决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经过一番协商和努力,品牌方同意对电视进行维修,并对消费者进行了适当的补偿。
王女士的努力不仅解决了一位消费者的问题,也对品牌方的售后服务提出了批评和改进的建议。
以上是两位消费者权益维护者的先进事迹。
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贡献,为全社会营造了一个消费者受保护、权益受到尊重的环境。
他们的事迹不仅有力地推动了消费者权益维护工作的发展,也为更多的人树立了榜样。
我们应当向这些先进事迹学习,关注消费者权益,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并在不公正待遇面前敢于发声,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维护者的先进事迹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要善于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如媒体曝光、维权组织求助等,来寻求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大力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通过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和安全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协会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消费者协会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消费者协会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姓名:张XX
职务: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
先进事迹:
1. 工作业绩:张XX同志在消费者协会工作期间,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了一系列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同时,他还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2. 创新精神:张XX同志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提出了许多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例如,他建立了消费者投诉数据库,方便了投诉的查询和处理;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了与消费者的互动和沟通。
3. 团队合作:张XX同志在工作中注重团队合作,与同事们相互支持、协作,共同完成了许多工作任务。
他还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为协会争取了更多的支持和资源。
4. 个人品质:张XX同志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他廉洁奉公,从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他待人真诚,乐于助人,深受同事和消费者的信任和好评。
总之,张XX同志在消费者协会工作中表现出色,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他的工作业绩、创新精神、团队合作和个人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永城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伟同志事迹材料李伟同志自2008年担任永城市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工作以来,在省、商丘市消协和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帮助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同消协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永城市市消协连续三年获商丘市消协系统标兵单位,市工商局保护消费者突出贡献奖,许多创造性经验在省、市消协会议上介绍,本人不仅年年被市消协评为先进个人,而且连续多年被本局评为优秀工作者。
一、尽职尽责,依法维权李伟同志在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纯洁党性,一直秉持六项原则:一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二是受理投诉工作切实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按政策规定能受理的,决不转办,认真调查处理,四是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进行公开揭露、批评,震慑违法者蔑视法律的嚣张气焰,为消费者讨回公道;五是受理投诉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大件小件一个样、市内市外一个样,并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六是处理投诉时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
近三年来他一人就接到投诉电话20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4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投诉解决率为97%。
共收到消费者感谢信、表扬信36封,接到感谢、表扬电话22次,收到锦旗6面。
他在处理每一件投诉案件时都严格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廉洁奉公。
2010年4月11日周五下午3点多,他接到了薛湖乡侯楼村村民的集体投诉,反映在某加油站购买的-35#柴油用在农用车上打不着火,请求帮助处理此事。
消费维权先进事迹材料
消费维权先进事迹材料消费维权先进事迹材料在现代社会中,消费维权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消费维权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公正的必要途径。
以下是一些消费维权先进事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 李先生维权案例李先生是一位消费者,他在一家洗染店洗衣服时,发现洗衣机故障,使得他的衣服褪色、变形,造成了经济损失。
但在他找洗染店理论时,洗染店拒绝承认责任。
李先生在调取了相关证据后,将该洗染店诉至法院,最终胜诉,获得赔偿。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并及时维权。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2. 张女士维权案例张女士在购买电视机时,因为销售员的误导,误将一个高清电视机当成了超高清电视机。
她发现问题后,多次找到卖家进行维权,但被卖家以“对不起,没有退换”回绝。
随后,张女士联系了消费者协会,并将卖家告上了法庭,在法院的调解下,最终以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了问题。
此案例告诉我们,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并且与卖家签订明确的合同,并且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维权。
3. 王先生维权案例王先生在购买汽车时,遭遇了交通事故。
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问题,让他多次找到汽车销售公司投诉,但销售公司一直以“不属于售后服务范畴”为由拒绝王先生的维权请求。
此时,王先生联系了消费者协会,让他成为消费维权中的先锋,最终成功获得赔偿。
此案例告诉我们,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仔细了解汽车的相关细节,并与销售公司签订明确的合同。
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维权请求。
以上消费维权先进事迹,无不强调了消费者必须保护自己的权益的重要性。
消费维权不仅是消费者个人的权利,更是消费者保护自己权益和市场的有效机制。
在日常消费中,我们一定要树立起消费维权的意识,及时进行维权,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个人材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个人材料
我是一名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个人,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一直致力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做出了一些努力和贡献。
首先,我积极参与了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包括在社交媒体上发声、加入消费者协会、参与维权诉讼等。
我认为,只有通过团结和行动,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我也关注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学习和积累相关知识。
这不仅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够帮助身边的其他消费者。
最后,我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是个人的责任,也是企业和政府的责任。
因此,我也积极参与了一些促进企业和政府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总的来说,我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努力和支持。
我将继续为此做出自己的贡献,希望能够为更多的消费者提供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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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永城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伟同志事迹材料李伟同志自2008年担任永城市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工作以来,在省、商丘市消协和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帮助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同消协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永城市市消协连续三年获商丘市消协系统标兵单位,市工商局保护消费者突出贡献奖,许多创造性经验在省、市消协会议上介绍,本人不仅年年被市消协评为先进个人,而且连续多年被本局评为优秀工作者。
一、尽职尽责,依法维权李伟同志在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纯洁党性,一直秉持六项原则:一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二是受理投诉工作切实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按政策规定能受理的,决不转办,认真调查处理,四是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进行公开揭露、批评,震慑违法者蔑视法律的嚣张气焰,为消费者讨回公道;五是受理投诉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大件小件一个样、市内市外一个样,并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六是处理投诉时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
近三年来他一人就接到投诉电话20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4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投诉解决率为97%。
共收到消费者感谢信、表扬信36封,接到感谢、表扬电话22次,收到锦旗6面。
他在处理每一件投诉案件时都严格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廉洁奉公。
2010年4月11日周五下午3点多,他接到了薛湖乡侯楼村村民的集体投诉,反映在某加油站购买的-35#柴油用在农用车上打不着火,请求帮助处理此事。
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个人材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个人材料
我是一名消费者,也是一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倡导者。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时刻关注着自己的消费权益,并积极参与各种消费者维权活动。
首先,我认为一个先进的消费者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一、法律意识。
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的申诉和维权。
二、消费观念。
正确的消费观念能够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低价诱惑和虚假宣传要保持高度警惕。
三、维权能力。
在遇到侵害权益的情况下,要有充分的维权能力,包括与商家协商、寻求法律帮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等。
四、理性消费。
理性消费不仅能够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还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在消费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经济实力进行选择。
我认为,只有具备以上素质的消费者才能够真正的成为一个先进的消费者,并在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的同时,也为整个消费者群体争取更多的权益。
最后,我希望每个消费者都能够认真对待自己的消费权益,积极参与到维权活动中,让我们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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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篇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篇打假是我们一直在做的工作,不让那些盗版侵犯了大家个人权益,对于那些假冒事件,我们要严惩不贷,我们要支持正版,让这个社会的风气越来越好,你知道哪些先进事迹材料?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篇。
篇一**省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魏有荣,从2012年便开始从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工作中,魏有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与双打成员单位联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围绕青稞酒、卷烟、成品油、对外出口商品等重点领域和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维护全省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据不完全统计,**省各级相关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万余人(次),检查食品、药品、化妆品、文化、农资、农副产品、林苗、电线电缆、絮用纤维等各类经营单位万家/次,共受理和查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956起,捣毁制假、藏假窝点37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289人。
有力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分子,为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全省人民的生产生活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做好该省打击侵犯保护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魏有荣长年累月坚持下基层、跑工厂、访企业、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知识产权、防假识假知识,在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同时,动员企业积极创建和申报自主知识产权。
2016年、2017年**省的“诚信兴商”期间,在他的努力下,活动得到了该省近300余家企业的支持,**省内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全部参展。
在他的提议下,**省双打办还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按照年度宣传方案对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进行了重点宣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工作没有终点,只有始点。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魏有荣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他将会一如既往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办实事,不求轰轰烈烈,唯求踏踏实实,力争做一名优秀的、普通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者。
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精选五篇)
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精选五篇)第一篇: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永城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伟同志事迹材料李伟同志自2008年担任永城市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工作以来,在省、商丘市消协和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帮助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同消协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永城市市消协连续三年获商丘市消协系统标兵单位,市工商局保护消费者突出贡献奖,许多创造性经验在省、市消协会议上介绍,本人不仅年年被市消协评为先进个人,而且连续多年被本局评为优秀工作者。
一、尽职尽责,依法维权李伟同志在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纯洁党性,一直秉持六项原则:一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二是受理投诉工作切实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按政策规定能受理的,决不转办,认真调查处理,四是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进行公开揭露、批评,震慑违法者蔑视法律的嚣张气焰,为消费者讨回公道;五是受理投诉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大件小件一个样、市内市外一个样,并1 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六是处理投诉时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
近三年来他一人就接到投诉电话20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4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投诉解决率为97%。
共收到消费者感谢信、表扬信36封,接到感谢、表扬电话22次,收到锦旗6面。
他在处理每一件投诉案件时都严格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廉洁奉公。
2010年4月11日周五下午3点多,他接到了薛湖乡侯楼村村民的集体投诉,反映在某加油站购买的-35#柴油用在农用车上打不着火,请求帮助处理此事。
--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叫**,来自**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情系消费者,做一名合格的维权卫士》。
我自1999年大学毕业到工商局工作,长期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我担任**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和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期间,一直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恪守“事无大小,有诉必理;人无亲疏,有求必应”的工作准则。
06年,**区消委会被省消协评为省级“先进维权窗口”荣誉称号,07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全国先进集体。
自从我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来,我就深深地爱上了这个事业,我为能为群众解决每起消费烦恼而高兴。
我走上这个岗位,就对自己说,要把消费者难题当作是自己的事情,做到心为消费者所少年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正在发生着重大的变化。
社会上一些不良的消费观念,不理性、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很容易被中小学生染上。
所以,培养和教育好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新形势下党和社会共同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就是保护明天、保护未来,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对党和人民负责。
如何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摆到了我的面前。
从06年6月份起,我就着手筹划消费维权进校园的工作,主动与教育部门和学校联系沟通,并于06年9月在省锡中先行试点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工作。
年底,**区消委会、教育局和工商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和全省率先将消费维权教育列为中小学校德育教育的内容之一。
同时,区消委会和工商局针对未成年人消费特点和维权需要,组织具有消保执法经验的干部和学校教学能手编写了一套内容翔实、浅显易懂、生动形象的宣传手册,手册主要内容包括:维权常识、科学消费、食品安全知识三部分。
省锡中的德育老师根据编印的《消费维权知识读本》,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结合德育课堂和班队活动,通过形象的卡通、漫画等形式,讲解消费者的九大权利、食品安全常识以及食品真假鉴别方法,让未成年人进行系统学习,增强青少年自身权益保护意识。
消费者投诉先进个人
消费者投诉先进个人消费者投诉是一项重要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
在这项工作中,有一些先进个人,他们不仅能够积极地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还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让消费者感到满意。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些消费者投诉先进个人。
一、张先生张先生是一位消费者投诉先进个人。
他在一家知名电商平台上工作,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售后服务。
他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个消费者的投诉都能够认真听取,并且尽力解决问题。
他的语言表达能力非常强,能够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告诉消费者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他还能够耐心地解答消费者的问题,让消费者感到非常满意。
二、王女士王女士是一位消费者投诉先进个人。
她在一家知名快递公司工作,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快递问题。
她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个消费者的投诉都能够认真听取,并且尽力解决问题。
她的服务态度非常好,能够用温暖的语言安慰消费者,让消费者感到被关心和被重视。
她还能够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快递问题,让消费者感到非常满意。
三、李先生李先生是一位消费者投诉先进个人。
他在一家知名银行工作,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银行服务问题。
他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个消费者的投诉都能够认真听取,并且尽力解决问题。
他的专业知识非常扎实,能够根据消费者的具体情况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他还能够及时跟进消费者的问题,让消费者感到非常满意。
四、刘女士刘女士是一位消费者投诉先进个人。
她在一家知名酒店工作,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酒店服务问题。
她工作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个消费者的投诉都能够认真听取,并且尽力解决问题。
她的服务态度非常好,能够用亲切的语言和消费者交流,让消费者感到非常舒适和放心。
她还能够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酒店问题,让消费者感到非常满意。
总之,消费者投诉先进个人不仅需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
他们能够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让消费者感到满意和安心。
我们应该向这些先进个人学习,增强自身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消费者保护贡献奖主要事迹
有关“消费者保护贡献奖”的主要事迹
有关“消费者保护贡献奖”的主要事迹参考如下:
XX,一个来自湖南省的普通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有着极高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
自从加入消费者保护组织以来,他一直致力于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首先,XX通过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掌握了大量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和技能。
他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同时,他还广泛收集和整理消费者投诉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消费者的诉求和意见。
其次,XX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各项工作。
他不仅在组织内部担任要职,还多次组织策划各类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维权服务和支持。
他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以民为本”的理念。
再次,XX始终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他积极参与社会各界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讨论和交流,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他还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最后,XX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他多次获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优秀代表。
他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赞誉,为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总之,XX是一个致力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优秀代表。
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以民为本”的理念,为推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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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全国消费维权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永城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伟同志事迹材料
李伟同志自2008年担任永城市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工作以来,在省、商丘市消协和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帮助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同消协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永城市市消协连续三年获商丘市消协系统标兵单位,市工商局保护消费者突出贡献奖,许多创造性经验在省、市消协会议上介绍,本人不仅年年被市消协评为先进个人,而且连续多年被本局评为优秀工作者。
一、尽职尽责,依法维权
李伟同志在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纯洁党性,一直秉持六项原则:一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二是受理投诉工作切实做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按政策规定能受理的,决不转办,认真调查处理,四是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
软,进行公开揭露、批评,震慑违法者蔑视法律的嚣张气焰,为消费者讨回公道;五是受理投诉做到"四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个样、大人小孩一个样、大件小件一个样、市内市外一个样,并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六是处理投诉时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
近三年来他一人就接到投诉电话2000人(次),接待来访群众6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4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投诉解决率为97%。
共收到消费者感谢信、表扬信36封,接到感谢、表扬电话22次,收到锦旗6面。
他在处理每一件投诉案件时都严格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廉洁奉公。
2010年4月11日周五下午3点多,他接到了薛湖乡侯楼村村民的集体投诉,反映在某加油站购买的-35#柴油用在农用车上打不着火,请求帮助处理此事。
他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并会同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随后,又来到侯楼村逐户调查取证。
经过调查证实,该加油站购进的10吨-35#柴油为劣质柴油,合计销售金额4.3万元。
仅仅用两天时间,4月13日上午,在消协的主持下,加油站一一退回了农民的购油款及运费,农民们的脸上露出了赞许的微笑。
二、刻苦学习,提高素质
为了做好维权工作,李伟同志坚持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新情况新问题多,很多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又是错综复杂的,这就使维权工作无形之中增加了难度。
为了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他坚持边工作边学习,把业余时间和星期天都用在学习上,并主动地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能非常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规章和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提高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
他牢固树立消费者合法权益至高无尚的思想,竭尽全力地做好维权工作。
他常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人民群众最关心自身权益的保护,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就能促进社会稳定,就能增进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
正是基于这个认识,他不分星期天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地干工作,几年来没休息过一个完整的星期天。
他为了消费者的利益,不怕吃苦,不怕麻烦,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儿,哪怕是小至几元钱的赔偿他也从不放过,努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
今年5月份市芒山镇农民张某投诉,在西城区某农业机械公司购买一台联合收割机,价格为21万元人民币,使用中发现,还田机和剥皮机均无法正常工作,多次找该公司讨要说法调解无果,出现纠纷,经向市消协投诉,他不顾天气炎热和头疼高血压,立即带人现场调查处理,在深入仔细调查、掌握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最后报送消费法庭审理,最终判定厂家实行包修,并赔偿消费者损失3万元。
他还十分注重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理论研究,撰写了大量的调查报告和理论研讨文章,先后有5篇调研文章和36条信息被上级采用。
三、开拓进取,创新工作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权工作,他积极争取局领导的支持,主动地向局领导汇报工作思路和打算,并在每次活动中邀请市领导参与并给予指导,还及时地把工作中的困难和全部工作情况向各级领导汇报,极大地提高了市领导对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消协组织的历次活动,市领导都能亲临现场并发表重要讲话,较好地推动了全市维权事业的发展。
他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维权工作,倡导实行维权联动模式,充分发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农业局、烟草专买局、环保局、公安局、城建局等单位的联合执法作用,扩大了维权工作队伍,增加了维权力量,提高了维权工作的效率。
2010年4月,他带领消协受理了市黄口乡部分农村消费者关于小麦减产的投诉,由于投诉者人数较多,有的还是对政府统购补贴的麦种投诉,有可能形成社会不稳定。
他紧急和工商局、农业局负责人协商研究后,几家单位联合反复在电视台播放小麦专家的减产分析,告知消费者小麦减产是春季特殊的寒流天气及农民播种早、播量大等原因造成的,与小麦品种无关,同时到各村说明情况,派出农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民采取补救措施。
由于联动部门配合得力,及时有效
地解决了农民投诉,为政府分了忧,解了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他还从实际出发,聘请3.15维权志愿者,涌现了顺和乡农民高立业、退休工人王玉学等一批维权模范,为维权工作探索了新的办法,受到省、市消协的肯定。
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向消费者传授维权常识。
几年来,市电视台积极配合宣传,共播发维权新闻57条,制做17期专题节目,对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为了使消费者掌握更多的知识,他们每年都组织4次以上大型宣传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他采取有效措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方便,为解决消费者投诉找不到门、见不到人、损失难以挽回的问题,他从2010年开始,带领大家实行无假日工作制,365天受理消费者投诉,并采取电话、填卡、出现场快速调解消费纠纷三种方法,这些方法极大的方便了消费者解决维权事宜,为消费者投诉节省了时间和经费。
他还注重营造维权氛围,在市中心地段设立了四处公益广告牌,在64个社区、村建立红盾维权联系点,在18个商场市场设立投诉站,使消费者权益受侵害,不出经营场所就能解决问题。
四、廉洁奉公,率先垂范
他在工作中始终身先士卒,为人师表,时时处处为大家做榜样。
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是为消费者办事实、做好事的社会团体。
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很多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后,
总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但他始终坚持送礼不要,请吃不到,深受消费者的敬佩。
有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老朋友、老同志因自己的问题伤害了消费者,想通过关系不赔偿或减少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
对此,他反复说明情况,耐心做好工作,严格按章办事,从不利用工作之便徇私情。
还有一些极个别的原因使消费者的损失难以挽回,如购买的商品超过保修期、商家破产无处查找、外地生产厂家联系不上等等。
对此类特殊情况,他都能慷慨解囊,给特困消费者一些经济援助。
2010年7月16日,他接到市龙岗乡农民李某弟兄二人关于购买的冷库冷冻机质量纠纷问题的投诉,连夜动身前去郑州厂家调查调解,在郑州市工商局和消协同志的帮助下成功调解处理后,农民李某弟兄二人在郑州市商场买了一件高级衬衫并表示无论如何也要赠送给他以示谢意,被他婉言拒绝。
每年政府组织的扶贫帮困献爱心,向灾区人民捐款等,他都率先带头,发挥模范作用。
在他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消协成了市民心目中的一张名片,被誉为“消费者的热心娘家和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