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合集下载

民法总则规定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是什么

No matter what you do, do not rush to return, because sowing and harvesting are not in the same season, and there is a period of time between them. We call it persistence.(页眉可删)民法总则规定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是什么大家在生活当中可能会发现,社会生活中的有一些团体是可以依法自己的相关权利的,比如说像工会组织等这些都是属于社会团体当中的一种。

社会团体在成立的时候也应该设立相应的法人,这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下面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民法总则规定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是什么?大家在生活当中可能会发现,社会生活中的有一些团体是可以依法自己的相关权利的,比如说像工会组织等这些都是属于社会团体当中的一种。

社会团体在成立的时候也应该设立相应的法人,这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下面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民法总则规定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总则规定社会团体法人的规定是什么?《民法总则》第九十一条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

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社会团体的工资福利1、社团编制适用于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各类全国性社会团体。

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应本着精简原则,以自身活动需要和经费开支可能为依据,提出编制数额,报请民政部核定。

本规定下发后,编制管理部门不再对社会团体核定行政和事业编制。

原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应持原编制批件到民政部登记,并在一定期限内转为社团编制。

社会团体是指以会员为基础的,通过会员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开展工作的社会组织。

按照现行法规,应设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决策和执行机构。

民法总则关于法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法人的规定有哪些

The direction of the tree is determined by the win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民法总则关于法人的规定有哪些民法总则关于法人的规定规范了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民法总则中明确了法人的种类和各种法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法人因自己的原因造成企业损失或者他人损害的时候能够依据民法总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做到了有法可依,对于企业的管理也有了法律保障,法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企业的基本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刑事和解刑事谅解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管辖刑事诉讼民法总则关于法人的规定规范了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民法总则中明确了法人的种类和各种法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法人因自己的原因造成企业损失或者他人损害的时候能够依据民法总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做到了有法可依,对于企业的管理也有了法律保障,法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企业的基本管理。

一、明确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责任由法人承担“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法定代表人在职权范围内的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权利或者责任均由法人承担。

如因法定代表人的过错给法人造成损失或者承担责任,法人可以向该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一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明确法人变更和清算标准及行为准则1、法人的分立和合并。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包括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一致时发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试题

民法试题

民法[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成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参考答案:A,B,C,D[单项选择题]2、依据民法,下列一定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A.精神正常的自然人B.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C.年龄在10周岁以上的自然人D.年龄在16-18周岁能以自身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或者年龄在16到18周岁以自身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且精神正常。

[单项选择题]3、依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

A.受孕B.出生C.年满16周岁D.年满18周岁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

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多项选择题]4、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自然人中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是()A.张某,12岁B.王某,精神失常C.李某,高位截瘫D.赵某,痴呆参考答案:A,B,D参考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二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单项选择题]5、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财产的,其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开始转移?()A.从合同签订时B.从双方当事人认可时C.从财产交付时D.从一方交钱时参考答案:C[单项选择题]6、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用于()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参考答案:B[多项选择题]7、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

民法总则9条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9条的内容有哪些?

Life is to live beautifully and walk sonorously.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民法总则9条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解决我国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和民事法律行为的重要法律。

对处理生活中的相关案件和琐事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我们不可或缺的法律。

其中重要的民法总则9条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大家说明一下民法总则9条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解决我国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和民事法律行为的重要法律。

对处理生活中的相关案件和琐事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我们不可或缺的法律。

其中重要的民法总则9条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大家说明一下民法总则9条的相关内容。

民法总则9条的内容一、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自然人(一)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的名词解释具备什么条件

法人的名词解释具备什么条件

法人的名词解释|具备什么条件法人的名词解释: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法人的具备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

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

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

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

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

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

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

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

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特征: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但其可以像自然人一样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论机关法人制度

论机关法人制度

2019年10月第16卷第10期Oct.2019Vol.16No.10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论机关法人制度吴永盛(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摘要:小法人应是公法意义上的概念,是区分行政主体的标准之一。

由于我国并未实际确立起公法人与私法人的分类,故机关法人这一概念不仅在民法上被赋予了传统的法人规范意义,而且在行政法上扮演了公法人的角色,具有了公法上的意义”机关法人的成立条件包括该组织属于机关或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有独立的经费,并不须参加特定的民事活动或经核准登■记程序。

机关法人可从事相应民事活动,如从事商品交换活动而缔结合同等,但仍应遵循我国立法、政策对其活动范围的限制。

机关法人一般情况下以本级预算经费狡立承担责任,上下级机关之间并不负有互担债务的义务。

另外可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允许部分机关法人具有破产能力。

关键词:机关法人;公法人;构成要件;民事责任—、弓I言在大陆法系依设立根据、目的不同有公法人与私法人的两种类型划分。

许多国家都在其民事立法当中规定了公权力机关的法人地位匕我国《民法总则》依然延续《民法通则》的做法,于新设的“特别法人”这一类型中规定了“机关法人”。

但是,我们对机关法人与公法人的关系似乎并未厘清,对于机关法人的成立要件、民事活动范围、民事责任承担也仍有待明确。

有鉴于此,遂成本文,希冀有裨益于民法总则机关法人制度之完善。

二、机关法人与公法人概念辨析机关法人是我国《民法通则》所确立的法人类型之一。

对机关法人与公法人的关系,有学者认为两者相类似,甚至有学者认为机关法人就是公法人②。

实际上,通过对两者之间的对比,我们不难发现机关法人与公法人依然存在着差别。

公法人依公法而成立,主要从事社会管理职能,主要作用表现为以人格化的方式确立其独立法律地位,避免公权力机关的僵化气公法人指公法上之法人,即公法上权利义务归属之主体而非民事上之主体地位叫也就是说,公法人的意义只体现在公法上,私法人则应仅具有私法上的规范意义。

法人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法人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法人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作为一名合法的法人,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也就是合法的身份认证、合法的注册资本、合法的营业范围以及合法的营业地址。

下面我们分步骤详细阐述。

首先,合法的身份认证是成为法人的第一个基本条件。

要成为一名法人,必须拥有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法人证明文件,以证明您是合法的个人或组织。

这些证件可以确认您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其他个人信息,这些都是进行商业活动必需的重要事项。

其次,注册资本是成为法人的第二个基本条件。

注册资本指的是在商业活动中您拥有的资金或其他可用于运营公司的资产。

注册资本的大小是有限制的,这个资金是作为您的初始投资以及日常经营开支的押金,以确保您可以稳定地进行商业活动。

第三,合法的营业范围是成为法人的第三个基本条件。

您必须确保您经营的业务范围合法、规范、符合法规要求。

这是为了避免您因非法经营而被罚款或被解散公司。

无论您在哪个行业经营,都必须仔细了解行业规定,以确保您的业务范围符合要求。

最后,合法的营业地址是成为法人的第四个基本条件。

营业地址必须是一个完整的、合法的商业地址,可以作为公司注册地址,必须符合当地的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您必须在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开展商业活动,确保该地址符合当地的规定并已被批准使用。

在商业活动中,必须确保这四个基本条件都满足,否则就不能被视为合法的法人。

但这四个条件只是您作为法人的起点,也需要您做出其他努力,包括合规经营、保护消费者利益、合法纳税等等。

当您满足这些基本要求并能够合法经营时,您就能够更好地保护您和您的公司的利益,打造出一个没有瑕疵的商业形象。

严格遵守这些基本条件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您在商业领域中成功的必要条件。

民间非营利组织法人任职条件

民间非营利组织法人任职条件

民间非营利组织法人任职条件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由自愿组织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参与,以达到公益目的为主要宗旨,不追求经济利益的社会组织。

在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需要符合一定的法人任职条件,以确保其合法合规运作。

一、法人任职条件的基本要求1. 具备中国国籍。

法人任职者应具备中国国籍,且不得具备外国国籍。

这是确保法人任职者与中国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高度一致的基本要求。

2. 年满18周岁。

法人任职者应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 无犯罪记录。

法人任职者应无不良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行为,以保证其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

4. 无违法违规行为。

法人任职者应无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道德、损害公共利益等行为。

5. 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经验。

根据不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需要,法人任职者可能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或经验。

例如,环保组织可能需要法人任职者具备环境科学或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

二、法人任职条件的补充要求1. 具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人代表,应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组织内部的工作。

2. 具备公益意识和责任心。

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人代表,应具备较高的公益意识和责任心,能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组织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3. 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

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人代表,应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能够与组织成员、合作伙伴以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4. 具备筹款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人代表,应具备一定的筹款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能够为组织筹集资金,合理运用和管理组织的财务资源。

5. 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

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人代表,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能够合法合规地开展组织的活动,并妥善处理与他人的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

三、法人任职条件的重要性1. 保障组织的合法合规运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学习专题练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学习专题练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学习专题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四周岁B.十周岁C.八周岁D.六周岁正确答案:C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民事主体B.公民与法人C.自然人D.公民正确答案:C3、(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法人或者单位B.个人或者单位C.单位或者组织D.个人或者组织正确答案:D4、(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B.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C.民政部门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正确答案:D5、(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在民事活动中的()一律平等。

A.当事人,地位B.民事主体,地位C.当事人,法律地位D.民事主体,法律地位正确答案:D6、(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的有关规定。

A.合同法B.公司法C.债权法D.合伙企业法正确答案:B7、(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承担。

A.集体财产B.个人财产C.家庭财产D.部分成员财产正确答案:C8、(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十六周岁B.十七周岁C.十四周岁D.十五周岁正确答案:A9、(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

民法总则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有哪些

民法总则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有哪些

No matter when you start, the important thing is not to give up lightly after you start.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民法总则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有哪些在我国司法体系建设中,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有专门制定法定代理人。

大家对于法定代理人,从字面意义上就可以理解,代理人就是代替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但是,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法定代理人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当得。

对于民法总则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有哪些的问题,请大家跟随的介绍一起来看一下。

在我国司法体系建设中,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有专门制定法定代理人。

大家对于法定代理人,从字面意义上就可以理解,代理人就是代替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但是,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法定代理人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当得。

对于民法总则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有哪些的问题,请大家跟随的介绍一起来看一下。

一、什么是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

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

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

实体权利(即具体的裁判内容赋予当事人的权利)的享有者和实体义务(即具体的裁判内容加诸在当事人身上的义务)的承担者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仅仅在诉讼过程中代为行使一些程序性的权利;并且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之监护人若丧失了监护权其法定代理人的资格同时丧失。

二、民法总则的规定代理人方面的内容是什么?1、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吗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吗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吗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人以及其所有财产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规定意义在于公司法人如果侵犯了相关权利人利益可以保护被侵害方的利益。

那么下面了解一下法人与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一、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总则》第三章第一节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是为了保障在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可以有效的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保障法律的公正性。

法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一旦因法人的行为做成功了当人的利益损害法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民法总则的该项规定正是保证法人能够在损害了当事人利益的时候能够使当事人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法人承担民事责任须具备三个条件1、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加害于他人的侵权行为且造成损害结果,并且,不存在民法所规定的免责条件。

对于民事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条件,民法有严格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必须具有过错。

因此,法人是否应对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应以该种侵权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条件为准予以确定。

因此,判定法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应当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为依据。

2、该损害结果须因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的行为而发生。

在法律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被视为法人自身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其代表权限范围内的侵权行为,就是法人自身的侵权行为,其后果当然应由法人承担。

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之外,法人的经营活动还需要由其工作人员进行,即授权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虽然法人的工作人员的地位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同,其行为不能视为法人自身的行为,而只能视为法人的代理人的行为。

但法人的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是执行法人的意志,为法人谋利益,因此,对于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法人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

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法人的设立目的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设立法人必须经过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者核准登记。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的名称是法人之间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代号。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指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

法人的场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也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它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否则将不能被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必须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承担在民事活动中的债务,在民事活动中给其他主体造成损失时能够承担赔偿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二、法人可以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两大类。

1.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法人是什么意思-怎么成为法人-

法人是什么意思-怎么成为法人-

法人是什么意思?怎么成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

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二、怎么成为法人?(一)依法成立。

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

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

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

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

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

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

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

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民法总则习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民法总则习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民法总则习题库(含答案及解析)1、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法人解散时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应承担此责任。

2、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3、《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5、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6、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7、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8、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9、《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法律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的判决B.自然人失踪满二年,或者遇险满一年,无法确定生死的,可以宣告死亡C.自然人失踪满一年,或者遇险满二年,无法确定生死的,可以宣告死亡D.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财产,按照继承法律的规定处理正确答案:BCD37、根据《民法总则》,如果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召开会议、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38、《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9、如果法人解散,除合并或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

40、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

1、根据《民法总则》,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如果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果相对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民法典》第一篇 总则 第三章 法人

《民法典》第一篇 总则 第三章 法人
13. (单选题)《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设立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依法代行行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A. 居⺠民委员会
B. 村⺠民委员会
C. 支支部村委会
D. 村小小组委员会
参考答案: B 【解析】《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一百零一一条规定,未设立立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行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3. (单选题)甲作为乙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人与丙签订了了一一份货物运输合同,后乙乙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人更更换为丁,现丙欲起诉追讨货物运输款,则被告为()。
A. 甲
B. 乙乙
C. 甲和乙乙
D. 甲和丁
参考答案: B 【解析】法人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利能力力力和⺠民事行行行为能力力力,依法独立立享有⺠民事权利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组织。该题目目中乙乙公司是法人人,无无论是甲还是丁都只是法人人的法定代表人人。故本题答案 选B。
B. 法人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C. 法人人被宣告破产
D. 法人人的权力力力机构决议解散
参考答案: C 【解析】《中华人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十九条规定,有下列列情形之一一的,法人人解 散:
(一一)法人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民法典》第一一篇 总则 第三章 法人人 1. (单选题)在法定代表人人和法人人关系的问题上,下列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A. 法定代表人人既是法人人的代表人人,也是法人人机关的一一种
B. 法定代表人人履履行行行职务的行行行为是法人人的行行行为
C. 法定代表人人只能是法人人单位的行行行政正职负责人人
C. 其他企业法人人

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一)、法人的概念现代法人制度和法人观念萌芽于罗马法,但罗马法并未明确提出法人的概念。

法人这一概念是中世纪注释法学派在总结概括罗马法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但12,13世纪时,注释法学派虽受罗马法影响,当时法学家所理解的法人并非真正的法人,只是团体及共同态。

“法人”一词首次为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所采用,该法将法人规定为与自然人并列的民事主体,将法人分为社团,财团和公法人,规定了法人的成立,登记,章程,法人机关,破产和清算等,建立了完备的法人制度,但遗憾的是该法典及以后多数国家颁布的民法典都未给法人下一定义。

西方学者由于对法人本质众说纷纭,对法人概念的理解不一。

直到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才第一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法人的概念,该法典第十三条规定:“一切享有取得财产的权利和能够承担义务,并且能够承担义务,并且能够在法院起诉和应诉的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都是法人。

”我国《民法通则》在我国立法中首次界定了法人的含义。

《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文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

”这一观点采取的是德国式狭义的法人概念,主要有两个特征。

(二)、法人的特征1、法人是一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法人是一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这是法人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法人虽通常有法人组合而成,但却与组成其的自然人相互独立,各有各的人格。

所谓社会组织一般是自然人按照一定的宗旨和条件而建立起来的具有明确的活动目的和内容,有一定组织机构的有机整体。

既可以是其成员变更与其存在没有关系的人的联合体,也可以是为一定的目的并具有为此目的而筹集的财产而组建起来的组织体。

即使在取得法人资格的情况下,该社会组织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以法人名义进行活动的,只有当他们从事民事活动或者民事诉讼活动时,才以民事主体名义出现。

2、法人是一种能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考与司法考试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重点知识点

法考与司法考试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重点知识点

法人概述「法人的理解」“人”在民法中意为民事主体,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产生的民事主体,而法人是与自然人对称的,是由法律创造的“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既可以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权利,负担义务,又可以以独立财产承担责任,即出资人负担有限责任。

「法人的特征」1.法人是组织(团体)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3.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小结】法人与其成员在三个方面各自独立: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

「法人的学理分类」1.设立依据不同:公法人、私法人(1)公法人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

仅当这些组织参与民事活动或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时,才将他们视为公法人;当其以行政主体身份实施行政行为时,是不论其公法人之人格的。

(2)私法人公司、合作社、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

(3)公法人与私法人的区别①在设立方式上,私法人依设立人意思设立,公法人依法律或者行政命令设立;②在法人成立上,私法人须登记,公法人无须登记;③在财产来源上,公法人是根据财政预算拨款,私法人则有设立人或捐赠人出资;④公法人当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根据意思自治,私法人则营利与非营利两者皆可设立。

2.私法人根据成立基础不同:又分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我国民法目前未采纳)(1)社团法人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

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

【注意】社团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社会团体法人中有的属于社团法人,如工会、学会等,有的则属于财团法人,如各种基金会。

(2)财团法人主要形式就是基金,故《民法典》称之捐助法人。

「我国法人的分类」《民法典》在法人一章,依法人设立目的和功能的不同,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区别关键,不在于法人是否可以从事经营(营业)活动,而在于经营(营业)活动所得的归属。

如果分配给其成员的,为营利法人,否则,为非营利法人。

1.营利法人(1)《民法典》第76条第2款规定:“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探析《民法总则》新的法人制度

探析《民法总则》新的法人制度

《探析《民法总则》新的法人制度》摘要:按《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可以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阵营,《民法总则》对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要求不同,为此,《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摘要:民法是人类文明智慧结晶。

其形而上饱含着哲学思想和社会思潮,形而下则涵盖市民生活和商业活动的惯例。

孟德斯鸠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1986年,我国在改革开放后不久制定的《民法通则》是在民法体系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形成的微缩版的框架性的民法典,已无法适应当前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需求,这是《民法总则》编纂时的共识。

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具有统摄民法框架结构的纲领作用,其中新建的法人制度突破了《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做了诸多契合现实实践需求的新规定。

关键词:民法总则;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引言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民事生活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公民权利和市场经济的一本通,它贴近每个人的现实生活,直接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2017年10月1日,这一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开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已经属于历史,也标志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编纂民法典工作,正式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制度创新是《民法总则》的显著特征。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统摄民法框架结构,发挥着纲领性作用,给未来的民法典写下第一编。

其中新建的法人制度突破了《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做了诸多契合现实实践需求的新规定。

①1.《民法总则》的法人制度概述制度创新是《民法总则》的显著特征。

《民法总则》用了55个条文(超过法条总数的1/4)调整法人,与《民法通则》相比,其规则更为细致,内容更为丰满。

是对传统民法主体制度的突破与创新。

民法总则92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92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92条的规定是什么基本在日常生活当中,我国公民主要用到的法律之一就是民法,毕竟普通的民事纠纷,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的。

近年来,我国经过对民法总则草案的修订以后,经过严格的审批以后,民法总则已经正式面向于各界。

在行为当中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民法总则92条的规定是什么?基本在日常生活当中,我国公民主要用到的法律之一就是民法,毕竟普通的民事纠纷,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的。

近年来,我国经过对民法总则草案的修订以后,经过严格的审批以后,民法总则已经正式面向于各界。

在行为当中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民法总则92条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总则92条的规定是什么?第九十二条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法总则中法人的相关规定与分类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哪
些条件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既定的民事组织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的团体,法人不是常识中的个体,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清楚详细的解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同样我们也应该清楚法人不仅意味着权益也有责任,有关的当事人需要多加注意。

一,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

.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法人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1、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三、法人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1、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1)法人解散。

(2)法人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的运用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经常出现的,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中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当事人需要对于自己案件的法律归属进行一定的了解,不过在有关的环节处理上存在不少的法律限定,因此自己需要学会积极有效的咨询,尽量一次性解决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