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法PPT课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5
(二)环境法基本理念解释
1. 环境伦理理念 2. 环境经济理念 3. 环境权益理念
16
二.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 有关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解释,主要有环境政策上所要求 的作为标准以及为环境法规范中具有法拘束力的原则之 两种学说。这是因为,环境政策的制定必须基于宪法要 求,而环境法规范的确立又需同与时俱进的环境政策相 统一。
第二章 环境法律规范
1
第一节 环境法的渊源、分类和体系
2
一. 环境法的渊源
(一)环境法的国内法渊源
宪法;法律;实施令;行政机关制定的规则;普通法; 区域或地方法。
(二)环境法的国际法渊源
条约;习惯;其他(判例、学说、决议或软法文件)
3
(三)中国环境法的主要渊源
中国实行二级(国家与地方)多元的立法体制,中国环 境法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宪法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地方性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规及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此外, 对法的适用具有普遍意义的有权解释在习惯上也属于中国 法的形式渊源。
2.国家其他法律中的环境法规范。 3.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单行法是指针对污染
的防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这三类具体的 环境利用关系而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单项法律。它们是以 综合性环境基本法的存在为前提而出现的一种环境立法现象。
7
(三)法规中的环境法规范
❖在我国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应的作为环境 法渊源的法规也分为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环境 保护法规。
12
【法律分析】
❖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由水污染引起的公害民事责任案件。因 此在本案中,直接涉及到了《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四十一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四章“防止地表水污染” 的相关规定。在本案中,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四十二条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 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环境民事责任 的追究,往往多法并用。一般会涉及到《环境保护法》、 《民事诉讼法》、相应的环境保护或污染防治单行法,有 地方法规的还要参照地方法规。
5
三、环境法的体系
环境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环境法 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分类组合而形成的 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一) 宪法中的环境法规范
宪法在一个国家中处于法律体系的最高位阶,它是国 家的根本大法
6
(二)法律中的环境法规范
1.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中国环境法学者一般都将现
行的《环境保护法》称为中国的综合性环境基本法。
13
第二节 环境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
14
一. 环境法的基本理念
(一) 概述
环境法的基本理念是一个与环境法的目的相关联的概 念,它是指环境立法思想或观念的出发Fra Baidu bibliotek。
与环境法的理念相比,环境法的目的比较直接和具体, 一般会在环境立法中明确规定;环境法的理念则较为间接和 抽象,有时可能在立法上与目的性规范相重合、有时则隐含 地表现在法的基本原则之中。
❖ 概而论之,环境政策与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共通的, 只不过基本原则在环境政策层面上不具有法的拘束力, 在环境法的层面上则为法的准则。这样我们可以将前者 表述为环境保护的一般原则、将后者表述为环境法上的 原则。
4
二.环境法的分类
❖按照环境法的不同目的和功能再将它们具体分为环境保护 基本法、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循环经济与再生法 和环境侵害救济法等五大类。从法的规范、法的渊源、法的 目的、法的体系等角度考察,还可以将环境法做出环境法总 论与各论,环境宪法、环境行政法规、环境刑法、环境民法 以及环境诉讼法,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环境污染防治 法和自然环境保护法等的划分。
【思考题】
1、作出此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构成是什么?
10
【法条链接】
❖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 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以罚 款。
❖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 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 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目前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的规定几乎涵盖了全部环境 保护行政管理领域。
❖在我国各省(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省会市、较大的市、 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环 境保护法规。
8
武胜县冷冻三厂被判赔偿损失案
❖ 【案情】1996年四川省武胜县张明学自筹资金购买了100吨铁 船1只,船内设养鱼舱5个,养鱼水面积93.5万平方米,于同年 5月投入嘉陵江养鱼,船体距上游武胜县冷冻厂排污口100米左 右。1997年10月17日上午9时许,县冷冻厂检修机器,清洗 高压储液氨桶,清洗的污水直接流入嘉陵江,进入张明学的养 鱼舱内。10时左右,鱼开始跳动、死亡。12时许,舱内鱼大部 分死亡,共约5570斤。张明学获知情况,立即请县环保局 卫 生防疫站、公安局派员现场察看,经环保监测人员采集水样化 验:县冷冻厂排污口处污水每升含氨氮1737.374毫克,张明 学船舱内养鱼水每升含氨氮129.30毫克,其中,非离子氨浓度 每升水1.62毫克,超过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非 离子氨浓度应当小于每升水0.02毫克的80倍。 武胜县法院审 理认为:县冷冻厂超标排污使部分江水变质,变质江水进入养 鱼舱内,是张明学饲养的鱼类死亡的直接原因,应当依法赔偿 张明学的经济损失。为此,依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 治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之规定,作出前述判决。9
11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形式环境监 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仍然完全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 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 染损害时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