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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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加强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进行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

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实行年度计划审批备案制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下达。

第五条需要拆迁的项目,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

需听证项目的面积或者户数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拆迁许可听证应当对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

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七条对于符合拆迁许可证核发条件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社区拆迁办规章制度

社区拆迁办规章制度

社区拆迁办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拆迁办负责社区内房屋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居民安置工作。

第三条社区拆迁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社区拆迁办依法保护居民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第五条社区拆迁办设立拆迁办主任,具体负责拆迁工作,并设立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明确,互相配合。

第六条社区拆迁办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廉洁勤政,服务群众。

第七条社区拆迁办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八条社区拆迁办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拆迁方案,征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组织拆迁工作的实施,协调各方合作。

(三)负责居民安置和补偿工作,保障居民权益。

(四)维护社会稳定,处理矛盾纠纷。

(五)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九条拆迁办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拆迁工作,并对办公室的工作负责。

第十条拆迁办应当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拆迁相关文件,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拆迁办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监督。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社区拆迁办在拆迁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工作流程:(一)立项阶段:确定拆迁项目,建立拆迁方案。

(二)征地拆迁阶段:征得居民同意,拆除房屋。

(三)安置补偿阶段:为居民提供合理的安置方案和补偿金。

(四)整改阶段:整治拆迁区域,开展社区建设。

第十三条社区拆迁办应当建立健全督导机制,确保工作流程的严格执行,防止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社区拆迁办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监督机制第十五条社区拆迁办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社区拆迁办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拆迁过程,接受居民投诉。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一些老旧、危险的房屋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需要进行拆迁工作。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还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活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工作目标1. 安全拆迁:确保拆迁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 规范拆迁:依法依规进行拆迁工作,保障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

3. 高效拆迁:合理安排拆迁工作时间,尽快完成拆迁任务,确保城市建设进度。

三、工作内容1. 制定拆迁计划: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拆迁范围、时间节点、拆迁程序等详细计划。

2. 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各种渠道向拆迁对象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 协调沟通:与拆迁对象进行充分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 安排施工队伍:选择有资质、有经验的施工队伍,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5. 安置安全:对拆迁对象进行合理的安置,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四、工作流程1. 拆迁前期准备:确定拆迁范围、征收拆迁方案,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

2. 拆迁实施阶段:按照拆迁计划,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拆迁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

3. 安置后续工作:对拆迁对象进行合理的安置,提供相关帮助和服务。

4. 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拆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

五、工作保障1. 资金保障:拆迁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要做好资金预算和使用,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法律保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拆迁工作,保障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

3. 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拆迁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六、工作评估1. 定期评估:对拆迁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 改进完善: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济建发[2007]18号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申请拆迁许可时提交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拆迁的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和实施房屋拆除单位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及委托合同;(二)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摸底调查明细表,以及补偿安置费用概算;(三)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屋的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四)对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五)计划实施动迁的时间、步骤、措施;(六)文明拆迁、安全拆除责任书及安全保障措施,拆迁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及垃圾清运方案;(七)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协调配合方案;(八)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措施。

第三条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应当依照《办法》规定就拆迁补偿方式书面征求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的意见。

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征求意见书规定的期限内向拆迁人反馈书面选择意见的,视为选择房屋安置。

征求意见书规定的反馈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七日。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拆迁人委托拆迁、拆除的,应当与被委托的拆迂、拆除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委托费。

第五条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评估。

需要由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评估机构应当由拆迁当事人协商或被拆迁人投票的方击确定。

协商或投票不成的,由拆迂当事人抽签确定。

拆迁当事人放弃抽签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指定。

拆迁评估机构的选定过程,应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拆迁评估机构选定后,拆迁入应当与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拆迁评估委托合同,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重新评估或者专家委员会鉴定费用按照《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拆迁工作流程

拆迁工作流程

拆迁工作流程
拆迁工作是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环节,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方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拆迁
工作的流程。

首先,拆迁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非常重要。

政府部门需要对拆
迁范围进行评估和规划,确定拆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制定相关
的拆迁方案。

同时,需要对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土地等进行调查
和登记,了解拆迁对象的具体情况。

其次,政府部门需要与拆迁对象进行充分沟通,告知他们拆迁
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协商拆迁补偿方案,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在此
过程中,需要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确
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接下来是拆迁实施阶段。

政府部门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拆迁范
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拆除,确保拆迁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在拆迁
过程中,需要做好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保障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秩序。

最后是拆迁后期工作。

政府部门需要对拆迁后的土地和资源进
行合理规划和利用,确保拆迁工作的效益最大化。

同时,还需要做
好对拆迁对象的后续关怀和帮扶工作,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总的来说,拆迁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政府
部门、拆迁对象以及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和协调。

只有在严格按照
规定程序进行,充分尊重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才能确保拆迁工作
的顺利进行,为城市的建设和改造做出贡献。

房屋拆迁施工方案

房屋拆迁施工方案

房屋拆迁施工方案一、背景概述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划的调整,拆迁工作成为了当下热点话题。

为了顺利进行房屋拆迁工作,确保拆迁工作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进行,制定一份全面的房屋拆迁施工方案非常重要。

二、拆迁施工目标1.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2.保护周边环境:合理进行施工规划,预防污染物泄漏,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周边环境的卫生和清洁。

3.高效完成拆迁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优化施工流程,确保按时完成拆迁任务,为后续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拆迁施工方案1.前期准备工作(1)人员组织:成立拆迁施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人员到位。

(2)场地准备:对拆迁场地进行勘察、测量,制定详细的拆迁方案和施工图纸。

(3)物资采购:根据拆迁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包括拆迁所需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

2.施工方案(1)施工人员培训: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2)拆迁顺序安排:按照场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拆迁顺序,保证施工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3)拆迁方法选择:根据不同的场地特点,选择适合的拆迁方法,如爆破、机械拆除等。

(4)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3.现场管理与监控(1)施工进度控制:建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定期汇报施工进展情况,确保按计划进行施工。

(2)质量控制: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

(3)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合理的措施,包括灰尘控制、噪音防护等,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施工现场清理: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确保施工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4.施工后期处理(1)拆迁废弃物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对废弃物进行划分和分类,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处置。

(2)土地复原工作: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土地复原和绿化工作,使得拆迁区域能够快速恢复原貌。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一篇: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法规标题】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类别】房地产/搬迁拆迁安置【发文字号】建住房[xx]145号【批准日期】【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建设部【发布日期】xx.08.24【实施日期】xx.08.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唯一标志】61236【全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建住房[xx]14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为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提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城镇房屋拆迁健康有序进行,根据《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实施。

xx年八月二十四日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一、管理规范化的基本目标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通过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水早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拆迁当享人合法权益。

二、管理规范化的主要内容(一)拆迁管理机构及人员规范化要求1.健全管理机构。

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政、企分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与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拆迁管理岗位设置明确,职责清晰。

2.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拆迁管理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拆迁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拆迁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已制度化、经常化。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拆迁前、拆迁中和拆迁后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应坚持“安全、有序、公开、合法”的原则,尊重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拆迁工作责任单位应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信息共享、责任厘清、工作规范,共同推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拆迁准备工作第五条拆迁准备工作应从规划、设计、审批、补偿等环节着手,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公平性。

第六条拆迁前,责任单位应与拆迁户进行沟通,了解其基本情况,并通知其相关权益,如安置政策、经济补偿政策等。

第七条拆迁准备工作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拆迁目标、拆迁时间、拆迁经费等,确保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拆迁准备工作应落实相关证照的办理,如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在拆迁工作前应做到证照齐全。

第三章拆迁程序第九条拆迁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的要求,按照程序进行,逐一报批、逐级审批,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拆迁程序包括拆迁计划的编制、公告的发布、补偿协议的签订、动迁的安置等环节,各环节应按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拆迁程序中涉及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的调查和认定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拆迁户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二条拆迁程序中的各个环节需要征得拆迁户的同意时,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确保拆迁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四章拆迁补偿第十三条拆迁补偿应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保障拆迁户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四条对于被拆迁户的住房、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应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应注重合理安置,对于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拆迁户应提供合适的居住条件,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

第十六条拆迁补偿过程中涉及的争议应及时处理,妥善解决,确保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确保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拆迁方与居民的合法权益。

在拆迁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注重与居民的沟通与协商,以达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拆迁准备工作2.1 拆迁计划编制在拆迁项目启动前,拆迁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拆迁计划,明确拆迁范围、拆迁目标、拆迁方式及时间进度等信息。

拆迁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2.2 安全评估与风险分析拆迁单位应在拆迁项目启动前进行安全评估与风险分析,确保拆迁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安全隐患。

如有必要,可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居民进行说明。

2.3 相关资料整理拆迁单位需收集整理相关的资料,包括权属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房屋评估报告等。

这些资料将用于后续的拆迁补偿与安置工作。

3. 拆迁程序与补偿安置3.1 拆迁通知拆迁单位应提前向受影响的居民发出拆迁通知,并说明拆迁的原因、范围、方式以及居民的权益保护。

拆迁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在明显位置张贴,确保居民充分了解拆迁事宜。

3.2 居民签约与补偿拆迁单位与居民进行协商,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拆迁协议。

拆迁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对居民进行合理、公正的补偿。

补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补偿、临时安置、住房安置等。

3.3 拆迁施工拆迁单位应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拆迁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效率。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噪音、尘土控制措施。

3.4 安置与后续服务拆迁单位应及时安置被拆迁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设施与服务。

对于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拆迁单位应加强关怀与照顾,确保他们能够顺利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4. 拆迁后续管理4.1 施工区管理拆迁单位应加强对拆迁后的施工区进行管理,确保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定期进行巡查,及时清理垃圾和危险物品,并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建住房[2003]25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第四条行政裁决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四)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五)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七)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八)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也日益频繁。

然而,由于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博弈,往往会出现一些纠纷和争议。

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二、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制定目的1.明确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合法;2.规范行政裁决机关的职责和权利,提高办案效率;3.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和诉讼权;4.防止滥用职权、腐败现象发生。

三、行政裁决机关的设置和职责1.行政裁决机关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2.行政裁决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扰;3.行政裁决机关应当及时处理申请,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裁决;4.行政裁决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和诉讼权。

四、行政裁决的程序1.申请:当事人向行政裁决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2.受理:行政裁决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告知当事人有关程序和期限;3.调查:行政裁决机关应当就争议事项进行调查,听取双方意见,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4.裁决:行政裁决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裁决,明确争议的事实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期限。

五、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1.法律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公正原则:公正、公平、合法处理案件,不偏袒任何一方;3.证据原则:以证据为依据作出判断,不得凭空臆断或推测;4.保密原则: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要严格保密;5.效率原则: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申请,提高办案效率。

六、行政裁决的执行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裁决;2.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3.行政裁决机关应当加强对裁决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裁决得到有效执行。

七、结语城市房屋拆迁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博弈,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一、概述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更新及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涉及众多利益关系和法律规定,因此,拆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作规程,保障拆迁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平稳进行。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以便拆迁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基本要求1. 依法进行:拆迁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确保所有拆迁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 公开、公正:拆迁应公开透明,所有与拆迁有关的信息均应及时公开,确保所有拆迁补偿计划和方案均符合公正、合理和可行的原则。

3. 保障居民利益:拆迁应优先考虑原住民利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 环境保护:拆迁应注意保护环境,特别是生态环境、文化遗产和历史遗迹等重要资源。

5. 安全第一:拆迁应优先考虑安全风险,确保拆迁过程中不产生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拆迁程序1. 调查研究:在拆迁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和研究工作,确定拆迁区域的面积、数量以及拆迁方案等。

2. 征收告知:拆迁前,应将拆迁决定通知居民,并详细向他们介绍拆迁的目的、方法、时间、要求和补偿等细节。

3. 签订协议:如需要拆迁,居民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签订拆迁协议,并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手续。

4. 执行拆迁:拆迁过程中,应先搬运附属设备和物品,然后逐步拆除建筑,确保拆迁过程安全、平稳进行。

5. 拆迁复核:拆迁后,应进行拆迁复核工作,认真核实拆迁情况和补偿业务,确保所有居民的权利得到保护和落实。

四、补偿安置1. 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根据不同情况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优化。

2. 安置方式:拆迁后,应为受影响的居民提供合适的安置措施,包括网络、水、电、燃气、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服务设施。

3. 安置优先:对于需要注重保障的对象,如老年人、病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等,应优先安置在适合其生活的地方。

4. 救济政策:在拆迁过程中,必要时可以提供救济政策,为受影响的居民提供必要的生活和经济支持。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为了改善街道环境,提升城市面貌,拆除老旧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和建设已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了确保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确定拆迁范围:对于需要拆迁的街道房屋,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确定拆迁范围及户数,做好相关统计和档案备案工作。

二、征得意见:对于需要拆迁的居民,应提前与他们进行沟通和协商,征得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拆迁工作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制定拆迁方案:根据拆迁范围和户数,制定详细的拆迁方案,包括拆迁顺序、时间安排、补偿措施等内容,并公布于社区,接受居民监督。

四、组织实施: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拆迁方案的要求,有序进行拆迁工作,确保拆迁过程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五、做好补偿安置工作: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工作,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加强监督:建立拆迁工作督察机制,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可以有效保障街道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城市的发展和改善提供有力支持。

通过街道房屋拆迁工作的实施,可以有效清除老旧、危险的房屋,提高城市的整体安全和环境质量。

同时也为新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创造了空间和条件。

在执行拆迁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拆迁过程中,需要对居民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以便于受影响的居民能够顺利地过渡到新的生活状态,确保他们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在补偿安置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批机制,确保补偿方案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其次,需要加强安全监管。

拆迁工作往往涉及大量的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因此安全问题是需要高度重视的。

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确保所有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引言城市房屋拆迁是现代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被制定和执行。

本文将对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的探讨。

二级标题1:行政裁决工作的背景与意义三级标题1:城市房屋拆迁的背景城市房屋拆迁是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城市规划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而进行的强制性拆迁工作。

在城市化进程中,房屋拆迁是推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一环。

三级标题2:行政裁决工作的意义行政裁决工作是为了解决拆迁中产生的各类争议和纠纷,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行政裁决工作,可以确保拆迁补偿公平、高效地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级标题2:行政裁决的程序和要求三级标题3:行政裁决的程序1.提起行政裁决申请:申请人应向相关行政机关递交行政裁决申请。

2.行政裁决机关的受理和审查:行政裁决机关对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裁决委员会的组建和调查:行政裁决机关组建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裁决委员会,并进行拆迁相关情况的调查。

4.听证会的召开:裁决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5.行政裁决的作出:裁决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作出行政裁决。

6.行政裁决结果的通知和执行:行政裁决结果将向各方当事人通知,并由行政机关负责执行裁决。

三级标题4:行政裁决的要求1.公正性:行政裁决应当公正、客观、中立,保证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法律依据:行政裁决应当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裁决结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专业性:行政裁决机关应组建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裁决委员会,保证裁决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级标题3:行政裁决工作中的问题与改进三级标题5:行政裁决工作中的问题1.透明度不足:行政裁决工作中,一些裁决流程和结果缺乏透明度,容易引发公众的质疑和不满。

2.参与度不高:在行政裁决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参与度相对较低,导致裁决结果难以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建住房[2003]252号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建住房[2003]252号

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通知建住房[2003]25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百度用户----资藏----友情提供免费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因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当事人申请裁决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百度用户----资藏----友情提供免费下载第四条行政裁决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四)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五)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七)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八)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

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房屋拆迁工作成为城市更新改造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拆迁工作流程,保障拆迁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范围确定。

在拆迁工作开始之前,需要明确拆迁范围,具体包括哪些房屋、建筑物需要拆除。

拆迁范围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因素,确保拆迁工作符合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

三、拆迁方案制定。

制定拆迁方案是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需要充分考虑拆迁对象的房屋类型、结构、周边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拆迁方式和方案。

同时,还需要充分征求拆迁对象的意见,确保拆迁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并尊重拆迁对象的意愿。

四、安全保障措施。

拆迁工作过程中,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拆迁作业人员的安全。

在拆迁现场,设置警示标识、警戒线,保障周边居民和路人的安全。

对于特殊情况,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拆迁工作的安全进行。

五、环境保护措施。

在拆迁工作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确保拆迁现场的环境卫生。

对于拆迁产生的垃圾、废弃物,我们将采取专门的处理措施,做到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六、社会稳定维护。

拆迁工作可能会引发一定程度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我们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社会稳定维护工作。

在拆迁工作过程中,及时沟通、解释拆迁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合法权益保障。

在拆迁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保障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

对于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我们将公开透明地进行协商,确保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八、监督检查机制。

为了确保拆迁工作的规范进行,我们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九、总结。

本实施方案将严格执行,确保拆迁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一、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已成为城市进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是为了更好地调整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城市进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不仅涉及拆迁程序和安置问题,还涉及到拆迁补偿和协商等方面。

二、拆迁程序(一)程序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重要包括:1.立项:以城市规划等相关文件为基础,确定拆迁范围、计划、程序、拆迁方法等。

2.协商:政府和拆迁对象进行协商,确定拆迁补偿,达成协议。

3.公示:依据相关规定,对拆迁计划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界看法。

4.拆除:拆迁对象搬离后,进行拆除、清理等工作。

5.验收: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拆迁工作合格。

(二)安置当涉及到大面积拆迁时,政府需要关注的居民安置问题。

政府需要订立合理的安置方案和支出相关费用,例如搬家补贴、租金补贴、住房补贴等。

三、拆迁补偿(一)补偿方式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重要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其中货币补偿是重要方式,实物补偿是相应补充。

(二)补偿标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应当依据拆迁对象在城市人口流动、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的贡献大小、居住情况、物品价值等进行合理的评估,采纳快捷多样的补偿方式和标准来应对各种情况。

四、协商(一)参加方城市房屋拆迁的协商重要涉及政府、拆迁对象、社会各方代表等。

(二)内容城市房屋拆迁的协商内容重要包括拆迁家庭的搬迁、补偿、安置等事项的协商,尽量达成双方可以接受或者更优的协议。

五、调查(一)调查对象城市房屋拆迁调查的对象包括拆迁对象、拆迁环境、拆迁补偿等方面。

(二)作用城市房屋拆迁调查作为城市房屋拆迁的紧要环节,能够为政府的部署和决策供给精准科学的数据,并为相关部门订立合适的政策供给参考。

六、法律法规城市房屋拆迁事项受到民事法律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条文规定市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程序,依据国家、城市的规划实现对房屋、土地等财产权的征收及惩罚。

七、总结城市房屋拆迁是一个特别多而杂的事物。

拆除工程相关规范、标准

拆除工程相关规范、标准

拆除工程相关规范、标准
拆除工程是指对建筑物、设施或构筑物进行拆除、拆除、拆迁、清理等处理的
工程活动。

为了确保拆除工程的安全、高效和环保进行,制定了一系列的拆除工程相关规范、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拆除工程之前,需要做好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方案,包括拆除范围、工期、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内容,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同时,要对拆除现场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评估,确保拆除工程可以安全进行。

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在拆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

3. 废弃物处理要求
在拆除工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要选择合格的废物处理单位,确保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4. 施工结束后的清理工作
拆除工程结束后,要对拆除现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整理工作,确保周围环境干
净整洁,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同时要做好验收工作,确保拆除工程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总之,拆除工程相关规范、标准对于保障施工安全、保护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才能确保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房屋拆除管理制度

房屋拆除管理制度

房屋拆除管理制度一、法律法规的遵守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房屋拆除管理制度,首先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比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均明确了在进行房屋拆除过程中的相关程序、要求、标准等内容,必须要严格遵守。

2.地方性法规各地区也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房屋拆除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细化。

比如各省、市、区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规划规定》、《拆迁补偿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对于房屋拆除的程序、标准、补偿、安全等方面都会进行具体的规定。

二、程序流程的规定1.前期准备在进行房屋拆除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相关手续的办理、相关部门的协调、相关资料的整理等。

要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2.审批流程对于房屋拆除,需要进行相关审批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等。

审批流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

3.公示公告在进行房屋拆除之前,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告,包括拆除范围、拆除时间、拆除程序等,确保相关信息公开透明。

4.施工程序在进行房屋拆除施工过程中,要制定详细的施工程序,包括安全措施、施工时间、施工区域的封闭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三、安全保障的要求1.安全措施在进行房屋拆除过程中,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现场监管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环境保护房屋拆除过程中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对拆除废弃物的统一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等污染物的控制,确保施工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相关责任主体的明确1.政府部门在房屋拆除管理制度中,政府部门是主要责任主体,负责对整个拆除过程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审批手续的办理、施工过程的监管、拆除结果的评估等。

2.拆迁单位拆迁单位是房屋拆除的实际执行主体,负责组织施工、处理拆除废弃物、与居民进行协调等工作,需要对相关责任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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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加强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是:拆迁计划管理、拆迁许可审批、拆迁补偿安置;必要时还应当依法进行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前一程序未进行或者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进入后一程序。

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实行年度计划审批备案制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下达。

第五条需要拆迁的项目,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
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

需听证项目的面积或者户数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拆迁许可听证应当对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

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七条对于符合拆迁许可证核发条件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对于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资金不落实的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在取得拆迁许可前,拆迁人应当对拆迁范围内房屋情况进行摸底,区分有产权证与无产权证房屋。

对于未取得房产证但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依法补偿;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应当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存在产权或者使用权(承租权)争议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后,按照诉讼结果依法补偿。

第九条对于拆迁中的住房困难和低收入家庭,地方政府要通过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等办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得到妥善安置。

对于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要
及时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

第十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

对违法建筑依据《城市规划法》及地方城市规划实施条例规定处理。

《城市规划法》实施前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拆迁当事人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三条对于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裁决。

第十四条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拆迁人已按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五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六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

第十七条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各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拆迁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侵害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程自XX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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