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施工阶段的不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随时调整优化。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审核,并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详细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分区域管理,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包括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且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安全记录台账,记录重要的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整改情况。
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高处作业应当进行周密的安全筹备,包括搭设脚手架、安装安全网等。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个人防护装备,并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应当设有安全警示标识,明确禁止进行高空坠物作业。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应当设置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执行。
第五章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机械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经过检测合格并持证使用。
第十六条操作施工机械的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复核。
第十七条施工机械作业场地应当平坦、稳固,避免坡度过大或者不稳定的地面。
第十八条施工机械在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域,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人员靠近。
2023年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23年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和减少建筑工程事故,提高建筑工程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程涉及的安全生产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负责。
第七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协调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和处罚等工作。
第九条公安机关负责对建筑工程中的刑事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建筑安全生产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安全生产主体应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建筑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单位应确保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整改措施第十六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向违法违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十七条违法违规单位应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及时公布整改结果。
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建筑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一切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
1.3 原则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安全生产责任制2.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2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部应具体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3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3.2 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3.3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4. 安全生产措施4.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
4.2 施工工艺管理施工企业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4.3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
5. 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5.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并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5.2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应按程序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5.3 事故处理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进行处理,并总结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建筑施工人员、公众和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保障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施工安全稳定。
第四条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各类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供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七条建筑施工中,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施工全局负责,对安全生产承担主要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第八条建筑施工中所有工作人员都有安全生产的责任,应当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维护施工环境的安全,实施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包工队、分包单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施工安全。
第十条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商应当确保所供应的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供货合同、进货单、检测报告等,对假冒伪劣、次品材料和设备应当严格把关。
第三章安全投入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规模、施工地点、工作内容等进行合理安排,保证施工现场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用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并进行维护和更换。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所投入的费用应当不低于施工总投资的3%。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设施和用品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和要求,建立专项安全资金,用于应急事件的处置和救援费用等。
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建筑物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建筑物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建筑物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协作配合。
第五条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以下简称“责任人”)是建筑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建筑物的安全负责。
第六条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护等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建筑物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建筑物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建筑物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对建筑物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建筑物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建筑物安全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筑物结构安全:检查建筑物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墙体、屋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建筑物使用功能安全:检查建筑物使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因素。
(三)建筑物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管理制度等是否完善。
(四)建筑物电气安全:检查建筑物电气线路、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建筑物其他安全:检查建筑物其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九条建筑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建筑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饰装修等活动。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建筑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负责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设计文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理,确保施工安全。
(五)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应当采取以下安全生产措施:(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三)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四)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五)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六)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生产措施:(一)施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1章总则 (5)1.1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的 (6)1.2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范围 (6)1.3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原则 (6)第2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2.1 管理机构设置 (6)2.1.1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6)2.1.2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制定、执行、监督和检查等。
(6)2.1.3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到岗。
(6)2.2 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6)2.2.1 项目经理职责: (6)2.2.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7)2.2.3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职责: (7)2.3 安全生产责任制 (7)2.3.1 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7)2.3.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7)2.3.3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7)第3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7)3.1 安全教育制度 (7)3.1.1 安全教育组织 (7)3.1.2 安全教育实施 (7)3.1.3 安全教育监督管理 (8)3.2 安全培训内容 (8)3.2.1 安全基础知识 (8)3.2.2 安全操作技能 (8)3.2.3 安全防护知识 (8)3.3 安全培训方法与要求 (8)3.3.1 安全培训方法 (8)3.3.2 安全培训要求 (8)第4章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9)4.1 施工现场布置 (9)4.1.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需求,制定合理的施工布局方案,明确施工区域、材料堆放区、设备存放区、办公区及生活区等功能区域。
建筑业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业工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建筑业工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依法治安”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业工程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建筑业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逐级负责制。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电气、机械、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现场环境、施工设备、施工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十六、应急管理与救援
1.建筑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监理单位应当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督。
二十、安全生产考核与评价
1.建筑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评估安全生产管理效果。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筑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并将其作为资质评定、招标投标的依据之一。
3.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评价,为政府监管和企业自我提升提供参考。
2.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3.支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产品,提升行业整体安全生产能力。
二十三、特殊天气与季节性安全管理
1.建筑工程施工应当针对特殊天气和季节性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在高温、高湿、严寒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应当调整施工计划,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七、法律责任
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关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安全生产标准化
本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和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以及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国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水平。本条例的实施,将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本规定为了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1. 每个建筑工地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程,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3. 建筑工地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工人了解安全操作规范和应急措施。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装备1. 建筑工地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2. 每个建筑工地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3. 工地车辆应经过安全检查并配备有效的防护装置。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1. 建筑工地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包括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
2. 施工期间应进行定期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 严禁在建筑工地使用过期或损坏的材料和设备。
第五章管理和责任1. 建筑工地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和措施。
2. 工地所有人、承包商和供应商应共同负责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应依法追究责任,包括罚款和承担刑事责任。
第六章处罚措施1.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罚款:- 对安全规定和措施的违反行为- 导致人员伤亡或事故发生的行为2.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和措施- 具有恶意行为导致人员伤亡或事故发生第七章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与其他现行法规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以上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内容。
备注: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如需具体操作和细节规定,请详细参阅相关法规和条例。
各种建筑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4篇)
各种建筑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建筑安全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物质财产安全以及公众的安全而采取的各种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建筑安全作业管理规定: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培训与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具体施工情况,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搭建安全、脚手架搭建、防护措施等。
4. 作业许可制度:对危险作业进行许可管理,确保危险作业在经过安全评价和措施采取后进行。
5. 安全防护设施:建立和使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警示标识等。
6. 废弃物处理与清理:及时清理工地上的废弃物和杂物,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防止堆积物堆倒引发事故。
7.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8. 安全巡检和监督:定期进行安全巡检、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9. 现场安全管理:制定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明确区域划分、人员流动、设备摆放等管理要求。
10. 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激励员工参与安全工作,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这些是建筑安全作业的基本管理规定,具体还需根据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和实施。
各种建筑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二)建筑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保护工人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建筑项目。
第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依法对工地进行安全管理,明确各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发生事故,减少职工伤亡事故发生率。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技能和知识。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3篇)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施工和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建筑使用单位。
第三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系、监察体系和处罚体系,加强对建筑施工和建筑使用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负责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建筑主管部门应当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筑施工和建筑使用单位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第六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注重科技支撑,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监督管理的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第七条建筑施工和建筑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加强责任意识。
第二章责任体系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经济实力,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施工。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建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建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和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建筑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建筑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章管理体系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管理体系,规范建筑施工行为,完善施工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建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建筑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原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手续,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并按照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第五条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文件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备,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
第七条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安全生产计划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机械和设备的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迅速报告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政府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行业自律建筑工程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员参与、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施工现场所有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岗位证书。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特点和施工规模,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计划,并在施工前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安全管理计划应当包括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施工单位还应当向施工现场所有人、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相关单位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和指导。
第三章危险源控制第九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危险源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制定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设置围挡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人员坠落、物体掉落等事故。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并进行有效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意外事件。
第四章火灾和电气安全第十三条建筑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火灾演练。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活动,包括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生产、建筑工程监理等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建筑工程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六条建筑工程活动中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追究事故责任。
第二章项目审批和许可第七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获得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聘请有执业资格的建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参与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并履行相关合同约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概算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勘察和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送审批。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勘察、设计应当遵循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设计文件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施工组织和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概算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人员、材料、机械等资源,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并报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过程中的验收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一般规定(四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一般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并确定相应的权责关系。
2. 安全生产计划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工程各个阶段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
3. 施工组织和管理规定:包括对施工人员的培训要求、劳动分工、作业程序等。
4. 安全防护设施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必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栏等。
5. 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明确施工现场各项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如高处作业、电气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等。
6.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的频率、方法和内容。
7.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救援和处理措施,同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8. 安全培训和教育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9.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并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10. 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建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统计和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信息,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一般规定(二)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一般规定(三)包括以下内容: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定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发展,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建筑施工作业安全,降低事故风险,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本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二条各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
第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事项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与设备具备安全性。
第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监测和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负有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存在监督和协助责任。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当事故发生时,建筑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营救和处理事故。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事故和隐患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根据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执行安全管理规定优秀的建筑施工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单位。
结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 一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是每个企业的首要任务。
该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提高建筑质量,落实以下规定。
2. 安全生产责任制2.1 建筑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2.2 安全生产责任应该层层压实,每个级别的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措施。
3. 人员资质管理3.1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2 施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持有有效的工作证件。
3.3 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通过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应急处理和安全应对能力。
4. 安全制度建设4.1 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4.2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
4.3 进行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流程,并向有关方面报备。
5. 安全防护设备5.1 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5.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标识,指示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
5.3 施工现场应检查并及时更换破损、老化的安全防护设备。
6. 火灾及事故应急预案6.1 建筑施工单位应制定火灾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6.2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并确保容易取用和操作。
6.3 定期进行火灾和事故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
总结: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期间的安全,保证人身安全和建筑质量。
该规定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加强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做好人员资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防护设备,并制定火灾及事故应急预案。
只有严格依照这些规定执行,才能确保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种建筑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范文
各种建筑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范文建筑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作业管理,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和周边居民的生活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作业。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是施工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负责人。
第四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建筑工地的安全作业。
第五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到公正、严谨、高效,并积极履行职责进行安全监管。
第七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施工前的安全作业管理第八条在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开展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电力设备等安全设备的检查和验收。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流程和安全标准,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合理的施工班组人员配备方案,确保人员数量适当,工种合理分工,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避免因身体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和任务的安排,在不同的施工工区设立并维护良好的围栏和警示标识,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作业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卫生,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和杂物,防止滑倒和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立临时安全通道,设置防护栏杆,配备防护装备等,以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明确各个施工工序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修理和更换老旧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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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第2部分:判断题共10题,每题4分
第11题:
专职安全员专指施工现场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用户答案:正确
正确答案:错误
第12题:
安全生产合格证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两个方面。
用户答案:正确
正确答案:正确
第13题:
防止“三违”行为,是不断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
D、建筑企业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受委托单位负责。
用户答案:B
正确答案:D
第10题: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安全报监资料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要求的,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A、3.0
B、5.0
C、10.0
D、15.0
A、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B、建筑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C、建筑企业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19题: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
用户答案:正确
正确答案:错误
第20题:
施工劳务企业在工程任务忙的时候,可以把一些零星、简单的劳务工程分包或转包。
用户答案:正确
正确答案:错误
第3部分:多选题共5题,每题4分
第21题:
建筑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与技能。
B、低资质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
C、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
D、本项目监督过程中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E、本项目安全监督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
用户答案:A,B
正确答案:A,C,D,E
第23题:
建筑施工主要安全培训主要是法律法规和___________。
A、行业标准
B、操作规程
A、挂靠
B、转包
C、违法分包
D、违法发包
用户答案:C
正确答案:B
第8题:
施工总承包将其承包的一个住宅小区10个单体工程分成3个标段,分别发包给甲、乙、丙3个企业承包施工,这种行为属于__________。
A、违法分包
B、违法发包
C、转包
D、挂靠
用户答案:B
正确答案:C
第9题:
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__。
用户答案:正确
正确答案:正确
第17题:
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相关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是转包。
用户答案:正确
正确答案:错误
第18题:施工总承包企业应配 Nhomakorabea现场专职劳务人员监督劳务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确保工资支付到位。
用户答案:正确
正确答案:正确
A、遵纪守法
B、安全生产知识
C、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D、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用户答案:A,B
正确答案:A,B,C,D,E
第22题:
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对___________应加大安全检查频度、力度
A、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
C、发现隐患立即向企业报告
D、现场监督专项方案实施
用户答案:D
正确答案:D
第6题:
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____。
A、16学时
B、24学时
C、32学时
D、40学时
用户答案:D
正确答案:C
第7题:
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由实际施工单位实施的,这种行为属于__________。
C、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D、事故案例
E、安全生产法
用户答案:A,B
正确答案:A,B,C,D
第24题:
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行为是指___________。
A、把工程分包给个人
B、把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C、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
D、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
E、分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
用户答案:A,B
第1部分:单选题共10题,每题4分
第1题:
“安管人员”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撤销合格证书,_______内不得再次申请
A、3个月
B、1年
C、2年
D、三年
用户答案:A
正确答案:D
第2题:
“安管人员”更换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合格证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_________罚款。
A、5000元以下
B、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C、4000元以下
D、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用户答案:C
正确答案:B
第3题: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_______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单位主要负责人
A、3.0
B、4.0
C、5.0
D、2.0
用户答案:
正确答案:C
第4题: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规定,发生死亡3-5人的安全生产事故,暂扣项目负责人_______年安全生产合格证
A、1.0
B、2.0
C、3.0
D、4.0
用户答案:C
正确答案:B
第5题:
项目专职安全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__________进行管理。
A、审批专项施工方案
B、定期检查专项方案实施
正确答案:A,C,D,E
第25题: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管理好劳务人员,___________。
A、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B、办理工伤保险
C、办理医疗保险
D、按劳动合同发给劳务人员工资
E、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用户答案:A,B
正确答案:A,B,C,D,E
用户答案:正确
正确答案:正确
第14题:
《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教育培训由企业负责,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必须抓教育培训。
用户答案:正确
正确答案:错误
第15题:
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项目现场存在难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时,应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用户答案:正确
正确答案:正确
第16题:
建筑企业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受到暂扣安全生产合格证处罚的,到期后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