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工装管理控制程序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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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
主题内容:设备、工装管理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SD/CX07-07
版本状态:2004 A/1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会签部门会签人/日期会签部门会签人/日期
质保部综合部
采购部技术部
生产部销售部
财务部生产车间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顺达(芜湖)汽车饰件有限公司1、目的和目标
1.1 目的
对设备、工装进行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等活动进行控制,确保设备、工装处于完好状态,并满足工艺技术、产品质量的要求,
1.2 目标
设备、工装完好率100%、事故出现率为0,关键设备、工装的
C mk≥1.67。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设备/工装的选型(设计)、外购、加工(外协加工)进厂验收、安装、调试、移交、日常维护与保养、预防/预测性维修、封存、报废及其备件的管理控制。
3、引用标准与术语
3.1 引用标准
本程序采用GB/T18305:2003(idt ISO/TS16949:2002)、
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确立的术语和定义。
3.2 应急计划:组织制定的书面文件,确保在如公用设施中断、劳动力短缺,关键设备故障和使用中退货等紧急情况下满足顾客要求。
3.3 “四大标准”:维修技术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维修作业标准
4、过程指标
设备综合利用率=设备实际利用时间/需要利用时间×100%
监控部门:生产部
监控频度:每半年一次
5、职责
5.1 技术部负责提出设备、工装的技术要求或设计;进行设备的选型、选点,并组织设备、工装的进厂安装、调试、验收,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工装的档案、资料;负责维修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5.2 采购部负责采购、外委制造;
5.3 设备、工装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设备、工装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5.5 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6、工作程序
6.1 设备、工装需求策划
6.1.1新产品、过程所用检测器具的策划:APQP小组根掘《工厂、设施、设备策划控制程序》及《先期质量策划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提出《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1.2 已有过程、产品所增加设备工装的策划:过程评估小组、使用部门根扔:过程改进及产量要求,对所需的设备、工装进行策划,填写《设备、工装需求清单》。
6.2 选型、采购
6.2.1 采购部收集适合5.1.2所述要求的设备的相关信息及资料,提交技术部、生产部;
6.2.2 生产部组织技术部、使用部门、财务部、采购部根据采购部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选型、选点,并制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6.2.3 生产部根据选型结果填写《设备请购单》,经主管副总审孩、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部负责与厂商签订合同采购进而进行采购。
6.3 设备、工装的安装、调试、验收
6.3.1 设备或外委加工工装到厂后,采购部及时通知综合部部,并将设备放在指定地点;
6.3.2 设备的开箱:由综合部会同使用部门、采购部共同开箱验收,按装箱单逐一验收清点,检查合格证、说明书、零配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完好,填写《设备进厂开箱验收单》,严禁擅自开箱。设备的附件、专用工具由使用部门保管;备件、易损件由综合部移交仓库统一保管,技术资料、说明书原件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归档。开箱过程所发现的问题由采购部及时与厂商联系解决;
6.3.3 设备的安装: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安装或联系外单位安装:如合同规定由厂商安装的按合同执行;
6.3.4 验收:安装后,综合部组织技术部、质保部、采购部、使用部门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制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进行清洗、检查、调试、空运转、负荷实验、试生产、精度检验等技术状况的检查与验收,填写《设备调试记录》,合格后填写《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证明书》交付设备使用部门;
6.3.5 已验收为不合格的设备、工装,一律不得验收、移交生产,并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不合格的设备、工装做出处理意见,对于价值超万元以上的设备、工装,应形成报告,报总经理;
6.3.6 对本公司内自制的设备、工装,综合部根据使用技术要求负责设计,并以各级责任签字批准后,交生产部组织加工制造;加工完成后,由技术部参照6.3.4组织验收,逐项检定,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部门试用,并报综合部行政办公室备案。
6.4 作业指导书编制与培训
6.4.1 技术部对每台设备编制设备操作指导书(作业指导书),确定设备的操作、设定、保及及预测性维护方法;
6.4.2 综合部行政办公室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进行培训。
6.5 设备、工装使用、维护(修)、保养
6.5.1 设备、工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或有相关专业知识,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设备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6.5.2 设备(含工装)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及操作指导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同时在《设备点检表》上做好记录;
6.5.3 对关键设备(工装)实行定人、定机操作、维护及保养。各使用部门按行政办公室的规定进行预测性维护保养;
6.5.4 技术部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上旬编制全公司设备大检查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会同各部门领导进行检查,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6.5.5 技术部于每年1月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6.5.6 技术部根据年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运行情况、日常检查中的问题及设备的维修记录,在每月18日前编制下月的《设备、工装预检修计划》,经生产部协调后,由维修人员按计划执行,并在《设备、工装维修保养记录》上记录。
6.6 设备、工装封存管理
6.6.1 凡列为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工装启用、封存审批单》,经生产部审核(行政办公室备案),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经批准封存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就地封存,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保管工作,行政办公室列入大检查计划进行检查;
6.6.2 经封存的设备、工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私自启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封存设备、工装上的配件拆件使用。
6.6.3 当需要启用封存设备、工装时,由使用部门申请,经生产部审核,报主管副总审批准。设备启封时,由使用部门配合技术部进行清洗、除油、试运行,证明性能良好后,方可交付使用;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财务部提取资产折旧。
6.7 设备、工装的报废
6.7.1 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工装,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部会同财务部、生产部及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作出报告,填写《设备报废审批单》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技术部及时将《设备报废审批单》转交给财务部;
6.7.2 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工装,需要更换、更新,或按技术方案需增购的设备按6.1执行。
6.8 设备、工装的事故及处理
6.8.1 设备、工装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严重影响使用效能的均为设备事故。 事故发生后,操作者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部门负责人;
6.8.2 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组织进行事故分析,采取纠正措施,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将分析处理结果报综合部;
6.8.3 重大事故,使用部门应立即报综合部,并保护现场,技术部与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