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秩序价值
论法律的秩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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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的秩序价值周旺生北京大学【摘要】人类社会是以法律秩序为重要纽带而生存发展的。
法律秩序是由法所确立和维护的,以一定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表现出确定性、一致性、连续性的,具有特殊强制力的一种社会状态。
法律秩序为社会主体提供安全保障,为社会关系提供依循的界限和规则,使社会可以据以稳定、繁盛和持续发展。
法律秩序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有好的实现法律秩序价值,需要使确认秩序和创设秩序完好的结合。
确认应当确认的秩序,便能固化经验和提升生活;创设应当创设的秩序,便能创造生活和引领生活。
【关键词】秩序法律秩序法律秩序价值法律秩序价值体现法律秩序价值尺度The Value of Law as an Order一在人类面前有两种秩序:一是自然秩序,一是社会秩序。
自然秩序是由自然界的规律表现出来的一切自然现象的发生、发展和运作的秩序。
春夏秋冬的依次转换,日月星辰的有序嬗变,金木水火土各自依其性能发生独立的和相互制衡的作用,这些数不尽的自然现象有序地存在和运行着,表现出自然秩序的恒久的伟力。
社会秩序则是连接和维系人类社会关系的纽带。
家庭和国家、公司和社团的循规而立,生产和消费、经商和劳作的分工选择,权力的归属、行使和制约平衡,权利资源的配置和义务的分担,这些纷纭多彩的社会现象有序地发生、存在和不息地运行着,显示出社会秩序不可须臾或缺的功用。
人类需要这两种秩序,离不开也摆脱不了这两种秩序。
人类就是在这两种秩序环境之中生活的。
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与物质的自然界发生关系,依赖着自然秩序而生存而发展。
没有必要的自然秩序,日月无辉、星辰大战、四季紊乱,人类一日不能存活。
人类自身又结成社会,在这个社会整体中以一个成员的身份同他人发生关系,以社会秩序为纽带而生存,依赖着社会秩序而生活。
行政法的秩序价值
发, 。而秩序 作 为人 类一切 社会 活动 的前提 , 众 多价 值 中其 占有 极其 重要 的地位 。 文认 为行政 法对 于秩序 的构建 , 在 本 从行 政 主体 的角度 看 , 是对行 政相对 人 的行为加 以评价 , 一 二是对 利益 进行整 体分 配; 从行政 相对人 的 角度 则在 于合 理的控 制行
行政 法 的价 值是 隶属 于法 的价 值 的二级 概念 。 法的价 值在 法学研 究 中一股 有三种 使用方 式 : 是指法律 在发 挥社会 作用 的 一 过程 中 能够保护 和 助长 哪些值 得期 冀 、 求 的或美好 的 东西 , 希 这 也可 以称之 为法 的“ 目的价值” 二是指 法律 自身所应 当具有 的值 ; 得追 求 的品质和 属 性 , 即法 的“ 式价 值” 三 是指法 律所 包含 亦 形 : 的价值 评价 标准 。 其 中, 的 同的价 值是 整个法 的价 位体系 的 。 法 基础, 体现着 法律 制度 的本 质规 定性和 基本 使命 , 因此 居于 主导 的地位 , 式价 值和评 价标 准都 是为 一定 的 目的价值 服务 的 。 形 法 的 目的价值 研究 , 过于 百年 来 的凝 练 , 经 固化 了秩 序 、 自由、 率 效 和 正义 等几 种基 本价 值形式 。 些价值 从根 本上 讲, 是行政 法 这 也 的价值 。但 是 , 政法 作为 一个 新兴 而又繁 杂 的法, 行 其对 这些 基 本 价值 必须 纳入 自己部 门法 的视 野 中进行 动态 的理解 和阐 发。 无 序 的社会 是令人 恐怖 的 : 没有秩 序 , 类便将 进入 一种混 人 沌 无序状 态 , 个人都 无法 面对 明天的生 活做 出一种确 定性 的安 每 排, 就会 陷入 一种 人人 自危 的状 态。 因此 秩序 作为人 类一 切社会 活 动 的前提 , 在众 多价 值 中其 占有 极其 重要 的地位 。 国法理学 美 家 博登海 默认 为 , 序足 指 “ 自然 进程 和社 会进程 中都 存在着 秩 在 某 种程度 的一 致性 、 续性 和确 定性 ” 从 这个 意义 上 , 以将 连 。0 可 法 所建 立和 维护 的社 会秩 序理 解 为在社 会 中存 在着某 种程 度 的 关 系的稳 定性 、 进程 的连 续性 、 行为 的规 则性 以及财 产和心 理 的 安全 性 。 正是 基于秩 序 的要 求才有 了管 理亦 即行政 , 当其发展 到~定 一 程 度便 产生 了行 政法 。行 政法 从其 产生 之初 便承 担着 构建 秩序 的使 命 。这种 秩序 的构 建 , 行政主 体 的角度 看 , 是对行 政相 从 一 对人 的行 为加 以评 价 , 是对 利益进 行整 体分 配 : 行政相 对人 二 从 的 角度 则在于 合理 的控 制行政 权 , 束行 政主 体及 其行 为, 约 防止 行政权 背 离法 治, 并在此 基础 上在行 政主体 的 内部 合理分 配社会 权利 , 从而 使 公共利 益和 个人利 益达 到最 大 限度 的平 衡 ; 同时要 求在 上述 两方 面 的努力 过程 中 , 量体现 公 正和效 率 。 尽 但 是在行 政 的现实 过程 中 , 一方 面 , 为行 政主 体的行 政机 作 关 , 于扩 大生 存空 问的 欲望 , 滥 的行政 作 为必然 挤压 公咒 的 基 泛 自由空 间, 消极 的不 作为 也将 是对公 民 自由实现 的一 种漠 视 , 这 些表现 在法 律层面 都是对 公 民权利 的一种侵 犯 ; 于行政相 对人 对 而言 , 对行 政权 威 的抵触 和不 信任 也将 是对秩 序 的挑衅 。 另一方 面 , 了攫 取更 大 的利益 , 为 在行政 对 利益 分配 的过程 中的不 恰 当 行 为, 将造 成利 益分 配的 失衡 , 进而对 社会 秩序 构成损 害 。在这 个意 义上 , 行政 双方 的任 何一方 的 失衡 , 会对 行政 法所追 求 的 都 秩序 价值 形成 威胁 。现 代 行政 法更 希望 促成 行政 双方 的互 动交 流 , 公共 利益 和个 人利 益之 间有紧 张对 峙走 向 良性 互动 , 使 政府 于公 民之 间 由猜疑对 抗走 向信 任合 作 ; 同时 , 对于一 个个 “ 意外” 的失衡 , 通过 契合社 会心 理思潮 的预 期来对 具体 的某些情 况下 的 秩 序加 以扬 抑 , 形成 动态 的平衡 。这 就是 行政法 的使 命之 一 , 也 就是它 的秩 序价 值 。 具 体而 言 , 行政 法 的秩 序价 值主 要体 现在 下两个 方面 : 是行 政 主体 对 国家和 社 会的 公共 事务进 行 管理 。按 照管 辖 事 务的不 同 , 以分为 : 可
论法的基本价值的排序
论法的基本价值的排序摘要:法的基本价值是有序排列的,排列层次应以自由、公平正义、秩序和效益顺序为宜。
从应然的角度来说,这四种基本价值在法价值中的地位依照前述所列依次递减。
当法价值发生冲突时的解决方式与原则也应依照前述在先的价值排序优先予以考虑适用。
关键词:法的价值;排序;位阶;秩序;效益法的价值问题在法学理论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人类的每一个法律实践和法律认知都无不以一定的法价值追求作为其基础和动因。
“在法律史的各个经典时期,无论是古代或近代世界里,对价值准则的论证、批判或合乎逻辑的适用,都曾是法学家的主要活动。
”法价值问题可以说是法学理论中最艰深、最困难复杂的问题,以致于法理学家佩雷尔曼曾说:法律基本上是关于各种价值的讨论,所有其他都是技术问题。
关注价值问题就不得不对基本价值进行探讨,“任何值得被称之为法律制度的制度,必须关注某些超越特定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相对性的基本价值。
”对于法的基本价值,古今中外的法学家们有着不同的认识。
彼得·斯坦和约翰·香德认为:秩序、公平、个人自由,“这是法律制度的三个基本价值。
”这种观点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
但笔者认为除此之外效益也应成为法的基本价值之一。
因为法作为社会的基本调控手段,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本离不开对法效益的追求。
对于法的基本价值,笔者认为应是:自由、公平正义、秩序和效益。
这些法的基本价值是人类实践的结晶,反映了人们最基本的法律追求。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上述法的基本价值地位上是否有主次之分?这直接涉及到法价值间冲突时的解决方式。
任何人的法的价值观都会因各种因素的制约而有所差异。
但法基本价值的结构却是有一定的层次性与趋向性的,这四种基本价值是有序排列的,并非无章可循;从应然角度来说,这四种基本价值在法价值中的地位依照前述所列顺序(即:自由、公平正义、秩序和效益)依次递减。
当法价值发生冲突时的解决方式与原则也应依照前述在先的价值排序优先予以考虑适用。
法的价值:法理考研简答题4-11
4.简述法的自由价值法的自由,用孟德斯鸠的话来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会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即自由是法律上的权利,其边界就是不能从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自由对于人的价值意义深重:自由是人的属性,是人的主体性的表现。
卢梭曾说:“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
”;自由是人的自我意识的现实化,人在生存和发展中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而人的自由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表现;自由是人类发展的助动力。
人对自由的追求,以及社会自由程度的提高既是人类发展的表征,也是人类向新的自由迈进,获得新的发展的保证。
法对自由的保障:以权利义务方式设定自由的范围及其实现方式。
权利确认和描述了主体的自由,义务的禁止表达了对他人自由的不得妨碍;义务中的积极作为,对应了权利人自由的要求,以作为的方式构成权利人自由实现的条件;将责任与自由联结自由主体应当且必须对于自己的出于自由意志和自由选择、妨碍他人自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设置国家权力及正当程序以提供救济,自由受侵害,不可能由个体自行强制违法者去承担责任,而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去行使5.试论法的正义价值观从各种不同的正义论出发,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正义定义。
(1)正义意味着各得其所,正义就在于根据每个人的品质、才能、地位、身份、贡献等,使人各得其所;(2)正义意味着一种对等的回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3)正义意味着一种形式上的平等;(4)法治或合法性,消除任意性……正义在不同时空会改变其内容,但其存在不变的内容,即正义的底线,而现代正义的底线是建在尊重人的尊严之上的,即人权。
法对正义具有实现的作用:(1)法促进和保障分配正义,人类社会即存在利益的一致性,也存在着利益的冲突,每个社会都需要一套原则指导社会适当分配利益和负担,这套原则就是正义原则。
公基备考:关于法的价值问题的讨论
【公基备考】关于法的价值问题的讨论法的价值包括三大基本价值:秩序、自由、正义,以及利益、效率等其他非基本价值。
秩序1.法学上所言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
它表明通过法律机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
2.秩序是统治阶级要求的秩序,法律根本而首要的任务是确保统治秩序的建立。
3.“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
诸如自由、平等、效率等法的价值表现,同样也需要以秩序为基础。
因为没有秩序,这些价值的存在就会受到威胁或缺乏必要的保障,其存在也就没有现实意义了。
4.秩序应当接受自由和正义价值的限制,没有自由的秩序不是一个好的秩序。
自由1.法的价值上所言“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从法律上进行分析,法不禁止即自由。
这说明,自由应该是法律之下的自由,即人的自由不能够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就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
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需要,是法的价值的顶端。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只有这样,才能使“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从而达到国家、法律与个人之间的完美统一。
3.自由在法的价值中的地位,还表现在它不仅是评价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
正义1.正义是法律必须着力弘扬与实现的价值,只有合乎正义的准则时,才是真正的法律。
2.正义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志,用以衡量法律是“良法”抑或“恶法”3.正义能推动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法的价值冲突以及考点01价值位阶原则这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一般而言,基本价值优先于非基本价值。
在基本价值内部,一般而言,自由的位阶要高于正义,正义高于秩序。
但在实践中,三大基本价值的排序可能会有所不同。
02个案平衡原则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
法律的秩序价值
法律的秩序价值法律的秩序价值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和解释,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观点:首先,法律的秩序价值在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一个公正的框架,以确保公平竞争、维护秩序和稳定社会。
法律通过设立明确的法律条文和制度,规范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行为,使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且为任何犯罪行为提供了处罚和制裁。
其次,法律的秩序价值在于保护人权和自由。
现代法律体系往往是以保障人权和自由为基础的,它通过法律的力量来抵制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压迫,确保个人和群体的权益得以充分保护。
法律不仅规定了个人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人身自由等,而且还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例如儿童权益、妇女权益、残疾人权益等。
有了法律的保护,人们才能在一个公正平等的环境中生活和发展。
第三,法律的秩序价值在于促进公正和公平。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基于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法律应该超越人们的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以确保人们无论种族、性别、宗教或社会地位如何都能受到公正对待。
法律确保了作为公共资源的司法系统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为个人提供了追求正义的平台,保障他们的权益得到合理的维护和保护。
第四,法律的秩序价值在于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法律为社会提供了一个积极健康的环境,使人们能够打破传统的束缚和限制,尝试新的创新和发展。
法律的出现和完善,为社会创造了一个可预测和稳定的环境,促使人们更加大胆地创造和发明,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在法治的保护下,人们的创造力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社会才能不断迈向更高的水平。
最后,法律的秩序价值在于构建和谐的社会。
法律通过管理和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法律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议和冲突的途径,从而避免暴力和血腥冲突。
法律使得公平和公正成为社会各界行为的指导原则,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共同利益和目标的框架,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综上所述,法律的秩序价值是多方面的,它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保护人权和自由、促进公正和公平、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的社会。
21法的基本价值
(4)马克思主义秩序观 生产方式决定秩序个性。 秩序的力量决定于生产关系的合理性。 阶级社会的秩序肯定是统治阶级的秩序。
2、按社会秩序的准则分
(1) 宗教秩序 在原始社会,甚至在阶级社会产生 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宗教都是维持社 会秩序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 比如在犹太人那里,在摩西十诫中, 宗教、道德和法律的命令和规则是不分的, 都以宗教命令的形式而规定下来。阿拉伯 人、埃及人和印度人那里,也是如此。
1、以权利义务设定自由的范围和实现方式。 2、将法律责任与自由联结。 3、以国家权力为保障。
四)、法律确认保障自由的原则
1、每个人的自由同等重要。 2、不干预而实现为常态,干预作为补充。 3、为了公益可以干预。
三、法律对自由的限制
一)、法律限制自由的根据
1、“伤害原则”:又称为“密尔原则” 要使强迫成为正当,必须是所要对他加 以吓阻的那宗行为将会对他人产生祸害。任 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 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 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 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二、社会秩序
1、秩序按其载体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 2、社会秩序的主体或载体是人。 3、社会秩序的本质是社会发展的规律。
三、社会秩序的分类
1、按秩序观分 (1)等级结构秩序观 人性差异理论为基础。 柏拉图:柏拉图把人分为金银铜铁种,金 种禀赋最高。构成统治者的材料质地是金, 理智、智慧;武士的质地是银子,意志、 勇敢;奴隶的质地是铜铁,其“性能”特 征是“欲望与节制”。
二)、法律对自由的合理限制 1.法律基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制约而限制自 由 孟德斯鸠:“政治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 什么。在一个国家里,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 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 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法的价值冲突及处理原则
法得价值冲突及处理原则法律得基本价值包括自由、正义、秩序等诸多方面。
法律得各个基本价值之间可能会出ﻫ现相互间得冲突。
在协调上述冲突得过程中,法律能够发挥独特得作用。
解决法得基本价值之间得冲突包括如下三个主要原则:1、价值位阶原则;2、个案平衡原则;3、比例原则。
法得价值,就是指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国家需要得积极意义、自由、正ﻫ义、秩序就是法得基本价值。
ﻫ1、自由自由就是法得最高价值,其与法得关系就是:ﻫ(1)自由就是法得目得法以自由为目得,体现在:ﻫ第一,从法得权利与法得义务来瞧,法得权利就是为自由而设定得,而法得义务也就是为自ﻫ由而设定得。
法得权利得设定与自由相抵触就必然违反法得初衷。
法得义务得设定与自由相抵触,法得权利就成为乌有,自由也就没有法得根据与保障。
第二,从法得授权、禁止与义务得规定来瞧,法上得授权固然就是对自由得确认,法上得ﻫ禁止与义务也就是为确保自由而设立、第三,从法得制定与法得实施来瞧,法得制定要以自由为出发点与归宿,以自由为核心;ﻫ法得实施必须以自由为宗旨,法得保护或打击、奖励或制裁都应以自由为依归。
西塞罗:“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就是法律得臣仆。
”洛克:“不管会引起人们怎样得误解,法律得目得不就是废除或者限制自由,而就是保护与扩大自由、这就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得人类得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这就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她人得束缚与强暴,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不能有这种自由。
"ﻫ(2)法确定自由得范围,对自由进行限制自由必须受到法得限制,法限制自由得目得并不在于限制自由本身,而在于实现自由与ﻫ保障自由,在于扩大自由并为自由得享有提供条件与手段。
ﻫ第一,法对自由得限制必须以必要为原则。
这意味着法对自由得各种限制与限制程度,ﻫ相对于作为目得得自由来说,应当就是必要得、法对自由得限制后果相对于不限制来说应就是更有效益而必要得。
也就就是说,对自由得限制也有个效益问题,即以最小得自由限制获取最大ﻫ得自由效益。
论有秩序的自由——法的秩序与自由价值之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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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秩序 与 自由价值之均衡
缪 文 升
摘
要 :以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还是 以法律维护公民权利和 自由,历来是立法和执法的价值选择
上的两难问题。秩序和 自由所能达到的统一只能是一种动态的和谐统一。正是 自由与秩序之 间既对立 又统一 的矛盾运动才使得 法律 不断发展、演变,也才使得社会 不断进 步,并使社会从相对和谐到不和 谐再到新的和谐 。因此,中国法治建设的宗 旨 是生成 自由与秩序动态平衡的法治,在这样 的法治社会 中,人们 不仅 能在稳定的社会秩序 中享受到生活的安 宁,又能在 自由的环境 中享受到创造 的快乐。 关键词:秩序 自由 法的价值 法哲学 中图分类号 :D 0 9 文献标志码 :B 文章编号:17— 0 02 0) 20 8一 7 6 2 12 ( 9 0-0 5 O 0
我 国古代 儒 学大 师苟 况有 “ 治之 经 ,礼 与刑 ”的治 国高 论 ,西方 民法学 大师 耶林 有 “ 权利 而斗 为
争”的呐喊。以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还是 以法律维护公民权利和 自由,向来是立法和执法的价值选择 上的两难 问题 。事实上,秩序和 自由所能达到的统一只能是一种动态的和谐统一。 自由通过不断打破 日渐陈旧的、束缚人类 自由的旧秩序,促使能确保人类 自由实现的新秩序不断产生,从而使 自由与秩 序获 得统 一 。正 是 自由与 秩序 之 间既对 立 又统 一 的矛盾 运 动才 使得 法律 不断 发展 、演 变 ,也才 使得 社 会不断进步,并使社会从相对和谐到不和谐再到新的和谐。因此,中国法治建设的宗 旨是生成 自由与 秩 序 动态 平衡 的法 治 。在 这样 的法 治社 会 中 ,人们 不仅 能在 稳 定 的社会 秩 序 中享 受到 生活 的安 宁 ,又
论经济法的秩序价值
论经济法的秩序价值经济法是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规制和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既具有维护法律秩序的功能,也具有推动经济发展的功能。
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法对于保护市场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合法,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次,经济法保障公共利益。
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公共利益,例如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等。
经济法保障这些公共利益的同时,也能够防止不合理收益、经济利益占有不当等现象的发生。
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经济法提高市场信任度。
经济法对市场主体需求的履行进行约束,保障企业、个人、消费者的利益。
同时,通过制定透明、公正的市场规则,提高市场对企业、消费者、投资者的信任度,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经济法推动经济发展。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法规制行为,保护企业的产权,保障企业经营活动。
同时,经济法也通过创造市场环境、市场机制等,促进经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
因此,经济法不仅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也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具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共利益、提高市场信任度、推动经济发展等多种秩序价值。
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经济法制度体系,保证经济法在实践中发挥出最大的秩序价值,为新时代市场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论经济法的秩序价值
论经济法的秩序价值经济法是指国家为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制定的法律规范体系。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在于保护经济自由。
经济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它体现了市场主体依照自身意愿进行经济活动的权利。
经济法通过确立私有财产权,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等手段,确保市场主体的自由行动。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在于维护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它保证了市场的有效运行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经济法通过禁止垄断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手段,保护公平竞争的环境,防止市场扭曲和资源浪费。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在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通过调整经济活动的方式和规则,确保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规范了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的长期发展。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在规范经济行为的也要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经济法通过限制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在于提高法律效率。
经济法的出台和实施能够提高经济活动的预期性和稳定性,使得市场主体可以更加明确和依法行动。
经济法的法律效应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市场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
经济法具有保护经济自由、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提高法律效率等秩序价值。
这些价值使得经济法成为调节经济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为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的秩序价值》课件
司法保障
司法是实现法的秩序价值的最后一道防 线,司法机关需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
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机关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 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司法活
动,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司法机关还需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 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司法效 率和公信力,为法的秩序价值的实现提
执法保障
执法是实现法的秩序价值的重要环节,执法部门需严格依照法律进行行政执法,确 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执法过程中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滥 用权力和不正之风。
执法部门需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和制约,防止执法不公和腐败 现象的发生,确保法的秩序价值的实现。
02
秩序价值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 ,与自由、平等、公正等价值共 同构成了法的价值体系。
秩序价值在法中的地位
秩序价值是法律体系得以存在和运行 的基础,为其他法律价值的实现提供 了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秩序价值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 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 利、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秩序价值与其他法价值的关系
总结词
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工时制度
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法是维护劳动力市 场秩序、保障劳动者权 益的重要工具,通过规 定劳动合同、工资待遇 、工时制度等,确保劳 动者得到公平、合理和义务,明 确劳动合同的内容、期 限和解除方式等。
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支付方式和加班工资 等,确保劳动者得到合 理的报酬。
科技进步的影响
科技进步对法律秩序产生深远影响,如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领域 的法律空白需要填补。
应对挑战的策略与措施
01
02
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探析
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探析p(一)法的价值目标“法的价值目标,是法作为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终极追求,体现了主体对法价值的追求和期盼。
”由于法具有国家意志性、社会规范性和普遍适用性,法的价值目标必然是丰富的。
1.法的正义价值庞德对正义做出如下描述:“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相同的面貌。
”法与正义有着密切的联系。
法作为应然与实然的结合,作为规范的体系,需要正义这种价值的指引。
毫无正义的法律是难以被人们所遵守的。
法应当体现正义的价值,它通过分配权利义务以确立正义模式,确立和维护正义。
2.法的秩序价值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
这是因为一种法律或法律制度可能并不追求所有的法的价值,但它却不能不追求秩序。
法的秩序价值是法的正义、自由、平等、公平、效率等其他价值的前提和基础。
法的正义、自由、平等、公平、效率等价值是法的秩序价值的目的和发展。
也就是说,“秩序是法的直接追求,其他价值是以秩序价值为基础的法的企望;没有秩序价值的存在,就没有法的其他价值”。
3.法的公平价值法是离不开公平的。
进一步说,法的产生、发展、变更都离不开一定的公平观作为依据。
统治阶级之所以要制定法,就是要维护自认为公平的社会关系。
如果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公平的要求,那么这样的法律就不可能得到人们的普遍遵守。
法所蕴含的公平价值是通过法律内容予以体现的,并体现在诸多的法律条文中,突出体现在合同法领域中“显失公平”的规定和侵权法领域公平责任原则的确立。
4.法的自由价值自由作为法所追求的价值,它应当从两方面加以界定。
一方面,每一个主体可以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情去做。
另一方面,每个主体在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能干涉、影响到他人的自由。
即自由并不是无限的,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这既是为了保证他人的自由,更是为了保证自己的自由能够得以实现。
黑格尔曾说过,“每一个真正的权利就是一种自由”。
从这一层面上说,确认和维护自由是法的基本内容。
5.法的效率价值“效率”这一概念本为经济学中的概念,后来,这一概念被引入法学领域,并成为法所追求的价值。
论法律价值中的自由和秩序
论法律价值中的自由和秩序作者:芮锦烨来源:《中国学术研究》2013年第09期研究自由和秩序的法律价值及其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从理论上看,对此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探讨法律价值,正确地理解自由和秩序的关系,从而为实践中正确处理自由和秩序的矛盾提供理论依据;从现实方面来看,了解自由和秩序的关系后才能在两者之间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并将两者的冲突减小到最低限度,使这两者更好地结合起来,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
一、法律的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的内涵(一)法律价值的概念对于法律价值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理解。
有的学者认为法律价值是标志着法律与人的关系的一个范畴,这种关系就是法律对人的意义、作用或效用和人对这种效用的评价。
有的学者把法律价值界定为一定主体的需要和法律的属性、功能之间的关系,或者是他们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
还有的学者认为法律价值是主体对法这一独特现象的认同和评价。
上述观点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法律价值的概念,具有合理因素。
但笔者认为,法律价值是主体通过认识、评价和法律实践促使法律适应、满足和服务于主体的内在尺度而形成的法律与主体的从属关系。
这种从属关系并不是先验的或意识领域的,而是在法律实践中主体积极地、能动地作用于法律的结果,是客观的现实。
它在本质上仍然是体现并凝聚在法律中的社会关系。
法律价值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主体性。
法律价值的属性是直接与主体的特点相联系的,是表现和反映着主体性内容的。
不同的主体与法律结成的法律价值关系必然会具有不同的特性,以民族为价值主体的法律价值具有民族性,以阶级为价值主体的法律价值具有阶级性,以个人为价值主体的法律价值具有个人独特性等等,这些以价值主体的个性为转移的法律价值属性,就是法律价值的个性。
2.客观性。
法律价值所以具有客观性,一是因为法律及其属性具有客观性,二是因为价值主体及其法律需要具有客观性。
3.伦理性。
法律价值的内容具有浓厚的道德色彩。
法律价值的社会功能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法律价值内化为社会成员的内在标准,即转化为作为道德的组成部分的法律道德来发挥和实现。
法的自由和秩序价值
法旳价值位阶原则。法旳价值一般意义来说是指 法对于人旳需要旳满足以及人对法旳绝对超越,其主 要涉及自由、秩序、公平、效率等。法旳价值为结论 就是指对法旳价值按照其对于人旳生存和发展旳主要 程度分为不同旳层次,当面对法旳价值之间旳冲突旳 时候按照其所处旳位阶来决定法旳价值旳取舍,即选 择位阶高旳法旳价值而舍弃位阶低旳法旳价值,从而 消解法旳价值之间旳冲突。
紧急状态下自由与秩序旳协调
实施紧急状态旳根本目旳是保障公民人 权和自由,国家为了处理紧急状态而采用恢 复秩序旳紧急措施与公民自由之间会有矛盾 和冲突。为处理自由与秩序旳冲突,使公民 自由与国家秩序价值得以协调。 1.百分比原则。
紧急状态法旳百分比原则是指紧急状态 措施与公民自由和人权保障旳百分比合适, 紧急状态措施旳危害性不能不小于紧急状态 本身旳危害性。是实现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 协调旳关键所在。
紧急状态下旳秩序
秩序旳必要性 秩序是事物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旳体现,秩序
旳关键是安全。离开秩序旳自由是混乱和没有保障旳自 由,自由要在一定旳秩序框架下才干持久和稳定。在紧 急状态下假如不采用尤其措施则国家旳生存受到威胁, 公民旳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
紧急状态是保障自由与人权旳最终措施,以预防整 个国家和社会秩序旳全方面失控。紧急状态旳直接目旳 是保障和恢复秩序,其措施也以秩序性措施为主。国家 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采用紧急措施对于恢复秩序,保障 公民旳人权和自由是非常必要旳,而且国家与政府有义 务为维持秩序而采用必要旳措施,涉及对公民人权和自 由采用必要旳限制性措施。
4.救济原则。
论经济法的秩序价值
论经济法的秩序价值经济法是一种具有秩序意义的法律体系,其旨在规范和保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市场竞争加剧的当代社会,经济法的秩序价值更显突出。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秩序概念、秩序价值及其实现路径等方面展开论述。
秩序是指一定的规则和结构,是一种规范化的状态或状况。
在经济领域,秩序则是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有效交易和资源分配的一种状态。
经济法是维护和保护经济秩序的法律体系,其通过规范和约束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经济法的核心是构建和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经济法的秩序概念涵盖了公平竞争、合理合法、规范行为、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
1. 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是以市场配置资源、调节供求关系为核心的经济体制。
而经济法的一个重要价值就是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效运行。
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它能够刺激企业竞争,促进经济增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打击市场欺诈、垄断等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规则得以执行,从而维护市场的秩序。
2. 保护经济主体权益经济主体包括企业、消费者等市场参与者,他们在市场经济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和利益。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在于保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财产权、合同权等。
通过法律手段,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合同权益、规范经济交易活动,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要素,而资源的合理配置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在于通过法律手段,规范资源配置行为,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和高效利用。
通过反垄断法规范市场行为,保护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经济法的作用是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推动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4. 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经济发展必须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和目标。
论经济法的秩序价值
论经济法的秩序价值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可从多个方面进行论述。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资源的自由配置和市场交易的自由,而经济法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保障交易的公平、自由和有序进行,从而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在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经济法为经济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权利和责任,规范了经济行为,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有序框架。
这种有序的经济环境有助于激发经济主体的创造力和活力,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在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市场经济的运行往往伴随着竞争和利益的分配,而经济法通过规制市场行为、禁止不正当竞争和打击经济犯罪等措施,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经济法的存在和执行有助于减少不正当行为和违法犯罪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还在于保护环境和资源。
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过度开采等问题,不仅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也会对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威胁。
经济法通过制定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化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监管,保护了自然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经济法的秩序价值包括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保护环境和资源。
经济法的存在和执行有助于建立和维护公正、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
法理学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一、法的价值的含义1.体现了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2.表明了法律对于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不包括负面意义);3.既包括对实然法(实际存在的法律)的认识,更包括对应然法(应当存在的法律)的追求。
二、法的价值的种类(一)秩序1.法学上所言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
2.法律总是为一定秩序服务的,在秩序问题上,根本就不存在法律是否服务于秩序的问题。
所存在的问题仅在于法律服务于谁的秩序、怎样的秩序。
3.“秩序”之所以成为法的基本价值之一,是因为:(1)任何社会统治的建立都意味着一定统治秩序的形成(2)秩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3)秩序是法的其他价值的基础(二)正义1.在法律上如何实现正义这一价值标准:(1)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
法律只有合乎正义的准则时,才是真正的法律。
(2)正义是法的评价体系。
正义担当着两方面的角色:①它是法律必须着力弘扬与实现的价值②它可以成为独立于法之外的价值评判标准,用以衡量法律是“良法”抑或“恶法”(3)正义也极大地推动着法律的进化:①正义形成了法律精神上进化的观念源头,使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深入人心;②正义促进了法律地位的提高,它使得依法治国作为正义所必须的制度建构而存在于现在民主政体之中,从而突出了法律在现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③正义推动了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它使得权力控制、权力保障等制度应运而生;④正义也提高了法律的实效。
(三)自由1.法的价值上所言“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2.就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
3.自由在法的价值中的地位,还表现在它不仅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
三、法的价值冲突(重点)1.从主体而言,法的价值冲突常常出现于三种场合:(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2.解决原则主要有:(1)价值位阶原则:这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论法的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冲突及解决原则
论法的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冲突及解决原则
法律的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之间存在冲突。
自由价值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秩序价值则强调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的自由权利可能会妨碍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在另一些情况下,社会的秩序和公共利益可能会限制个人的自由权利。
解决这种冲突的原则是,要平衡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以实现公正和合理的法律。
这意味着需要考虑以下方面:
1. 尊重个人自由,但要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进行。
法律应该尽可能地保护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当个人的自由权利与公共利益相冲突时,法律应该优先考虑公共利益。
2. 维护社会秩序,但要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法律应该能够维护社会秩序,但同时也必须公正地对待所有人,不偏不倚地执行法律。
3. 限制自由权利时要遵循合法程序。
当需要限制个人自由权利时,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来执行。
这意味着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遵循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原则。
4. 强调对话和妥协,以解决自由和秩序之间的冲突。
在处理自由和秩序冲突的过程中,应该鼓励各方进行对话和妥协。
这可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彼此的立场
和利益,为解决冲突找到更合理和公正的解决方案。
总之,解决自由和秩序之间的冲突需要在平衡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基础上进行,遵循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原则,鼓励各方进行对话和妥协。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正和合理的法律。
法的六大基本价值排序
法的六大基本价值排序
一、法的六大基本价值排序: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
二、法的价值即法对人类的意义,其含义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1、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
2、人对法的期望、追求、信仰。
法的价值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是正义和秩序。
正义是人类共有的内在精神,是法的实质价值;秩序则是人类共有的外在需要,是法的形式价值。
正义寓于秩序之中,又通过秩序得到了保障。
正义和秩序体现了法的共同理想和目标,.法应当是正义和秩序的结合体,法应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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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秩序价值必须与法的其他价值相协调,这种秩 序应当时体现人类道德正义、体现人权、自由和 平等精神,体现公共利益和人类幸福的秩序,而 不是完全背离人类终极价值和其他一般价值的纯 粹专制的秩序。当秩序本身缺乏正统性(正当性、 合理性)基础时,法律应当坚持法的正当性优先, 而不是法的秩序性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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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通过直接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使这些关系
本身具有法律的性质和意义,由此形成有条不紊
的状态,即法律秩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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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对社会秩序的维护
建立和维护国家的政治统治秩序 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建立和维护社会结构组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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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对社会秩序进行维护的手段
法律通过其制定、执行和遵守的过程,影响和引 导人们遵守一般的社会规范,从而使一些不受调 整的社会关系得到有效的疏导和整合,使之处于 一定的秩序状态。
法律将一些重要的社会关系加以确认,作为保护 对象,当这些对象遭到破坏时,法律将采取制裁 等保护措施,施加于一定的人或组织,使原来的 社会关系得以恢复,重新回到其所应有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状态。
1.静态秩序,指自然与社会中的事物和人处于其适 当的位置,形成固定的、有规则的、合理的关系。
2.动态秩序,指自然、社会运动过程的一致性、连 续性和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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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然秩序,表现为自然物质结构的有序性及物质 间关系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客观规律的外在表 现。
4.社会秩序,是人类社会主要通过规范手段自觉调 节而使人际关系所处的一种有序状态,主要表现 为个人角色、地位的确定性,个人与个人、个人 与社会、社会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连续性、一 致性和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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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野下的社会秩序 1.等级结构秩序 2.自由、平等的秩序观 3.社会本位的秩序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历史唯物主义的秩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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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秩序价值
秩序,是法所要实现的最基本的价值之一,它构 成法律调整的出发点,也是法律所要实现的其他 价值的基础,如果法律不能使社会处于有秩序的 状态,就谈不上对人的自由、平等以及其他价值 的维护。秩序的维护永远是法律调整的首要任务。
需要注意的是,秩序价值只是法的价值之一,决
不是法的终极价值。法的正统性(合理性、正当
性)固然可以依据其秩序性来论证,但仅仅强调
秩序性也并不能完全解释法的效力根源。而且,
当国家法本身明显地违背客观规律、违背人类的
道德和公平、正义准则时,片面强调秩序价值的
唯一性,实际上就等于为国家的强权、暴政和统
治阶级的任性寻找理论上的合法借口。因此,法
法的秩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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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总说
秩序,从最基本和最简单的含义上来讲,与混乱、 无序相对,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和变化的 规律性现象。
博登海默认为,秩序是指在自然进程中都存在的 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无序则表 明存在着断裂、非连续性和无规制性的现象。
秩序的分类:静态秩序与动态秩序;自然秩序与 社会秩序
案例
2003年4月,整个中国遭遇了一场事关国家、民 族生死存亡的非典风暴。在非典期间,为了能够 有效控制疫情,保护广大公民的生命安全,行政 机关出台了一系列应急措施。 1.非法定的行政即时强制性措施; 2.对不特定的公众科以非法定的义务; 3.颁布公共警告、控制人员流动; 4.简化防治非典药物的行政许可程序; 5.对相关商品进行限价; 6.对特定人员可以非法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