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柱体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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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圆柱体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C.0.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测定充填体圆柱试件的抗压强度。
C.0.2 测定圆柱体抗压强度的试件应按第5.6.4~5.6.5条要求制作和养护的圆柱体试件。
C.0.3 圆柱体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所用的设备应符合第5.6.3条的有关规定。
C.0.4 圆柱体抗压强度试验步骤应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 试件从养护地取出后应及时进行试验。试验前将试件表面与上下承压板面擦干净,然后测量试件的两个相互垂直的直径,分别记为d 1、d 2,精确至0.02mm 。
并据此计算试件的承压面积。
2 将试件安放在试验机上、下压板之间,使试件的纵轴与加压板的中心一致。开动压力试验机,当上压板与试件或钢垫板接近时,调整球座,使接触均衡;试验机的加压板与试件的端面之间要紧密接触,中间不得夹入有缓冲作用的其他物质。
3 应连续均匀地加荷,加荷速度应为每秒钟0.02MPa ~0.05MPa (试件强度不大于5MPa 时,宜取下限,试件强度大于5MPa 时,宜取上限),当试件接近破坏而开始迅速变形时,停止调整试验机油门,直至试件破坏,然后记录破坏荷载F 。
C.0.5 圆柱体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计算应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 试件直径应按下式计算:
122
d d d +=
(C.0.5-1) 式中d —试件计算直径(mm); 12d d 、—试件两个垂直方向的直径(mm)。
2 试件抗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24F f d
π=
(C.0.5-2) 式中f —试件抗压强度(MPa);
F —试件破坏载荷(N); d —试件计算直径(mm)。
C.0.6圆柱体抗压强度试验结果确定应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以3个试件测试结果的算数平均值作为圆柱体试件抗压强度值,精确至0.01MPa;
2当3个测试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果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则以中间值作为抗压强度测试值;
3如果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值均超过中间值15%,则此组试验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