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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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

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放管服改革是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效率,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具体措施如下:一、放宽市场准入和国有资产管理1.清理废除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废除审批事项,实现报告制、备案制替代审批制。

2.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推行“一次办好”、“最多跑一次”等服务,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放宽市场准入:简化投资环节,以准入前管理代替准入后监管,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4.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法人治理,加强监管,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二、简化企业开办和经营服务1.简化企业开办:优化开办流程,简化资料和时间,推出“一网通办”和“全程电子化”。

2.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投资环节和人才引进,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简化职业资格审批:优化职业资格审批流程,实现“谁审批、谁负责”。

三、优化社会事务管理1.社会组织管理:简化社会团体登记和许可审批程序,改为备案制。

2.文化市场管理:简化文化市场管理,推出“文创联盟”和“文创扶持基金”。

3.民生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教育服务、住房供应等方面的服务,提高民生福利水平。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行政审批制度: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全程电子化,实现对审批事项和程序的立法、规范化和公开化。

2.行政许可制度:优化行政许可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和环节,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法律体系。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公正、公正的司法保护。

以上就是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都是为了实现政府的职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一网通办是政府部门、行政司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组织等提供线上和线下综合服务,全部流程通过电子政务网实
现网上办事、网上缴费,实现一次申报、一站办结的构想,实现社会就业
者简单、高效、快捷地办理有关手续。

要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首先要从政策法规层面开展,建立健
全“一网通办”有关政策与法规体系,研究制定“一网办”有关政策、办
事程序与标准规范,不断完善“一网通办”的法律法规体系。

其次,要加快建设“一网通办”系统和支撑平台,建立完善“一网通办”系统,把政府部门、行政司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
办非企业组织等有关服务集约化,服务可视化、无缝化,形成“一网通办”服务架构,以此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最后,要推动“一网通办”普及应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重视和推
广“一网通办”。

多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精选)

多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精选)

多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汇报(精选)尊敬的领导:我公司对“放管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相关工作。

现向您汇报如下:一、大力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公司将“一站式服务”作为企业登记便利化的重要途径,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目前已经实现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全程电子化办理,实现了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

同时,我们还实行了“自助式登记”和“一站式申请”,让企业可以在自助终端上进行登记申请、印章制作、发票购买等多项业务,大大减轻了企业的办事负担。

二、全面推行服务“一网通办”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我们在全国率先推行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

目前,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办理各种审批、备案、证明等手续,节约了企业大量来回奔波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还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综合服务。

三、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方式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我们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实行“预约服务”、“快速备案”、“即时处理”等措施,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节约企业时间和成本。

另外,我们还建立了“12345”热线电话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24小时热线咨询服务,解决企业在经营、发展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公司也十分重视监管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推动市场秩序规范化发展。

我们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科学的执法手段,加强产品质量、环保、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监管。

在应对市场风险方面,我们通过政策引导、主动作为等方式,加强和改进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就是我们公司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对于未来,我们将坚持创新思维,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和创新创业精神,为建设现代化企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您的关注!。

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

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

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一网通办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进“放管服”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减少政务办理环节、提高办理效率,简化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流程,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工作,以下是一些要点:一、加强政府数据整合和共享。

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务数据“一网通查”。

二、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在线办事大厅,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随时随地办理政务事项。

三、优化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

通过事前审批制度,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减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

四、加强数字化服务能力。

提升政府数字化办公能力,推动政务服务从线下转向线上,实现办事“最多跑一次”。

五、推进便民措施的落地实施。

加快建设共享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政府服务和公共资源,提供一体化、全程化的便民服务。

六、加强政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

利用大数据技术,挖掘政务数据中的潜在价值,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七、加强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

加强政府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加密涉密数据,防范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风险。

八、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九、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十、促进国际经验借鉴和合作交流。

加强与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我国政务服务水平。

总之,全面深化“一网通办”工作要点涵盖了政府数据整合和共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办事流程优化、数字化服务能力提升、便民措施的落地实施、政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监督和评估机制建设、国际经验借鉴和合作交流等方面。

通过全面深化,我们可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负担,推动实现便民、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目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0•【字号】陕政办函〔2019〕59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5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20日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一、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1.推进省级部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全面厘清各部门权力责任事项,逐步建立审批监管分离的工作机制。

(省审改办、省司法厅牵头,省级有关部门负责,6月底前完成)2.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各市县(区)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权力划转等工作,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权责关系。

(省审改办、省司法厅牵头,各市、县、区政府负责,7月底前完成)二、不断强化简政放权改革力度3.全面实现权责事项“颗粒化”管理。

深入推进全省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实现全省审批服务事项与国家级基本目录统一同步和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统一。

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对已完成梳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和服务类事项进行调整完善,强化清单动态调整;对未完成梳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事项,按照“颗粒化”和“三级四同”要求,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进一步丰富完善全省统一事项库和省市县三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最新)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最新)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最新)(最新)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重要工作部署,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让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更加便利高效,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8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X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依托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全省统一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工作目标(一)“一网通办”方面。

X年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全部进驻网上平台并提供办事服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5%,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

X年底,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5%,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

(二)“只进一扇门”方面。

X年底,市级、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不低于8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X 年底,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实现“应进必进”,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一、“放管服”要点1.放权:进一步减少政府对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干预,推动部门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级政府要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减少行政许可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简化审批流程的长效机制。

2.简化程序: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通过在线申请、网上办理等方式,简化企业和个人的办事程序,减少重复办理,提高服务效果。

3.优化服务:推行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府服务一站式办理,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4.加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对市场主体和公共资源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非法经营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5.深化:持续推进“放管服”,打破行业壁垒,取消限制竞争的行政性审批和审批条件。

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1.统一平台:建立全国联网的“一网通办”平台,整合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和业务流程。

实现政务服务的信息共享和一体化办理。

2.网络办事:通过互联网、移动端等在线平台,提供全面、便捷的政务服务,实现办事“不见面”、“不跑腿”,减少办事时间和成本。

3.整合资源:整合各类政务数据和资源,建立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实现证照信息的共享和电子化存储,减少证明材料的重复提供。

4.简化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化手段,简化审批环节,减少冗余环节,提高服务效果。

5.建立评估机制:建立政务服务评估机制,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定期公布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促进政务服务的公开透明和质量提升。

以上是最新的“放管服”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通过放权、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和深化,以及建立统一平台、网络办事、整合资源、简化流程和建立评估机制等措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9〕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9〕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26日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实现面向企业和市民的所有政务服务“进一网、能通办”目标,制定2019年本市“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一、以“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为目标,全力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1.实现审批时限平均减少一半。

进一步压减审批承诺时限,实现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减少一半;大幅缩短审批办理时限,能做到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无法做到当场办结的要做到提前办结,实现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一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区、各市级相关部门)2.实现审批提交材料平均减少一半。

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的原则,大幅精简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现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平均减少一半。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3•【字号】雅办发〔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雅办发〔2019〕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雅安市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3日雅安市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结合雅安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一)营造全市良好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省上“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安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找准当前我市营商环境短板,主动对接兄弟市(州),借鉴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优化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制定《雅安市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项目实施保障方案》,切实保障投资项目落地实施。

配合省上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调研、建立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及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根据省上安排,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商务局)(三)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

清理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

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7.09•【文号】人社厅发〔2019〕75号•【施行日期】2019.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5号部属各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9年7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着眼稳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1.围绕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正确把握就业优先政策等宏观政策取向,以稳就业、部署实施降低社保费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治欠保支、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等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各项社会预期。

2.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批。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9.04.15•【字号】•【施行日期】201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九江市港口航运局,厅直属各单位、省高速集团、省路政总队: 现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4月15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19〕21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为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四最”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厅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完善政务服务网络。

完成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省交通运输厅平台部署任务,做好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相关工作,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完善行政许可全程网上办理,增强用户“粘性”,提升网上办事比例。

2019年底前,省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2020年底前达到95%。

(牵头单位:厅政务服务办、厅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厅相关处室和厅直属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底)(二)推进系统整合数据共享。

推进政务服务应上尽上、系统应联尽联、数据实时共享。

按照谁的系统谁负责对接原则,完成各单位自有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所有业务全部通过“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数据资源除涉及安全外实现100%共享,杜绝“二次录入”,真正做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推进“一网通办”工

申报承诺1.本单位承诺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㊁合法性负责.2.本单位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3.本单位将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建立并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加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4.项目备案后发生较大变更或项目停止建设,本单位将及时告知原备案机关.5.本单位定期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海分平台报送项目开工㊁建设进度㊁竣工的基本信息.企业备案联系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号码联系邮箱联系地址㊀备案机关:(自动生成)项目备案变更日期:(自动生成)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ɔ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推进 一网通办 工作要点»的通知(2019年3月26日)沪府办发 2019 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㊁办㊁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上海市推进 一网通办 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上海市推进 一网通办 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8 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深化 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㊁一门㊁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 2018 45号)要求和市委㊁市政府部署,加快推进 一网通办 改革,实现面向企业和市民的所有政务服务 进一网㊁能通办 目标,制定2019年本市 一网通办 工作要点.一㊁以 减环节㊁减时间㊁减材料㊁减跑动 为目标,全力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1.实现审批时限平均减少一半.进一步压减审批承诺时限,实现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减少一半;大幅缩短审批办理时限,能做到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无法做到当场办结的要做到提前办结,实现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一半.(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区㊁各市级相关部门)2.实现审批提交材料平均减少一半.按照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 的原则,大幅精简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现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平均减少一半.实现一批事项 零材料提交 ,做到申请人仅需填写格式化申请表即可办理,无需提交其他申请材料.各区㊁各部门提出的 零材料提交 事项,覆盖面应不少于本区㊁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10%.(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各区㊁各市级相关部门)3.推进新增的100个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落地.重点推进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的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系统重构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流程,重构跨部门㊁跨层级㊁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衡量的标准就看能否做到 减环节㊁减时间㊁减材料㊁减跑动 .(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㊁市商务委㊁市教委㊁市民族宗教局㊁市公安局㊁市民政局㊁市司法局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㊁市规划资源局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㊁市交通委㊁市文化旅游局㊁市卫生健康委㊁市市场监管局㊁市体育局㊁市医保局㊁市粮食物资储备局㊁市药品监管局㊁市知识产权局㊁市税务局㊁市残联;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大数据中心㊁各市级相关部门)4.新增实现100项个人事项全市通办.市级部门加强业务统筹与指导,在全市范围内新增100项个人事项,实现全市通办.(牵头单位:市教委㊁市公安局㊁市司法局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㊁市农业农村委㊁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大数据中心)5.实现一批事项 零跑动次数 .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新增一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大数据中心)二㊁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扩大政务服务覆盖面6.拓展 一网通办 服务事项范围.聚焦教育㊁医疗㊁住房㊁社保㊁民政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梳理一批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国家标准逐项开展标准化㊁规范化工作后,纳入 一网通办 总门户.(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7.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各要素内容,提升办事要件和办事指南标准化㊁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细分审批办理情形,细化完善申请材料目录,规范材料名称㊁材料来源㊁材料类型㊁纸质材料份数㊁材料形式㊁材料必要性等内容,以及示例样表㊁空白表格等.进一步细化㊁量化业务口径标准,消除模糊条款㊁兜底条款,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㊁同标准办理,实现一批事项 零差别受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㊁市大数据中心)8.深化一窗受理和集成服务改革.继续推进各区㊁各市级部门政务服务大厅㊁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跨部门综合窗口,形成以综合窗口为主㊁部门专业窗口为辅的综合服务模式,建立一窗受理㊁分类审批㊁一口发证的政务服务机制,逐步实现全市政务服务窗口 单窗通办 ㊁事项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试点单位:浦东新区㊁徐汇区㊁杨浦区㊁闵行区㊁宝山区㊁嘉定区㊁市公安局)9.构建政务图谱.从市民和企业用户真实需求的 一件事 出发,探索梳理出 双百主题 ,即围绕市民个人生活的100件事(3个以上办事情形)和围绕企业生命周期的100件事(3个以上事项),运用图谱技术,把相关数据关联,形成以 一件事 为中心的政务数据关系网络,构建权力图谱㊁事项图谱㊁材料图谱和数据图谱,建设图谱分析系统,研究各事项申请表单要素㊁申请材料㊁结果证照之间的共享复用需求,形成优化办理建议.(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三㊁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10.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成熟一批㊁推出一批.推进园区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加大向自贸试验区㊁张江㊁临港等特定区域的放权力度,实现 园内事㊁园内办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11.全面推开 证照分离 改革.对国务院批复的163项和浦东新区自主改革的35项事项改革试点举措,凡不涉及法律法规调整的,在全市全面复制推广.按照国家部署,对其他市场准入涉企审批事项,有序推开 证照分离 改革,最大限度破解 准入不准营 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12.深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扩大告知承诺在行政审批㊁办理减免退税㊁财政资金扶持㊁相关证明手续以及行政确认等事项中的实施范围.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试点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等.探索对低压小微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㊁路政㊁交警㊁绿化等相关审批实施告知承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市场监管局㊁市司法局㊁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13.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对工程咨询㊁工程设计㊁规划设计㊁测绘㊁环境影响评价㊁卫生学评价㊁检验检测㊁计量认证㊁安全评价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中介服务指南,统一中介服务标准,增强中介服务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四㊁全面建成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夯实 一梁四柱 和公共支撑体系14.深化统一受理平台建设.根据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要求,优化各区㊁各部门事项接入模式,实现部门接入事项从系统改造迁入模式(模式三)转换至统一配置开发模式(模式二),强化市㊁区两级联动,扩大线下统一受理平台工作人员门户试点范围,加快办件数据落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15.优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各区㊁各部门网上办事系统现有用户体系全面整合,统一纳入 一网通办 .优化外籍人士身份认证功能,深化拓展法人多级授权应用,强化统一用户身份信息管理,不断优化完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16.推进统一总客服.推进各类政务热线数据向 一网通办 平台归集,优化 一网通办 诉求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各专业领域的咨询体系.根据国家 互联网+监管 要求,实现监管投诉举报纳入统一总客服,并对接本市 互联网+监管 系统,加强投诉举报线索运用,为国家尽早发现系统性㊁区域性风险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热线办㊁市市场监管局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17.推进统一公共支付.逐步扩大公共支付事项范围,重点推进个人社区事务中收费项目㊁统一物流平台物流收费等个人非税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接入,实现 一网通办 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研究涉企非税事项接入.加快推进电子票据试点应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18.推进统一物流快递.扩大统一物流平台事项接入范围,实现 一网通办 接入事项物流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㊁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19.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重点推进100类高频电子证照归集.对于已实现完整归集的高频电子证照,应用场景覆盖100%政务服务事项.推动电子证照在社会化领域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试点单位:市公安局㊁市司法局㊁市文化旅游局㊁市经济信息化委,浦东新区㊁静安区㊁虹口区㊁奉贤区等)20.推进电子印章应用.依托 一网通办 总门户,建设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法人㊁自然人通过网上申请㊁管理电子印章.推进电子印章㊁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区㊁各部门)21.加强 一网通办 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建设和完善本单位 一网通办 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 中应归档电子文件实行全程管理,确保 一网通办 电子档案真实完整㊁安全可靠㊁长期可用.加强对市㊁区相关部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监督㊁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和检查.(牵头单位:市档案局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五㊁以广泛深度应用为导向,充分提升政务服务能级22.推进证明类材料在线申请㊁开具和应用.实现本市所有高频证明类事项接入 一网通办 ,实现申请人在线申请证明材料,职能部门通过 一网通办 渠道开具电子证明,申请人通过电子亮证方式,在政务服务体系或社会化领域开展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试点单位:市公安局㊁市民政局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㊁市卫生健康委㊁市税务局等)23.推进市民主页建设.新增100个复杂主题以及40个便民服务,完善个人政策推荐功能,提升主动式㊁精准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24.推进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新增100个企业专属复杂主题以及20个利企服务,完成社会投资类工程项目等专题建设,提升精准服务企业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25.深化移动端 随申办 建设.拓展 随申办 政务服务事项接入范围,优先接入公众关注度高㊁办件量大㊁覆盖面广且适合在移动端办理的事项.引入小程序技术,拓展移动端政务服务渠道.(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㊁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26.推进 企业服务云 建设.依托 一网通办 平台,充分发挥 企业服务云 作用,研究形成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查询体系,系统梳理涉企政策,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提供更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㊁市大数据中心)六㊁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治理,提升数据整合共享应用能力27.实现公共数据完整归集.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使分散㊁孤立的数据成为汇聚综合的数据,实现公共数据完整归集㊁按需共享,财政资金保障的信息系统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100%迁移上云.(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28.实现公共数据按需共享.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打通国家㊁市㊁区三级共享通道,建立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开展应用场景授权,优化共享审核流程,实现数据按需共享.(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29.加快建设大数据资源平台.建成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大数据资源平台,实现全市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加快建设若干主题数据库,为 一网通办 ㊁经济社会数据分析㊁公共信用信息应用㊁城市综合管理等典型应用场景提供大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30.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方案,加强信息化项目资金引导,推进一批跨层级 大系统 和跨部门 大平台 建设.开展信息化项目清理,全面整合规范历史遗留项目,加快整合市区统筹的跨层级业务信息系统,将分散㊁独立㊁交叉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㊁信息共享㊁业务协同的大系统.推进业务专网逐步向政务外网㊁内网分类迁移,为充分实现条块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㊁市发展改革委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31.加强信息系统和数据整合共享的审计工作.运用审计手段,促进各部门存量信息系统的清理与整合,推动各部门加强数据资产管理,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提升数据质量.(牵头单位:市审计局㊁市发展改革委㊁市经济信息化委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32.制定«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规范和促进全市公共数据开放和利用,推动政企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㊁市司法局㊁市政府办公厅)七㊁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完善 互联网+监管 体系33.编制 1 张清单.在国家部委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规范,完善覆盖市㊁区两级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厘清监管责任㊁明确监管措施㊁统一监管标准,并将清单纳入 互联网+监管 系统动态管理,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㊁规范化㊁精准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市场监管局㊁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34.建立 1 个数据库.按照国家 互联网+监管 系统相关数据标准,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汇聚本市监管数据,形成监管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满足国家 互联网+监管 系统的数据调用㊁接收等要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35.建设 2 个体系㊁ 2 个界面.根据国家要求,构建本市 互联网+监管 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运维体系.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服务界面和面向政府部门的工作界面.(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36.建设 3 个应用系统.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主体功能基础上,根据国家要求,建立或完善执法监管系统㊁风险预警系统㊁决策分析系统等三个应用系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37.全面推行 双随机㊁一公开 监管.建立健全 双随机㊁一公开 相关制度,动态调整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工作细则,细化标准流程,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进一步扩展覆盖面,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部门 双随机㊁一公开 监管全流程整合㊁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 双随机㊁一公开 监管常态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38.大力推行分类监管.以食品药品㊁交通运输㊁医疗卫生㊁文化旅游㊁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梳理确定各行业㊁领域㊁市场的分类监管事项,逐项制定分类监管实施细则.对每个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别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八㊁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 一网通办39.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根据国家试点示范要求,夯实已有对接基础,持续推进安全保障体系㊁运维管理系统及电子印章系统的对接工作.(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40.打通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公共支撑体系.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跨省身份认证,以及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进电子证照跨省应用,实现长三角地区制发证照向企业群众名下归集,并在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体系内应用,替代相应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41.出台长三角地区 一网通办 标准规范.研究制定长三角地区 一网通办 业务标准㊁服务专窗设置等业务规范,长三角地区统一身份认证㊁电子证照共享互认㊁移动端漫游㊁电子亮证等技术标准,长三角地区 一网通办 业务标准㊁服务专窗设置等业务规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大数据中心)42.建立长三角地区 一网通办 线上专栏和线下专窗.依托 一网通办 总门户,建设 长三角地区 一网通办 专栏 ,统一办事入口;在线下开设 专窗 受理长三角地区 一网通办 事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大数据中心㊁市民政局㊁各区㊁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九㊁加强 一网通办 运营管理和监督考核43.加强 一网通办 日常运行管控.优化现有平台架构体系,持续提升平台整体性能及高可用性,定期开展应用切换演练.加强接入系统管理,进一步规范事项接入㊁上线发布流程.加强应用系统监控,对 一网通办 平台及各接入系统运行情况实时监控预警.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保障数据交换的实时性㊁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平台安全防护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区㊁各市级相关部门)44.快速迭代 一网通办 服务功能.加强 一网通办 运营管理,结合网站访问数据分析,紧跟公众需求热点,查找服务盲区,策划系列专题,优化迭代服务功能,持续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和体验度.(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各市级相关部门㊁各区)45.强化 一网通办 安全保障.建立 一网通办 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安全责任主体㊁划分安全职责边界,对攻击㊁侵入和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确保网站稳定㊁可靠㊁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开展 一网通办 网站的渗透测试工作,建立安全与绩效相关联的部门考核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㊁市大数据中心㊁各市级相关部门)46.健全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加强评估考核.丰富用户 找茬 ㊁专业测试等问题发现渠道,依托 一网通办 总客服派单处理,完善问题处置机制,提升响应度,提高解决率.构建科学合理的电子效能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加快 一网通办 电子效能监督系统建设.发布«2019年上海市 一网通办 评估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区㊁市级各部门㊁各有关单位开展 一网通办 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进一步强化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突出考核重点关键任务,提高考核质量效率,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建立 一网通办 好差评制度,加强与第三方权威测评机构的合作,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定期对市㊁区两级 一网通办 工作开展评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公务员局㊁市大数据中心)47.加强 一网通办 业务和操作培训.将 一网通办 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包括专项培训㊁新任公务员培训㊁任职培训㊁在职培训㊁网上培训等.加强市级部门对本条线业务培训的统筹协调,强化对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为 一网通办 创新做法打通操作层面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㊁市公务员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三部门«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9年3月14日)沪府办规 2019 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㊁办㊁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㊁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㊀㊀第一条㊀(目的和依据)为建立完善建设工程的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切实维护工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

关于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 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 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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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以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为核心,依托省一体 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简称“省一体化平台”),建设覆盖 自然资源全业务、全流程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子系 统,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人一体化平台运行和管 理,做到业务系统“应接尽接”、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数 据资源“应汇尽汇”,推动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 合发展,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 变,努力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和“办事不求人”,切实提 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享受到自然资源部门“网购 式”的便民服务新体验,促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要实现“一网通办”、运用好“一网通办”,必须做好 以下工作。

(一) 规范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全部纳人省一 体化平台统一监督管理。

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自然资 源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公共服务 事项,编制全系统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总目录,确 保事项“穷尽”和“目录之外无事项”。

要对应事项清单编 制办事指南,根据群众需求对各类事项做好细化拆分, 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申请材 料、收费标准、设定依据和常见问题等要素,让办事群众 看得到、看得懂,知道怎么填、怎么报,有效减少二次录 入、反复补正和多次退卷等问题。

2019年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出60项便民利企措施

2019年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出60项便民利企措施

全面缩短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推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小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2019年,公安部研究制定了60项便民利企的措施。

这一年,公安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和不方便等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企的“放管服”措施。

通过网站、APP、公众号和小程序,将服务的入口从线下移到线上;通过在线申请、网上受理和远程寄递等多种方式,有效打通了网上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刷脸认证、一键挪车等便捷应用,将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各个角落。

公安部《政务服务》平台的上线,刀刃向内打破数据和系统壁垒,给办事群众带来极大便利。

出台服务群众企业60项措施提升群众、企业获得感2019年,公安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办事、办证和办企痛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和服务企业的60项便民利企措施。

这60项措施主要有7个方面内容。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包括:全面缩短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简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推进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首次检测费用等12项措施。

二是全力支持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方面,包括:出台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系列移民与出入境政策和便利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贸区建设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出台入境车辆人员出行便利措施等10项措施。

三是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包括:逐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一门通办”“一网通办”“一次性办”,推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推进交通违法异地处理,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奖励措施等13项措施。

四是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方面,包括:推进人口信息共享和身份认证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出入境证件公共服务便利化应用,建设户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数据库提供公共服务,推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联网核查提供部门间共享等5项措施。

“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最新)

“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最新)

“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一、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权力划转等工作,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权责关系。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职转办、县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7月底前完成)二、不断强化简政放权改革力度(二)全面实现权责事项“颗粒化”管理。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工作,按照中省市要求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与中省市基本目录统一同步和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统一。

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对已完成梳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和服务类事项进行调整完善,强化清单动态调整;对未完成梳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事项,按照“颗粒化”和“三级四同”要求,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进一步丰富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职转办、县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6月底前完成)(三)做好下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

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对中省市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坚决取消;对中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承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职转办、县司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部门负责,年内完成)(四)深化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建设。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X市办字〔X〕X号)精神,将文件规定的涉及农村党务、村务管理和服务等八大类70项事项,以清单形式进行公示公布,公开事项名称、行使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接受村民监督,进行动态管理。

推行村民事务代办,进一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县职转办牵头,各镇(街)负责,持续推进)(五)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实行证明清单式管理,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并对外公开,精简办事所需材料和证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8.01•【文号】国办发〔2019〕39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8月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19年6月25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放出活力(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措施:1.2019年9月底前修订形成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缩减清单事项,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2.2019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制定实施竞争政策的指导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3.2019年9月底前部署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对民营、外资企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纠正并查处一批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黑发改规〔2019〕1号关于印发《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的通知各市(地)、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2月15日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投资主体活力,建立项目审批“办事不求人”保障机制,在下放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集中供热和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权的基础上,再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

一、推行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节能审查2个事项,由在省政务服务网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双网办理,统一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事项,由在省政务服务网和国家发改委专网双网办理,统一到国家发改委专网办理。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事项,全部在省政务服务网办理。

二、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马上办”。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接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齐备、无需评估的核准申请,随到随办。

三、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节能审查“不见面审批”。

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节能审查等事项办理“不见面审批”,核准和节能审查批复文件电子版同步上传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其他相关项目审批部门共享审批信息。

四、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范围。

在总结已有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市县和重点园区,按照“信用承诺、先建后审、宽进严管”原则,依法依规扩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

五、深化投资项目评估制度改革。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以不评估为常态,评估为例外。

投资规模较小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原则上不再评估。

确实需要评估的,实行“多评合一”,与节能审查一并开展。

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为中央预算内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免费提供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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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要点一、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1.推进省级部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全面厘清各部门权力责任事项,逐步建立审批监管分离的工作机制。

(省审改办、省司法厅牵头,省级有关部门负责,6月底前完成)2.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各市县(区)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权力划转等工作,理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权责关系。

(省审改办、省司法厅牵头,各市、县、区政府负责,7月底前完成)二、不断强化简政放权改革力度3.全面实现权责事项“颗粒化”管理。

深入推进全省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实现全省审批服务事项与国家级基本目录统一同步和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统一。

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及时对已完成梳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和服务类事项进行调整完善,强化清单动态调整;对未完成梳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事项,按照“颗粒化”和“三级四同”要求,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进一步丰富完善全省统一事项库和省市县三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

(省职转办、省司法厅牵头,省级各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负责,6月底前完成)4.开展权力下放实施效果评估。

继续加大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对国务院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坚决取消;对国务院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承接。

对自贸区、四类功能区放权情况开展“回头看”,评估基层承接情况和权力下放实施效果,全面总结经验。

按照“需求导向”,试点在自贸区精准下放或委托下放一批省级管理权限,充分释放自贸区在自主决策、制度创新、探索实践等方面的空间和活力。

(省职转办、省自贸办、省司法厅牵头,省级各部门,各市、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年底前完成)5.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实行证明清单式管理,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并对外公开,精简办事所需材料和证明。

(省司法厅牵头,省级各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持续推进)6.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在全面落实首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自贸试验区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适时在中国(陕西)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审改办、省自贸办、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持续推进)7.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落实国务院“四个统一”改革要求,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级各有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三、切实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效8.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清理归并执法清单,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省委编办、省审改办、省司法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9.梳理编制监管事项清单。

在权责清单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明确监管事项、监管责任主体、监管流程、监管措施和监管标准,为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夯实事中事后监管基础。

(省职转办、省司法厅,省级各部门负责,5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9月底前完成梳理工作)10.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

按照国家要求和标准规范,依托我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全省一体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配合,按国家要求时限完成)11.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按照统一发布的中介服务清单,依托陕西政务服务网,建设省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方便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强化中介服务监管。

(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负责,省级各有关部门配合,10月底前完成)四、持续提升网上服务能力12.升级完善省级政务服务平台。

对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升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建设安全保障、运维管理、电子印章等系统,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负责,省级各部门配合,按国家要求时限完成)13.规范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

对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按照“入口统一、页面风格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事项统一、办件信息统一、证照统一”的要求,升级完善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满足市县两级和基层站点使用需求,并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6月底前完成)14.建设全省统一公共支付系统。

开发全省网上非税支付平台,出台《陕西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管理办法》,为政务服务缴费提供电子对账、打包统付等功能。

借助第三方金融支付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便民支付系统,统一服务缴费渠道,提供线上缴款、移动支付等功能。

(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牵头负责,6月底前完成)15.建设陕西政务服务移动端。

开发陕西省政务服务APP,并接入各市、各省级部门政务服务移动端,实现一批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可办”。

(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牵头,省级各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配合,6月底前完成)16.打造陕西政务服务旗舰店。

在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上建设有我省特色的政务服务旗舰店,推进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作为首批高频热点便民服务纳入旗舰店。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信息中心、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五、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17.树立全省政务服务统一形象。

设计发布全省政务服务统一标识,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整体形象。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9月底前完成)18.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在省市县三级实体政务大厅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探索推行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就近申报受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转办理,“陕西政务专递”统一送达的服务机制。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19.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按照办事“只进一扇门”的要求,撤销各级政府部门独立设置的服务大厅,因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的,经本级政府同意,作为本级政府政务大厅的分厅,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凡非涉密且与企业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委编办配合,各市、县、区政府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年底前完成)20.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

以市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整合利用现有各类公共场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站),作为县级实体政务大厅的延伸窗口。

(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21.建设“12345”电话服务体系。

建成省级“12345”服务热线平台,整合联通省级部门非紧急类服务热线和各市“12345”热线服务平台。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配合,年底前完成)22.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试点工作。

以纳入首批试点范围的13家政务大厅为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化、大厅建设标准化、大厅管理标准化、政务服务流程标准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标准化、政务服务考核标准化等。

(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试点单位负责按试点工作安排持续推进)六、着力加大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力度23.推动省级部门系统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迁移。

制定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整合提升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规范文件,将省级各部门部署在自建局域网、各类专网和省电子政务外网的非涉密信息系统逐步迁移至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特殊情况除外),实现所有提供、使用政务数据的省级部门和提供服务支撑的机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

(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负责,省级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6月底前,完成涉及营商环境的办理用电、公共资源交易、不动产登记、企业注销等部门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接入;9月底前,完成司法、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业务专网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年底前全面完成外网接入工作)24.建成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建设省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梳理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实现全省政务数据资源关联挂接并动态更新,与国家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承载部委数据全省应用。

(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负责,6月底前梳理形成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9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25.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

各市建设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市县两级政务数据,省级各部门整合本部门自建系统,汇聚本系统政务数据,并按目录向省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放。

(省级各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9月底前完成内部整合,年底前完成对接开放)26.汇聚电子证照目录和数据。

完善提升省级电子证照系统,归集部门电子证照数据,并全面接入市级电子证照库,形成全省统一证照库,推动电子证照的广泛应用。

(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牵头,省级各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负责,省级部门证照归集10月底前完成,市级证照归集年底前完成)七、全面加强工作保障27.完善制度规范。

出台政务服务效能监督管理办法、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运行办法、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出台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安全和运维保障规范、全省政务数据安全应用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信息中心配合,年底前完成)28.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陕西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网通办”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成效等进行解读、宣传。

(省政府办公厅、省职转办负责,持续推进)29.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聚焦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和企业群众关切,跟踪问效、强化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持续推进)抄送:省委编办、省职转办、省审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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