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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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医院会诊管理制度1一、目的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订立会诊制度。

二、定义会诊的流程标准。

会诊包含: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1、医务部主任负责订立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1、会诊对象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负,紧急情形下除外。

3、会诊申请(1)科内会诊申请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2)科间会诊申请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刻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

病情个性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刻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

由临床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情形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需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伴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1)科内会诊人员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负,特殊情形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负,特殊情形除外。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优秀18篇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优秀18篇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优秀18篇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一、为规范公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工作的。

质量,根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特制订本院死亡证明报告制度。

二、公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

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写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公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

五、所有《死亡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盖本人印章,加盖我院预防科专用章。

六、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3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医疗机构长期保存,第二联由预防科网报后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期保存,第三联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公安部门保存,第四联用于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后,由殡仪馆保存。

七、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八、病案室做好原始医学证明书的保存和管理,协助市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九、预防科对每张报告卡片都要进行先审核后登记而后录入,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每月对网络直报和登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应分别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儿童死亡卡,在网络直报后应报交我县妇幼保健站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2一、凡儿科、儿童保健科住院及门诊病人,由于本院诊疗设备及技术条件限制而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需转至外院诊治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

门诊病人需转外地治疗者由科主任同意签字后,由医务科盖章。

二、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不宜转院,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模板(三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模板(三篇)

医疗会诊管理制度模板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____会诊。

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

一、科内会诊: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

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____分钟内前往会诊;普通会诊。

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____天内前往会诊;严禁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住院总医师负责完成,并做好会诊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住院总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副主任以上医师处理;住院总医师不在岗期间,会诊原则上由科室当天的第二值班医师负责完成。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

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主治医师盖章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治医师提出,经床位分管主任同意后,可直接____被邀请科室,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

夜间急会诊必须经二班医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邀请。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经主班医师同意后,可直接____被邀请科室。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的,可提出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床位分管主任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

科内会诊制度模板

科内会诊制度模板

科内会诊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本科室医疗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确保患者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治疗,特制定本科内会诊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科室所有医务人员。

三、会诊类型1. 常规会诊:对本科室常见病例进行讨论,提高诊疗水平。

2. 疑难病例会诊:对本科室遇到的疑难病例进行讨论,寻求最佳治疗方案。

3. 重大病例会诊:对本科室遇到的严重病例进行讨论,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 特殊病例会诊:对本科室遇到的特殊病例进行讨论,积累经验,提高诊疗能力。

四、会诊流程1. 申请会诊:由主管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会诊申请,填写会诊申请单,注明会诊病例的基本信息、会诊目的和会诊时间。

2. 会诊通知:科室负责人收到会诊申请后,通知相关医务人员参加会诊。

3. 会诊准备:申请会诊的医师需提前准备好病例资料,包括病史、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以便会诊时讨论。

4. 会诊召开:会诊由科室负责人主持,申请会诊的医师介绍病例,其他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共同讨论。

5. 会诊记录:会诊结束后,由专人整理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讨论内容、结论和建议等。

6. 会诊执行:根据会诊结论,申请会诊的医师负责执行相关治疗方案,并追踪患者病情变化。

五、会诊要求1. 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诊,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

2. 参会人员应充分准备,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

3. 会诊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患者隐私,遵守医疗伦理。

4. 会诊记录应真实、完整,反映会诊过程和结论。

六、会诊制度考核1. 科室定期对会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将对参会人员的出勤、发言质量、执行会诊结论等方面进行评价,纳入个人绩效考核。

3. 对会诊制度执行不力的医师,将进行约谈、培训等措施,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七、会诊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定期修订,以适应医疗发展的需要。

修订后,科室所有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

通过以上科内会诊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本科室医疗服务水平,促进科室内部学术交流,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会诊工作制度的流程

会诊工作制度的流程

会诊工作制度是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针对疑难病例、复杂病情或跨学科疾病,通过组织相关科室和专业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分析、评估和决策的一种协作模式。

会诊工作制度的流程如下:一、申请会诊1. 凡遇疑难病例、复杂病情或跨学科疾病,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及时申请会诊。

2. 会诊申请应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体检、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等。

3. 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

二、会诊安排1. 科内会诊: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会诊人数少于三个(不包括三个)的,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会诊人数三个以上的,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 科间会诊: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一般要在2天内完成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3. 急诊会诊:病情特别紧急的会诊,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或特急字样。

应邀科室应在一小时内派医师前往,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

4. 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 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方科主任主持。

三、会诊讨论1.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2. 会诊医师应针对患者病情,展开讨论,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共同研究治疗方案。

3.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四、会诊结果1. 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根据讨论结果,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并将会诊意见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

2. 会诊结果需纳入患者病历,作为诊疗的重要依据。

3. 会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应及时向相关科室或部门反馈,以便改进和提高诊疗质量。

科内会诊制度流程

科内会诊制度流程

3、急诊会诊:经治医师开写会诊医嘱,填写会诊单,及时发送给被邀请科室;护理人员电话通知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护理人员及时通知值班医师,必须随叫随到,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30分钟内)完成会诊记录。

经会诊需要转科治疗的患者,应在患者病情允许移动的情况下进行,但在转入前应邀会诊科室应指定相对固定的医师协助患者所在科室的治疗。

危重抢救患者原则上不转科。

(二)院内会诊、属以Array地点、记录另立专页归入住院病历。

3.2、被邀会诊医师:视情况提前诊察患者,阅读病历摘要,进行充分准备。

3.3、医务科:派专职人员参会,协调会诊中出现的问题。

4、相关问题说明4.1、院内大会诊有利于提高全院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是一种便捷有力的教学手段,欢迎各级医护人员,实习、进修人员积极参加。

4.2、院内大会诊主持人应为申请科室主任。

4.3、无特殊情况,院内大会诊应安排在工作日的下午。

、院Array诊。

8、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9、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

10、会诊施行手术治疗要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规定,特殊诊疗技术项目应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12、1313.113.213.314、15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

会诊有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六) 门诊间会诊:由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门诊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被邀请科室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承担,尽可能在当日完成。

(七)护理会诊: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由护士长向护理部提出会诊申请,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护理会诊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48小时,紧急会诊及时执行,会诊地点设在申请科室。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以下是关于会诊制度,希翼内容对您有匡助,感谢您得阅读。

会诊制度(一)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 X 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者对科研、教学故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者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1、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者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者专业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者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 24 小时内前往会诊。

如有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彻底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者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委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

院内会诊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

院内会诊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

院内会诊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第一篇:院内会诊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会诊制度及流程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二、会诊工作流程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一般要在2天内完成)。

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一般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应在一小时内派医师前往。

病情特别紧急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或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二字,应邀科室必须立即派医师前往不得延误。

4、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三、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有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四、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第二篇: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一、会诊管理制度1、会诊的必要性: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会诊制度、流程及办法

会诊制度、流程及办法

会诊制度、流程及办法XXXXX人民医院会诊制度及流程(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急诊会诊制度(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医院会诊制度及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及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凡疑难、危重、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患者疾病超出本科室专业范围均应提请会诊。

1、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并召集本科医务人员,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核同意,填写会诊申请单。

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院内急会诊按急诊会诊相关要求执行。

3、急诊会诊(1)住院科室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

(2)急诊科接诊的急危重症病人如诊治有困难应提请相关专业医师紧急会诊。

(3)经治医师填写会诊申请单时,应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特殊情况时,可电话邀请。

(4)应邀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会诊。

4、多科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灰教部同意,并组织安排有关医师(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参加。

多科会诊由医教部或申请科室主任主持。

必要时医教部应向业务院长汇报,参加并主持会议。

申请会诊科室应提前24小时(紧急情况例外)向医教部上交会诊病例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拟邀请人员。

5、院外会诊因本院技术、设备条件至诊断治疗产生一定困难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书写病历摘要及会诊目的,医教部同意,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医教部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会诊邀请函,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

请外院专家会诊或指导手术,经治医师作好相关记录,请外院专家在病历会诊记录或手术记录等处签名,。

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远程视频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病情允许需到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教部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携带全有关病历资料。

6、外出会诊本院医师外出会诊者,由医教部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安排会诊,并登记备案。

院外会诊有关要求应符合卫生部2005年4月颁发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7、会诊时应注意的事项:(1)申请会诊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申请会诊科室应按要求填写会诊申请单,除病人的基本信息外须填写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料室,相关料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仲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

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整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珍由辞主任成总住院医师负责组枫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额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料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问会诊:患者病情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问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谨请科室。

应遨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生管送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唯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医疗纠盼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概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裤要、会诊目的和拟道请人员极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中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剧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被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可顾性、借鉴性的意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道请外院医师会诊戏派本院医师列外院金诊,须按照卫生都《医师外出会珍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会诊制度范文(4篇)

医院会诊制度范文(4篇)

医院会诊制度范文一、目的医院会诊是为了解决某一具体病例存在疑难问题,需要多名医生联合讨论和提供诊疗意见的情况下设立的,旨在保障医疗质量,提高临床治疗水平的机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之间或跨医院之间的疑难病例会诊。

三、会诊成员1.主诊医生:负责病例的收集和整理,组织会诊,协调各方面工作,并将会诊结论反馈给患者或家属。

2.会诊医生:参与病例讨论和提供诊疗意见的医生,应包括相关科室的专家。

3.护理人员:负责会诊过程中的记录和协助。

四、会诊流程1.提出会诊请求:主诊医生向医院会诊办公室提出会诊请求,并提供详细信息和病历资料。

2.组织会诊:会诊办公室根据病情和专家资源,安排相关医生参与会诊,并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3.会诊讨论:会诊期间,主诊医生详细介绍病例,各位会诊医生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进行讨论和交流。

4.会诊总结:主诊医生总结会诊结果,整理会诊意见,并向患者或家属解释和沟通。

5.会诊报告:会诊办公室根据会诊结果,撰写会诊报告,并将报告归档。

五、会诊原则1.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会诊信息应保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会诊应及时进行,以尽快解决问题。

3.会诊结果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尽可能满足患者的需求和期望。

4.会诊过程中,各位医生应保持公正客观,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受个人偏见影响。

六、会诊责任与权利1.主诊医生负责组织会诊,协调各方面工作,并将会诊结果及时反馈给患者。

2.会诊医生应按时参与会诊,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尊重其他专家的意见。

3.会诊结果由主诊医生负责向患者解释和沟通,会诊医生可提供协助。

七、会诊记录和报告1.会诊过程中的讨论和意见应记录并及时整理。

2.会诊报告应详细记录会诊过程、讨论内容和意见,注明各位医生的姓名、职称和专业领域。

3.会诊报告应由会诊办公室撰写,并经相关医生签署确认。

以上是医院会诊制度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医院会诊制度范文(2)[医院会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合作,提高医疗质量和疾病诊治效果,制定本制度。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与病例讨论管理制度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与病例讨论管理制度

门诊疑难病例会诊与病例讨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推动门诊疑难病例的诊疗质量提升,加强医务人员之间的学术沟通,完善病例讨论和会诊的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医院实际订立,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和病例讨论。

第二条会诊和病例讨论的定义门诊疑难病例会诊是指医院内外多学科医务人员对某一门诊疑难病例进行综合分析和讨论,订立科学合理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病例讨论是指医院内部不同学科医务人员就门诊疑难病例开展的学术沟通,通过共享经验和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第三条会诊和病例讨论的目的1.提高门诊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质量,供应更好的医疗服务。

2.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学术合作,加强专业本领。

3.加强团队协作,形成合理的诊治方案,最大限度避开误诊误治。

第二章会诊管理第四条会诊组织1.由医院管理员指定医学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工作。

2.会诊组由相关科室的专家医生构成,必需时可邀请其他科室参加会诊。

3.会诊构成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并定时参加会诊工作。

第五条会诊程序1.接到门诊疑难病例会诊恳求后,会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会诊组进行会诊工作。

2.会诊组应细致了解病例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并收集必需的辅佑襄助检查结果。

3.会诊组应在商定的时间和地方进行会诊讨论,全体成员参加讨论,并形成书面会诊看法。

4.确定会诊看法后,会诊科室负责人应编写会诊报告,并将报告及时送交门诊医生。

第六条会诊报告1.会诊报告应包含病历资料、病情认真描述、相关检查结果、会诊看法及治疗建议等内容。

2.会诊报告应经过会诊组全体成员审查并签名,确保质量和准确性。

3.会诊报告应及时送交门诊医生,作为参考依据,门诊医生应及时做出相应诊疗决策。

第七条会诊记录和保密1.会诊组应做好会诊记录,包含会诊日期、参会人员、讨论过程和结果等内容。

2.会诊记录应按要求归档保管,以备查阅和追踪评估。

3.会诊过程中涉及到的病患隐私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医院ICU疑难重症病人会诊制度

医院ICU疑难重症病人会诊制度

ICU疑难重症病人会诊制度一、科内会诊制度1、住院病人病情出现变化或疑难病例主管医师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2、按ICU查房规范要求,每天早晨交班时对科内危重病人进行简要会诊讨论,指导查房重点和调整抢救治疗方案。

3、对病情复杂、疑难、抢救上存在困难的病人必须组织全科会诊讨论。

4、申请会诊的医师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记录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被邀请科内会诊的医师必须及时到场并提出相关诊疗意见,不得借故推脱。

二、科间会诊制度1、经科内抢救小组会诊讨论和科主任查房认为本科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需要他科协助诊治或转科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邀请会诊程序:1)申请会诊由住院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报科主任审核同意。

2)住院医师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并按病历书写规定要求,写出会诊记录,完成必要的检查。

3)值班护士将会诊申请单登记后及时送到被邀科室,由接收科室签收后通知会诊医师按时会诊。

3、请会诊的医师必须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要求、目的及病情介绍应清晰、明了。

4、会诊时间要求:急会诊被邀请会诊科室必须在收到申请单后即刻前来会诊;5、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联系,再补写会诊单,普通会诊在24小时内完成。

6、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尤其是急会诊指征。

非急、危、重病人不得以急诊方式申请会诊。

7、管床医师或当班医师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备齐有关资料,热情接待前来会诊的医师并详细介绍有关情况。

当会诊医师在床边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时必须有管床医师或当班医师在旁。

8、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必须将会诊意见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

9、管床医师在会诊结束后,根据病情需要,尽快按会诊意见调整治疗方案或进行相应专科治疗,并报告上级医师。

三、院内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需院内多科医师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2、会诊由申请会诊的科主任主持,住院总医师、医务科参加,会诊在申请会诊的科室进行。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医院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一般会诊应邀医师要在24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会诊医师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检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以避免专业设备仪器搬运。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院内医师必须10分钟内到达。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股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股要有人参加,并报告分管院长,提出最后处理决定。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写申请单,经医务股同意,并派员参加,必要时并报院领导批准,由医务办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负责组织。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个别情况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由医务股组织,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第1篇:会诊制度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1、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

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

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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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一、对于无法做出明确病理诊断或较罕见的疑难病例,由首诊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高年资医师或全科相关人员参加会诊讨论。

二、参加科内会诊的主要医师需在申请单中注明会诊意见并亲笔签名。

如讨论意见能基本统一,则首诊医师或高年资医师可签发病理诊断报告书;否则需提请科外上级医师会诊。

三、科室有条件时可进置多头显微镜,方便对疑难切片的观察讨论。

四、必要时委托上级医疗单位或医学检验中心,进行特殊染色或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协助诊断。

五、会诊结束后由首诊医师详细填写《病理科疑难病例会诊登记本》,并签字。

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篇2]
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1.病理科医师遇有疑难病例应争取在科内或同行间进行会诊。

会诊方式可以采取计算机远程会诊、邮寄切片会诊及读片会会诊等,切片和(或)蜡块,由请求会诊的病理科提供。

2.会诊意见应记录或附贴于该例病理检查申请单后,一并归档。

如会诊意见与原诊断不一致,由原诊断病理科医师决定是否更改或补发病理诊断报告。

3.经院外专家会诊的病例,应将各方面会诊意见的原件或复印件附贴存档,如各方会诊意见不一、难以明确诊断时,可参考会诊意见酌情诊断,或在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将各方会诊意见列出,供临床医师参考。

4.应病人要求或经病人同意的会诊,其全部费用由病人负担。

5.对疑难病例,或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有分歧时,应争取与临床科室进行学术交流。

科内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篇3]
东莞市桥头医院度
1、要经常与有关临床医师进行临床-病理会诊与沟通,了解临床医师的诊断思考和病人情况,将临床医师提供的信息备注于病理申
请单中,并向临床医师通报病理诊断的疑难情况、初步拟诊以及延
期签发报告的原因。

2、必要时病理科医师应会见患者和其家属等,了解病情,说明
病理诊断的疑难情况和延期签发报告的原因等。

4、加强签发疑难病例报告前的病理会诊。

签发报告前应进行科
内集体讨论,必要时可经外院专家会诊,或主动介绍、协助患者或
家属携带病理切片到外院、外地有关病理专家处会诊,以利提高疑
难病变诊断水平、防范诊断失误。

5、受委托会诊的病理医师最终对病人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
①请求会诊时应提出会诊的原因、问题,请求的个人或单位应付适
当的费用。

②请求会诊单位或个人应该提供会诊需要的真实资料,
包括临1
床资料及大体标本描述,每张切片的确切部位来源,HE染色切片、X光照片、特殊染色切片,必要时需要蜡块及固定的组织。


及要在会诊单位作更深入研究时所用的材料。

再研究时需要的费用,由请求会诊方支付。

③会诊医师应归还除不能复制的原始材料外的
所有会诊的.材料(包括复制的切片、复制的原始材料)全部归档备查。

④出于法律目的的病理会诊,由相关受委托的单位间完成。


只有征得请求会诊医师的同意,方能将此病例以文章形式发表。


对于有严重分歧的病例,要及时委托市、省病理学分会或病理质控
中心,组织全市或全省会诊。

⑦远程病理会诊、可以用计算机的E-mail、网站论坛或Web等方式进行。

正规的远程病理会诊应该使用
Web的方式进行。

其中电话费、上网费、会诊费等均有申请单位或个人支付。

6、实行病理诊断随访制度。

尤其对疑难病例和诊断不确切的病例更应加强随访,以利诊断水平的提高、资料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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