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小说语言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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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飞宇小说语言浅析
【摘要】:毕飞宇的小说追求一种诗性语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移置语境,使语言陌生化,颠覆词语的常规义,使读者在遭遇文本的时候产生一种审美张力;二是使用悖论式语言,使语言有了一种”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艺术效果。
【关键词】:毕飞宇;陌生化;悖论语言
在当代文坛中,毕飞宇的小说的语言是颇具特色的。简单地说,他的小说追求语言的诗性。”诗性语言有它的特征,那就是模糊的精确,开阔的精微,飞动的静穆,斑斓的单纯,一句话,诗性语言在主流语言的侧面,是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当它们组合起来的时候,一加一不是小于二就是大于二,它偏偏就不等于二。”[1](毕飞宇语)这种语言的诗性,毕飞宇在创作的过程中是自觉追求的,尤其体现在他短篇小说的创作中,通过语言的陌生化从而实现”对日常语言有组织的强暴”和词语间有意的悖论组合来实现其语言的诗性。
一、语言的陌生化
语言陌生化的概念最早是由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什克洛夫斯基提出来的。他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动作还是言谈,一旦成为习惯就带有机械性、自动化了,换言之,一切极为熟悉的动作、言谈都会沉入无意识的领域,这是我们感受的一般规律而自成习惯。他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说比如步行,由于我们每天走来走去,我们就不再意识它,也不再去感受它,而步行就变成一种机械性的自动化运动。但当我们跳舞时,舞蹈就是一种感觉到了的步行,它不仅使我们专注于舞蹈的步伐,姿态即舞蹈本身的东西,而且由此唤起我们对自己和周围世界的新颖之感。如果说步行是一种惯常化,那么舞蹈则对于步行就是一种陌生化,因为正是舞蹈打破了步行的惯常化,破坏了步行的机械性和自动化,使我们由此而感觉到舞蹈本身的活力,并把舞蹈作为舞蹈来感受,从而带来艺术享受。语言也是同样的道理:日常语言、实用语言就好象巧克力从自动化机器里抛出来的,实用语言经常使用那些司空见惯、呆板僵化的话语形式,仿佛在麻痹我们注意力。而艺术语言恰恰相反,它是对实用语言进行阻挠、变形、扭曲、施加人为暴力的结果,就是说,是对普通语言的陌生化。”那种被称为艺术的东西的存在,正是为了唤回人对生活的感受,使人感受到事物,使石头成其为石头。艺术的目的是使你对事物的感觉如同你所见的视象那样,而不是你所认知的那样;艺术的程序’陌生化’程序,是复杂化形式的程序,它增加了感受的难度和时延,既然艺术中的接受过程是以自身为目的的,所以它理应延长;艺术是一种体验事物之创造的方式,而被创造物在艺术中已无足轻重。”[2]
毕飞宇的小说多通过置换语境,颠覆词语的常规意,实现其对语言的陌生化。
例1:乐果忍受不了丈夫说话时那种漫不经心的样子,这样的时刻乐果往往
只回敬两句话,其一是我瞎了眼了,其二是乡巴佬。这是苟泉的致命伤。是沙家圩子苟家村村民苟泉的先天伤疤,一戳就要跳的。吵到这个份上,苟泉就会摔着门出去,以不说话这种方式与小市民进行斗争。当然农民最终要向小市民投降的。农村包围城市,农民也只能靠拢市民。(毕飞宇《家里乱了》)
“农村包围城市”这样的革命话语,因为其历史的原因,早已经有了定义。但通过移用,在新的语境下,它的涵义已经溢出了原有的定义,把苟泉既激愤又无奈的心情于以生动的显示,使读者忍俊不禁。
例2:乐果的身子是城市的,他苟泉的身子也是城市的。他们套成一团,整个城市都翻来覆去的。(毕飞宇《家里乱了》)
例3:顾先生在黑暗之中把姜好花搂过来了。一搂过来顾先生就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姜好花光溜溜的,两只茄子对称地挂在那儿,一个比刀山还要高,一个比火海还要烫。别看姜好花长得不怎么样,一对奶子却有无限好的风光,拥有不可思议的震撼力。
(毕飞宇《平原》)
例4:王连方和女会计开始了斗争。这斗争是漫长的,艰苦卓绝的,你死我活的,危机四伏的,最后却又是起死回生的。
(毕飞宇《玉米》)
例5:照片照出来的时候,她的脸庞似娇花照水,安娴而有静穆,然而双手与头发却糊成了一片。她的十个指头几乎燃烧起来,而头发也成了火焰。照相机是从来不说谎的。我只能说,阿来不只是水,她还是燃烧与火焰。我把这张照片放大到三十四英寸,挂在我们的床前。由于这幅照片,阿来在高潮临近的时候,不是说”我淹死你”,就是说”我烧死你”。我喜欢我们的水深与火热。
(毕飞宇《与阿来生活二十二天》)
以上四段是毕飞宇小说中的四个性爱描写。在这里,有我们熟悉的”斗争”、”刀山火海”、”艰苦卓绝”、”城市”、”燃烧”等词语。因为长期的约定俗成,这些词语往往与革命联系在一起,而在这里却与性爱联系在了一起,颠覆了词语原本的意义,使其变得陌生。而正是这种陌生增加了读者”感受的难度与时延”,从而获得一种既诙谐幽默又意味深长的艺术效果。
类似这样的例子,在毕飞宇的小说中还有很多,特别是在他的”准文革”(汪政语)小说中。一方面,词语的陌生化颠覆了词语原来僵硬的意识形态涵义。无比崇高的政治话语现在成了性爱的佐料,消解了历史强加给这些词语不可亵渎的神圣性,产生一种反讽的艺术效果,从而有力地彰显了此类作品的主题;另一方面,读者在阅读某个文本时,都有一种自身先在的”期待视野”(尧斯语),”所谓’期待视野’,是指读者在接受文学作品时自身所具有的某种思维定向和先在结
构。”[3]读者的期待视野是由前在期待和求新期待构成的。一方面,长期的接受习惯使他按既定的期待去阅读文本;另一方面,求新的欲望也不满足前在的成规,要寻求新的东西来刺激自己。这种前在的期待与求新期待是一对矛盾体,两者互不相容,一个要求固守习惯的阅读模式,一个要求创新。读者心理上的这两种力量冲突构成了一种审美上的张力。毕飞宇小说对类似于”斗争”、”燃烧”、”刀山火海”等词语的翻转使用,使这些词语变得既熟悉又很陌生,读者在遭遇这样的文本时,文本与读者接受之间能够产生一种审美张力,不断吸引读者的审美关注,使其从中获得出乎意料的审美效果。
二、悖论语言的使用
“悖论”这一术语最早是由美国新批评理论家布鲁克斯在其论文《悖论语言》提出来的。悖论语言是”指那种表达上自相矛盾而实质上千真万确的语句,即所谓似是而非的语句。”[4]《悖论语言》是布鲁克斯关于诗歌的一篇评论,主要论述诗歌就语言。他说:”诗的语言是悖论的语言。”“悖论正合诗歌的用途并且是诗歌不可避免的用途。”[5]诗不必处处合乎逻辑,因而常常具有悖论的性质。悖论的使用,常常造成诗在语言与结构上的不协调和不一致,并进而产生丰富的含义。的确,在诗歌中,我们经常会碰到词类具有悖论性质的语言。如臧克家的《有的人》,”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乍一读,颇让人费解,其实道理也很简单,”死”和”活在这里都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指生理学意义上的死亡和存活,一指社会学意义上的死亡和永生。有的人从生理学的角度看是活着的,但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却已经死去(虽生犹死),有的人从生理学的角度看已经死去,但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却获得了永生(虽死犹生)。这种悖论式的语言在40年代现代派诗人穆丹的诗里,有着恰到好处的应用。
毕飞宇的小说自觉追求这种具有悖论性质的语言,使其的小说语言具有一种诗性。
例6:教室变成了天堂,是漆黑的、无声的天堂。在天堂里,漆黑是另一种绚丽,另一种灿烂,是看不见的光彩夺目。(毕飞宇《平原》)
这是小说《平原》中的一段描写,端方和三丫在河边幽会后,压抑不住各自的欲望,想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继续他们的恋情,于是端方把三丫带到了村里小学的教室里面。天堂在人们的想象中应该是明亮的,但这里却成了”漆黑的天堂”,这里的天堂拥有了双重的含义:一是指人们想象中的天堂,一是指端方和三丫两个人爱的天堂(教室)。接着”漆黑是另一种绚丽,另一种灿烂,是看不见的光彩夺目。”“绚丽”、”灿烂”“光彩夺目”都是对”漆黑”“看不见”的否定。这里”漆黑”的意思是有两个部分构成,既包含”漆黑”又包含”绚丽”。那么”漆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前一部分可以通过词典学的基本义和引申义加以理解,但后一部分”漆黑”的意义则是由在该句中与其对立的”绚丽”、”灿烂”和”光彩夺目”指派的,因此又必须以对”漆黑”的否定来理解对”漆黑”的肯定。这就造成语言的悖论。用”绚丽”、”灿烂”、”光彩夺目”改写”漆黑”后,”漆黑”在这里有双重的指涉,一是指现实的周围的环境是黑的,看不见的;一是指端方和三丫两个人的”天堂”,因而又是”绚丽”的、”灿烂”的、”光彩夺目”的,丰富了”漆黑”的意义,把端方和三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