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

合集下载

重庆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学分要求

重庆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学分要求

重庆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学分要求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对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要求,今后,思想政治理论课将不再进行免修,现将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毕业学分要求作如下更改,原研究生手册中“重庆大学关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重大校[2009]222号的相关规定作废):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毕业学分要求由选修硕士生阶段学分和博士生阶段学分两部分组成,毕业总学分≧37个学分(其中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25个学分),各学院的学分要求应不低于此标准。

学分的基本组成如下:
1、选修硕士生阶段学分(总学分≧22学分,其中学位课总学分≧15)
2、选修博士生阶段学分(总学分≧15 学分,其中学位课总学分≧10)
(1)对于跨学科专业考入的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必须补修本专业的大学本科或硕士主干课程1-3门,且须考核合格,但不计学分。

(2)硕士课程一般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一般在一年半内完成。

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补充通知[本站推荐]

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补充通知[本站推荐]

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补充通知[本站推荐]第一篇: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补充通知[本站推荐]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补充通知经研究,本学期学校将根据重大校[2008]379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启动2012年上半年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本次论文奖励对论文发表状态的要求为:SCI、SSCI、A&HCI和EI的期刊论文须已被学校数字图书馆相应数据库正式检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人文社科类高水平期刊论文和CSCD、CSSCI 期刊论文须正式出版。

二、本次奖励论文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以后年度学校将制定新的研究生论文奖励办法,继续鼓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具体政策另文通知,请关注。

三、相关事项请咨询重庆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电话:65112440,地址:研究生院506室)。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第二篇:关于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的补充说明关于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的补充说明为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利益,在《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工研[2006]14号)文件基础上,作如下补充说明:1、在导师指导的科研课题范围内,在本专业国内核心期刊、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以及本专业外文学术期刊和正式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署名须为第一指导教师。

论文版面费由导师支付,可以从研究生课题经费中支出。

学术论文第二作者署名为研究生,并且第一作者为其第一指导教师的,在计算学生科研成果奖励时按第一作者对待。

2、在导师指导的科研课题范围内,进行专利申报的第一申请人须著名为第一指导教师,申请经费由导师支付;第二申请人为研究生,并且第一申请人为其第一指导教师的,在计算学生科研成果奖励时按第一申请人对待。

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重大校[2005]40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

该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最后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应将本《规定》通知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重庆大学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定,对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新标准: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正式出版的相关学科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硕士生应为第一、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下表相关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理工科学科经济管理学科建筑学学科人文社科学科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是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科分类的各学科中,按引用频次和影响因子综合考虑,从排名靠前的期刊中确定的学术刊物。

具体刊物见附录。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视为发表了“标淮二”要求的学术论文一篇。

2、在境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境内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论文视为CSCD、CSSCI刊源期刊论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

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但在正式出版的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论文发表要求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论文发表要求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重庆大学2014年4月11日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 2 -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19 修订)重大校〔2019〕468 号1. 引言1.1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1.3 本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和美国心理学会论文格式APA (American Physiological Association) 制定的。

2.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作者作为提出申请相应学位时评审和答辩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1 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2.2 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学年。

2.3 学位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完成。

论文主体部分字数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 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 万字。

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2.4 学位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80 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关于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关于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 1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 庆 大 学2014年4月11日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1篇SCI四区。

- 2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2005)

《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2005)

重大校[2005]40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

该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最后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应将本《规定》通知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重庆大学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定,对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新标准: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正式出版的相关学科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硕士生应为第一、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下表相关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理工科学科经济管理学科建筑学学科人文社科学科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是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科分类的各学科中,按引用频次和影响因子综合考虑,从排名靠前的期刊中确定的学术刊物。

具体刊物见附录。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视为发表了“标淮二”要求的学术论文一篇。

2、在境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境内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论文视为CSCD、CSSCI刊源期刊论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

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但在正式出版的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申请博士学位材料审查注意事项

申请博士学位材料审查注意事项

申请博士学位材料审查注意事项1、D2-1“不足之处”必须有内容2、D2-21)发表的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符合《重庆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重大校〔2005〕40号)或《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重大校〔2014〕104号)的有关要求。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一栏必须有论文,且必须注明与论文哪一章节相关。

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有以下几种情况:情况一:已发表需提供论文的封面、目录、首页的复印件,外文文章若无封面目录需提供论文全文。

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大学”,博士生应是第一作者(如果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导师必须是第一作者。

不考虑通讯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等情况)。

情况二:已录用提供录用通知、承诺书(或发票)、论文全文。

录用通知需要盖有编辑部公章;如果录用通知是邮件形式的打印件或无编辑部公章,则需要导师、学院分管院长签字。

承诺书可在MIS系统“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下载,导师需签字。

情况三:已检索如果论文被EI或SCI检索,需附图书馆查新站的检索报告原件(盖鲜章)。

如果同一篇文章同时被EI、SCI收录,则EI、SCI的检索报告都必须提供。

2)D2-2的科研获奖①国家级科研获奖不限排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5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3名、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3名,所有获奖必须有正式获奖证书。

②科研项目不属于科研获奖,不能列在D2-2;③专利必须有正式的专利证书且排名前3;提供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署名单位为重庆大学。

④专著:需要封面、排名页、条形码页复印件3、D3导师应签字。

4、D4注意“政治思想表现的审查意见”需要加盖的是学院党委公章,“学院是否同意安排论文答辩意见”需加盖学院公章。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大校〔2011〕169号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大校〔2011〕169号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大校〔2011〕169号第一篇: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大校〔2011〕169号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1〕169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内相关单位:为了使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各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庆大学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主题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通知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发—1—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重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1年5月通讯审核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各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按获准授予学位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授予学位。

第三条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学术道德规范;2.完成各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并达到相关要求;3.经导师和同行专家评阅,申请者的学位论文质量已达到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求。

第四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形式及学位论文形式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工作量,能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不同的职业背景、不同的专业学位类别,可采用不同的学位论文(设计)形式。

1.工程硕士各领域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重大博士毕业要求

重大博士毕业要求

重大校[2005]40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大学生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

该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最后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应将本《规定》周知全体导师和研究生。

重庆大学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稿)为了在研究生中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科学、客观、全面地评价申请学位者的科研水平和创新成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十九次会议审定,对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制定了如下的新标准: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正式出版的相关学科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或录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硕士生应为第一、二作者(第一作者应为导师),且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各学科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应按下表相关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理工科学科经济管理学科建筑学学科人文社科学科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是指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学科分类的各学科中,按引用频次和影响因子综合考虑,从排名靠前的期刊中确定的学术刊物。

具体刊物见附录。

1、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视为发表了“标淮二”要求的学术论文一篇。

2、在境外国际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境内国际会议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由校科研处认定)的学术论文视为CSCD、CSSCI刊源期刊论文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所列期刊论文。

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但在正式出版的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多按一篇计。

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基本要求(试行稿)-重大校研[2014]1号

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基本要求(试行稿)-重大校研[2014]1号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文件重大校研〔2014〕1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基本要求(试行稿)》的通知各相关单位:现将《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基本要求(试行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2014年1月6日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及标准基本要求(试行稿)一、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总体要求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综合反映,是其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学术修养的全面体现,也是授予其学位的重要依据。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环节,并以应用理论知识创新性解决实践问题,推进行业(专业领域)技术或管理的进步为专业学位论文的价值取向。

学位论文应当突出专业特点,并充分体现论文工作的“实践性”与“工程性”,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现有职业或未来职业提供专业支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侧重于理论的应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学位论文工作中应特别强调提高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整理和提炼实践工作中的问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并解决问题,培养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分析问题的科学性、处理问题的有效性,从而获得实际工作中自我反思和自我提高的能力。

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由重庆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合乎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是系统完整且能解决具体问题的应用型论文,所需工作量应在6-12个月。

二、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的形式要求根据不同的职业背景、不同的专业学位类别,可采用不同的学位论文形式。

每种形式所涉及到研究问题可以多样化,具体研究方法可以综合化。

所有各种形式的学位论文均应满足一定的质量标准,按各硕士专业学位所在学院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学位论文标准执行。

三、重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应采用规范的中文写作,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可采用规范的英文写作,做到立意明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流畅。

重庆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重庆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重庆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重庆大学博士毕业要求”----对于一名准博士生来说,一定不会陌生,因为它将规定一系列的要求规范和可获得的条件。

首先,要申请重庆大学博士学位,必须具备不断完善自身学术素养,深入研究学科领域的基本能力。

其次,学位申请者要满足在重庆大学具有较长时间(以学术年份计)以上的科研经历。

重庆大学还期望学位申请者有其他国内或国外知名学校的学习背景或科研并取得学术论文及成果的背景。

此外,要求学位申请者的作品质量突出,需要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在科研取得突出成果,能够独立地撰写及进行研究和学术报告,最终可以让考核专家予以确认通过,最后获得学位。

因此,重庆大学博士毕业要求,是官方制定的之中明确要求,不仅要求申请者能够在学术研究上有所贡献,拥有可持续发展的科研能力,同时要求有扎实的基本学术素养,能够取得较高的创新能力,ー考虑到这些因素,才能较好的掌握重庆大学博士学位的获取方法,有效的提高博士学位资格。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19修订)重大校〔2019〕468号1.引言1.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本标准适用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1.3本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和美国心理学会论文格式APA (American Physiological Association)制定的。

2.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作者作为提出申请相应学位时评审和答辩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2.2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学年。

2.3学位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完成。

论文主体部分字数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2.4学位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8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

重庆大学硕士论文格式标准

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07修订)重大校〔2007〕468号1.引言1.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本标准适用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1.3本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和美国心理学会论文格式APA (American Physiological Association)制定的。

2.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作者作为提出申请相应学位时评审和答辩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2.2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学年。

2.3学位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完成。

论文主体部分字数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2.4学位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8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奖励办法

重庆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是培养质量的直观反映,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是提升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性人才的需要,特制定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1. 我校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以导师为第一作者1、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者研究生为第一作者1、导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按以下等级对研究生单独予以奖励,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奖励办法仍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保持不变。

2.研究生论文奖励分为4类:一类:在SCI(全文收录)、SSCI、A&HCI收录的境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6000元。

二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在SCI境内期刊(全文收录)、EI境外核心期刊、SSCI、A&HCI境内期刊、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人文社科类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EI境内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1500元。

四类:在满足重庆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在CSCD、CSSCI、SCD 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1.第一作者特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均应署名重庆大学奖励人民币500元。

3.以上奖励不重复获奖,由研究生院负责认定及发放。

其奖金全额直接发至研究生本人,研究生可凭正式发表在规定期刊上的论文原文或录用通知等先领取奖金金额的1/2,其余金额在正式检索之后再发放。

若研究生毕业离校,可于离校前到研究生院登记备案以便发放。

4.凡在SCI、EI、SSCI、A&HCI境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根据重大校〔2007〕223号文件精神,申请学校研究生论文发表基金资助论文版面费。

5.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个别特殊学科研究生高水平论文发表奖励事宜参照此办法另行制定。

重庆大学直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分要求

重庆大学直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分要求

重庆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学分要求
重庆大学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对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要求,今后,思想政治理论课将不再进行免修,现将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毕业学分要求作如下更改,原研究生手册中“重庆大学关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重大校[2009]222号的相关规定作废):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毕业学分要求由选修硕士生阶段学分和博士生阶段学分两部分组成,毕业总学分≧37个学分(其中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25个学分),各学院的学分要求应不低于此标准。

学分的基本组成如下:
1、选修硕士生阶段学分(总学分≧22学分,其中学位课总学分≧15)
2、选修博士生阶段学分(总学分≧15 学分,其中学位课总学分≧10)
(1)对于跨学科专业考入的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必须补修本专业的大学本科或硕士主干课程1-3门,且须考核合格,但不计学分。

(2)硕士课程一般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一般在一年半内完成。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推荐下载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推荐下载

重庆大学文件重大校〔2014〕104号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各二级单位:《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重庆大学2014年4月11日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1.基本要求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2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重庆大学博硕学位论文要求

重庆大学博硕学位论文要求

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2007修订)重大校〔2007〕468号1.引言1.1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

1.2本标准适用于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

1.3本标准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和美国心理学会论文格式APA (American Physiological Association)制定的。

2.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作者作为提出申请相应学位时评审和答辩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

学位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学年。

2.2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学年。

2.3 学位论文应采用最新颁布的汉语简化文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由作者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与打印完成。

论文主体部分字数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2.4学位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大量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者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8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重庆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重庆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重庆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力学(专业代码:080100)一、培养目标本学科专业培养能够从事力学方面的教学、科研或相关工程设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学位获得者应具备坚实的力学和数学基础理论和较宽广的专业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了解本学科理论研究和工程应用的前沿动态;具有一定的理论分析、试验研究及数值分析能力,能结合与本学科相关的实际问题从事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工作,并取得较系统的研究成果。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重庆大学工程力学专业创建于1978年。

1981年获得固体力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全校最早的硕士授权点之一;1986年获得固体力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原重庆大学八个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之一;2003年获得力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07年力学一级学科被确立为重庆市重点学科。

重庆大学力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包括固体力学、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和一般力学与基础力学四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固体力学、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和一般力学与基础力学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本学科拥有先进的MTS材料实验机和并行计算机系统等一批重要设备,为力学理论、试验和数值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

近年来,本学科承担了数十项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以及大量重点横向合作项目,获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

1. 本学科主要研究领域:(1)多场耦合理论与智能材料及结构力学(2)生物材料力学与高性能复合材料制备(3)材料与结构的强度与破坏(4)超常环境下材料及其微结构特性的理论与测试(5)纳米材料特性及其微结构机理、多尺度及跨尺度分析(6)结构动态特性及失效(7)结构运动与变形耦合动力学及控制(8)微重力下晶体生长过程的流体动力学、热张力流和浮力流理论、方法及其应用(9)输配电装备及系统安全的关键力学问题(10)多孔介质力学及其应用(11)生物力学(12)振动测试理论与技术(13)智能与虚拟仪器的研制与开发(14)可压缩流体动力学(15)超音速流和冲击波(16)线性波和非线性波2. 主要研究方向:(1)材料的强度理论与破坏机理(2)智能材料及结构力学(3)材料特性的多尺度及跨尺度分析(4)结构分析与优化(5)结构振动及控制(6)复合材料力学(7)非线性动力学(8)力学测试技术及仪器(9)计算流体力学(10)气体动力学(11)线性波与非线性波(12)浅水动力学(13)多相流体力学(14)环境流体力学(15)生物力学(16)振动、冲击的测试、模拟与控制(17)冲击动力学(18)多体系统动力学与控制(19)岩石、混凝土强度(20)复杂力学问题数值计算方法与软件(21)结构可靠性分析与设计(22)结构健康监测(23)工程流体力学(24)岩土力学与岩土工程稳定性三、学习年限学术型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至三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大学文件
重大校…2014‟104号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
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
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已于2013年12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
重庆大学
2014年4月11日
重庆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
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能力训练的重要途径和学术成果的重要体现。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规定如下:
一、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申请硕士学位时原则上应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学术论文的发表可以是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也可以是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等。

具体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基本要求
理学: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工学(含建筑类):应至少在相关学科SCI三区及以上期刊、或者相当水平EI检索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 2 -
经管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法学类:应至少在权威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2篇,或在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3篇。

各学院及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求,提出高于本基本要求的具体规定,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学术论文发表类别、期刊界定
理学、工学(含建筑类)的SCI检索学术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最新分区标准执行;EI检索权威期刊按科技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经管类和法学类的权威期刊和重要期刊按社科处组织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法学类有重要影响的CSSCI期刊按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学校审定的期刊目录执行。

在以上各种期刊的“增刊”上所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请博士学位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学术论文的认定
1.学术学位研究生按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学位申请者在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且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相关,以重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
- 3 -
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对发表论文一篇以上的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2.学术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时,应提交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

若学术论文只录用未正式发表,需提交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书面公章录用证明原件、投稿录用的论文复印件和承诺书,并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

如提交的录用证明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
1.本规定自2014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其他在读研究生也可选择执行本规定。

2.本规定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 4 -
重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印发
- 5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