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标准计算方法

合集下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计算定稿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计算定稿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计算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A1 当排气筒1和排气筒2排放同一种污染物,其距离小于该两个排气筒的高度之和时,应以一个等效排气筒代表该两个排气筒。

A2 等效排气筒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如下:A2.1 等效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Q=Q1+Q2式中:Q-等效排气筒某污染物排放速率:Q 1、Q2-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某污染物排放速率。

A2.2 等效排气筒高度按下式计算H=)式中:h-等效排气筒高度;h 1、h2-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高度。

A2.3 等效排气筒的位置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于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连线上,若以排气筒1为原点,则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距原点为:x=a(Q-Q1)/Q=aQ2/Q式中:x-等效排气筒距排气筒1距离;a-排气筒1至排气筒2的距离;Q 1、Q2、Q-同A2.1附录B(标准的附录)确定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内插法和外推法B1 某排气筒高度处于表列两高度之间,用内插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式中:Q-某排气筒最市允许排放速率;Qa-比某气筒低的表列限值中的最大值;Qa+1-比某排气筒高的表列限值中的最小值;h-某排气筒的几何高度;ha-比某排气筒低的表列高度中的最大值;ha+1-比某排气筒高的表列高度中的最小值。

B2 某排气筒高度高于本标准表列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值,用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按下式计算:式中:Q-某排气筒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表列排气筒最高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Qbh-某排气筒的高度;-表列排气筒的最高高度;hbB3 某排气筒高度低于本标准表列排气筒高度的最低值,用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式中:Q-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表列排气筒最低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Qch-某排气筒的高度;-表列排气筒的最低高度。

双碳排放达标计算书

双碳排放达标计算书

双碳排放达标计算书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减少碳排放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作为一个企业,我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减排工作中,为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做出贡献。

因此,我们制定了双碳排放达标计算书,以评估我们的碳排放情况,为减排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

一、双碳排放基本概述双碳排放是指企业的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之和。

直接碳排放是指企业自身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量,如工厂的燃煤排放、车辆的尾气排放等;间接碳排放是指企业通过购买电力、热能等间接引起的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量。

二、双碳排放计算方法1.直接碳排放计算直接碳排放计算主要根据企业具体的生产工艺和能源消耗情况来确定。

我们首先对企业从能源供应商购买的能源量进行统计,包括电力、燃气、燃煤等。

然后,根据能源消耗的化石燃料的含碳量和燃烧时的排放系数,计算出企业燃煤、燃气以及发电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量。

2.间接碳排放计算间接碳排放计算主要是通过电力和热能消耗情况来估算。

我们需要统计企业购买的电力和热能用量,并根据能源供应商提供的电力和热能的排放系数,计算出因企业用电和用能而引起的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量。

三、双碳排放达标情况分析通过对企业的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进行计算,我们可以获得企业的双碳排放量。

然后,我们需要将其与国家和行业的双碳排放标准进行比较,以评估企业的达标情况。

1.直接碳排放达标情况根据国家的相关排放标准,我们将企业的直接碳排放与标准值进行比较。

如果企业的直接碳排放低于国家标准,说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已经采取了一些减排措施,达到了国家要求的减排目标。

如果企业的直接碳排放高于国家标准,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找出产生高碳排放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减排方案。

2.间接碳排放达标情况同样地,根据国家的相关排放标准,我们将企业的间接碳排放与标准值进行比较。

如果企业的间接碳排放低于国家标准,说明企业在能源消耗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努力,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课件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课件

S=1 万t C SO =1 2


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产排污 系数法
C氮氧化物=1.2 η 氮氧化物=0% η’氮氧化物=100% C烟尘=150 η 烟尘= 95% η’烟尘=100%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等17个行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含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试行)》第15页)
η SO2 =0% η‘SO =100% 2

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产排污 系数法



DSO2=10×1×1×(1-0%×100%)=10 t=10000 kg D氮氧化物=10×1.2×1×(1-0%×100%) =12 t=12000 kg D烟尘=10×150×1×(1-95%×100%)=75 t=75000 kg 碱炉排放SO2、烟尘和氮氧化物的当量数:
步骤四:公式中涉及的参数为
ESO2—二氧化硫排放量,t; K—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 (可选择)
Bg—锅炉燃料耗量,t;(企业申报)
q4—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可选择) St,ar—燃料收到基全硫分,%。(企业提供燃料的分析报告)
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物料衡算法
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物料衡算法
一、环境保护税法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 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
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
二、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物料衡算法

锅炉排放口SO2污染当量数为:

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计算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3840-91)中的方法,单一排气筒的排放速率可以按照下式计算:
其中:
Q:排气筒的允许排放速率,单位kg/h;
cm:环境质量标准浓度限值(小时值),单位mg/m3。

首先取
GB3095-2012中所覆盖污染物的24小时平均浓度,其中不涵盖的污染物再参考TJ36-79或前苏联标准CH245-71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若以上标准中均不涵盖的污染物则直接参考北京或上海现行大气综排中的较严格的排放速率。

R:排放系数,比如查标准江苏地区15m和20m排气筒分别取值为6和12;
Ke:地区性经济技术系数,标准推荐取值为0.5~1.5,比如以江苏非重点管控企业为例,可选经济系数为1.0。

1 /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计算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计算

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A1 当排气筒1和排气筒2排放同一种污染物,其距离小于该两个排气筒的高度之和时,应以一个等效排气筒代表该两个排气筒。

A2 等效排气筒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如下:A2.1 等效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Q=Q1+Q2式中:Q-等效排气筒某污染物排放速率:Q1、Q2-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某污染物排放速率。

A2.2 等效排气筒高度按下式计算H=)式中:h-等效排气筒高度;h1、h2-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高度。

A2.3 等效排气筒的位置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于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连线上,若以排气筒1为原点,则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距原点为:x=a(Q-Q1)/Q=aQ2/Qa-排气筒1至排气筒2的距离;Q1、Q2、Q-同A2.1附录B(标准的附录)确定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内插法和外推法B1 某排气筒高度处于表列两高度之间,用内插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式中:Q-某排气筒最市允许排放速率;Q a-比某气筒低的表列限值中的最大值;Q a+1-比某排气筒高的表列限值中的最小值;h-某排气筒的几何高度;h a-比某排气筒低的表列高度中的最大值;h a+1-比某排气筒高的表列高度中的最小值。

B2 某排气筒高度高于本标准表列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值,用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按下式计算:Q b-表列排气筒最高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h-某排气筒的高度;h b-表列排气筒的最高高度;B3 某排气筒高度低于本标准表列排气筒高度的最低值,用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式中:Q-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Q c-表列排气筒最低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h-某排气筒的高度;h c-表列排气筒的最低高度。

附录C(标准的附录)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方法C1 由于无组织排放的实际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故本附录仅对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设置进行原则性指导,实际监测时应根据情况因地制宜设置监控点。

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解析

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解析

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解析理论上,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的基本计算方法有三种: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污染物排放系数法,下面就这三种方法一一阐述。

一、实测法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连续计算设施和仪表,直接确定污染源的排放量。

用自动监控的连续计算计量依据确定排放量是最合理和科学的计量污染物的方法。

污染源排放量的实测法计算,日常更多是使用检测计量和分析手段,测量废气,污水的流速、流量和污水及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使用环保部门认可的测量依据,通过公式计算,计算各种污染物质排放总量的统计方法:g=kqc;c=∑cq/∑q。

式中:g为污染物的排放量;q为介质流量;c为介质中污染物的浓度;k为单位换算系数。

浓度和流量的单位不一致时,单位换算系数k取不同的值。

在排污费计算总污染物的排放量单位一般取kg,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单位一般取mg/l,系数k取10;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一般取mg/l;系数k取10。

实测法包括连续监测和抽样监测,目前主要采用抽样监测方法。

测量污水和废气中污染物排放的流量及浓度。

例:某石油化工厂总排污口,某日污水的排放量为90000t,cod排放浓度为390mg/l,bod排放浓度为200mg/l,计算总排污口的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cod排放量=污水排放量×cod排放浓度/1000=90000×390/1000=35100bod排放量=污水排放量×bod排放浓度/1000=90000×200/1000=18000比如污水中的污染物数量主要采用实测法计算,实测法直接计算得到的是排放量g=kqc,去除量:g=kqc/(1-η)。

式中:q为污水排放量m;c为排放污染物的质量浓度mg/l;η为污水处理设施对该污染物的去除率;以k为单位换算系数。

关于排放单位在同一个排污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工业废水,且每种工业废水中所含的同一种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不同时,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混合排放时该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c):c=nσcqy/nσqyic=混合废水中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c=不同产品废水中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q=不同产品最高允许排放量m/t;y=某种产品的产量(t/d)月平均计。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计算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计算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计算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A1 当排气筒1和排气筒2排放同一种污染物,其距离小于该两个排气筒的高度之和时,应以一个等效排气筒代表该两个排气筒。

A2 等效排气筒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如下:A2.1 等效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Q=Q1+Q2式中:Q-等效排气筒某污染物排放速率:Q1、Q2-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某污染物排放速率。

A2.2 等效排气筒高度按下式计算H=)式中:h-等效排气筒高度;h 1、h2-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高度。

A2.3 等效排气筒的位置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于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连线上,若以排气筒1为原点,则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距原点为:x=a(Q-Q1)/Q=aQ2/Q式中:x-等效排气筒距排气筒1距离;a-排气筒1至排气筒2的距离;Q 1、Q2、Q-同A2.1附录B(标准的附录)确定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内插法和外推法B1 某排气筒高度处于表列两高度之间,用内插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式中:Q-某排气筒最市允许排放速率;-比某气筒低的表列限值中的最大值;Qa-比某排气筒高的表列限值中的最小值;Qa+1h-某排气筒的几何高度;-比某排气筒低的表列高度中的最大值;ha-比某排气筒高的表列高度中的最小值。

ha+1B2 某排气筒高度高于本标准表列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值,用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按下式计算:式中:Q-某排气筒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表列排气筒最高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Qbh-某排气筒的高度;-表列排气筒的最高高度;hbB3 某排气筒高度低于本标准表列排气筒高度的最低值,用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式中:Q-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Q-表列排气筒最低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ch-某排气筒的高度;h-表列排气筒的最低高度。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排放量计算方法随着我国工农业的快速发展,污染物排放量也随之大幅增加。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影响,重要的是建立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监管机制。

而制定这些标准的基础,则是准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其中污染物排放系数是计算绝大多数污染来源的重要参数。

污染物排放系数是什么?污染物排放系数是指单位生产、单位时间或其他指标下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

通常表示为 kg/ (t·a) 。

排放系数的大小与物质的性质、生产工艺、排放设备和排放控制等因素有关。

根据其排放特性,排放系数通常分为工艺排放系数和环保排放系数,前者是指工业和生产企业在生产和制造过程中的排放量,后者是指企业实施的环保治理和减排措施后的排放参数。

工艺排放系数也叫未经控制排放系数。

如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通常通过以下公式计算:排放量 = 产量 ×排放系数其中,产量指单位产品产出的数量,排放系数可参考环境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应行业标准。

以某污染企业为例,该企业年产某种化工产品10万吨,其工艺排放系数为2.8千克/吨,那么该企业该化工产品的年排放量为 10万吨 ×2.8千克/吨 = 28万千克。

根据不同情况,排放量也可分别计算企业日、月或季度的排放量。

在实际计算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周期计算。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 直接测量法直接测量法是通过对环境、生产设备进行采样分析或对某些污染源的排放口进行实时监测,来获得污染物排放数据的方法。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直接、准确地获得排放数据,但它需要实时监测设备、昂贵的分析系统并且监测时间和范围有限制。

2. 标准数据法标准数据法又叫标准系数法,是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已有数据计算出某些污染源的排放数据,也是目前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最常用和最经济的方法。

使用这种方法,需要收集历史数据并考虑生产工艺和排放控制设备的实际情况。

因此,标准数据法的计算结果比直接测量法的结果更加精确。

碳排放计算方法

碳排放计算方法

碳排放计算方法
碳排放计算方法是确定一个活动、过程或产品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过程。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计算方法:
1. 边界设置:首先确定一个系统的边界,包括所有相关的活动和过程。

例如,对于一辆汽车的碳排放计算,边界可能包括燃烧燃油的过程以及制造和运输汽车的过程。

2. 数据收集:收集与系统边界内的活动相关的数据。

这包括燃料消耗、能源使用和其他与碳排放相关的信息。

数据可以来自现场测量、公共数据库、厂商提供的数据以及其他可靠的来源。

3. 物料和能量流分析:使用物料和能量流分析的方法,确定能源消耗和物质转化所产生的碳排放。

这涉及将原材料和能源的输入转换为产出物和废弃物,并计算与每个步骤相关的排放。

4. 碳因子应用:通过使用碳因子,将能源和物料消耗转化为二氧化碳排放量。

碳因子是指每单位能源或物质转化所产生的碳排放量。

碳因子可以基于特定燃料类型、能源来源或国家/地
区的排放标准而定。

5. 系统边际效益分析:对于某些活动,特别是涉及新技术、产品或策略的情况,系统边际效益分析可以提供更准确的碳排放估计。

该分析比较了当前操作和一个替代方案之间的碳排放差异,并考虑到可能的溢出效应和整个价值链上的变化。

6. 验证和核查:为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验证
和核查是必要的。

这包括对数据收集和计算方法的审查,以及第三方审查和认证。

通过使用上述方法,可以计算出一个活动、过程或产品的碳排放量。

这些计算结果可以用于评估和监测碳排放水平,并为减少碳排放提供指导和依据。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氧化硫允许排放量计算方法详解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氧化硫允许排放量计算方法详解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氧化硫允许排放量计算方法详解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火电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工程设计、竣工环保验收和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出力65t/h 以上燃油、燃气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的火电厂;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煤矸石、生物质、油页岩、石油焦等燃料的发电锅炉。

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的燃气轮机组执行本标准中燃用天然气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为燃料的各种容量的火电厂。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3.《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核减;
三、环境噪声按实际监测数据申报
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说明 (样式举例)
201*年第**季度情况(各个排放口分别计算)
实际用水量 ***** 万吨 排水量****万吨(一般实际用水量的85%计算)
COD排放量(吨)=COD排放浓度(mg/l)×排水量(吨) × 10-6 氨氮排放量(吨) =氨氮排放浓度(mg/l)×排水量(吨) × 10-6 SS排放量(吨) =SS排放浓度(mg/l)×排水量(吨) × 10-6
均值:4.97 2、煤炭堆存煤粉尘产污系数:1.48~2.02kg/(吨煤年),取平
均值:1.75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三)部分行业排污量计算系数 煤炭装卸、堆存煤粉尘排放量 有下列防煤粉尘排放设施并已实施者,可核减煤炭装卸、堆存单
位的煤粉尘排放量: 1、上风侧20米内已形成具有防风能力的防风带或有高于煤堆的
(2)某项污染物排放量(KG)=该项污染物排放速率 (kg/h)×排放时间(h/d)×排放天数(d/a)
排放速率以检测报告实测数据为准,排放时间和排 放天数根据实际生产时间和天数计算。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2、喷涂行业无检测报告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用该公式计算 时要结合设备去除率)
油漆中苯的排放量(Kg)=油漆中苯的含量×油漆用量(Kg)
单位名称: (公)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说明 (样式举例)
201*年第**季度: (各个排放口分别计算)
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
SO2排放量(KG)=该项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废气排放量 (m3)× 10-6
NOX排放量(KG)=该项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废气排放量 (m3)× 10-6
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公式

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计算方法【国标GB3840-91中的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计算方法【国标GB3840-91中的方法】

⼤⽓污染物排放速率计算⽅法【国标GB3840-91中的⽅法】
今⽇正⽂
根据国家《制定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法》(GB3840-91)中的⽅法,单⼀排⽓筒
的排放速率可以按照下式计算:
其中:
Q:排⽓筒的允许排放速率,单位kg/h;
cm:环境质量标准浓度限值(⼩时值),单位mg/m3。

⾸先取GB3095-2012中所覆盖污染物的
24⼩时平均浓度,其中不涵盖的污染物再参考TJ36-79或前苏联标准CH245-71标准中的居住区
⼤⽓中有害物质的最⼤允许浓度,若以上标准中均不涵盖的污染物则直接参考北京或上海现⾏
⼤⽓综排中的较严格的排放速率。

R:排放系数,⽐如查标准江苏地区15m和20m排⽓筒分别取值为6和12;
Ke:地区性经济技术系数,标准推荐取值为0.5~1.5,⽐如以江苏⾮重点管控企业为例,可选
经济系数为1.0。

据《VOCs前沿》了解,为深⼊落实⽣态环境部等六部委《“⼗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作
⽅案》、⽣态环境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动⽅案》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案》等有关要求,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家庄市⼈民政府主
办的“2020全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博览会”将于11⽉18-20⽇在⽯家庄市
如期举办,是我国VOCs污染防治领域全产业链、全供应链、全价值链的全国性专业展览会。

汽车排放量计算方法

汽车排放量计算方法

汽车排放量计算方法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汽车的普及率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的问题。

汽车尾气排放是造成大气污染和健康问题的主要来源之一。

因此,针对汽车尾气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排放计算方法的背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汽车排放计算方法是欧盟的WLTP(Worldwide Harmonized Light Vehicle Test Procedure),该方法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普遍采用。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的更新迭代,WLTP方法已成为了一种权威的汽车排放计算方法。

二、WLTP计算方法的原理与流程WLTP方法是在实际道路上进行测试,该方法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实际测试和实验室测试。

实际测试就是将汽车在实际道路上进行测试,并记录相关数据。

测试过程中,测试车辆需要顺着道路走,并进行加速、减速、急刹车以及行车时使用空调等情况的模拟,并记录相关的数据。

在测试过程中,需要对汽车的速度、转速、燃油消耗量等数据进行测量和记录。

实验室测试就是在实验室环境下,模拟实际道路条件下汽车行驶的情况,并完成相应的测试。

实验室测试主要是针对车辆的动力性能、动力损失、油耗以及排放量等参数的测试。

测试结束后,需要将测试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计算出车辆的平均油耗和排放量等指标。

三、WLTP计算方法的应用WLTP计算方法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可以用于国内外的车辆测试、审批、排放标准的制定、政策制定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

同时,WLTP方法也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车辆的性能和油耗等方面的指标,并且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车型。

目前,很多国家都开始采用WLTP方法来计算车辆排放量,以达到更加环保的效果。

在中国,车辆行驶在特定路线上的测试已经成为常规做法,这种方式与WLTP方法非常相似。

四、总结汽车尾气排放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通过使用WLTP计算方法可以更好地了解车辆的排放情况,相应的监控和管理措施也应及时落实,从而达到更加环保的目的。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 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计算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计算

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A1 当排气筒1和排气筒2排放同一种污染物,其距离小于该两个排气筒的高度之和时,应以一个等效排气筒代表该两个排气筒;A2 等效排气筒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如下:等效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Q=Q1+Q2式中:Q-等效排气筒某污染物排放速率:Q1、Q2-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某污染物排放速率;A2.2 等效排气筒高度按下式计算H=式中:h-等效排气筒高度;h1、h2-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高度;A2.3 等效排气筒的位置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于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连线上,若以排气筒1为原点,则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距原点为:x=aQ-Q1/Q=aQ2/Q式中:x-等效排气筒距排气筒1距离;a-排气筒1至排气筒2的距离;Q1、Q2、Q-同A2.1附录B标准的附录确定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内插法和外推法B1 某排气筒高度处于表列两高度之间,用内插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Q=Q a+Q a+1-Q a h-h a/h a+1-h a式中:Q-某排气筒最市允许排放速率;Q a-比某气筒低的表列限值中的最大值;Q a+1-比某排气筒高的表列限值中的最小值;h-某排气筒的几何高度;h a-比某排气筒低的表列高度中的最大值;h a+1-比某排气筒高的表列高度中的最小值;B2 某排气筒高度高于本标准表列排气筒高度的最高值,用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式中:Q-某排气筒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Q b-表列排气筒最高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h-某排气筒的高度;h b-表列排气筒的最高高度;B3 某排气筒高度低于本标准表列排气筒高度的最低值,用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式中:Q-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Q c-表列排气筒最低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h-某排气筒的高度;h c-表列排气筒的最低高度;附录C标准的附录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方法C1 由于无组织排放的实际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故本附录仅对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设置进行原则性指导,实际监测时应根据情况因地制宜设置监控点;C2 单位周界监控点的设置方法当本标准规定控制点设于单位周界时,监控点按下述原则和方法设置:C2.1 下列各点为必须遵循的原则;C2.1.1 监控点一般应设于周界外10米范围内,但若现场条件不允许例如周界沿河岸分布,可将监控点移至周界内侧;C2.1.2 监控点应设于周界浓度最高点;C2.1.3 若经估算预测,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区域超出10米范围之外,可将监控点移至该区域之内设置;C2.1.4 为了确定浓度的最高点,实际监控点最多可设置4个;C2.1.5 设点高度范围为米至15米;C2.2 下述设点方案仅为示意,供实际监测时参考;C2.2.1 当具有明显风向和风速时,可参考下图设点;C2.2.2 当无明显风向和风速时,可根据情况于可能的浓度最高处设置4个点;C2.3 由最多4个监控点分别测得的结果,以其中的浓度最高点计值;C3 在排放源上、下风向分别设置参照点和监控点的方法C3.1 下列各点为必须遵循的原则:C3.1.1 于无组织排放源的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C3.1.2 监控点应设于排放源下风向的浓度最高点,不受单位周界的限制;C3.1.3 为了确定浓度最高点,监控点最多可设4个;C3.1.4 参照点应以不受被测无组织排放源影响,可以代表监控点的背景浓度为原则;参照点只设1个;C3.1.5 监控点和参照点距无组织排放源最近不应小于2米;C3.2 下述设点方案仅为示意,供实际监测时参考;C3.2.1当具有明显风向和风速时,可参考下图设点;C3.3按上述参考方案的监测结果,以4个监控点中的浓度最高点测值与参照点浓度之差计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计算环境质量标准:
按照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法估算,以毒理学数据 LD 50 为基础的计算公式为:AMEG=0.107×LD50 /1000 ; AMEG -空气环境目标值 ( 相当于居住区空气中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 mg/m 3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T 2.2-2008 )中 5.3.2.1“ 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 。

计算排放标准:
排放浓度根据“ 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 计算而得,排放速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13201-91 )计算而得。

①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计算公式 DMEG AH (μg/m 3 )=45×LD 50 其中 DMEGAH :排放环境目标值; LD 50 :半数致死量;乙醇、四氢呋喃、氯甲烷、甲基亚磷酸二乙酯、丙酮、二乙胺、环己烷、三乙胺、乙腈、 DMFLD 50 分别 7060mg/kg 、 2816mg/kg 、 1800mg/kg 、 2000mg/kg 、 5800mg/kg 、540mg/kg 、 12705mg/kg 、 460mg/kg 、 2730mg/kg 、 2800mg/kg 。

②《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3840-91 )计算公式 Q ( kg/h ) =CmRKc ,其中 Kc 取 1.0 ; R :排放系数,参照江苏地区、空气二类功能区、 15 米高排气筒 R=6 , 30 米高排气筒 R=32 。

Cm 为环境质量标准小时平均浓度(一次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