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总体要求

1、职称申报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上须有验证人签名及相关职改部门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省

职改办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职称外

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水平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

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

2016年度高级职称申报的有效材料。其中,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

载日期为准。

(二)外语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1〕109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

级别要求为: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考A级;申报副高级(含

未分正副高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报考B级;申报中级专业技

术职称者,报考C级。

根据湘人发〔2007〕56号文件,从2005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

加职称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取消有效期限。对职称外语水平要求

所作的其它政策性规定详见附件。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如丢失,须提供由省、市人事考试

部门补发的证书或证明,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三)计算机要求

根据湘人发〔2003〕39号和湘人发〔2009〕17号文件,专业技术人

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需统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自2010年起,我省凡申报高级职称者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

业技术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已取得的省人事厅颁发

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考核中级合格证可算1个模块(原初级合格证上编号

为W开头的同样认可)。为避免功能相似科目被重复选择,在规定中标

明“考生任选其一”的考试科目,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有效科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1、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职称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参加全国计算机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5、转换系列参加同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人员;

6、在援藏、援疆、援外期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7、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在援藏、援疆、援外前

专业技术职务基础上按规定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如丢失,须提供由省、市人事考试

部门补发的证书或证明,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湘人社函〔2015〕98号文件要求,提供统一格式的合格证明件作为高级职称申报的继续教育证明,无须再提供近5年年度继续教育登

记情况。

(五)论文要求

论文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识水平、专业水平的重要载体,是评委会

对申报者实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人才,确保评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所以在职称评审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专业工

作水平的参评论文。

1、对参评论文的具体要求

(1)凡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按湘人发〔1996〕217号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参评论文及相关材料,所谓按要求提交的论文是指在

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相关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2)对论文要求有“”、“省级”的区别。“”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

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以及本科院

校学报。论文篇幅要求在1500字以上。

(3)国家社会科学研讨会入选论文,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

题获奖论文,需提供已批复的该项目或该立项课题文件复印件。

(4)省级专业学会,是经省一级学会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省级学会。

获省社科一级学会、省自然科研与教育学会二级学会的年会一、二等

奖论文,但需提供该年会入选论文和获奖论文目录,并经学会主管部

门鉴证。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报送的论文必须是反映本人从事和申

报专业相关的内容。申报的“代表作”,应是该文章的第一作者;但县(含县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为第二作者。

2、适当调整部分职称的论文要求

从2005年起,在企业和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

高级职称时,既能够提供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其评审的代表作,

也能够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很多于5000字的专业

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但须经相对应评委会评审认可或

答辩合格。

自2007年起,土建工程专业、林业工程专业、地勘工程专业高级工

程师和技校系列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的申报者,既能够提供本人公

开发表的论文作为参评代表作,也能够提供一篇围绕本人所取得的某

项工作业绩、从事过的某个工程项目、某一次勘测实践、实地教学等

撰写的很多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分析研究文章(不同于述职报告)。

3、下列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1)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2)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3)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4)新闻报道、译文、文摘、文献综述、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案、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等。

(5)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

材料。

(六)学历、资历要求

1、学历要求

根据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要求,规定学历指国家教委承认的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按规定的学制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准予毕业

所获得的学历。各种进修、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作为

评审职称的学历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

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对应待遇

政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

可按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

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对应待遇政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