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承诺书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方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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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承诺书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特色服务品

牌创建活动方案汇编

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一、行政职能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业务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单位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总表》、《赣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

2、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月工资的5%。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高缴存比例。

3、工作人员对缴存单位填报表格及有关情况审核后,为缴存单位和个人指定承办银行,设立单位和个人帐户,确定缴存方式。

4、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5、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由缴存单位每月20日前申报,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表》。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变更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个人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供相应的有关材料。

2、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缴存单位经办人、本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3、经三级审批程序后,财务人员凭提取通知书和有关凭证通过银行转帐至缴存单位或开具现金支票,由职工个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指定银行领取。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

2、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属于贷款对象和符合贷款条件。

3、由工作人员提出拟贷款对象、金额和期限等意见。

4、办事处贷款审批小组召开审贷会议,根据审核意见集体研究审批。

5、通知贷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三、社会服务承诺

(一)、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服务承诺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缴存余额的,经办事处受理当天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缴存余额有异议而申请查核的,办事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给予办理查核业务。

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手续的,办事处将在受理当天给予办理完毕。

4、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手续的,办事处将在受理当天给予办理完毕。

5、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设立手续或补缴手续的,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办事处将在受理之日起2日内办理完毕;人数超过200人的,办事处将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承诺

1、对前来咨询的职工做到有问必答,耐心解答。

2、耐心指导贷款申请人正确填写表册。

3、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及时查询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时答复是否具备贷款条件。

4、对具备贷款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正式答复并予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四、失职追究

(一)、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照《赣州市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热忱欢迎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办事处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

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对标找差、争先创优”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积金系统开展“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强服务、提效能”推进会精神,以“建职工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为目标,牢固树立“便民、利民、亲民”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公积金队伍管理,全面促进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公积金窗口服务水平,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品牌释义

(一)品牌名称:“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

(二)品牌标识:

(三)标识含义:标识由人、住房元素组成,住房图案表明了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住房权益,实现职工住房梦想的保障性价值,住房下方两个舞动的人组成一个心形图案,体现了公积金至诚、倾心的服务理念。整个标识以心托起住房,并通过外圈的圆环融为一体,寓意着住房公积金以优质、贴心的服务为职工送去温暖、关爱,不断创造惠民价值,是职工实现安居乐业的保障。

(四)品牌内涵:“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突出了住房公积金“阳光公开、服务民生、惠民利民”的主旨。强调了公积金服务要始终体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服务思想。概括了公积金工作三方面的基本要求:

1、阳光行政,立足于民。公积金政策、信息、办事流程要公开、透明,能为广大群众所知、所晓、所用;办事流程的制定以及服务举措的实施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通过不断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创新举措为职工提供方便、及时、有效的公积金服务。

2、阳光服务,诚心便民。要以实现职工利益最大化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举措要以便民为目的,处处从方便、体贴、适合职工的角度出发,把缴存职工对我们工作的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唯一标准,真心诚意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3、阳光保障,维权惠民。从维护缴存职工权利和利益出发,想方设法为缴存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作用,为广大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三、活动内容

结合“对标找差、创先争优”的基本要求,通过“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的服务形象和满意度。

(一)强化管理,建设“规范中心”。以机制建设为关键,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公积金内部监管,细化管理目标,明确工作规范,健全内控制度,保证公积金各项工作能有序开展、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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