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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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DOC)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
(2008年07月23日)
目录
一、城镇体系规划 (3)
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 (3)
三、城市总体规划 (5)
四、分区规划 (7)
五、小城镇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7)
六、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8)
七、控制性详细规划 (8)
八、修建性详细规划 (9)
九、风景区规划 (10)
十、旅游规划 (12)
十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2)
十二、环境景观设计 (13)
十三、城市设计 (13)
十四、专业规划 (14)
十五、专项规划 (15)
十六、城市交通规划 (16)
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标准视专题研究范围与深度确定: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范围的,则省域30万元/专题、市域(地)20万元/专题、县域15万元/专题;
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则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4)计费基价为50万元。
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
1. 单独编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概念规划
注:
(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
据,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2)如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起编制,其收费为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50%-60%。
(3)计费基价为50万;
2.概念规划/概念设计
注:
(1)计费基价为30万;
(2)基于较小地块及修规层面的概念设计,按1.2-1.5万元/公顷计费。
三、城市总体规划
1. 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注: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基价为50万。
2.城市总体规划
注:
(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费,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本计费不含乡镇规划。(2)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3)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60万元。(4)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
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
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5)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20%,纲要阶段35%,总规编制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10-15%。
(6)城市总体规划分项收费比例:
收费构成:城镇体系规划30%,中心城区规划70%。以中心城区规划为100%,以下中心城区规划中各分项内容的分配比例为:
① 性质规模占5-10%;
② 空间发展与用地布局规划(包括:空间管制、村镇发展与控制、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及控制要求等)占25-30%;
③ 住房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等占5%;
④ 对外交通与道路交通规划占5-10%;
⑤ 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占3%;
⑥ 历史保护占5%(历史文化名城可适当增加8%);
⑦ 旧城改造与地下空间规划占5%;
⑧ 市政设施规划、环保环卫规划、防灾规划等占20-25%;
⑨ 近期建设规划、空间发展时序、规划措施与政策建议等占10%;
⑩ 本分项中各内容均包括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
四、分区规划
注:
(1)城市中心区、改造更新地区增加系数
1.2-1.5。
(2)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20%,方案阶段60-70%,成果制作阶段15-20%。
(3)计费基价为40万元。
五、小城镇规划(指县城以下的建制镇)
1. 小城镇总体规划
(1)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
镇村体系规划。
(2)计费按规划期末建设用地5万元/平方公里计取,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镇村体系规划。(3)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4)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专题。
2.镇区详细规划
(1)按规划面积计费,参见相应的城市详细规划收费。
(2)计费基价为30万元。
3. 新农村规划
(1)如为村(镇)域规划,视同小城镇总体规划收费;如为详细规划,参见镇区详细规划收费。(2)如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
万元/专题。
六、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 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市总体规划计费60-100%计取;如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市总体规划的30%计取。
2. 计费基价为30万。
七、控制性详细规划
注: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增加500元//公顷。
(2)如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30万元。(4)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① 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② 新区:现状调研阶段20%,方案阶段50%,成果制作阶段30%。
八、修建性详细规划
1. 居住区
注:
(1)计费基价为30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费用另计。
(3)制作模型、动画等费用另计。
(4)增加规划方案时,按30%的规划费用计增。
2. 城市地段
注:
(1)计费基价为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