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灶厨电办公室员工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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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灶厨电办公室员工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一、上班时间每年4~10月为8:30~17:30,11~3月为8:30~17:00,上下班认
真做好登记。中午餐时间为1小时,视工作情况在11:30~13:00时段中用餐。
如因特殊原因提前或推迟用餐,需向直接上级说明,经批准后外出午餐,否则按早退、迟到或旷工处理。
二、员工外出办事,须在前台的《员工外出登记表》进行详细登记,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批准,如直接上级不在报执行总经理签字批准,以上相关人员皆不在则报行政管理部经理签字批准。员工经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旷工。
三、员工外出未按预计时间赶回,需电话及时告之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未归原因,否则
视为旷工。
四、上班时间,员工不能吃早餐、吃零食、聊天、睡觉。
五、上班时间,不能用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QQ聊天(非工作性质)、玩游戏、
看电影等。
六、接、打私人电话不超过3分钟。
七、办公室内不能吸烟。
八、办公室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争执。
九、上班时间不能大声喧哗、争执,不允许带耳麦,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十、办公室人员一律自备饮水杯,不能使用一次性杯子。
十一、不使用其它部门的电脑,本部门电脑可以互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该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十二、每周五全体人员进行大扫除。平时每个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由所在办公人员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