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职业教育集团化是我国目前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先后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以文件的形式提出若干意见,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
本文在明确职业教育集团内涵的基础上,对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3-0-02一、职业教育集团的内涵职业教育集团是指由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核心,由多个中、高等职业院校、职教育中心、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独立法人机构参加的以契约或集团章程为纽带而组成的新型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
职业教育集团的基本特征如下:职业教育集团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教学、科研联合体,其目标是整合各种资源、服务职业教育,但要充分考虑集团内部企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的利益;职业教育集团内部的各组成单位的仍具有独立的的法人资格,且法律地位平等;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应以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核心,由多个中、高等职业院校、职教育中心、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独立法人机构参加组建而成,核心院校在集团化办学中发挥骨干支撑、示范引领和中心辐射作用;职业教育集团的各组成单位的责、权、利关系应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和基础上以契约或集团章程加以明确,以理事会为职业教育集团最高权利机构。
二、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职业教育集团中的企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和身份较为被动,积极性、能动性难以发挥职业教育集团中的企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一般都是以被动的参与者身份出现的,虽然初期有一定的积极性,但随着时间推移,由于合作机制和有效沟通等原因,使企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致使其积极性、能动性难以发挥。
(二)职业教育集团的统一的合作载体和保障机制的缺乏,限制其整体竞争力的发挥建立职业教育集团的目的是整合各种资源、服务职业教育,但因为以契约或集团章程为纽带而组成的这种新型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的合作载体和保障机制的缺乏,集团内部各单位往往在组织教学、生产经营、招生就业等方面出现脱节或各自为政,使职业教育集团难以形成整体优势,限制其整体竞争力的发挥。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建议

办学的健康、有序运行 。
实施办法,明确行业 、企业和社会 中介教育机构 参与职业 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对 职业 院校、行 业 、企业及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职业教育集 团化办 学进行合理的角色划分与功能定位 ,发挥多元主 体 的参 与职 能 。
三、激活职业教育集 团化办学机制
( )建 立职业 教育 集 团化 办学 的协 调机 制 一
( 南京 工业职 业技术 学院 ,江苏 南京 2 04 ) 10 6
[ 摘
要 ]职 业教 育集团化办 学在 实践 中面临着许 多在 原有制度框 架 中难 以解决的 问题 ,需要有 体制 、
机制等方 面的创新 ,更 需要 获得 有力的政策 支持。本文从我 国职 业教 育集 团化 办学的 当前 实践和 未来 需求 出发 ,并借鉴 国际职 业教 育集团化办 学的先进 经验 ,提 出五 个方面 的政策建议 。 [ 关键 词] 职业教 育 ; 团化 办学 ; 策建议 集 政
[ 收稿 日期]2 0 0 9-0 3—1 1 [ 作者简介] 王晓东 (99 ) 男 , 15 一 , 江苏镇 江人 , 南京工 业职业技术学 院高职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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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 门广播 电视 大学 学报 集 团人 才培养 、产 品研 发 、技 术开 发 、社 会 服务
等业务 范 围。 ( ) 明确 职业 教育 集 团化 办 学 各 主体 的责 四
学 的规 范 性 。
( )赋 予职 业教 育 集团 合法 身份 和地 位 一
将职业教育集 团化办学纳入 国家职业教育制 度 ,明确 职业教育集 团的法律属 性 ,赋 予其身 份 、地位 ,明晰职业教育集 团与政府主管部 门、 与社会其它相关组织、与集 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 责 、权 、利关系动职 业教 育集 团化 办 学的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构建的问题与对策

·22·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构建的问题与对策张玉芳,孙凤山,徐艳秋(潍坊职业学院,山东 潍坊 262737)摘 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存在组织松散、互惠互利机制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原发性动力不足、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以及中介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等运行机制不畅的问题。
构建完善科学高效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需要强化法律政策支撑和政府引导作用;需要推进集团法人实体建设,密切成员联结关系;需要搭建多维融通平台,促进成员间共同利益交汇;需要构建文化融合机制,打造集团共同文化理念和文化品牌。
关键词: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政府引导;法人实体;文化融合;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1047(2020)02-0022-05DOI:10.3969/j.issn.1672-1047.2020.02.04收稿日期:2020-03-11基金项目:潍坊职业学院优质校建设专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构建研究”(201801)。
作者简介:张玉芳,女,山东昌乐人,硕士,副教授。
研究方向:职业教育政策,图书情报学。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得到了长足发展,数量不断增长、规模不断扩大,在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促进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模式。
与此同时,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不够规范而影响集团化办学整体效益、集约效应有效发挥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严重制约着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健康持续发展,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明确要求:“健全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提升内部聚集能力,促进集团成员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
”[1]可见,构建完善的科学高效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鄂教职成[2012]11号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鄂教职成[2012]11号](https://img.taocdn.com/s3/m/456da490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7c.png)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鄂教职成[2012]11号)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的办学道路,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有关要求,现就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主要形式是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
职教集团是以产业(专业)为纽带,重点高职院校为龙头,其他高职、中职学校为基础,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
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可聘请相关本科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入职教集团。
职教集团是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促进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职业教育发展新途径和新模式。
组建职教集团是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快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培养途径优化,提升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基本原则通过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政府及行业、企业单位各自的优势,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建立由重点职业院校牵头,政府、行业、企业单位参与,以专业发展为纽带,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职业教育发展新道路,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职业教育品牌。
教育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66号(教育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育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66号(教育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10.08•【文号】教职成提案〔2021〕82号•【施行日期】2021.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66号(教育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教职成提案〔2021〕82号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国职业教育与中试熟化联动,建设全国职业教育新标准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将全国职业教育体系升级,联合中试熟化平台定向技能人才培养,构建全国五业联动新生态一是职业本科教育稳步发展,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升级。
《国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都对发展本科职业教育作出部署。
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中强调“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
截至目前,教育部通过试点、独立学院合并转设等方式,已分批建设超过27所职业本科学校,打破了职业教育体系止步于专科的“天花板”。
出台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发布职业本科专业目录,为本科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行稳致远提供扎实制度支持。
二是紧密对接“十四五”规划,完善建立全国多合一人才标准,一体化设计中高本专业目录,建设满足产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标准,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
首先,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全面修(制)订,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推进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其中修(制)订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
与原目录相比,中职调整61.1%,高职专科调整56.4%,高职本科调整幅度260%。
新中国成立70年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的演变历程及展望

新中国成立70年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的演变历程及展望杨院许晓芹连晓庆[摘要]产教融合政策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保障。
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的演变历程,大致经历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949—1977年)、产教结合(1978—2013年)、产教融合(2014年至今)三个时期,呈现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驱动产教融合政策演进、从单一主体走向多主体协同育人、产教融合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三重逻辑。
基于此,未来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必须服务于职业教育目标的实现,必须坚持多主体协同育人,必须不断拓展和丰富产教融合的形式。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70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演进;趋势展望[作者简介]杨院(1984- ),男,内蒙古临河人,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许晓芹(1995- ),女,内蒙古鄂尔多斯人,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在读硕士;连晓庆(1986- ),女,河南安阳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职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博士。
(天津300350)[课题项目]本文系2017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国际视域下我国应用型高校科研发展路径及其保障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TJJXQN17-008)[中图分类号]G710 []A []1004-3985(2019)19-0026-062019年2月,国务院出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6月,《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再次强调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产教融合对于职业教育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通过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产教融合政策的演变脉络,审视其演进逻辑,进而对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一、产教融合政策演变的历程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其演变的脉络可以分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949—1977年)、产教结合(1978—2013年)、产教融合(2014年至今)三个时期。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7.08.31•【文号】教职成〔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8.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全面提升信息技术支撑和引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能力,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现就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准确把握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机遇与基本要求1.“十二五”以来,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职业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初步形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不断健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持续深入,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教师信息化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
但从总体来看,与国家实施“互联网+”等重大战略的需求相比,与世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趋势相比,与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还亟待提升。
进一步推进我国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是适应当今教育改革和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趋势,如期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的必然选择和战略举措。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务全局、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深化应用、融合创新,完善机制、持续发展,努力改善职业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提升现代化水平。
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等职业教育特色。
要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要求,突出行业与区域特点,注重对薄弱学校的帮扶,推动协调发展。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职业教育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高校应该采取集团化办学的方式,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创新。
一、什么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指学校、企业、政府等多方力量共同合作,以集团化的方式进行职业教育的教学、管理、培训和服务。
该模式以“大集团、小段落”为特征,即以集团化的大全国甚至跨市场、跨领域的规模来整合各方资源,把教育按照不同的市场划分成独立的小段落。
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优势1.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优势之一在于不同学校之间资源共享,合理规划部署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同时,集团化的办学方式也可以减少教学资源的浪费,以更加经济的方式使用教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2.培养实用型人才: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能接触到实际情况,更加注重实践环节。
这样既能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也能使学生对将来的职业方向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和规划。
3.促进产学研合作: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促进学校、企业间的合作,实现产学研合作,让学生能够更好地接触到企业实际情况和工作环境,为学生未来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如何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1.加强学校间合作: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学校的合作至关重要。
学校可以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共建职业教育产业园等方式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共享、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合作。
2.深化产教研合作:产业与教育的关系紧密关联。
企业作为重要的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应当参与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来。
通过企业参与教学,让学生能够更好地接触到工业生产和技术创新,增加学生的就业机会。
3.政策支持:政府应当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加大政策支持。
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引导,制定相关规定和政策,鼓励并引导学校和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来,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水平和影响力。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5.06•【文号】教职成〔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把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细化为具体行动。
为做好“职教20条”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职教20条”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职业教育摆在了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
李克强总理就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职教20条”明确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教育战线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好高度重视、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推动校企形成命运共同体;落实好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工作目标,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交汇期。
2035中长期目标和2050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职业教育的水平,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旨在加强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发展。
一、背景与意义职业教育是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然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中存在着教学资源分散、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专业设置滞后等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成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指将多个职业院校或科研机构整合成一个集团,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办学,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这种办学模式有助于优化专业设置、改善教学条件、提升师资队伍,培养更多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二、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主要措施(一)构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组织体系。
建立职业教育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明确权责,实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二)优化专业设置和资源配置。
通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将各个院校的专业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避免同质化竞争,提高专业质量,满足社会对不同领域专业人才的需求。
(三)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
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共享师资库,实现教师流动、共同培养和共同评价,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四)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应注重实践教学,通过完善实训基地建设,提供更好的实践环境和设备条件,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五)加强与产业对接。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要与产业融合发展,充分考虑产业需求,加强与企业合作,打通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渠道,提高人才培养的实效性和市场竞争力。
三、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措施为了保障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有效推进,教育部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为相关集团提供政策优惠和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9.14•【文号】教职成[2004]12号•【施行日期】2004.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以下简称《决定》),认真实施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经国务院同意,现对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发布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高等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出现逐步回升的良好势头,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的意识明显增强。
但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统筹人力资源开发中仍存在着忽视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倾向,在统筹各类教育发展中仍存在着忽视职业教育的倾向,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措施还不够有力。
一方面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与劳动力市场需求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办学条件比较差,办学机制不够灵活,人才培养的数量、结构和质量还不能很好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都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提出了迫切要求。
山东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

山东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08•【字号】鲁教职字〔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市党委组织部、编办,各市教育(教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律,充分调动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支持政府、学校与企业等社会力量实施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办学,创新治理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职业教育供给,推动形成多元办学格局,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守教育的公益属性,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激发办学活力。
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以“混”促“改”,建立各方深度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和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全面推进面向市场开放办学。
——包容审慎监管。
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缺乏经验的实际,按照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新生事物健康成长。
尊重基层首创,鼓励支持各地、各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形式混合所有制办学,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 加快我省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学 的扁 动 阶段 2 0 ,省 委 省政 府 提 03 了 “ 同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 现 , 崛 伞 实 t 原 起” 的 斗 目标 。 而 时 全 省 职 业 教 育 服 务经 济什 会 发 展 的 能 力 明 足 。在
T作 的责 任感 和 紧迫感 ,下 大 力气抓
紧 、 文 、 ¨ 成 效 抓 抓 ; 二、 定成绩 , 一 步增 强推进职 肯 进
教 集 团 化 办 学 的 信 心 近 年 来 . 其 是 省职 教 攻 坚 汁 划 实 尤 施 以来 .各 省 级 职 教 集 统 一 认 识 ,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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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化 办 学 热 潮 一我 省 的 职 教 集 团 化办 学 起 步 早 、 础 好 , 日前 的 新 形 势 下 , 綦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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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各职业教育集团要根据成员各自的优势、特点和分工,合理配置人、财、物和信息等各方面的教育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可以是学校根据企业需要培养人才、培训在职员工、提供实习学生、参与生产服务,企业为学生提供教学实训条件;可以是学校依托企业培训教师,参加企业生产实践,企业选派工程技术人员为学校提供教学服务;鼓励企业在学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鼓励学校在企业设立教室和实训基地。鼓励行业企业依托产业举办职业院校,以产业发展促进专业建设,鼓励学校依托专业举办企业产业,以专业教学促进产业发展。鼓励学校之间在专业设置、课程资源、实训条件等方面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开放共享。
三、加强建设,深化改革,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办学的生机与活力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机制。各职业教育集团从合作办学的实际和需要出发,以签订协议或备忘等方式明确职业教育集团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成员之间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稳定合作办学关系。以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等方式成立目标明确、机构精简和运行高效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组织,合理设置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执行、协商、调解等工作机制。完善组织章程、工作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积极探索有效的办学模式和实现方式
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积极推进、注重效益的原则,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打破部门、行业、区域和院校类别界限,推动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重组和共享,积极组建各类职业教育集团。各级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骨干示范性职业院校要逐步牵头组建或参加有关的职业教育集团,并努力在集团化办学中发挥骨干支撑、示范引领和中心辐射作用;县级职教中心和农村职业学校要逐步加入有关的职业教育集团,与其他成员共同发展。其他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都要加强与行业、企业和其它院校的联系,开展多种方式的合作办学。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文件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文件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也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产教融合是指产业和教育的融合,校企合作是指企业和学校的合作,它们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以下是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些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2.《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
3.《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2号);
4.《教育部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2号);
5.《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6.《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
7.《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和企业参与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23号);
8.《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
9.《教育部关于制定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
这些文件都是为了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6.19•【字号】浙教职成〔2019〕47号•【施行日期】201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职成〔2019〕47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推进中高职衔接、加强中高职贯通培养是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
我省对五年制职业教育进行了多年的试点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随着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原有“3+2”和五年一贯制两种办学模式在人才培养方式、招录方式等方面已渐趋统一。
为进一步完善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以行业企业岗位需求为导向,以系统培养人才为主线,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核心,推动中高职紧密合作, 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统筹培养兼具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优选学校和专业(一)强化密切合作。
加强高职引领,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由高职院校牵头组织实施。
合作的中职学校须为等级中职学校(含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或非等级学校的名专业(品牌、优势特色)和示范(骨干、特色、新兴)专业。
(二)优选合作专业。
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专业一般应为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并要符合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技能熟练程度要求较高、适合中高职统筹培养、社会需求相对稳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工作要求。
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原则上需有一届以上毕业生,每校控制申报专业数量。
三、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一)设计一体化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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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教职成[20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现就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
1.深刻理解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地位。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和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职业教育必须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实践证明,开展集团化办学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治理能力,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健全政府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机制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的重要载体;是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同步推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要把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重要方向。
2.准确把握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各地得到快速发展,态势良好,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成规模、效果明显、影响广泛的职业教育集团,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育人、合作发展上的优势逐步显现。
同时也要看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基础还比较薄弱,行业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成员合作关系不紧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支持与保障政策不完善,集团化办学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和参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3.明确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本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育人为本、依法办学的原则,鼓励国内外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活力和服务能力。
——扩大职业教育集团覆盖面。
到2020年,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参与率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达到一定比例,初步建成30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基本形成。
——健全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提升内部聚集能力,促进集团成员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
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试点。
——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能力。
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发展需求,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职业教育集团,大幅提升集团的人才培养水平、经济贡献份额和协同发展能力。
——优化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环境。
强化省级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在校企合作、招生就业、对口支援、经费投入、国际合作等方面予以倾斜,形成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二、加快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
4.积极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发挥政府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保障和监督管理作用。
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牵头组建面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
支持行业部门、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牵头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
支持地方之间、行业之间的合作,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
积极吸收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集团,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集团的整体实力。
5.规范完善职业教育集团治理结构。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集团的组建、变更、撤销、管理,明确具体工作程序,开展
分类指导。
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可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职业教育集团应建立联席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健全工作章程、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设立秘书处等内部工作和协调机构,完善决策、执行、协商、投入、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机制。
鼓励集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探索集团通过土地、房舍、资产、资本、设备、技术等使用权租赁、托管、转让等形式登记企业法人。
6.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
职业教育集团要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的运行机制。
要健全民主决策和成员单位动态调整机制,保障职业教育集团可持续发展。
要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建设以相关各方“利益链”为纽带,集生产、教学和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平台,促进校企双赢发展。
要强化校校合作、贯通培养,鼓励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人才成长“立交桥”建设。
要强化区域合作、城乡一体,支持优质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跨区域服务,深化招生就业、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合作,促进区域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三、全面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综合服务能力
7.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
职业教育集团要服务发展方式转变,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
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中行业企业的作用,推
进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
建立健全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规格和质量的要求。
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持职业教育集团“走出去”,加强与跨国企业、国(境)外院校合作,提升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
8.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
职业教育集团要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成员学校的专业布局和培养结构,为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提供人才支撑。
鼓励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围绕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明确职业教育集团办学定位,重点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服务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推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要整合集团各类资源,充分发挥优质资源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实现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优势互补,推动职业院校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9.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的能力。
职业教育集团成员要共享招生、就业信息,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
面向职业教育集团内部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提升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
面向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退役士兵、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
10.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能力。
职业教育集团要探索适合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途径,合理定位、协调发展、办出特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拓宽学生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
以健全课程衔接体系为重点,推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布局、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过程、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的衔接。
率先落实“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为集团成员学校的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
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为集团成员企业员工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机会,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四、不断强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机制
11.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集团化办学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
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价标准,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统筹、协调、督导和管理。
应将集团化办学情况纳入职业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发布年度发展报告,宣传成绩突出的优秀案例。
12.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
各地对职业教育集团开展体制机制改革、招生招工一体化、培养模式创新等探索实践,要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要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要落实好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集团内企业成员单位参与职业教育发展。
13.加大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投入。
各地要多渠道加大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发展。
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具备教学、生产、培训等功能的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和仿真实训
系统,建设就业、用工、招生、师资、图书、技术、管理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研发中心和共享型教学团队,提高集团内涵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
教育部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