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集团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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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集团考勤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考勤管理制度

目的

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考勤细则

出勤:

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

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13:30-18:00。

签到:

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办公室和生产系统员工每日打四次,加班另打,每次打卡间隔时间须在10分钟以上。公司采取统一在指定地点打卡。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否则一经发现,两人均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并予以罚款。

补签卡次数:每人每月补卡次数不得超过一次,如超过,每补一次卡罚款20元,罚金将集中作为公司集体活动的公用基金。

3.2.1个别特殊岗位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无法按考勤系统要求打卡的,可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报行政部备案,可免于打卡。

外出:

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办事时必须填写“外出申请单”并经本部门直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迟到:

员工比规定时间晚一分钟打卡即为迟到,迟到时间以小时计算,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早退:

每日下班即上午12:00、下午18:00前无故离岗者或提前1分钟打卡下班及未打卡者均视为早退,早退按矿工处理。

请假:

员工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后方可休息,并报人事部门备案,若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的,应在当天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主管部门经理请假,并在回到公司的当日及时补写请假单并经相关流程审批,报行政部门备案。如不履行上述手续则按旷工处理。

3.6.1事假/调休请假的最小单位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的按两小时计。

3.6.2 年假/病假请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

3.6.3 其他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以天为单位,必须一次性休完。

3.6.4试用期员工不得无故请事假,如确有紧急情况,试用期内最多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得超过3天,同时延长相应天数的试用期。

出差:

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表”,并经所在主管部门经理批准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加班:

员工加班须符合以下规定:

3.8.1加班人员提出申请,并报上级主管核准的;或上级主管指定其加班的,方可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3.8.2公司在节假日将安排有关人员值班,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或接待工作的加班。

加班时间:

3.9.1除正常工作八小时之外的工作时间算作加班,员工的加班时间将取员工的打卡记录和加班申请审批的交集。

3.9.2非作业员级别员工平时加班从19:00开始计算,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半小时将记为零加班,具体情况为:正常工作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倍计算、即为8元/小时;周六、日加班,按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即为11元/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基本工资的3倍计算、即为16元/小时。

3.9.3员工加班原则上先安排调休,调休时间三个月内有效(含加班当月),过期不补。调休后加班时数在规定范围内的计算加班费;调休后加班时数超出规定范围内的不计算加班费。

3.9.4公司在节假日举行的培训及公益活动不以加班论;

假期管理

3.10.1 有薪年假

3.10.1.1 为感谢员工对公司所做的贡献,公司对入司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给予有薪年

假。

3.10.1.2 年假以天为单位计算,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多次休假。年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考

勤,不影响正常薪资。

3.10.1.3 休假时间: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均可休年假;年假需在当年休完,未休

完者次年不再补休。

3.10.1.4 员工休年假需提前一周申请,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在行政部门备案。

3.10.1.5 年假应休天数计算:

3.10.2 法定假日

员工法定休假期间算正常出勤。

3.10.2.1春节假

公司按国家规定给予员工3天带薪假期。

3.10.2.2五一假

公司按国家规定给予员工1天带薪假期。

3.10.2.3国庆假

公司按国家规定给予员工3天带薪假期。

3.10.2.4元旦假

公司按国家规定给予员工1天带薪假期。

3.10.2.5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给予员工1天带薪假期

3.10.3 婚假

员工婚假期间享受标准工资。

3.10.3.1符合我国《婚姻法》各项规定结婚而申请的假期为婚假;婚假为连续休假,含节、假日;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者另外奖励10天;婚假要求在结婚当年内休完,未休完者不再补休。

3.10.4 产假

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标准工资。

3.10.

4.1凡生育女职工按国家规定享有产假(具体标准如下表):

3.10.

4.2 根据计划生育奖励条例,晚育女职工生育另奖励30天。产假均含节假日,产假期满仍不能工作的,经医生证明,按病假处理;

3.10.

4.3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可算作劳动时间。产前检查按照医院要求进行,但每次检查前必须向主管上级及工作地人事人员出示医院的病历证明及预约证明,否则将视具体情况按病假、事假及旷工计算考勤;

3.10.

4.4 男员工配偶生育,可享有10天有薪陪护假期,享受标准工资。

3.10.5 哺乳假

员工哺乳假期间享受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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