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为了加强公司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规范职工遵章守纪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各单位厂内道路上通行的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种汽车、吊车、摩托车、叉车、电瓶车、装载机、轮式或链条式专用机械等。
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架子车等。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对《安全生产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职责____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事故处理和有关交通业务工作。
2.2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行车安全的法规、条例、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对企业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行车安全的监督检查。
2.3凡在厂区道路上通行的车辆、人员、骑车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其他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自觉服从和遵守本规定。
3管理内容3.1证照管理3.1.1机动车准驾证申领程序3.1.1.1交验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
3.1.1.2车辆单位签署意见,注明是专职驾驶员或是有车单位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需注明所驾驶车辆,号牌、类型。
3.1.1.3机动车辆准驾证规定的准驾车型应与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型相一致。
3.2驾驶员管理3.2.1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技术素质、身体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3.2.2驾驶员应自觉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活动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长期在外执行任务的驾驶员,出发前由本单位组织安全学习,有条件的,在执行任务所在地组织安全学习。
3.2.3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行车路单及交通管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等。
3.2.4驾驶员要坚持车辆的“三检”制度,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服从调度安排,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如实汇报出车情况。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厂区内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和行人的交通行为。
第三条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第四条责任分工:厂区交通安全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五条厂区内应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规范车辆和行人的行驶。
第六条厂区出入口应设置明确的交通标志,标明行车的方向和限速要求。
第七条路口和人行横道处应设置交通标线,确保交通流畅和行人安全。
第三章交通设备管理第八条所有车辆在进入厂区之前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获得进入许可或车辆通行证。
第九条临时停放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不得妨碍正常的交通流动。
第十条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四章交通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严禁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行人必须走人行道,不得横穿马路,严禁在马路上玩耍和追逐。
第十三条所有员工在进入厂区时必须佩戴反光背心,并遵守工作岗位上的交通安全规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妥善保护现场,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厂区内不得饮酒后驾车、驾驶无证驾驶、无牌照、过期牌照车辆。
第十七条厂区内严禁私拉私拉乘客、超员、乱停乱放行为。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相关部门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停工整改等处罚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停工整改、暂停车辆通行证等限制措施。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本制度,应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四篇)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厂区整体交通效率,制定本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公司总经理负责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交通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道路交通设施1. 厂区内应设置明确的道路标志、标线、指示牌等设施,便于员工及车辆的行车和停车。
2. 厂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防止道路堵塞。
对于有需要,可以设置交通导向牌和交通标志,方便员工找到目的地。
四、驾驶证管理1. 厂区内任何员工驾驶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按照规定悬挂驾驶证。
2. 对于未持有有效驾驶证的员工,不得允许其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3. 驾驶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五、交通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包括驾驶员培训和员工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2. 参加驾驶员培训的员工必须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3. 参加员工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的员工需要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六、车辆出入管理1. 厂区内道路交通一般为单向通行,对于车辆出入厂区,需要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并领取通行证。
2. 驾驶员必须按照指定的规定和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3. 车辆进入厂区或者离开厂区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七、停车管理1. 厂区内设有专门的停车区域,员工和访客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
2. 停车时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向和距离停放,不得随意倒车或者占用其他车辆的车位。
3. 停车场内应设置明确的停车标志和指示牌,方便员工找到停车位置。
八、安全监控1. 在厂区内设置相应的监控设备,进行道路交通的实时监测和记录。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交通流畅程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内所有员工和车辆的交通行为。
第三条厂内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种,道路标志、标线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四条厂内设有交通管制中心,负责协调和指挥厂内车辆行驶和停靠。
第五条厂内设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推行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交通准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条厂内员工和车辆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尊重交通管制中心的指挥和调度,服从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八条厂内员工和车辆在进出厂区时,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登记。
第二章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第九条厂内道路交通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第十条厂内道路交通标志的挂设位置应明显,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厂内道路交通标线应规范、清晰,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第十二条厂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维护由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厂内交叉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标线应遵守国家标准,标线色彩鲜明,清晰可辨。
第十四条厂内交叉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保证交通有序。
第十五条厂内停车场应划定停车位,并设置停车标志,禁止非法占用他人停车位。
第三章交通准行为第十六条厂内员工驾驶车辆,应持有效驾驶证和相关证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第十七条厂内员工驾驶车辆不得酒后驾驶,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闯红灯,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
第十八条厂内车辆不得在非指定停车位停放,不得在禁停区停车。
第十九条厂内骑自行车的员工应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车载他人。
第二十条厂内道路行驶的车辆应按规定车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厂内道路行驶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乱变道,不得乱超车。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二十二条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报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厂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道路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厂区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厂区道路及厂区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区道路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区道路安全管理实行厂部统一领导,各部门、车间(科室)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
二、道路设施管理第五条厂区道路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隔离设施等。
第六条厂区道路设施的设计、建设、维修、养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经厂部批准。
第七条厂区道路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由厂部负责,各部门、车间(科室)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厂区道路设施损坏、缺失的,应及时报告厂部,由厂部负责修复或更换。
三、车辆管理第九条厂区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分别行驶。
第十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按照厂部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应的行驶证、牌照。
第十一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第十二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行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的地点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二)按照规定的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放。
(三)不得在厂区道路、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地方随意停放。
(四)行驶时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变道、占用应急车道等。
四、行人管理第十四条厂区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第十五条厂区行人过马路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在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二)在未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观察交通情况,确保安全通过。
(三)不得翻越道路隔离设施。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十六条厂部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各部门、车间(科室)应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员工了解交通安全知识。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5篇)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入厂区内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行使,确保厂区内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厂区的各类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凡进入厂区的任何车辆,必须经门卫登记办理入厂区手续方可进入。
第四条、非防爆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戴阻火罩。
第五条、入厂车辆要服从门卫的检查与管理,并按指定地点停靠。
第六条、拉运液化天然气的罐车在充装区门卫室前方的阻止带前停下,根据调度单进行入厂安检,进入充装区的车辆认真按照充装顺序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进入。
第八条、入厂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
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的车辆必须经特别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小车及参观车辆不得进入厂区,经门卫登记后整齐停靠在办公楼前的停车位上。
第十条、在厂区内行使的机动车辆,限速____公里、按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一条、任何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厂区,按指定位置停放。
第十三条、厂区内禁止鸣喇叭。
第十四条、厂区内的特种车辆必须取得特种车辆驾驶证方可驾驶,禁止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十五条、厂内行驶的任何车辆除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不得载人。
第十六条、运输液氮的车辆严格按照充装LNG的车辆检查程序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进入厂区道路施工区域,应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通过。
第十八条、在厂区内行驶或装卸货物的车辆,在遇到紧急情况下如:可能出现火灾、爆炸等情况下,应听从现场指挥按指定路线迅速撤离。
第十九条、厂内行驶的任何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车,在道路狭窄的地方要小心驾驶,遇有人员时应主动避让,超长车辆倒车时要有人指挥,以防撞坏设备。
第二十条、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厂区内人员与车辆的安全,保证生产运行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在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是确保员工和车辆的安全、顺畅出行的重要措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厂区内道路交通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厂区内交通秩序的良好运行。
二、管理责任1.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监督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执行。
2. 厂区内设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对员工的教育、监督和指导责任,确保员工遵守交通规则。
三、交通标识和标线1. 厂区内的道路交通标识和标线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可见。
2. 禁止私自移动、更改或遮挡交通标识和标线,如有需要,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四、行车规定1. 所有车辆必须在规定的道路和停车位上行驶和停靠,不得乱停乱放。
2. 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禁止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3. 行车过程中,禁止打手机、吸烟等会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4. 车辆行驶中如有故障或事故,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五、行人规定1. 行人必须使用规定的人行道,不得在车道内行走。
2. 严禁在道路中间或行车道内停留,以及横穿马路。
3. 行人应遵守交通信号,禁止逆向行走或违反交通规则行走。
六、机动车辆管理1.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并按规定悬挂号牌。
2. 司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且不得酒后驾驶。
3.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安全检查。
4. 禁止机动车辆在厂区内乱停乱放,不得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
七、非机动车辆管理1. 所有非机动车辆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并悬挂标识。
2. 骑车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遵守交通规则。
3. 禁止非机动车辆在道路中间行驶或与机动车辆抢行。
八、安全教育和培训1. 厂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交通规则和安全知识。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违章处理1. 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和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车辆管理中心与安全管理部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1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管理中心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必须到公司车辆管理中心或有关领导的认可,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____公里/小时,主支干线____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____公里/小时,装有危险品的车辆5-____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严禁人货混载。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五篇)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区交通安全,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厂区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和车辆,包括厂内职工、访客、供应商等。
第三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岗位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和评估其实施情况。
第五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厂区交通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章交通规则第七条厂区内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车速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第八条厂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第九条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第十条车辆在厂区内禁止鸣笛。
第十一条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厂区。
第十二条厂区内禁止乘坐非法车辆。
第三章交通管理第十三条厂区应当划设合适的车辆道路和人行道,并设置道路标志、标线,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十四条厂区内应当设置交通标志、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标志,并确保其清晰可见。
第十五条厂区内应当设置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区域,并规定停车规则。
第十六条厂区交通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执法,及时处罚违法行为。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七条厂区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八条厂区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保障伤员的安全和急救。
第十九条厂区交通事故的调查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应当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和车辆,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告、罚款等。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细则由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定并落实的对厂内交通安全进行管理的制度。
一、交通组织和管理1. 厂区道路规划和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2. 设立交通指示牌、警示标志和标线,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行。
3. 制定交通指挥员制度,负责指挥和管理厂区内的交通。
4. 严禁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
二、车辆管理1. 公司要求所有车辆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
2. 车辆修理、加油等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危险区域或无关区域进行。
3. 企业要制定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
三、行人管理1. 设置行人通行标识、通道和人行横道,引导员工安全通行。
2. 严禁行人在道路上玩耍、嬉戏或从事危险活动。
3. 行人应在指定的通行区域内行走,并按照交通信号等规定有序通行。
四、安全意识培训和宣传1. 对新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培训,让员工了解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3. 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意识,提倡文明出行、守规守纪。
五、事故处理和报告1. 对于交通事故,及时处理伤者,报警并报告安全部门及管理层。
2. 对重大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员工交通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形成事故报告。
六、奖惩制度1. 对交通安全工作表现良好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扬。
2. 对违反交通规则和安全制度的员工进行纪律处罚。
总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的规范管理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和落实,可以提高厂区内交通的安全性和有序性。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在企业内部为了确保员工和设备的交通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这些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旨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企业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向员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技巧,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各级领导、员工、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门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驾驶。
(三)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行驶。
(四)公司内行车速度不大于____公里/小时,转弯应减速鸣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五)公司内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畅通。
机动辆停放时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六)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要分开停放,载货车辆要与非载货车辆分开停放,危险品货车要与非危险品货车分开停放。
(七)生产区内不准随意停放单车、摩托车,门卫有权检查进出车辆。
(八)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九)汽车装载运输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为特殊情况,应先报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驶。
(十)严禁在生产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维修和调试。
(十一)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门管理检查。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厂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员工和厂区设施的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和职责划分: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责任划分,明确各职责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对厂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驾驶技能等内容,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根据道路交通规划,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明确道路交通流线,减少交通事故的风险。
4. 车辆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车辆进出厂区的登记、安全巡检、维护保养等内容,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正常运行。
5. 速度限制:明确厂区内不同道路的限速要求,并在适当位置设置速度限制标志,确保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全。
6. 交通事故处理:明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包括事故报警、现场处理、责任追究等环节,确保交通事故能及时、科学地得到处理,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管理组织1.1为保障公司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2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工业企业厂区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及公司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1.3在本公司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保卫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2信号、标志2.1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2.2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厂区断路安全作业规程》(AH02/06)等制度。
2.3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3交通线路3.1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3.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
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
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按规程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并经保卫部门批准。
3.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车辆4.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4.2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4.3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4.4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4.5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7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厂区道路交通安全行为,预防和减少厂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秩序井然,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和《____道路交通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公司区域内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都应遵守本规定。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制止和报告的权利。
第三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和相关方都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道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遵守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厂区道路是指公司行政管辖范围内自建自管的道路、厂房间通道、广场和停车场、车辆作业现场以及其它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车辆,是指在厂区内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特种车辆以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一)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能上道路行驶的可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二)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三)特种车辆是指叉车、铲车、吊车、槽车和其他履带式车辆。
(四)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管辖厂区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由公司相应部门登记备案的,使用专门牌照的机动车辆。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相关方以及在公司厂区道路通行的车辆与人员。
第七条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分工第八条公司安委会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生产管理处、综合办公室、物流供应处和水泥部负责核定进入厂区车辆总量,监督检查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提出交通安全管理绩效考评意见。
第十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区域和门卫区域进出厂车辆的管理,对停车区域予以标识,确保车辆进出、停放规范有序;生产管理处负责下达和执行公司指令,完善和维护厂区道路、交通设施、路线标识、警示标识等,协调中、夜班厂区范围内(包括停车场)行车和停放的秩序;物流供应处负责所有运输原燃材料和产品的运输车辆在厂区范围内(包括停车场)行车和停放的秩序;水泥部负责站台周边车辆停放排队区域和装车区域的秩序。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和厂区设施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厂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各部门、车辆和行人应积极配合。
第二章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第五条厂区道路应规划合理、布局合理、交通流线畅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六条厂区道路应设置符合标准的交通指示标志、交通信号灯等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七条厂区道路交通管理人员应加强巡逻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
第八条临时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区域的交通安全。
第九条厂区内应设置合理的停车区域,禁止车辆在道路上乱停乱放。
第十条驾驶员应按照交通规则和标志的要求行车,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行人应遵守交通规则,必须使用人行道通行,禁止在道路上横行、闯红灯等行为。
第三章事故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厂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保护现场和相关证据不被破坏。
第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现场调查结果来确定。
第十四条交通事故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十五条所有交通事故应做好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总结教训,改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厂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车辆和人员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规范执行。
第十八条厂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
第十九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厂区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执行。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5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道路、停车场及相关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为厂区管理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厂区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第七条厂区内的道路应按照交通规划和规格进行设计和建设,并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八条厂区内的停车场应设置合理的停车位、车辆通行道及出入口,并确保通行安全。
第九条厂区内应设置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专用路段,并与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有明确的分隔。
第十条厂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正常工作。
第三章厂区道路交通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持有效驾驶证、行车证及合法保险。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应通过安检认证,确保车辆不携带危险品。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速度行驶,保持安全距离,禁止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时刻保持车辆的正常状态,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或报修。
第十五条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应在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专用路段行走,禁止越过或闯入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交通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演练。
第四章违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将视违规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扣分、罚款、暂停驾驶证等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积极宣传交通安全、提出有效建议或表现优异的人员,将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激励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厂区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厂内道路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道路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内道路、停车场、通道等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内道路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内道路安全管理实行厂部领导、部门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厂部成立厂内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厂内道路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厂内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厂内道路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五)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畅通。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厂内道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道路安全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道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道路设施与标志第九条厂内道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第十条厂内道路应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十一条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第十二条厂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警示标志、减速带、停车线等,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则第十三条厂内道路通行应遵守以下规则:(一)车辆应按照道路行驶方向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二)车辆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不得随意变道、超车;(三)非机动车应靠右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四)行人应走人行道,不得在机动车道行走;(五)夜间行驶的车辆应开启前照灯,保持车距,注意安全;(六)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七)严禁超速、超载行驶;(八)严禁在厂内道路上堆放杂物、摆放障碍物。
第十四条厂内道路停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二)车辆停放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三)夜间停车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四)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离开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区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厂区内交通运输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道路交通活动。
第三条安全原则: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目标:全面提升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第五条责任分工: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各部门配合执行。
第二章交通管理第六条交通组织:厂区道路交通应按照道路使用功能、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合理组织,设置指示标志、标线,确保交通有序进行。
第七条车辆通行: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道路通行,不得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交叉口管理:厂区道路交叉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或交通警示标志,车辆和行人必须按信号指示通行。
第九条临时交通管理:对于施工、维修等临时交通活动,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标线,并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第十条停车管理:厂区内应设置停车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一条客车管理:客车必须在指定站点停靠,乘客必须在指定地点上下车,不得在道路上过马路。
第十二条管理措施: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罚款、扣分、停工等措施进行管理和惩处。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三条路灯设置:厂区道路必须设置路灯,确保夜间交通安全。
第十四条护栏设置: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和交通流量,需要设置护栏进行道路隔离,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五条标志标线:道路必须设置交通指示标志、标线,明确交通规则。
第十六条缓冲带设置:在道路两侧应设置缓冲带,防止车辆撞击建筑物或其他障碍物。
第十七条防撞设施:需要设置防撞设施进行交通安全防护,如路缘石、护栏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八条安全教育:厂区内所有员工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了解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
第十九条培训计划:厂区应制定交通安全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培训内容:交通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驾驶技能、交通事故处理等。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为了加强厂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出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全体员工都有责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2. 厂区管理人员有责任做好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相关制度,组织交通安全培训等。
3. 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交通安全规定1. 车辆进出厂区必须按规定的通道和时间进行,严禁乱停乱放,阻塞通道。
2. 厂区内严禁超速行驶,严禁擅自改装车辆。
3. 通行道路应保持畅通,不得乱停乱放杂物。
4. 驾驶员必须经过岗前教育和培训,持有效驾驶证。
5. 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影响安全驾驶。
6. 在厂区内遇到交通事故,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查。
四、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1. 厂区管理人员有责任组织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交通法规知识、驾驶技能等。
2. 新进员工必须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验收。
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驾驶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五、安全设施和装备1. 厂区内应设置清晰的交通指示标志,指示道路方向和限速等信息。
2. 厂区内应设置交通护栏和隔离带,保障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3. 车辆应配备有效的安全装备,包括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
六、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交通规定的员工,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工资、停职等。
2. 对于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员工,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七、附则本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严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此外,根据具体的厂区情况,还可以加入其他适用的交通安全规定,以确保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的全面有效。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
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
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
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
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
如
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考核
第三十六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