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纠纷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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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所:。

联系电话:。

被告:,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协助原告完成下水道管的修缮,且修缮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均由被告承担。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3、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02年购买了成都市武侯区****街***号***小区**栋**室(以下简称“房屋”)。房屋装修过程中,因安装洗衣机,发现生活阳台地漏堵塞。鉴于楼房设计,检查堵塞部分必须进入到楼下**室内进行查看。

后原告亲属与被告联系,希望被告能够配合开门检修下水管道。经过原告多次电话联系及被告多次无故临时推诿后,被告终于在2002年月日开门配合进行了管道故障检测。经过专业人员查验,确定需要将下水管道外部裸露部分(该部分位于被告所有房屋的生活阳台上方)进行切割更换,更换时间约不超过半个小时,且不会对被告房屋其他部分造成损害。原告、维修人员当时遂与被告沟通待维修材料准备好后联系被告请其配合维修,被告当时表示同意。

但当维修人员准备好上门维修时,被告一直拒绝接听原告电话。

原告及其家人于2002年月日分别再次通过物业、居委会与被告取得联系,希望被告协助完成维修。但被告以已经离开成都外出为由拒绝了原告的请求,并承诺2002年***月*****日会协助配合。但到***月*****日,被告再次采取了拒绝接听电话、无故推诿的方式,拒不理睬原告,甚至拒绝接听物业、居委会以及派出所的电话和调解。

被告的拖延导致原告及其家人无法使用生活阳台、无法正常洗衣。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当权益以及原告和家人的正常生活。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八条,《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现起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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