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
路桥公司薪酬管理体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正式职工。
(在职的股东除外)第二条目标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建立统一的薪酬平台,实现按价值付酬,促进内部公平,起到激励、吸引、留住人才的作用。
第三条制定原则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的原则。
(一)公平性指公司职工所获得的薪酬应与对公司作出的贡献成正比,即与其岗位价值相匹配。
(二)竞争性是指与所在地区行业或同等规模的公司类似职务相比较,公司的薪酬标准要有吸引力。
(三)激励性是指在薪酬设计上,应考虑适当拉开各级、各岗的薪酬水准差距,以真正体现薪酬的激励效果,从而提升职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
(四)经济性指薪酬水平要考虑公司实际支付能力的大小。
(五)合法性指公司的薪酬制度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
第四条制度执行依据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职工的工作量、职务的高低、技术和能力水平、工作条件、工龄、公司负担能力、地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
第五条总体水平路桥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第六条路桥公司职工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与岗位相关的市场工资加绩效制。
第七条适用本薪酬体系的人员为公司常设在编职工。
临时工、小时工、公司顾问、特聘律师等均不纳入其中。
第八条享受年薪制的职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第九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职工目前包括除了工勤职系外的所有职工。
第十条对于工勤职系采用市场工资加绩效制。
其特征是按地区劳动力市场行业指导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加绩效水平,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十二条公司职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一)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二)浮动工资包括年底奖金、特殊奖励等;(三)附加工资,包括一般福利、社会保险、补助等。
路桥集团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路桥集团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制度XX-XX-050路桥集团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薪酬设计原则...........................- 2 -第二章薪酬结构及薪资标准.....................- 3 -第三章绩效奖金和效益奖金计算办法.............- 5 -第四章薪资支付方法...........................- 6 -第五章薪酬管理办法...........................- 6 -XXXX集团20XX年07月第一章薪酬设计原则第一条薪酬制定的理念保持五大平衡:1、外部市场情况和企业情况平衡:企业薪酬制定要考虑企业所处环境的外部市场水平,包括行业平均水平、地区平均水平、行业人才特点等;2、岗位价值和个人能力平衡:具体人员的薪酬制定要同时考虑该人员的岗位价值和该人员的个人能力;3、公平和业绩平衡:薪酬制定要同时考虑整个团队共同努力、共同绩效的整体平衡和个人努力、个人绩效的明确激励;4、团队和个体平衡:个人收入要和团队绩效挂钩,体现共同利益的激励和共同奋斗的文化;5、保障和激励平衡:具体人员的薪酬制定要同时考虑该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和该岗位绩效保障的激励需求。
第二条薪酬战略薪酬战略导向: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给优秀的员工受到充分激励的机会,并使全面价值最大化:员工满意、企业满意、企业业绩提升、员工价值回报提升,最终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良性循环。
薪酬战略目标:●薪酬优、人员精——薪酬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人员数量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追求高薪酬高素质高效率●激励强、绩效增——明确体现多劳多得,优秀员工可以得到加薪机会,而且及时兑付奖惩,促成队伍士气提高,业绩持续增长第三条薪酬制定的六项原则1、具有外部竞争力:充分考虑葫芦岛地区人力资源市场的薪酬水平和企业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2、具备内部公平性:利用岗位价值评估结果,对各岗位实现组织目标的价值进行量化,对岗位的岗位工资给予量化标准;3、能够激励员工:全面引入绩效考核,导入月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同时导入效益奖金;4、符合企业的成本承受力及成本结构合理性;5、具有员工及企业的普遍认同性;6、便于操作和管理。
山东省薪酬管理办法(2)

山东省薪酬管理办法(2)山东省薪酬管理办法年终奖的分配不仅与所在单位经营效益挂钩,而且与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并在本年度考核结束后发放;年终奖以实际领取的岗位基薪总额为权重进行分配。
第九条适用范围年薪制适用于承担经营责任目标考核的班子成员。
标准年薪根据职级及岗位评价结果套入相应薪级薪档。
第十条经营者年薪的薪资构成公式3-1:经营者年薪=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特别效益奖,比例为5:5:2,其中第三章年薪制公式3-2:岗位工资=标准薪酬*50%公式3-3:效益工资=标准薪酬*50%*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系数公式3-4:特别效益奖=标准薪酬*20%*年终奖系数公式3-5:年终奖系数=倍增系数*(企业财务业绩指标考核系数-1.2)倍增系数根据经营情况、市场影响、对公司贡献等因素在1~3之间取值,具体由集团总经理工作会研究确定。
特别效益奖的上限为年标准工资的30%。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效益工资按月预发50%,年终清算。
特别效益奖年度考核结束发放。
第十一条经营班子其他成员的薪资构成公式3-6:其他班子成员的年薪=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特别效益奖金,比例为5:5:2.其中效益工资分为单位效益工资和个人绩效工资两部分。
公式3-7:岗位工资=标准薪酬*50%公式3-8:单位效益工资=个人标准薪酬*50%*50%*主要负责人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系数。
公式3-9:中心店书记及副总,济南各小店副总经理:个人年绩效工资=个人标准薪酬*50%*50%*个人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系数。
公式3-10:中心店分店副总经理:个人季绩效工资=个人标准薪酬*50%*50%*个人季度综合业绩考核系数。
特别效益奖的计算同上,上限为本人年标准工资的30%。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单位效益工资按月工资80%预发,年终清算。
个人绩效工资按80%预发放,年/季度按考核系数计算后,发放差额部分。
特别效益奖年度考核结束发放。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效益挂钩浮动的其他班子成员不执行年度加薪。
山东路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030608戴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三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招聘制度 (1)第三章培训制度 (1)第四章绩效考核制度 (1)第五章薪酬制度 (1)第六章岗位职责 (1)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 (1)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 (1)第九章岗位级别调整管理办法 (2)第十章临时用工管理 (3)第十一章考勤管理 (3)第十二章人事奖励与处罚 (4)第十三章任职资格管理 (4)第十四章人事回避制度 (4)第十五章离职管理 (5)第十六章人事申诉 (6)第十七章劳动争议与劳动诉讼 (6)第十八章附则 (7)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用工。
第二章招聘制度详见《招聘管理办法》。
第三章培训制度详见《培训管理办法》第四章绩效考核制度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五章薪酬制度详见《薪酬管理制度》第六章岗位职责详见《工作体系描述》。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详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第一条人力资源部填写相关表格,存档备案:1、员工的相关档案:入职员工档案表、离职员工档案表、在职员工档案表等;2、派驻子公司人员的相关档案:入职登记表、离职登记表、在职档案表;3、培训师的相关档案:培训师登记表等。
第二条相关部门形成的人事材料,应于形成后两周内报人力资源部归档。
第三条关于员工入职、试用、转正、调动的管理规定:1、每周五是办理员工入职、转正、调动、离职、人事档案归档等相关手续的时间。
入职时须验明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寸彩照四张,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员工入职通知单》、《员工入职薪资通知单》,同时对入职人员的履历进行详细了解,特别情况须在登记表中注明;员工转正、调动时须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内部调动通知单》;手续不齐者,一周内补齐,并以补齐手- 1 -。
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7.doc

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7鲁路桥股份…2017‟30号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权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和实施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特此通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8日-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外,与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集团公司领取薪酬的员工,均依本管理办法实施。
集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第三条权属单位负责人指集团公司直属分支机构和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经理)。
第四条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实行年薪制,收入构成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
第五条权属单位负责人的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在基础薪酬未核定前,暂按上一年度标准的80%发放。
基础薪酬核定后,由权属单位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清算。
绩效薪酬待年度考核完成后予以兑现发放。
第六条绩效薪酬的确定绩效薪酬= 年度基薪×KK —考核系数,K = 年度考核分数/1000。
-2-年度考核分数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确定,按照《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第七条为加强业绩增减与薪酬升降的挂钩关系,基础薪酬、绩效薪酬,按照以下原则对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当年度实际完成值高于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但低于当年度目标值的,负责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之和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的90%,具体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具体比例=9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上年完成值)]*1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均为净利润、营业收入两个指标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所得的综合完成情况。
山东高速薪酬管理工作总结

山东高速薪酬管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山东高速公司在薪酬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薪酬福利待遇,有效激励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以下是对山东高速薪酬管理工作的总结和反思。
首先,山东高速公司在薪酬设计上注重公平公正。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工作表现、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合理的薪酬结构,确保员工的薪酬能够与其贡献和价值相匹配。
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健全的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薪酬水平,使员工的薪酬能够保持与市场的竞争力。
其次,山东高速公司在薪酬激励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公司注重发挥薪酬激励的作用,通过设立绩效奖金、年终奖金、股权激励等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此外,公司还注重对员工进行薪酬激励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薪酬激励的认识和理解,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薪酬激励,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工作潜力。
最后,山东高速公司在薪酬管理方面注重与员工沟通和互动。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了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同时也注重与员工进行沟通和互动,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意见,使员工对薪酬管理有更好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员工对薪酬管理的信任和支持。
总的来说,山东高速公司在薪酬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薪酬福利待遇,有效激励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工作,为员工提供更好的薪酬福利待遇,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山东路桥:财务管理制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加强公司会计监督职能,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可持续和全面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权属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第三条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并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国家税收,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权属单位可按照本制度规定,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特点的实施细则,报股份公司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实行统一组织、协调一致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权属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动须经公司同意后实施。
第六条公司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由权属单位按会计主体逐级落实。
各会计主体,应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接受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
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部内设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公司的筹融资及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章会计人员管理第九条公司对权属单位会计人员统一调配管理。
第十条各权属单位会计机构须建立不相容会计岗位分离制度。
会计人员须实行轮岗制。
第十一条权属单位财务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被委派人员受公司和被委派单位双重领导。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会计人员后备人才库,财务管理干部选拔优先考虑后备人才库成员。
第十三条公司统一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
公司鼓励会计人员在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不断学习和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内部轮岗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的,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后方可离开原岗位。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薪酬分配制度模版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薪酬分配制度第一条为规范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分配行为,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x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是指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各种劳动报酬及相关收入(也称工资)。
第三条薪酬分配原则:(一)坚持工资总额计划管理,不超额使用。
(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员工收入分配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
(四)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相挂钩,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提倡奉献精神。
第四条领导班子的薪酬公司领导班子的年度薪酬由基薪、年度绩效薪金两部分构成, 基薪已包括加班工资和所有津补贴。
领导班子年度薪酬的核定及发放按照《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员工的薪酬(一)员工的薪酬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和技术津贴四部分构成。
(二)根据集团公司和高投公司制定的各子公司员工岗位和绩效工资系数参考标准,统一员工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津补贴标准。
员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技术津贴标准参照高投公司《关于修改x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薪酬分配制度(试行)的通知》(xx高投党工〔2009〕310号)文件执行,工龄工资=工龄×5元/年。
(三)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批准的机构及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确定每位员工的岗位,并根据套档原则确定岗位工资档次。
员工岗位发生变动时,按照就近就高(晋升)或就近就低的(降职)原则进入变动后岗位相应的档次。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自岗位变动后的次月起执行。
(四)员工的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经考核后发放,每半年考核一次,每月预发标准的50%。
山东高速奖罚制度

山东高速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山东高速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2. 奖罚制度适用于山东高速公司全体员工。
3. 奖罚应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地执行。
二、奖励制度
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季度和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晋升机会。
2.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一经采纳,给予奖励。
3. 贡献奖励:对于在公司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迟到早退:员工无故迟到、早退,根据次数和时长,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根据失误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违反规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奖罚程序
1. 奖罚决定应由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并报管理层审批。
2. 奖罚结果应通知到个人,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五、奖罚标准
1. 明确奖罚的具体标准,包括奖励的金额范围和惩罚的具体措施。
2. 奖罚标准应定期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3.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奖罚,公司管理层有权做出最终决定。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制定。
路桥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暂行办法

路桥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制度完善、程序规范、正面激励与处分教育相结合的员工奖惩体系,维护企业利益,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员工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奖惩原则(一)坚持奖勤罚懒、奖惩严明的原则;(二)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处分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暂行办法中的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员工勤勉敬业、表现优秀、贡献突出,应给予奖励。
第六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能手(标兵)、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称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根据业绩、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一)为公司独立承揽工程任务的;(二)路桥工程项目因组织得力、指挥有方,被项目执行办、交通局或建设局、交通厅通报表扬的;或被项目执行办、交通局或建设局、交通厅、交通部评审为优良工程的;(三)房建工程项目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称号的;或被评审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优良工程或获得“安康杯”、“红山杯”、“天山杯”等奖项的;(四)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小事故影响,最大程度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五)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为企业增收节支,争取和维护企业权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六)有强烈主人翁责任感,敢于抵制不良现象,及时揭发和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做出突出成绩的;(七)按时上下班,全年出满勤,工作一贯积极肯干,又能坚持继续学习的;(八)在安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在企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九)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十)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较大贡献的;(十一)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十二)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路桥公司薪酬设计方案

路桥公司薪酬设计方案背景路桥公司陆续扩大了业务范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决定重新设计薪酬方案。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在于:1.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2.鼓励创新和团队合作;3.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4.确保薪酬公平和透明。
设计薪资结构路桥公司将薪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
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公司中任职期间的基本待遇,基于员工的岗位级别决定。
岗位级别越高,基本工资越高。
基本工资和员工的个人能力无关,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绩效奖金是员工根据工作绩效表现及公司业绩考核的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的多少受到员工本人业绩以及公司经济效益的影响。
岗位级别越高,员工的绩效指标要求越高,获得绩效奖金的机会也越高。
岗位级别路桥公司设立三个级别岗位,分别是初级岗位、中级岗位和高级岗位:初级岗位要求员工具备基础知识和技能,需要完成基本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基本工资在5000元-8000元之间。
中级岗位要求员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完成具有一定难度和复杂性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基本工资在8000元-12000元之间。
高级岗位要求员工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管理和领导能力,需要完成高难度、高风险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基本工资在12000元-20000元之间。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包括个人绩效和团队绩效。
个人绩效考核是对员工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的评定,主要考核要素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
团队绩效考核是对员工参与的团队工作的评定,同时也考核员工对公司业绩贡献度。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表现和公司经济效益而定,员工从团队绩效和个人绩效中分别获得对应的绩效奖励,奖金数额为员工基本工资的30%-50%。
实施实施薪酬设计方案包括以下步骤:1.通过培训、通知和沟通等方式,对员工分享薪酬设计方案的内容;2.绩效考核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以确保绩效奖金的有效分配;3.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基本工资,计算出员工的绩效奖金数额;4.每月定期将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分别发放至员工的银行账户。
路桥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最新版】

路桥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为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公司章程》载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董事、监事与高管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原则:(一)责、权、利相结合及按绩取酬的原则;(二)薪酬水平提高与公司效益增长挂钩的原则;(三)与行业市场化竞争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四)坚持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检查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二)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提出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及修改意见;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依据本制度计算和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
第三章董事、监事薪酬第七条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监事薪酬参照高管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第八条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第九条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其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定与发放。
第四章高管人员薪酬第十条高管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
山东高速薪酬管理工作总结

山东高速薪酬管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山东高速公司在薪酬管理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通过不断优化薪酬
体系,提高员工薪酬水平,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以下是对山东高速薪酬管理工作的总结。
首先,山东高速公司注重公平和公正。
在薪酬分配上,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和贡献程度进行薪酬分配,避免了薪酬不公的情况发生。
同时,公司也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评定机制,确保薪酬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其次,山东高速公司注重激励和激励机制。
公司设立了多种激励机制,包括年
终奖、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还注重对优秀员工的奖励和表彰,鼓励员工不断进取,提高绩效。
再次,山东高速公司注重薪酬与绩效挂钩。
公司建立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将员工的薪酬与其工作表现和绩效直接挂钩,鼓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提高整体企业绩效。
最后,山东高速公司注重员工的发展和福利。
公司不仅提高了员工的薪酬水平,还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培训,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培训机会。
同时,公司也注重员工的福利待遇,提供了完善的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生活质量。
总的来看,山东高速公司在薪酬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通过公平公正的薪
酬分配、多样化的激励机制、薪酬与绩效挂钩和员工的发展福利保障,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整体绩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希望山东高速公司在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工作,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和福利待遇,共同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施工企业本部薪酬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本部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人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高速集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股份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股份公司总部领取薪酬的员工。
第三条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薪酬构成与管理第四条股份公司总部薪酬结构由基础薪酬、浮动薪酬、奖励薪酬三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础薪酬包括职务工资、年功工资、其他薪酬。
(一)职务工资。
根据岗位职级分类设置,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确定,按月发放,职务工资标准详见附表。
(二)年功工资。
按照国家及公司关于工龄计算的相关规定,按20元/年的标准,按月计发,执行年薪制的人员不再发放。
(三)其他薪酬。
参照相关规定发放的其他薪酬。
第六条浮动薪酬根据各岗位年度浮动薪酬计算公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考核结果等各项因素上挂下联计算得出。
发放方式分为月度预发绩效、年度绩效奖金两部分。
(一)月度预发绩效。
根据个人年度浮动薪酬总量核发月度预发绩效,全年月度预发绩效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个人年度浮动薪酬总量的50%。
(二)年度绩效奖金。
年度绩效奖金=年度浮动薪酬总额-月度预发绩效总额。
第七条浮动薪酬坚持以“多劳多得、绩优酬高”为原则。
按照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机制,以公司年度经营状况为基础,与全员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同职级合理拉开差距,在工资总额范围内达到有效激励目的。
部室负责人浮动薪酬比例不低于50%,部室业务技术人员浮动薪酬比例不低于40%。
第八条奖励薪酬包含董事长特别奖、年度先进奖励等,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员工而设立的各类奖项。
第三章部室负责人薪酬第九条股份公司部室负责人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实行上挂下联,与股份公司副职领导薪酬、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部室负责人年度薪酬=基础薪酬+部室负责人浮动薪酬×考核系数+奖励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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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路桥股份…2017‟30号关于印发《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权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和实施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特此通知。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8日-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集团公司另有规定的外,与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集团公司领取薪酬的员工,均依本管理办法实施。
集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第三条权属单位负责人指集团公司直属分支机构和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经理)。
第四条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实行年薪制,收入构成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
第五条权属单位负责人的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在基础薪酬未核定前,暂按上一年度标准的80%发放。
基础薪酬核定后,由权属单位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清算。
绩效薪酬待年度考核完成后予以兑现发放。
第六条绩效薪酬的确定绩效薪酬 = 年度基薪×KK —考核系数,K = 年度考核分数/1000。
-2-年度考核分数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确定,按照《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第七条为加强业绩增减与薪酬升降的挂钩关系,基础薪酬、绩效薪酬,按照以下原则对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当年度实际完成值高于上年度实际完成值,但低于当年度目标值的,负责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之和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的90%,具体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具体比例=9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上年完成值)]*10%当年度完成值、上年完成值、当年度目标值,均为净利润、营业收入两个指标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所得的综合完成情况。
第八条权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正职年度收入按照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0.9-1倍确定;权属单位副职年度收入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按照主要负责人的0.6-0.8倍确定。
第九条权属单位负责人任期业绩考核与激励。
在三年任期结束后,依据任期业绩考核得分,结合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实行负责人任期绩效奖惩。
第十条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核算办法可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整体效益情况,每年度做适当调整。
新成立单位、处于成长期行业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基础薪酬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直接研究确定。
第三章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机关人员薪酬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薪酬实行年薪制,收入构成为:基础薪酬+绩效薪酬。
-3-年度薪酬实行上挂下联,与集团公司负责人及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综合挂钩。
机关部室负责人年度薪酬=权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均收入*系数*集团公司业绩考核系数*部门考核系数。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及权属单位机关人员薪酬采用岗位职级工资制,收入构成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
第十三条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确定具体标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员工考勤、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发放标准,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工龄工资根据集团公司认定的员工工龄确定,标准为:20元/年,按月发放;津补贴包括一般福利、集团公司内部津补贴等。
(岗位工资和津补贴标准见附表)第十四条员工收入应重点向施工一线倾斜,各权属单位驻济机关人员年度平均收入,不得高于本单位一线同职级人员年度平均收入的65%。
第十五条各权属单位应本着精简高效原则合理设置本单位驻济机关部室,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核定的机关人数和工资总额发放薪酬。
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编制外增加人员的,所增加人员不得超过编制总数的10%,编制外人员薪酬不再发放绩效工资部分。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人员指从事野外施工的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长期驻外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实行项目薪金制,薪酬包括年度薪酬和超额奖励两部分。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年度薪酬年度薪酬= 基础薪酬+年度兑现-4-基础薪酬按月发放,包括:岗位工资、津补贴两部分,具体标准参见附表。
年度兑现=年度基薪×年度考核系数—岗位工资×12±奖惩(具体计算办法参照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协议规定)。
岗位工资、年度基薪标准,根据项目类型、项目大小及项目承包约定由所在单位综合确定。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超额奖励。
(一)超额奖励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完成利润指标且有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对项目经理及参与项目承包团队的奖励。
(二)超额奖励具体分配办法参照《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内部承包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在工程交工验收一年内,如无担任新项目项目经理,岗位工资仍按原标准执行,一年后工资标准按新岗位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年度薪酬实施方案报集团公司备案,超额奖励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形成初步兑现意见,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发放。
第二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薪酬除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外,项目经理部其他工作人员收入构成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确定具体标准,按月发放。
2、为充分发挥项目部在薪酬分配上的自主权,调动员工积极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项目部自行制定发放标准和发放形式。
可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的不同阶段,设立“大干奖、连续出勤奖、项目效益奖、年终奖”等奖励作为绩效工资发放。
绩效工资发放应与项目效益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各单位要掌握好发放比例,加强总额管控。
-5-3、绩效工资由各权属单位制定具体发放标准和实施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海外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海外项目经理部人员收入按照不低于国内同岗位人员收入2.2倍的原则发放,由所在单位根据项目所在地区结合艰苦程度、安全风险系数等因素制定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以及津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和发放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其他因工作需要长期驻外的工作人员薪酬,参照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薪酬规定执行。
第五章其他相关人员薪酬第二十五条会计委派人员(一)会计委派人员是指由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直属分支机构派出的总会计师、负责财务工作的领导班子副职和财务部门负责人。
(二)总会计师或负责财务工作的领导班子副职薪酬参照权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标准确定。
(三)被委派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基础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剩余薪酬待年度考核后予以发放。
被委派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年度平均收入最高不超过权属单位负责人年度平均收入的0.68倍。
(四)会计委派人员经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兑现,具体考核办法参照集团公司财务委派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一)各权属单位分管安全的班子成员,其年度安全生产奖励按高于其他成员的10-15%比例掌握。
(二)配备安全总监的项目部,安全总监薪酬不低于项目部领导班子副职平均水平,由所在单位(项目)考核发放。
(三)各权属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放岗位风险津贴,具体标准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应严格界定岗位风险津贴发放范围,严禁超发。
发放人员名单及发放总额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章多要素参与薪酬分配第二十七条积极推行项目内部承包制。
在本办法框架下,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鼓励员工实施项目内部承包,通过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注重技术创新、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
对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对项目承包人员进行分配奖励。
第二十八条鼓励科技创新,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模式。
企业与科研团队签定内部协议,科研人员采用技术、知识入股等方式参与分配,薪酬待遇与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挂钩。
对于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企业效益的科研团队或个人,集团公司将按照协议规定对其进行奖励分配,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二十九条推进中长期激励工作。
为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助推企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有关文件政策精神,集团公司将在中高层和核心骨干中积极推进股权激励工作,探索员工持股模式,使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构筑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长期发展目标。
第七章薪酬调整-7-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员工薪酬调整采取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薪酬整体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根据集团公司效益与集团公司发展情况决定,由人力资源部提出调整方案,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三十二条实行年薪制和项目薪金制的人员薪酬,集团公司可根据需要,每年初结合生产经营和效益情况,对年度基薪和岗位工资标准做适当调整。
第八章其它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集团公司机关、各权属单位驻济机关及有关驻济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安排换休或轮休,两年内核销;遇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含值班),单位需向员工支付三倍工资。
第三十四条各类假期的工资发放标准事假,经主管领导批准请事假者,事假期间工资按请假天数在工资中作相应扣除,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工作日计算方法为:项目经理部、长期驻外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每月按照30个工作日计算,其他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人员按照21.75个工作日计算。
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济南市医保定点医院的病历和病假证明,经权属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
员工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发岗位工资的70%;超过180天的,发岗位工资的60%,直至医疗期满。
工伤、生育、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国家和济南市有关规定执行。
婚、丧假工资,员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期间,发全额岗位工-8-资。
探亲假工资,员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发全额岗位工资。
第三十五条待岗员工工资发放参见《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待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所指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相关税目,此外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在薪酬发放时直接扣除:(一)缺勤扣除额;(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个人负担部分;(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第九章集团合同制员工薪酬第三十七条集团合同制员工,是指在外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中,通过公开推荐评选选拔出来的优秀外聘技术人员、特聘技工、高职院校毕业生等,由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员工(以下简称合同制员工)。
第三十八条合同制员工薪酬组成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