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校审细则
建筑专业设计图纸校审要求
建筑专业设计图纸校审要求一、图纸目录1.工程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与任务单是否一致。
2.建筑面积计算无误,与设计概算一致。
3.各专业图纸目录无遗漏,图号、图名与图签栏一致。
4.所选用的成图、标准图或通用详图是否填入目录,是否完全适用于本设计。
二、施工图设计说明、工程做法1.一般说明中的设计依据(任务书批准文号及日期,主管部门批准扩初或设计方案的文号及日期,以及有关单位的文件等)是否齐全。
2.工程中的绝对标高是否注明。
3.对材料要求,特殊构造,墙身防潮,内外装修,油漆颜色等是否提出要求,对施工安装有无特殊要求。
4.楼面、地面、踢脚、墙裙、墙面、顶棚、屋面等各部构造做法的选用是否合理,编号与图纸是否符合。
5.房间装修做法表中选用做法是否与每个房间的使用要求(或工艺要求)相符合,填写是否正确。
三、总平面图1.用地范围四周尺寸是否正确,拨地范围红线与城市道路中心线或地上固定物的关系尺寸是否标注清楚。
2.校对全部建筑物的坐标是否与单体外墙轴线尺寸吻合。
3.校对原有建筑物,道路与新设计建筑物,道路的相对关系。
4.建筑物间距是否符合防火规范、日照标准、消防形式及各种工程管道占地的宽度要求。
5.室内地面±0.0000的绝对标高,房屋四角和入口处的室外标高标注是否明确。
6.建筑物项目表中,建筑物编号、基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与单体设计是否相符。
7.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8.比例尺、指北针是否标准(必要时标注风玫瑰)。
9.地形复杂的应作竖向设计、土方平衡表,校对建筑物四角标高、道路坡度,各种标高是否符合竖向布置要求。
校对各方格网中的填(挖)数值及其总和。
10.工程规模大、各种管道复杂的工程应有管网综合图、管网综合图着重校对管道交叉一览表中注明的交叉点编号,管道号是否符合图中的情况,两种管道交叉处标高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剖面图,有无相碰的现象,是如何处理的。
四、平面图(比例尺1:100或以上)1.定位轴线和编号顺序是否符合规定,主轴线的编号和关系是否明确。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
方案校审的流程
接受任务
初审
设计人员接受校审任务,了解任务要求和时 间节点。
设计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规范 和标准,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专家评审
终审
邀请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 见和建议。
设计人员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进行最终审查并提交成果。
方案校审的重点
1
安全性原则
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原则,确保 建筑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
功能性原则
建筑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的需求, 保证建筑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经济性原则
建筑设计应考虑经济性因素,合理 控制建设成本和维护费用。
02
设计校审制度
设计校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计部
01
负责进行初步设计,协调各专业系统,监督设计进度,组织设
计评审和修改。
校审组
02
由资深设计师组成,负责对设计部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
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所长
03
对设计方案的最终审批负责,对校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
审核。
设计校审的程序
设计部提交设计方案,包括图纸、计算书和说明书等 资料。
设计部根据校审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提 交最终设计方案。
试行期限
试行期限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修订和完善
试行期间,各相关单位应密切关注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及时反馈问题 和意见,以便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适时修订和完善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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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审组对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 议。
所长对最终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形成决议。
一个设计院各级校审细则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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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的建筑面积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与建设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面积、用地性质一致是否与初步设计或报建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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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位置情况及相对标高与总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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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复杂项目轴线网的编制原则和放线原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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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筑防火、防水(防潮)、节能、无障碍、人防、劳动卫生、防腐蚀等专项设计说明或综合设计专篇是否满足深度规定。说明的内容与图中表述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人防图纸是否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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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工号、建筑面积与有关批准文件是否一致,超面积是否有符合要求的追补手续。设计文件交付日期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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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图名、图号(版本号)与每张建施图图签上所注图名、图号(版本号)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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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图纸规格与实际是否一致。每项工程图幅种类是否超过2种。图幅加长后是否超过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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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建筑物与相邻建筑之间或与基地边界线之间留出的空地或通路是否符合建筑防火、日照、视觉卫生等要求。道路与建筑、围墙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基地内道路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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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距外墙>5m)的布置,消防车道宽度高度(≥4m)和转弯半径(多层≥10m,高层≥12m)等是否符合要求。须经基地通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的,基地内建筑面积>3000m2其宽度是否符合(一条≥7m,二条≥4m)要求。
总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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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地所在城市的区域பைடு நூலகம்置示意图是否已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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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图纸校审制度
附件1《各专业校审制度》工艺专业校审制度一、校对:校对人职责:1、校对人资格: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达3年以上,并由公司确认可进行校对的人员。
2、校对人应详细了解设计项目的基础资料、设计要求及条件,详细校对复查设计人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对设计人所提供的图纸、计算书,应逐一校对。
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现行规定、规范和标准及政策。
校对时应该考虑其他相关专业配合的可能性。
3、校对人应对所校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特定楼面的荷载、参数输入数据,图纸中的主要尺寸等)进行详细标识。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引注。
对校对后修改的图纸应进行复校。
4、校对人对所校对的计算书、图纸、说明书负有直接责任。
因校对人员失职未发现问题、出现错漏碰缺或明显不合理现象,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校对人应承担20%的责任(设计人承担70%的责任,审核人承担10%的责任)。
5、在校对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重大的非局部性错误,图纸不全或一张2#图有6个以上错、漏、碰、缺,可退回设计人重新自校改正,重新校对。
6、因校对粗糙等原因,图纸质量达不到要求,审核人有权发回重新校对。
7、校对后必须及时在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校审卡”,在设计质量考核表上对设计人员评分。
校对主要内容:1、图面是否符合制图标准;图纸的名称、编号、比例、图例是否正确;设备基础、特定构造布置图之间,大样图与平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相符;轴线、尺寸、坐标、标高、符号、设备定位、表格等有无错、漏、碰、缺。
2、计算书中的计算简图、计算方法、输入数据、公式和结果是否正确符合要求。
3、设计内容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业主提出的设计要求。
4、重点检查设备定位尺寸、设备相互定位尺寸、非标管道是否与计算结果相符。
特定构造是否正确。
图纸、文字说明是否相符。
5、本专业与其他专业之间的衔接关系是否正确。
6、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二、审核:审核人职责:1、审核人资格:必须是资深高级工程师(5年高工以上),并由院确认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
建筑设计审图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建筑设计审图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建筑设计审图是建筑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的规章制度对于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保障建筑设计审图工作的规范与高效,制定建筑设计审图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势在必行。
建筑设计审图工作关系到建筑安全、市容市貌和市民的安全。
建筑设计审图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建筑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审图人员要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对于优质建筑设计提供支持与推动,对于存在问题的建筑设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建筑设计审图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应明确审图的程序与要求。
首先,审图人员需要对建筑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核,包括建筑图纸、施工图纸、结构计算书、消防设计等文件。
其次,审图人员要对审图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
最后,在建筑设计文件完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审图人员应及时发放审图结论,并及时回复建筑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审图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还应明确审图人员的要求与资质。
审图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备扎实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审图人员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及时了解行业新动态和新技术,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建筑设计审图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还应明确审图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审图人员需要对建筑设计文件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安全、合理性和可行性。
审图人员还需要维护审图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不得参与任何有偿审图或违规操作。
审图人员还要对审图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建筑设计审图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还应明确建筑设计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建筑设计单位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筑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建筑设计单位还需要积极配合审图人员的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的建筑设计文件,对审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建筑设计审图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还应明确建筑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完整版)设计校审规定(精)
设计校审规定1 目的为使设计校审这一设计输出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3定义3.1 校对核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
3.2 审核审查核对是否满足输入要求。
3.3 审定审查定稿。
3.4 批准认可和核准,同意生效、发放。
3.5 校审校对、审核、审定的总称。
4 校审程序4.1 工程设计4.1.1 投标方案4.1.1.1 投标方案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应经校对、审核和审定。
4.1.1.2 投标方案及说明书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4.1.2.1 各专业提交项目设计主持人的文件、图纸应经专业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4.1.2.2 说明文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的批准。
4.1.3 规划规划校审程序同4.1.2。
4.1.4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同)4.1.4.1 各专业互提资料应经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并经项目总设计师审定。
4.1.4.2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1.4.3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5 施工图设计4.1.5.1 各专业互提资料图、表应经审核、审定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2 工程管线汇总图应经有关专业的互相核对并会签认可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3 工程计算书应由具有与工程设计相应校对、审核资格的人员负责校对、审核。
4.1.5.4 对电算书要进行校对、审核,重点是校核荷载是否有漏项,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4.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送审图、报批图)4.2.1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2.2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5 校审实施步骤5.1 设计人自校后,交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交回设计人修改后,再经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复查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工种负责人阶段校审任务。
!设计院各级校审细则
的建筑构造所采用的材料和做法是否合理,并符合本项目功能使用的要求。
3.每个房间的楼面、地面、踢脚、墙裙、内墙面、顶棚等所采用的装修做法是否
◎
合理,是否与该项目使用功能标准相匹配。厕浴间、厨房等受水经常浸湿的楼地 面是否采用防水、防滑面层和低于相邻楼地面。有找坡要求的房间排水坡度是否
符号标准。
● 4.各房间楼、地面做法厚度是否与结构预留面层厚度一致。
◎
5. 选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是否合理。构配件选用表中名 称是否与标准图、设计图纸上所注名称相符。
6.特殊建筑造型或新技术、新材料做法说明的用料、配比、厚度、操作等是否可 靠、可行、经济合理,处理是否恰当。
● 7.需待看样板确定的材料和颜色是否已经注明。
◎ 8.同一工程各个子项的材料选用、做法是否统一。
3.墙体厚度、必要的柱子截面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
●
尺寸,变形缝位置尺寸,内外门窗定位尺寸,轴线间尺寸、分段尺寸、外包总
尺寸等标注(或说明)是否齐全、准确。尺寸之间有无矛盾,建筑轮廓是否与
总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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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门洞、墙体和楼地面各专业预留孔洞、构造柱表达是否清晰。
◎
●
5.门窗编号、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合理,与门窗立面图是否一致,数量与门 窗表核对无误。寒冷地区外门是否采取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
1.需使用防火、隔声、安全玻璃的及门窗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传热系数、
◎ 遮阳系数和外窗可见光透射比、开启面积等性能参数的说明是否清楚,是否符合
规范要求。
●
2.门窗类别、设计编号、洞口尺寸、樘数(分层数量和总数量)是否与平、立面 图一致。
●
3.立面镜像的门窗,编号是否加字母区别开。每一独立安装的窗多樘组合时是否 各自编号。有转折但连续的门窗、玻璃幕是否用单一编号,是否标明转折关系。
建筑专业校审细则
建筑专业校审细则3 建筑3.1 初步设计3.1.1 校对a)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设计文件编制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b)设计基础资料(工程及水文地质、地形图、气象、地震基本烈度等)是否正确并有正式文件依据;c)图面内容、图纸深度、规格是否符合规定;比例、投影、尺寸是否正确;d)工程项目是否齐全,名称编号与总论篇是否相符;e)建、构筑物平面布置、空间组合是否合理,面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指标;f)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如防火、防爆、卫生、防腐蚀、抗震等);g)建筑方案是否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是否符合统一模数制;h)选用复用设计是否恰当;i)校对委托资料是否与有关专业衔接;j)生活设施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定额指标;k)说明是否简明地反映本工程要求;l)计量单位是否符合国家统一实行的法定计量单位;m)主要概算工程量及计算有无错漏。
3.1.2 审核a)设计与计划任务书或设计委托书及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是否相符;b)主要设计基础资料数据引用是否正确。
包括计算书中所采用的设计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参数;c)是否满足有关专业生产操作、检修、安装、交通运输及防火规范和使用要求;d)平面、空间配置及立面造型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结构选型是否先进、可靠。
如需发展是否考虑了扩建的可能;e)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有无特殊的建筑(如防腐蚀、抗震、软土、膨胀土、盐渍土、湿陷性黄土等)处理措施,是否切实可行;f)选用标准、定型设计或复用设计是否恰当,是否符合模数制要求;g)与总图是否相符;h)造价标准是否符合要求和土建部分工程概算是否合理。
3.1.3 审定a)设计是否符合计划任务书或设计委托书及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要求;b)设计是否符合“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c)平面布置、空间处理是否合理、适用,是否满足生产操作、检修、安装、交通运输、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的综合要求;d)建筑方案是否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便于施工;e)与总图及全厂性工程是否协调,对于发展问题的考虑是否恰当;f)特殊要求的建筑(软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防腐蚀、抗震等)处理措施是否恰当;g)造价标准和工程概算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建筑设计院校审规范第一部分-校审管理
校审目标管理、过程控制和设计质量评估一、目标管理(一)计算书1.计算书完整,不缺漏项,特别是基本假定和原始数据取值来源的描述。
2.计算过程完整,所用假定及公式符合现行规范、规程。
3.所用软件名称,版本明晰。
4.特殊构件,节点计算需要手算和有限元仿真相互校核。
(二)图纸1.图纸图面整洁,内容详实,符合制图标准。
2.消除本专业不规范的表述,错别字以及标注笔误等。
3.与其他专业图纸协调,无冲突现象。
(三)评估1.对模型进行准确性评价。
2.对图纸质量进行评价。
3.对计算书进行可靠度评价。
二、过程控制校对分为三部分:1.计算书与模型符合程度核对2.图纸与计算书符合程度核对3.图纸与其他专业符合性核对(一)计算书校对1.完整性校对查看目录所列内容是否齐全,各分项与目录是否一致。
2.基本数据来源基本数据A.质量源(混凝土容重,建筑面层重,墙体重等恒载计算和取值),活荷载(功能区域活载按规范,特殊活载需要计算过程或来源说明,并附来源证明文件),动力荷载(基本风压,舒适度风压,抗震设防等级,场地类别,分组,安评参数与规范参数对比,如何选择地震参数的说明等),特殊荷载来源及参数(温度荷载,雪荷载等)。
B.结构构件尺寸图纸所标注的尺寸和计算书(模型)是否一致,不一致要列出所有不一致的构件。
构件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直径,桩长,承台尺寸,其他形式基础尺寸,底板地梁尺寸,侧壁厚度,高度,上部结构梁柱截面,墙板厚度,索膜尺寸等。
C.荷载分布自重是否记及,附加恒荷准确,特别是回填,架空区域。
活荷载布置准确,折算荷载准确,填充墙荷载布置(层高因素影响),特殊功能区荷载,板上填充墙荷载布置等,消防车荷载折算。
3、计算结果校对A.总信息软件计算总信息的校对,内容是否与图纸总说明一致,B.配筋计算配筋与图纸配筋是否一致,超配筋情况记录,配筋不足情况记录,人工调幅情况记录。
C.超限信息处理逐一核对超限信息以及图纸处理情况,提交复核。
(二)图纸校对1.本专业图纸表达A.目录与图纸是否一致,有无缺漏。
建筑设计院校审规范第五部分-院校审原则
技术岗位责任制(IQOC7.301)修订码:12.3审定人职责:对审定的项目设计质量负责。
审定人应按《GDADI各级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原则》确定。
其主要职责是:2.4.1. 审定设计是否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文件有无原则性错误,设计标准和技术措施是否恰当,理论和数据是否正确合理,主要抓好初步设计及技术的前期审定工作。
24.2. 审定设计内容(总体规划、平面布局、空间组织、结构选型、计算方法、材料及设备的选用、系统布置等)是否符合设计原则,是否超投资、超面积、超标准以及评定该工程的设计质量等级。
2.4.3. 审定设计是否做到远期发展与近期需要相结合,是否满足使用要求,设计的技术水平是否先进2.4审核人职责:对审核的项目设计质量负责。
审核人应按《GDADI各级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原则》确定,审核人职责如下:2.5.1. 全面了解该项设计任务的情况和设计意图,审核设计图纸是否与基础资料相符合,是否符合院的技术管理条例,技术岗位责任制及统一技术措施,设计文件深度是否符合规定。
2.5.2. 全面审核该项目工程的设计质量是否满足建筑功能要求或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设计是否合理、适用,勘测结论是否准确。
2.5.3. 审核设计内容是否与有关专业协调一致,是否符合规范、条例、规定和定额要求,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是否恰当,是否符合有关管理部门(如城建、人防、环保、消防、交通、防疫等)的规定和要求,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
2.5.4. 参加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技术条件的制定,协助设计人解决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评审校对意见书并对原则性问题明确表态。
2.5校对人职责:对校对项目的图纸、计算书的错、漏、碰、缺负责,在校对之前应向设计人了解设计意图,并着重做好下列校对工作:2.7.1. 校对图面上的线条、尺寸、座标、标高、编号、目录、文字说明等有无错、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选用的大样图是否恰当。
(完整版)设计校审规定(精)
设计校审规定1 目的为使设计校审这一设计输出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3定义3.1 校对核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
3.2 审核审查核对是否满足输入要求。
3.3 审定审查定稿。
3.4 批准认可和核准,同意生效、发放。
3.5 校审校对、审核、审定的总称。
4 校审程序4.1 工程设计4.1.1 投标方案4.1.1.1 投标方案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应经校对、审核和审定。
4.1.1.2 投标方案及说明书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4.1.2.1 各专业提交项目设计主持人的文件、图纸应经专业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4.1.2.2 说明文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的批准。
4.1.3 规划规划校审程序同4.1.2。
4.1.4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同)4.1.4.1 各专业互提资料应经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并经项目总设计师审定。
4.1.4.2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1.4.3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5 施工图设计4.1.5.1 各专业互提资料图、表应经审核、审定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2 工程管线汇总图应经有关专业的互相核对并会签认可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3 工程计算书应由具有与工程设计相应校对、审核资格的人员负责校对、审核。
4.1.5.4 对电算书要进行校对、审核,重点是校核荷载是否有漏项,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4.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送审图、报批图)4.2.1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2.2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5 校审实施步骤5.1 设计人自校后,交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交回设计人修改后,再经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复查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工种负责人阶段校审任务。
设计校审规定(精)
设计校审规定1 目的为使设计校审这一设计输出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3定义3.1 校对核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
3.2 审核审查核对是否满足输入要求。
3.3 审定审查定稿。
3.4 批准认可和核准,同意生效、发放。
3.5 校审校对、审核、审定的总称。
4 校审程序4.1 工程设计4.1.1 投标方案4.1.1.1 投标方案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应经校对、审核和审定。
4.1.1.2 投标方案及说明书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4.1.2.1 各专业提交项目设计主持人的文件、图纸应经专业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4.1.2.2 说明文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的批准。
4.1.3 规划规划校审程序同4.1.2。
4.1.4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同)4.1.4.1 各专业互提资料应经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并经项目总设计师审定。
4.1.4.2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1.4.3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5 施工图设计4.1.5.1 各专业互提资料图、表应经审核、审定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2 工程管线汇总图应经有关专业的互相核对并会签认可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5.3 工程计算书应由具有与工程设计相应校对、审核资格的人员负责校对、审核。
4.1.5.4 对电算书要进行校对、审核,重点是校核荷载是否有漏项,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4.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送审图、报批图)4.2.1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2.2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5 校审实施步骤5.1 设计人自校后,交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交回设计人修改后,再经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复查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工种负责人阶段校审任务。
设计校审管理规定
设计校审管理规定文件编号:1.总则1.1工程设计的校对和审核是设计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有力措施,为了做好工程设计的校审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工程设计的校对和审核。
2.工程设计校审程序2.1工程设计的校对人员和审核人员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与职责规定》(QS301)中的规定。
2.2工程设计应安排本专业专人校对,允许有些具有校对资质但不参加具体设计工作的专业负责人担任校对工作。
审核人员不可由本工程的设计人、校对人、专业负责人兼任。
有些设计人员虽具有设计、校对、审核等多种资质,但在同一张图纸中只能承担一职,不得重复签署。
2.3设计人员在完成设计后,将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先送校对人员校对,根据校对人意见修改后将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和校对记录送审核人员审核。
2.4校对人、审核人应认真仔细地进行校审工作,对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详细如实填写校对、审核记录,并签署校对、审核人姓名和日期。
2.5设计人员对校审意见应逐条进行修改执行情况一栏内如实填写执行情况,最后在校对、审核记录上设计人栏内签名和填写日期。
2.6如果设计人与校对、审核人员的意见不能统一,可与校对、审核人员进行讨论,在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提请总师/副总裁定,双方均应按总师/副总最终书面裁定意见执行。
2.7校审人在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文件上核对设计人已执行修改意见后,方可在校对栏内签名。
如设计人员未进行修改、校对、审核人员应拒绝在校对栏及审核栏内签名。
2.8未经校对、审核人员签署的图纸及计算书等设计产品文件应视为未完成产品,不得交付顾客使用。
2.9校对记录和审核记录应和设计文件一并归档。
3.设计校审内容3.1校对内容3.1.1图签栏中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工程编号、图别、图号、日期、设计人及涉及两个以上专业的会签栏签署是否齐全和正确。
3.1.2图纸目录中设计图、标准图集、选用本院通用图,是否填写齐全,并与实际图纸相符。
一个设计院各级校审细则
5.采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所列容有无遗漏,图号与图纸所注是否一致。
●
6.是否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
设
计
说
明
◎
●
◎
◎
1.主管部门批文(如批准的立项报告、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方案批复、人防批文)的名称、文号或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执行的主要法规、规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名称、编号、版本号)等是否明确。
各专业设计各级校审细则
1. 建筑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围和应审核的容
初设
施工图
容
审定
审核
校核
封
面
◎
●
1. 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是否准确。
●
2. 工号、设计阶段、设计文件交付日期是否明确。
◎
●
◎
3. 法定代表人、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是否齐全,注册人员是否加盖注册师章。
目
录
◎
◎
◎
●
◎
3.每个房间的楼面、地面、踢脚、墙裙、墙面、顶棚等所采用的装修做法是否合理,是否与该项目使用功能标准相匹配。厕浴间、厨房等受水经常浸湿的楼地面是否采用防水、防滑面层和低于相邻楼地面。有找坡要求的房间排水坡度是否符号标准。
◎
●
4.各房间楼、地面做法厚度是否与结构预留面层厚度一致。
◎
●
◎
5. 选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是否合理。构配件选用表中名称是否与标准图、设计图纸上所注名称相符。
●
◎
7.项目的建筑面积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与建设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面积、用地性质一致是否与初步设计或报建图一致。
建筑专业岗位职责实施细则及设计、校审、审定提纲
建筑专业岗位职责实施细则及设计、校审、审定提纲建筑专业技术岗位的主要职责建筑工程没计的主要管理岗位以及设计技术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方案设总的职责、(二) 项目设计总负责、(三)审定人、(四)审核人、(五)专业负责人、(六)校对人、(七)设计人。
1.项目设计总负责(简称:设总)设总应对工程项目全过程运行、计划、各专业技术协调配合及设计总体质量、完成进度负责。
2.1.应确保所负责项目各专业设计基本合理,在前期要进行方案评审,图纸要完全整理一遍。
2.2.负责将设计全过程分为施工图前期(即方案交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制定详细进度计划,与项目各专业负责人达成协议后,予以公布。
2.3.负责与甲方协调设计进度的调整及设计意图的沟通,并留下备忘录。
2.4.组织各专业提交设计征询单,收集项目当地的设计依据及用料要求等。
2.5.负责审核对外发文。
2.6.对甲方提出的各种修改意见,结合设计原则进行控制,对产生较大修改工作量应负责向项目经理反馈。
2.7.按计划召开项目例会,督促解决各专业之间的技术协调问题,管道综合问题。
2.8.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图纸和各种报批文件。
2.9.组织负责各专业图纸的深化设计(幕墙、电梯、钢架、钢雨篷,环境等)。
2.10.组织各专业向施工监理单位技术交底,中间协调会同各专业解决工地问题。
组织各专业配合甲方工程验收。
2.11.后期设总负责接受前期设总的技术资料,了解前期设总的方案总图(详见方案交接资料记录表)。
2.12.监督各专业负责人按计划互提条件。
1.审定人审定人确保结构设计方案是合理的。
1.1.按规定的程序和审定要求,对经审核人签字的设计文件进行原则性审定,如发现问题应提审核人,项目/专业负责人解决,符合要求后签字认可。
1.2.审定人对专业负责人提出的该工程结构设计统一措施和总说明做审定。
审定人对结构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方针政策要求、审批文件或合同要求负责。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查规定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查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设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工程的安全、经济、美观和环保,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审查范围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应当包括建筑工程的总体规划设计、建筑结构设计、给排水与供暖设计、电气设计等内容,其中涉及到的载体结构、构件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三、审查程序1. 提交申请: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查由建设单位向规定的审查机构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2. 材料审查:审查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审查要求;3. 专家评审: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资料将由审查机构交由专家组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4. 审查结论:审查机构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审查结论,并将结论通知建设单位;5. 修改完善:如果审查意见中存在不足或需要修改的地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查机构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6. 发放批复:经审查机构认定全部符合审查要求的申请资料,审查机构将会发放审查批复文件。
四、审查要求1. 设计合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并合理布局,结构稳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耐久性;2. 材料选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选择建筑材料,保证材料质量合格,符合环保标准;3. 排污与供暖:给排水与供暖设计应当合理布局,管线设置合理,保证供水质量和供热效率;4. 电气设计:建筑工程电气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用电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5. 美观环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当注重建筑外观和环境美化,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保护生态环境。
五、审查机构审查机构应当由相关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备一定的资质和经验,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有专业的认识和理解。
六、审查结果审查机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发布审查结论和意见,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地方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依法依规作出审查结论。
建筑设计校审制度奖罚
建筑设计校审制度奖罚建筑设计校审制度奖罚内容:1. 校审流程规范:- 所有提交的建筑设计必须遵循公司规定的校审流程,包括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2. 质量标准:- 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符合公司的质量管理要求。
3. 及时性奖励:-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审并提交高质量设计文件的团队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创新鼓励:- 鼓励设计团队或个人在设计中加入创新元素,对于被采纳的创新设计给予额外奖励。
5. 错误惩罚:- 对于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错误,根据错误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等。
6. 重审成本:- 若设计文件需要重审,所产生的额外成本由设计团队或个人承担。
7. 安全责任:-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对于因设计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设计团队或个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8. 客户反馈:- 重视客户反馈,对于客户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设计团队应及时响应并作出调整。
9. 持续改进:- 设计团队应根据校审结果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10. 团队协作:- 鼓励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对于团队协作优秀、成果显著的团队,给予团队奖励。
11. 保密协议:- 设计团队成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对于泄露设计信息的行为,将给予严厉的惩罚。
12. 年度评优:- 每年对设计团队或个人进行评优,对于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年度奖励。
13. 培训与发展:- 为设计团队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升设计能力和专业素养。
14. 技术更新:- 鼓励设计团队掌握和应用最新的设计技术和工具,以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
15. 环境责任:- 设计应考虑环境影响,对于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的设计给予奖励。
通过这些奖罚措施,旨在提升建筑设计的质量,加快校审流程,鼓励创新和团队协作,同时确保设计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
建筑设计校审细则
各专业设计各级校审细则1. 建筑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2. 结构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3. 设备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4. 电气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项目说明:1。
●为主要责任范围,◎为次要责任范围。
2. 本细则未列入的问题,其所属责任范围由总工办确定。
各专业互校实施细则1. 建筑专业1。
1 建筑与结构1.1。
1 总平面建筑、场地、道路标高及室外管线控制界线与结构基础地下构筑物的关系;地下室屋面布置道路、消防车道、覆土厚度与结构荷载。
1.1.2 平面(1)平面轴网布置及编号,柱及承重墙体的尺寸关系与结构专业必须保持一致;(2)房间使用性质必须交代清楚,和结构专业荷载的确定必须对应;(3)上人屋面与非上人屋面应交代清楚,与结构专业屋面荷载取值必须对应;(4)建筑洞口尺寸和结构尺寸的协调问题;(5)窗井、空调板、平台、雨篷、挑檐等凸出及挑出部分的尺寸,楼梯间尺寸。
1.1.3 剖面(1)楼板的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必须一致;(2)门窗洞口、梁底标高建筑和结构专业必须一致;(3)门头、雨罩、阳台等两专业标高必须一致;(4)楼梯梁底距地面或踏步的距离要符合规范净高限值要求。
1.1.4 构造(1)建筑自承重墙和结构承重构件的连接;(2)外墙大样和结构承重体系一致;(3)钢雨篷、钢装饰架与结构主体构件连接是否已交代;(4)变形缝和结构专业的一致性;(5)地下室防水构造、防水砼设计抗渗等级和结构专业的关系。
1。
2 建筑与给水排水1.2。
1 总平面建筑物、场地、道路、绿化等与室外给水排水管线布置的关系;1。
2。
2 室内管沟、屋顶排水、上下水管道、消防管道等的路由、标高、控制吊顶标高及垂直方向管道井部位和尺寸及大型设备安装运输孔洞预留的落实;1。
2.3 竖井、设施布置是否一致;1。
2.4 给水排水专业防火设计和建筑专业应相协调,核对有关泵房、控制室、室内消火栓的位置,设备室的防火门等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3 建筑与暖通空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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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设计各级校审细则1. 建筑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2. 结构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3. 设备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3.3 消防给水、防排烟通风系统:3.5 锅炉房系统:4. 电气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项目4.4 防雷与接地4.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6 楼宇控制与保安系统:说明:1. ●为主要责任范围,◎为次要责任范围。
2. 本细则未列入的问题,其所属责任范围由总工办确定。
各专业互校实施细则1. 建筑专业1.1 建筑与结构1.1.1 总平面建筑、场地、道路标高及室外管线控制界线与结构基础地下构筑物的关系;地下室屋面布置道路、消防车道、覆土厚度与结构荷载。
1.1.2 平面(1)平面轴网布置及编号,柱及承重墙体的尺寸关系与结构专业必须保持一致;(2)房间使用性质必须交代清楚,和结构专业荷载的确定必须对应;(3)上人屋面与非上人屋面应交代清楚,与结构专业屋面荷载取值必须对应;(4)建筑洞口尺寸和结构尺寸的协调问题;(5)窗井、空调板、平台、雨篷、挑檐等凸出及挑出部分的尺寸,楼梯间尺寸。
1.1.3 剖面(1)楼板的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必须一致;(2)门窗洞口、梁底标高建筑和结构专业必须一致;(3)门头、雨罩、阳台等两专业标高必须一致;(4)楼梯梁底距地面或踏步的距离要符合规范净高限值要求。
1.1.4 构造(1)建筑自承重墙和结构承重构件的连接;(2)外墙大样和结构承重体系一致;(3)钢雨篷、钢装饰架与结构主体构件连接是否已交代;(4)变形缝和结构专业的一致性;(5)地下室防水构造、防水砼设计抗渗等级和结构专业的关系。
1.2 建筑与给水排水1.2.1 总平面建筑物、场地、道路、绿化等与室外给水排水管线布置的关系;1.2.2 室内管沟、屋顶排水、上下水管道、消防管道等的路由、标高、控制吊顶标高及垂直方向管道井部位和尺寸及大型设备安装运输孔洞预留的落实;1.2.3 竖井、设施布置是否一致;1.2.4 给水排水专业防火设计和建筑专业应相协调,核对有关泵房、控制室、室内消火栓的位置,设备室的防火门等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1.3 建筑与暖通空调1.3.1 总平面建筑物、场地、道路、绿化等与室外暖通空调管线布置的关系及大型设备运输路由;1.3.2 室内暖沟、采暖管道、通风管道、空调管道等的路由、标高、控制吊顶标高及垂直方向管道井部位和尺寸及大型设备安装运输孔洞预留的落实;1.3.3 通风、空调等设备用房的防火门等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1.3.4 竖井、设备留洞是否一致;1.3.5 暖通空调专业防火措施和建筑专业应相协调,核对自然排烟窗开启面积,核对不具备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排烟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所采取的机械防排烟措施以及高度超过50m的公建和高度超过100m居建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是否采取了机械排烟措施,核对有关机房、控制室的位置情况。
1.4 建筑与电气1.4.1 总平面建筑物、场地、道路、绿化等与室外电气管线布置的关系及大型设备运输路由;1.4.2 大型设备运输和安装洞口尺寸、配电箱位置、变配电用房和消防控制室的防火门等级是否满足要求;1.4.3 电气专业用房、竖向井道是否一致。
2. 结构专业2.1 结构与建筑2.1.1 承重结构布置(墙、柱、梁)及其与轴线的关系;2.1.2 非承重墙的位置与结构梁、板的关系以及建筑做法对荷载取值的影响;2.1.3 平面功能与结构荷载取值是否一致;2.1.4 人防临空墙、门框墙、防倒塌棚架及防火墙的位置、尺寸与建筑是否一致;2.1.5 梁底标高是否满足建筑功能要求,外墙梁高有无特殊要求;2.1.6 门头、雨篷、阳台等标高与楼层关系;2.1.7 隔墙材料及其与承重结构的连接做法;2.1.8 外墙大样及墙体保温做法与结构的关系;2.1.9 屋面保温、找坡、排水及檐口、瓦屋面连接等构造;2.1.10 阳台、挑檐、凹凸窗口及各种线脚要求等特殊做法;2.1.11 基础及地下防水、防潮做法、止水带构造等。
2.2 结构与给水排水2.2.1 基础管沟位置、做法、人孔、上下水管出入口及穿墙、穿梁预留洞的定位尺寸、做法及标高;2.2.2 上下水、消防给水等管道在楼板平面留洞位置,以及穿墙、梁位置、留洞标高,消火栓位置及标高;2.2.3 泵房、自动灭火系统设备间等设备用房对结构的特殊要求;2.2.4 水箱、蓄水池、太阳能热水器等设备的位置、定位尺寸、基础做法及荷载。
2.3 结构与暖通空调2.3.1 基础暖沟位置、做法、人孔、管道出入口及穿墙、穿梁预留洞的做法及标高;2.3.2 暖气、通风、空调等管道在楼板平面留洞位置,以及穿墙、梁位置、留洞标高,加压送风口及排烟口的位置及标高;2.3.3 空调机房、锅炉房等设备用房对结构的特殊要求;2.3.4 锅炉、风机、冷冻机等设备的位置、定位尺寸、基础做法及荷载。
2.4 结构与电气2.4.1 电气管线平面铺设走向,吊顶或楼面垫层以及出入口留洞;2.4.2 墙面留配电、接线、插座箱等洞口位置及标高、过梁等;2.4.3 变、配电及防雷、接地、卫星天线等对结构的特殊要求及荷载要求。
3. 给水排水专业3.1 给水排水与建筑3.1.1 总平面给排水管线、管沟及检查井、阀门井位置与建筑物、场地、道路、绿化的关系;3.1.2 平面图室内管沟及人孔、通风口位置,屋顶平面和雨水口;3.1.3 泵房、水箱间、管道井等设备用房的位置、屋顶冷却塔位置、尺寸以及预留设备安装洞口;3.1.4 水箱、水泵等主要设备的布置,设备与建筑平面的关系,各种主要立管的布置是否得当;3.1.5 卫生间、厨房内的卫生设备定位尺寸;3.1.6 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的平面定位尺寸、安装标高、立管位置等;3.2 给水排水与结构3.2.1 管沟及人孔的平面位置,管沟及人孔尺寸以及出入口留洞尺寸、标高;3.2.2 灭火系统专用设备、水箱、屋顶冷却塔、水泵、等设备需要结构支承的重量和位置;3.2.3 大型设备、大口径管道需要吊装的重量和位置;3.2.4 管道穿墙或穿楼板留洞的位置;3.2.5 机房设备安装预留洞口。
3.3 给水排水与暖通空调3.3.1 总平面给排水管线及检查井、阀门井的位置与供热管线、空调管线及热力入口的关系;3.3.2 室内给排水管线与空调暖通管线的关系、相关管线的衔接;3.3.3 管沟、管道井内管线的布置;3.3.4 给排水设备间内供热、空调、通风及防排烟设施的设置。
3.4 给水排水与电气3.4.1 用电设备的用电量,发电机、变压器的容量;3.4.2 楼地面垫层埋管位置的关系;3.4.3 水箱水位、生活给水、消防给水等控制程序;3.4.4 配电间内管道等的核对;3.4.5 消火栓箱与电气控制柜体的关系。
4. 暖通空调专业4.1 暖通空调与建筑4.1.1 总平面采暖、空调管线(管沟)与建筑物、场地、道路、绿化的关系;4.1.2 平面图室内管沟及人孔、通风口位置;4.1.3 空调制冷机房、锅炉房、风机房等设备用房及管道井的位置、尺寸以及预留设备安装洞口;4.1.4 空调机、制冷机、锅炉等主要设备布置,设备与建筑平面的关系。
各层散热器和各种主要立管等的布置是否得当;4.1.5 空调、通风、防排烟的风道定位尺寸及安装标高位置。
4.2 暖通空调与结构4.2.1 管沟及人孔的平面位置,管沟及人孔尺寸以及出入口留洞尺寸、标高;4.2.2 制冷机、空调机、锅炉等设备需要结构支承的重量和位置;4.2.3 大型设备、大口径管道需要吊装的重量和位置;4.2.4 管道、风道穿墙或穿楼板留洞的位置及标高;4.2.5 机房设备安装预留洞口。
4.3 暖通空调与给水排水4.3.1 总平面供热管线、空调管线及热力入口与给排水管线及检查井、阀门井的关系;4.3.2 空调暖通管线与室内给排水管线的关系、相关管线的衔接;4.3.3 管沟、管道井内管线的布置;4.3.4 暖通专业设备间内给排水管线的设置。
4.4 暖通空调与电气4.4.1 用电设备的用电量,发电机、变压器的容量;4.4.2 房间散热器与插座位置、楼地面垫层埋管位置的关系;4.4.3 通风、防排烟等控制程序;4.4.4 空调制冷系统的自控程序;4.4.5 配电间的散热器、管道等的核对。
5. 电气专业5.1 电气与建筑5.1.1 主要电气用房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1.2 注意变电室房间及智能化机房上方及贴邻不宜设卫生间等潮湿房间,与防火、易燃等房间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距离;5.1.3 位于地下的变配电室以及电气竖井需考虑防水,智能化机房需考虑防水,地板需考虑防静电措施;5.1.4 疏散通道与疏散标志灯是否方向一致;5.1.5 壁柜式配电间开门后操作空间是否满足要求。
5.2 电气与结构5.2.1 核对300mm以上预留洞的位置及标高;5.2.2 利用柱内主筋或底板钢筋作接地线时是否需要结构配合。
5.3 电气与给水排水5.3.1 核对给排水专业所提各种用电设备是否全部按要求进行配电设计。
5.3.1 核对给排水专业提供的各种用电设备的容量、电压等;5.3.2 核对哪些设备自带控制设备,哪些设备不带;5.3.3 核对给排水专业所提控制要求是否合理和一致,是否全部达到要求;5.3.4 主要干线铺设通道与给排水专业是否有矛盾;5.3.5 标准层吊顶标高确定后,各种管线分配空间是否有矛盾;5.3.6 特别注意走廊筒灯,嵌入式灯具位置与给排水管道标高是否有矛盾。
5.4 电气与暖通空调5.4.1 核对暖通空调专业所提各种用电设备是否全部按要求进行配电设计。
5.4.1 核对暖通空调专业提供的各种用电设备的容量、电压等;5.4.2 核对哪些设备自带控制设备,哪些设备不带;5.4.3 核对暖通空调专业所提控制要求是否合理和一致,是否全部达到要求;5.4.4 主要干线铺设通道与暖通空调专业是否有矛盾;5.4.5 标准层吊顶标高确定后,各种管线分配空间是否有矛盾;5.4.6 特别注意走廊筒灯,嵌入式灯具位置与暖通空调专业风道、管道标高是否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