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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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XXXXX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公司火项目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等法规、办法,制定本规定。

2、环境保护是电力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3、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是一项生产监督活动,必须纳入电力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其任务是对电力建设、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掌握环境保护设施状况,为防治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政策(即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断推广环境保护新技术,提高监督水平。

第二章职责分工1、监督机构厂长负责制定环境保护体系,同时成立以厂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安技部是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并设环境保护专责,在厂长和生产厂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落实开展全本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职责与分工总经理和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的职责1)组织全厂职工贯彻执行国家、国家电力部门、集团公司和省市等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全面负责本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批有关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技术措施、污染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

3)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检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审定本全厂重大污染源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三废”综合利用项目,使全厂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5)每年向全厂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全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环保专责的职责1)归口管理本全厂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2)协调落实本全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监督检查本全厂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各种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范本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范本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火电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火电厂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治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第四条火电厂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第五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控制技术的监督;(二)废水排放监测和处理技术的监督;(三)固体废物排放监测和处理技术的监督;(四)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的监督;(五)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技术监督。

第六条火电厂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具体措施和计划,并报批相关行政部门。

第三章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内容第七条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控制技术的监督,火电厂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安装和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达到国家要求。

第八条对于废水排放监测和处理技术的监督,火电厂应当建立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排放,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第九条对于固体废物排放监测和处理技术的监督,火电厂应当建立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理系统,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和处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排放,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固体废物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第十条对于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的监督,火电厂应当采取隔音和隔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和振动污染,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噪声和振动符合国家要求。

第十一条火电厂应当配备专业的环保技术人员,负责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实施和管理。

第四章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责任和机制第十二条火电厂应当明确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责任,设立环保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监管,定期检查和评估火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火电厂,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

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为了加强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维护环境安全,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以下监督导则:
一、监管目标
1. 加强对电力单位环境保护技术应用和管理的监督,确保电力单位环境保护技术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2. 督促电力单位对环境保护技术实现全过程管理,保证电力单位环境保护技术的持续有效性。

3. 提高环保技术应用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监管内容
1. 监督电力单位环境保护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责任制、标准规范、应急预案等。

2. 监督电力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情况,包括尾气排放治理、废水处理、噪音抑制等。

3. 监督电力单位环境监测情况,包括监测指标、监测仪器设备管理、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等。

4. 监督电力单位环境保护技术应用情况,包括环保设备运行情况、技术应用效果等。

三、监管措施
1. 定期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电力单位做好环保技术的管理和应用。

2. 对发现的环境保护技术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督促电力单位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管理。

3. 对环境保护技术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电力单位,及时启动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管措施。

4. 对环境保护技术应用先进,管理规范的电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促进环保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四、监管要求
1. 监督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 监督人员应注重监督检查与企业自主管理的结合,及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3. 电力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尽力做好环保技术的管理和应用。

华能威海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华能威海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监测设备
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数据管理
建立排放物监测数据库,对监测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为 污染治理和优化运行提供依据。
设备运行与维护
设备台账
建立主要设备运行档案,记录设 备的型号、规格、性能和运行状 态等信息。
运行管理
制定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对设备 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 安全稳定运行。
规范化、法制化阶段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电力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了电力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03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制度主要内容
排放物监测与控制
监测制度
建立完善的排放物监测制度,对废气、废水、噪声等主要污染物 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排放物达标。
制度目标
确保企业生产活动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降低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制度实施方法
建立环保技术监督小组,明确职责和权限;制定各项环保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 环保设施检查和维护;加强员工环保培训和考核;实施环保信息公示和报告制度。
制度实施取得的成效
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通过实施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员工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适用范围与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华能威海电厂及其所属企业,包括其生产过程、设备运行、废弃物 处理等环节。
本制度所针对的对象为华能威海电厂的全体员工,特别是环保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
02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制度总述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概念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是指对电力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环境污染 的各种物理、化学变化和生物生态进行监 督、检查、检测、考核、评价等全过程的 总称。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国家、国电公司和江苏省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条例》。

1.2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火电厂环境保护工作是电力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是搞好火电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

1.3环保技术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环保设施“三同时”,不断推广环保新技术,提高监督水平。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是一项生产监督活动,必须纳入生产管理的轨道。

其任务是对电力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环保设施运行,掌握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为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2监督机构与职责分工1.2总经理在公司环保技术部的监督下,负责公司环保管理部的工作。

2.2总经理的职责2.2.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定。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

2.2.2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国家承担法律责任。

分管环境保护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应在总经理的委托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2.3定期召开环保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全公司环保工作计划,积极听取环保工作意见。

2.3环境保护专职的职责2.3.1在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国森、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督规章制度。

2.3.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3.3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监测、污染的调查、环境治理工作及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2.3.4参与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

2.3.5环保设施的关闭、检修和运行必须经环保专业人员签字认可。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顾桥电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3 总则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国家、行业有关法令,法规标准制订本制度。

3.2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电力建设和电力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环保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不断学习、采用、推广新技术,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3.3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提出防范措施、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3.4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纳入电力建设生产全过程,坚持参与设备设计、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等各阶段的监督管理;监督污染物的排放、贮存、治理、综合利用等各种工艺,减少污染源产生。

4 管理机构及职责4.1 成立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环保与化学、锅炉、除灰、输煤、汽机、电气、热工等专业的分工职责。

负责全厂烟尘、烟气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处理设施、各种噪声消音装置、储煤、灰场、粉煤灰综合利用、厂区绿化等环境监测监督。

4.2 总工程师职责4.2.1 领导全厂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对环保指标的完成负责。

4.2.2组织建立与健全环保技术监督网,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

4.2.3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工作,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出现重大设备故障和污染事故及时报告上级公司和受委托的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

4.3 环保技术监督负责人职责4.3.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并制定我厂的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加剧,环保技术监督成为了保障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相关部门制定了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环保技术监督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环境问题逐渐凸显。

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等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我国不断加强环保工作,其中环保技术监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环保技术监督的意义环保技术监督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改造等环境保护技术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保障环境质量。

通过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进行监督,能够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环境质量。

2. 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环保技术监督可以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和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应用,有利于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环境产业的整体水平。

3. 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感。

企业在接受环保技术监督的过程中,需要履行相应的环保责任,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企业的社会形象。

4. 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

环保技术监督是对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可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和完善。

三、环保技术监督细则的主要内容为了规范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相关部门制定了细则,明确了监督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1. 监督机构的职责。

细则明确了环保技术监督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由专职人员负责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监督对象和范围。

细则明确了监督对象的范围,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环境保护环节。

3. 环境检测方法和标准。

细则规定了环境监测的具体方法和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监督措施和处罚制度。

细则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保证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5. 监督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环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和规定,对污染源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在中国,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一项重要法规,它通过对企业和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了环境保护领域的发展。

本文将对规定的内容进行分析,阐述其对环保事业的重要意义。

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的内涵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是中国环境管理部门颁布的一项监管规定,它包含了各种企业和机构在环境保护方面需要遵守的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1.企业和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发生,确保环境的健康和安全;2.企业和机构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采取措施进行环境保护;3.企业和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4.企业和机构必须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其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对污染达到排放标准的进行处理。

5.监管部门可以对企业和机构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以上五个方面对于环保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规定的贯彻实施能够有效地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三、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的意义1.提高了企业和机构的环境保护意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企业和机构在环保方面需要遵守的规定,对于企业和机构来说,这是一项严格的要求,它需要企业和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这样一来,企业和机构就会更加重视环保工作,形成一种环保的文化氛围。

这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

2.推进了环保技术的发展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和机构采取环保措施,这需要企业和机构运用新的环保技术和方法,从而提升环保技术的发展。

这对于环保技术的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

同时,推广崭新环保技术能够改善环境质量,减少人类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对环保事业也是一种积极的推进。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2.范围公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3. 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3.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3.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3.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3.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3.8《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0-20163.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3.11《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标准》GB12348-20083.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19933.1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4. 监督机构与职责4.1监督机构4.1.1环保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工程师、设备技术部经理组员:设备技术部副经理、运行部经理、运行部副经理、检修部经理、检修部副经理、设备技术部化环专业主管、设备技术部环保专工、运行部专工、检修部专工、运行部值长、检修部班长。

4.1.2技术监督网公司设立三级技术监督网,由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组成;公司级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由设备技术部整体负责,全面负责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部门级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各部门负责,按要求执行本部门技术监督工作;班组级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各部门相关班组负责,按要求执行本班组技术监督工作。

4.1.3技术监督负责人4.1.3.1公司级环保技术监督负责人:设备技术部专业主管4.1.3.2部门级环保技术监督负责人:设备部环保专工、检修部专工、运行部专工4.1.3.3班组级技术监督负责人:设备部、检修部、运行部各班组班长、各值值长4.2 职责4.2.1环保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4.2.1.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4.2.1.2组建环保专业技术监督网,建立各级环保技术监督责任制;4.2.1.3掌握公司设备的运行、检修、缺陷和事故情况,在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2.1.4制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按规定审核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计划、报表及总结,确保监督数据完整、及时、准确;4.2.1.5检查、协调落实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并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4.2.1.6组织开展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环保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

环保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

环保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一、综述环保技术监督是指对环境保护行业中企业或个人的环保设备、技术和工艺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纠正和改进现有技术和工艺。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全面有效的环保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以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加强环保技术监督,促进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2. 任务:(1) 完善环保技术监督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和流程。

(2) 加强对环保设备和技术的监测和评估,推动先进环保设备和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3)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审查,提高环境保护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强化对环保产业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促进技术创新和进步。

三、工作重点1. 完善环保技术监督制度(1) 制定和修订环保技术监督相关法规和标准,以适应环保产业迅猛发展的需要。

(2) 完善环保技术监督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能力。

(3) 建立环保技术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全程信息共享和监督留痕。

2. 加强环保设备和技术的监测评估(1) 研究开展环保设备和技术的监测方法和评估标准,建立科学可行的评估指标体系。

(2) 针对重点环境污染源和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3) 加强对环保设备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和推广,鼓励企业引进和应用先进环保技术。

3. 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审查(1)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审查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评价和审查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2) 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审查的公开透明度,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

(3)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审查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强化技术指导和培训(1) 加强对环保产业企业的技术指导,协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问题。

(2) 组织开展环保技术培训和研讨会,提升企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3) 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和技术交流,推动技术创新和进步。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三篇)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三篇)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保护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火电企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化石燃料为燃料的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应当以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为重点,兼顾其他环境因素,确保火电厂经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条火电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履行环保投资责任,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环境保护手续。

第五条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依法组织实施,重点解决火电厂环境污染问题,推动火电企业绿色发展。

第六条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监督、处罚、奖励机制,推动火电企业主动改善环境质量。

第二章环境监测第七条火电厂应当建立定期的环境监测机制,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第八条火电厂应当建立并完善环境监测设施,配备专业的监测人员,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火电厂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等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条火电厂环境监测数据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监测结果真实、准确。

第三章环境保护设施第十一条火电厂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水污染治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

第十二条火电厂环境保护设施应当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火电厂应当制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规定,明确设施管理责任和管理程序,及时处理设施运行中的问题和故障。

第十四条火电厂环境保护设施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有效试运行,并提交试运行报告。

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华能威海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是电力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是做好电厂环境保护的重要保证;第二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政策,不断推广环境保护新技术,提高监督水平;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是一项生产监督活动,必须纳入生产管理的全过程;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华能威海电厂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标准的检查与考核;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华能威海电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在厂部的领导下,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标准;二制定和实施本厂环境保护规划和目标;三审查、批准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三同时”的实施和管理;四负责粉煤灰综合利用和废水资源化的管理;五负责与上级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协调重大环保问题;第六条、生产部是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做好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第七条要建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配备环境保护专职责人员,在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电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一厂长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及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贯彻环保“三同时”;2、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国家承担法律责任;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厂长应在厂长的委托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3、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或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规划,积极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二)环境保护专职责的职责:1、在分管厂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部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监测、污染的调查、环境治理工作及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4、参与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5、环保设施的停运、检修和投运须经环保专职的签字认可;6、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编写事故报告;7、按照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要求,监督、指导、参与环境监测站的日常监测工作,做好按时上报各项报表的工作;8、监督本单位环境保护专项费用及粉煤灰综合利用的专项资金的使用;9、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建立健全监测手段,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所有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三电厂环境监测站职责1、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完成相应的监测工作,做好本厂各排放口的排放监侧、监督环保设备的运行;2、整理、分析各项监测资料,建立监测台帐及原始数据库;3、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第三章电厂环境保护管理第八条应根据制定的环境管理目标,制定相应的环保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应积极组织分解实施;第九条厂环保管理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涉及到环境保护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并将相应情况报公司生产部备案;项目立项应进行专项管理;第十条电厂环保及综合利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应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并确保经环保设施处理后的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如需停运或拆除上述设施的,必须报公司生产部同意并征得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第十一条电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地方环保部门报告,涉及环保罚款事宜要如实向公司生产部报告;第十二条电厂必须安排污染治理资金,并将其列入电厂生产开支;因缴纳排污费产生的环保治理补助金必须全部用于污染治理;开展综合利用所得的税后收益要继续用于综合利用;第十三条凡发生超标排污收费情况的电厂,必须及时报告公司生产部,原则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缴纳;第四章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第十四条各种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第十五条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及烟气处理设施含电除尘、脱硫装置;第十六条发电生产用燃料原煤及燃油;第十七条各种噪声治理装置;第十八条粉煤灰渣场的综合利用;第十九条灰渣场的管理;第二十条环境监测的监督;第二十一条厂区绿化;第五章环境监测的监督第二十二条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测一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测1、电厂安装有烟气排放污染物连续监测装置,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在有效期内,烟尘排放浓度可采用烟气排放污染物连续监测装置的监测数据;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计算参见DL/T414中的规定;烟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所在地区的有关排放标准及GB13223中相关规定;2、每次锅炉大修后需要对烟气特性参数和除尘器的主要性能参数进行测试,以检查大修效果;3、除尘器改造工作完工后,需要进行除尘器性能验收试验;4、应根据大修前后除尘器性能参数的变化情况对其大修后的监测试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结果列入大修质量考核范畴;第二十三条废水水质的监测一采样点的设置:为各废水外排口;二采样方法、采样容器、采样量、采样周期、监测项目及监测分析方法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第二十四条噪声的监测一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厂界、厂区及生活噪声和重点噪声源的噪声监测工作;二监测周期、监测仪器、测点设置、测量结果的数据处理及监测方法均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第二十五条环境监测质量的监督一所有监测仪器均需按规定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二必须定期检查环境监测站的原始记录;监测质量的控制按照国家有关“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三必须对所有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外排污染物出现异常时必须尽快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四电厂所在地的山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所作为委托的技术监督的职能部门对相应电厂的监测业务工作进行考核,环境监测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第六章发电生产用燃料的监督第二十七条对燃料原煤和燃油的硫份、灰份、挥发份、发热量进行监督,对来煤油的含硫量、含灰量实施有效控制;第二十八条开发利用新煤种必须将原煤的硫份、灰份作为必要条件进行考虑,严禁开发使用硫份、灰份明显高于原使用煤种的新煤第七章环保设备的监督第二十九条烟气处理设施的技术监督一烟气处理设施电除尘器、脱硫装置既是环保设备,又是生产设备,执行烟气处理设施的技术监督是为了保证其安全、高效和稳定运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人员应对烟气处理设施的安装、检修、运行和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全面了解,对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检修和管理进行监督;二烟气处理设施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监督根据电除尘器施工工艺导则SCJ-77、燃煤电厂电除尘器通用技术条件SC172-75和电除尘器制造厂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对电除尘器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并对电除尘器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评价与验收;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对脱硫装置的安装调试进行技术监督,并对电除尘器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评价与验收;三加强对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烟气脱硫效率≥90%,脱硫设施投运率≥95%;健全脱硫设施档案资料;第三十条废污水处理设备的技术监督一厂区工业废水1含油污水处理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将厂内各类油污水处理后回用;2机炉大修及各类机械设备的洗涤水均应进行适当的处理后回用;3化学废水应在进行充分的中和处理后,使PH值达标后回收利用4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应在“新、扩建”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贯彻“三同时”,正常后应保证稳定运行,保证处理效率达到设计和回收利用;5化学清洗和停炉保护等临时性排水应按环保要求处理达标后回用;二脱硫海水的排放加强脱硫海水恢复系统的管理,在线PH表运行正常,确保PH≥排放;环保监测站每旬对脱硫海水取样化验,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第三十一条灰场及灰池的监督由于我厂采用了干除灰,已经不向灰场冲灰,停运的灰场应尽可能进行复耕和或表面固化处理;第三十二条噪声治理设备的监督定期对有关设备的消音隔声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投运;第三十三条其它环保设备的监督一监督粉煤灰渣综合利用设备的使用状况,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对其进行改造;二监督脱水仓和捞渣池系统的设备运行状况与使用情况;(三)监督干灰设施的设备运行状况与投用情况;第八章粉煤灰渣综合利用第三十四条粉煤灰渣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目的是提高粉煤灰综合利用量和利用率;主要内容有:一监督粉煤灰渣综合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严格审核用灰量;二定期检查粉煤灰渣综合利用的日清单和月报表,掌握年度计划的完成进度和费用收支情况,建立大用户档案;(四)粉煤灰渣综合利用和利用率,灰贴的使用;第九章统计与总结第三十五条环保报表统计工作一电厂的环保月度报表、季度报表由专人负责完成,并经有关单位盖章后以传真形式按时上报公司生产部;二环保有关报表的上报时间每月20日前向公司生产部上报上月的环保月报表,每季度的下月25日前上报上季度的环保季报表,每年元月25日前上报上年度的环保年度报表;第三十六条电厂的环境保护监督年度总结须于12月20日前分别以文本邮寄及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公司生产部;第十章奖励与惩罚第三十七条将在每年和环保工作年会上对在环境保护、粉煤灰综合利用和其它有利于改善环境综合利用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积极或造成各类污染事故、纠纷的个人进行批评和考核;第三十八条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部门和个人将由厂经济考评委员会按照经济责任制给予考核;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安生部负责解释;。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目的和意义1.1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使其服务于安全文明生产,根据《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山西省电力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是全过程环保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火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必须纳入火电厂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1.3 火电厂环保技术监督是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燃料及原材料、生产工艺过程、环保设施和污染物排放为对象,以环境标准为依据,以防治污染为目的,以环境监测为手段,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促进“三废”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2 监督机构和职责分工2.1 环保技术监督分为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公司技术部是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2.1.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上级各部门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1.2 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环保技术监督的有关规定。

2.1.3 制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1.4 负责对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1.5 负责对环保设施及污染物的排放进行监测监督。

2.1.6 负责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的技术和管理工作,编报监督报表。

2.1.7 负责对环境事故和环境纠纷进行调查。

2.1.8 负责向集团公司、地方环保部门报送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和报表。

2.1.9 完成本单位及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2.2 各部门应设兼职环保技术监督员,建立内部环保技术监督网,具体负责本部门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2.2.1 制定本部门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2.2 将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班组和岗位并负责监督实施。

2.2.3 建立环保技术监督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CHDOC塔尔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CHDOC塔尔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第28号令)发改价格1176号《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3931-2002《电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744147《电站汽轮发电机组噪声测量方法》GBT19229-2003《燃煤烟气脱硫设备》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放口(源)》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255-200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D1414-91《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1GJ102-91《火力发电厂环境保护设计规定》(试行)D1/T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1/T1050-2007《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D1/T5196-2004《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D1/T461-2004《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管理导则》D1/T414-2004《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1/T514-2004《电除尘器》D1/T997-2006《火电厂石灰石一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1/T998-2006《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DB37664—2007《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国华电集团电厂防止脱硫装置重大事故及脱硫装置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3术语和定义3.1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量手段及管理方法,在发电设备全过程质量管理中,对环境保护设施(备)健康水平及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评价,以保证其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及检查,确保其达标排放。

2024年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2024年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2024年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火电厂技术进步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所有火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火电厂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火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火电厂应当按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经济合理”的原则,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先进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

第五条火电厂应当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公开,及时报送环境保护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

第六条火电厂应当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和整改,建立环境污染修复和生态保护基金,用于环境恢复和生态补偿。

第二章燃煤火电厂第七条燃煤火电厂应当按照国家煤炭质量标准选用符合标准的燃料,提高燃煤效率,减少碳排放量。

第八条燃煤火电厂应当安装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等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保证烟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第九条燃煤火电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设施,严格控制废水排放,保证废水不对周边水源造成污染。

第十条燃煤火电厂应当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合理开采煤炭资源,采取措施防止土地沙化和水源短缺等环境问题。

第十一条燃煤火电厂应当加快推广和应用煤炭清洁转化技术和高效燃烧技术,减少煤炭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

第三章燃气火电厂第十二条燃气火电厂应当建立完善的燃气供应和管理体系,保障燃气的质量和连续供应。

第十三条燃气火电厂应当安装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等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保证烟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燃气火电厂应当加强烟道热功分配和余热回收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燃气火电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设施,严格控制废水排放,保证废水不对周边水源造成污染。

第十六条燃气火电厂应当加强燃气管道网络的安全管理,防止燃气泄漏和事故发生。

第四章油电火电厂第十七条油电火电厂应当建立完善的油品供应和管理体系,保障油品的质量和连续供应。

第十八条油电火电厂应当加强烟道热功分配和余热回收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范文(三篇)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范文(三篇)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的监督管理,促进火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火电厂应加强自身环境保护技术建设,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火电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确保火电厂合规运营。

第四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第五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应贯穿火电厂的全过程和全环节。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监督第六条火电厂建设、扩建或改造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对环境影响进行科学评估和有效控制。

第七条火电厂应按照规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督。

第八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部门应对火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并及时给予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部门应对火电厂建设、扩建或改造工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监督第十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总量。

第十一条火电厂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设立污染物排放监测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测量。

第十二条火电厂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应向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四章废气治理监督第十三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废气治理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

第十四条火电厂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减排。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部门应对火电厂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设施要求火电厂立即整改。

第五章废水治理监督第十六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废水治理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水的污染物排放。

第十七条火电厂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设立废水排放监测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测量。

第十八条火电厂应定期监测废水的排放浓度和总量,并向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部门公开监测结果。

第六章噪声控制监督第十九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噪声控制设施,有效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加强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将环保技术监督纳入生产管理轨道,根据《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及《火电行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环保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排放为对象,以环境保护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1.3 环保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全过程环保技术监督,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保证环保设施的投运率达到有关要求,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环保设施的净化效果,从而达到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2. 监督机构与职责2.1 环保技术监督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公司、部门、班组的三级技术监督网。

2.2 公司的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的管理部门,应设环保技术监督专责,负责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2.2.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制度。

2.2.2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2.2.3督促、检查和推动本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环保监督网”活动。

2.2.4对本公司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2.2.5参加本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2.6参加本公司新、改、扩建环保工程的评价和验收工作。

2.3 其它部门环保技术监督职责2.3.1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执行公司有关的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2.3.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规划、计划。

2.3.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2.3.4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环保设施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2.3.5督促、检查本部门有关班组环保技术监督项目的完成情况。

2.3.6组织建立健全环保技术监督台帐、记录。

3. 监督范围3.1 燃料及原材料3.2 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及废水污染物排放3.3 烟气处理设施及气态污染物排放3.4 各种噪声治理装置3.5 灰渣场及粉煤灰综合利用设施3.6 其它环保设施3.7 绿化4. 监督内容4.1 环保设施的监督4.1.1静电除尘器的技术监督4.1.1.1静电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电场投运率大于95%除尘效率大于99%一次电压:380V(额定电压380V)一次电流:271A(额定电流271A)二次电压:40KV(额定电压72KV)二次电流:0.3A(额定电流1.0A)4.1.1.2除灰专业技术主管负责每月上报一次电场投运率和三次伏安特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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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XXXXX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公司火项目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等法规、办法,制定本规定。

2、环境保护是电力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3、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是一项生产监督活动,必须纳入电力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其任务是对电力建设、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掌握环境保护设施状况,为防治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政策(即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断推广环境保护新技术,提高监督水平。

第二章职责分工1、监督机构厂长负责制定环境保护体系,同时成立以厂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安技部是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并设环境保护专责,在厂长和生产厂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落实开展全本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职责与分工总经理和生产经理(总工程师)的职责1)组织全厂职工贯彻执行国家、国家电力部门、集团公司和省市等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全面负责本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批有关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技术措施、污染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

3)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检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审定本全厂重大污染源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三废”综合利用项目,使全厂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5)每年向全厂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全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环保专责的职责1)归口管理本全厂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2)协调落实本全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

监督检查本全厂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各种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3)拟订本全厂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措施计划,并检查实施和执行情况。

4)参加本全厂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调查情5)参加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6)掌握本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投运、检修、停运执行情况。

建立健全本全厂污染源档案、环保设施技术档案。

7)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全厂环境监测站的日常工作。

8)会同计划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处理好排污收费,监督检查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9)掌握灰渣综合利用情况,监督检查本全厂的综合利用工作。

10)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统计报表的编写,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11)向本全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反映有关环保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安技部的职责1)建立健全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计划、标准。

2)按照《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条例》、《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落实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项目及周期按照《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并按要求提出技术分析报告,保证监测质量和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3)参加本厂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和环保设施验收工作。

4)负责本全厂污染物的排放监测和监督本全厂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等工作。

5)加强环境监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各项监测档案。

6)作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校验工作,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7)参加本全厂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污染治理工作。

8)完成规定的监测任务和临时安排的监测任务,整理分析污染监测数据资料。

当监测结果异常时,应查找原因,并及时上报。

各部门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全厂下达的环保工作计划、要求。

(2)管理好本部门管辖的设备,及时消除泄露及其它缺陷,保持环境卫生,使作业区的噪声、粉尘等符合国家规定。

(3)对当前尚超标的项目应积极采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防治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4)掌握本部门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排放规律,并建立原始记录。

(5)对本部门的环境保护设施建立设备台帐、检修及运行规程。

(6)积极搞好本部门管辖卫生区域内的卫生和绿化工作,保证花木成活率在95%以上。

第三章监督管理1、环保监督的范围如下:1)各类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的监督;2)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及处理设施的监督(含电除尘器、脱硫等装置);3)发电生产用燃料的监督(原煤、燃油等);4)噪声治理的各种装置和设备的监督;5)灰、渣处理、利用设施以及储灰(渣)场的监督;6)环境监测质量的监督;7)厂区绿化的监督。

2、环境监测的监督要求如下:1)各类废水的监督规定如下:(1)废水采样点的设置:为各废水外排口;(2)采样方法、采样容器、采样量、采样周期、监测项目及监测分析方法参照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关规定进行;(3)冲灰水系统:控制水灰比在设计指标范围内,一般情况下,浓相冲灰或灰水比小于5:1 时,可以不用灰水闭式循环,超过5: 时,要考虑灰水闭式循环,用海水冲灰的项目公司,可以不考虑灰水闭式循环,主要考核指标有:灰水比;灰水的回收量、回收率;闭路循环设备的投运率;闭路循环系统运行费用等;(4)加酸设备及系统:尽量加废酸,根据冲灰水的排放量及时调节加酸量,确保外排冲灰水PH 值在合格范围内;(5)厂区内的各类废水如含油废水、生活污水、机组大修及各类机械设备的洗涤水、化学废水、化学清洗和停炉保养等临时性排水的各种处理设备应保持正常状态,各类废水处理后要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有条件的项目公司要对废水回收利用。

2)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督规定如下:(1)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测项目及监测方法应根据国家标准《火项目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 和国家电力公司《火项目公司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414-91)中的要求进行;(2)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周期应根据以下规定进行:A.每年对所有锅炉的烟尘(气)排放情况进行一次测试,作为环境管理、排污申报、排污缴费及环保统计等多项工作的依据,测试项目中应包括:烟气量、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等基本参数,项目公司安装有环保部门认可的烟气连续检测装置的,数据应以此为准;B.每次锅炉大修前、后要对烟气参数和除尘器的主要性能进行测试,并有正式的监测报告,对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列入大修质量考核范畴,以评价大修效果。

将试验结果连同试验报告上报公司生产运营部;C.除尘器改造工程完工后,要进行除尘器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并报竣工;D.烟气处理设施既是环保设备,又是生产设备,执行烟气处理设施的技术监督是为了保证其安全、高效和稳定运行,环保技术监督人员应全面了解掌握烟气处理设施的安装、调试、检修、运行等各方面的工作,对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检修和管理进行监督。

3)发电生产用燃料的监督规定如下:(1)对燃料(生物质、燃油等)的硫份、灰份、挥发份、发热量的分析测定工作进行监督,对来厂燃料(油)的含硫量、含灰量实施有效控制;(2)使用新燃料必须将燃料的硫分、灰分作为必要条件进行考虑。

(3)对储煤场、输煤栈桥、煤仓、油罐区的煤尘、油气等进行有效的监督。

4)噪声的监督规定如下:(1)按照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厂界、厂区及生活区噪声和重点噪声源的噪声监测和治理工作;(2)监测周期、监测仪器、测点设置、监测方法以及测量结果的数据处理均按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中有关规定进行;(3)定期对有关设备的消音隔声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其正5)灰渣处理设施及储灰(渣)场、池的监督规定如下:(1)监督灰(渣)综合利用设备的使用状况,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对其进行改造;(2)监督除尘器、除渣系统的设备运行状况与投用情况;(3)监督干灰设施的设备运行状况与投用情况;(4)在正常情况下,应做到不跑(冒)灰、不外排水,冲灰水的PH 值、悬浮物、COD 应达标。

灰场不造成二次污染,已停运的灰场应尽可能进行灰渣利用、复耕或表面固化处理。

6)环境监测质量的监督规定如下:(1)所有监测仪器均需按规定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2)定期检查环境监测站的原始记录。

监测质量的控制按照国家有关“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3)必须对所有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外排污染物出现异常时必须尽快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4)环境监测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7)厂区绿化工作的监督规定如下:建立厂区内可绿化面积的档案,监督厂区绿化方案规划和绿化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厂区的已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绿化率是本项工作的考核指标。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制订1、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还包括收集各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标准、法规、制度,编写公司及项目公司各类制度,包括:1)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检修规程2)各类环保设施的考核、管理制度3)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制度4)环保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5)仪器设备、化学试剂药品的检定、使用和保管制度6)数据资料管理制度2、环保报表统计上报1)、环保月度报表应由专人负责完成,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按时上报公司生产运营部。

2)、每月10日前向公司生产运营部上报上月度的环保月报表,每年月20日前上报上年度的环保年度统计报表。

3)、环境保护监督年度总结于12 月20 日前上报公司生产运营部,同时将本年度内的环保计划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环保规划项目一并上报公司生产运营部。

锅炉编项目综合情况灰渣产生量发电量燃煤量燃煤灰分燃煤硫分合计单位: 当月当年累合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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