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主体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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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月___日

投资人

原股东A

原股东B

深圳小小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认购协议

目录

1.释义 (2)

2.增资前提 (3)

3.增资方案 (4)

4.相关手续的办理 (5)

5.后续增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 (6)

6.禁售期及退出方法 (6)

7.债权和债务 (6)

8.各方保证和承诺 (7)

9.一般规定 (7)

10.通知及送达 (8)

11.违约及其责任 (8)

12.合同的变更、解除 (9)

13.争议解决 (10)

14.保密条款 (10)

15.排他性条款 (11)

16.不可抗力 (11)

17.附则 (11)

增资认购协议

甲方:深圳大大大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

(“新股东”或“投资人”)

乙方:XXX 原股东A

住址:深圳

丙方:XXX 原股东B

住址:深圳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丙方合称“原股东”)

公司:深圳小小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鉴于:

1.深圳小小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20XX

年月日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深

圳,本协议签署时,深圳小小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XXXX万元(以下凡提及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

2.目前,公司股东为乙方和丙方,其中乙方认缴出资 XXXX万元,持有

公司 XX %的股权;丙方认缴出资 XXX万元,持有公司 XX %的股权。

3.本次增资之前,公司的资产价值评估为人民币2亿元。乙方占有

XX %,丙方占有 XX %。

4.乙方和丙方一致同意甲方对公司投资人民币 XXX 万元,其中

XXX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XXXX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甲以现金

的方式进行投资,成为公司的股东。

上述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

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 释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本协议中所提及财务术语的定义以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准;

1.2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3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了方便阅读,不应影响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

2. 增资前提

2.1各方确认,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义务以下列条件为前提,但各

方另行协商一致同意豁免或投资人书面确认可以豁免的除外:

2.1.1公司全体股东已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原股东均已无任何

附加条件地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且各方或法定/

授权代表人均已签署本协议;

2.1.2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章程已按照本协议的内容进行

了修改;

2.1.3过渡期内,原股东不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部

分或全部公司股权,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

2.2除本协议约定外,投资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终止本协议。

3. 增资方案

3.1各方同意按照公司的增资前的价值为2亿元,投资人对公司投资

_XXXX____万元,其中__XXX___万元作为注册资本,__XXXX____万元

作为资本公积金。公司及原股东应保证已向新股东做了全面、充分、

及时的信息披露,不存在故意隐瞒公司的经营信息及相关的财务数据。

3.2甲方的投资款__XXXX___万元人民币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缴付。

3.3投资人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_XXX__万元,即注册资本由原

XXXX万元增加至__XXXX____万元,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增加__XXXX____

万元。

3.4原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3.5增资前,深圳小小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增资完成后,深圳小小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3.6各方同意,在实现本协议第2.1条所列前提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投

资人应于本协议第 3.2条约定的期限将增资款项以现金方式付至深

圳小小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

3.7各方同意,本协议第3.6条的“公司的账户”指以下账户: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8各方同意,投资人按本协议第3.2条约定支付相应增资款,则投资人

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完成。

增资完成之日起,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及提取的其他资

金由投资人和其他股东按本协议第 3.5条增资完成后股权比例共同

享有。

4. 相关手续的办理

4.1各方同意,由公司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人的出资进

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并由公司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4.2原股东及公司共同承诺,在投资人将增资款支付至公司的帐户后十五

个工作日内,应向投资人签发出资证明及将投资人名称记载于股东名

册上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投资人将增资款支付至公司的账户

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投

资人应配合上述手续的办理。

4.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5. 后续增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

5.1公司进行后续增资时,本协议之投资人自愿放弃优先认购权,但经全

体股东一致同意的除外。

6. 禁售期及退出方法

6.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为禁售期(鉴于本协议的投资人是由多人

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加入到企业的时间有先后

之分,故本协议签订时即已经是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禁售期自本

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本协议签订之后才入伙到合伙企业的,其禁售期

从其入伙该合伙企业并实缴出资之日起算。)在此期间投资人不得要

求公司退还其投资款项,禁售期满后,方可要求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回

购投资方的股份,但每年每次回购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方所持有股权

的25%,乙方及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及丙方不购买的,再由其他

股东进行购买。公司成功上市(IPO)后,投资人可通过二级市场自由

退出。在禁售期内,投资人不得进行不利于公司经营的行为。

7. 债权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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