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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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第一讲有关国际经济法的定位一:主流观点国际经济法是单独的法律部门代表人物:杰塞弗斯泰纳强调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不同国家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 关于国际经济法不同的观点国际经济法不能做单独的法律部门代表人物:施瓦曾伯格金泽良雄观点:国际经济法只是调整国家政府相互之间、国际组织相互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传统的国际公法,主要用于调整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政治关系。

国际经济法是专门用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新的法律分支。

它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新分支,是适用于经济领域的国际公法。

分析:国际经济法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流转关系国际经济管制、管理关系国际经济管制管理的协调关系第二讲国际货物买卖法《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产生的背景●宗旨---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目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各国的友好关系.●内容第一:公约适用于. 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间的货物买卖. 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货物买卖第二:公约不适用的事项. 买卖合同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问题. 所有权问题. 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第三:我国对该公约的保留. 形式上. 适用范围上案例研讨甲国A公司于某年11月1日向乙国B公司发出供应一批货物的要约,要约内容明确,但未规定有效期。

要约发出后第三天,该货的国际市场价格上涨30%。

A公司就不愿卖这批货,于是在11月4日发出撤销要约的通知,B公司于11月6日收到。

但B公司已于11且月5日发出承诺,A公司于11月7日收到。

请分别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与英美法的规定,说明A、B两公司的买卖合同有未成立?为什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1: 要约 . 定义--要约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条件第一: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第二:内容十分明确具体;第三: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销--《公约》16条规定(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要约的终止2: 承诺 .定义--如受要约人无条件的对要约人在要约中所提的交易条件表示同意,并作出愿意按此条件与要约人订立买卖合同的意识表示。

国际经济法复习共18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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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导论1、国际经济法的有关学说(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P1答:(1)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调整的仅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不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关系不属于其调整范围(仅仅强调国际性,而非国内法)(2)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法律部门: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的个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组织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强调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联系性)地位:是国际社会中经济关系和经济组织的国际法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的部门法律包括:A:经济交易的私法(合同法、货物买卖法、冲突法、保险法、公司法海商法等)B:政府管理经济交易的法规(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商品质量和包装标准法、国内税法等)C:国际经济组织法(约束政府行为)2、国际经济法的体系P10答:(1)具有新兴性、综合性新兴性:经济关系的发展,传统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内法均不能胜任调整,为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而出现。

综合性:综合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的规范。

(2)内容:主要有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

广义上还包括国际发展法、国际环境法等。

细化还分为国际货物买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海商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反托拉斯法等。

国际经济法是仅涉及经济领域的跨国法,而杰赛普的“跨国法”涉及政治、军事和经济3、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P17答:(1)实质渊源:法的效力产生的根据形式渊源:法的规范的表现形式历史渊源:法的规范第一次出现的场所(2)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形式渊源):A:国际经济条约:是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经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国际书面协议,对缔约国有约束力(主要是多边国际公约,特别是具有创设的造法性条约)B:国际惯例: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则。

构成要素:物质因素(重复的类似行为);心理因素(人们认为有法律约束力)种类: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调整私人经济交往效力强弱分类: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主要的/仍有法律约束力)C:联大规范性决议(建议性质决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旨在宣告国际法原则和规范的,应具有法律效力)D:国内立法:形式(统一制:内外适用/发达国家;分流制:内外有别/发展中国家)E:其他辅助性渊源:判例、学说4、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P34答:(1)概念: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任何,这些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可以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其他的因素,使得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在分享知识、资源和分担责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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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第一章一.什么叫广义的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第二章二.简述国际公约所适用的当事人范围CISG适用的当事人范围。

①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必须位于不同国家,至于当事人的国籍则不予考虑。

②符合下列两个要求之一:(a)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都是CISG的缔约国;或(b)国际私法规则导致该合同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但缔约国可对第1条第1款(b)项的规定做出保留,中国即对此作出了保留。

第一条(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

(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应不予考虑。

三.公约的性质CISG的性质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适用CISG,即可以排除CISG的适用。

但是,在当事人没有明确排除的情形下,CISG将自动地、强制性地适用于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如果缔约国就CISG关于合同形式问题的规定作出了保留,该保留是强制性的,当事人不得通过合同约定予以更改。

除此之外,CISG的其他条款都是任意性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条款予以更改。

四.要约与承诺的条件是什么1.要约的特征(要件):①要约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

向非特定的人提出的缔约建议仅应视为要约邀请,除非提出建议的一方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即它必须至少含有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这三个要素。

③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承诺时,应承受其约束的意思。

④要约于到达当事人时生效要约:外贸实践中常常被成为发价、发盘、报价、开价等第十四条(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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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1.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

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

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

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

在贸易术语适用上,A、B公司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仅约定适用FOB术语。

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该合同应当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B.货物的风险应自货交C公司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C.B公司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D.因当事人选择了贸易术语,故不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2.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3.甲、乙、丙中国企业代表国内某食品原料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A国、B国、C国的该原料进行相关调查。

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该原料的出口经营者B.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商务部可以建议进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C.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征收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低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退还4.一批货物由甲公司运往中国青岛港,运输合同适用《海牙规则》。

运输途中因雷击烧毁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在目的港被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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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义说,(美)杰赛普: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经济交往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经济关系的国内法、国际法的总称。

2.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

国际法律规范(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际组织关于国际经济的规范性决议)B。

国内法律规范(各国涉外经济立法) C。

其他辅助渊源(司法判例、权威法学家学说)3.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地位:国际法中国家主权原则在经济领域的体现,也是国际经济关系的基础,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从事国际交往的基础。

内涵:1)各国对本国内部和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独立自主的权力.2)各国对境内自然资源享永久主权。

3)各国对境内外国投资活动享有监督或管理权力。

4)各国对境内外国资产有权征收或征用。

①发达国家:及时、充分、有效的补偿;②发展中国家:适当的补偿。

4.公平互利原则1)国家间的经济关系中,主要指:法律上一切平等,都有权参加国际经济问题决策,分享利益;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和义务。

2)私法主体间主要指:私法主体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在自愿、平等、和谐的基础上。

5.国际贸易术语概念:又称价格术语、价格条件,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中形成的习惯。

它以不同的交货地作为标准,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表示商品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和风险的划分。

特点:1)任意性。

2)仅仅适用于有形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6.2010年文本对2000年文本的修改对D组贸易术语的增删。

DAP代替DAF、DES、DDU (Delieved At Place 需卸货)DAT代替DEQ (Delieved At Terminal 无需卸货)改变了分类标准,由卖方义务由小到大分类变为以适用运输方式分类。

水上运输:FAS、FOB、CFR、CIF各种运输:EXW、FCA、CPT、CPT、CIP、DAP、DAT、DDP3)风险、费用转移的修改。

1990年、2000年:有关货物风险费用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

《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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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货物贸易是指在一国同他国之间所进行的有形货物的交易。
4.信用证指银行应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
5.保全货物指的是在合同履行中为了不使货物遭到可以避免的损失,而对货物加以照管。
6.特别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无偿分配给各成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其使用范围仅限于官方机构之间。
5. 使用最广的双边保护投资协定的类型是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6. 国际经济法中的首要基本规范是经济主权原则。
7. 国际惯例是在长期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它经过当事人明示和默示许可,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8. 买方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交卖方的支付方式是汇付。
9. 由一方当事人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提议是要约。
卖方违反合同买方可以采取的补救办法有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要求对货物进行修要求交付替代货物宣告合同无效也可以要求减低价格
《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协调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普遍采用常设机构原则。
2.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关贸总协定。
3. 以信用证形式出现的见索即付保证是备用信用证。
4.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端提交第三者审理并作出裁决。
2. 技术进出口有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服务。
3. MIGA内设理事会、董事会、总裁、职员。
4. 一般认为,证券欺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除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虚假信息披露外,它还包括制造交易价格、制造虚假交易繁荣、内幕交易。
5. 跨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形式主要有代表处、分行、经理处、附属银行、联属银行。
16. 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制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17. 国际经济法发展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强权国家保持和扩大既得利益、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和确保平权地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

《国际经济法》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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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备考资料名词解释1、发价(发盘):含义: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以货物买卖为目的,愿意按照一定条件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法律上称之为“要约”(补充,P45-47)2、见索即付保证:又称“独立保证”或“无条件保证”等,是指一种独立于基础合同(融资协议),一旦主债人(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贷款人)无须先向主债人(借款人)追索,即可无条件要求保证人承担第一偿付责任的担保方式。

3、预期违反合同: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

当一方出现预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依公约的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

4、根本违反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5、国际技术许可(请参照案例分析国际技术许可合同)6、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7、ICSID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1965年拟定《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成立. 中心本身并不直接承担调解和仲裁工作。

P225-227拓展。

8、光船租赁:又称为船壳租船、光船租船,简称光租,是指船舶出租人提供一艘不包括船员在内的船舶出租给船舶承租人使用一段时间,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租船方式。

光船租赁合同: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船舶,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出租人只保有船舶的所有权,其余的事项均由承租人管理并负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

是一种典型的财产租赁合同。

9、国际商事惯例:在长期的商业或贸易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用于解决国际商事问题的实体法性质的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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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银行信用证:银行以本身的信誉向卖方提供付款信用与担保的一种方式。
(信用与担保)
29、卡尔沃主义:为了维护本国主权,南美著名法学家卡尔沃提出,属于一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同该国国民有同等受到保护的权利,不应要求更大的保护。当受到任何侵害时,应依赖所在国政府解决,不应由外国人的本国出面要求任何金钱上的补偿。
(特定人)
8、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无条件)
9、根本违反合同(根本违约):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蒙受损害)
10、先期违约:指在合同订立以后,履行期待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
③开发企业应依法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利用与经营;
④成片开发必须在特定地区进行。
(①设立②取得③依法④特定)
15、BOT的特征?
答:①私营企业基于许可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建设和经营特定基础设施的专营权(由招标方式进行);
(同等受保护权)
30、《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简称MIGA公约):1985年10月在汉城召开的世界银行年会正式通过的,并向世界银行各成员国和瑞士开放签字。
(1985年10月)
31、软贷款:世界银行成员之一的国际开发协会向低收入国家提供的长期优惠贷款。
(国际开发协会)
32、国际银团贷款:是只有数家直至数十家各国银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银行集团(即银团),按统一的贷款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贷款。
9、代位和委付二者区别
答:①委付适用于推定全损,而代位适用于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②委付转让的是保险标的之所有权及其他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而代位是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国际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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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国际经济法 :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P11国际经济惯例 :各国、各行业、各地区的商人们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形成的一套习惯做法,并逐渐被世上多数国家所承认、采用,并形成不成文的规则、准则,有些甚至被一些国际组织加以整理编纂,成为供各国、各行业选择适用的普通规则、标准合同等。

(国际商业惯例)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 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并能自由行使此项主权的原则。

公平互利原则 : 公平互利原则是也是《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中提出的作为处理各国之间经济关系的指导原则。

主要内涵有(1)在国际经济合作的各个领域,发达国家应给发展中国家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

(2)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时不应附加任何有损后者主权的条件。

(3)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施行、改进和扩大普遍的、非互惠的和非歧视的待遇。

(4)在促进发展中国家取得现代科学技术中,要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和建立本国技术,并按照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方式进行。

公平互利原则定义更为科学合理。

P21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国际贸易术语 :由三个字母组成的,反映货物买卖合同中商业实务的贸易术语,主要描述货物由卖方交付给买方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成本和风险。

P63FOB :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P67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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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一,单选和多选。

1. 世界贸易组织:三位一体的因素,既指一个国际组织,又指一套法律体系,还是一个贸易谈判的场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

声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b。

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并且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c。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申请人收到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督;d。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e。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3.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期望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安排,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从而为实现这些目标做出贡献。

4.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相关法律条文:磋商,专家组的建立,专家组程序,专家组报告的通过,上诉审议,对执行各项建议和裁决的监督。

5.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配额制度和投票制度。

配额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财政来源。

通过特别提款权这一单位表示。

投票制度:每个成员国有250票的投票权,此外每增加10万特别提款权的配额等同于一票的投票权。

6.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包括促进国际金融合作、汇率稳定和有序兑换,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和就业率,为成员国提供暂时的财政援助以维持其收支平衡。

7. 国际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具体指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商船的民事权利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商船一样,两者享有同等的待遇,即专指外国自然人、法人、商船等在民事方面、非政治方面的待遇。

最惠国待遇又称“无歧视待遇”,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8. 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9.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公约》对合同形式的规定是销售合同不受书面形式的限制,可以采用任何其他形式。

《国际经济法》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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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复习材料长泰电大:徐建辉老师第一部分绪论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

(一)概念。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

(二)调整范围。

1、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1)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2)国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3)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决问题。

2、在以上活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从而形成了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1)关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2)关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3)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4)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的法律制度;(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6)有关国际争议解决法律制度;这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他们构成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

3、以上是按照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活动的不同领域对这一法律制度的范围进行界定和分类。

从法律规范自身的特点看,还可以把国际经济法分为2类:(1)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实行意思自治,这类法律例如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属于私法或曰任意法。

(2)第2类是宏观经济管理法,是政府对国际经济领域活动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也就是纵向的关系。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体现国家对国际经济经济活动的干预。

这类法律例如,货物贸易领域中的世界贸易法律制度,各国国内贸易管理法,它们是公法,是强制法。

微观的交易法-- 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实行意思自治--私法或曰任意法宏观经济管理法-- 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平等--政府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干预--公法,是强制法国际经济法是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的法律部门,在内容上它是综合性的,它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各国国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黄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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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国际经济法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能够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A.自然人B法人C国家D国际组织。

二.渊源:国际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法;国际组织决议;示范法。

跨国公司不是法律上的实体,而是经济上的实体。

母公司是依所在国的法律成立的,而子公司是依东道国法律所设立的独立法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均取决于不同国家的国内法的规定。

2.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经济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

第2章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范围?公约适用范围:(1)缔约国中营业地处分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2)由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公约用排除法,列举了不适用公约的货物买卖(1 )股票、债券、票据、货币、其他投资证券的交易;(2 )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3 )电力的买卖;(4 )卖方的主要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

(5 )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6 )由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7 )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公约仅适用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不涉及:(1 )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2 )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3 )货物对人身造成的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凡公约未涉及的问题,可依照双方业已同意的惯例或依据合同适用的国内法予以解决。

我国在核准加人该公的时,对其第 1 条(l )款(b )和第11 条的规定作了保留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卖方义务:l.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提交货物与单据以转移货物所有权的义务(a:时间b:地点c:单据)2.担保义务。

(A质量担保:B权利担保:a:所有权担保b:知识产权担保)注意知识产权的限制:1、地域限制:(1)依据货物销售目的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据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国家的法律提出的。

(2)依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

00246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

00246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

《国际经济法》三、名词解释题1、提单: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1条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2、国际重复征税:指有关国家所主张的税收管辖权在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上发生重叠冲突而导致两国或者两个以上的国家就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在同一期间内征收相同或者类似性质的税收。

3、国际商业惯例:是指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当事人在长期的国际商业实践中,经常并反复使用的、通用的习惯做法或通例,用以确定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标准和准则。

4、国际贸易术语:属于国际经贸惯例或国际商业惯例,它表现为一组字母和简短概念的组合。

四、简答题1、答:汇付指汇款人主动将货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根据汇款指示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付款方式。

汇付属于商业信用,是否付款取决于进口商(买方)或服务接受方,付款没有保证。

其主要以下三种方式:(1)信汇(Mail Transfer ,M/T)。

(2)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

(3)票汇(Demand Transfer,D/T)。

2、答:委付是指保险标的物造成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将该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在实践中,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委付才能成立:(1)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物的推定全损为条件。

(2)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物的整体性为条件。

(3)委付必须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

(4)委付必须经保险人承诺方能生效。

3、答:(1)卖方不履行其约定或法定的任何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或者在发生不交货的情况之后,买方曾规定一段合理时期的额外时间让卖方交货,而卖方不在该额外时间内交付货物,或卖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2)必须卖方未交付货物;若已交付货物,买方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也有一些例外。

(3)若已交付货物,买方要能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已交货物,否则,他就丧失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但这也有一些例外。

国际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

国际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

国际经济法1. 《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对因货物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别中,保险人责任最小的是平安险。

3.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规定,贸易术语中由卖方购买保险的是CIF。

4.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风险不包括通货膨胀险.5. “布雷顿森林制度”是以美元为中心的金汇兑制度。

6.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属于一种国际商业惯例。

7. 部长级会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

8.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汽车的买卖可适用公约。

9.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方法中,仲裁不属于ADR。

10.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中,涉及多种知识产权客体保护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11. FOB术语下,卖方的义务有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提供货物及电子单证。

12.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合作共谋发展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13. 《服务贸易总协定》适用的服务贸易类型有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存在。

14. 电子单证EDI的优势包括提高了交易速度,降低了交易风险,提高了安全性。

15.GATT1994的基本原则有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消减关税和约束关税原则。

16.是否“跨越国境”是判断是否构成“国际技术贸易”的标准。

17. 《汉堡规则》规定承运人的责任为不完全过失责任这句话是错误的。

18. 《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钩到钩”。

19.特别提款权是一种记账单位,因此可直接用于国际支付这句话是错误的。

20. 自然人不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这句话是错误的。

21.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放贷款的对象不仅限于成员国政府,还包括私人企业及个人这句话是错误的。

22. 托收是银行信用,信用证是商业信用这句话是错误的。

23. 根据“来源国原则”,中国对美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所获得的劳务报酬不享有税收管辖权这句话是错误的。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

国际经济法复习重点1.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是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彼此之间具有相互联系性,以及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

2.要约(Offer):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

3.承诺(Acceptance):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4.协商一致(Consensus):是指在提交讨论事项的会议上,如果到会的成员没有人对该拟做出的决定正式地提出反对,就视为该机关以共识做出了决定。

5.最惠国待遇原则(Most-favoured-nation(MFN)):WTO任一成员方在货物、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为WTO成员)优惠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方成员。

6.国民待遇原则(National Treatment):指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者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者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受的待遇。

7.普遍最惠国待遇(General MFN Treatment):(GATT项下的原则)进出口关税、方法、规章手续、国内税费、国内规章方面的优惠,被给予原产于或运往任何其他国家的任何产品时,应无条件给予原产于或运往其他成员的同类产品。

8.普遍取消数量限制(General Elimination of Quantitative Restrictions):任何缔约方不得对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产品的进口或向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出口或销售供出口的产品设立或维持除关税、国内税或其他费用外的禁止或限制,无论此类禁止或限制通过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实施。

9.违法之诉(Violation Case):指一成员针对另一成员的违法行为向争端解决机制提出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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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一、选择题1、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2、国际经济法广义理由:(1) 从国际经济法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来看,个人和法人始终是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

(2) 从当代的客观实际来看,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的跨国经济交往,越来越占有重要地位。

(3) 国际经济关系是个统一体,个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具有紧密的内在关系性。

3、构成国际经济法统一体系的分支部门,主要有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组织法。

4、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既包括国际法方面的渊源,也包括国内法方面的渊源,如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重要国际组织决议、有关国内立法以及其他辅助性渊源。

5、目前已经整理编纂的国际经贸惯例主要有以下几种:《华沙—牛津规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6、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7、跨国公司又称多国公司、多国企业、国际企业、全球公司等。

8、跨国公司的特征:第一、跨国性第二、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第三、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9、世界银行集团是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开发协会这三个国际金融组织组成的。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

10、传统的国际贸易法以调整国际货物贸易关系为核心,包括调整与货物贸易有关的运输、保险与支付的法律与制度。

1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这样,除非当事人有明示相反的规定,否则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

视为要约1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8条第2款规定要约的承诺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于要约人时生效。

13、仲裁是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时最常用的方法。

14、卖方违约的补救方法(1)卖方实际履行(2)减少价金(3)宣告合同无效(4)损害赔偿15、买方违约的补救方法(1)实际履行(2)损害赔偿(3)宣告合同无效16、提单适用于散杂货定期班轮运输,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最广泛适用的一种合同形式。

17、国际上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有三个:《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

18、《海牙规则》实行的是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

19、目前关于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公约有两个:《国际货约》和《国际货协》。

20、任何争议,在两年期间内未提起诉讼或提交总裁,则失去失效。

21、与《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不同,我国《海商法》所指“多式联运合同”。

22、一般保险条款包括三种基本险别: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23、在国际技术贸易实践中,常见的转让技术包括(1)专利权(2)商标权(3)版权(4)专有技术24、《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25、《巴黎公约》不仅是知识产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公约,同时也是成员国最为广泛、对其他世界性和地区性工业产权公约影响最大的公约。

26、《巴黎公约》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基本公约。

27、在国际局注册的商标有效期为20年28、《伯尔尼公约》是版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版权公约。

29、《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仅有两个选项的多选)30、贸易政策法律化、提倡管理贸易、进攻性单边主义、区域主义构成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以美国为代表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征。

31、作为关贸总协定的基石或称黄金条款的最惠国待遇条款3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也要求法人式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33、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外国企业不在内34、我国对外合作开采的方式,兼而具有风险合同、产品分成合同和合作经营的特点。

35、投资保险范围主要限于政治风险、包括征收险、外汇险、战争与内乱险等。

36、国家有关机构对境外投资实行核准制。

37、国际金融交易可分三个领域:(1)国际支付系统领域(2)国际信用领域(3)国际金融投机领域38、国际项目融资的风险(1)外汇管理风险(2)完工风险与原料供应风险(3)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4)政治风险39、国际债卷的主要发行方法:私募、初步招募和限期发行40、国际股票发行有核准制(审查制)和注册制。

实行注册制的国家有美国、英国等英美法系国家和日本等部分大陆法系国家。

41、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2)刑事责任(3)行政责任42、国际支付的种类有现金、支票、信用卡、在线转账系统等。

43、国际网上支付是通过国际银行网络支付系统完成的支付业务。

44、国际银行信用管理原则(1)信用风险管理(2)大额贷款披露制度(3)利率风险监管45、银行有效监管应该具备(1)需要有统一和明确的监管责任与目标,以及相关的法律体系(2)要有实施目标的充分手段(3)具有完善的银行法律体系(4)赋予监管者保护与实际权利(5)各国监管部门的合作与信息交换46、来源地收入(1)营业所的纳税人从事各种工商经营性质的活动(2)劳务所得对他人提供劳动服务而获得(3)投资从事各种间接性投资活动(4)财务收益纳税人因转让其财产的所有权而得47、国际重复征税冲突的表现形式:(1)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2)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3)两个国家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48、国际逃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采取某种违法税法的手段或措施,减少或逃避就其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49、跨国纳税人是最经常采用的一类避税方法50、国际经济贸易领域内的争议可以分为(1)不同国家的国民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2)国家和本国或外国国民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3)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争议51、解决不同国家国民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方法:司法方法和非司法方法52、ADR的主要表现形式(1)双方当事人协商谈判(2)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第三者调解(3)模拟法庭53、调整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规则(1)国际公约(2)国内仲裁立法(3)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应当适用的仲裁规则54、WTO争议解决机制是WTO体系中具有核心作用的机制。

二、名词解释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围的总称。

对其他世界性和地区工业产权公约影响最大的公约。

2、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的公认,对国际经济法各个领域均具有普遍意义,并构成国际经济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3、国际贸易法:是调整各国间商品、技术、服务的交换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换关系有种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的总和。

4、国际许可协议:指位于不同国家进内的当事人之间以让渡技术使用权为目的签订的合约同。

5、许可协议:是指出让方将其技术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让渡给受让方,而由受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

6、国际合作开发:是国家利用外国投资共同开发自然资源的一种国际合作形式。

7、国际金融法:是对国际金融交易法律规范的总称。

8、国际银团贷款:是国际商业银团组合成为一个银行团,向另一个国家的借款人提供贷款的信用形式。

9、国际债卷:是指发行人、债卷购买人分别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分别采用债卷发行地国家的货币或第三国的货币标价的债卷。

10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1外汇管理:是指一个国家制定法律限制外汇进出该国国境的制度。

12国际重复征税:亦称为国际重复征税或国际双层征税,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对不同的纳税人就同一课税源在同一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

13、仲裁:就是争议双方共同约请与争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公断,而对公断的结果,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

14、国际商事仲裁决议:是指当事各方同意将他们之间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三、简答题1、国际经济法的特征(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

(2)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不仅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而且还包括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3)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国际民间商务惯例惯例和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法规。

2、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特征:(1)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参加者是国家(2)国际经济组织是国家间基于主权平等原则设立的机构,不是凌家于国家之上的组织(3)国际经济组织是以国家间的正式协议为基础的,这种协议在性质上属于国家间的多边条约。

3、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承诺要由受要约人作出才生效力(2)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3)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作出(4)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4、国际合作开发具有不同于其他合作方式的特征(1)开发者须取得特许权或开采权(2)合作主体具有特殊性(3)合同安排复杂多样5、国际金融法律的渊源主要有三种:(1)各国有关金融跨国交易的法律(2)国际间和地方间关于金融支付、金融信用以及各种金融投机交易的条约(3)主要金融中心国家和地区关于金融市场的法律,以及当地法院对金融案件的判例和司法解释等。

6、ADR的法律特征(1)它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自愿的解决争议的方法(2)通过ADR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案没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3)ADR既可单独适用,也可适用于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7、国际商事仲裁主要特征(1)它是一种自愿解决争议的方法(2)仲裁解决争议具有较大的灵活性(3)仲裁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8、国际税法的原则(1)税收管辖权独立自主原则(2)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原则(3)消除对外国人的税收歧视原则(4)防止国际逃税和避税原则四、论述题1、内部交易含义、防止内部交易的法律机制和归责理论A、内部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或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劵发行、交易的活动。

B、防止内部交易的法律机制(1)报告持股数量及其变动情况很多国家的法律要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内幕人员以及持有有表决权股票达到一定比例的大股东,申报其持股数量及其变动情况。

(2)禁止董事、经理交易本公司的股票有些国家的法律限制董事、经理等内幕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交易本公司的股票。

(3)内幕人员短线交易的利益归入公司内幕人员的短线交易在内幕交易中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很多国家的法律都会关于短线交易利益归入公司的规定。

C\归责理论:含义:是指在确定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时,所应遵循的法律准则和法律原理。

根据美国的证劵法律理论和实践,认为内幕交易的归责理论有三:(1)古典特殊关系理论(2)信息泄露理论(3)盗用理论2、简述WTO争议解决机制的特点WTO争议解决机制是WTO体系中具有核心作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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