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设计师职业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具设计师》职业标准(试运行)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家具设计师
1.2职业定义
家具设计师是为满足使用者对家具的实用与审美需求,根据使用空间和环境的性质,结合材料工艺及美学原理,从事各类家具设计的专业人员。
1.3职业等级
家具设计师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
家具设计师(四级):家具设计员
家具设计师(三级):助理家具设计师
家具设计师(二级):家具设计师
家具设计师(一级):高级家具设计师(待开发)
各级家具设计师的知识、技能应达到以下水平:
(1)家具设计师(四级):能识读家具图纸,能按照设计要求绘制家具制作图,能运用专业计算机软件绘制家具制作图;了解常用家具材料性能和制作技术,能在高一级设计师指导下完成单件家具产品的构思、设计、定样工作。
(2)家具设计师(三级):能识读所有家具图纸,能按照设计要求较熟练地绘制家具制作图,能熟练运用专业计算机软件绘制家具制作图;能在高一级家具设计师指导下完成组合家具产品的构思、设计、定样工作;能进行家具产品成本估算;能协助开发新家具产品。
(3)家具设计师(二级):能按照使用者的需求,根据使用空间和环境的性质,结合材料工艺及美学原理,独立完成成套家具产品的构思、设计、定样工作;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家具工艺结构制作图、家具设计效果图的绘制;能进行家具产品成本概预算;
熟悉家具生产工艺流程,能协调解决制作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能指导并帮助家具设计师(四级)、家具设计师(三级)开展工作;具有营销知识,能开发家具新产品。
(4)家具设计师(一级)(待开发)。
1.4职业环境条件
⑴工作地点
——室内:从事家具设计的人员在室内工作的时间超过75%。
⑵温度变化
——常温:从事家具设计的人员在0℃以下和38℃以上的环境中工作的时间不超过30%。
1.5职业能力特征
为了掌握家具功能设计、家具造型设计、家具制作工艺设计、综合表达能力设计,从
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能力和潜力。
⑴具备自学能力。具备从现实生活中获取、领会和理解家具使用信息的能力,以及从各种现代信息渠道获取有关家具设计知识的能力。
⑵具备综合运用相关家具设计、制造工艺、材料等方面知识进行家具开发创新的能力。
⑶具备表达能力。具有以图像方式和语言文字方式有效地进行交流、表达设计思想
和设计意图的能力。
⑷具备计划能力。具有准确而有目的地运用数字进行家具制作成本预算的能力。
⑸具备对空间较好的感觉力。具有较强的空间想象力和凭思维想象能将几何形体以及简单三维物体表现为二维图象的能力。
⑹具备对形体较强的知觉力。能较敏锐地觉察各种形态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物体、图画或图形资料中有关细部的。
⑺具备较敏锐的色觉力。具有较强的色彩辨别能力,色盲者不宜从事本项工作。
⑻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能迅速、准确、灵活地运用手指完成家具设计图和家具设计模型的制作。
1.6基本文化程度
从事家具设计职业的人员,应具备高中、中职(含中专、职校、技校)以上毕业文化程度。
1.7鉴定要求
⑴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家具设计职业的人员。
⑵申报条件(仅适用于试运行期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家具设计师》职业(四级):
1、具有高中、中职(含中专、职校、技校)文化程度以上学历者
2、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在家具制造设计行业从事家具设计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3、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班在读学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家具设计师》职业(三级):
1、从事家具设计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高中、中职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
2、家具制造设计行业从事家具设计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
3、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班在读学生
相关专业:室内设计、广告设计、装璜设计、展示设计等
注:1、本鉴定申报条件仅限于试运行使用。在该职业(模块)纳入正常培训轨道后,鉴定
申报条件参照上海市职业培训中心颁布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
(2004年5月)》。
⑶鉴定方式
家具设计师(四级)的鉴定方式为一体化鉴定模式,分为手工绘图和计算机绘图两个模块技能操作考核,并配合口试和答辩内容。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手工绘图模块考核操作配分60分,口试配分40分;计算机绘图模块考核操作配分70分,答辩配分30分。
家具设计师(三级)的鉴定方式为非一体化鉴定模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以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40%与技能考核成绩占60%构成的总成绩达60分为合格。
家具设计师(二级)的鉴定方式为非一体化鉴定模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以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50%与技能考核成绩占50%构成的总成绩达60分为合格。
⑷鉴定场所设备
家具设计师(四级)的鉴定场所设备为①一般教室,有单独的课桌椅。②绘图教室。带轨道尺和绘图板的专业绘图桌(每考生一套)。③机房,奔4以上的台式计算机,软件为Auto CAD。④家具制作简单机械。
家具设计师(三级)的鉴定场所设备为①一般教室,有单独的课桌椅。②绘图教室。带轨道尺和绘图板的专业绘图桌(每考生一套)③机房,奔4以上的台式计算机,软件为Auto CAD、Photoshop。④家具制作简单机械。
家具设计师(二级)的鉴定场所设备为①一般教室,有单独的课桌椅。②绘图教室带轨道尺和绘图板的专业绘图桌(每考生一套)。③机房,奔4以上的台式计算机,软件为Auto CAD、3D Studio Max、Photoshop、Lightscap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