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企业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处罚,是指企业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员工采取的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惩戒措施。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四条处罚的种类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改正。
2. 记过: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记录,警告员工并给予一定期限的改正机会。
3. 降职:对严重违规行为,降低员工职务,降低相应待遇。
4. 解聘: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解聘处理。
第五条处罚的适用条件:1. 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纪律和职业道德。
2.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
4. 员工损害企业利益。
第三章处罚的程序第六条处罚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调查:发现员工违规行为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 通报:调查核实后,将违规情况通报给员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说明情况。
3. 审理:根据员工说明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审理。
4. 处理:根据审理结果,决定对员工的处罚措施。
5. 执行:处罚决定生效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第四章处罚的期限和解除第七条处罚期限:1. 警告:最长不超过3个月。
2. 记过:最长不超过6个月。
3. 降职: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 解聘:根据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处罚解除:1. 员工在处罚期间表现良好,经相关部门审核,可提前解除处罚。
2. 员工在处罚期间,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处罚自动解除。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企业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工作纪律,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中的员工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利益,我们制定了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员工违规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有效地约束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纪律性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三、违规行为的界定1.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不按照工作时间要求进行工作;3.严重迟到或旷工;4.无故旷工两天以上;5.未经批准私自离职;6.无故不按照安排加班,或者拒绝加班;7.违规使用公司资源;8.违反保密协议;9.盗窃公司财产或者盗窃他人财物;10.恶意损坏公司设备或者他人财物;11.不按要求使用工具和设备,造成严重后果;12.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利;13.打架斗殴;14.聚众闹事,扰乱工作秩序。
四、处罚措施1.书面警告: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首次违规行为将给予书面警告,并将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记过:如果员工连续三次或三次以上违规行为,将受到记过处分。
记过期满后,表现良好的员工可转为撤销处分。
3.记大过:如果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员工,将受到记大过处分。
记大过期满后,公司将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员工是否解聘。
4.取消奖励资格:对表现差、频繁违规的员工,公司将取消其所有奖励资格,包括年终奖、岗位晋升等。
5.终止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声誉伤害的员工,将给予解雇处分。
五、处罚程序1.查证与调查:对涉嫌违规的员工,公司将开展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2.开展听证:对于查证与调查后认为确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安排听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与证人到场。
3.处罚决定:听证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内容,公司将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出具处罚决定书。
4.处罚执行: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公司将安排监督人员进行处罚的执行,并将处罚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促进员工的守法意识和规范行为。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动者。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执行,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2.事实明确原则:行政处罚必须有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事实依据,不得凭主观臆测或无根据的猜测进行处罚。
3.宽严相济原则:行政处罚应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综合考虑员工的表现和悔过态度,在确保惩罚的力度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宽容和改正的机会。
4.教育惩戒结合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在惩罚的同时,以教育为主,通过警示和引导员工改正错误行为,提高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1.警告:对于轻微违规的行为,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告诫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并提示其后续违规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2.罚款:对于严重或经多次警告未改正的违规行为,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罚,罚款金额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确定。
3.调职降级: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或严重失职的员工,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调职或降职处罚,以警示其改正错误行为。
4.撤职辞退:对于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涉嫌严重违法或职务违规的员工,可以给予撤职或辞退的处罚,终止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
5.其他处罚:对于罪行较轻、情节较轻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措施,如降薪、停职等。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1.查证阶段:当发现员工有违纪违法行为时,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要求员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说明。
2.决定阶段:在查证阶段结束后,由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并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和情节作出决定,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力度。
3.通知阶段: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员工,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其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理由和依据,员工有权利进行陈述和申辩。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1. 背景企业集团为了确保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声誉,必须建立完善的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集团内的所有员工,包括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
3. 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违规情况,企业集团可以对员工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对轻微违规的员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记过:对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影响到工作进度或有轻微经济损失的员工进行书面记过。
3.记大过:对涉及重大违规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长期不改正的员工进行书面记大过。
4.撤职: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重大规定的员工进行撤职处理。
5.解除劳动合同:对涉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重大规定的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 行政处罚的程序企业集团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调查核实:企业集团应当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事实。
2.通知听证:企业集团应当对涉及记大过、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较严厉处罚的员工进行听证。
3.作出决定:企业集团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5. 行政处罚的执行企业集团对员工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当按照决定执行,同时记录员工的行政处罚情况,建立员工档案。
6. 对行政处罚的申诉对企业集团对员工实施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员工,可以向企业集团的上级部门申诉。
企业集团应当在收到申诉后及时处理,并告知申诉人处理结果。
7. 结束语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利益和声誉的必要制度。
企业集团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执行行政处罚,同时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让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以规范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罚流程和措施,维护企业集团的经营秩序和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集团旗下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2. 规章制度2.1 工作纪律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员工应认真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更改或拖延工作进程。
3.员工须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有损企业集团利益的行为。
2.2 保密责任1.员工应保守企业集团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或竞争对手。
2.员工在离职后仍须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利用已掌握的商业秘密从事非法竞争活动。
2.3 行为准则1.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侮辱、恐吓、歧视他人的言行。
2.员工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娱乐、上网购物等。
3.员工应注意言辞和行为,不得散布虚假、恶意的谣言或诽谤他人。
3. 违规行为及处罚手段3.1 违规行为1.迟到、早退、旷工;2.擅自更改或拖延工作进程;3.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4.泄露商业秘密给外部或竞争对手;5.在离职后从事非法竞争活动;6.侮辱、恐吓、歧视他人的言行;7.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8.散布虚假、恶意的谣言或诽谤他人。
3.2 处罚措施1.迟到、早退、旷工: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扣除工资或其他相应措施。
2.擅自更改或拖延工作进程: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扣除绩效奖金或其他相应措施。
3.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措施。
4.泄露商业秘密给外部或竞争对手:一经确认,即行开除处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在离职后从事非法竞争活动:一经确认,即行开除处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侮辱、恐吓、歧视他人的言行: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调整工作岗位、降薪或其他相应措施。
7.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扣除工资或其他相应措施。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2、经济处罚为罚款.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14)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15)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2、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口头警告处分的,给以书面警告处分,书面警告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罚款.(1)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或外出,擅离职守.(2)非工作原因于工作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扰乱工作秩序.(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或不服从主管的指派.(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1)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2)对待客户,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作风恶劣,引起客户不满,影响公司业务和信誉并查证属实的.(3)人为制造矛盾、无中生有、造谣传话、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4)未履行请假手续休假、无故缺席会议且造成不良影响的.(5)以不正当方式从外部获取病假证明且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含2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元含2000元以下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8)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的.(9)擅自将本人工资泄漏给他人,在同事中相互打听、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10)在公司内部泄漏有关的公司机密.公司机密的范围参照集团保密管理制度(11)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3、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3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书面警告处分的,给以该员工留司察看3个月的处分,留司察看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并处月薪降一职等的处分.(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任务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2)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经查证属实的.(3)在办公场所大吵大闹或聚众闹事或对他人侮辱、辱骂,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4)造谣惑众、破坏团结、无理取闹、殴打同事、聚众煽动闹事,扰乱工作秩序的.(5)对下属、同事、上级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的.(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含10000元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10000元含10000元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8)在工作场所、办公地点、公司提供的宿舍聚众赌博的,或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的.(9)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4、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4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年度内第1次书面警告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累计给以3次书面警告处分的或留司察看期间有任何违纪行为的,给以辞退处理,并在全公司通报.其中违反以下第4、6、7、8、9、10、15、18项的可以给以开除处分,并通报全集团.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索;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未经公司许可,以公司名义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或工作时间内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或公司销售场所买卖私人物品的.(3)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的.(4)对下级、同事、主管实施恐吓、威胁、诽谤、暴力侵害或其他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或个人名誉、隐私的.(5)各级主管负责人纵容员工违纪行为、瞒报虚报违纪事实或伙同员工篡改违纪事实,造成不良影响的.(6)故意或严重过失散布言论或实施行为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7)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或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8)营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据为己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9)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0)伪造或编造或盗用公司印鉴资信等,严重损害公司权益的.(11)擅自复制、篡改或删除公司电脑有用资料信息的.(12)借职务之便向商业竞争对手或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公司机密或提供信息、情报、利益的.(1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14)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15)盗窃公司物品或私人财物的.(16)培训、转正考试作弊及为作弊提供方便的.(1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关机关处罚的.(18)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5、员工有以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员工迟到、早退及旷工的特殊规定:1、迟到、早退、旷工按员工手册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2、员工迟到、早退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到岗或离岗1小时以内视为迟到或早退.(1)当月无故首次迟到或早退罚款200元.(2)当月无故第2次迟到或早退罚款400元.(3)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4)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4次以上含4次予以留司察看两个月同时扣除全部绩效奖金50%的处理,留司察看期间仍迟到或早退的予以辞退处理,同时通报全公司.3、员工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岗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未到岗4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1)当月无故旷工半天罚款400元.(2)当月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3)当月无故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4)当月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辞退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同时通报全公司.4、从事不定时、特殊工时岗位的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岗位作息要求;遇特殊原因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5、工作地点不固定或经常往来于不同项目的员工,不能在岗或外出时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六、违纪处分的其他特殊规定:1、员工违纪的,如认识问题深刻、态度良好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轻处理;如认识问题不清、态度恶劣并阻挠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重处理.2、管理人员年度被给以留司察看同时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的,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重新考核定岗.七、违纪处分的审批流程1、对于违纪员工处理的唯一出口部门为集团人力资源部、各二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对于员工实施口头警告的除外.2、禁止超出本规定对员工进行处罚、禁止越级处罚.3、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应当将所有处分决定向违纪员工进行宣读,将宣读情况进行记录后并需违纪员工签字确认.若找不到该违纪员工或者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按照该员工所留存通讯地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发相关文书.文书寄发日视为向该员工宣读日.4、薪处罚的员工如果降为试用级薪等,留司察看期满后,经审批同意,薪资等级从审批之下月按照正式员工执行.2、凡集团、各二级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层级给以辞退、开除处分的或总经理助理含以上层级人员的违纪的,须经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填写处理决定—>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审批—>集团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发文.3、受到违纪处分的员工需将罚款直接交给所属部门行政助理,由行政助理将罚款转交到所属公司财务部,并出据收款收据交本人、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三方留存.八、违纪处分的撤销:1、口头警告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2、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自批准之日起1年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九、违纪处分员工的申诉程序1、为确保违纪行为处理的公正性,违纪员工有权就违纪处分结果向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诉.2、申诉时间为员工知悉或应当知悉该违纪处理决定的10日内.3、如申诉面谈后仍不满意,由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联合复议,就员工申诉作出最终裁定,并将裁定结果存入本人内部档案.。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定稿版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
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
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2、经济处罚为罚款。
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
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
(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
(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
(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
(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
(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
(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
(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
(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
(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
(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
(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
(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
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第四条行政处罚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 记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书面记录,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或评优。
3. 记大过: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书面记录,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或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
4. 离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第五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调查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行政处罚的执行:1. 警告: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处罚员工。
2. 记过、记大过: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书面通知被处罚员工,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3. 离职: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书面通知被处罚员工,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申诉第七条被处罚员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诉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作出答复。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违反制度的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将受到行政处罚: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 携带、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非法信息,扰乱公司秩序的。
4.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或员工权益的。
5. 携带危险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威胁公司安全或他人安全的。
6. 在公司内部或对外进行诽谤、侮辱他人,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
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集团公司行政管理有序、高效进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营销系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须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关的管理处罚措施及规定。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四条行政处罚原则(一)教育、预防第一,处罚第二原则: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处罚的目的是教育、警示员工,预防类似违规事件再次发生;(二)无依据不处罚原则:任何行政处罚必须遵照相关制度、行为准则,如果没有书面的制度、行为准则,不能进行行政处罚,员工有权拒绝处罚并申请复议;(三)领导问责原则:员工与工作相关的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其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对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进行处罚的同时,可视情况对其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予以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
如果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对所属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进行纵容、包庇,则给予记过、记大过甚至降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四)数罪并罚原则: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了多个制度时,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对责任人采取处罚措施。
第五条制度、行为准则范围界定:员工所在组织及上级单位做出的规范性制度条文、工作作业规范、会议纪要、书面通知等为本制度中”制度、行为准则”所包括的范围;会议纪要、书面通知等与规范性制度冲突的以规范性制度为准。
其中,规范性制度条文又包括XX制度、XX规定、XX规范、XX细则、XX办法等。
第三章处罚种类第六条本条文中”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条雨润集团行政处分分为以下六类:(一)A级:开除(引咎辞职);(二)B级:留司察看,考核期为12个月;(三)C级:降职(同时降薪两级),降职无限期;(四)D级:记大过(同时降薪一级),考核期为6个月;(五)E级:记过,考核期为6个月;(六)F级:严重警告等,考核期为3个月。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最新5篇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最新5篇员工处罚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1、奖励类别: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集团行政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行政处罚工作,维护集团合法权益,确保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及适用范围第四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对违反集团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通报批评:对违反集团规章制度的行为在集团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三)罚款:对违反集团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四)停职检查:对严重违反集团规章制度的行为,暂停其工作,进行深入调查。
(五)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集团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五条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一)违反集团规章制度,损害集团利益的行为;(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集团名誉的行为;(三)泄露集团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行为;(四)违反集团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的行为;(五)其他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六条发现违反集团规章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上报集团行政部门。
第七条集团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第八条集团行政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
第九条集团领导审批通过后,由集团行政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十条受处罚人员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集团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四、行政处罚的执行第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受处罚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
第十二条受处罚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的,集团行政部门可采取以下措施:(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将处罚决定通报给受处罚人员的上级单位或相关部门。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集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仅对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作出;对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第二条员工违反行政管理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处罚;
第三条处罚种类:禁行、书面警告、公司通报、提请解聘;
第四条禁行:员工未按制度规定执行,即可对员工请求事项不予办理;未按制度执行的员工对工作的延误负责;
第五条书面警告:员工违反制度中的规定,由总裁办公室主任签发书面警告;书面警告需送达员工本人;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若员工拒绝
签字,送达人应在书面警告中注明;
第六条公司通报:
1.自员工首次接到书面警告六个月内,累计被书面警告三次,总裁办
公室将对违纪员予以公司通报;通报书将公布员工每次违纪的具体
行为;
2.违反制度,已造成严重的影响或后果;总裁办公室将对违纪员工予
以公司通报;
第七条提请解聘:
1.自员工首次被公司通报一年内,累计二次公司通报,总裁办公室将
提请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做解聘处理;
2.严重违反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后果;给公司造成巨大
损失,总裁办公室将提请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做解聘处理;
第八条总裁办公室作出的各种处罚文件需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调换部门不影响累计;
第十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权、废止权在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
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标准版)
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标准版合同模板)
甲方:**单位或个人
乙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省**市**地
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集团公司行政管理有序、高效进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复议并注明理由,复议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并重新确定处理结果 ;复议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回复复议申请人。
第二十九条复议部门:
(一) 对于经济处罚,当事人可直接向经济处罚执行机构(人)的上级机构(直接主管)申请复议;对于其他执行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总经办申请复议;对于集团总经办做出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议;
(二) 对于行政处分,总部当事人可直接向总经办或人资部申请复议。
子(分)公司当事人向人事科或总经理直接申请复议;如果对于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当事人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议;第六章行政处分撤消
第三十条行政处分撤消:
(一) 常规撤消:行政处分期限已满,在此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者,可提出申请,经人资部审核后可撤消行政处分,并重新获得参与评优和晋升资格;
(二) 提前撤消:在受处分期间,如果有重大立功事件或工作表现突出,可提出申请,经人资部审核后进行民意公示,民意公示无异议,可提前撤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基本制度,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制度建设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
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
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2、经济处罚为罚款。
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
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
(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
(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
(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
(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
(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
(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
(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
(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
(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
(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
(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行政处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第四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条警告:对违反公司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
第六条记过:对违反公司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
第七条记大过:对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
第八条降级:对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
第九条撤职:对违反公司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影响公司形象,或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
第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二条调查核实后,根据违反公司规定的情节,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第十三条行政处罚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被处罚员工。
第十四条被处罚员工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公司接到申诉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被处罚员工应立即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十九条对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工作失误或疏忽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给予降级或撤职等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对于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违纪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罚。
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和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第二条行政处罚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方式:行政处罚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可分为轻微警告、严重警告、罚款、降薪、调岗、停职、辞退等方式。
第四条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决定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当详细了解违纪事实,听取被处罚人的申辩意见。
2.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处罚合法、程序正确经发出。
3.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书面通知,告知被处罚人和有关单位,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五条轻微警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违反公司内部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外借公司财物。
2.违反公司内部规定迟到、早退、旷工等。
3.在工作时间滥用公司资源进行个人活动等。
第六条严重警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严重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2.严重违反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
3.严重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罚款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私自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2.违反公司内部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向外界提供有关公司的信息。
3.违反公司内部规定,将公司财物用于个人用途。
第八条降薪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在工作中犯有较为严重的失职失责行为。
2.违反公司的劳动合同规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
第九条调岗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表现不佳,频繁出现不负责、不积极等行为的。
2.因为工作能力或工作态度等原因无法胜任现岗位的。
3.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纪律、规章制度的。
第十条停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被初次降薪的。
2.出现重大失误导致公司损失较大的。
第十一条辞退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
2.多次被停职、降薪等行政处罚后仍然无法改正的。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的救济渠道:被处罚人认为行政处罚不当的,有权向上级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一、总则为了维护集团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促进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公司领导、职员和合同工。
三、处分内容集团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触犯职业道德或从事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被给予相应的处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书面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或初次违规行为,可给予书面警告。
2. 经济处分:对有违规行为或不当经济行为的工作人员,可给予罚款、降薪或停发当月工资等经济处分。
3. 调整岗位或降职:对涉及职务职责不适应、不能胜任或经常性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可给予调整岗位或降职处分。
4. 解聘或开除:对严重违纪违规,涉嫌贪污腐败或违法犯罪的工作人员,将给予解聘或开除处分。
四、处分程序1. 举报及初步调查:任何员工可对涉嫌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举报,集团公司将予以保密,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 事实调查及听证:如初步调查发现涉嫌违规行为,将组织成立调查组,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并依法提醒被调查人享有听证权利。
3. 认定及处分:在调查结束后,综合考虑事实和证据,形成调查报告,由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进行认定并决定相应的处分措施。
4. 处分通知和执行:集团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处分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依规执行处分措施。
五、申诉与复核1. 被处分的工作人员不服处分决定的,可自收到处分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提出申诉。
2. 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收到申诉后,将成立复核小组进行复核,并依法依规进行复核调查。
3. 复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并作为最终处理结果。
六、处分记录和通报集团公司将建立处分记录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提醒全体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切实遵循职业道德。
七、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调整。
八、结语通过本暂行规定的制定和实施,集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行政处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公司管理,不得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行政处罚,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与适用第五条公司对员工的行政处罚分为以下几种:(一)警告: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记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员工,给予书面记过一次。
(三)降级: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降级处理。
(四)辞退: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辞退处理。
第六条以下情形,公司可以加重行政处罚:(一)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二)在受到行政处罚期间,再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故意隐瞒事实,妨碍调查处理的。
第七条以下情形,公司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承认错误,并采取措施纠正的。
(二)因特殊情况,造成违规行为的。
(三)有立功表现的。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程序第八条发现员工违规行为,公司相关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第九条调查结束后,公司相关部门应向员工出具调查报告,并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第十条员工对调查报告和行政处罚建议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接到申诉后,应在三日内组织复查,并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明确行政处罚的种类、期限、依据等事项,送达被处罚员工。
第十三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员工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
管理规定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仅对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作出。
对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第二条员工违反行政管理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处罚。
第三条处罚种类:禁行、书面警告、公司通报、提请解聘。
第四条禁行:员工未按制度规定执行,即可对员工请求事项不予办理。
未按制度执行的员工对工作的延误负责。
第五条书面警告:员工违反制度中的规定,由总裁办公室主任签发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需送达员工本人。
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若员工拒绝签字,
送达人应在书面警告中注明。
第六条公司通报:
1.自员工首次接到书面警告六个月内,累计被书面警告三次,总裁办公室
将对违纪员予以公司通报。
通报书将公布员工每次违纪的具体行为。
2.违反制度,已造成严重的影响或后果。
总裁办公室将对违纪员工予以公
司通报。
第七条提请解聘:
1.自员工首次被公司通报一年内,累计二次公司通报,总裁办公室将提请
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做解聘处理。
2.严重违反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后果。
给公司造成巨大损
失,总裁办公室将提请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做解聘处理。
第八条总裁办公室作出的各种处罚文件需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调换部门不影响累计。
第十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权、废止权在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