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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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手册
一、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操作
1. 打开个税手机APP,点击“个人中心”--“登录/注册”。
2. 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可以查看自己全年的收入及纳税明细。
3. 点击“查询”,进入查询页面,若收入合计额超过12万,初步判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操作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崂山分局安排我公司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切勿错过规定申报时间)
1. 同查询方式第1步,登录个税手机APP后,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 选择填报方式,这里以【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为例,如果自己有需要修改的数据,也可以选择【自行填写】方式申报。选择好申报方式后,点击【开始申报】。
3. 阅读申报须知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这里以标准申报为例,也可使用简易申报)。
4. 核对页面显示基本信息,选择任职受雇单位,然后点击【下一步】,以申报地为准。
5. 核对收入和费用扣除等相关信息,带“?”图标的项目可以展开查看。系统会自动进行计算,确认无误则点击【下一步】完成申报。
6. 当纳税人点击“下一步”时,如果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0,则弹框提示纳税人“您当前没有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继续”,点击“继续”则直接进入税款计算页面。
如果纳税人有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度未填报,现在可以进行新增。页面会有提示“保存”当前年度汇算数据,跳转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功能进行新增。
A、以新增“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为例,具体操作步骤:基本信息—租房信息—申报方式。
特别提醒:如果是汇缴期间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方式最好勾选“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B、确认内容无误后,纳税人请点击“继续提交”按钮,进入税款计算板块。
7. 信息增加后,页面提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更,会影响数据项重新计算。”点击“我已知晓”。
8. 减免税额和已缴税额带有“?”图标,可以点击查看详细内容。下方有一个计算公式:应退税额=已缴税额+减免税额-应纳税额。确认应退税额,没问题的话,点击“提交申报”;有问题的话,先“保存”,等数据确认无误了,再提交申报。
9. 确认声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确认提交”。
10. 确认提交后,退税则跳转到申报成功-退税页面。如果不退税,可以选择“放弃退税”。备注:如果误点“放弃退税”不要慌!放弃退税后,仍可重新发起退税申请。
11. 如果个人信息不完善,事先未绑定银行卡的,点击“申请退税”后,会进入“添加银行卡”页面。建议大家在申报个税汇算清缴前,提前把银行卡信息添加好,退税会更加快捷。不然,操作多了,就会出岔子——“单日银行卡认证服务使用次数达到上限,请明天再试!”
重要提醒:
以上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随着税务系统升级更新,个别界面会略有变化。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各单位财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