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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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经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3、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8、保证配备消防、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器具,并保证其有效、好用。

9、不经营评价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不经营销售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农药品种,不经营剧毒化学品。

10、负责事故的处理、上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协助其他部门的事故调查。

11、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农药经营、销售人员安全职责

1、熟知国家农药、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经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具有农药专业技术素质,熟知所经营的农药的特性,有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3、配备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4、购进农药,应当将农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并进行质量检验。

5、禁止收购、销售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6、销售的农药包装上,农药的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应当清晰、完整。

7、农药经营单位应当向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

8、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产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是,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使用方法和用量。

9、不将农药销售予儿童和无行为能力的人。

10禁止在农药店内堆积其它可燃性废弃物。

11、严格做好农药经营过程中各环节(购、销、装卸及运输)交接手续的办理。各项记录应保留一年以上。

农药经营、销售管理制度

1、销售的农药必须是按我国《农药登记规定》要求获取登记的产品,应从有农药生产登记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生产单位采购农药,并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化学品安全技术标签。

2、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农药基本知识熟知所经营农药的特性,有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并且有责任配合用药部门做好安全有效使用农药的宣传工作。

3、售出的农药必须有完整包装、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4、严禁经营国家停止或限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及抗性高的化学农药。禁止经营剧毒化学品。

5、对已失效的农药产品要及时上报处理;过期农药产品须送农药检验部门检定获准销售的方可售出。

6、原装农药在销售环节中不允许改装、分装。

7、经营销售人员在经营中不准抽烟、渴酒,不许吃东西、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禁止赤膊。

8、下班后人员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

9、在销售过程中,直接接触农药的人员,应戴用防护器具,发生农药渗漏、漏散落,要及时妥善处理。

10、不准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严禁经营人员转借本单位的经营许可证。

11、经营人员必须做好农药经营、货运、销售记录。并保留1年以上。

废弃物处理制度

1、被国家指定技术部门确认的变质、失效农药及淘汰农药应予销毁。

2、高毒农药一般应先经化学处理,然后在具有防渗结构的沟槽中掩

埋,要远离住宅区和水源,设立“有毒”标志,防止人、畜接触造成中毒事故,或造成环境污染。

3、低毒、中毒农药应集中掩埋于远离住宅和水源的深坑中。

4、焚烧销毁的农药应在专门的炉中进行。

5、在非施用场所溢散的农药要及时妥善处理。

6、液态农药用锯木、干土或粒状吸收清理,如属高毒且量大时应参照2条处理或施用。

7、固态农药及时清扫放于安全地方或施用。

8、农药废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放,要妥善处理,可由销售部门或生产厂统一回收。

9、大量废弃农药的处理方法、处理场地应征得劳动、环保部门同意,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10、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必须戴用防护器具等。

11、造成人员中毒事故应急时抢救。

12、一旦发生污染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尽量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扩大。

安全防火制度

1、农药仓库、门点区域内为禁火区,实行严格管理,严禁一切无证动用火。

2、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农药仓库、门点内配置消防器材;

3、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易拿的较安全的地方,其周围不得有障碍物或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从业人员应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及操作方法,并做到“四定”(定点、定时、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良好的备用状态;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及时检查,将空瓶、失效的消防器材清理补充;

4、严禁将火源带入仓库或店内;

5、进入仓库或店内一律禁止吸烟;

6、仓库或店内严禁使用明火照和取暖;

农药装卸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应选用身体健康、能识别农药毒性级别标志的成年人担任。

2、农药装卸必须在专人指导下和有充分照明条件下进行。装卸时轻拿轻放,不得倒置,严防碰撞、外溢和破损。装卸高毒农药时,应有警告标志,不让闲人进入,作业人员要佩戴防毒面具(防微粒口罩)、穿着防护服装。

3、装卸的农药应有完好的包装和标志。

4、装卸人员在作业中不准抽烟、渴酒,不许吃东西,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禁止赤膊。

5、每次装卸完毕,作业人员必须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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