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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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座右铭:网民留言=领导批示
南方都市报■虚拟@现实之黎明专栏
7月17日出现一个史无前例的正式机构,全称为“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政府媒体网络事项督办中心(ZZIC)”;揭牌仪式上,两位网友应邀为该机构揭开了红盖头。
随后出现一句原创性很强的“座右铭”,在揭牌仪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称“网民留言=领导批示”即“ZZIC”的座右铭,要“把网民留言、群众诉求、人民呼声同领导批示一样对待,而且要按高于领导批示来对待”。
以“信息渠道”或“沟通媒介”为据,建立具有某种“定向性”的机构,是否可行?郑州方面介绍称,这种网络事项办理机制效果明显,试运行一年间,网民在网上反映后“ZZIC”督办解决了一万多个问题。显然,拿出宝贵的编制定额“转正”该机构,即郑州高层肯定机构、机制有效的证明,也是正式组建该机构之必要性、可行性的某种证明。
在“网民留言”和“领导批示”之间画一个“=”号,“政治正确”,在理念上没什么问题。网络和电脑对公众不设限的情况下,任何非网民的“群众”都能于瞬间转化为网民,“网民留言”其实就是“群众呼声”。至于“网民留言高于领导批示”之语,当属“执政为民”的高调宣示,虽则言辞和表达是新鲜的,但“内核”仍是老版本。
不过,研讨此“等号”,可以发现在技术上还是存在一些讲究的。主要的讲究,即区分“网民留言”和领导批示的内容与种类。
可把网民留言大致分为“事实信息”与“观点信息”,机构应对与处臵的多为“事实信息”,对观点信息、政策建议或行政建言等网声,则是另一种处臵方式。而在上达的“事实信息”中,突发事件、紧急危情、公权侵害等,又是重中之重,“高于领导批示”理所当然。如果没有领导批示就对此无动于衷,按理则应该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上网表达诉求的网民,都是些抱着希望的人。引起领导注意,获得“领导批示”,通常就是他们的预定目标和理想效果。诚然,正如连维良先生所说,“如果什么样的问题都要通过领导批示才能解决,就不是一种有效的机制,不是一种科学的机制,不是一种长效的机制”,但是,也应该承认,正是由于存在这样一种不好的机制,群众才希冀那一纸领导批示的降临。
高官可以对下属说,“你们直接听群众的话就行了!”而实际上呢,下属还是该咋办就咋办,这是被体制和机制所规定的。网民留言=领导批示,并不意味着“照网民说的办”,在高调宣示重视网声民意时,对这一点也不必回避。
“领导批示”,本有多种多样的内容,否定与拒斥,肯定与褒奖,催办或缓办,消极或积极,还有中性的、模棱两可
的、不知所云的等等——“网民留言”等于什么样的“领导批示”呢?对有诉求的网民来说,这才是关键问题。
所以我说,政治正确的“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还是存在具体技术问题的,我以为有必要“微调”一下:网民留言=领导交办。
这样说,歧义就消失了,下属和公众都能心领神会、准确理解。虽说调子低了点,但其现实感和可行性却增强了,对下属强调主动性和“自动化”,让他们别总等高层的督促与激励,这一点都不忽悠。
权力利民功能的自动化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权力运行机制在自利自肥功能这方面取得了极大成功,而做起为民造福的事业来则往往拖泥带水,运转不灵甚至无法运转。网民留言=领导批示,此宣示大概包含了“利民自动化机制”的期望,这类亲民、利民的话语倡扬,值得肯定与欢迎。
当然,公仆“听令于民”的局面,必得在“听令于民”的社会机制下实现。这一点,在肯定行政的任何进步时都不该被忘怀。
(作者系知名网友)
言论过激事小,权力过界危险
南方都市报■虚拟@现实之黎明专栏 2011/7/7
近日,有网友在南阳网“书记市长网上留言板”上抱怨该市“交通整治行动”中的一些问题时,当地公安部门竟然在回复帖中称该网友的行为为“螳臂挡车”,并将“密切关注你的煽动性言论”再“视情处臵”。7月5日,“中国网事”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核实,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承认该回复帖不恰当,对网民造成了伤害,向广大网民表示道歉,并对回帖的工作人员作出离岗培训的处罚。
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主因有二:一是现阶段中国公众的权利意识已经相当浓厚,尤其对国家机器的侵权姿态、公权越界和“霸气外泄”特别敏感,一旦察觉即群起攻之,于短时间内即可形成强大舆论压力;二是部分官方机构汲取了以往的经验教训,已对网络舆论浪潮有所忌讳,越来越多官员与机构改变原来被动姿态,进而采取比较明智的做法,尽量“不和网民对着干”。
细究那位网友的帖文和南阳警方的全部答复内容,所谓网友意见“言语过激”的部分,不过是一句气话再加一句“他妈的”,并且他还特别感谢过在某些路口执勤的交警。而警方的回复,也极为认真。不过,那是一种认真的、摆出行动架势的威胁。
既然认定发表批评意见的网民“螳臂挡车”,那么下场则必然为“粉身碎骨”;再加“逆潮流而动”、“煽动性言论”这等词汇,让人感觉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文革”色彩较浓。
说句公道话,从回复原文中可以看出,那位回帖的警察,业务素质是比较高的。回复文字条理分明、文法流畅、术语贴切,要说具有这样的文字水平还不胜任本职工作、还需要“离岗培训”的话,公安部门选拔秀才标准也未免太高了。问题不是出在业务素质与岗位技能方面,而是出在意识或者“精神风貌”上。
某个处在某团队的个人,特别是社会适应成熟度高的个人,从事公务活动时对他人表现得威胁性十足,这绝非个人气质与性格所致。作为具有相当独立性的对外发言人,必是久经考验、让领导放心的角色,而领会圈子主流气质,把握圈内领导处事风格,继承本集体对外应对经验,是他主要的基本功。因而,他回复中横溢的霸气和牛气,或并不属于他本人这个自然人,而是他所在的团队的“集体作品”。在集体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他个人提供的是修辞能力,而表达的内在气质,即便不是奉命执笔,也由融入他灵魂深处的“集体性格”所规定。
就此事要问的:反映出什么样的真实的“警民关系”?平时曾有多少这般义正词严、牛皮哄烘烘的“为民服务”?制造“最牛回复”的究竟是“个人性子”,还是团队精神、行业文化?
南阳警方如果仅有应付舆论的“公关行为”还远远不够。除了“检点行风”,具有实效的莫过于查证“乱罚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