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

植入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

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

编码:2016

医疗器械登记表

《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设备汇总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序号设备名称购进(来源) 单位 生产单位 产品注 册证号 规格 型号 是否有合 格证 购进 日期 已使用 年限 有效 期限 在用 状态 1 自动煎药包装机成都全新医疗卫 生用品有限公司 天津三延精密机 械有限公司 R51X9G173-07 2009/10/ 15 3 合格 2 心电图机四川华润科技有 限公司 深圳邦促有限公 司 ECG-300 2009/05/10 3 合格 3 电解质分析仪成都普朗医疗设 备有限公司 成都普朗医疗设 备有限公司 PL-1000B 2010/1/5 2 合格 4 B型超声诊断仪成都普朗医疗设 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恩普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 EMP-600 2005/8/18 7 合格 5 高频移动式手术X 射线机 成都普朗医疗设 备有限公司 南京普爱射线影 像设备有限公司 PLX112B型2009/7/18 3 合格 6 手术无影灯成都普朗医疗设 备有限公司 江苏科凌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 KL90L 2009/2/1 3 合格 7 移动式手术床成都普朗医疗设 备有限公司 南京普爱射线影 像设备有限公司 PLXF150 2009/06/11 3 合格 8 三氧消毒机成都肯格王三氧 电器有限公司 成都肯格王三氧 电器有限公司 KGW/XDJ/Y150 2009/06/29 3 合格 9 三氧治疗仪四川博欣生物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济南优科医疗技 术有限公司 SYZ2000型2008/7/6 4 合格

注:登记2千元以上第二、三类在用医疗器械设备;在用状态,填写“合格”、“不合格”、“维修” 《医疗机构8年以上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序号设备名称购进(来源) 单位 生产单位 产品注 册证号 规格 型号 是否有合 格证 购进 日期 使用 ≥8年 有效 期限 在用 状态 注:登记2千元以上且使用8年以上的第二、三类在用医疗器械设备;在用状态,填写“合格”、“不合格”、“维修”

植入性医疗器械及耗材管理制度(修改版)

成县中医医院 卫生材料、植入性医疗器械及化验试剂 使用管理制度修订 为加强卫生材料、植入性医疗器械及化验试剂的采购使用管理,降低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和《关于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相关科室不得自行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卫生材料、植入性医疗器械及化验试剂,不得作为中间人直接向病人销售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使用患者自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所需用的卫生材料、植入性医疗器械及化验试剂由所需科室提交申请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由药械科统一负责采购。 二、采购卫生材料、植入性医疗器械及化验试剂应严格执行验证制度。严格按规定索取、查验、核实并留存供货方及供应商品的有关资质证明,包括: 1.供货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2.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还须索取植入性医疗器械及化验试剂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合格证。 3.供货公司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应为委托企业法定代

表人签署(签名),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留存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企业印章。 4.需冷藏运输的化验试剂必须严格按照冷链运输管理要求进行配送,并附随程温度记录表及配送人员签字交接手续。 三、药械科建立卫生材料、植入性医疗器械及化验试剂的领用台账。医院购进时,应向供货商索取相应证件,核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有效期,认真填写领用台账,各科室要做好请领、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发现,应立即处理。 四、临床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及植入性耗材应仔细核对产品,使用记录(病历)应详细记录产品标识、注册账号、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期等,确保能反映产品的合法性,满足全过程追踪监测。 五、化验试剂要做好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冷库或冰箱内,并每天记录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地方;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及植入性耗材的临床使用: 1、术前或使用前必须进行医患沟通,征得患者或者家属同意,在《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2、所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及植入性耗材的产品合格证应粘贴在手术记录中;

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申报资料指导原则

附件4: 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申报资料指导原则 一、前言 医疗器械货架寿命具有保持医疗器械终产品正常发挥预期功能的重要作用,一旦超过医疗器械的货架寿命,就意味着该器械可能不再具有已知的性能指标及预期功能,在使用中具有潜在的风险。为进一步明确对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要求,指导申请人/生产企业对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有关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准备,特制定本指导原则。无源非植入性医疗器械有关货架寿命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本指导原则系对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的一般性要求,未涉及其他技术要求。对于产品其他技术要求有关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申请人/生产企业还需参考相关的法规和指导性文件。如有其他法规和指导性文件涉及某类医疗器械货架寿命的具体规定,建议申请人/生产企业结合本指导原则一并使用。 本指导原则系对申请人/生产企业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申请者/生产企业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

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的研究及相关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 三、基本要求 (一)货架寿命影响因素 影响医疗器械货架寿命的因素主要包括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此处列举了部分与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密切相关的影响因素,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外部因素主要包括: 1.储存条件,例如温度、湿度、光照、通风情况、气压、污染等; 2.运输条件,例如运输过程中的震动、冲撞; 3.生产方式,采用不同方式生产的同一医疗器械产品可能具有不同的货架寿命; 4.生产环境,如无菌医疗器械生产场所的洁净度、温度和湿度、微生物及悬浮粒子负荷等; 5.包装,例如在不同尺寸容器中包装的产品可能具有不同的货架寿命; 6.原辅材料来源改变的影响,如采购单位、采购批号改变; 7.其他影响因素,如生产设备改变的影响及设备所用清洗剂、模具成型后不清洗的脱模剂的影响。 内部因素一般包括: 1.医疗器械中各原材料/组件的自身性能,各原材料/组件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退化,导致其化学性能、物理性能或预期功能的改变,

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医生在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之前应当将遵循本专科的诊疗常规,并患者的病情、拟定医疗措施并分析医疗风险选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种类、收费标准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切实尊重患者根据自身状况的自主选择权,并让患者或家属签署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知情同意书。 2.要从患者的利益出发,合理、正确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 3.在临床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过程中,要认真验明产品的包装、标识、说明书与实物以及与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记载内容的一致性,并做好使用记录,并定期电话回访产品质量信息跟踪。 4.临床植入性患者要记录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患者病案号、手术名称、手术日期、手术者,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商、供应商、产品注册证号、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有效期、产品包装、单一产品序列号等基本信息。 5.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报医务科使医务科、采购科及医疗质量管理部门随时掌握辖区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

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对我院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植入性医疗器械是指任何借助外科手术,器械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或自然腔道中,在手术过程结束后长期留在体内,或者留在体内至少30日以上的医疗器械。 第二条我院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应从具有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第二章机构、制度与人员 第三条医院通过医务科、护理部、采购科及各相关科室主任负责对医疗器械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四条我院采购科、护理部、医务科院感管理小组应当建立相关的采购、验收、入库、销售、储存养护、使用管理、用户登记、随访、质量跟踪、销毁、不合格产品处理、不良事件报告

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

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指南适用于第二类和第三类有源植入性和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无菌和非无菌状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但不适用于组织工程植入物。 第三条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并保持其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五条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职责: 1.组织制定生产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组织策划并确定产品实现过程,确保满足顾客要求; 3.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4.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并保持记录; 5.指定人员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确保相应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贯彻和执行。 第六条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企业员工满足法规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三章资源管理 第七条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掌握医疗器械的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能正确实施本规范。 生物源性医疗器械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免疫学、医学等),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确定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岗位,规定这些岗位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技能、工作经验,并对从事这些岗位工作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价,对未满足规定要求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满足这些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经相应技术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八条从事生物源性医疗器械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均应根据其生产的产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并维护产品生产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仓储场地等基础设施以及工作环境,生产环境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医疗器械季度工作总结

医疗器械季度工作总结 第一:作好全院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一)有效地承担起全院的医疗设备的维修及保养工作。如:磁共振成像系统,放射科x线机,b超及脑电地型图仪,全自动洗胃机,各病区及手术室的mp-900多参数监护仪、吸引器,供应室高压锅,各科室空调和病员供水设备,洗衣房洗衣设施,院内通讯设备及线路,制药设备等的维修。使全院设备的完好率在90%以上,有效保证临床使用。 (二)加强设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作好设备的申购、论证、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等各项工作;承担起收集、整理资料,归档等系列工作;如磁共振成像系统,尿液分析仪,多参数监护仪的购置、组档、建档。加强设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和职责。如建立《设备科工作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设备申购制度》、《医疗设备验收制度》、《不良事件处理制度》等13项制度和《医疗设备科科长职责》、《计量管理人员职责》、《医疗设备采购人员职责》等8项职责。规范各种可操作表格,根据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类报表和操作流程。如:验收报表及其工作流程,申购报表及其操作流程,不良事件处理流程及报表。进一步规范机器操作流程,建立使用登记,加强设备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委员会功能,加强设备从采购到报废的监管。提高防腐意识,拒绝收受红包,拒绝暗(三)加强设备管

理市场化、法制化建设。在日常工作中树立效益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按要求及时上报大型贵重、重点医疗器械《医疗机构购进医疗器械登记表》和《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登记表》。积极实施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许可申报。还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培训,正制作《医疗设备管理法律法规普及暨我院设备管理实践》幻灯教学片,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逐渐使设备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正轨。 (四)加强设备计量管理和设备安全运用宣传和实施。积极配合市、县技术监督局及测试所作好设备计量工作。加强如:b超、心电、x线机、监护仪、检验仪器的计量检测,提高设备报告的准确性。组织人员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进行鉴定和检修,如高压消毒设备、高压电力设施、医用急救设施,可利用安全通道。该撤出的坚决撤出,该整修的就整修。参加绵阳市电业协会举办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培训,并取得了电工进网作业许证,树立起持证上岗,安全第一的思维意识。 (五)加强新设备的引进,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医院综合实力。近几年,为了改善医院设备落后,医教科研滞后,医院发展迟缓的窘境,医院多方努力加大设备投入,先后引进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东芝彩超,英国等离子内窥镜系统,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磁共振成像系统等,改变中医院只靠“望、

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

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 1、植入器材 骨板、骨钉、骨针、骨棒、脊柱内固定器材、结扎丝、聚離器、骨蜡、骨修复材料、脑动脉瘤夹、银夹、血管吻合夹(器)、整形材料、心脏或组织修补材料、眼内充填材料、节育环、神经补片 2、植入性人工器官 人工食道、人工血管、人工椎体、人工关节、人工尿道、人工瓣膜、人工肾、义乳、 人工颅骨、人工颌骨、人工心脏、人工肌腱、人工耳蜗、人工肛门封闭器3、接触式 人工器官 人工喉、人工皮肤、人工角膜 4、支架 血管支架、前列腺支架、胆道支架、食道支架 5、器官辅助装置 植入式助听器、人工肝支持装置 助听器、外挂式人工喉 植入性医疗器械:通过外科手段全部或部分插入人体或自然腔口中或替代上表皮或眼表而,并在体内至少存留30天,且只能通过外科或内科手段取出。女小骨钉、骨板、人工器官、心脏支架等; 介入医疗器械:通过外科手段插入人体或自然腔口中,进行短时间的治疗或检查,治疗或检查完毕即取岀。女口:血管内造影导管、球囊扩张导管、中心静脉导管、动静脉测压导管、一次性介入治疗仪探头等 检查对象 全省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为:III类: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77介入材料。 检查内容 (1)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 (2)产品是否有购进、验收、使用记录,是否与管理制度一致; (3)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与注册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经营无注册证、套用注册证、 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医疗器械的不法行为;产品是否存在擅自扩大产品适用范擅自围,改变产品所使用的材料,擅自改变被许可的品种的情况; (4)是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5)是否实施电子信息化管理,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全程可追溯的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

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 械 第一部分范围和原则 1.1 本附录适用于植入性的有源医疗器械和无源医疗器械,但不适用于组织工程植入物中生物技术组成部分和除齿科种植体外的其他齿科植入物。 1.2 本附录是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特殊要求。 1.3 植入性的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应当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以保证医疗器械不受污染或能有效排除污染。植入性的非无菌医疗器械,其生产环境的设置应当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 第二部分特殊要求 2.1 人员 2.1.1 植入性的动物源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等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具备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的能力。 2.1.2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临时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2.1.3 从事植入性的动物源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维修等人员均应当根据其产品和所从事

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和安全防护培训。 2.1.4 应当建立对人员的清洁要求,制定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卫生守则。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净化,并穿戴工作帽、口罩、洁净工作服、工作鞋。裸手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应当对手再次进行消毒。裸手消毒剂的种类应当定期更换。 2.1.5 应当制定人员健康要求,设立人员健康档案。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2.1.6 应当明确人员服装要求,制定洁净和无菌工作服的管理规定。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当能够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要求。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不得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应当能够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2.2 厂房与设施 2.2.1 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植入性的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行政区、生活区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对生产区有不良影响。厂区应当远离有污染的空气和水等污染源的区域。 2.2.2 应当根据所生产的植入性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要求,确定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过程,避免生产中的污染。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

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管 理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植入性医疗器械是指任何借助外科手术,器械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或自然腔道中,在手术过程结束后长期留在体内,或者留在体内至少30日以上的医疗器械。 三、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的医疗机构,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相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检查。 五、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与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相一致。 第二章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的机构、人员与制度 六、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医务、院内感染、器械、护理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机构,定期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的分析评价,定期开展相关医务人员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定期公布全院及相关科室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 七、医疗机构应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所有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

八、医疗机构负责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的人员应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熟悉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了解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常识。 九、医疗机构应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出库、使用、用户登记、销毁、不合格产品处理、不良事件报告等管理制度。 第三章植入性医疗器械的购进 十、医疗机构不得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采购和使用未经注册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采购不符合《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规定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十一、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不得自行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作为中间人直接向病人销售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使用患者自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十二、采购植入性医疗器械应严格执行验证制度。严格按规定索取、查验、核实并留存供货方及供应产品的有关资质证明,包括: (1)供货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2)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3)医疗器械销售人员的委托授权书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植入性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资质备案登记表; (4)必要时还须索取相关植入性医疗器械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

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登记表

附表1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首次报告□跟踪报告□编码: 报告类型:新的□严重□一般□报告单位类别: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生产企业□个人□其他□ 患者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年龄: 民族:体重(kg):联系方式: 原患疾病:医院名称: 既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有□无□不详□ 病历号/门诊号:家族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有□无□不详□ 相关重要信息:吸烟史□饮酒史□妊娠期□肝病史□肾病史□过敏史□其他□ 药品批准文号商品名称 通用名称 (含剂型) 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用法用量 (次剂量、途径、日次 数) 用药起止时间用药原因 怀 疑 药 品 并 用 药 品 不良反应/事件名称: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 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包括症状、体征、临床检验等)及处理情况(可附页): 不良反应/事件的结果:痊愈□好转□未好转□不详□有后遗症□表现: 死亡□直接死因:死亡时间:年月日 停药或减量后,反应/事件是否消失或减轻?是□否□不明□未停药或未减量□ 再次使用可疑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事件?是□否□不明□未再使用□ 对原患疾病的影响:不明显□病程延长□病情加重□导致后遗症□导致死亡□ 关联性评价报告人评价: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签名:报告单位评价: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签名: 联系电话:职业:医生□药师□护士□其他□ 报告人信息 电子邮箱:签名: 报告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报告日期:年月日 生产企业请 填写信息来源 医疗机构□经营企业□个人□文献报道□上市后研究□其他□备注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导致死亡; 2)危及生命; 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 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 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报告时限 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或者获知之日起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其他说明 怀疑药品:是指患者使用的怀疑与不良反应发生有关的药品。 并用药品:指发生此药品不良反应时患者除怀疑药品外的其他用药情况,包括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或中草药等。 用法用量:包括每次用药剂量、给药途径、每日给药次数,例如,5mg,口服,每日2次。 报告的处理 所有的报告将会录入数据库,专业人员会分析药品和不良反应/事件之间的关系。根据药品风险的普遍性或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关措施,如在药品说明书中加入警示信息,更新药品如何安全使用的信息等。在极少数情况下,当认为药品的风险大于效益时,药品也会撤市。

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汇编

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 体健康和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 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植入性医疗器械是指任何借助外科手术,器械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或自然腔道中,在手术过程结束后长期留在体内,或者留在体内至少30日以上的医疗器械。 三、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的医疗机构,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相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检查。 五、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当与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相一致。 第二章植入性医疗器械管理的机构、人员与制度 六、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医务、院内感染、器械、护理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机构,定期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的分析评价,定期开展相关医务人员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定期公布全院及相关科室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情况。

七、医疗机构应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所有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米购。 丿八、医疗机构负责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的人员应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熟悉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了解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常识。 九、医疗机构应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出库、使用、用户登记、销毁、不合格产品处理、不良事件报告等管理制度。 第三章植入性医疗器械的购进 十、医疗机构不得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采购和使用未经注册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采购不符合《医疗 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规定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十^一、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不得自行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作为中间人直接向病人销售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使用患者自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十二、采购植入性医疗器械应严格执行验证制度。严格按规定索取、查验、核实并留存供货方及供应产品的有关资质证明,包括: (1)供货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 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2)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 发布时间:2015.08.19 阅读:[104]次 在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四个月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在2015年7月10日接连发布了《规范》的三个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附录、无菌医疗器械附录以及体外诊断试剂附录。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 植入性医疗器械 第一部分范围和原则 1.1 本附录适用于植入性的有源医疗器械和无源医疗器械,但不适用于组织工程植 入物中生物技术组成部分和除齿科种植体外的其他齿科植入物。 1.2 本附录是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特殊要求。 1.3 植入性的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应当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以保证医疗器械不 受污染或能有效排除污染。植入性的非无菌医疗器械,其生产环境的设置应当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 第二部分特殊要求 2.1 人员 2.1.1 植入性的动物源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 应当具有相应的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等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具备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的能力。 2.1.2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 作业等方面培训。临时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2.1.3 从事植入性的动物源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的全体人员,包括清 洁、维修等人员均应当根据其产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和安全防护培训。 2.1.4 应当建立对人员的清洁要求,制定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卫生守则。人员进 入洁净室(区)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净化,并穿戴工作帽、口罩、洁净工作服、工作

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执行前质量检查制度

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执行前质量检查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医疗器械使用有关的医务人员。 3.文件内容 3.1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执行前质量检查,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涉及的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在使用前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批号、效期、质量等进行检查。本制度所包括的医疗器械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市场准入,与医院中医疗活动相关的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 3.2未经批准各科室严禁擅自使用或试用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 3.3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使用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只能一次性使用。 3.4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不得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不洁净、过期或已淘汰的医疗器械。 3.5在执行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或质量可疑的产品时,应立即封存,及时报告药械科和院感办,必要是上报医务科或护理部。 3.6对介入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在使用前需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签订知情同 意书,使用人员必须检查其合格证或条形码是否符合规定,否则不能使用;使用后介入类医疗器械应将合格证或条形码粘贴在住院病历的介入手术记录中,植入性医疗器械应将合格证或条形码粘贴在《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中,保证产品具有可追溯性。 3.7上述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在接收到使用科室相关报告时应及时通知供应 商或厂家按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报本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及处理意见。 3.8对于经常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医疗器械管理部门应定期将相关记录汇总上报《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其是否使用或更换。

医疗器械表格

质量记录目录 一、员工培训签到表----------------------------------------------2 二、员工个人培训记录-------------------------------------------3 三、个人健康档案表----------------------------------------------4 四、直接接触器械人员健康状况汇总表-----------------------5 五、设施设备档案表-----------------------------------------------6 六、设施设备使用记录--------------------------------------------7 七、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8 八、采购退出通知单-----------------------------------------------9 九、购进器械验收记录--------------------------------------------10 十、医疗器械销售记录--------------------------------------------11十一、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12 十二、销后退回器械审批表--------------------------------------13十三、器械追回通知单--------------------------------------------14十四、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15十五、不合格器械报损审批表-----------------------------------16

2014医疗器械GMP附录之植入性医疗器械

附件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 植入性医疗器械 第一部分范围和原则 1.1 本附录适用于植入性的有源医疗器械和无源医疗器械,但不适用于组织工程植入物中生物技术组成部分和除齿科种植体外的其他齿科植入物。 1.2 本附录是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特殊要求。 1.3 植入性的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应当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以保证医疗器械不受污染或能有效排除污染。植入性的非无菌医疗器械,其生产环境的设臵应当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 第二部分特殊要求 2.1 人员 2.1.1 植入性的动物源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等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具备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的能力。 2.1.2 凡在洁净室(区)工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卫生和微

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培训。临时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2.1.3 从事植入性的动物源医疗器械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生产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维修等人员均应当根据其产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和安全防护培训。 2.1.4 应当建立对人员的清洁要求,制定洁净室(区)工作人员卫生守则。人员进入洁净室(区)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净化,并穿戴工作帽、口罩、洁净工作服、工作鞋。裸手接触产品的操作人员每隔一定时间应当对手再次进行消毒。裸手消毒剂的种类应当定期更换。 2.1.5 应当制定人员健康要求,设立人员健康档案。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患有传染性和感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2.1.6 应当明确人员服装要求,制定洁净和无菌工作服的管理规定。工作服及其质量应当与生产操作的要求及操作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其式样和穿着方式应当能够满足保护产品和人员的要求。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不得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应当能够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2.2 厂房与设施 2.2.1 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周围环境及运输等不应对植入性的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造成污染。行政区、

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指导

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寿命指导原则

目录 一、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基本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货架寿命影响因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货架寿命验证过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货架寿命验证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参考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注册时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名词解释...............................................................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参考文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起草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货架寿命验证过程中涉及的部分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植入类、介入类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精品整理 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 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 植入性医疗器械是指借助手术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内或腔道(口)中,或者 用于替代人体上皮表面或眼表面,并且在手术过程结束后留在人体内 30 日(含)以
上或者被人体吸收的医疗器械。 介入医疗器械:通过外科手段插入人体或自然腔口中,进行短时间的治疗或检
查,治疗或检查完毕即取出。 二、设备科负责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的统一采购管理。 凡是纳入省级集中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严格执行网上 采购政策,在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上采购中标产品,不得自行组织采购。暂时未纳 入省统一采购范围的,因临床确有特殊需要,经医学装备委员会组织论证、审核同 意、在省平台上报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通过招议标形式采购,确保高值医用耗 材(含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 三、设备科对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 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审验,并会同有关部门打
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设备科要加强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管理,严格执行 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入库、出库、使用、报废等工作规定, 详细记录产品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有效期、出厂日期、批号/序列号、 采购价格、采购金额等相关信息,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明、责任可追究。 五、使用科室不得擅自直接向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 性医疗器械)并进行临床使用,不得使用患者自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作为中 间人直接向患者销售器械,不得擅自选择本院供应商数据库以外的供应商的产品。 六、严禁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高值医用耗材(含
植入性医疗器械)。 七、医务科负责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临床使
页脚内容

植入类介入类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高值医用耗材是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用耗材。 植入性医疗器械是指借助手术全部或者部分进入人体内或腔道(口)中,或者用于替代人体上皮表面或眼表面,并且在手术过程结束后留在人体内30日(含)以上或者被人体吸收的医疗器械。 介入医疗器械:通过外科手段插入人体或自然腔口中,进行短时间的治疗或检查,治疗或检查完毕即取出。 二、设备科负责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的统一采购管理。凡是纳入省级集中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在省医用耗材采购平台上采购中标产品,不得自行组织采购。暂时未纳入省统一采购范围的,因临床确有特殊需要,经医学装备委员会组织论证、审核同意、在省平台上报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通过招议标形式采购,确保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 三、设备科对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等资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审验,并会同有关部门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设备科要加强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管理,严格执行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入库、出库、使用、报废等工作规定,详细记录产品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有效期、出厂日期、批号/序列号、采购价格、采购金额等相关信息,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明、责任可追究。 五、使用科室不得擅自直接向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含植入性医疗器械)并进行临床使用,不得使用患者自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作为中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指南

附件2: 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 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指南。 第二条本实施指南适用于植入性医疗器械,但不适用于齿科植入物、齿科修复材料、经牙髓牙根植入固定物和眼内水晶体、生物源材料植入物和组织工程植入物;不适用于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 本实施指南提出了植入性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植入性医疗器械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 第三条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按本实施指南的要求,以过程方法为基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并保持其有效性。 生产企业应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企业中的应用;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确保这些过程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要的准则和方法;确保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并保持这些过程的有效性。 生产企业对选择任何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外包过程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适宜的组织机构,以文件的形式规定各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建立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规定所有对质量有影响人员的相互关系,并确保其完成任务所必要的独立性和权限。 第五条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以下职责: 1、制订生产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方针应体现本企业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并为质量目标的制订和评审提供框架;质量目标应分解到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并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质量目标应可测量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2、策划并确定产品实现过程,确保满足顾客要求; 3、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4、按策划的时间间隔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管理评审并保持记录; 5、指定人员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并确保相应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贯彻和执行。 第六条生产企业负责人应在管理层中确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企业员工满足法规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三章资源管理 第七条生产、技术和质量部门的负责人应掌握医疗器械的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能正确实施本实施指南。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对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或直接对企业负责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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