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政项目工程景观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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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设计要求:
1景观性道路:结合景观定位,以美学为首要原则,适当与风俗民情相结合;
2生活性道路:人行道宽度小于3m时,树池内应设护树板方便行人通行;
3交通性道路:宜采用简洁、整齐的树池形式;
4树池框宜与人行道零高差。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113-116页
2.12井盖
2.12.1井盖的形式、材质、规格、色彩等应规范统一,方便管理与维护,在醒目位置标明类别、权属单位,景观性道路宜采用具有温州地域文化元素的井盖。
2.9.5在保证强度要求的基础上,透水砖人行道基层宜采用生态性做法(如半刚性基础设置排水孔)。
2.9.6设计要求:
1景观性道路:依据周围不同环境及主题,宜选用多样化地面铺装;
2生活性道路:铺装材料宜采用透水砖、花岗岩(人工凿毛)、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等;
3交通性道路:铺装的构形图案宜简洁,色彩不宜太复杂。宜采用透水砖、花岗岩等砌块类铺装材料。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93-96页
2.7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
2.7.1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的设置是在保障城市交通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提供安全、便捷的步行系统。
2.7.2禁止开口路段的划定应考虑周边交通系统的合理组织,应符合道路交叉口安全距离的要求,并结合周边道路的形式、性质以及沿街建筑的功能进行统一考虑。
示例:
2.8.3人行道设置停车泊位后余宽不宜小于2.5m。
2.8.4停车泊位设置应考虑人行的安全、便利、舒适且符合街景的要求。
2.8.5停车场地宜考虑多时段、多功能使用的可能性,应结合绿化布置和铺装设计,形成宜人的停车空间(如生态停车场等)。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97-100页
生态停车示意图
沿街地面停车布局
示例:
道路交叉口机动车道缩窄平面示意图
2.5人行道及过街通道
2.5.1从建筑到路缘线,人行道一般可分为三个部分:建筑前区域、活动区域和道路设施区域。
2.5.2依据道路类型和周边环境,确定人行道的相对位置和最窄宽度。生活性主、次干路不宜小于3.5m,交通性主、次干路不宜小于2.5m,主、次干路的设施带宽度不宜小于1m。
2.12.2雨水篦子形式宜简洁、大方,应与周边的铺装材质风格相协调。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117-118页
3
3.1桥梁总体
3.1.1桥梁设计应符合道路功能、防洪、通航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桥梁平面、横断面布置应与道路的平面、横断面统一;
2桥梁应以桥梁结构体现其景观效果,不宜出现“伪桥型”现象;
3桥梁建筑应服从道路的整体景观,并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对于大桥或桥址特殊的桥梁,宜一桥一景;
4桥梁布置的孔径比例应互相协调,不宜出现配跨比例悬殊的跨径组合,不宜采用偶数跨。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1-24页
3.1.2桥梁构件尺寸应比例合适,不宜采用“矮胖”、“高瘦”的桥墩、高跨比过大的梁。
3.1.3交通性道路的桥梁应符合简单、平实的美学效果,不宜过度追求“景观效果”而采用复杂的结构型式。
2体现温州地域文化、风土人情的个性和魅力,融入温州历史记忆、塘河文化等元素,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3符合交通安全、适用耐久、技术先进、量力而行的要求;
4坚持因地制宜,降低维护成本,鼓励设计节能、降耗型路面;提倡以适合本地区乡土植物为主的绿化配置。
1.0.4本导则适用于温州市区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设计,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2.9地面铺装
2.9.1地面铺装是指道路、广场、滨水、停车场等硬质铺地形式。
2.9.2地面铺装的材料应满足所有人群安全使用的要求。
2.9.3地面铺装的质地、色彩、尺度和拼装图案等应融入温州地域文化元素,并与道路其他设施要素进行一体化的设计。
2.9.4铺装材料应满足强度、耐磨、防滑的要求,不应采用无防滑措施的光面材料,同时考虑造价、维护成本和生态环保等问题,宜选择可再生的材质。
1.0.2本导则遵循国内现行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等规范和其它相关法规,依据《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结合我市历史、经济、文化、环境等特点制定,具有适用性和指导性。
1.0.3市政工程景观设计应坚持以下原则:
1体现以人为本、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对道路、桥隧景观整体进行美学设计;
4交通性道路应与道路等级相匹配,方便车流疏散,同时应设置安全便捷的过街通道连接道路两侧人行系统。
2.3.2横断面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根据道路等级、类型、红线宽度、交通组织和建设条件等,合理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车带、设施带、绿化带等宽度,同时应满足地下管线综合布置要求;
2交通性快速路、主干路路幅宜采用四幅路布置,道路绿地率的计算应将周边的绿地统一计入;
3.3景观性桥梁
3.3.1景观性河道可视范围的桥梁建筑风格、体量、尺度宜统一,并保持与比邻或并列桥梁的造型与风格相协调。
3.3.2历史古桥改建时应重视保护原址文物古迹,桥名不应变更,并设立桥梁历史注解碑。
3.3.3桥梁造型宜达到宏观构景、中观造势、近观显巧的效果,应塑造具有个性特征和可识别的整体景观。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81-92页
建筑前区域活动区域设施带
建筑前区域活动区域设施带
人行道平面布置示意图
人行道断面示意图
2.6车行道分隔带
2.6.1分隔带分为:绿化分隔带和防护栏。
2.6.2分隔带选择应结合道路等级、类型,确定隔离形式、宽度、种植。
2.6.3绿化分隔带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通性的主干路,中间分隔带的宽度不宜小于3m,宜种植胸径大于10cm乔木并加灌木,避免眩光干扰;中间分隔带不应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试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
编委会成员单位
主编单位: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编制单位:温州设计集团
参编单位:温州勘设协会
温州城投集团
温州名城集团
编委会成员
主任:周守权
副主任:陈高鲁
主编:吴延平
副主编:孙映云方岚
道路编写:黄伟明许贻艺邵碧汪捷敏吴璟
吴安定张梅林张杰官月圆徐琳
李展平
2.11.2树池框的材料宜采用石材、金属、木、砖等。
2.11.3树池分类:
1按照树池形状,可分为方形树池、圆形树池、弧形树池等;
2按照树池边缘高度与周围地面的高低,可分为平行式树池、凸形树池等;
3按照树池内部覆盖物的不同,可分为硬质覆盖材料树池、软质覆盖材料树池等。
2.11.4规格与间距:方形树池,内框净尺寸应不小于120×120cm;当人行道宽度小于2m时,可采用矩形树池,内框净尺寸不宜小于100×180cm;圆形或弧形时,内径不宜小于120cm。最小种植间距应不小于4m。
2.2.2类型:依据区域规划的定位,道路类型可分为景观性道路、生活性道路和交通性道路。
2.3平纵横设计
2.3.1平纵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平纵设计应满足行车安全、舒适并应综合考虑文物保护、环境景观等因素;
2平纵线形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平面顺适、纵面均衡;
3景观性与生活性道路应与区域公共系统紧密联系,应优先考虑行人的便利;
3.4桥梁栏杆
3.4.1桥梁栏杆应根据所在区域的功能定位,宜采用风格统一的栏杆型式,栏杆构件组合不宜杂乱、繁琐。
3.4.2桥面距水面高度小于150cm,且水深小于80cm时,栏杆高度不应小于80cm。
3.4.3景观性桥梁的栏杆可在栏板、立柱、望柱、抱鼓中增加艺术化处理,其题材宜体现温州地域文化元素。
温州市市政工程景观设计导则
Wenzhou Guideline on theDesign of Municipal Landscape
(试行)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
温州市市政工程景观设计导则
Wenzhou Guideline on theDesign of Municipal Landscape
3.1.4景观要求较高的桥梁应在桥梁设计阶段对环境景观效果进行评价。
3.2交通性桥梁
3.2.1应采用标准化的空心板、小箱梁等预制构件,不宜采用不同型式或不同高度的预制构件。
3.2.2桥梁墩台型式应力求简单、统一。
3.2.3曲线上的桥梁宜保持各孔梁板的腹板外缘对齐。
3.2.4高架桥下有Fra Baidu bibliotek车需求时,桥下净高不宜小于7m,以弱化桥下空间的压抑感。
2.5.3活动区域不应设置任何构筑物,并形成连续、无障碍的完善步行系统。
2.5.4建筑前区域和道路设施区域可设置公用服务设施、市政交通设施、导向标识、公共艺术等,并宜规则整齐布置。
2.5.5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应结合周边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
2.5.6人行驻足区和非机动车等候区设置遮阳棚时,遮阳棚立柱宜采用单悬臂立柱。
2生活性与景观性的主干路,两侧分隔带的宽度不宜小于2.5m,绿化配置应多样化;
3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隔带的端部应满足停车视距要求。
2.6.4防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交通性的主干路,中间防护栏应设置混凝土护栏基座,宜为25(高)× 50(宽)cm;护栏高度宜为110cm;
2生活性与景观性的道路护栏应考虑造型美学设计,可采用温州地域文化题材的画面装饰,护栏高度不宜小于80cm。
2
2.1景观元素
2.1.1功能性元素:隔离带、路障、路灯、座椅、应急电话亭、邮筒、垃圾箱、公交站台、地下道口、人行天桥等。
2.1.2景观性元素:行道树、绿化带、水体、地面铺装、公共艺术等。
2.1.3导向性元素:交通标志、路标、路牌、公共信息亭、地面标志等。
示例:
2.2分级与类型
2.2.1分级:依据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33-70页
3.5其他附属设施
3.5.1桥梁边缘处防撞护栏或栏杆基座底应设挂檐,或者主梁边缘预留部分结构与护栏或栏杆基座混凝土一同浇筑,使桥梁外缘立面齐整。
示例:
挂檐做法示意图
3.5.2桥梁灯杆基座形式应与桥梁栏杆、桥面铺装、周边环境相协调。
3.5.3桥梁若需涂装时,宜采用明暗相配的颜色组合,板梁结构宜采用暗色调,栏杆宜采用亮色调。
2.10.4依据道路的分类,路缘石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景观性与生活性道路:路缘石的形式设计宜多样化,材料可选择多种材质混合使用,缘石厚度不宜小于18cm;
2交通性道路:路缘石应选择强度高、宜加工的材料,如本地的天然石材。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109-112页
路缘石示意图
2.11树池
2.11.1树池是铺装的地面上栽种树木的区域,应在树木的周围保留一块没有铺装并且可透水的区域。
桥隧编写:吴立峰管乐谭兴丰郑达聪
摄影:刘俊邵碧张杰
主审:金国平
审查人员:陈春雷罗昊进邱克林周朱赵国权
文件
1
1.0.1为了指导管理部门和设计单位正确掌握市政工程景观设计的理念、原则和方法,落实建设“美丽山水智城”的目标,促进市政工程设计与景观设计更好衔接、融合,提升市政工程建设文化内涵,特制定本导则。
3生活性、景观性主干路宜采用单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布置,绿化带的宽度适宜组合式造型布置;
4生活性、景观性道路宜考虑慢行系统设计;
5人行道上设置自行车专用道时,自行车专用道与人行道应采用零高差,自行车专用道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
6风景区道路不宜大量挖填,应保护天然植被;景观设计宜采用借景,将道路融入自然风景。
商业街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示意图
2.8停车设置
2.8.1停车设置是指对道路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公交等社会车辆以及临时停靠的停车需求。合理的停车设置对保障城市交通顺利运行、出行便利,形成高质量的城市环境品质。
2.8.2单向行驶的道路路侧设置小车停车泊位时,道路通行宽度不宜小于5m,双向行驶的道路路侧设置小车停车泊位时,道路通行宽度不宜小于12m。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73-80页
交通性干道断面示意图
生活性道路断面示意图
景观性道路断面示意图
2.4宁静化设计
2.4.1交通流量较少的居住区道路宜为宁静化交通设计,应采取措施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减少噪音污染、保障居民安全、提升环境质量、强化行人路权形成连续便捷的步行系统。
2.4.2宁静化交通设计主要方法有:缩窄交叉口、抬高人行横道线、设置特殊标识等。
示例:见市政景观图集101-108页
2.10路缘石
2.10.1路缘石是铺设在路面边缘或路面界限的界石。
2.10.2分类及作用:路缘石分为平缘石、立缘石。平缘石的作用是标定路面范围、整齐路容、保护路面边缘;立缘石的作用是标定车道范围及引导排除路面雨水。
2.10.3路缘石材料有天然石材、混凝土、砖、木材等,应优先使用本地石材的路缘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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