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特征(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一致。
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与返还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有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一致。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与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者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五、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要约(offer)1、要约的概念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务必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务必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务必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务必完整与确定。
即要约的内容务必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含如下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经济法合同法详解
经济法合同法详解经济法合同法是指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保护市场秩序和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的专门规范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关系的法律。
本文将对经济法合同法进行详细解析,包括其基本概念、法律适用原则、要素、成立、履行和违约等方面内容。
一、基本概念经济法合同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经济法合同法的基本概念是指其针对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
二、法律适用原则经济法合同法的适用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要基于当事人的自愿,并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2. 公平原则:合同各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剥夺对方的合法权益。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交易,不得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
4. 协商一致原则:合同各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平等互利。
三、合同要素经济法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要素,包括合同的订立要件、合同的内容要件和合同的形式要件。
1. 合同的订立要件:合同的订立要件包括主体、客体和目的。
主体是指合同各方,客体是指合同的标的物或者服务,目的是指合同的目标和目的。
2. 合同的内容要件:合同的内容要件包括条款、权利义务和费用。
条款是合同各方对于合同事项的约定,权利义务是各方在合同中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费用是指合同各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费用。
3. 合同的形式要件:合同的形式要件是指合同成立所必须满足的形式要求,包括书面形式合同和口头形式合同。
四、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当事人应当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共识。
其次,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特定合同的要求或者合同形式的规定。
最后,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成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五、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各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合同的约定,坚持诚实信用原则,按时履行义务。
合同法·经济法基本知识3
二、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产品有缺陷 2.有损害事实(即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实 ) 3.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产品质量责任的归责原则
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制度,即无过错责任制度,也就是只要产 品有缺陷,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过失,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立法的指导思想以及调整合同主体 间合同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准则,其贯通于合同法律规范之 中。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基本依 据和出发点。 (一)平等原则、公平原则 (二)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四)合法原则
(二)要约
1、概念: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 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 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 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
2、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约人发
2、合同条款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形式
1、概念: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 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案件1: 1999年,四川藏民仁某从成都一汽车销售商处购买客
经济法 第四章 合同法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
1、要约
2、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涵义 要约,也叫报价、发盘,是一方当 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要 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 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和 仲裁机构。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2001年6月,某钢厂和某村民委员会签订 一份粮食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某村民委员会 向钢厂供应稻谷50吨,总价款6.4万元,需方付 给供方定金1.2万元。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并申请 仲裁。经查,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务院《粮食收购 条例》的规定:除具备法定条件的国有粮食收储 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农民和其他 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因此,仲裁委员会确认该 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作出供方将1.2万元定金返 还给需方的裁决。对此,供方不服,理由是需方 违约,需方已失去了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 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实质性 变更。
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
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
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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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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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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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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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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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适用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章特别规定第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法律条款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024年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
经济法主要内容第三章:合同法本文将介绍经济法中的一部分关键内容,即合同法。
第三章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的定义和种类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合同2.口头合同3.电子合同4.合同的形成和效力合同的形成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
只有当要约方接受承诺方的承诺,双方之间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约束力2.自愿性3.公平性合同的约束力是指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中各自承担的义务。
合同的自愿性是指双方在自己的意愿下订立合同,合同必须自愿签订,不能被强迫。
合同的公平性是指合同应该符合公正、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
合同中的主要条款1.价款条款2.履行期限条款3.商品性质和质量条款4.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以上条款在合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具体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规定。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和变更需要双方或多方之间协商一致。
在协商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合同各方的利益,合法合规地解除或变更合同。
合同中的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争议,此时需要通过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或法律方式进行处理。
合同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双方协商2.仲裁3.诉讼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需要充分了解双方的法律地位,仔细分析问题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合同法的社会作用合同法是保障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规定之一,其社会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经济交流,增进互信2.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公正交易3.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Conclusion:综上所述,合同法作为中国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和遵守合同法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第九章 合同法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五、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欠缺有效要件,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尚未 确定,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化欠缺有效要件为符合有效要件,发生当事人预 期的法律效力。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 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三)追缴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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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生效
(一)合同生效的含义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生效的形式 1.成立生效 2.附条件生效 3.附期限生效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3.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留置质物。 ②质物有损坏或者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并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时,质权人可 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③优先受偿权,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 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质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②返还质物的义务。
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合同法引言经济法是国家经济管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的一部分,对于规范经济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形式,是经济法的基础。
本文将从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的成立、履行与解除等方面进行介绍与分析。
一、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法是规范合同活动的法律体系,包括了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要素、合同形式等方面内容。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目的及合同的形式等。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通过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形成共同意思表示的过程。
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双方意思表示的交互:当事人通过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进行协商和讨论。
2.合同要约的提出:一方或者双方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提出要约,表达了达成合同的意愿。
3.合同要约的接受:接受要约的一方同意接受对方的要约,表示愿意与对方达成合同。
4.合同的约定和核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讨论、约定,并核对其准确性。
5.合同的签订和登记: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并根据需要进行合同的登记或备案。
6.合同成立:经过以上步骤,当事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合同目的的过程。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应当自愿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强迫或者限制对方的行为自由。
2.公平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交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采取欺诈、虚假的行为。
4.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约定进行履行。
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因合同约定的原因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终止合同的过程。
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自愿解除和强迫解除两种情况。
经济法 第7章 合同法
2. 承诺
• 2.1. 概念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2.2. 要件 • 2.2.1. 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2.2.2. 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到达
• 2.2.3.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做一批桌椅,要约 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要约中提出“双方发生争 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乙公司回信接 受甲学校的一切条件,但在回信中指出,双方发生 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 ) A、甲乙之间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合意 B、甲乙之间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 更 C、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 更 D、甲乙之间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吕某原是甲厂的采购员,因违纪被甲厂开除。 某日,吕某遇到乙厂厂长,便以甲厂名义与 乙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乙厂立即电话询 问甲厂能否如期交货,甲厂厂长见有利可图, 便答应如期交货。结果后来甲厂未能如期交 货,乙厂要求甲厂承担违约责任,而甲厂则 以吕某代理行为无效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 任。 请问:甲厂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发信主义与受信主义
• 1.5. 要约的有效期限
• 1.6.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 1.7. 要约的失效 4种情况
甲方于3月8日向乙方发出一项要约,该邀约 于3月12日到达乙方。甲方在发出要约后 不久反悔,决定撤回要约。则撤回要约的通 知()时,要约不发生效力。
A、早于3月12日到达乙方
B、晚于3月12日到达乙方
C、在撤回要约通知发出之日D于3月12日到达乙方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 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 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出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 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它条件 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 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快件交给 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 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原因是()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合同法经济法合同法是指对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合同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制度。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实现利益交换和风险分担的基本方式,合同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合同的基本原则。
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为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经过要约、承诺、接受等多个环节,法律规定了合同成立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得到有效表达。
同时,合同的效力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三、合同的内容和变更。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了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内容和可变更的条件。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准予变更的情形和变更的程序,保障当事人之间的合法权益。
四、合同的履行和违约。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对其所承担的义务进行履行的过程,法律对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同时,合同的违约行为也受到法律的制裁,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合同的解除是指出现合同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除合同。
而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因履行完毕、期满或其他原因而终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不再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
对于经济主体而言,经济法合同法为其提供了明确的权利义务,保护了其合法权益。
同时,合同法的实施也规范了市场经济的秩序,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经济法合同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经济法(合同法)(2024精)
经济法(合同法)简介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合同法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行为的法律规范。
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合同的订立自由、平等性和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受强制约束,合同必须具有平等的地位,当事人应当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
合同的要素合同的缔约方式合同的缔约方式有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两种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书面签署的合同文件,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口头达成的合同协议。
双方缔约时应当谨慎,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实际履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时、按量、按质履行合同,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解除和修改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的方式终止合同关系。
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依法解除等方式进行。
合同的修改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变更情况,通过协商一致进行修改合同协议。
合同的争议解决合同争议解决是指当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如何有效解决。
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当事人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
合同法的保护原则合同法的保护原则是指合同法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保护措施。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保障经济安全。
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合同法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和更新。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法中也出现了与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等相关的新问题。
合同法在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推动经济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合同法与经济法关系
合同法与经济法关系合同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合同法和经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分支学科,它们在法律的不同领域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合同法主要是为了调整市场经济中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经济法则涉及整个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在实践应用中,合同法与经济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维护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合同法是经济法的基石之一。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它的核心目标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而合同法则是经济法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
合同作为市场交易的基础,是经济活动中各方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其内容与经济法的规定紧密相关。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则,为经济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其次,经济法为合同法提供了法律背景和依据。
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旨在调整和规范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
它包括宏观经济法、微观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等多个领域,在这些领域中,经济法为合同法提供了法律背景和依据。
例如,宏观经济法的核心是调控经济运行,为合同法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经济政策的法律规定;微观经济法则着重调整市场交易的行为规范,为合同法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南;国际经济法则涵盖国际贸易、投资和金融等领域,为合同法提供了跨国合同的规范和保护。
再次,合同法与经济法互相促进,推动市场发展。
经济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离不开具体的合同实践。
合同法规范了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关系,使合同各方之间的权益得以平衡和保护,从而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和积极性。
同时,经济法也为合同法提供了法律环境和法律保护。
经济法的制定和执行,使合同法能够更好地运行和发挥作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最后,合同法与经济法的发展呈现出相互借鉴和协同推进的特点。
合同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离不开经济法的支撑和引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合同法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和完善,从而适应新时代经济活动的要求。
经济法大二期末复习知识点
经济法大二期末复习知识点经济法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的学科。
在大二期末复习中,我们需要掌握一系列的经济法知识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下面是一些重要的经济法知识点:一、合同法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之一。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等基本原则。
其中,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合意、真实意思表示、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实际履行、债权转让和债务代位等形式。
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及其运作的法律规范。
公司是一种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必须依法设立并按照法定程序经营。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程序。
三、劳动法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等进行了规定,并对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等方面的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此外,劳动法还保障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并且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劳动保护义务。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和公平交易权等。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商家不得采取欺诈、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对消费者进行侵害。
对于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申请退货、退款、索赔等方式进行维权。
五、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法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获取方式、保护范围和实施维权的途径。
此外,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方法,以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综上所述,经济法大二期末复习的知识点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知识产权法等。
掌握这些知识点,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法律规范,为日后的经济活动提供合法合规的指导。
经济类经济法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论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合同又称契约或协议,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
在债的体系中,合同属于约定之债,称合同之债。
2债的种类1 )合同之债2)侵权行为之债3)不当得利之债4)无因管理之债3、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 )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识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的类型根据《合同法》,合同类型主要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理论上的分类: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等等。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
属于什么合同?5、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 )价款或者报酬;(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含义及条件1、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
合同的订立描述的是动态与静态的统一结合体。
合同订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的区别。
经批准或登记生效的合同类型1.)针对市场准入资格的批准:房地产销售、证券/期货经纪业务2.)针对交易行为:国有企业转让国有资产、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3.)关于合同登记的规定:(1 )不动产担保物权的生效(2)特殊动产的对抗效力此处要注意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即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及合同中相关权利取得的区别。
2、合同订立的条件(1 )缔约人;(2 )意思表示一致。
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合同法经济法合同法是一门揭示和规范各种经济合同行为的法律学科。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深化,经济合同的种类越来越多,对合同法的研究和运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从经济法合同法的定义、特点、分类、要素和解决纠纷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经济法合同法的定义经济法合同法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经济主体之间共同行为的法律规则。
它是以经济行为为前提,以经济行为为研究对象,旨在保障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往的有序进行。
二、经济法合同法的特点1. 国家保护主义:经济法合同法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市场经济活动的合理需求和合同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2. 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在经济法合同法中,合同各方的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得到最大的尊重和保护。
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自由意思来进行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 平等主义原则:在经济法合同法中,合同各方之间的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不存在强势方和弱势方的不对等状态。
这是为了保护弱势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合作关系的建立。
三、经济法合同法的分类经济法合同法可以分为民事合同法和商事合同法两大类。
民事合同法主要适用于个人之间的经济合同行为,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商事合同法主要适用于企业之间的经济合同行为,如合资合作协议、股权转让合同等。
四、经济法合同法的要素经济法合同法的要素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
合同的订立包括意思表示、约定内容、主体资格和形式等要素;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义务、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等要素;合同的解除包括解除原因、解除方式和解除后的后果等要素。
五、经济法合同法纠纷的解决经济法合同法纠纷可以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两种方式进行解决。
诉讼方式主要是通过法院审理,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最终由法院对纠纷作出裁决;非诉讼方式主要是通过调解、仲裁和协商等方式进行解决,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总之,经济法合同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对于维护经济秩序和保障市场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概论合同法自考资料
经济法概论合同法自考资料合同是经济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为经济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
在经济活动中,无论是企业之间的商业合作,还是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消费交易,合同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要素、形成、履行和违约等方面介绍合同法的基本知识。
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合同可以是双方对等的,也可以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承诺。
它是一种互助合作的方式,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合意、标的和形式。
合意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致意见,标的是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形式是合同订立的方式和表达方式。
合同的要素是确保合同有效性的基础,当事人应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这些要素。
三、合同的形成合同的形成需要经过合意、订立和生效等环节。
首先,当事人需要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其次,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或口头约定合同的内容。
最后,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等形式确认后,即可生效。
合同的形成是合同法中的重要环节,任何一方在合同形成后都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合同义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相互合作,共同完成合同目标。
合同的履行有时需要支付货款、提供服务或交付产品等。
当事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
五、合同的违约合同的违约是指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一旦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违约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有争议的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总之,合同法作为经济法中的一部分,为经济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
合同的定义、要素、形成、履行和违约等是合同法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应遵循合同法的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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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经济法合同法模板第一节合同法概论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合同又称契约或协议,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
在债的体系中,合同属于约定之债,称合同之债。
2债的种类1)合同之债2)侵权行为之债3)不当得利之债4)无因管理之债3、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识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4. 合同的类型根据《合同法》,合同类型主要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理论上的分类: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等等。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属于什么合同5、合同的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含义及条件1、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
合同的订立描述的是动态与静态的统一结合体。
合同订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的区别。
经批准或登记生效的合同类型1. )针对市场准入资格的批准:房地产销售、证券/期货经纪业务2. )针对交易行为:国有企业转让国有资产、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3. )关于合同登记的规定:(1)不动产担保物权的生效(2)特殊动产的对抗效力此处要注意区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即合同成立并生效以及合同中相关权利取得的区别。
2、合同订立的条件(1)缔约人;(2)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形式(1)书面合同(2)口头合同(3)其它形式的合同二、要约(一)含义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二)有效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特定人是指能够为外界所客观确定的人,至于是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等则在所不问。
自动售货机是否可视为要约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相对人一般为特定的人,如某一具体的自然人、公司或其他主体。
在特殊情况下,要约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
例如:悬赏广告。
3、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判断:(1)甲对乙说:“我正在考虑购买你公司生产的‘考试无忧牌大脑芯片’。
”(2)甲对乙说:“我愿意购买你公司生产的‘考试无忧牌大脑芯片’。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一般也是合同的内容,为了让受约人清楚明了以致决定是否做出承诺,因此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例如:在商业买卖中,要约一般应包括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或付款的时间地点等。
5、要约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女口:某汽车销售商于报纸上发一广告,称“新到一批德国原产奥迪轿车,价格为40万元人民币,见报后10天内保证有货。
”“10天内保证有货”即为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什么是要约邀请(invitation for offer)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又称为要约引诱或邀请要约。
常见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例:顾客甲在逛商店时看到一时装,上前询问销售员:“这件时装多少钱可以卖”乙即问:“你出多少钱”甲回答:“ 400元,你卖不卖”乙应声回答:“至少800元,少了不卖!”分析:哪些是要约邀请,哪些是要约2、区别如果是要约,它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则必须受其约束;如果是要约邀请,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该要约邀请提出的条件,那么,发出该项要约邀请的一方仍然不受其约束,除非他对此表示承诺或确认,否则合同仍然不能成立。
喜好网球和游泳的赵某从宏大公司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交房时发现购房时宏大公司售楼部所展示的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并不存在。
经查,该小区设计中并无网球场和游泳池。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赵某有权要求退房B. 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缔约过错责任C. 赵某如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 赵某如不要求退房,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答案:A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要约的生效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一一到达主义英美法系投邮主义。
(五)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要约的撤回⑴含义。
(2)核心:第一,对尚未生效的要约阻止其生效的意思表示;第二,撤回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3)合同法第17条。
2、要约的撤销(1)含义(2)核心:第一,对已生效但未获承诺的要约消灭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第二,撤销的意思表示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合同法18、19条。
三、承诺(一)含义及构成要件1、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2、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合同法第21条)甲发给乙一要约,乙收到后未置可否,丙于乙处见到该要约,即以乙的名义对甲发出一承诺函,承诺函到达甲处,甲未置可否。
问:甲、丙之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甲于6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载明:我处有某某牌笔记本电脑100台,每台售价5000 元。
你处在收到要约10日内复函有效。
6月2日要约到达乙处。
乙于6月20日复函表示愿意购买。
请问,乙的复函是否为承诺为什么(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甲于6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载明:我处有某某牌笔记本电脑100台,每台售价5000元。
你处在收到要约10日内复函有效。
6月2日要约到达乙处。
乙于6月5日复函:“愿购100台,每台单价4700元”。
请问,乙的复函是否为承诺为什么(三)承诺的撤回1 、含义: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效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2 、构成要件(1)撤回的对象是已经发出但尚未生效的承诺;(2)撤回的意思表示应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注:承诺不存在撤销一说。
(四)注意理解违反承诺构成要件的“承诺”将构成反要约或者说新的要约。
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
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
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
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月12日月13日月14日月15日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 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 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 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构成违约B. 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 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 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
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A. 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 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 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 由甲自己承担损失合同签订地第三十四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
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格式条款/格式合同1.含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2.合同法规定(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刘某提前两周以600元订购了海鸥航空公司全价1000元的六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刘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海鸥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退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B. 刘某应当支付300元的退票手续费C. 刘某应当支付180元的退票手续费D. 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缔约过失责任1. 含义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也称先契约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中先合同义务,是随着缔约当事人双方因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逐渐产生的义务,而非合同有效成立所产生的给付义务。
2. 类型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
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
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